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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8日星期六

120904 数学教师陈平福街头拉琴为生 网络发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抓捕审判

http://www.weibo.com/1701401324/yANxqqWJC
徐昕
法律学者,著有《论私力救济》、《诗性正义》等

【陈平福案】一个曾经的老师,后在街头拉琴为生的的公民,被诉煽动颠覆政府罪,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中... http://t.cn/zWeW6cJ 视频http://t.cn/zWrtZJn
9月7日 19:15


http://news.163.com/12/0906/20/8AOC77R10001124J.html
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2012-09-06 20:10:51 来源: 正北方网(呼和浩特) 
原标题: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晶报讯 财新网消息,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今年55岁的陈平福,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 巧语的愚弄》、《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中国特色——领导创造思想》、《抗拒民主和法制,全民族都是输家》、《我在自己的祖国被自己的仆人欺 负》等34篇文章。起诉书认为,陈平福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政府,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煽动颠覆 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何辉新律师为陈平福当庭做了无罪辩护。何辉新律师认为,首先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陈平福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有的是根据自己的遭遇撰写的,有的是转载的,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表达"对现状不 满,发泄心中的不快",没有"造谣、诽谤"的内容,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如何能被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 制度"?其次,政府不等于国家,公民批评政府工作人员、乃至批评政府,不等于要颠覆国家政权。

据陈平福公开发表的多篇博文所述,他原是皋兰县一家国企学校的数学教师。2005年,他遭遇了一连串的生活打击。先是企业倒闭导致失业,继而又生 了一场大病,负债累累,孩子又要上大学,生活难以为继。不得已,他来到省城兰州,靠拉小提琴卖艺为生,却多次遭遇当地政府救助站的"驱逐和羞 辱"。

(本文来源:正北方网 )

http://my.tv.sohu.com/u/vw/7312394
http://youtu.be/hxnXjoxS24A
https://www.wuala.com /renyun.net/People/C/陈平福/2011/0802/
视频:小提琴街头卖艺,陈平福访谈录
上传者:陈平福 播放数:9059引用:4346添加到专辑
查看上传者更多视频>>片长:12分46秒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2日 05:22
视频简介:首钢胜利机械厂数学教师陈平福,因心脏病手术而负债累累走投无路,于2005年秋天被迫开始拉小提琴街头卖艺,接着企业破产失去工作, 不得不继续在兰州街头拉琴卖艺,等待退休!
<<收起
标    签:小提琴 街头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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