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辛亥革命也是独立和分裂明显区别的例子。各省宣布独立但都主张全国的统一,很少有主张分裂国家的省份(除了外蒙、部分时期的疆藏地区在外国干 涉下推行分裂政策)。最早实行独立主张的,就是义和团内乱后,唐才常等爱国者组织"自立会",组建"自立军",实则也即是独立会、独立军的行动。 恰恰这个独立军的目标是"保全中国"。保全当然就是保持国家统一并不受外来入侵。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义和团事起,唐在上海与沈荩、毕永年等组织"正气会",对外托名 "东文译社",后改名为"自立会",自任总司 令;七月一日,在 上海愚园邀集维新人物,召开"中国国会"(又名中国议会),由叶浩吾主席,宣布:"不认通匪矫诏之伪政府""保全中国自主"等事项;并由容闳以英文起草对外宣言,谓 "决定不认满洲政府有统治清国之权"。会中推举 容闳、严复为正副会长,才常任总干事,参加者八十余人,孙宝瑄、汪康年、章太炎、毕永年等与焉。 会后决定自立军分七路大举,定七月十五日在汉口、汉阳、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同时起事。
什么是独立,在唐才常等宣言中可知:就是不承认中央政府清帝国朝廷对整个中国(清帝国领土)的统治权,而不仅仅是对自立军所在地区的统治权。目前 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政府,实则延续了1912年民国的独立;而中华民国大陆地区共匪政权,是共匪从中华民国独立(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对共匪控制地 区的统治权),并且以内战导致分裂中国(军事割据到处建立"根据地"乃至未经全国人民民主合法授权,非法建立大陆政权)的结果。
共匪鼓吹的"一国两制"不是统一国家的政策,反而是分裂国家的政策。所以香港根本没有和大陆统一,而是换了一个宗主国而已。真正的统一必须是一国 良制,民主统一[6]。
独立基础上才有真正的统一。我支持中国统一,但不反对任何地区的独立。但我主张的独立和"中国分裂"是两回事,是人民自治的独立。自由社会从公民 个人开始 每一层次的政府都是独立自治的。所以我支持台湾立宪,蒋匪的伪宪法必须抛弃,但并不支持反华、反中那套台湾民族主义,甚至鼓吹日本殖民台湾时期很美好的那 种日奴哲学。糟糕的是这 后者在台湾独立派里很严重。
在欧洲,因为长期封建制,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意识很晚才产生;支那古代很早就有华夷之辨概念,又因为秦汉专制形成统一帝国,在魏晋南北朝宋明外族入 侵冲击下,产生了非常强烈的民族国家意识。而我对照其他小民族在欧洲武装殖民冲击下被彻底奴役或濒临灭亡的历史,可知清帝国的统一,起到了抗衡欧 洲强势武装入侵的作用。以当时支那军事技术极端落后,如果是如南北朝五代十国时的分裂状态,必然像印度、中南半岛和印尼那样,被各个击破全部沦为 欧洲殖民地。
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是恢复民族国家而不是为了恢复王朝帝国的思想。所以"统一"的意识很早就存在,而清帝国遭到欧美武装殖民入侵后,这种" 亡国灭种"压力下促成的追求统一的自卫意识,也极为强烈,而被蒋匪、共匪用于专制统一宣传。而反蒋、反共的派别里就有很多人逆反心理,反其道 而行之; 共匪蒋匪鼓吹"爱国",他们就鼓吹卖国;共匪蒋匪鼓吹统一,他们就鼓吹分裂。不要因为共匪鼓吹统一,你就鼓吹分裂;共匪以"人民"为牌坊欺诈,你就反人 民,共匪歪曲爱国,你就反对爱国,诸如此类。共匪还鼓吹"国家保护人 权"呢,你为啥不反人权?:) 要指出共匪首先是分裂国家的罪魁,才对。
事实上卖国和分裂国家最大的罪魁就是利用苏共军援,联合共匪武装颠覆民国宪政的孙蒋匪,以及后来的共匪和蒋匪火并内战。这两个装模作样鼓吹统一的 黑帮团伙恰恰是分裂国家的罪恶团伙。明明是孙、蒋匪分裂了民国;共匪分裂了蒋匪党国,两个黑帮都将被他们分裂颠覆的政邦的维护者反诬成分裂国家的 罪人,比如蒋匪叛乱北伐时将民国北京政府骂成卖国军阀;而共匪分裂蒋匪党国时将撤退到台湾的蒋匪反诬成分裂国家的罪人。当时共匪为了反蒋还支持过 台独呢。如今共匪变脸和蒋匪合流,为了镇压台湾和中国的民主力量,将主张维持中华民国独立的民主派骂成分裂国家的罪人,而将他们自己分裂国家的实 际历史罪行掩盖。而事实上,被孙文联合乱贼张作霖,蒋匪联合共匪击败的民国政府的直系吴佩孚,恰恰是比孙文、蒋中正、毛泽东都更为爱国并主张以和 平方式维护国家统一的民族英雄。如果不是因为共匪勾结苏联分裂国家(蒋匪勾结苏俄颠覆民国建立党国也有罪),蒙古不会分裂,南海海权不会丧失,钓 鱼岛也不会被日本控制。
抗战胜利之后,顾颉刚对中共与苏联配合而分裂中国的种种行动深恶痛绝。日本投降后第五天,他便在日记中写道:"共产党跋扈鸱张,存心割据,要日军 向彼投降,要自己选出代表参加联合国会议,要美国对国民党政府停止租借法,简直要使中国立刻分裂。国民新逢胜利,正谓兵革无惧,乃内战又如箭在弦 上,苟非别有心肝之人,无不痛恨共产党者,此真有祸中国也。"因"学生皆讚扬苏俄社会主义,并歌颂斯大林",吴宓沉痛地预言:"今后中国将永非华 夏五千年文明之国矣。"依照顾亭林"亡国"(改朝换代)与"亡天下"(异族文化征服中国)之辨,吴宓自以为所经历的是后者,因为他认为中共为苏俄 之前驱,中国亡于中共犹如亡于异国。
统一不但有帮助弱势民族抗御外部竞争和入侵的作用,也有维护内部和平,提携内部落后国家和地区,维持内部成员的社会秩序稳定的作用。比如美国的南 北战争很大程度上是奴隶制导致的分裂,而内战导致的恢复统一的结果是废除了奴隶制,等于强迫落后的南方提高了人权标准。不但是外部敌人,各政邦 (州)之间的矛盾,也通过统一的联邦提供了和平解决机制。当时南北战争就是南方州拒绝在和平框架内遵从民主决策机制而导致武装冲突的。
分裂的状态容易导致冲突上升为战争。以美国宪法建立联邦来统一,其中条款禁止各政邦(州)改变边界,就是为了以统一来防止各政邦之间相互攻击侵占 引发战争。美国宪法明确反对分裂,为啥?因为分裂就意味着各地之间失去统一宪法的制约,就如当今世界缺乏世界政府,而各国之间更容易发生战乱。欧 盟统一一个 因素是为了对外有强大地位,对内则是为了维护和平。欧洲的统一不但是为了对外增强外交和军事防卫,也是为了欧洲内部的安全。自治就是各种层次的独立。所以 所有民主国家都是通过独立-联盟的方式统一起来的。你看荷兰、美国、辛亥革命后的五色旗民国,都是如此。我支持人民"独立 independence 自治 autonomy",反对"分裂主义 separatism",主张统一 unity 团结 solidarity。分裂主义其实就是一种隔离、排外、孤立主义。比如台湾有些要求独立建国的其实并非独立派,其实是分裂派。他们会主张:中共国人和我 们不是一样的人,他们的死活和我们无关。
统一有利于对抗外敌,但这只是统一的一部分好处;民主基础上的统一还可以提供和平的冲突解决机制。如果不是统一的两个国家之间发生冲突,往往可以 激化为战争。而国际法秩序其实也是某种统一趋势,等于建立世界政府和世界宪法。但只有在有充分的独立自治的自由基础上,才有真正的统一。居民自决 是各级地方自治的等效表述。注意是居民自决而非民族自决。如果只强调民族自决而否认居民自决权,就可导致以民族国家的形式侵犯人权。
我认识到以分裂来对抗专制的统一是错误的。结果很可能是专制的割据!比专制的统一一点都好不到哪里去。而人民的独立自治,和分裂这个概念是有很大 区别的:分裂并不一定包括人民的独立自治概念在内,而独立自治也未必导致分裂,甚至更常见的是导致统一。 其实要求按照普世价值实行宪政民主,就是一种自然法意义上的世界统一法治秩序;要求所有国家遵循国际人权宪章,那这些宪章就是世界统一政府的宪法的性质。 民主的统一秩序本来就是各层级区域上的人民都独立自治,如欧盟这样,统一并不取消各民族的独立自治,而是相反,独立自治的基础上实现统一。而且一 国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的话,欧洲人权法院就有权审判, 欧洲/欧盟集体有权干涉一国侵犯人权的内政。别说你想干坏事就说我要脱离欧盟/欧洲委员会之类的统一组织,那可没那么容易,你就算不是这个组织内的,干坏 事侵犯人权,统一的组织一样有权干涉,比如对南联盟的种族屠杀。人权高于主权,这就是国际走向统一秩序的体现。
如今加拿大魁北克、英国苏格兰、西班牙加泰罗尼亚、比利时弗莱芒的分裂,都是需要全国议会就公决给予合法许可才举行的。国家主权是全国人民的政治 利权,而地方独立自治是民主的基础。两者不可偏废。
http://en.m.wikipedia.org/wiki/Reference_re_Secession_of_Quebec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根据加拿大宪法,一省不经国会同意单方面宣布从加拿大分离是非法的。但如果该省公投支持分离,则该省政府有权追求分离,而需 要与其他省份协商分离的条件。这明显和目前民法里的离婚类似。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 /500577928405843968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 根据国际法一个主权国家的一部分并无利权单方面宣布从其母邦分离。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 /500579558224330752
因此台湾、西藏、新疆的分裂主义者的类似"根据国际法有民族自决权"的主张,对比加拿大最高法院是不成立的。
加拿大最高法院认为,关于人民自决的利权是预期在现有的政邦框架内实行,比如通过协商途径。在目前的国际法中,这一利权只能在特定情况下单方面行 使。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500581014922858496
法院裁定,多个支持人民自决权的国际法文件同时也包括并行的条款支持如下结论,即自决权的实行必须受到足够的限制以防止其损害当前政邦的领土完整 或和其他主权政邦之间的稳定关系。下面这段裁决是有利于分裂派的立场的:如果一个政邦的政府能在无歧视和平等的基础上代表在其领土上的所有人民, 并且在其内部有制度安排尊重自决权,就得到国际法关于领土完整的保护。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 /500584161170968577
根据国际法,分离的利权是针对那些在殖民统治或外国占领之下的人民。否则,只要人民在现有的国族政邦内拥有具有实际意义的自决权,就没有单方面分 离的利权。
如果我们信任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国际法裁决权威,在这一点上,疆藏台的独立派有争论的空间,所以他们极力鼓吹种族主义来论证"外国占领"。而鼓吹种 族主义的恶果会造成种族分裂甚至仇杀。事实上台湾人民在中华民国已经实现全面自治,无权从中华民国分裂。
最高法院进一步阐述说:魁北克即便有明确的公决结果,也不能声称采取自决权来单独决定和联邦其他省份的分离条件。在民主投票中无论占有多大的多 数,本身并无法律效力,且不能因此排除联邦和法治原则、个人和少数群体利权、或者加拿大其他省份作为一个整体的民主运作。可见,这就是为何大部分 民主国家宪法都禁止分裂国家的法理。这也是为何美国宪法实际上禁止分裂国家。
乌克兰的分裂是被欧美国家所否认合法性的,因为违反乌克兰宪法。而克里米亚分裂主义者也可以援引加拿大判例认为自己处于"外国占领"。按照种族主 义的分裂派理论,克里米亚大部分都是俄罗斯裔,所以可以认为是"外国占领"地,援引国际法人民自决权宣布独立。可以吗?但欧美是否认这 合法性的。可见这里面是有很大争议的。
今天的国际承认上来说,在外交上,台湾就是属于中国的领土,这是法理事实也是国际外交事实。但在国内法的法理上看,台湾属于中华民国领土,民国政 府是中国合法的代表。迟早中华民国会恢复中国的国际代表权的。;) 而分裂分子和共奴结盟抵制。中华民国本来没有什么独立问题。是共匪占领中国大陆搞分裂的罪行如何清算的问题。中华民国合法的公投议题不是"是否和中国大陆 统一"。在宪法上,本来大陆就属于民国。问题应该是"中华民国是否应该放弃中国大陆领土送给共匪合法占领?" 而中国大陆人民合理的公投议题不是"是否让台湾独立",而是,"是让共匪占领中国大陆分裂国家,灭亡中华民国,还是让民国光复大陆统一国家?"
共匪说台湾前途要全国人民决定,这个谎言不在于国土分裂需要全国人民同意这一点,而在于,全国人民怎么表达同意或者反对?首先要有自由选举的议会 存在。
分裂国土就像是几个兄弟分家。和平分家就是要各方协商同意,认为条件公平合理,才可以。而如果谈不妥,就可能以打架成仇收场。后者当然是应该避免 的。所以英美政府的立场都是说关于中国统一还是分裂的问题,"两岸应该和平协商"。最近台湾政府还拿着从中国大陆带去的"故宫宝藏"到日本去展览 了。这足以证明台湾属于中国。因为台湾根本没有所谓"故宫"。你怎么可以拿了家里的宝贝,然后说分家就独占了呢?土地也是如此,台湾是北洋军可悲 的失败而被日本帝国抢去, 是国军死难无数烈士换来收复的国土,怎么可以由台湾一个地区的居民单方面决定如何处置?
http://youtu.be/9JYNEWcYtDo 看看中华民国台湾人、国民党的巫和怡演讲的中国情:六四不能忘、中国要民主,你能不感动吗?你认为统一对民主不重要吗?鼓吹分裂主义只会制造人民之间的对 立,让共匪有更多可以煽动仇恨巩固专制的方便。
这样可以两面敲诈中国人获利 >全世界也沒人希望兩岸統一,更不希望兩岸分裂,因為對他們的利益來說,這樣很糟糕。 最好就是現在這樣,不統、不獨,一整個曖昧不清,中間才有操作的空間。 https://plus.google.com/+%E8%B4%9D%E7%AB%8BMax/posts/8mndbPAUWMP
参考:
- 唐才常 https://zh.wikipedia.org/zh-cn/%E5%94%90%E6%89%8D%E5%B8%B8
- 统一、分裂和独立辨析 http://lihlii.blogspot.nl/2014/09/blog-post_29.html
- 張三一言:再談一下統獨中的普世價值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8/blog-post_68.html
- 中华民国永远为统一民主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8/blog-post_23.html
- 为什么反对分裂主义,分裂主义的危害 http://lihlii.blogspot.nl/2015/08/blog-post_22.html
- 反共爱国民主统一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blog-post_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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