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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

停止扭曲228 臺灣才有和平

2016年2月1日
停止扭曲228 臺灣才有和平

 2月28日是臺灣的「和平紀念日」,也是國定假 日,其地位早已凌駕不斷被貶抑的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李、扁當政後,每年228已成不可避免的政治儀式:綠營炒作臺灣悲情、扭曲228的真相;國民黨 則一再道歉、懺悔,以求洗刷「外來政權」的原罪感。「和平紀念日」的設立,原希望藉由歷史真相的探求,為臺灣社會找到和平與和諧。諷刺的是,此假日設定以 來,臺灣島內國家認同的撕裂反更嚴重,每年228不斷助長此岸反中情緒,把彼岸13億同胞塑造成敵人。「和平紀念日」的真實效果,卻讓臺灣離和平越來越遠。

 228事件發生的原因及其過程相當複雜,任何僅以 特定個案、群體的見聞或經歷來為此事件定調的作法,並不足取。228事件的發生,看似偶然,其實也是必然,因為此事牽扯四種不同政治立場、生活經驗的群 體。其一是不甘願移交且預留手腳仍想干擾臺灣的日本人;其二是協助移交卻不懷好意的美國人;其三是來臺接收且低估臺灣惡劣情勢的大陸人;其四是突然回歸祖 國,但認同混亂、立場尷尬的臺灣本省人。

不甘願移交的日本人

 經濟蕭條、物價高漲是228事件發生前夕的社會背 景,但這基本上是日本發動侵略戰爭、斲傷經濟,且戰後撤離臺灣前又強行搶印臺幣濫發紙鈔的結果。當時中國大陸被日本侵略14年,飽受兵燹,已民窮財盡,難 以支應大面積的淪陷區復原之需。何況二戰之後,各國幾乎都受蕭條通膨之苦,這一點中國與歐陸無異,更不能獨責國府。

 回顧1937年戰爭前夕,臺灣銀行券發行額不過 7500萬左右,但到1945年7月日軍投降前,發行總額已達14億圓,通貨膨脹達18倍。戰爭期間,日本實行糧食配給管制措施,成效尚好;但就在 1945年8月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後、我政府接收臺灣前,日本不但全面解除了在臺的糧食管制,還藉口復員,又大量發行僅由臺灣銀行應急蓋章之千元大鈔,從 日本空運來臺,而至臺灣光復的10月,臺幣總發行額竟已高達28億9800萬圓。

 時任總督府主計局第一課長的鹽見俊二回憶:「那 時,臺灣正處於嚴重的通貨膨脹狀態,於是為了解決臺灣銀行發行的紙幣之不足而由大藏省決定以飛機滿載日本銀行的鉅額臺銀紙幣運往臺灣。」日人既知臺灣通貨 膨脹嚴重,卻仍火上澆油,顯然心存惡意。就在1945年9月9日(日本投降的7天後),經過美國占領軍麥帥總部核准,一架水上飛機從橫濱飛抵臺灣;由於機 上滿載臺幣紙鈔,已無座位,隨機返臺的鹽見俊二甚至全程趴在臺銀紙幣上面。而在臺日人返日前必須花掉這些鈔票,否則形同廢紙!據鹽見俊二所述,總督府預先 付給了在臺日本官員直至1946年3月的薪餉和退職金,對日資企業也採相同措施。

 臺灣通貨發行量從日本宣布投降前夕,到國民政府來 臺接收之時,不到3個月就暴增一倍。結果過多鈔票追逐極少的物資,加上日人在臺大肆採購,物價焉能不飆漲?!日本離臺前的經濟、金融措施,顯然就是捉緊最 後搜刮機會,把爛攤子留給中國政府收拾。至於「27部隊」隊長鍾逸人日後指出,該隊的武器來自日軍某上校離臺前的「藏寶圖」,使他得以和國民政府周旋。則 日本利用我國政府資源與能力的缺失(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日本侵華造成的結果),見縫插針,使光復後臺灣局勢更形惡化的用心,就更昭然若揭了。

不懷好意的美國人

 二戰期間,美國遠東戰略小組早在1942年就提出 備忘錄,主張戰後臺灣應由「國際共管」。當時,美國三大雜誌《幸福》、《生活》、《時代》都曾為文鼓吹此一主張,即臺灣戰後不應歸還中國。1946年1至 4月美國陸軍情報部柯喬治(George H. Kerr,或譯為葛超智)在臺從事一次別有用心的「臺灣民意測驗」,訪問了大約300名各階層各派系的臺灣人,結論是「臺人不願受中國管理,希望美國來 管」。這位美國情報官員在228事件中涉入極深,處處協助「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對抗長官公署。柯喬治所著的《被出賣的臺灣》(Formosa Betrayed)一書,長期以來被臺獨分子所引述。柯氏盼臺灣由聯合國託管,這樣美國太平洋防線就可經由日本、琉球、臺灣、菲律賓,連成一線。1946 年夏《紐約時報》與上海《密勒氏評論報》報導稱:「假如臺灣實行公民投票,臺人首先選擇美國,其次選擇日本,絕沒有人選擇中國」。

 1947年3月3日,就在228事件剛爆發不久, 在柯喬治主使下,由141位臺人署名(號稱代表807人)向美國駐臺領事館提出了給美國國務卿馬歇爾的「請願書」,要求由聯合國託管臺灣,切斷與中國大陸 的政治經濟關係,直到臺灣獨立。在柯喬治的暗中鼓勵下,「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於3月6日提出「處理大綱」32條,除要求在臺國軍繳械外,並警告政府勿 企圖以武力解決事件,以免「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身為中華民國的邦交國,美國卻在臺灣鼓動分離意識,侵犯中國的領土主權!此前228原本已有 和平解決的希望,卻因事件性質惡化,反而逼使國府只能以武力維護主權。國府為了避免臺灣在光復後得而復失,只能吞下美國參與創造的228苦果。

低估惡劣情勢的大陸人

 1945年10月24日陳儀初抵臺北松山機場,臺 人萬民爭迎。陳儀留日、知日,娶日女為妻,但國家民族觀念極堅,每見日賓則說中文。已故中研院院士黃彰健研讀大量228史料後說:「陳儀為人清廉」。他帶 來臺灣的幹部(如嚴家淦、任顯群、孫運璿等)也是廉能好官,成為日後建設臺灣的中堅骨幹。可惜陳儀忽視了臺灣甫脫離戰爭與日本殖民統治,猶未調養生息的特 殊社會環境,以及被皇民教育扭曲的民族認同,致使他「在政治決策上放得太鬆,經濟上卻又縮得太緊」(葉明勳語),間接導致了228事變。

 陳儀有濃厚社會主義思想,想在滿目瘡痍的戰後臺灣 「實施民生主義」。接管臺灣初期,政府控制大宗對外貿易。儘管陳的用心良善,但卻造成與民爭利的意外效果。陳儀又忽視去殖民化(即「去日本化」)的重要 性,在政治上反而寬容,給臺胞參政權,電台報紙、集會遊行皆放任自由,結果反生意外。可見以「官逼民反」為228定調,並不妥當。

 228之前,蔣介石想調動隨陳儀來臺的70軍,陳 一口答應。親信湯恩伯勸阻:「臺人新附,人心未定,一旦有變,何以應付?尤其是在日軍服役及勞工分子,因受日人皇民化教育,恐其仇視祖國,可能結聚作亂, 需駐軍防變。」陳儀說:「我以至誠愛護臺灣人,臺人絕不會仇我,萬一有意外,我願做吳鳳。」顯然陳儀的至誠與寬容,並沒得到相應的回報,今日臺灣甚至把他 與蔣介石一同認定為228「元凶」,誠然黑白不分。

 228事件後陳儀隻身被調離臺灣,未遭受處分,而 其幹部與多數政策皆未更動,後繼者亦蕭規曹隨,可見陳儀對228事件的起因及事後處理,並未犯下嚴重錯誤。1948年國共內戰大局急轉直下,陳儀勉強受命 擔任浙江省主席。次年,蔣宣布下野;陳儀見大勢已去,不忍江浙魚爛、百姓受苦,遂促京滬杭警備軍總司令湯恩伯密謀「局部和平」。湯將此事呈報給蔣,陳隨即被押解來臺。1950年3月蔣在臺復職未久,置國家人民於黨派之上的陳儀竟以「匪諜」罪遭槍決。陳謀取和平的用心雖然落空,甚至以身相殉,但其精神永遠印 照出置黨派於國家民族之上者的齷齪與無知。

認同混亂的臺灣本省人

 1947年2月27日,一外省警察查緝私煙,遭民 眾包圍,不幸失手打死一旁觀本省人。誤會、暴亂由此展開。由於政府軍警極少,無法控制局面,導致部分失去理性的本省人以殘害外省人為宣洩。3月9日優勢軍 力登陸基隆之前,受害者絕大多數是外省人,而非臺灣本省人。但是今天臺灣的集體記憶只剩下9日之後,對於此前受害外省人的苦痛卻無人聞問,近年228的檢 討更從未追究當年犯罪的本省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經濟蕭條、私煙查緝固然引起臺民苦痛與不便,但大多數善良臺灣百姓應不至因此就和外省族群結下深仇大 恨,非施以殘暴手段不可。何況這些外省人很多是來協助臺灣重建的公教人員。顯然搧風點火者另有其人。日本滯臺浪人、浸淫皇民思想而仇視祖國的殖民附庸、以及戰後適應不良的臺籍日本兵,最為可疑。

 3月6日,高雄暴民占領市府、雄中、火車站,搶得 軍火,要燒壽山,脅迫要塞司令彭孟緝繳槍,並欲殺彭。同日,前述「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之32條「處理大綱」,要求軍隊繳械,甚至以「國際干涉」為 要脅。這些行為完全超出一國國民因為不滿政府施政而提出的改進要求,它根本就是叛變。加上有人向美國領事要求臺灣託管獨立,「處委會」號召臺籍日本兵集結 待命,則更非一國國民所當為,它根本就是割據賣國。這些事實,使228不再只是一般的國內民變,而直接關係到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當時中國好不容易已基本 擺脫不平等條約,名列四強之一,豈容失土在抗戰勝利後得而復失?蔣介石身為國家領導人,如不迅速出兵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就是失職。

 從中國人立場言之,國民黨政府的錯誤首先是未趁臺 灣光復之際儘早清除殖民毒素,隨之,228事件後仍未徹底將臺灣社會去殖民化;其次,蔣介石撕毀1946年1月的政協決議,堅持武力解決中共,結果內戰失 敗退據臺灣,而來臺後又將「反共」置於國家民族之上,終因其獨台而養大臺獨(甚至將政權交給臺獨),在兩岸長期分裂對立後導致今日全島「去中國化」(實為 「再皇民化」)。

 就228而言,我們對事件中外省、本省之無辜受害者固應哀矜勿喜,但蔣介石在1947年派兵來臺平亂,與美國林肯於1861年決定以武力統一南方各州性質相同,皆為情勢所迫,並無不當。

變質、扭曲的228

 如今臺獨站在中國人的對立面,遂將228視為「政 治提款機」。譬如,「228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從1995年10月6日施行之後,通過公告補償的受難、受害者名單頂多二千餘件。但獨派無視於此,一直誇 大死亡人數,顯示其不放過炒作228的機會。矛盾的是,日據時期臺民被異族戕害的歷史,卻得不到獨派的同情與關注,而日本單單在據臺初年,就殺害超過當時 百分之一的臺灣人口(獨派大老黃昭堂引述總督府的數據,只會低估不會高估)。228事件的受難者並非完全無辜,悲劇的責任也不該都歸給國府,但現在臺灣卻 年年炒作一件早該平息的悲情。反之,日本殘害臺灣抗日志士的是非曲直清楚明白、天理難逃,而且異族加害臺民的數目更是228的數十倍,今天臺灣非但對光復 節無感,還對日本充滿懷念與善意。更荒謬的是,中共解放軍至今未曾有過一兵一卒踏上臺灣島,但臺灣民眾對大陸的嫌惡感卻跟對日好感一樣堅實。

 228確實是悲劇,但這是鴉片戰爭以來中國在外力 入侵下所經歷的歷史大悲劇之一頁,其主要責任應該更多地由侵略中國、殖民臺灣的日本承擔。並且,228事件初期受害者多為外省人,加上當時大陸直接受到國 共內戰之苦,臺灣人並沒有比中國其他省分的人特別悲哀。任何有道德良心、有歷史視野的人,就會渴望臺灣光復、中國富強,不忍炒作這個已該遠去的悲情。如果 說臺灣真有他人所無的特別悲哀,那就是還有人不讓悲劇謝幕,仍要扭曲、炒作228。

 最後,我們還要呼籲莫再簡化228的背景與原因, 尤其不宜把它歸之於「官逼民反」。當年左翼人士迭遭國民黨迫害,228事件的前與後,臺灣島內國共的鬥爭也一直持續;在國共內戰的格局下,中共自然會將 228視作其所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之一環,跟著臺灣左派一起指責國民黨,而將228歸咎於「官逼民反」。但是228事件牽涉的,卻是國民政府艱苦抵 抗美日裂解中國的更大格局。北京以及臺灣左統人士如果把228定調為「官逼民反」,不但縱放了美日的圖我醜行,對於今日獨派利用228炒作反中仇中、臺獨 意識,將更缺少反制的著力點。如果228是國民黨接收臺灣導致的「官逼民反」,則綠營大可用同樣邏輯餵養出如下的悖論:求統日亟的北京最好不要再度「官逼 民反」,否則就會逼出另一個228。不同的是,這一次228引來的「國際干涉」,恐怕更是「明顯而立即的危險」(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把228視為「官逼民反」當然是引喻失義,因為官逼民反只是人民的內部矛盾,官和民都還是中國人。當年228的本質,以及今日臺灣炒作228的目的,都涉及外力介入造成的國家認同錯亂,是外部矛盾所生。唯有外部矛盾解決之後,內部才會有和平。

 為了臺灣內部以及兩岸之間的和平,我們必須看清史實、釐清責任,停止扭曲228,反對外力介入,和平才會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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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1日星期日

我们这次为什么要去游行 [Peter Liang]

歧视欺辱本种族的逆向种族主义也是种族主义。

华人社群尤其中共国人,不但种族主义思想严重,而且逆向种族主义歧视华人讨好洋人的洋奴汉奸风气也极为泛滥。

如果不是华人涉案,当然华人游行动机锐减,这是个人利益感到威胁和亲疏远近的程度差别导致。这是人之常情,美国在中国人也很少会去为了中共国共匪虐杀中国人而上街游行抗议,在美国有游行示威自由,这样关心其他种族民族不公待遇的始终是极少数人。

洋奴汉奸泛滥成灾,也是共匪得以维持暴政的一大因素,鼓吹中国人素质低不适合民主。

On Sat, 20 Feb 2016 at 23:06, 徐文立 <xuwenli2016@gmail.com> wrote:

我们这次为什么要去游行

 
来源: 猫咪宝宝 于 2016-02-18 07:15:17  [档案]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3739 次 (5841 bytes) 

去年的时候,我对Peter Liang 的案子了解的不多。总觉得这是个意外,Peter又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按照美国警方一贯的做法,一般是会护着自己人的,这么明显的意外,也应该不会引起黑人的众怒,最后赔给受害者家属个几百上千万,由我们纳税人买单了事。 想不到这个"一贯","一般"的做法到了我们华裔这里就有了例外。特别是我们华裔内部还起了内斗,Peter Liang所在的Brooklyn 选区的华裔议员陈倩文跳出来支持DA起诉。而Peter更被陪审团裁定为五项罪名成立,会面临5-15年的刑期。 要知道酒醉驾车撞人致死也只有7年,而上次加州那个黑人残杀分尸同性恋亚裔男友最后被定为气愤杀人罪,最高刑期为12年!就算Peter这个案子判个5-15 的中间值--10年, 那也是不可承受之重! 那时起我就说,我们这次要去游行。

美国的案件审理一般会参照之前的一些案例。 我不知道Peter Liang 这个案件他们参照了什么?是参照了2004年一位纽约警察同样因为受惊而开枪失手打死了一位无辜者,还是去年警察用锁喉法勒死无辜小贩?我们要去游行, 并不是我们觉得Peter完全没有错,他的心理素质,事发后的应对反应以及在法庭上的表现并不是无可诟病的,也确实是他手中枪的子弹夺走了一个无辜者的生命,而是为什么这件案子会是一个例外? 是不是之前的案子都错了呢? 也有人为Peter 被定罪而欢欣鼓舞,终于有警察被定罪了,觉得今后的白人警察碰到同样的案子也会被起诉被定罪,这是司法的一次胜利。 可是,谁又能保证, Peter Liang的案子真的只是一个例外呢,说不定下一个白人警察又一次会被免于起诉!(这个可能性很大,他们永远能为白人警察找到脱罪理由。)。 而到那时,难道我们还会为了为什么只起诉华裔而不起诉白人而去游行吗? 到了那时,我们华裔真的就成了一个笑话了。

华裔在美国一向是个安静的民族,我们不发声,不参与,不投票,安安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这次华裔议员陈倩文的行为着实刺激了不少人的神经,包括我的。我不由得反省,到底是什么会让一个搞政治的人认为背离自己的民族会为她捞到更多的政治资本和选票?如果是个黑人警察打死了人,会有黑人议员跳出来说这么一番话吗?她敢吗?我们这次要去游行,也是为了让美国社会看看华人的力量,我们不是一团散沙,我们也能够团结起来。也让像陈倩文这样的政客看看,下次再想说一些话的时候要三思。

很多中国人觉得自己很聪明,很理智,很公平,我们还没去游行了,网上不同的声音已经有了很多。 例如这个:每个准备游行的华人希望你在行动前扪心自问,如果这次是黑人警察走火打死华人,法院判警察有罪,你还会出去游行吗?你老老实实地面对自己的良心回答,如果答案是不会。那么这个游行的决定实际上是种族主义的决定。带着这样的情绪去游行,会将这场游行变成种族主义的闹剧。

还有人说,案子判的没错啊,Peter Liang的确杀了人。 对于第一条,如果黑人警察杀了华人,你还会不会去游行?我的回答是"不会",因为他自己的种族--黑人一定会去游行。这位亲爱的同胞,你为了显示自己的公正,却忘了自己的民族。 更何况我们并不是说Peter 完全没有错,而是这次判的罪名和刑期太重了,如果这次Peter被定罪,但最多只会判1-3年,甚至缓刑,我想根本就不会有这次游行了。

我们这次要去游行,我知道想要靠这个去影响司法的判决是很难的,就像网上的那些聪明人说的。要不然黑人游行了那么多次,那些白人警察还不是没有一个入狱的,这些我们都知道。可是,我们还是要去游行,就算是什么也不为,至少让Peter Liang和他的家人们知道,就算纽约警察抛弃了你们,就算政客们背弃了你们,还有我们在支持你们,为你们发声,为你们祈祷。就算Peter最终不得不进入监狱,希望这些支持也能够给他带来希望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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