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28th 2013, 06:00, by noreply@blogger.com (刘青山)
作者: 古川
现在回想起来,我与高智晟律师的认识,大约是在2005年初。2005年3月中旬,我到〝博客中国〞网站工作。
那时正好发生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事件,为此,博客中国与自然之友于2005年4月1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了〝圆明园生态与遗址保护研讨会〞。
在这次会上,我是作为博客中国的工作人员参加的,而高律师是作为特邀嘉宾参加的。目前,在新浪科技频道上,还可以看到高律师在会议上的发言。高律 师特别强调,需要对公权力进行规制,〝当公权行使不受规制或者任意行使没有法律后果的时候,这个社会是没有希望的。〞 (http://tech.sina.com.cn/d/2005-04-01/1610569123.shtml)
在会议结束之后,我与高律师做了交流。随后,我给高律师在博客中国开了专栏,高律师将他刚写的《我的平民母亲》发在专栏上。2005年3月6日, 高律师的母亲去世。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母亲,高律师写道:
〝在母亲67年的人生生涯中,有60年的时间里是在贫穷及磨难中熬过。〞高律师的母亲6岁时丧父,8岁时做童养媳,12岁跑回家,16岁时嫁给了 高律师一贫如洗的父亲,38岁时高律师的父亲因病去世。高律师说:〝父亲一生的夙愿是有朝一日能吃饱肚子,这个至死未能实现的愿望在父亲亡故后发 生了改变,即一家人从父亲在世时吃饱肚子的愿望,变成了母亲的让全家人活下去的目标。〞
在高律师父亲于1975年去世之后,不仅留下了在当时看来是天文数字的债务,甚至还没有钱购买棺材,只能赊了一个40元的棺材,让其父亲入土为 安。此后,其母亲带着高智晟等七个孩子进行了历时10年的〝生存保卫战〞。
虽然家里贫穷,但高律师的母亲仍然在不断帮助其他穷人。高律师在文章中说:〝母亲作为那个时期未出去讨吃要饭的穷人,对那些出来讨吃要饭的穷人的 帮助在当地是老幼尽知。到了冬季,不管来自天南地北、不管来者姓甚名谁、人数多寡,母亲都不厌其烦地将这些被迫出来讨吃要饭的穷人张罗到我们家 里,白天为他们提供歇脚点,夜晚为他们提供睡觉的地方,人多时,我家一孔窑洞里住着十几个人。黄土高原的冬夜,严寒及劲风让穷人胆寒,我们的穷家 也不特别暖和,但却能有效阻却严寒及劲风。年复一年,母亲为多少穷人在严冬里提供过避寒帮助,连母亲自己都说不清,只记得只要我们村自里来了穷 人,村里的人总会不约而同地告诉来者,让他(她)们来找我的母亲。〞
正是这样一位母亲感动了很多人。当《我的平民母亲》(http://www.epochtimes.com/gb/5/3/18 /n854721.htm)发在博客中国的当天,其点击就超过八万。但遗憾的是,后来中共当局对高律师进行迫害时,北京市网管办副主任陈华于 2005年11月22日向各大网站下令,对〝北京律师高智晟'维权'一律不准报导转载〞,并要求博客中国将高律师的所有文章删除,并且将其专栏删 除。
高律师继承了父母善良正直的品性,在其律师生涯中帮贫济困,扶危扬善,不畏强暴,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反抗中共暴政。
在我认识高智晟律师之后,我把他介绍给陕北民营石油维权行动的总协调人李智英。2004年7月,著名维权律师朱久虎组建律师团,准备起诉陕西省、 市、县三级地方政府非法没收延安、榆林两市十五县的1000多家民营石油企业6万多投资者近70亿元的石油资产。从2004年9月开始,我也参与 了陕北民营石油的维权行动,负责发布有关维权资讯并更新陕北民营石油网。
2005年5月26日,陕西靖边公安却公然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的罪名将代理律师朱久虎刑事拘留。为此,高智晟律师开始介入 到陕北民营石油维权行动。为了营救朱久虎律师,高智晟律师三次前往陕北交涉。在高律师第三次交涉之时,靖边当局被迫于9月19日将朱久虎释放。
在朱久虎被释放当天,我和一位朋友一起前往首都机场,准备迎接朱久虎的获释。在机场,我碰到了也同样来迎接的浦志强律师和《纽约时报》记者。在等 候一段时间后,我们给高智晟律师打电话,他告知我们说,靖边当局不让朱律师从榆林直飞北京,而转机西安,而他原本准备与朱律师同机,却被当局以没 有座位为由阻止其登机,让他继续在榆林等待。这就让我们迎接朱律师的计画落空,为此我们只能打道回府。
在朱律师回到北京之后,北京有关方面曾给高律师打电话,希望高律师就此收手。对此,高律师予以拒绝,表示将继续进行调查。从2005年9月10日 开始到10月6日,高律师和助手楚望台开始在陕北进行调查,并公布《陕北油田事件真相调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公布了十七篇调查。
此时的高律师,不仅没有停止对陕北民营石油事件的调查,还开始了对中共当局迫害法轮功人员的调查。2005年10月18日,高律师发出《停止迫害 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国人民的关系——致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http://gaozhisheng2009.blog.epochtimes.com/article /show?articleid=6241),就中共当局新一轮持续的、系统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对法轮功人员进行随心所欲的野蛮迫害予以揭 露,要求胡锦涛、温家宝制止这样的迫害。〝对今日中国妇孺皆知的正在公开发生的持续迫害无辜信仰者的野蛮暴行,两位若不知情,那是你们针对国人的 一种罪责;若知情而不予制止,这与具体行恶者的罪恶何异?〞
高律师还向胡锦涛、温家宝表示:〝正是基于对人类普世价值的信奉与对法治的尊重,本人郑重建议两位尽早做出决断,'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 国人民的关系',切实履行'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方略,在民主、法治和宪政的基础上创建新的中国。〞
对于这样的揭露真相,高律师也知道将会给他带来的可怕的后果,但高律师却表示:〝在我还有安全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关注他们的安全,无论作为文明人 类中的一员,还是作为中国人、中国公民及律师,我都有权利这样做,虽然在中国它还十分危险。〞
这是高律师第二次就法轮功人员受到迫害给中共最高当局发出公开信。在此之前的2004年12月31日,高律师曾发出《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 (http://www.epochtimes.com/gb/4/12/30/n764897.htm),揭露石家庄国保对法轮功人员黄伟的非 法野蛮迫害,要求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以制度性的力量来改变立法及司法的扭曲现状〞。
在第二封公开信发出后第二天早晨,高律师就接到一匿名恐吓电话,〝你知道很多真相了,我们也知道你们家的真相,你们家在哪?你女儿在哪上学,每天 坐几路车……〞
10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柴磊在电话中向高智晟宣布三点:一、你给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是错误的,给国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严重影响了律师的形象。二、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的执业操守。三、必须尽快收回你给胡、温的公开信,不容讨论。对此,高律师拒绝 收回,当即强调:〝我讲的是真话,讲真话没有错,你的要求胡、温也不见得认为妥帖。〞
2005年11月4日下午,柴磊代表北京市司法局向高律师宣布,其晟智律师事务所停业一年。柴磊在宣布处罚决定时还发出赤裸裸的威胁说:〝如果在 一年内仍然不服从的话,就不仅仅是停业的问题了,还包括人身自由问题。〞当天晚上,我带一位朋友在高律师家附近与高律师一起吃晚饭,高律师向我们 表示,他不会服从北京司法局的处罚。晚饭结束回家之后,我还将有关情况写了出来,发表在〝递进民主〞网站。
第二天,高律师和其他律师又有别的活动,我又去参与。在活动结束之后,高律师发出《竞选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的选举承诺》,宣布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 会长选举。高律师向律师们保证,如果他当选会长,将全力为律师们争取权益:一、停止原律师协会每年非法向北京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团体会费,每所免除 不合理负担1万元;二、律师协会会费将参照党费标准,将律师个人会费从2500元降至200元,减轻原律师协会非法加在律师头上的2300元负 担。三、律师协会将向全体律师退还过去六年内非法收取的注册费和会费,部分律师最多可退还超过1万元人民币。
我也向高律师要了一份有他签名的承诺书,想留下收藏起来。但后来因为多次搬家,这份承诺书已经不知道放在那里去了。
面对律所被停业,高律师仍然没有退缩,又在2005年12月12日发出《必须立即停止灭绝我们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蛮行径——致胡锦涛、温家宝及中 国同胞的公开信》(http://blog./hero/gzs/3_1.shtml),揭露山东济南、辽宁长春、大连、阜新等地的法轮功人员遭 到的毫无人性的迫害。
高律师揭露:〝几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过程中都遭到了极其下流的攻击,几乎所有的被迫害者,无论你是 男性还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一位名叫常学霞的女法轮功人员揭露说:〝后来我还不转化,就把衣服脱光,一丝不挂, 刑事犯几个人开始用手掐我的乳头,揪阴毛,嘴里不断地说下流的话,后来看我还不转化,就拿那用来刷水槽的刷子,然后,往我里捅,下面放一盆水,捅 一会看看刷子上有没有血滴在盆里,看没出血又换成大的鞋刷子疯狂捅我的。〞
面对这种导致一亿多个家庭的数亿人遭受了传讯和恐吓、被剥夺就业资格、工作机会、收入、被抢劫财产,甚至导致数以千计的无辜同胞丧失了宝贵的生 命、数以十万计的人民被剥夺了自由,毫无人性、旷世血腥、惨绝人寰对法轮功人员的迫害,高律师表示:〝任何语言、文字的功能都无法复述清或者再现 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我们还尚存一丝体热的民族成员,谁还有条件在这样的真实面前沉默下去!?〞
在这封以翔实事实、两万多字的公开信最后,高律师要求胡锦涛、温家宝必须以勇气和道德承认,中共这部凶残折磨了我们民族半世纪的政权机器,它的每 个部位都沾满了善良人民的血和泪水。
正是因为这两封公开信,导致中共政权随后开始对高智晟律师进行疯狂迫害,不仅对他进行日夜跟踪,还试图制造车祸将高律师撞死。2006年8月15 日,中共政权将高律师从其姐姐家中秘密拘捕,用黄胶带将其嘴巴缠上、将眼睛蒙上,再戴上〝黑头套〞,然后将高律师带回北京,关押在第二看守所。
在高律师被抓同一天,中共当局对高律师在北京的家进行抄家,抄走一切通讯工具和所有存折。不仅如此,这些国保员警还强行住在高律师家里11天,每 个房间都坐着员警,日夜不停地监视其妻子耿和与两个孩子。再后来,国保员警甚至对高律师的妻子耿和、女儿格格进行殴打。
这一切,中共政权的目的在于,让高律师写悔过书。在高律师写了悔过书之后,2006年12月12日,在没有通知家人、辩护律师没有到庭的情况下, 北京一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高律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十天后的12月22日,高律师被释放回家。
在被关押的129天里,高律师遭到酷刑,其中被拷住双手的时间是600小时,被固定在特制的铁椅上的时间是590多小时,被左右双向强光灯照射的 时间为590多小时,被强制盘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过的时间是800小时左右,被强制擦铺板的次数为385次。
被释放之后,高律师仍然被秘密员警严密监控着。后来,2007年9月12日,高律师发出致美国国会议员的公开信 (http://www.epochtimes.com/gb/7/9/23/n1843537.htm)。高律师在信中列举了中共政权在十个方 面对国人的暴政。
其中,高律师特别提到对〝法轮功〞迫害,表示:〝对'法轮功'已持续了八年的惨烈镇压,是中国乃至全人类最为持续,最为深重的人道主义灾难。〞并 且,高律师要求国际法庭以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追究中共领导人,〝从反人类和群体灭绝罪的国际法简单明叙罪状看,中共之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 京等一大批官员的实体行为完全成就了该两项罪构成的全部主客观要件。〞
为此,九天以后的9月21日,高律师被北京秘密员警绑架到一个地方,遭受了殴打、下跪、踢打、踩胸、打耳光、电棍击打、电击下巴、电击生殖器、用 牙签捅生殖器、用烟熏眼睛和鼻子、被撒尿在身上和头上等等酷刑。
2009年2月8日,高律师将这次被秘密绑架50多天的经历,以《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为题(http://www.rfa.org /mandarin/yataibaodao/gao-02082009211313.html)在自由亚洲电台公开发表,公开揭露中共当局对其 残酷的折磨。
在被失踪期间,高律师曾被秘密员警威胁:〝把这次的事说出去了,你丫的死期就到了,几位大爷随时找你败火。〞正是因为高律师的公开揭露,导致他于 2009年2月在陕西老家被十几个员警带走,随后处于〝被失踪〞状态。直到2011年11月17日,在五年缓刑期即将届满之时,中共当局荒唐地宣 称高律师违反缓刑规定,将高律师重新投入新疆沙雅监狱执行原判三年实刑。
高律师被重新投入监狱时,那时我还在国内。当时因为〝茉莉花〞被失踪63天之后,我一直被北京国保监控着。对于高律师被重新投入监狱,我十分愤 怒,并为此在推特上发布评论,指责中共当局的荒唐。当天正好是星期六,北京国保忙于找人〝喝茶〞,要求不得谈论高律师的事情。国保找到我时,已经 是傍晚,国保要求我将推特上有关高律师的资讯删除,并威胁说,如果不删除,对你们出国的事情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我与高律师的交往,特别需要提及的是,2006年3月20日,《新京报》刊发了《王天成起诉武大博导周叶中》一文。第二天,《新京报》却发出 《关于错误刊发〈王天成起诉武大博导周叶中〉一文的处理决定》,分别对其记者张弘、责任编辑金秋、任世武罚款1000元,副总编孙雪东罚款 2000元。
在这处罚决定发出之后,现在还被山东平度当局拘押、当时担任《新京报》记者的陈宝成将处罚决定发在其博客上,我看到之后将其转载到我在博客中国的 专栏。《新京报》的工作人员看到我的转载之后,给我打来电话要求我将其删除并要我告知是从哪里获得资讯的。对此,我拒绝删除并拒绝告知。为此, 《新京报》给我发来了一份最后署名〝新京报社〞的律师函。对此,我感到纳闷,为什么这份号称的〝律师函〞最后署名不是律师,而是〝新京报社〞。后 来,我见到高智晟律师时,还将这份律师函给他看。高律师对我说,你可以直接告诉新京报,让它们在北京城八区任何一家法院起诉你。最后,《新京报》 没有起诉我,但它却通过博客中国的客户服务将我的文章删除。
从2005年我与高律师认识之后,他就一直遭受中共政权的残酷迫害,至今已经八年了。从其2011年12月17日被重新投入监狱,到现在快两年 了。在这八年时间内,除了高律师遭受各种酷刑折磨之外,其妻子和孩子也遭受各种迫害,被迫于2009年历经千难险阻而流亡美国。
还有一年多一年的时间,高律师的三年实刑就要到了。希望中共当局停止迫害高律师,早日还高律师自由!虽然我知道,只要中共当局还在继续统治,高律 师就不会获得真正自由,但我还是要为高律师的自由不断呼呼:释放高智晟!自由高智晟!
写于高智晟律师被迫害八年之后的2013年10月22日
(来源: 阿波罗网)
世界人权宣言抄写 将留言和手抄纸张的图片用电邮发送到 udhr1948.chaoxie@blogger.com 即可张贴到 http://udhrhw.blogspot.com ,或发送到 udhr1948+chaoxie@gmail.com 由管理员转发至两个博客。建议在邮件标题中写明你想公布的网络身份(如推特、微博帐号,电邮地址等)、昵称或姓名、以便于避免重复搜集发布。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