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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律师关于所谓伤害案真相的声明
近日,新华网、人民网突然发布无署 名文章《"女律 师"打人致聋被判刑,拒不执行判决仍四处接活》,大量官方尤其公、检、法官方微博转发、评论。然而,此文完全背离客观事实,极具倾向 性,污称我"说自己是 律师,背景很深,后台很硬,如果敢告她,让你们以后从天津滚出去",污称我"打着律师的旗号宣扬所谓的公平正义"、污称我是"满口仁 义道德、处处标榜同情 弱者、高举公平与正义大旗的律师",污称我"张口闭口法治、人权、正义,到处打着'维权'旗号活跃逍遥",对我极尽污蔑之能事。为还 原事实,以正视听,现 将该已发生七年、申诉已达四年、令我不堪回首的冤案真相再次公之于众。
2008年5月4日 早晨,我与丈夫在天津西站持站台票送客进站时,检票员让我丈夫进站,却把我截下,因急于送人,我未加理会,继续前行,但身后突被人猛 踢一脚,摔倒在地,旁 边又上来数人,不顾我已倒在地上,对我猛踢。我丈夫把朋友送上车后返回时见我被打,当即报警,又拉起我到补票室等候警察,随后与赶来 的警察到天津西站派出 所。我们要求把打人者传来一同调查,并要求到医院检查,警察做完笔录后未做任何处理就让我们走,我们坚持要求警察公平处理此事,追究 打人者的法律责任,但 警察毫不理睬。我们随即打车到天津铁路公安处督查室投诉,向屠(音)警官反映了被打的经过,要求查处天津西站派出所警察敷衍塞责、玩 忽职守的责任。后来辩 护律师告诉我办理我的所谓重伤案件的警察居然就是我投诉的天津西站派出所副所长韩建春!投诉完毕,我到天津市人民医院检查,诊断显示 我头部、腰部等部位多 处软组织受伤,并伴轻微脑震荡。回京后,我们又多次向天津铁路警方电话催问,他们推诿搪塞"过两天再说吧!"
七个多月后,2008年12月9日,天津西站派出所四名警察突然到我 北京的家中,谎称"你投诉我们,领导很重视。你要求赔偿的事,和我们回趟天津解决吧。"我信以为真,就坐他们的警车去了天津。岂料, 一到天津,西站派出所就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我刑事拘留。羁押15个月后,2010年3月16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莫须有的故意伤 害罪对我强行判处三年徒刑。
一、张格非的耳聋真相
案 卷显示,所谓的故意伤害是指我将一个据称叫"张格非"的检票员右耳打成感应神经性耳聋。然而,当时在天津市人民医院的病历记载: "耳:双外耳道畅,鼓膜完 整,标志清,未见穿孔,无异常分泌物。乳突无压痛","双外耳道畅,鼓膜完整,标志清,未见穿孔,无异常分泌物。乳突无压痛","患 者入院后完善常规检 查,行鼓膜摄像示鼓膜完整,于外院行颞骨CT无明显异常",明确排除了其右耳的外耳、中耳、膜发 生了近期外伤的可能,即明确排出了我把张格非右耳打伤的可能。
更为关键的是,早在事发四年前的2004年,张格非在天津人民医院就诊的病历 就明确记载其右耳已经患有感应神经性耳聋,确凿无疑地表明其右耳病症跟我毫无关系!
二、公诉方拒不提供原始笔录
2008年5月4日,警方出警后明明对我和我爱人做了 笔录,这个笔录,较完整的反映了当天的实际。但是,在公诉人的案卷里,笔录却被隐匿了。就连2008年9月6号天津西站派出所的一份《情况说明》 都明确记载有"经民警询问",他们自己也承认按程序曾为我和我爱人做了询问笔录,可是这个"询问笔录"在审判中尽管经辩护律师多次申 请调取,依然毫不见踪迹。
三、到底谁打了谁:警、检两家 恶意隐匿原始录像
因 为张格非根本就不是与我发生冲突之人,所以我的辩护律师反复要求警、检两家提交事发时的现场监控录像这一最客观的原始证据,天津西站 先是出具《说明》,谎 称:"上行检票口未设置摄像头",律师出示检票口上方有摄像头的照片这一确凿证据后,西站又出具《情况说明》,继续谎称:"摄像头早 在2005年之前就已废弃"。一再撒谎,充分说 明警、检两家为了对我炮制冤案、不敢出示原始录像的无耻用心!
面对天津铁路警、检必欲对我炮制冤案 的行径,我丈夫愤而诉诸网络,引起了较大反响,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二审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天津铁 路法院仍不肯彻底纠正,仅将故意伤害改为过失伤害,刑期由三年改为两年半。2011年6月16日,我蒙冤出狱。根据《律师法》的规 定,过失犯罪的仍可从事律师职业,何况我根本就没有犯罪、连过失犯罪的罪名都是强行炮制的,2012年底北京市司法局重新给我颁发了律师 执照,我重获律师执业证是完全合法的!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律师执业许可处和北京律师协会的负责人当时均称:"王宇,你是冤枉 的,但我们也没有办法。"
由于是一起无可争议的冤假错案,区区 小案,警、检、法三个阶段竟长达22个月!就连重审一审的承办法官李跃年 都说:王宇你只要认罪,就判缓还能执业。你不能没罪,你要是没有罪,那得多少人有罪啊!
切 肤之痛的冤狱经历,促使我从之前只做民商事案件的律师转型为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公权力受害者的公益律师。近年来,我代理了多起所谓的 "敏感"案件,曝光了 大量的公权丑行,相关权贵早已对我怀恨在心。由于我始终严格依法、依规执业,无任何把柄可被利用,于是有人便翻出这起我至今仍坚持申 诉的陈年旧案,企图对 我丑化。然而,事实不容颠倒,真相岂容掩盖!我相信在民智大开、网络新媒体日益普及、人民越来越具有明辨真假能力的今天,任何企图丑 化我的阴谋都绝不可能 得逞!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四日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00618-140607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00618-140607.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40607-140905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40607-140905.html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40905-150204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40905-150204.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204-150414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50204-150414.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414-150529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50414-150529.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529-150710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50529-150710.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710-150714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50710-150714.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710-150717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50710-150717.html
关于王宇律师的推文 150717-150718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5/07/150717-150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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