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選珍藏 : 國旗的故事~國民政府檔案中有關國旗之史料
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是於民國 17 年由國民政府正式公布,並且通行至今,更明定於憲法第六條。有關國旗的圖樣尺度皆有明文的規定,這些規定大多數人並不清楚,因此乃審選「國民政府檔案」中 有關國旗之史料,藉由原始史料呈現有關國旗的法令、製作尺度與使用規定。
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淵源自陸皓東先生, 1893 (清光緒 19 年)年秋,陸皓東設計青天白日旗,作為革命的旗幟,即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前身。 1906 (清光緒 32 年)年,中國革命同盟會討論國旗問題,由於黃興認為青天白日旗不甚美觀且像日本旭日旗,孫中山先生遂親自加上紅色作底,成為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
圖左: 中國國民黨中執會函國民政府稱該會決定將以前領發黨旗國旗尺度比例修 正請飭屬一體知照。(民國 17年10月12日)
圖右: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並函中國國民黨中執會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明令公布並通飭施行。(民國 17年12月17日)
不過,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卻至民國 17 年底才正式成為中華民國國旗。此因武昌起義後,滿清政 府覆滅,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南京成立。 1912 年 民國元年 1 月,臨時參議院開會討論代表中華民國的國旗問題。由於武昌起義時,各省革命軍使用的旗幟並不一致,因而引起各省代表的爭執。這些旗幟的種類包括有湖北、湖 南、江西等省共進會使用的鐵血十八星旗,當時亦稱九角旗,代表十八行省;中部同盟會,在江蘇、浙江、安徽等省用的五色旗,以紅、黃、藍、 白、黑五色,代表 漢、滿、蒙、回、藏五族;廣東、廣西、福建、雲南與貴州等省沿襲同盟會的傳統,使用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陳炯明在惠州舉兵時,曾採用井字旗,隨後會師廣州,即未再使用。
圖左: 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五院院長簽名。
圖右: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明令公布並通飭施行。
最後臨時參議院為平息紛爭而採納折衷意見,以五色旗為國旗,鐵血十八星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 海軍 旗,井字旗為元帥旗(方藍井白)及副元帥旗(方白井藍),咨請總統頒行。時任臨時大總統的孫中山先生認為五色旗之歷史與取義,皆不恰當, 未可遽付頒行,因 此函覆參議院可俟諸民選國會成立後,再經由國民公開表決。之後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職, 4 月 1 日,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北京, 5 月 10 日參議院再次討論國旗統一案,結果維持在南京時之決議,通過以五色旗為國旗。
圖左: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圖右: 國徽符號尺度比例與幾何畫法說明。
1921 年 4 月 10 日,孫中山先生於廣州經非常國會推選為非常大總統,同年 5 月 5 日就職,公布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 15 年 7 月,在廣州的國民政府誓師北伐, 17 年 12 月東北易幟,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始飄揚於全中國。國民政府先於 11 月 2 日第五次國務會議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12 月 17 日正式公布以青天白日為國徽,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頒行全國遵行。
1946 年 12 月 25 日,國民大會通過,於中華民國憲法第六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43 年經立法程序修正,諮請總統於同年 10 月 23 日明令公布「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迄今。
國史館提供的圖檔包括「 中國國民黨中執會致國民政府函 」、「 國民政府明令公布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 、 「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草案及說明 」、「 國徽 國旗 符號尺度比例與幾何畫法說明」 、「黨旗國旗之製造及使用辦法」、「黨旗圖案」、「國旗圖案」、「 黨旗圖案 尺度比例與幾何畫」及「黨旗各號尺度表」、「國旗各號尺度表」等共二十四張影像圖檔。其中之所以包括中國國民黨中執會函件與國民黨黨徽者,係因依據孫中山 手訂建國大綱第五條建國程序之釐訂為 軍政時期 、 訓政時期 、 憲政時期 。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取代北洋政府,進入訓政時期,以國民黨代表全民反映民意,即以黨領政;國旗也跟著由五色旗更換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從國民政府檔案 中可看出,有關國旗的法令條文如 「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 「黨旗國旗之製造及使用辦法」都是先在國民黨中執會提出通過後,再交由國民政府公布執行的。
圖上: 黨旗圖案:尺度比例與幾何畫法說明。 (民國 17年10月8日)
圖下: 國旗圖案:尺度比例說明 。(民國 17年10月8日)
中華民國 國旗有其淵源與歷史,青天白日滿地紅這面旗幟轉變成國旗的歷程其實是與當時的時代背景息息相關,瞭解國旗產生的背景後,更能清楚國旗的歷史意義何在了。
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淵源自陸皓東先生, 1893 (清光緒 19 年)年秋,陸皓東設計青天白日旗,作為革命的旗幟,即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前身。 1906 (清光緒 32 年)年,中國革命同盟會討論國旗問題,由於黃興認為青天白日旗不甚美觀且像日本旭日旗,孫中山先生遂親自加上紅色作底,成為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
圖左: 中國國民黨中執會函國民政府稱該會決定將以前領發黨旗國旗尺度比例修 正請飭屬一體知照。(民國 17年10月12日)
圖右: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並函中國國民黨中執會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明令公布並通飭施行。(民國 17年12月17日)
不過,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卻至民國 17 年底才正式成為中華民國國旗。此因武昌起義後,滿清政 府覆滅,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南京成立。 1912 年 民國元年 1 月,臨時參議院開會討論代表中華民國的國旗問題。由於武昌起義時,各省革命軍使用的旗幟並不一致,因而引起各省代表的爭執。這些旗幟的種類包括有湖北、湖 南、江西等省共進會使用的鐵血十八星旗,當時亦稱九角旗,代表十八行省;中部同盟會,在江蘇、浙江、安徽等省用的五色旗,以紅、黃、藍、 白、黑五色,代表 漢、滿、蒙、回、藏五族;廣東、廣西、福建、雲南與貴州等省沿襲同盟會的傳統,使用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陳炯明在惠州舉兵時,曾採用井字旗,隨後會師廣州,即未再使用。
圖左: 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五院院長簽名。
圖右: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明令公布並通飭施行。
最後臨時參議院為平息紛爭而採納折衷意見,以五色旗為國旗,鐵血十八星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 海軍 旗,井字旗為元帥旗(方藍井白)及副元帥旗(方白井藍),咨請總統頒行。時任臨時大總統的孫中山先生認為五色旗之歷史與取義,皆不恰當, 未可遽付頒行,因 此函覆參議院可俟諸民選國會成立後,再經由國民公開表決。之後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職, 4 月 1 日,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北京, 5 月 10 日參議院再次討論國旗統一案,結果維持在南京時之決議,通過以五色旗為國旗。
圖左: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圖右: 國徽符號尺度比例與幾何畫法說明。
1921 年 4 月 10 日,孫中山先生於廣州經非常國會推選為非常大總統,同年 5 月 5 日就職,公布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 15 年 7 月,在廣州的國民政府誓師北伐, 17 年 12 月東北易幟,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始飄揚於全中國。國民政府先於 11 月 2 日第五次國務會議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12 月 17 日正式公布以青天白日為國徽,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頒行全國遵行。
1946 年 12 月 25 日,國民大會通過,於中華民國憲法第六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43 年經立法程序修正,諮請總統於同年 10 月 23 日明令公布「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迄今。
國史館提供的圖檔包括「 中國國民黨中執會致國民政府函 」、「 國民政府明令公布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 、 「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草案及說明 」、「 國徽 國旗 符號尺度比例與幾何畫法說明」 、「黨旗國旗之製造及使用辦法」、「黨旗圖案」、「國旗圖案」、「 黨旗圖案 尺度比例與幾何畫」及「黨旗各號尺度表」、「國旗各號尺度表」等共二十四張影像圖檔。其中之所以包括中國國民黨中執會函件與國民黨黨徽者,係因依據孫中山 手訂建國大綱第五條建國程序之釐訂為 軍政時期 、 訓政時期 、 憲政時期 。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取代北洋政府,進入訓政時期,以國民黨代表全民反映民意,即以黨領政;國旗也跟著由五色旗更換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從國民政府檔案 中可看出,有關國旗的法令條文如 「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 「黨旗國旗之製造及使用辦法」都是先在國民黨中執會提出通過後,再交由國民政府公布執行的。
圖上: 黨旗圖案:尺度比例與幾何畫法說明。 (民國 17年10月8日)
圖下: 國旗圖案:尺度比例說明 。(民國 17年10月8日)
中華民國 國旗有其淵源與歷史,青天白日滿地紅這面旗幟轉變成國旗的歷程其實是與當時的時代背景息息相關,瞭解國旗產生的背景後,更能清楚國旗的歷史意義何在了。
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計畫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