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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

070416 立里:什么是平等,这是小商贩都懂的道理

070416 立里:什么是平等,这是小商贩都懂的道理

平等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因而经常被误解和曲解。我感觉你对"平等"有误解。一职
业比另一个地位崇高,并不意味着不平等。

比如我试图建立的自由主义政治学的公理框架,可以选择"人人平等"作为基础公理
来推演出一系列推论。平等,不是等同无差别的意思,而是利权主体互换而关系依
然成立。

在日常生活中,充满了人们自发的对于平等的理解的实例。比如,在农贸市场买水
果,一个摊贩的苹果要价 2 元一斤。买主说:"太贵了,1块怎么样?"摊贩很可能
会回答:"1块你到哪里去买?要是1块,你卖给我好了。"这个常见的生活实例,说
明一项商品交易是否平等(这个概念经常被表述为"公平",而严格来说不是"公
平",因为不涉及仲裁),判断的自然依据就是买卖方主体互换,而要求交易条件
依然成立。

这就是平等的活例证。平等并不是说,摊贩有苹果,你也必须有苹果,否则你们就
有差异,就不平等。平等表现为人际关系,主要是契约关系的对称性,契约主体的
可互易性,也就是换位思考。

比如社会上从事其他职业者对于教师职业的尊重。这是否平等?可以这么判断:现
在你是教师,自然希望自己的职业被尊重;假设你不是教师的话,是否觉得教师职
业值得尊重?如果从统计意义上获得社会认同,那么在这个社会上,这种尊重就是
平等关系。

比如性服务业的职业,被鄙视,这是否平等?也可以按照同样的方式来判断。你不
是性服务业者,你可能认为鄙视性服务业,认为其低贱;那么,假设你是性服务业
者,你是否也同样坦然接受鄙视,并自认为低贱?

再举罪犯的例子。比如一个抢劫者,自然认为自己抢劫是有合理性的,或者被生计
所迫,或者其他理由。那么,抢劫别人,是否平等关系呢?请这个抢劫者换位看,
假如你是被抢者,你也认为抢劫合理吗?如果都能认同,则是平等关系,反之亦反。
平等不是没有差异,而是这种差异和差异关系所涉及的主体无关,具有互易性。
判例法就是最符合这一原理的。同样的案情,别人怎么判的,现在就应该同样办
理。主体虽然不同,但是规则不变,这就是平等。所谓"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就是
一种平等思想的表达。并非王子和平民身份没有差异,而是这种差异在平等关系中
可以互换。

胡平先生曾说:其实这中间并没有什么奥妙,无非是能换位思考而 已。也就是我最爱引用的,要得公道,打个颠倒。阿伦 特对政治思想的分 析,浅白地说,也就是这么回事。

这其实就是自由主义的公理"人人平等"的不同表述方 式。I. Kant 康德的道德绝对律令,也是同样 的意思。 我说的儒学自由主义的基本公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也是同一个意思。这是小商小贩在讨价还价时也懂得的道理。

[1] 立里:事实判断 价值判断 论平等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browse_thread/thread/d5b1b5e557e3c885
[2] 100612 立里:儒学自由主义论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2/02/100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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