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了宋教仁?(一)
芦笛
一、宋教仁与刺宋案
宋教仁,字钝初(又作遁初),号渔父,1882年生,湖南桃源人。1901年中秀才。1903年考入武昌文普通中学堂,1904年2月与黄兴、刘 揆一等在长沙创立华兴会,被推为华兴会副会长,7月与吕大森、刘静庵等在武昌组织科学补习所。11月华兴会计划长沙起义,宋回湘主持常德一路作响 应。事泄,宋遭通辑,出亡日本,先后入东京法政大学、早稻田大学习法政。1905年与友人创办《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宣传革命。8 月,同盟会成立,当选为司法部检事长、湖南分会副会长。11月,《民报》创刊,任庶务干事兼撰述员。
1911年1月,宋教仁回到上海,任《民立报》主编。4月赴香港,参与筹备广州起义,任统筹部编制课长。7月,与谭人凤等在沪成立中部同盟会,当 选为总务干事,并筹设各省分会,欲大举于长江流域。武昌起义爆发后赴汉,协助湖北军政府办理外交,主持制订《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旋至南京, 筹组中央临时政府。1912年1月,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局长。4月,临时政府北迁,任农林总长,不久辞职。
1912年8月,宋主持将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被举为理事,并代理理事长,1913年初,宋在长沙、上海等地发表竞选演说,宣传责任内阁制和政党 政治,主张制定民主宪法。2月,国民党在首次国会选举中大胜,获得国会多数席位 。3月中,袁世凯宣布国会即将召开,电邀宋教仁北上。
1913年3月20日晚10时45分,宋教仁在国民党要员黄兴、于右任、陈其美、廖仲凯等人的簇拥下来到上海沪宁车站,准备登车北上。在检票口 处,有人在黑暗中向他的后背开枪射击。凶手逃走,宋则被黄兴等人送往沪宁铁路医院,发现受了致命伤。宋自知不起,留下了政治遗嘱,于3月22日凌 晨逝世,终年仅31岁。同日,袁致电吊唁。
3月23日,袁世凯电令江苏都督严缉宋案凶手,并保护黄兴。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通电全省各地官吏协拿凶手,限期破案。黄兴与陈其美致函 公共租界的总巡英国人卜罗斯,悬赏万元,缉拿凶犯。沪宁铁路局也出赏金5000元。
根据在场目击证人和其他人士举报,嫌凶很快就锁定在退伍军人、无业流氓武士英头上,随后又有古董商王阿法举报,江苏驻沪巡长应桂馨曾向他出示了某 人照片,以1000元赏格,让他去杀掉该人。他推辞了,案发后,他发现照片上的人正是宋教仁。
根据这些线索,捕房到应桂馨家搜查,竟意外抓到刺宋的直接凶手武士英。武在审讯中供认,他在两个月之前来到上海,经人介绍认识了应桂馨。应答应给 他1000元,并拿出宋的照片,让他行刺,并先付他30元。武贪财效命,并不知道照片上是什么人。
巡捕房对应宅进行了两次搜查,搜出作案凶器──五响手枪一把。该枪尚存子弹两颗,与车站拾到的弹壳同式,是极重要的证据。此外还查出一批电报和信 件。这些电报信件表明,此案涉及到国务院总理兼内务部长赵秉钧和内务部秘书洪述祖。
至此,可以确定,刺宋的直接凶手是毫无政治背景的无业流氓武士英(又名吴福铭),而直接指使者乃是江苏驻沪巡长应桂馨(又名应夔臣),而应和赵秉 钧与洪述祖有通讯联系,后两人有嫌疑,但并无直接证据证明他们介入了凶杀案,袁世凯就更不用说了。当然他们有很大嫌疑,但是否真的有罪,必须经过 缜密调查,由法庭公平审判后才能做出结论。这在今天法治观念强烈的现代人看来,应该是常识问题。
但4 月25日,程德全、应德闳将查获的函电证据公诸于世,舆论立刻大哗,纷指袁世凯和赵秉均为幕后凶手,孙文从日本赶回国,和黄兴一道,向程德全、应德闳施 压,使他们在公布证据的同时,以案件牵涉到国务总理赵秉均,提出组织特别法庭审理此案。接着,孙、黄在4月26日联名通电,说:
"宋案移交内地以后,经苏程都督、应民政长会同检查证据完毕。凡关于应桂馨、
洪述祖、赵总理往来通电,已于有日摘要报告中央,并通电各省都督在案。此案
关系重大,为中外人士注目,一月以来探询究竟者,无时不有。今幸发表大略,
望即就近向都督府取阅原电。诸公有巩固民国,维持人道之责,想必能严究主名,
同伸公愤也。孙文、黄兴。宥。"
这里的"主名",任谁一看都知道是暗指袁、赵。但江苏提出的开设特别法庭的请求却被司法总长许士英驳回,认为与司法程序不符。
既然无法组织特别法庭,此案便由上海地方审判厅审理。洪述祖在案发后便逃到青岛租界中,凶嫌武士英则在引渡到上海地方检察厅后,于4月24日,也 就是公审前一天,在狱中暴毙。上海地方检察厅发了传票,要国务总理赵秉钧出庭。赵不敢断然拒绝,只敢称病,以此逃避出庭。此后他多次辞职,袁都不 准,最后才在7月16日被袁免去本兼各职,改任步军统领兼管京师巡警事务。是年年底,赵去天津署理直隶总督,于次年春节暴卒于任上,据说是给毒死 的。
在此期间,袁、赵都通电为赵辩护,但国民党人认定此案主凶就是袁世凯。4月中下旬,国民党人在上海举行秘密会议。孙中山力主军事解决,提出联日计 划,拟再东渡,争取日本的支持,黄兴则主张通过法律解决,并反对孙勾结日人干涉中国内政。二人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相持不下,会议无结果而终。会 后孙中山一面派人赴各省联络军人,一面派陈其美、戴天仇与黄兴辩论。
是年5月5日,江西都督李烈钧、湖南都督谭延凯、安徽都督柏文蔚、广东都督胡汉民通电,反对袁向五国银行的善后贷款,公指袁为刺杀宋教仁的主犯。 6月9日,袁下令免去李烈钧职务,令黎元洪兼领李职。6月11日,李通电解职,欢迎黎元洪。6月14日袁免去胡汉民职务,与陈贻范同为西藏宣抚 使。6月30日免安徽都督柏文蔚职,改任陕甘筹边使。7月12日,李烈钧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所部仅水上警察千余人,通电讨袁。7月15日,黄兴 入南京,迫都督程德全独立,称江苏讨袁军总司令,派第一、第八两师北上,"二次革命"爆发。7月19日,孙文通电通电参议院、众议院、国务院、各 省都督、民政长官及军、师、旅长,略谓:
"今袁氏种种违法,天下所知,东南人民迫不得已。以武力济法律之穷,非惟其情可哀,其义亦至正。当此存亡绝续之际,望以民命为重。以国危为急,同 向袁氏说以早日辞职,以息战祸。 "
又致电袁世凯本人:
"昔日为任天下之重而来,今日为息天下之祸而去。若公必欲残民以逞。善言不入,文不忍东南人民久困兵革,必以前反对君主专制之决心,反对公之一 人,义无反顾!"
7月22日,袁世凯下令褫夺黄兴、陈其美、柏文蔚荣典军职,命张勋、冯国璋剿办。8月底,"二次革命"完全失败。孙黄流亡国外。 (海纳百川 w.hjclub.com)
所谓"二次革命"对解决宋案的唯一"贡献",是它造成了南京城的战乱。该城先由讨袁军占领,后被辫帅张勋攻占。应桂馨趁兵荒马乱之际,纠集狱中囚 犯与外界流氓里应外合成功越狱,逃往青岛租界。"二次革命"被镇压后,据说他到北京,要袁兑现"毁宋酬勋",后者拒不接见。1914年1月19 日,应离京去津,在京津铁路头等客车中被刺杀。而洪述祖长期避居青岛租界,1917年化名到上海,被宋教仁的长子宋振吕、秘书刘白发现,扭送上海 法院,后转解北京,以主使杀人罪于1919年4月5日被处绞刑。
综上所述,该案头绪纷繁,凶手接二连三离奇死亡。从所谓circumstantial evidence来看,袁世凯有一定嫌疑。但根据"无罪推定"的文明常识,应该在排除了所有其他可能、特别是充份考虑了被控方的辩护后才能认为袁是幕后指 使人。在这些工作完成以前,必须将此案视为悬而未决的疑案。此乃史家应备的起码职业道德。
但遗憾的是,几十年来,这案子似乎成了钦定铁案,以致一谈起此案,"袁是主凶"的推测便成了金科玉律一般的铁定史实,连作另类解释的余地都没有。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文革专案组以嫌疑为罪证,以猜想为事实的办案作风,其实是源远流长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本文拟提出宋案的一种另类解释。因为是票友,限于掌握史料的困难,我只能从逻辑和常理来加以分析,目的是提出一个批判靶子。如果谁能驳倒了本文, 则也就等于部份地间接证实了经典指控。倘若此,则死者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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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宋教仁?(二)
芦笛
二、密件说明了什么?
从应桂馨家中查获的电函,一直被视为袁世凯、赵秉钧是幕后指使人的最有力证据。但仔细审视这些证据,不难发现,光凭这些电报信函本身,并不能作出 如此严重的结论。
根据来往对象,可将这些函电分为两类(根据蔡东藩《民国演义》引文,参照其他来源校补):
(一)赵秉钧与应桂馨之间的通讯
仅四件,即:
1913年1月14日,赵秉钧致应桂馨函:"密码送请检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可也。"外附密码一本,上注"国务院,应密,民国二年一月十四 日"字样。
1月26日,应致赵秉钧电:"应密","径电","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指洪述祖)回面详。"
2月1日,应致赵电:"应密,东电","宪法起草,以文字鼓吹,主张两纲,一除总理外,不投票,一解散国会。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 待。"
2月2日,应致赵电:"应密,冬四电","孙、黄、黎、宋,运动极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 (芦按:另本作"宋犯确案,刑事提要")用照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内外多事,倘选举扰攘,国随以亡,补救已迟。及今千钧一发,急宜图 维。"
这四件均与凶杀案无关,只有最后一条性质最严重,但也和案件无直接关系。
(二)洪述祖与应桂馨之间的通讯
2月1日,洪述祖致应函:"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乃有价值。"
2月2日,洪致应函:"紧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弟须于题前径密寄老赵,索一数目。"
2月4日,洪致应函:"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色颇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等语,兄又略提款事,渠说将宋骗案及照出 之提票式寄来,以为征信。弟以后用川密与兄(芦按:此处疑缺字,所谓"川密"、"应密"大概是密码本中的分类,洪要应以后使用密码本中的"川"类 跟他联系)"。
2月8日,洪致应函:"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原注:"辈"字又似"案"字。)
2月21日(芦按:疑为"2月11日"之误,待考),洪致应函:"宋件到手,即来索款"。
2月22日,洪致应函:"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除巡辑长公事不计,因智老(赵秉钧字智庵)已将应密电本交来,恐程君(程 经世,时任国务院庶务秘书)不机密,纯全归兄一手经理(芦案,另本作"纯令归兄一手经理")。""请款总要在物件到后,……为数不可过三十万。"
同日,应致洪电:"川密,蒸电","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三百五十万,请转呈,当日复。"
2月13日,应致洪函:"《民立》(报名,系国民党所办)。记钝初在宁之说词,读之即知其近来之势力及趋向所在矣。""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但 事关大计,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惟中间手续,无米为炊,固非易易。"
3月13日,洪致应电:"川密","蒸电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偿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3月14日,应致洪电:"应密,寒电","梁山匪魁,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
3月15日,洪致应电:"应密,铣电","寒电到,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
3月16日,洪致应点:"川密","寒电应即照办。"
3月19日,洪致应电:"事速照行。"
3月20日,半夜两点钟,即宋被害之日,应致洪电:"川密,号电。""二十四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
3月21日,应致洪电:"川密,个电","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
3月23日,洪致应函,"号个两电均悉,不再另复,鄙人于四月七号到沪。"(原注:此函系快信,于应犯被捕后,始由邮局递到。)
以上通讯,如果全部属实,则最多只能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赵只给应发过一封信,是给他寄密码本的,并告诉他以后有电直接发给国务院。从未给应发过进行犯罪活动的指示。当然,也不能因此排除他通过洪 指挥的嫌疑。
这里顺便解释一下,"密码电本"在现代人看来,似乎是间谍的专利,其实那时是普遍作法,因为政府没有专线,所有电报都由商办的邮电局处理,为了保 密,只能普遍使用密码本。不但政界普遍这么作,民间商务也如此办理。
第二、如果洪所言是实,则赵和袁都卷入了对付国民党人阴谋活动中。至少应拟议抛出"孙黄宋劣史"以及宋的刑事档案之事,赵是知道的,而袁更感兴趣 并予以批准。
第三、杀宋是应主动于2月13日向洪建议的,此时他还没有收到洪于同日发给他的"毁宋酬勋位"的函件。此后他更多次催促,甚至一面声称"转呈候 示",一面迫不及待、自作主张地"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
第四、从通讯中并不能得出袁、赵参与并赞成杀宋密谋的结论,洪的函电从未提示这一点。因此,不能排除杀宋是洪自作主张,特别是他已经说过赵"纯令 归兄一手经理",让他全权处理与应的联系。
第五、洪之"毁宋酬勋"一语,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就是袁批准杀宋的过硬证据,但其实经不起推敲。授勋乃国之殊荣盛典,当昭告天下,举行典礼,万众 属目,非比寻常。应不过是个巡长,即使做得天衣无缝,请问总统以何理由授他勋位?岂不是自动引人嫌疑?酬应还有其他方法,赠以厚款就是最常见、最 方便也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袁何以用此大轰大嗡的笨招?
我已经在《"毁宋酬勋"考》中指出,其实那"毁宋"的"毁"字在文言中是"毁谤"之意,指的是毁了宋的名声,并非"杀宋"。杀宋的建议是应而不是 洪反复提出的,洪在接到应的建议前许愿"毁宋酬勋",其实是以此催要应某答应提供却迟迟不寄去的宋的刑事犯罪证据,好在袁面前交差。
综上所述,以上函电本身,根本就不能作为袁赵合谋杀宋的证据,只能作为应、洪涉嫌杀宋的证据。
三、赵秉钧的嫌疑可以初步排除
前文已经说过,江苏都督、民政长提出成立特别法庭的请求,被司法总长许士英拒绝副署,理由是不符合司法程序。黄兴为此致电袁世凯,指赵为"暗杀主 谋之要犯",要求总统干涉,在上海组织特别法庭审理刺宋案。袁以立宪国司法独立,总统不便干预为由拒绝。
我觉得这说的完全是光明正大之理,黄兴却坚持"中国司法不独立,稍有常识者皆知,况宋案词连政府,国务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 藩篱之下,此案果诉至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阻挠,此更为一大疑问。"甚至说什么:"司法总长侧身国务院中,其总理为案中要犯,于此抗颜弄 法,似可不必。"
真相如何姑且不论,这里的笔墨官司,光从来司法程序上来看,完全是袁占足了理,倒是以黄兴为代表的国民党人公开违反法治原则,要求国家元首干预司 法,甚至未经审判就咬死"总理为案中要犯",连个"嫌疑人"都不用,完全是只有土匪出身的军阀才会闹出来的天大笑话,倒是他才是"抗颜弄法,似可 不必"!
而且,我实在看不出为何不同意成立特别法庭就是包庇犯人。江苏和上海素为国民党人所据,并不是袁可以在万里之外随心所欲操纵的,有什么"法院既在 政府藩篱之下,此案果诉至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阻挠,此更为一大疑问"之说?那特别法庭就算是成立了,不也是设在上海么?而且,请问法官 由谁组成?难道不是由据说是被国务院控制的司法系统派人,而是必须由国民党人指定才算公平?该法庭能有什么更高的权力?无非也就是能传赵秉钧到案 吧?可上海地方审判厅不也有这个权力么?遮莫成立了特别法庭,老赵就不能称病逃避了?
值得注意的是袁世凯在这些来往通电中为赵辩护说的话:
"赵君与应直接之函,惟1月19日致密电码一本,声明有电直寄国务院绝无可疑,
如欲凭应、洪往来函电遽指为主 谋暗杀之要犯,实非法理之凭。"
不能不承认他说的就是事实,也完全符合"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老赵直接发给应的函就只有那么一封,说的是寄密码本的事。如果不经侦察审讯,仅仅 根据应、洪往来函电便"遽指为主谋暗杀之要犯",确实是"实非法理之凭"。老袁这点水平,不但为今日之党国元首望尘莫及,而且也是那些热衷于推翻 我党的"民主"斗士们无法企及的。如果后世中国人有他的一半觉悟,则或许"解放"后不会有那么多的冤狱了罢。
那么老赵自己又怎么说?在黄兴公开指责他是"主谋暗杀要犯"后,他不得不通电自辩,略云:
"关系洪案,自出于本总理及政府意外之计。且洪述祖虽系内务部秘书,然内
务总长(芦按:赵兼内务部长)于其行政法上之犯罪,虽有怠于监督之责任,
于刑法上之犯罪,则无代为受过之理。"
姑不论他是否有罪,不能不承认他这自辩极为有力。一个前清旧臣,法治观念竟然如此明晰,把行政法上的"责任"和刑法上的"犯罪"分得清清楚楚。 Again, 这点水平当然不在现代文明人(不包括许多阶级感情格外充沛的网上海外华人)眼中,但只怕如今的国务院总理也没他那水平。
以上是从司法程序和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着眼,指出黄兴等人的无理取闹,"抗颜弄法",与案情真相如何无关。必须强调指出,在司法问题上,程序高于 一切,无论真相如何,都不能违反司法程序胡来。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哪怕袁和/或赵真是"主谋暗杀之要犯",袁的应对也是正确的,从法律上来看无 懈可击,而国民党人确实在这个问题上输了理。
那么,赵究竟是否涉嫌主持或参与了刺宋案?我觉得,他的嫌疑似可基本排除。
赵、洪、应之间的往来函电泄露出去后,赵成了舆论注意焦点。4月3日,他不得不在北京《新纪元报》上发表谈话,说他在唐绍仪内阁期间和宋一为内务 部长,一为农林总长,既是同僚,又是至友。宋住在西直门外的农事实验场,离城十里,有时天晚无法出城,宋总是住在他家,彼此无话不谈。宋离京南下 时,欠了5000多元的债,都是他替宋还的,云云。
这些话基本属实。宋的确和赵私交甚笃。宋婉拒了袁世凯50万元厚赠,却让赵代他偿还借款。若非挚友,做不到这个地步。
当然,无论是哪种政治制度下的政客,都是感情残废,最强烈的欲望便是权势欲,无真情可言。老赵和小宋的私交可能确实甚笃,但这并不妨碍他在人家背 后捅刀子。如果洪述祖2月4日给应桂馨的函件可信,则老赵是知道应准备散布"孙黄宋劣史"的计划的,而且并没有表示反对。因此,不能因为他和宋是 好友,就断然排除他的作案嫌疑。
但耐人寻味的是他在案发后的第一反应。根据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回忆,1913年3月21上午,赵正主持国务会议。根据规定,内阁召开国务会议时, 除张和第三科长担任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擅入。但那天上午,国会选举事务局长顾鳌却突然闯入报告:前门车站收到上海来电,宋教仁昨晚在沪宁车站遭 枪击,伤重恐难救活。
赵闻讯面色大变,猛然站了起来,以手掌击手背,环绕会议桌一个劲地兜圈,一面反复喃喃自语:
"这一下腌杂了。人家岂不要说我打死了钝初吗?岂不要说卖友吗?我还能算人吗?"
在场阁员目睹这种怪诞举动,无不面面相觑,鸦雀无声。直到一位秘书进来报告,大总统请总理立刻去公府,赵才回过神来,停止转圈自语,交代阁员们不 要散会,等他回来后接着开,然后便匆匆而去。阁员们奉命一直等到中午,都不见他回来,这才散去。
如果这回忆可靠,那么可以导出以下结论:
第一,宋被刺出自赵的意外,事先他并不知情。如果出于袁的密谋,他也是给排除在外的。
第二,他本能地意识到凶手会被抓到,而真相会暴露(须知此时凶手还未抓获,而他本人写给应的信函尚未披露)。
第三,他怀疑与袁有关,甚至怀疑是袁指使的,而他很可能成为替罪羊。
第四,他之所以产生这种怀疑,是因为他和袁确实卷入了对付国民党人的阴谋活动,例如那披露"孙黄宋劣史"的烂事。因此,他怀疑袁背着他给应下了刺 宋令──这在他看来很自然,袁不会不知道他和宋私交很好。
这四条推论,在我看来是唯一可以解释他那些怪诞言行的唯一理由。如果他事先与闻刺宋计划,则决不会有此强烈意外之感,以致严重失态。所以,愚以为 赵基本可以解脱。
如果解脱了赵,则"袁毒死了赵以灭口"之说就无法成立──老袁有什么必要去毒死并未参与密谋的人?如果说是因为他参与了试图搞臭孙黄宋的密谋,那 事也早就曝光了。最好的办法还是置之不理,让大家忘记,有何必要去把国家大吏干了,再度引起公众怀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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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宋教仁?(三)
芦笛
四、袁世凯的嫌疑也可初步解除
袁世凯到底是无辜还是有罪?史学界一口咬死他是主谋,似乎就只有两条根据,其一是他有作案动机,也就是说他是宋死亡的最大受益者;其二就是洪述祖 发给应桂馨的密电所说的"毁宋酬勋"。对于后一点,前文第二节已经讨论过了,我觉得并不能成立。
第一条也大成问题。在我看来,袁根本没有非杀宋不可的理由。
据说,袁除去宋,乃是因为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大胜,在参众两院都获得多数席位,宋是内阁总理的当然人选。一旦他当揆,则老袁势必成了虚君。所以, 他非除去宋不可。
这其实是一种假说,而且还是一种经不起推敲的假说。主张此说的人忘记了几个事实:
第一,杀宋并不能同时杀了占据多数国会席位的国民党人。宋虽死去,国民党仍是国会第一大党,老袁被架空的危险性并没有解除。以暗杀作为政治斗争方 式,在老袁那种老奸巨猾的政客手上干出来,实在是难以思议。
第二,以实力为后盾的武断专行远比暗杀有效。其实民国成立伊始,老袁就为这"党派内阁"和同盟会斗争得不亦乐乎(所谓"府院之争",亦即总统府和 国务院之争),早就斗出了丰富经验。
民初第一个内阁总理是唐绍仪,他曾和老袁为任命直隶省都督的事闹翻。唐以内阁提名和省议会选举的双轨程式,请袁任命亲同盟会的王芝祥为直隶省都督 (相当于后来的省军区司令,但地位比省长【其时叫民政长】高)。袁不愿京畿守卫重权落在异己手中,改委王为南方宣慰使,唐拒绝在命令上签字。按责 任内阁制,无内阁副署时,大总统命令无效。袁世凯却无视制度规定,径自下达命令,导致唐内阁倒台。以后几届内阁根本名不副"责任内阁"之实。就算 宋入主内阁,他又有什么能耐抗衡老袁的横行?袁又何必怕他怕到非得杀了他不可?他后来连国民党都敢取缔,连临时约法都敢废除,又何必怕宋怕到了非 得使用这种拙劣而效果可疑的办法除去之?
第三,当时党派政治在中国刚刚出现,非常幼稚混乱,许多人不过是为了赶时髦,图新鲜,或是把入党当成了新式科举。其时的政党既不像列宁主义政党式 的黑社会组织,也不像西方议会政党,连明确的政见都谈不上。各种政党多如牛毛,跨党人士比比皆是。据说就连引退上海不管政事的伍廷芳,也被先后拉 入11个党。赵秉钧也是各党派包括国民党在内争相拉拢的对象,后来给成功地拉入了国民党。黄兴甚至还去邀请过袁大头加入国民党,被袁婉辞了,说他 是大总统,未便加入某个党派,云云。
总之,国民党的大胜其实是一种"泡沫政治",没有多少份量,后人不能用西方政党的模式去套当时的政局。
国民党是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共和实进会等几个组织合并而成的。同盟会本来就是个松散的大杂烩,国民党就更不用说了。小宋 死后,老袁略使分化瓦解手腕,国民党就分崩离析,溃不成军,说明它根本就不是能在国会战场上叱吒风云的政治力量。就算小宋不死,且有经天纬地之 才,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双方实力对比以及国民党软弱松散现状。
第四,老袁和在野革命党人不同,名声对他来说更为重要。在有别的办法收拾政敌之时,他用不着去使那种可能后患无穷的手段。他是将官出身,在谋事时 预估失败的可能应该成了思维习惯。暗杀风险甚大,任何人都会想到"万一凶手被擒,说出是谁指使怎么办"的问题。他以大总统之身,犯不上去冒那个 险。
第五,如我在《"毁宋酬勋"考》中指出,根据应洪来往密电,应桂馨告诉袁已经拿到了宋教仁在日本刑事犯罪的证据,他曾指示应把证据寄来。那确实是 最有效地毁灭宋的政治生命的政治武器,而且毫无风险,既然袁已经有了这有效的"毁宋"手段,何必还要诉诸风险很大、效果可疑的暗杀?
还必须指出,暗杀似乎不是袁的一贯作派。宋死后,有人(一说是黄兴,待考)上的挽联云:
前年杀吴禄贞,去年杀张振武,今年又杀宋教仁;
你说是应桂馨,他说是洪述祖,我说确是袁世凯。
这里指袁先后杀了三个人,即吴禄贞、张振武、宋教仁。
张振武在袁伟时的文章里提到过,他是武昌"首义"有功人员之一,深为黎元洪所忌,民国建立后一直官场失意,曾在武昌鼓吹"二次革命"。民国元年8 月,袁世凯请他入京作总统府顾问,黎力劝张就任,张应命赴京。不料他前脚走,黎后脚就给袁发了一封极长的密电,略云:
"( 张)近更盅惑军士,勾结土匪,破坏共和,倡谋不轨,狼子野心,
愈接愈厉。冒政党之名义以遂其影射之谋,借报馆之揄扬以掩其凶横之
迹。排解之使困于道途,防御之士疲于夜,风声鹤唳,一夕数惊。赖将
士忠诚,侦探敏捷,机关悉破,弭患无形。吾鄂人民胥拜天赐,然余孽
虽歼,元憝未殄,当国家未定之秋,固不堪种瓜再摘,以枭獍习成之性,
又岂能迁地为良。元洪爱既不能,忍又不敢,回肠荡气,仁智俱穷,伏
乞将张振武立予正法,其随行方维系属同恶共济,并乞一律处决,以昭
炯戒。此外随行诸人,有勇知方,素为元洪所深信,如愿回籍者,请就
近酌发川资,俾归乡里,用示劝善罚恶之意。"
袁世凯看了密电后顿时变色,立即和梁士诒、赵秉钧、冯国璋、段祺瑞、段芝贵等人商议是否遵照黎电办理,梁主张向黎去电核实是否确属黎本人意思。武 昌复电证实后,袁才决定逮捕并处决张、方两人。事后舆论大哗,袁不得已公布了他和黎的来往密电,说明是遵照副总统之命不得已干的事。在今天的人看 来,这当然是践踏法纪的犯罪行为,但袁毕竟不是祸首,杀张并非他的原意,也不是主动行为。
吴禄贞倒确实是袁派人暗杀的,但那属于不得不采取的紧急行动。
吴为日本士官学校第一期骑兵科毕业,在日本参加兴中会,回国后参与华兴会的发起和成立。辛亥革命爆发时,吴任陆军第六镇统制,驻石家庄,藉赴滦州 宣抚之机,与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会商联合举兵起义。此时山西已宣布独立。他断然截留南运武昌军需,并电奉清廷"大赦革军而息战事"。清廷大惊,疑 其为革命党,但仍不敢贸然撤其职,乃佯为嘉许,11月4日,授署理山西巡抚以示笼络。吴察,于6日赶赴娘子关会晤山西都督阎锡山,密议组织燕晋联 军,由吴任联军大都督兼总司令,阎副之,并约期会师直捣北京。事为袁世凯侦知,遂密遣被吴革职的周符麟至石家庄,收买其卫队长马惠田,于11月7 日凌晨将吴杀害。
由此可知,吴位高权重,贵为军长(镇统),身拥重兵,驻扎拱卫京畿的战略要地石家庄,又与山西民军联合,如果真按其计划发兵攻击空虚的京师,则朝 发夕至,不难一鼓而下。当此生死危亡存于一线之际,袁不能不出此下策。果然,吴被暗杀后,群龙无首,第六镇很快就瓦解了。这是战争中采取的非常行 动,犹如老美后来用"斩首战术"暗杀萨达姆,跟和平时期杀宋完全不一样,后者根本没有非如此不可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似乎可以得出结论,与"实行暗杀主义"(宋教仁语)的革命党人不同,暗杀似乎不是大臣出身的袁世凯解决危机的习惯方式。
还要指出一个为众多史家忽略的事实,也就是大总统的重任和当时的国情,不容许袁在刺宋这种事上投入过多精力和时间,
袁是日理万机的大总统。其时民国成立了一年多,尚未获得国际承认。此时当真是内外交困,国际上,俄国制造外蒙独立,中国正紧张地跟老毛子交涉(附 带说一句,以弱国之身,能和俄国签约,保存了中国对外蒙名义上的宗主权,是袁的一大政绩),西藏也在闹独立。国内则除南北隐隐对立之外,尚有豫匪 白狼横行中原如入无人之境,各地人心浮动,兵变迭起……。更严重的是国家财政极度困难,以致历届内阁的大事就是借债,不借债就无法维持运作。老袁 为了向五国银行借所谓 "善后贷款",既要说服从中作梗的日本人,又要压服国民党人的反对,弄到焦头烂额。随便在网上档案馆里查一下1913年大事记,就能看出那确实是多事之 秋。
在这种背景下,刺宋就算是老袁的意图,也根本就不可能在袁心中具有多少priority。他根本不可能像咱们爱国(民党)爱共(产党)人士想像的 那样,是个无业游民,成天无事可干,有大把时间去琢磨怎么害人。
而且,他是大总统之身,洪述祖不过是个内务部秘书,办公地点在"院"而不在"府",两人地位悬殊之至,洪岂有想见就能见的?但奇怪的是,如前文所 说,应桂馨在3月13日主动向洪提出刺宋的建议,次日又重复该建议,16日,也就是3天后,洪回电批准。当时的电报往来需经邮局转递,再加上译码 所需时间,可见回复大概也就是接到建议后一两天的事,那批准简直是快到了难以思议的地步。洪究竟是怎么绕过重重官僚机构,一步登天的?唯一的可能 是通过老赵转递。但前面已经分析过了,赵介入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而且,洪在此前给应的密电中曾说,赵已经将与应策划阴谋活动的事交给了洪全权 处理。
因此,看来批准杀宋很可能是洪自作主张,与老袁没有什么关系。这一推测也与洪的电文内容相符──尽管应曾特地说过"转呈候示",洪却从未说过"中 央批准照办"之类的话。
最后一个有利于解除袁嫌疑的事实是,3月19日,袁世凯宣布国会开幕典礼定于4月8日在京举行,并多次催促宋教仁北上。如上所述,3月13、14 两日应连续提议刺宋,16日洪予以批准。如果此事果然得到袁的首肯,他为何要在此后还宣布国会即将开幕,并在3月中旬数次敦促宋北上?须知应乃是 上海滩的地头蛇,宋一离开上海,他就再也没有暗杀宋的机会了。袁应该知道应的背景,如果他真的想让应刺宋,应该尽量制造借口,拖延宋在沪居留的时 间,以便应有下手的机会才对,为何反其道而行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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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宋教仁?(四)
芦笛
五、应桂馨、陈其美与孙中山
细心的读者至此应能看出,侦破此案的关键人物乃是应桂馨。此人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根本不像什么"职业侦探"、"雇佣杀手",只是个"你出钱开条 件,我负责杀人"的被动角色,却以主动教唆策划者的身份出场。不信请看他的电函:
2月1日应致赵电:"宪法起草,以文字鼓吹,主张两纲,一除总理外,不投票,一解散国会。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待。"
2月2日,应桂馨致赵电:"孙、黄、黎、宋,运动极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辑印十万 册,拟从横滨发行。"
3月13日,应致洪函:"《民立》(报名,系国民党所办)。记钝初在宁之说词,读之即知其近来之势力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计,欲为釜底抽薪法,若 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
3月14日,应桂馨致洪述祖电:"梁山匪魁(指宋教仁),四出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
上举第一封电文中显示出了此人羹调阴阳、筹措国事的"政治家气度",根本不是什么被人收买的小密探。第二封电文则点明了"民党忽主宋任总理"的要 害问题,献的计策之毒,迎合对方需要之巧妙,简直是把政客们的脾胃摸得熟熟的,无怪乎老袁要赞他有本事:本来,如此投资少、见效快、无风险的彻底 毁宋之策,哪个政治家看了不会怦然心动?
以后他似乎越来越着急,一个多月后就迅速升级到了主动献策杀宋,强调不杀宋则"大局必为扰乱",甚至不惜危言耸听,说宋"四出扰乱,危险实甚", 仿佛宋是个到处作案的杀人惯犯似的。一个为钱杀人的职业杀手,会向雇主主动献策到这个地步么?他怎么比雇主还着急?
更何况正如我在《"毁宋酬勋"考》中指出的,雇主愿不愿趟这浑水还在未定之天。就连他抛档案那事,老袁都还要"听其言,观其行,先交货,再谈 钱",不见兔子不撒鹰呢。但他这"雇佣杀手"居然也就不管是否得到报酬,不待人家的明令,便主动"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而世人也就不会觉得 这种咄咄怪事反常!
更出奇的是,案发之后,众目睽睽,全盯在他和老赵、老洪的函电联系上去了,却没有人问一声此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历,是怎么攀上老袁的,和革命党人又 有无瓜葛。其实只要稍微留心一下,就立刻能发现他和政府的关系,远没有和革命党人的源远流长,两者根本就是不可比的。
应桂馨,字夔丞,浙江镇海县人。其父应文生原为石匠,后从事地皮生意,因结交外国地皮商并贿赂公差,白手起家成了巨富。应据说颇聪明,善书工诗, 为现代著名画家、已故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应野平之父(另一嫌犯洪述祖也类此,据说文才不错,其子为著名戏剧家洪深),但从小不务正业,在上海花 天酒地、狂嫖滥赌,吸毒纳妓,无所不为。他父亲曾为他捐了个候补知县。他以此招牌招摇撞骗,冒充安徽筹赈委员坑蒙拐骗,又勾结地痞流氓走私洋纱, 两次被捕。仍不思悔改,在开办"江苏官办印刷局"时,因挥霍公款嫖娼,致使一名妓女自杀而再度被当局追捕,不得已逃到河南。此后他以维新派面目出 场,自费创办了一所新式学校。从此名声大振。但应的真实面目其实是上海青帮的大字辈,而这才是他发家的基业,也是他勾结上革命党人陈其美的本钱。
如所周知,陈其美乃是林副主席前身,是孙中山亲封的"最亲密的战友",但他在同盟会里资历很浅,是后来才脱颖而出的。
1907年到1910年,是同盟会成立以来最困难的时期。孙文发动的两广云南起义屡遭失败,同盟会内部严重分裂,发起了两次倒孙运动。上海革命党 人自徐锡麟、秋瑾被处决后,几乎停止了一切活动。陈其美在1908年回国后,在上海重整旗鼓、打开了局面,和宋教仁共同建立了中部同盟会,"党势 为之一振",因此引起了远在海外的孙中山的注意。
陈之所以能在短期内打开局面,完全是因为在上海广交各界名流,加入青帮并结识了应桂馨,这才变成上海滩一呼百应的大佬。1910年,应桂馨在宁波 老家私占民田民房建立学校,引起公愤。陈其美出面调解,为他解了燃眉之急。此后应大力支持陈其美的革命活动,将其房产借给陈其美作革命机关,收容 藏匿亡命党人,所以他与于右任等革命党人也很熟。
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乱党在上海起事得手,陈其美抢到上海都督的重任,立刻就委任应为谍报科长,并将他推荐给孙中山,让他作了几天孙的侍卫长兼庶 务科长。 1912年6月,应筹划将青帮、洪帮及哥老会公口联合组成"中华国民共进会"时,得到了陈其美全力支持。全靠陈的支持,应才得以击败具有显赫革命背景甚至 身居高位的竞争对手刘福彪、李徵五和徐宝山等人,当上了会长。
1912年底,应桂馨以"中华国民共进会会长"的名义北上进京,晋见袁世凯,抱怨"同盟会自合并国民党后,即将长期分子之青洪帮置之脑后"、"只 顾自己做官",和洪述祖、赵秉钧等人拉上关系。此后他回到上海,摇身一变成了"江苏驻沪巡查长",据说是江苏都督程德全封他的官,但在宋案发生 后,程却说那是袁的意思。具体真相如何,恐怕永远也无法查对明白了。
总而言之,此人是上海人说的"路路通",手眼通天的角色。赵、洪他们看上他,无非是想利用他和革命乱党的渊源,让他作个钻进敌人心脏的奸细。但从 他后来的举止看,此人倒更像个两面间谍,他和革命党人的关系之深,远远超过了和北洋政府的仅历时三个多月的短暂勾结。
据说孙中山在离开上海前去日本之前,特地嘱咐应负责照料宋的安全。而且,据说那天到沪宁车站送别宋教仁的一行人中也有他。这些说法都无法证实。可 以肯定的是,赵秉钧在通电自辩中,曾指出:
"程都督等所送全案证据中,又有应致洪函,内称'近往同孚路黄克
强(芦案:黄兴字克强)家,又为克强介绍,将私存公债六十万,皆
夔(芦按:应自称)为之转抵义丰银行,计五十万元,昨被拨去二万,
专任苏浙两处,暨运动徐皖军队之需,夔因势利用,欲擒故纵,不得
不勉为许可,直陈于内,以免受谗'等语。足见黄克强君亦与应关系
密切。"
并质问:
"书信往来与银钱往来孰轻孰重,彼此俱立于嫌疑地位,而潜投巨赀
煽惑徐皖军队,阴谋内乱,比之秉钧,岂不更多一重罪案,何以克强
获免于诉追,而秉钧必须质讯,事同一律,办法两歧,此不可不辩者
三也。"
不能不承认这质问非常有力:既然可以根据应洪电函往来,仅仅因赵给应寄了个密码本就将他定为凶手,那么,同一批函电披露黄兴请应抵押公债、以巨资 煽动军队造反,性质不是更严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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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宋教仁?(五)
芦笛
既然应桂馨与陈其美关系如此之深,既是革命同志,又同为青帮弟兄(陈也是青帮"大"字辈的),审视此案时当然就不能不将陈视为嫌疑人之一。
遗憾的是,陈其美这位"革命先烈"的历史非常肮脏,根本经不起审查。具体来说,该同志有如下三大特点:
(一)他是个习惯于有组织的犯罪活动的青帮大流氓,一贯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在担任了沪军都督后更变本加厉。
以下摘引黄波先生的文章,可见这位革命家到底是什么样的强盗:
"一位曾服务于中行的人回忆说:'沪军都督陈其美随向中行索取军费,宋
经理以不合手续,予以拒绝。旋被车送都督府拘扣。事闻于司法总长伍廷芳,
认为都督府非法拘捕,违反民主国法治精神,提出抗议。伍致陈函,曾编入
《民国经世文 编》,传诵一时。"查《伍廷芳集》,他与此相关的致陈函还
不止这一封,如《为妄事捕逮咨陈都督文》、《与陈都督论清查与捕获之权
限》、《为妄事捕逮再致陈都督书》。"
那伍廷芳(即伍修权他爹)也是倒霉:因为有这么个动辄绑票索金的土匪都督,不得不以司法总长之身,放下要公不办,却去接二连三给民国高干开最起码 的法治教育课,再三晓喻他不要"妄事捕逮",可见老陈干过多少这种惊天动地的烂事。民国政府留用的传统官吏中还没有这种土匪吧?这就是"为了实现 高尚的革命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最典型表现。
(二)他不但是个心狠手辣的暗杀专家,而且滥杀革命同志。
○谋刺李燮和
武昌"首义"后,上海乱党也迅速起事成功。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乃是光复会后期主要领袖之一李燮和。李原来亡命南洋,辛亥前回国,在上海策反新 军,并与陈约好共同起事。不料陈想抢头功,提前一天发动,进攻江南制造局,并孤身入敌营劝降,给清军抓了起来。李燮和闻讯,急令他指挥的"光复 军"全力救出陈其美,这才扭转危局,上海随之"光复"。
对李这样一个救命恩人,凡正常人类都该铭感在心,可在随后推举沪军都督之时,陈竟然唆使青帮弟兄大闹会场,反对众望所归的李担任都督,李为顾全大 局,只好 "逊谢",让陈担任(据章太炎之说却是李在会场上睡着了,陈趁机抢了都督之位)。这还不算,后来李在吴淞自任军政分府都督,陈深忌之,乃派人暗杀之,虽然 未得手,却也吓得李离开了上海。
○明杀陶骏保
陶骏保,字璞青,镇江人,原为清廷武将,但素怀反志。革命军"光复"镇江时,其学生林述庆当了镇军都督,请他作任参谋总长,后公举其兼任江浙联军 参谋总长,参与攻克南京一役。此后他立主北伐,为此于1911年12月11日专程赴沪,拜谒宋教仁和黄兴,力陈北伐之策,却于12月23日被陈其 美令人在沪军都督府大堂上枪杀。案发后,其兄陶逊以书质问陈其美。刘成、郑为成、王立廷诸人以及镇江同乡数百人先后呈请昭雪。1913年民国政府 明令比照陆军中将阵亡例给恤,并于北固山建立专祠,平生事略交国史馆查照。
○暗杀陶成章
陶成章是光复会的实干领袖,1906年加入同盟会,后来在南洋为革命战略、人事和经费等问题与孙中山闹翻,分裂出同盟会,重建光复会与孙分庭抗 礼。辛亥时他赶回国,光复会旧部要他担任浙江都督,却为陈其美所阻,让汤寿潜坐了那个位子。后来汤出任南京临时政府交通总长,因陶在浙江声望很 高,浙人拟议让他继任都督。其时他在上海养病,函电纷至促驾,请他回浙主政。陈其美竟然派蒋介石将其暗杀于上海法租界广慈医院之中。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陈也有斯大林的爱好。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斯大林既不爱钱,也不爱女人,平生只有两大爱好,第一就是晚上苦苦思索,待到终于想好了如何在权力斗争中把政敌搞倒后,便喝 杯格鲁吉亚产的葡萄美酒,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第二就是派人把政敌暗杀了,再去出席追悼会,沉痛发表悼念演说,并为死者抬灵柩。
中国没有为死人抬灵柩的风俗,所以陈也倒没为陶抬棺材,不过陶的骨灰送回原籍安葬时,浙江召开了徐锡麟、秋瑾、陶成章等四"烈士"的追悼大会,陈 专程出席并发表了演说,由此可见此人的做戏功夫之超凡入圣。
○暗杀夏瑞芳
夏乃商务印书馆的创办人,"出于维护商界利益,曾联合诸商抵制沪军督陈英士驻兵闸北,陈嫉恨之,嗾使人暗杀"。
以上只是极不完全的统计,到陈死前几年,他还推出了暗杀袁的大将郑汝成、策动肇和兵舰"起义"的"杰作"。由上可知,陈此人简直是个暗杀迷,不但 杀正面的敌人,而且连革命同志都要杀。只要不是嫡系,在他看来是妨碍了他那个派系膨胀的绊脚石,都要无情地除掉,这就是"为了高尚的革命目的可以 不择手段"的最生动体现。
(三)革命造神运动先驱
早在敬爱的林副主席推出《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前几十年,陈其美就在他著名的《致黄克强劝一致服从中山先生继续革命书》,率先提出了革命者必须无 条件服从先知先觉的领袖,"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光辉理论。此文被孙文视为瑰宝,全文收录在他那狗屁不通的《建国方略》中,现在摘 两段给大家看看,庶几知道我党搞的那些下流名堂实在是源远流长,并不光是从俄国进口来的:
"然而征诸过去之事实,则吾党重大之失败,果由中山先生之理想误之耶?抑
认中山先生之理想为误而反对之致于失败耶?惟其前日认中山先生之理想为误,
皆致失败;则于今日中山先生之所主张,不宜轻以为理想而不从,再贻他日之
悔。此美所以追怀往事而欲痛涤吾非者也。"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林副曾在1962年中央七千人大会上发言"反潮流",说过去的历史证明,凡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都是听了毛主席的话的结 果,而凡是遭到失败或挫折,都是因为没听主席教导。所以,之所以有"三年困难时期",不是毛错了,而是大家没听他老人家的话。请看,这些教导,和 陈在1916年说出来的话何其相似乃尔!
说了这些肉麻话之后,他便列举了五大"事实","证明"孙是何等先知先觉,而众人当初又如何不听他的话,这才导致革命失败,最后的结论便是:
"美以为此后欲达革命目的,当重视中山先生主张,必如众星之拱北辰,而后
星躔不乱其度数;必如江汉之宗东海,而后流派不至于纷歧。悬目的以为之赴,
而视力乃不分;有指车以示之方,而航程得其向。不然,苟有党员如吾人昔日
之反对中山先生者,以反对于将来,则中山先生之政见,又将误于毫厘千里之
差、一国三公之手。故遵守誓约,服从命令,美认为当然天职而绝无疑义者。
足下其许为同志而降心相从否耶?"
这些话和后来的"群星围绕北斗"、"葵花向太阳"、"大海航行靠舵手",简直雷同到了惊人的地步!
而这马屁也和林副的一样,顿收奇功。孙从此视陈为股肱,1916年陈被张宗昌派人暗杀后(一说为光复会旧部为陶成章报仇所杀),孙抚尸痛哭,极度 悲伤,在给黄兴的信中说:"英士(芦案:陈的字)忠于革命主义,任事勇锐,百折不回,为民党不可多得之人。"在给日人田中义一信中也说:"陈其美 君在沪尽瘁国事,虽经几番顿挫,但该君之勇毅精诚,实为我同志所共同赞叹",并亲撰祭文,誉为"生为人杰,死为鬼雄"。他还和唐绍仪联名发表要求 给陈国葬的呼吁书,在其中说陈"勋烈媲于黄君(黄兴),而死义之烈过之"。1917年4月,陈其美死亡周年前夕,孙中山向中华革命党党员发出《为 陈君英士醵资安葬之通告》,其中称其"功业彪炳志行卓绝……为吾党惟一柱石",并亲笔题写墓碑,以及"成仁取义"、"气壮山河"等坊表。可见在他 心目中,陈的确成了林副那样"最亲密的战友和接班人"。
还不仅此,陈的吹捧对孙本人的心态也起到了很大影响。根据陈总结的失败教训,孙得出以下斩钉截铁的结论:
"一,革命必须有惟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
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
"二,革命党不能群龙无首,或互争雄长,必须在惟一领袖之下,绝对
服从;
"三,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共和、
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
四,再举革命非我不行,同志要再举革命非服从我不行。"
这段话对于文革过来人说来,真是无比亲切!"革命民主主义"的实质就是这样的:我就是民主,不听我的话就是专制,就该推翻打倒。从孙中山的"西式 民主"到毛共的"人民民主",一直到如今的所谓"海外民运",全是这德行,当真是祖传膏丹,秘制丸散,代代薪火相传、决无断根之虞的正宗国学。
由以上介绍可知,最忌讳宋教仁崛起的人,其实不是袁世凯,更不是赵秉钧,而是对伟大革命领袖忠心耿耿的陈其美。他和孙中山一样,都是为了高尚的革 命目的,什么烂事下流事都能干出来的英雄好汉,宋庆龄本人就承认过:"孙先生生平但知目的,不问手段;但知是非,不顾利害,尤反对调和",因此, 当不知韬晦的少壮派宋教仁有坐大之势,伟大的革命领袖面临着出局的真实危险时,陈完全有那个胆魄干了他,就像他当初毫不犹豫地决定除去李燮和与陶 成章一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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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宋教仁?(六)
芦笛
六、孙中山才是宋案的最大潜在受益人
为研究者们普遍忽略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以宋教仁为实际领袖的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的大胜,对孙文造成的威胁远远超过了对袁世凯的。
宋死后,革命元老章太炎曾感慨地说,宋有宰相之材,"惜其才高而度量不能尽副,以遇横祸",他当然怀疑袁,但亦责孙黄,主张"唯有双数袁与孙、黄 之恶,使正式选举,不得举此三人"。
章疯子乃光复会元老,同盟会建立人之一,且为该会机关报《民报》之主笔,深知革命党人内部的烂污,当然不会凭空胡乱猜疑他人。其实,宋和孙之间矛 盾由来已久。
如所周知,辛亥前,同盟会发生过两次倒孙风潮,其中第二次导致了同盟会的严重分裂,东京同盟会总部从此名存实亡。章太炎、陶成章与孙大吵,孙在 1909年11月宣称自己在南洋重新拉了组织,"南洋之组织与东京同盟会不为同物",而章、陶则重新打出光复会的旗号,在华南秘密开展革命活动, 其声势大有超越同盟会的模样,这就是为何陈后来要暗杀陶成章的根本原因。
在这两次倒孙风潮中,宋都没有站在孙一方。第一次倒孙风潮中,孙通过日本浪人购得村田式快枪2000枝,子弹120 万发,准备秘密运回国作乱。事为章太炎得知,他认为村田步枪早已过时,这么作是坑害国内同志,使他们白白丢了性命,于是便以民报社名义明码电告香港《中国 日报》:"械劣难用,请停止另购。"孙中山极为恼怒,令胡汉民写信给东京同盟会本部,谴责章太炎,又派林文返回东京传旨,禁止章太炎、宋教仁干预 军事,并写信给卖枪的日本浪人,要他以后再做此类生意时一定要背着其他党人,只和他一人单线联系。由此可见他对宋偏袒章颇为怀恨。
第二次倒孙风潮导致同盟会瓦解。宋虽没有跟着章、陶反出同盟会,却也没有追随孙去参加他在南洋组织的所谓"中华革命党"(按:"中华革命党"的旗 号是孙在1910年首次在南洋打出的,但没有什么活动。在"二次革命"后孙流亡海外,再次打出该旗号)。相反,他回到上海,和谭人凤、陈其美等人 一起组织了"同盟会中部总会"这个实际上独立的组织,采用了陶成章在华中起事的战略主张,最终导致武昌"首义"成功。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宋与孙的主张可以说是处处相反。孙主北伐,宋主南北议和,推袁作总统。孙主定都南京,宋和章太炎都主张定都北京,最后参议院 票决定都北京。孙黄大为恼火,黄甚至威胁派兵把议员抓起来。在枪杆子的威胁下,参议院被迫再次投票改变了原来的决议,同意定都南京。
在政体问题上也是这样。孙文回国次日,即在上海召开同盟会最高干部会议,讨论政府组织形式及总统人选。孙主张实行美国式的总统制,宋主法国式的责 任内阁。孙坚持要做大权独揽的大总统,不愿受人制约,理由是内阁制"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因为在此非常时代,吾人不能对唯一置信推举之人,而复设 防制之法度,而误革命大计"。双方争到面红耳赤,不欢而散。
后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在临时参议院讨论制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时,宋作为湖南参议员参与其事,仍然坚持责任内阁制,反对美国式的总统制,再度 与孙发生冲突,孙派便说他想作内阁总理,于是通过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不仅规定了实行总统制,而且竟连内阁总理都不设置,由各部总长直接向总统 负责。孙提名宋为内务总长,竟被参议院否决,孙便委他作了法制院总裁(一说为法制局局长)。
此中曲折也颇耐人寻味。宋其实是民国的"总设计师",那《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多出自他的手笔。孙提议让土匪中唯一一个懂点宪政的书生去作内务总 长,当真是莫名其妙,而后来被否决也不运用他的影响试作挽回,却让宋屈就了内阁之外的闲职,不但和宋策划暴乱、缔造伪政府的殊勋极不相称,而且实 在是大才小用。
后来孙大炮被迫出让总统高位,便立刻"己所不欲,专施于人",把《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修改为《临时约法》,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在民国第一个内阁 中,孙什么职务都没捞到,反倒是宋入了阁,成了农林总长。似乎可以说,随着政府从南迁到北,孙、宋的地位也发生了微妙的左右迁。
民国成立后,孙和宋的政见也完全相反。孙主张同盟会在野监视鞭策政府,其实是想让同盟会保持秘密会党的身份,以武力作为要挟政府的手段,而宋主张 "毁党造党",将革命党改造为议会政党,实行英美式的两党政治。
用如今的眼光看来,宋完全是正确的,可惜太超越了时代。
在革命成功后,如何将非法的革命党改造为合法的议会政党,从来是暴力革命必然遇到的不可解决的悖论之一,对此我已经在和思云打擂的文章中说得非常 明白了:如要暴力革命成功,革命党人就决不能是民主组织而只能是独裁组织。等到革命成功后,要这独裁组织交出非法获得的权力,心甘情愿地把自己降 为普通的议会政党,甘受法律约束,只可能是一厢情愿、书生气十足的梦想。
同盟会并非列宁式政党,革命成功后也未独揽大权,这个问题还不突出。所以宋还能提出这样的主张。等到后来国民党建立了党国,那就只有等到二蒋咽 气,与虎谋皮才有了现实可能。我党执政迄今已逾半世纪,还丝毫没有出现改恶从善的迹象。
从个性来看,孙和宋完全是不同的两种类型。我早在《新时代的"抓革命"与"促生产"》中指出,革命家乃是人群中的病菌,只有在国家害了重病时才能 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在正常情况下这些人就毫无用武之地,只能郁郁而终。因此,乱世转为治世之日,乃是革命家最难受之时,要他们光荣退伍,放弃革 命生涯,转入国家的经营建设,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毛就是最典型的终生革命家,不把天下搞得大乱他就浑身不自在。
孙其实也是这种人。如同袁大总统后来痛楚地发现的那样,孙黄辈天生是捣乱家,根本没有治国长才。因此,民国成立之后,孙、黄都如有所失,相继淡出 了政治舞台。孙鼓吹"实业救国",发誓十年内修建二十万里铁路,但他岂是办实业的人?自他担任全国铁路督办之后,根本就没有过问过有关的专业。而 黄乾脆下海经商,利用名望与地位大发横财。
与此同时,宋却急剧上升为新的政治明星。他以一人之力组建了国民党,孙黄根本未与闻其事,参与密谋的是胡瑛、张耀曾、李肇甫、魏宸组等。国民党的 成立,大大提高了宋教仁的政治声望,进一步确立了他在政治舞台中的显著地位。国民党最高领袖名为理事长孙中山,但实际主持则是代理理事长宋教仁。 著名记者黄远庸当时曾有评论:"国民党之改组也,实系钝初一人主持,""宋君……实为国民党政界运动之中心"。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如果宋真的如愿以偿,入阁当揆,则必然要成为实际上与名义上的国民党魁首,孙中山势必从此出局:谁会去理会那毫无实权,基本退 出国内政治舞台,只知道去抱日本首相桥太郎粗腿,与之发起共建"中日同盟会",并一厢情愿地到处演说,鼓吹"大亚洲主义"的过气政客?
最无奈的是,与袁世凯不同,孙根本无法用合法手段把宋搞下来,甚至连借口都没有。除了使用非法手段,他根本就无法铲除这个已经在起而代孙的耀眼新 星。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才能理解应桂馨密电中透出来的奇特的"恐宋症",以及那迫不及待想杀宋的焦虑心情。
任何一个熟悉革命史的同志都该知道,革命领袖收拾起"同教异宗"的竞争对手来,从来远比对异教徒残酷万倍。后世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光辉范例就不用说 了,陈其美暗杀李燮和、陶成章的先例就摆在那里。光复会另一重要领袖赵声,据说也是被孙中山指使其弟子胡汉民毒死的。
因此,孙不但确有非除宋不可的理由,而且也将是宋案的最大受益人:宋死后群龙无首,他回来主持大局,以激进姿态要求讨还公道,无论成败如何,他都 能保持党的领袖地位再不受后起之秀的挑战。
其实国民党成立伊始,舆论界便纷纷议论国民党的内部分裂,以致宋本人不得不发表一封致各报的公开信,公开声明国民党内部并无内讧情事:
"连日各报载国民党事诸多失当,甚且如《民视报》等谓孙中山先生辞理
事职出于鄙人之排斥,《新纪元报》等谓孙、黄有冲突,皆不胜骇异。此
次国民党之合并成立,全出于孙、黄二公之发意,鄙人等不过执行之,故
党员无论新旧,对于孙、黄二公皆非常爱戴。此次选举理事,孙先生得票
最多,惟孙先生此后欲脱离政界专从事于社会事业,故不欲任事,曾经辞
职,已由鄙人与各理事再三挽留,始允不辞,现已推为理事长。鄙人与孙
先生从事革命几及十年,何至有意见之争,且国民党新立,正赖有功高望
重如孙先生者为之主持,亦何至有内讧之原因耶?至于黄克强先生与孙中
山先生同为吾党泰斗,关系之亲切,天下皆知,此次北来调和南北意见,
主持大计,两公无丝毫之歧异,更何至有冲突之事,如各报所云云乎?"
不仅是舆论议论,就连和宋共同创立同盟会中部总会的老战友谭人凤,也在案发前告诫他:"责任内阁现时难望成功,劝权养晦,无急于觊觎总理。"他还 告诉宋教仁,有秘密报告说会党头目应夔丞在北京直接与政府交涉,领有巨款,要他注意戒备。
这消息之准确,不能不令人起疑。北京政府策划的暗杀人的机密要事,谭这国民党人怎么会知道?遗憾的是宋书生气十足,不待思索便斥为"杯弓蛇影之 事"。
类似地,据说陈其美也劝过他,要他提防暗杀。他却狂笑曰:"只有革命党人会暗杀人,那里还怕他们来暗杀我们呢?"许多朋友来信要他注意安全,他都 以为是谣言。直到3月20日他动身北上那天,到《民立报》和记者徐血儿话别,徐请他慎重防备,他还说"无妨"。
Again,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听到了风声,而且都认定是北京政府的密谋?一桩谋杀案在发作之前便如此广泛、如此准确地泄露出去,有史以来大概还 是第一次,也大概是唯一一次。北京政府如果真是该案后台,那主事者当真是超级饭桶了。最奇怪的是,连远在武汉的谭人凤都知道应该提防应桂馨,上海 滩地头蛇和特工暗杀专家陈其美却竟然不知,竟然毫不采取保护防范手段,只是空泛地口头警告了一番。
不管怎样,反正书生气十足的宋教仁就是看不到危险就在眼前,踌躇满志,以为大局底定。1913年3月2日,也就是被刺前18天,他在游杭州时赋诗 言志,写了《登南高峰》,其中有句谓:"徐寻屈曲径,竞上最高峰"、"海门潮正涌,我欲挽强弓",其勃勃雄心跃然纸上,与金主完颜亮之诗"万里车 书尽混同,江南岂应别疆封?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宋在此说的非常明白,他是拿定主意"竞上最高峰"了。前人写诗,写成后先在亲友之间传观,陈其美应该是最早的读者之一。不难想见,这诗会给他提出 什么问题:宋要"上最高峰",那么孙总理往哪里摆?或许,这就是应桂馨突然在3月13日主动提出杀宋建议的幕后原因吧?
总而言之,过去史家咬死袁是主谋的重要根据之一,便是袁是宋死的最大受益者。如果这可以当成证据,那就不能不承认孙有更大的嫌疑:袁面临的是外部 威胁,而孙面对的是更可怕的内部挑战;袁可以用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毁宋"(例如应提议的抛出宋的诈骗案),也可以以实力粉碎宋的问鼎,但孙既不能 抛宋的档案(否则就会连带搞臭全党),也没有实力和借口去把宋从国民党的缔造人兼实际领袖的地位上搞下来;袁是宦途出身,和黑社会没有什么勾结; 而孙的部下陈其美则是黑社会的大头目,是国党内的暗杀专业户;最后,袁没有用暗杀除去竞争对手的历史记录,而与国民党人特别是与孙中山竞争的革命 领袖陶成章、陶骏保、赵声等人不是被孙的部下杀害就是离奇死亡。
因此,如果采用史家们的"论证"方式公平地审查宋周围所有的人,就不能不承认,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看,孙的嫌疑都远远超过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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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宋教仁?(七)
芦笛
七、另类解释
于此,可以提出另类假说解释本案。同样是假说,它却比传统假说更符合情理、更有说服力。
民国成立后,激进的革命党人和保守的立宪党人名义上"咸与维新",却仍然暗中对立。中国的传统,决定了当时(乃至现在)的国人信奉"不是东风压倒 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极端主义,解决政争的唯一方式从来是彻底压倒摧毁对方,亦即所谓"不破不立",却不知道政治上的反对派可以在现有体制 内共存共荣,相反相成。这种传统,决定了宪政在中国根本行不通,辛亥革命决不会获得英国光荣革命式的理想结局。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具有政治敏感的陈其美全力支持他的铁哥儿们应桂馨一统江湖,把黑社会组织统一为"中华国民共进会"并作了会长。1912年年 底,应以此身份晋京拜见袁大头,其实是奉陈的命而去。为此,他故意抱怨国民党人忘恩负义,革命成功后便扔下了当年患难与共的江湖弟兄,引起了袁的 兴趣。袁正苦于无计有效地压服国民党的挑战和捣乱,应便很自然地成了他颠覆国民党的特洛伊木马。
但袁老奸巨猾,决不会轻易相信人,何况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背景复杂的流氓。所以,应在他眼中决不可能有多大份量,无非是他在大棋盘上随手支的一个 闲着,一个打探消息的小角色罢了。当应提出能把"孙黄宋劣史"、特别是宋在日本的刑事犯罪证据弄到手时,袁当然也很开心,但他的期待也就是只到这 个程度而已。而且,他坚持先交货后付钱,说明他不但不信任应,而且对应是否能搞到那钢鞭材料,也只是将信将疑。
其实那"宋教仁逮捕状"多半是应编造出来的神话,目的是打动袁。他其实是陈派出的两面间谍,交给他的任务是借政府之力搞去危害领袖地位的宋教仁。 陈还决定杀宋后须将应抛出去,以此一石二鸟,达到既能除宋又能搞臭老袁的双重目的。
应当然乐于干这种双保险的事:这不但可以增加他的安全度,而且可以两边讨赏。这就是应为何很快就在与洪的通讯中凸显锁定宋、最后又主动提议杀宋的 幕后原因。此时洪正因应迟迟不交出答应的钢鞭材料而坐蜡,便不得已答应除去"梁山匪首",指望以此邀功,那"毁宋酬勋"我已经说过了,完全是洪假 传圣旨。
我不能肯定的是应是否知道陈要在事后把他抛出去。目前我倾向于认为陈对他交了底,而他也同意了,的确,手上握着洪述祖给的"丹书铁卷"免死牌,两 边都答应重赏,坐两天牢又算什么?
这就是那案子何以作得如此拙劣:应是上海滩的大流氓,什么厉害角色派不出去?却要走街串巷,拿着宋的照片到处招摇,以极低价格临时雇佣杀手,仿佛 是故意为侦探事先留下指路标,同时避免连累自家弟兄,引起公众对陈的怀疑。
这也能解释案情破获得如此迅速,而且竟然连应写给洪的秘密信函都会落入当局手中的怪事。我早说过了:从邮电局查出双方的来往电文不足奇,奇怪的是 连应已经寄给洪的信件都能查出来。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应特意对每封信都留了底。
这也是凶手武士英为何在狱中离奇死亡。传统说法将此归结于袁的谋杀,未免过于离奇。须知袁的势力根本不及于上海,岂有贵为大总统而能控制上海地方 检察厅监狱的神通?倘若此,则赵秉钧也不至于必须以称病来逃避上海审判厅发出的传票了。武士英的暴卒,多半不是陈其美就是应桂馨通过当地黑社会做 的手脚,大概是他不慎说出了有可能引起外界对陈的怀疑的话。
小角色死了,应桂馨这深知内幕的同志却能安然无恙,在狱中备受款待,甚至能照样抽大烟,并历经战乱而能活下来,最后竟能与外面的流氓里应外合,越 狱逃往青岛租界。这一系列咄咄怪事,端的只在小说上才会发生,而居然也就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如果应没有双保险,根本就难以想像,无法解释。
此说也能圆满解释孙中山在案发后的激进态度。在国民党人4月间举行的秘密会议上,黄兴辈"以为有国会在,有法律在,有各省都督之力争在,袁氏终当 屈服于此数者而取消之",而孙则"以为国会乃口舌之争,法律无抵抗之力,各省都督又多仰袁鼻息,莫敢坚持,均不足以抗予智自雄、拥兵自卫之野心 家;欲求解决之方,惟有诉诸武力而已矣。其主张办法,一方面速兴问罪之师,一方面表示全国人民不承认借款之公意于五国财团"。
任何一个正常人来看这场争论,都只会同意黄。
首先,案子的真相都还没查明白就动武,实在是师出无名;其次,就算是袁真是主凶,他也没有公开阻止法庭调查,更何况上海审判厅和整个江苏省都在国 民党势力范围内。就算赵秉钧拒绝出庭,关键人物应桂馨还在他们手中,难道就真的无法审出个结果来?在未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前便悍然兴兵,到底是为哪 桩?既然袁真是凶手,等法庭查明并公布了真相,先试图合法逼退袁,不成再兴兵讨贼,不是更师出有名,更能争取民意和各省都督的同情,因而也就更有 成功把握么?
最奇怪的是孙根本就不讲道理,在案情尚未水落石出之际,毫无过硬证据就一口咬定因为总统是暗杀主谋,所以法律根本无用,只有武力才能解决。就算他 是天生白痴,也不至于胡言乱语到这种常人无法理喻的地步吧?
黄兴虽然主张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也好不到哪儿去,完全是一副丝毫不知尊重法律的土匪嘴脸。据当时的国务院声明披露:
"黄克强前此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实欲以一手掩尽天下耳目也。既为法部所扼,
计不得售,则以暗杀之说要挟厅长,必欲其入赵以罪。日前竟有要求审判官下
缺席裁判,宣布赵、洪死刑之请。幸厅长尚未允诺,然闻若辈之意,非办到此
层不可。"
现代人看了这都只会哑然失笑:国民党人主张的特别法庭,不就是我党的"审判大会"么?那目的不是从"无罪推定"的前提出发,慎重查明案情,而是事 先认定谁是罪犯,以法庭的名义来为自己的主观认定盖上"合法"的橡皮图章罢了。唯一的区别是黄兴的流氓土匪气太足,干得太拙劣,乃至闹出公开威逼 厅长缺席审判赵、洪,判之以死刑的千古笑话来。
相比之下,北京政府的态度倒更通情达理,更尊重法治得多,上引同一国务院声明中说:
"裁判所移转之事,不知是否为法律所许,若能办到,但移至湖北,则此案
不难水落石出矣。"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不但提出了一个合乎情理、有助于打破僵局的折衷建议,而且充份体现了行政机构尊重法律的谦虚谨慎。的确,国民党要求组织特别法 庭,而且坚持设在被他们控制的上海,不但不符合司法程序,而且根本就违反了回避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政府建议将案件转到相对中立的湖北去审 理,但又"不知是否为法律所许"。人家不知道就不知道,以商量的口气说出,丝毫不像黄兴那样蛮不讲理,粗暴践踏法治未经审判就一口咬死国务卿总理 是暗杀主谋,甚至威逼审判厅长胡乱判人死刑。
尽管如此,我并不认为黄兴与闻了陈其美的密谋,否则他也不会主张法律解决了。他那咄咄逼人的态度乃是古往今来一以贯之的造反派作派,充份体现了革 命家们出于崇高目的对手段的不屑一顾。
倒是孙中山的极端态度似乎更证明他涉嫌卷入了凶杀。即使是最死硬的拥孙志士们,似乎也无法否认他对查明宋案真相根本就毫无兴趣,真正有兴趣的是以 此倒袁的事实吧?如果他没有卷入密谋,何以会采取这种奇怪态度?
最后要确定的,是孙到底是事先就知道了陈其美的密谋,还是始终给陈蒙在鼓里。我的感觉是,如此大事,陈其美不事先汇报便擅自动手的可能性不是很 大。就算他事前未曾与闻,事后也会听到陈的汇报。如果说他自始至终给蒙在鼓里,那他真可算天聋地哑的白痴了,就像拥孙好汉们硬要说他丝毫不知道陈 其美暗杀陶成章的事一样,未免太小瞧了天下人的智力。
此说不可回避的一个难题,是应桂馨后来的离奇死亡。"二次革命"失败后,据说应离开青岛去了北京,写信给袁,要求兑现"毁宋酬勋"之诺。这倒是可 能的── 袁本来就和他有一腿,并非清白之人,而且洪述祖确实作过如此许诺。据说老袁想用钱打发了他,他仍然坚持要"酬勋",于是袁便派刺客杀他,吓得他逃出了北 京,但终于被人暗杀在京津铁路头等客车中。凶手据说是军政执法处的侦探长郝占一和另一个侦探王双喜。
必须指出,即使此说是实,也无法证明那刺客确实是袁所派。即使能证明确是袁派了杀手,那也不是他确实是杀宋的主谋的证明。更何况袁公然派刺客在京 城附近杀人的作法实在太拙劣。这事似乎更像国民党人的手笔。
但不管怎样,必须承认,本假说要圆满成立,就必须解决这难题。希望能接近原始材料(诸如当时的报纸报导,以及警方的调查报告等)的网友能提供刺应 案的更翔实的信息。
至于传说中的袁毒死赵秉钧的说法,我觉得不值一驳,理由早就说过了:赵既然没有卷入凶案,袁有何必要去灭那不存在的口?更何况赵身居高位,干出这 种蠢事来只会再度引起万众瞩目,众议纷纷,且不说北洋旧部必当兔死狐悲,人人自危,与老长官离心离德。袁吃饱了撑的,去干这种连傻到孙白痴都不会 干的蠢事?如果只是因为赵猝死就认定他死于非命,则老袁也是让人毒死的了,那请问又是谁下的手,遮莫是国民党的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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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宋教仁?(八)
芦笛
八、北京政府和其他嫌疑人的说词
四年多前,老芦下海,推出的第一篇文章便是《如果日本没有"进入"中国》,那是赵奸无眠在《多维观点》上推出的《如果日本战胜中国》的大作后引出 来的。在其中我驳斥老赵,指出日本人并无全盘征服中国的战略计划,七七事变更像是个偶发事件,并非日本人深谋远虑地蓄意挑衅,更可能的是中共特工 的杰作,因为抗战爆发,唯一的受益者就是日夜担忧两面受敌的苏联和濒于灭亡的中共。
那文章贴出后,《新语丝》便登出了老赵写给方舟子的信,其中说:"有人竟然引用日本右派言论来驳斥我,但我看他的中文很好,不像日本人",我一看 便知道那是对我那文章的间接回复,于是我便写了篇文字,告诉老赵,那完全是我自己独立思考作出来的结论,本人至今无缘见到日本右派观点。如果恰与 人家偶合,则我也毫无办法。
该文在《大家论坛》贴出后,老赵应声贴出日本右派观点集萃,还把孙中山与日本人签订的卖国的《十一条》也贴了出来。我一看铁证如山:那些话确实和 拙文的基本立论一致,这"日本右派"的帽子是怎么也跑不脱的了,于是再度上贴,保证自己不但不是日本人,亲属中无一人到过日本,而且不懂日文。本 人的思考依据,完全是国内的出版物包括《毛选》在内,以及出国后看的一点英文历史书。此文贴出后,老赵总算相信了,但还要说什么"暗合如此之多, 不能不令人怀疑",云云。
类似的事,竟然又发生在写作本文的过程中。我写此文是先根据能找到的起码史料,理出头绪,得出了大致结论,就边写边收集材料,用胡适的话来说,便 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因此,当网友然然女士提出北洋政府有自己的说词,不知道我的解释是否跟他们差不多之时,我还根本不知道北洋政府能有什 么样的说词。直到然然告诉我那是在丁中江着《北洋军阀史话》中看来的时,我才赶快去找那书来看,一看大吃一惊:我通过独立思考作出的结论,竟然基 本上和他们的自辩不谋而合!
那《"毁宋酬勋"考》也是如此。我根据蔡东藩《民国演义》中提供的比较完整的函电,推出那"宋辈有无觅处"其实是手书"宋案"的误读,而"毁宋" 并非"杀宋",乃是毁灭宋的名声之意。过后我才发现,原来洪述祖也是这么自辩的。他逃到青岛租界后,虽经政府出面交涉,租界当局拒不引渡。5月3 日,洪从青岛通电否认辨解,说赵秉钧、袁世凯均与此案无关,还说:"毁宋仅欲毁其名,何得认为谋杀之证据",恰与本人在案发九十年后独立思索所得 结论相符。
更有趣的是,昨天我才看到,原来赵秉钧早就在通电自辩中痛驳过"酬勋"的鬼话了,那理由跟我使用的如出一辙:
"各证物中,最足以使中央政府立于嫌疑者莫过于3月13日洪致应电'毁宋
酬勋位'一语。查《临时约法》,授与勋位系大总统特权,然向例必由各机关
呈请,其勋绩不甚显著者,则开会评议,取决多数。即中央特授,亦须评决。
如毁宋即可酬勋,试问应有何人呈请,何人评决?洪电诳应,岂难推定?由此
可见,一切皆洪假政府名义诳诱应犯,决非受政府之嘱托。"
这反驳极为有力,其实也是成人应有的常识,然而令人咋舌的是,不但国民党孙黄辈对此有力反驳毫无答辩,仍然咬死袁赵为暗杀主谋,大陆史学界也主云 亦云,跟着鹦鹉学舌,但见一片趋炎附势,无丝毫学术道德与思维能力可言,端的是有辱斯文!
值得注意的是老赵并非一切都予以否认,他承认:
"发给应桂馨密码电本,确有其事,各省特派人员向用密电报告,直电国务院。
各密码电本,均由专人负责,应密电本,即分属洪述祖。"
但他却否认了他将应的密电交给洪,要洪转交袁一事:
"2月4日洪致应函所谓'冬电到赵,即交兄手,面呈总统',其'面呈总统'
一节,尤为虚构。各部员司谒见总统,向有该部长官带领。总统府门禁森严,
来宾均先登记。本人既未领洪谒见,门簿也未见登记,其为不根之谈,显而易
见。至于2月2日应经程经世转致的冬电,本总理实未曾见。"
这在我看来就是撒谎抵赖了。如果洪撒谎,赵丝毫不知洪与应在进行针对国民党人的阴谋活动,那就无法解释他在乍闻宋被刺时的震惊失态。而且,此前应 的电报都是发给赵的,在此期间,应和洪只有信件来往,但等到洪自称赵把密码本转给了他、让他以后一手经营与应的联系之后,应便停止向赵发电,而洪 和应的通讯便变成函电均有,更何况应的"冬电"本来是发给赵的,洪却知道得清清楚楚,说明洪说的基本是事实,而赵在此撒了谎。
因此,真实情况看来还是:赵原来让应搜集对付国民党人的情报,但等到应在"冬电"中说他弄到了宋教仁在日本的刑事犯罪证据时,赵因为宋是他的好 友,不便卷入,便让洪去把那电报交给总统,他自己从此置身事外,"纯令"洪"一手经理"。
不过赵说的总统府门禁森严,洪的地位低下,极不容易见到老袁一节,倒也在情理之中。我也曾提醒过那些革命家们注意这个事实,告诉他们老袁不是他们 想像的无业游民,可以一门心思地去琢磨怎么雇佣流氓暗算人。
其实赵的自辩是否属实是不难查清的事:查一下总统府的登记簿就能知道了。奇怪的是,不但国民党人未提出这种要求,就连新闻界也没有哪个记者想起这 点来,或许那时的传媒界还很原始吧?
后来国务院还发了个声明,基本与本人的独立猜测不谋而合,只是我想不出那些细节而已:
"宋在南方主张袁为总统,而己任内阁,陈其美一派深忌之,黄亦恶其不举己
为总统,且疑其为亲袁派也,亦欲排而去之。陈于是乘其隙,日嗾其徒,倡为
举黄之说,以离间黄、宋之交,而使他日内阁总理之庶归之于己。宋、陈之间
暗潮已极激烈,应本陈旧部,武又黄之私人,适洪述祖因宋争内阁,恐赵不能
安于其位,欲败宋之名誉,以全赵位置,托应求宋之劣迹,应以之告陈,陈乃
利用此时机,假应、武之手以杀宋,而归其罪于中央。其用心之狠毒,实为意
料所不及。其破案之速,亦由于陈者。盖应、武初不料主使之人忽为反陷之举,
遂毫不设备,亦不遁逃。而陈事前既为间接唆使之人,故一索即得也。既获之
后,武士英在法公堂已经供出。陈以廿余万之巨款贿通法公堂,将供词全数抽
改,复以威吓应谓能诬赵、洪则其罪决不至死,且能以巨资相赠,若直供不讳
必置之死地而后已。及移交检察厅后,陈虑武仍如前供,乃毒杀之以灭口,而
以巨金贿西医剖验以为病死,于是应益有所惮而不敢言。此皆应亲告其所延之
律师,且谓非转移他处不在若辈范围以内,则此案真象,必不可得。渠在监内
日夜防护,以巨金赂典狱者,每食必与人共座,俟人先尝,然后下箸,否则不
食,其危险之状已可想见。黄克强前此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实欲以一手掩尽天
下耳目也。"
这里说的到底是真相还是谎言,当然无法贸然断定。可以肯定的是:
第一,这是对方的自辩,凡是稍微有点文明常识的现代人,如果想坚持旧说,必须先把人家这段话驳倒。不管你是革命家还是反动派,在法律和史学面前一 律平等。国务院对陈、黄的指控,与孙黄辈对袁赵的指控具有同样份量,决不能在感情上厚此薄彼作左右袒。
第二,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国务院的指控和孙黄的指控无本质差别──两者都没有证据支持。但从纯思辩的角度看,两者却有可信度的区别:前者言之成 理,不但在逻辑上无懈可击,而且可以圆满解释破案的迅速,以及武士英暴死在上海监狱中的怪事──我已经在前文中指出,此事须赖不到远在万里之外的 北京政府头上去;而后者违反逻辑和常理之处比比皆是,堪称千疮百孔,惨不忍睹,只有因为感情偏爱而丧失了客观立场的同志才会看不出这点来。
最值得注意的,还是警察总监王治馨披露的内情。他说:
"洪述祖于南行之先,见总统一次,说:'国事艰难,不过是二三反对人所致,
如能设法剪除,岂不甚好?'袁曰:'一面捣乱尚不了,况两面捣乱乎?'话
止如此。钝初被难后,洪自南来,又见总统一次。总统问及钝初究竟何人加害,
洪曰:'还是我们的人替总统出力。'袁有不豫色,洪出府即告假赴天津养病。"
由此可见,袁虽然对有人捣乱深感头痛,却并不以洪建议的"剪除二三子"的献策为然,知道那会从"一面捣乱"恶化为"两面捣乱",事后并对洪自作主 张杀人很不高兴。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3月30日,北京国民党本部在湖广会馆举行追悼宋教仁大会,赵托王治馨前往解释。王说:
"赵、宋因政党内阁问题,颇有密切关系。自宋被刺后,获犯应桂馨,搜出
证据,牵涉内务秘书洪述祖,应、洪又有密切关系。因此袁总统不免疑赵,
而赵以洪时往袁府,亦疑袁授意。及前日赵与袁面议,彼此始坦然无疑。惟
袁谓:宋被刺前,洪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政见不同,
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袁答谓,反对者既为政党,则非一二人,故如
此办法,实属不合云。现宋果被刺死,难保非洪借此为迎合意旨之媒。"
此话与我的独立思索结论完全一致,能充份解释赵闻宋死讯后的反常举止。对此我已经在本文第三节中论证过了:赵知道袁利用洪、应对宋搞阴谋活动,但 因自己是宋的朋友而未曾与闻,事后闻讯,第一反应便是老袁下了手,害得自己成了嫌疑犯,所以才有那些自行抓屎糊脸的失态失言。
正因为王说出了真情,袁才在见报登出他的演说来后勃然大怒:"如此措词,太不检点,王治馨可恶!"后来王以贪赃罪被枪决,所贪污的也不过是区区 500元而已,可见老袁确实是以细故擅诛大员。这倒不是什么杀人灭口,无非是报复而已,干这种事倒很符合他宦途出身的背景和传统帝王心态,与暗杀 完全不同。如果不是王恰好道出真情,他也不会这么气急败坏──毕竟,在反对党背后商量如何有效对付之,乃是见不得人的事,有损他公正无私的明君形 像。
不过,此话更能证明袁不是传统神话中描述的那么蠢,知道对付反对党并不是杀去一二人就能解决问题的。
总而言之,我认为,国务院声明和王治馨的说词比起国民党的指控来更可信些,只是我不认为黄兴卷入了此事,而是认为陈其美是在得到孙的默许后主动进 行的。
当然,我已经说过了,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这只能是一种假说。它和经典假说的区别只在于:第一,经典假说的拥护者们不承认那不过是假说,却把 它当作了千真万确的史实;第二,从逻辑和常理的角度来看,芦氏假说远比经典假说更有说服力,破绽更少;第三,芦氏假说是在我看到北京政府自辩词之 前,通过独立思考作出来的。另一方面,北京政府和洪述祖之类的嫌疑人当然也不可能预知90年后芦某的思索过程。因此,芦氏假说的导出符合"双盲 法"原理,而两者之间竟有若干吻合之处,说明北京政府的自辩接近真相的可能性更大。
可以肯定的是,孙黄等人在宋案发生后,表现比北京政府恶劣百倍,根本就没有尊重法律的起码概念。所谓"二次革命"根本就没有任何道义上法律上的理 由,完全是蓄意以宋案为借口发动的武装叛乱,应该彻底否定。
九、结语:历史研究决不能作政治的婢女
在写作此文过程中,我反复地想起斯大林的名言:"历史是胜利者写的,而胜利者是用不着道歉的",深感在近现代中国,所谓史学研究已经彻底地沦为权 势者的婢女,毫无独立性可言。
其实宋案不过发生在90年前,其时传媒已经相当先进。远古不必说,就是比起近古,其资讯也丰富到不可同年而语,按说根本没有什么洞幽发微的困难。
何况当时社会非常开放,执政之透明,远非中共鬼鬼祟祟躲在大墙之后的黑箱操作可比。区区上海地方审判厅竟敢向国务院总理发传票,而总理大人居然也 就只能装病逃避,还不得不向媒体发表谈话,甚至通电自辩,表示自己如果真的有罪,一定会投案,云云。堂堂国务院也居然会为此特地发表声明,向全国 人民解释案情,并声明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是否将案子转到湖北审理是否符合法律,等等。现代人看见这些话语,真不敢相信中国还会有这种通情达理、 温和善良的统治者。如今咱们有的只是坦克和装甲车屠杀和平示威者。政府违法乱纪胡乱抓人不说,还要有人主张"不认罪服法就是错的"!
仅此一端,就不难看出社会倒退了多远,而那个刚从为思云君嘲笑的"留辫子、抽大烟的满清"中脱胎出来的社会,比起现在来又有多先进。全靠过往一个 世纪的不断革命,中国人民才丧失自由到了今天这种可怕的程度,而统治者的权威也才高到了根本不容人民质疑、遑论挑战的史无前例的地步。而我们的同 志还嫌这以剥夺人民的权利与自由为唯一客观效果的革命搞的不够多!
最可怕的,还是革命制造出来的极权政体对历史的肆意歪曲和对知识分子思维能力的无情阉割,也就是至今还有网人鼓吹的"历史研究宜粗不宜细"、"历 史研究必须为现实政治服务"。
如上所述,宋案不过发生在90年前,按理说真相并不难查明──起码当时的报纸和审讯档案还可以查到,但要弄清其真相却简直比埃及考古还艰难。何 也?"为尊者讳"的优良传统使得人们有意无意地压制关键史料。咱们的"历史学家"不是发掘史实,而是有意淹灭史料,不是查明真相,而是伪造历史并 千方百计为他人的独立研究制造障碍,使查明真相几乎成为不可能。
仅以应、洪之间的函电往来为例便足以说明这一点。我先在网上查到几个不同来源的版本,基本内容都一致,于是便着手为文分析之。但后来看了蔡东藩的 野史《民国演义》,才愕然发现其中关键之处竟然被人作了手脚,如"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辑印十万册,拟从横 滨发行"一段话,那"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等语竟然被删去了,改用删节号代替。
作这番下流"整容手术"的同志用心很明显──删去的话语乃是诽谤伟大革命先烈的"防扩散材料",如果流布民间,必然会起副作用,有损伟大革命先驱 的光辉形像。如果蔡东藩生在文禁森严的"解放"后,则恐怕我到死也不明白为何老袁会龙颜大悦,并称赞应有本事。而如果不是看到袁要应先把那"刑事 提票"寄去作为 "信征"的话语,我也不会推导出袁其实并不放心应,并进而导出他托之以暗杀重任的不可能来。
这就是"历史研究宜粗不宜细"的生动表现:你要知道那些细节干嘛呢?人家毕竟是开创了革命道路的先知先觉嘛!俯伏在泥地里团团罗拜就是你的"责任 伦理"。
可惜,不去翻箱倒柜地查明为伟人藐视的细节,我们就永远只能是被权势者愚弄的愚民。例如我如果不去翻腾这一通,"二次革命"的土匪胡闹实质,也决 不会如此鲜明地浮现在眼前。那么我能做的事,无非也就是跟在众人屁股后面团团罗拜,顶多只能发扬鬼大校风,咕噜两句貌似高深、其实一钱不值的废话 出来,夹以若干洋名和现代流行话语,去廉价地impress people around。
这就是为何老芦不过是个远居海外、根本谈不上起码的研究条件的票友能作出国内专家作不到的发现的根本原因。说来令人泪下,这并不是什么非常复杂的 疑案,也并不需要什么专门训练,更不需要王国维式的过人智慧。我仗的便宜说穿了一钱不值:不过是敢于独立思考,有点科研训练和现代法治常识,知道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没有充份证据的解释便再说得天花乱坠,也不过只是假说而已,绝对不能当成铁定的史实来引用。
正因为此,我敢说一句:我辛辛苦苦写下来的本系列,不过是再度发明车轮而已。类似的观点早在"解放"前肯定早就有人提过,只是被权势者豢养的"学 者"们压制下去罢了。
在写作过程中,看着那些以破绽百出的假说为确凿不移的史实,斩钉截铁发宏论,大义凛然讨袁贼的垃圾文字,我不止一次地悲从中来:大陆学者怎么会缺 乏常识到了这个地步,连起码的逻辑论证都不会,连充足理由律都不懂?如果民智就是这点水平,则我看未来神州大地上还会再度兴起文革,冤狱终将再度 遍于国中。
要避免这种悲剧,最起码的一条,是大陆知识分子必须把自己从权势者的思想桎梏下解放出来,长出真正属于自己的脊梁骨,意识到一切学术研究,无论是 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研究,都必须彻底独立于政治。In particular,在历史研究中必须跟在法庭上一样,对"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革命家与反动派都必须一视同仁,只忠于历史真实而决不忠于某种意 识形态。只有像加利略那样舍命求真,超脱一切服务于现实政治的权势考虑去追求真实,中国也才会有真正的独立知识分子出现。
做不到这一点,则无论是哪个党派当国,无论再搞多少次"大破大立"的革命,未来中国都永远只会是换汤不换药的奴才之邦、马屁之邦,民主化也永远只 会是痴人说梦。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492550
宋教仁曾是诈骗犯?
──"毁宋酬勋"考
芦笛
刚才在网上把蔡东藩的《民国演义》调了出来看了一阵。过去觉得是野史,故在写作《宋》文中未加参考,但这次却发现,该书关于赵、洪、应之间的往来 密件比别处能找到的多了几条,而且更令我愕然的是,原来2月2日应致赵电文中删去了重要话语。原文是:
"孙、黄、黎、宋,运动极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
而我写作《宋》文时参考的电文是:
"孙、黄、黎、宋,运动极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用照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
省略了的话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孙、黄、宋中的某人,或是全体(从电文中无法推出具体是指谁),曾在日本犯过事,被警察抓了起来,在局子里作了口 供,应桂馨把口供抄件弄来了。而宋教仁则在日本搞过诈骗,被警方发过逮捕证(刑事提票)。他准备拍下照来印刷十万册,拿去横滨发行。
类似地,2月4日洪述祖写给应桂馨的信原来是这样的:
"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色颇喜,说弟颇有本事,既
有把握,即望进行等语,兄又略提款事,渠说将宋骗案及照出之提票式
寄来,以为征信。弟以后用川密与兄(芦按:此处疑缺字,所谓"川密"、
"应密"大概是密码本中的分类,洪要应以后使用密码本中的"川"类
跟他联系)"。
而我在《宋》文中使用的引文到"既有把握,即望进行"为止,少了后面的"兄又略提款事,渠说将宋骗案及照出之提票式寄来,以为征信。"
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应2月2日发的电报(所谓"冬电",当时发电报时为省字,习用韵书某字代表某个日期)由赵收到后,赵让洪转给袁,袁看了很 高兴,说既然有把握,那就干下去吧,这小子挺有本事的。洪便趁机替应要钱(其实同时为他自己要钱),袁说,让应先把宋诈骗案的案情和逮捕令先寄 来,作为"征信",才谈得上给钱的事。
很明显,洪把此事当成了向袁邀功的机会,非常重视此事,此后一再向应提起,接连催问。
二月八日,他首次催问此事:"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原注:"辈"字又似"案"字。)
这里的"宋辈"当为"宋案"的误读,其实说的还是那逮捕令。他其实是说:你死猫三答应的那文件搞到没有?上面催问呢!
二十一日,他再次催促,这次是实行金钱挂帅,物质刺激了:"宋件到手,即来索款"。
二月二十二日,他第三次委婉催促:"请款务要在物件到后,为数不可过三十万。"提醒对方,物件不到是要不到钱的。
奇怪的是,应桂馨在夸了海口、骗得龙颜大悦之后,却再也不提那碴了,却去提什么我至今没弄明白的买公债的事,大概是索要好处费吧。到了3月13 日,他写信给洪,只字不提人家几次索要的"宋案",却突然提出杀宋建议:
"《民立》(报名,系国民党所办)记钝初在宁之说词,读之即知其近来之
势力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计,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
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
同日,洪致应电:"川密","蒸电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偿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那意思是告诉他:公债的事我在给你办着,但无法办到你说的八厘,只能搞到六厘,因为折扣如果打的太大,恐怕通不过。你若毁了宋,将以授勋为报酬。
原来我把此电看成是洪对应同日去信的答复时,颇费了一番踌躇:应去函建议杀宋,洪当日就回电同意,这函电往来是否也太快了些?后来我假定那是用快 件寄出的,所以当天到达。刚才想了一下,这完全是用现代快信去类推民初。当时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火车,即使以京沪快车递送,也决无同日可达之理。 所以洪的电报其实是在接到应的杀宋建议前发出的。
那么,难道是洪主动给应发了杀宋指示?非也。那其实是老洪望眼欲穿,等不来宋教仁的逮捕状,于是便乱许愿,哄骗老应赶快把那玩意寄来,说是只要毁 了宋的名声,便可以授勋给他。那"毁"其实是文言中的"毁谤",并不是现代白话文中指的"肉体毁灭"的意思。如果指示杀宋,岂不会用别的更准确的 字如"刺"、 "诛"?如此大事非同小可,岂能让对方为文意暧昧而捉摸不定?
很明显,这"酬勋"的允诺完全是老洪捏造出来的。当初老袁听了汇报,龙颜大喜,洪趁机要钱时,老袁都还说要先看货再说,既没答应,更没开出钱数 来。现在对方迟迟不寄"征信"来,岂还有答应"酬勋位"之理?
同样明显的是,对那"毁"字,老应也是作为"毁谤"理解的,并未理解为"杀宋酬勋",所以他才会在3月14日(即收到洪电次日),再次发电给老洪 请示:"梁山匪魁,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
如果他将"毁宋酬勋"理解为"杀宋酬勋",则不会请老洪"转呈",他"候示",因为正如电文显示的,他急不可待地要杀宋,岂还会再等人家批准第二 次?
这里耐人寻味的是,他那"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如同描述系列杀人犯似的,其迫不及待之心跃然纸上。这TMD都哪跟哪阿?至于么?宋不过是个文人 而已,有什么危险性?他为什么如此迫不及待?莫非是知道小宋因大总统之邀,即将北上,他从此无法下手,也就无法嫁祸?
更耐人寻味的是,他一面承认"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一面又请洪"转呈(总统)",他自己"(等)候(指)示。"你的紧急命令都发出去了,还 等什么人家的指示?杀人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不是作文章,可以过后修改之。如果"候"来的"示"不同意,人却已经被杀了,你又该怎么办?
由此可见,大约无论洪是否回电同意,老应都是要去杀人的。细读了全会的公报(阿,对不起,这是方海珍的段子,惯性思维哪!请看下面附件),可以发 现,在整个事情中,应非常主动。原来老赵无非是要他搞点国民党的情报,并没有具体指定搞谁。他一开头也确实是专业对口,干的是情报活。可此后便逐 渐把对方的注意引导到宋头上来,那钓饵便是宋的"诈骗犯罪史",而且据说还有逮捕令作铁证。可以想见,这对政客有多大的吸引力!
传统社会实行所谓德治,那道德观念跟现在的很不一样,养二奶、玩戏子、嫖妓女都只算风流韵事,哪怕贪污也无多大关系,但如果在民间搞诈骗,还被警 察逮捕过,则这绝对在国民心中通不过。如果老袁抛出了这7寸,则小宋就真的彻底毁了,政治生命从此完结,根本不用去杀他。
这正是袁不是宋案主谋的最有力证据:袁已经有了有效毁灭宋的法宝,还何必去杀宋?杀宋不一定成功,且有泄露底细的风险,而抛宋的档案既威力无穷, 又毫无任何政治风险,即使风声走漏出去,也无损于他大总统的光辉──真要那样的话,他完全可以义正词严地说,那是公民向他举报的,作为总统,他有 责任让国民知道他们要选举的政治家的真实面目。
由此可以推出,后来洪在3月18、19两日致应电中说的"照办"、"速行",若不是他错会了应电中"去宋"、"设法剿捕"的意思,真是批准应杀宋 的话,那就一定是假传圣旨。本来,老袁不是轻易相信人的人,更何况应既是青帮大流氓,又有革命党人背景,还是陈其美的心腹爱将,他怎敢胡乱相信? 那要应先交货"以为征信"的话就说得很清楚:除非有实际行动,他不能相信此人。现在那"征信"答应了一个多月,到现在还没见踪影,对方却突然提出 杀宋建议,岂不可疑?难道老袁那老狐狸不会疑心这是对方设下的圈套,竟然放心下令让对方"速行"?
从老洪看,他也不敢去请示老袁:应原来答应的玩意至今未到,"中央对此似颇注意",他这中间人已经是如坐针毡了,现在还敢去跟总统说应建议杀宋 么?再笨的人都能想到,总统必然龙颜大怒:这么说,那逮捕令原来是骗局阿?他交不出货来,拿这来搪塞我?!所以,洪的回电,如果不是误会了应的意 思,便是如"酬勋" 那样的鬼话。这也可以理解:他因为夹在中间坐蜡,为了拿到那逮捕令不惜捏造"酬勋"的谎言,此时走投无路,当然也可能巴不得老应以别的方式来交差。
那么,宋教仁到底是不是诈骗犯?有没有让日本警察逮捕过的劣迹?本人不是留日帮,这事还是留待思云同志去考证吧。不过,我倾向于相信这整件事都是 编造出来的,目的是引诱老袁上钩(那诱饵确实具有不可抵挡的吸引力),好在事后把他赖成主谋。
本来我一直觉得奇怪:警方搜索应宅,搜出应收到的函电不奇怪,但怎么还会搜出他发给别人的信件和电文来?莫非他每封信、电都留底稿?这是为什么? 是不是为了在事败之后让这些秘密通信曝光,以此把袁、赵牵连进去?
沉思之余,我不能不叹服政客们的心计之深。老赵其实本来是要应去搜集国民党人的情报动向的,他本是干内务出身,干这种烂事本是他的专业,但他并不 是专门针对小宋去的。结果应把矛头引到了小宋头上,他一看那电报,立刻便借口中转泄密而让洪去全权办理,连知情人都不做。老袁也够狡猾的,坚持要 先看"征信"。可惜饶你奸似鬼,喝了陈其美的洗脚水。强中更有强中手,太平洋再深也有底,政客流氓们的狡猾没有底,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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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另本密件摘要
一月十四日,赵秉钧致应桂馨函:"密码送请检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可也。"外附密码一本,上注"国务院,应密,民国二年一月十四日"字样。
一月二十六日,应致赵电总理:"应密","径电","国会盲争,真象已得,洪回面详"。
二月一日,应致赵电:"应密,东电","宪法起草,以文字鼓吹,主张两纲,一除总理外,不投票,一解散国会。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 待。"
二月二日,应 致程济世转赵电:"应密,冬四电","孙、黄、黎、宋,运动极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辑印十万 册,拟从横滨发行。"
二月一日,洪述祖致应函:"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乃有价值。"
二月二日,洪致应函:"紧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弟须于题前径密寄老赵,索一数目。"
二月四日,洪致应函:"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色颇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等语,兄又略提款事,渠说将宋骗案及照出 之提票式寄来,以为征信。弟以后用川密与兄(芦按:此处疑缺字,所谓"川密"、"应密"大概是密码本中的分类,洪要应以后使用密码本中的"川"类 跟他联系)"。
二月八日,洪致应函:"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原注:"辈"字又似"案"字。)
二十一日(芦按:疑为"二月十一日"之误,待考),洪致应函:"宋件到手,即来索款"。
二月二十二日(芦按:疑为"二月十二日"之误,待考),洪致应函:"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因智(原注:赵字智庵)。已将应 密电本交来,恐程君不机密,纯令归兄一手经理。请款务要在物件到后,为数不可过三十万。"
同日,应致洪电:"川密,蒸电","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三百五十万,请转呈,当日复。"
三月十三日,应致洪函:"《民立》(报名,系国民党所办)。记钝初在宁之说词,读之即知其近来之势力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计,欲为釜底抽薪法,若 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
三月十三日,洪致应电:"川密","蒸电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偿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三月十四日,应致洪电:"应密,寒电","梁山匪魁,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
三月十七日,洪致应电:"应密,铣电","寒电到,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
三月十八日,洪致应点:"川密","寒电应即照办。"
三月十九日,洪致应电:"事速照行。"
三月二十日,半夜两点钟,即宋被害之日,应致洪电:"川密,号电。""二十四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
三月二十一日,应致洪电:"川密,个电","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
三月二十三日,洪致应函,"号个两电均悉,不再另复,鄙人于四月七号到沪。"(原注:此函系快信,于应犯被捕后,始由邮局递到。)
作者:然然 标题:国内电视剧孙中山是这么编的: - 2004-7-24 19:27 (260 reads)
老袁让老赵除了宋.事发后,赵哭着让袁保他,袁一面安慰他,一面就在酒里下毒.!(也许是慢性毒,要不死在老袁家也不好).
国内当然提宋是国民党创始人. 中学课本就这么讲的. 估计老马忽略了.但是旧民主革命是以老孙为主要线索的.他是红花,别人是绿叶.
那时,不仅宋年轻,胡汉民,陈其美,汪精卫都好象只有20来岁,三十出头的样子.政治也需要天才.
作者:吃草的老虎 标题:爷爷独立思考的能力真是 - 2004-7-24 18:53 (216 reads)
高!
爷爷总是能对历史进行怀疑,这值得动辄引经据典的雕虫儿们学习学习再学习,对认识事情都提出批评与怀疑,因为世界本来就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做为纯真 理或着完整模式的.
作者:幽灵 标题:我看这只老虎啊,都70有余了,倒哄得芦笛乐呵呵的! - 2004-7-25 03:34 (60 reads)
哈哈!
作者:老歪 标题:期待老芦能给这桩公案提出一个合理的系统的假说 - 2004-7-25 16:14 (79 reads)
历史上太多的事情没办法弄清楚真相了
就象美国肯尼迪被刺案,现在也没有搞清楚。
中国的刺宋案时间过得更久了,历史文献更少,当事人也早死光了,
我看是没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了。
姑且我就预订老芦将要给出的解释作为标准答案吧
作者:鲁肃 标题:就算老袁和老赵合谋杀死了小宋,老袁会为灭口杀地位那么高的老赵?我脚的不可能。 - 2004-7-25 16:03 (140 reads)
如此灭口法,环环相扣还有完没完,最后的结果是把自己身边的人全都杀死了事。杀人灭口绝对是政治家最忌讳的事情,俺们三国时代的曹操同志最大的败 笔就是杀人灭口。那可绝对是个蠢事。
老袁为怕牵连宋案,灭口而杀高官赵?这种主动往自己脸上糊屎,又同时吓跑自己身边所有人的办法,大概在小安子构想的侦探小说里也不会出现。没什么 必要论证。真是应了老芦的口头禅之一:众所周知,毋庸置疑。
作者:然然 标题:老赵的担心还有一层 - 2004-7-25 12:38 (122 reads)
国民党在议会中是多数,宋要组责任内阁的话,老赵就没位置了.后来国民党人也以此攻击老赵.
老赵喃喃自语,是不是他知道有人想除了宋.他不太同意.怕牵连太多. 老洪没准和他商量过.所以有此反应.要是事先一无所知,第一反映怕是极度震惊.
无论如何,宋案的每个牵连的人都没有善终.这背后可能是有阴谋的.不会是止于老洪.
宋案后,北洋政府也有一套说词.你不会跟他们说的一样吧....
所跟帖: 这个宋娇人系列的(二)写的不好,通篇都是爷爷最讨厌的"中国式阴暗心理学" -- 吃草的老虎 - 0 byte 2004-7-25 10:46:10 ( 52 reads)
作者:芦笛 标题:嘿嘿,孙子阿,你真没长进,到现在也没学会 - 2004-7-25 15:43 (102 reads)
爷爷思想,我白教育你那么久了。
你真是脑子受打药破坏,竟然看不出来,爷爷在这儿谈的是破案,
不使用犯罪心理学,天下有谁能破得了任何案子?而所谓"阴暗
心理分析学"这种党国之术,乃是把言论看成罪行,把论者看成
罪犯,通过言论去追查人家的阴暗犯罪动机,这TMD完全是两回事,
你怎么就不懂?
作者:然然 标题:有道理. - 2004-7-25 22:15 (233 reads)
1.这么说,老袁确实没有杀宋的动机.而且宋在国民党里对袁还比较有利.杀了他,再选个别人,比如老孙,肯定和老袁鱼死网破.国民党只有四个省的 势力. 比起北洋军队大大的不如,宋案后,大多数人主张和平解决,也就是势力不如人.老袁确实没有理由慌张.
那唯一的理由就是去宋,让国民党内部乱作一团?
2.{与最后一条分析相一致的是,我遍查可能找到的资料,都没有看到他在得知宋案发生后本能地问:"凶手抓到了没有?"如果他是主使人,问这种问 题是很自然的。当然,这也可能是他城府太深的表现吧,不能作为证据。 }
他即便问了,也不能说明什么. 一般人都会问的. 这个细节没有多少价值. 倒是老赵失态的那个细节值得玩味.
作者:马悲鸣 标题:到这篇,算是有点意思了。我在国内时就知道刺宋嫌疑孙打于袁,但 - 2004-7-29 21:26 (203 reads)
有"梁山魁首"四字,也不能排除赵嫌。袁倒未必知情。赵秉钧似是书僮出身,城府极深,无人知其底细,时任总理。而宋之总理呼声高涨,正挑战赵之交 椅。
作者:鲁肃 标题:以内言语是'马屁'?怕是言轻了。(内见君引语) - 2004-8-1 01:26 (69 reads)
"美以为此后欲达革命目的,当重视中山先生主张,必如众星之拱北辰,而后星躔不乱其度数;必如江汉之宗东海,而后流派不至于纷歧。悬目的以为之 赴,而视力乃不分;有指车以示之方,而航程得其向。不然,苟有党员如吾人昔日之反对中山先生者,以反对于将来,则中山先生之政见,又将误于毫厘千 里之差、一国三公之手。故遵守誓约,服从命令,美认为当然天职而绝无疑义者。足下其许为同志而降心相从否耶?"
作者:五骆驼 标题:看来共产党也是历史的继承者,中国人不管什麽派别,都这一个德行啊! - 2004-7-31 01:26 (93 reads)
我以前医院的院长有一句口头禅:我说的就是制度,制度就是我。何其相似乃尔!大家都面不改色的肉麻逢迎,却没人问个为什麽。
莫非尊驾的国骂还要上朔"我即是道、真理、生命。凡人必经由我 ..."? -- 赵夭
作者:芦笛 标题:唉,又来一个不识字的 - 2004-7-30 22:36 (130 reads)
那是"上溯"不是"上朔"。
这倒不是大事,让我惊奇的是,我原来以为大贝乃是空前绝后的奇观,
不料现在才发现,原来她不过是一个流派的杰出代表,这流派的特点
便是吐出大团迷雾,把大家罩到天昏地暗。你这问题,恕我迟钝,还
真看不懂究竟与拙作有何相干。你反对将毛共作派上溯到孙某,fine,
指出两者之间的本质不同之处来,把我的谬论批倒批臭,拜托!
作者:邋遢道士 标题:光读"结语"就胜读万书了。 - 2004-8-1 11:40 (106 reads)
本来 HISTORY 就是 HIS STORY!
要求历史完全正确,
就像要求某些"学者"不被"权势者豢养"一样,
无疑是缘木求鱼的;
"真相"的发掘,需要坚持"独立思考",
更需要有老芦这种"心甘情愿"的苦心人。
老芦回国当"剿兽"的话,
谁能保证他能享受到这种"苦心"的自由?
何况,我们可能就读不到他的"疗愚"文字了。
(这当然是十分"自私"的邋遢话。)
作者:草虾 标题:八段锦一气呵成,佩服 - 2004-8-1 11:20 (88 reads)
建议卢头静心修订,把那些自我叹息的内容移出正文[可另辟一节附后],当可与《策马入林》并列,殊属不朽
作者:叶酸酸 标题:你所谓独立思考的东西,前人早有结论。这说明了什么?
作者:叶酸酸 标题:我的意思是:LU是在闭门造车。比如一个教授,经过十年的苦苦思考,造出了 - 2004-8-1 17:15 (85 reads)
一个4位的CPU片子。
殊不知这样的片子,N十年前,别人就造出来了,现在几乎成了要被淘汰的垃圾了。
作者:芦笛 标题:半太太,你真是愚不可救了 - 2004-8-1 18:07 (108 reads)
只要是长个脑袋的人都能看明白,我在事发90年后通过独立思考得出
的结论,竟然和北京政府以及其他当事人的自辩大致吻合,说明这些
人说的很可能是真话,此乃老马说的"双盲法"原理。如果我事先看
过他们的说词,再得出类似结论,那就必须排除我在潜意识里受到他
们一面之词的影响,作出偏向性(biased)结论的可能。但我这结论
是在不受到他们的影响情况下作出的,因此,它起码是公正客观的,
可信度很大。
作者:郑若思 标题:这茶泡到这会儿才出味儿 - 2004-8-1 05:56 (111 reads)
好茶!老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宋教仁死于谁手不重要,历史的话语权死于谁手才最最重要。
夺还失去的话语权,拯救民族于集体失忆症,可比考证凶手难万倍。
作者:叶酸酸 标题:历史,有时候还不如野史可信。正如现如今,报纸文件上的消息还不如小道消息可信。 - 2004-8-1 07:11 (65 reads)
所以,历史宜粗不宜细,还是对的。所谓粗,主要是指明面上的可以肯定的版上丁丁的东西。至于那些推理出来的存疑的东西,不能作为历史。(
作者:老歪 标题:老芦辛苦了 - 2004-7-31 21:52 (135 reads)
搞清历史事实最重要
不同意"历史研究宜粗不宜细"、"历史研究必须为现实政治服务"
历史研究应该少些功利性,不为什么服务,只是去了解历史事实
作者:邢国鑫 标题:芦帝神明:心甘请愿命苦也要当 - 2004-7-31 22:34 (101 reads)
有屎以来最自由的力士剿兽。
教育是中国发展最短的木板,从长远看回国开办皇谱民晓的主意确实很好。
现在留在外边带十几个洋博土生出来,今后一起打扫田地也是一条好路。
不晓得,芦帝老师是否收到俺的E?
明(儿)见,鼓捣耐特!
作者:幽灵 标题:昨天你的内容 - 2004-7-27 02:17 (131 reads)
顺便吧我洗刷一下,嗨,我还没有时间在家,看,匆匆拷贝下来到工厂里用小手提电脑阅读,才发现你暗藏石头,时不时扔一块击我一下。我可是封了你做 拼音委员长的,虽然以前冒充过长辈,但后来一直称芦兄,就是最粗鲁一次也是老芦而已。你用此地无银的招数,来个慎重声明,就乐呵呵的自己享受了。 好哇!看我什么时候也用袖箭暗镳,吓不倒你也吓坏老道。
嗨!老兄,你花这么大的力气写这类文章,当然有价值,但阅读你的时候有个题目在我心中,就是关于美国。
我偶尔读中国近代,发现每此关键的时候,都是美国帮助了中国,而今中共是妖化美国过无不及,造成同胞最喜欢的就是捏起石头到大使馆门口去出气。对 这样没有是非和正义感的同胞,要是芦兄花点精神,写点有价值的东西,是当务之急啊。我一是没有空,二是还得看万美国历史和外交资料才敢动笔,你是 驾轻就熟,本来就厚集薄发,方便多了。
随口胡说,见凉!以后有空反攻倒算,你足下先穿好铠甲,免得住院不舒服。
作者:然然 标题:当时上海电报局局长吴佩璜是国民党人, - 2004-7-26 19:57 (181 reads)
负责收集情报的,受陈其美之托,查来往电报. 这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东西暴露出来.(
作者:芦笛 标题:是么,小姑娘什么都知道,佩服阿,还是你来 - 2004-7-26 20:00 (161 reads)
写算了。
今天没加班阿?
作者:然然 标题:NO.NO. 我以前看过北洋军阀史,丁中江写的. - 2004-7-26 20:13 (176 reads)
里面提到这个,刚才不过是去翻书,给你贴过来.其他的你都写到了.
很有意思的案子. 我等着看你怎么驳.
我倒是有个疑问. 老袁要称帝,他手下冯国章之类的都反对,他怎么顶风而上呢.他离开北洋军队,还怎么活....
加班了.现在正作饭,打电话,上网.很忙.:)
作者:幽灵 标题:此书我专门从乙凡拷贝下来,读过,没有然然 - 2004-7-27 02:19 (111 reads)
鸡心好,到底是孩子类,一看就想起来。
作者:芦笛 标题:对了,难道电报局保留所有的过往电文 - 2004-7-26 20:07 (135 reads)
能在事后全查出来?不大可能吧。就算能查出电报来,应寄给别人的
信函又是怎么查出来的?电报无法保密,信件总不会也在邮电局留底
吧?
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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