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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 基百科 马克西米连·罗伯斯庇尔
马克西米连·罗伯斯庇 尔 Maximilien de Robespierre | |
法国公安委员会 成员 | |
任期 1793年 – 1794年 | |
| |
出生 | 1758年5月6日 法国阿拉斯 |
---|---|
逝世 | 1794年7月28日 (36岁) 法国巴黎 |
国籍 | 法国 |
政党 | 雅各宾派 |
母校 | 路易大帝高中 |
职业 | 律师、政治家 |
信仰 | 自然神论 |
签名 |
马克西米 连·佛朗索瓦·马里·伊西多·德·罗伯斯比尔(Maximilien François Marie Isidore de Robespierre,1758年5月6日-1794年7月28日),又译罗伯斯比, 是法国大革命时 期重要人物,是雅各宾派政府的实际首脑之一。
早年生活
罗伯斯比尔出生 于法国北部加来海峡省阿拉斯,父亲、祖父 和曾祖父都是当地律师,传说是爱尔兰移民的后裔。他是4个孩子中的长子,是父母婚礼4个月后出生的。罗伯斯比 尔6岁时,母亲因难产去世,父亲随后离家出走,到处游历,1777年死于德国慕尼黑,他们几个孩 子由外祖母和姑妈分别抚养。
1770年由 阿拉斯当地神父给予奖学金名额,罗伯斯比尔来到巴黎路易大帝高中学习。他在学校的好友中包括日后法国大革命的 风云人物之一卡米尔·德 穆兰。罗伯斯比尔学习勤奋,拉丁文和希腊文成绩优秀,得到"罗马人"的外号。1775年, 国王路易十六和王后玛丽·安东尼特在登基典礼后经过学院,罗伯斯比尔代表全校向国王背诵教师写好的 拉丁文献辞。1780年从法学院毕业,1781年获 得法学士学位。
同年夏天,罗伯 斯比尔回到故乡,年底被阿拉斯法庭接纳,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782年初 被任命为阿拉斯主教法庭五名法官之一。他受卢梭影 响很深,经常为明显受到不公待遇的人们辩护,胜诉率较高。1783年, 在阿拉斯附近居住的德·维塞尔(de Vissery)因安装富兰克林发明的避雷 针引起邻居抗议,罗伯斯庇尔在朋友及庇护人比萨尔(A-J. Buissart)的帮助下为其成功辩护,案件曾引起全国关注。
罗伯斯比尔在阿 拉斯的生活相对平静,不时与当地一些律师和学者来往,并参与当地文艺活动。曾被阿拉斯科学院接纳为院士,后来还当选为阿拉斯文学院院 长。他在这一期间结识了将在法国大革命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约瑟夫·富歇(Joseph Fouché),以及他日后在公安委员会的 同事拉扎尔·卡诺(Lazare Carnot)。
从 三级会议到制宪会议
1788年, 法国面临经济政治危机,要求召开三级会议的呼声不断。罗伯斯比尔发表了《致阿图瓦人民书——论改革阿图瓦三级会 议的必要性》(按当时的区划阿拉斯属于阿图瓦郡),叙述中世纪以来当地三级会议历史,强烈抨击阿图瓦贵族强占了理应属于人民的权力, 剥削压迫普通民众,呼吁进行制度改革。文章中提及路易十六仍使用了尊 敬的语言。
王室宣布召开三 级会议后,他积极投入了竞选工作,成功当选为第三等级代表,1789年5 月离开阿拉斯。在凡尔赛期间,他曾发言提议教会人士与第三等级联合,而在一位主教以救助饥荒为由劝说第三等级与一二等级合作时,他发 言抨击教会生活奢侈。尽管他的演说不像米拉波等代表那样富于个人魅力,但他迅速提高演讲水平,在三级会议及制宪会议期 间共发言276次,在代表中排第20位。他在演讲中支持男性公民普选权、反对国王否决权、支持赋予犹太人民权、呼吁废除奴隶制和死刑,反对新闻审 查,但并未发言反对禁止工人组织工会并举行罢工的法案。他的提议很少被采纳,但迅速为他在全国赢得了极高声望,使他获得了 "不可腐蚀者"的称号。
他当时的另一个 主要活动场所是雅各宾俱乐部。在这里他的影响更为明显,1791年3月31日曾 当选俱乐部主席,因政见不和,杀掉拉法叶特一家(除了三子和幺子在德国和西班牙读书之外,其 余家族成员几乎都被处死。)导致拉法耶特愤而离开。1791年6 月,路易十六和王室成员企图潜逃被发现,罗伯斯比尔在制宪会议要求废黜国王,但表示并不支持建立共和国。制宪会议决定宣布路易十六无罪后,他起初支持科德利埃俱 乐部在练兵场举行抗议请愿,但随后说服雅各宾俱乐部撤回支持。7月17日的练兵场惨案后, 以拉法耶特为首的君主立宪派和雅各宾俱乐部彻底决裂,罗伯斯比尔成为雅各宾派的领袖之一。
战 争和 审判国王
1791年9月3日,制宪会议 通过宪法,30日会议解散。由于罗伯斯比尔的提议,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原制宪会议成员不能参加新成立的立法会议选举。他在制宪会议结束后返回故乡阿拉斯,直到11月才回到巴黎。在此 期间,奥地利和普鲁士组成了第一次反法联盟,战争的阴云笼罩着法国。立法议会中吉伦特派的领袖之一布里索呼吁惩罚逃亡贵族并直接向列强发起主动进攻。国王和王后希望依靠外国势力 恢复昔日的王权,也同样积极支持法国表现出强硬态度。
罗伯斯比尔返回 巴黎后起先也拥护吉伦特派的好战立场,但随后改变了看法,从12月初起与布里索展开了长达数月的激烈辩论。除在雅各宾俱乐部发表演讲 外,他还创办了《宪法保卫者报》表达自己的观点。他声明自己并非反对一切战争,但指出法国并未做好战争准备,人民手中缺乏武器,而军 队掌握在贵族手中,而宫廷阴谋推翻革命,真正的敌人其实在法国内部。他驳斥了布里索等人向欧洲输出革命的说法,指出外国民众不会热情 地欢迎侵略者。他强调战争会大大限制自由民主,而很容易引向军事独裁。
尽管罗伯斯比尔 继续得到雅各宾俱乐部的支持,但当时的巴黎并不欢迎他的反战言论,他的声望一度降低,而法国最终在1792年4月20日向 奥地利宣战。战争爆发初期,法国部队接连失利,而王室也和吉伦特派发生激烈冲突。罗伯斯比尔起初仍然主张维持君主立宪制,反对通过起 义实现共和,希望通过立法会议争取民主,但在7月开始逐渐向准备起义的科德利埃俱乐部靠拢,8月8日终于再次提出废黜国王。
1792年8月10日, 巴黎人民起义,攻入王宫并推翻了王政。罗伯斯比尔并未直接参与起义,随后也拒绝了审判阴谋者的法庭庭长职务。但以巴黎公社代表的名义 对立法会议施加影响。9月2日,凡尔登被包围的消息 传道巴黎后,巴黎民众担心监狱中的保王党和拒绝宣誓的教士进行报复,闯入监狱私刑处死了一千多名犯人,史称九月大屠杀。罗伯斯庇尔似乎并未煽动或设法阻止屠杀,但在此期间,他曾指控布里 索阴谋与王室勾结。布里索在丹东和佩蒂翁的保护下幸免于难。
同年9月21 日,法国成立新的国民公会,次日宣 布成立共和国。罗伯斯比尔作为巴黎代表中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进入国民公会,领导雅各宾派反对吉伦特派。12月,审讯国王,他发言11次,强烈要求处死国王路易十六,当中最著 名演讲稿,是《路易必须死,因为共和国必须生》
" | "路易十六 曾经是国王,而共和国也建立了。此一事实,解决了问题。路易是被他本身的罪行推翻,他密谋对共和国不利,如果他不被定 罪,共和国就永不会被释放。主张审讯路易十六的人,是在质疑革命。如果他受番,就有可能开释,他就有可能无辜。但如果他 无辜,革命又是什么呢?如果他无辜,我们岂不都犯了诽谤?路易必须死,因为共和国要生。" | " |
雅各宾专政
1793年5 月,在罗伯斯比尔的提议下,国民公会通过了"粮食最高限价法案",但国民公会开始迫害革命公社,逮捕马拉。5月26日, 他号召人民进行起义,清除国民公会中的吉伦特派。6月4日,他当选为 新国民公会的主席,主持通过新宪法,保障公民享有人身、信仰、出版、请愿、结社的自由,有受教育和受社会救济的 权利,规定如政府侵犯人民权利,人民有权起义。
7月13日, 马拉被保王党暗杀,26日公民公会授权公安委员会逮捕可疑分子,27日罗伯斯比尔参加公安委员会,改组革命法庭,简化审判程序,实行雅各宾专政,以革命的恐怖政策惩罚罪犯和革命的叛徒,史称"恐怖统治",许多无 辜的人都被诬告并杀害,成千上万人被送上断头台。其中包括国王的亲属和大部分贵族,有人批评这种政策为"诛九族"和违反人道。
公安委员会新组 建革命军,一方面平定内乱,一方面击败外国干涉军,先后击退普鲁士、奥地利、英国和荷兰的联军。1794年2 月,颁布"风月法令",没收"人民公敌"的财产,分配给爱国者。公安委员会在主张激进政 策、要求扩大恐怖的埃贝尔派和主张宽容、放松镇压的丹东派之间保持平衡,将两派领袖均送上断头台。
罗伯斯比尔在抨 击天主教会的同时也反对非基督教化运动,怀疑无神论者的动机。1794年5 月7日,他在国民公会提交《关于最高主宰崇拜和国家节日法令草案》,体现了卢梭的 影响。最高主宰日的庆典活动在6月8日举行,由画家大卫设计安排。当时担任国民公会主席的罗伯斯比尔发表演讲,焚毁了象征无神论和 虚无的偶像。
热 月政变与被处死
处死
1794年7 月初,他开始停止参与公安委员会的 工作。7月26日,他去国民公会发表了四小时的演讲,暗示将清算国民公会和公安委员会中 的阴谋家和骗子。7月27日(热月9日),圣鞠斯特准备在国民公会发表演讲, 虽然批评国民公会,但并未提 出逮捕要求,具有妥协精神。但他的发言刚刚开始便被粗暴打断,国民公会随即通过逮捕罗伯斯庇尔及其支持者的法令,但罗伯斯比尔等人随 即被公社解救。革命公社调集武装,但迟迟未接到明确指令,在夜深后开始解散。当晚,国民公会宣布剥夺他 的公民权,公会卫队前往逮捕他,他的下颚被子弹击中,经过革命法庭不到半小时 的审判,革命法庭宣布死刑, 次日下午和圣鞠斯特、库东等追随者总共二十二人一起被送上断头台。这一事件历史上被称为热月政变。
他的遗言是; "把我这样的头砍下来示众,这不是天天都能看到的"。
墓志铭
—过往的行人啊,不要为我哀伤,如果我活着,你们谁也活不了!
评价和影响
本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 考或来源。(2012年7月13日) |
罗伯斯比尔是法国大革命中 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由于他的手稿和笔记未能全部保存下来,为研究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而对他的评估也往往反映出评论者本人的意识形 态。
有些人认为他过 于理想主义或思想僵硬,缺乏实际行动能力,但另一些人则认为他善于审时度势,能够抓住适当时机采取行动。批评者称他自我中心、疑心过 重、不通人情;支持者则称赞他廉洁正直、目光敏锐,以国家和革命为重。一些人批评他见风使舵,不断改变立场,但也有人认为他坚持的原 则和目标始终未变,只根据形势选择达到目标的不同手段。一般认为他在热月期间表现失常,引起国民公会恐慌,造成自己的失败。一些人猜 测他当时对革命丧失信心,因此采取自毁行为,也有人批评他愚蠢无能,自作自受。
罗伯斯比尔在恐怖统治时期扮演的 角色是争议最大的问题。批评者认为他是恐怖统治的理论家,极端残忍,双手沾满鲜血,应为恐怖时期大量无辜者遇害负责。部分支持者则指 出富歇和俾约-瓦伦等人杀人如麻,远远超过罗伯斯庇尔,认为他在公安委员会实际起到了节 制激进派的作用。包括拿破仑在内的一些同时代人认为他在热月期间本打算节制恐怖,惩罚滥杀无辜的富歇等人,才导致后者与右派联合,但一些学者对此提出质疑。一些支持者认为法国 当时内忧外患,实施恐怖专政不可避免,但批评者则认为恐怖开创了危险的先例,得不偿失。
罗伯斯比尔在法 国和世界历史上影响深远,19世纪很多欧洲革命家都对他怀有敬 意,如布朗基。一些批评者则认为雅各宾专政是从法西斯到共产党等独裁专制政权的前 身。罗伯斯比尔与法西斯之间是否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尚无定论,但鉴于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不久便 为罗伯斯比尔立碑,布尔什维克领 袖根据法国大革命的经验创造人民民主专 政的说法似乎也是空穴来风。由于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至今尚未消除,学术界仍很难在评价罗伯斯庇尔时达成一致。
参考文献
- 《罗伯斯比尔选集》,罗伯斯比尔著;王养冲、陈崇武选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 7-5617-0074-1
- 《罗伯斯比尔》,热拉尔·瓦尔特(Walter, Gérard)著;姜靖藩等译 商务印书馆
- 《罗伯斯比尔评传》,陈崇武著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 7-5617-0463-1
外部链接
维基语录上的相关摘录:罗伯斯庇尔 |
- (法文) Association des Amis de Robespierre
- (法文) Les Annales historiques de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马迪厄创办的罗伯斯比尔学会 (Société des études robespierristes)出版的季刊《法国革命史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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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66660.htm
百度百科 罗伯斯庇尔
早年生活
罗伯斯比尔出生于法国北部加来海峡省阿拉斯,父亲、祖父和曾祖父都是当地律师,传说是爱尔兰移民的后裔。他是4个孩子中的长子,是父母婚礼4个月后出生的。罗伯斯庇尔6岁时,母亲因难产去世,父亲随后 离家出走,到处游历,1777年死于德国曼海姆,他们几个孩子由外祖母和姑妈分别抚养。 1770年由阿拉斯当地神父给予奖学金名额,罗伯斯比尔来到巴黎路易大王学院学习。他在学校的好友中包括日后法国大革命的风云人 物之一卡米尔·德穆兰。罗伯斯庇尔学习勤奋,拉丁文和希腊文成绩优秀,得到"罗马人"的外号。1775年,国王路易十六和王后玛丽·安东尼特在登基典礼后经过学院,罗伯斯庇尔代表全校向国王背诵教师写好的拉丁文献辞。1780年从法学院毕 业,1781年获得法学士学位。 同年夏天,罗伯斯比尔回到故乡,年底被阿拉斯法庭接纳,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782年初被任命为 阿拉斯主教法庭五名法官之一。他受卢梭影响很深,经常为明显受到不公待遇的人们辩护,胜诉率较高。1783年,在阿拉斯附近居住的德·维塞尔(de Vissery)因安装富兰克林发明的避雷针引起邻居抗议,罗伯斯比尔在朋友及庇护人比萨尔(A-J. Buissart)的帮助下为其成功辩护,案件曾引起全国关注。 罗伯斯比尔在阿拉斯的生活相对平静,不时与当地一些律师和学者来 往,并参与当地文艺活动。曾被阿拉斯科学院接纳为院士,后来还当选为阿拉斯文学院院长。他在这一期间结识了将在法国大革命中扮演重要 角色的约瑟夫·富歇(Joseph Fouché),以及他日后在公安委员会的同事拉扎尔·卡诺(Lazare Carnot)。从三级会议到制宪会议
1788年,法国面临经济政治危机,要求召开三级会议的呼声不断。罗伯斯庇尔发表了《致阿图瓦人民书——论改革阿图瓦三级会议的必要性》(按当时的区划阿拉斯属 于阿图瓦郡),叙述中世纪以来当地三级会议历史,强烈抨击阿图瓦贵族强占了理应属于人民的权力,剥削压迫普通民众,呼吁进行制度改革。 文章中提及路易十六仍使用了尊敬的语言。 王室宣布召开三级会议后,他积极投入了竞选工作,成功当选为第三等级代表,1789年5月离开阿拉斯。在凡尔赛期间,他曾发言提议教 会人士与第三等级联合,而在一位主教以救助饥荒为由劝说第三等级与一二等级合作时,他发言抨击教会生活奢侈。尽管他的演说不像米拉波 等代表那样富于个人魅力,但他迅速提高演讲水平,在三级会议及制宪会议期间共发言276次,在代表中排第20位。他在演讲中支持男性 公民普选权、反对国王否决权、支持赋予犹太人民权、呼吁废除奴隶制和死刑,反对新闻审查,但并未发言反对禁止工人组织工会并举行罢工 的法案。他的提议很少被采纳,但迅速为他在全国赢得了极高声望,使他获得了"不可腐蚀者"(incorruptible)的称号。 他当时的另一个主要活动场所是雅各宾俱乐部。在这里他的影响更为明显,1791年3月31日曾当选俱乐部主席,导致拉法耶特愤而离开。1791年6月,路易十六和王室成员企图潜逃被发现,罗伯斯庇尔在制宪会议要求废黜国王,但表示 并不支持建立共和国。制宪会议决定宣布路易十六无罪后,他起初支持科德利埃俱乐部在练兵场举行抗议请愿,但随后说服雅各宾俱乐部 撤回支持。7月17日的练兵场惨案后,以拉法耶特为首的君主立宪派和雅各宾俱乐部彻底决裂,罗伯斯庇尔成为雅各宾派 (Jacobins)的领袖之一。战争和审判国王
1791年9月3日,制宪会议通过宪法,30日会议解散。由于罗伯斯庇尔的提议,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原制宪会议成员不能参加新成立 的立法会议选举。他在制宪会议结束后返回故乡阿拉斯,直到11月才回到巴黎。在此期间,奥地利和普鲁士组成了第一次反法联盟,战争的阴云笼罩着法国。立法议会中吉伦特派的领袖之一布里索呼吁惩罚逃亡贵族并直接向列强发起主动进攻。国王和王后希望依靠外国势力恢复昔 日的王权,也同样积极支持法国表现出强硬态度。 罗伯斯比尔返回巴黎后起先也拥护吉伦特派的好战立场,但随后改变了看法,从12月初起与布里索展开了长达数月的激烈辩论。除在雅各宾俱乐部发表演讲 外,他还创办了《宪法保卫者报》表达自己的观点。他声明自己并非反对一切战争,但指出法国并未做好战争准备,人民手中缺乏武器,而军 队掌握在贵族手中,而宫廷阴谋推翻革命,真正的敌人其实在法国内部。他驳斥了布里索等人向欧洲输出革命的说法,指出外国民众不会热情 地欢迎侵略者。他强调战争会大大限制自由民主,而很容易引向军事独裁。 尽管罗伯斯比尔继续得到雅各宾俱乐部的支持,但当时的巴黎 并不欢迎他的反战言论,他的声望一度降低,而法国最终在1792年4月20日向奥地利宣战。战争爆发初期,法国部队接连失利,而王室 也和吉伦特派发生激烈冲突。罗伯斯庇尔起初仍然主张维持君主立宪制,反对通过起义实现共和,希望通过立法会议争取民主,但在7月开始逐渐向准备起义的科德利埃俱乐部靠 拢,8月8日终于再次提出废黜国王。 1792年8月10日,巴黎人民起义,攻入王宫并推翻了王政。罗伯斯比尔并未直接参与起义, 随后也拒绝了审判阴谋者的法庭庭长职务。但以巴黎公社代表的名义对立法会议施加影响。9月2日,凡尔登被包围的消息传到巴黎后,巴黎民众担心监狱中的保王党和拒绝宣誓的教士进行报复,闯入监狱私刑处死了一千多名 犯人,史称九月大屠杀。罗伯斯庇尔似乎并未煽动或设法阻止屠杀,但在此期间,他曾指控布里索阴谋与王室勾结。布里索在丹东和佩蒂翁的保护下幸免于难。 同年9月21日,法国成立新的国民公会,次日宣布成立共和国。罗伯斯庇尔作为巴黎代表 中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进入国民公会。12月,审讯国王,他发言11次,强烈要求处死国王路易十六。雅各宾专政
1793年5月,在罗伯斯庇尔的提议下,国民公会通过了"粮食最高限价法案",但国民公会开始迫害革命公社,逮捕马拉。5月26日,他号召人民进行起义,清除国民公会中的吉伦特派。6月4日,他当选为新国民公会的主席,主持通过 新宪法,保障公民享有人身、信仰、出版、请愿、结社的自由,有受教育和受社会救济的权利,规定如政府侵犯人民权利,人民有权起义。 6月8日当选为"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独裁官"(亦有狄克推多一说),次日宣布对保王党和欧洲反法国家宣战。 7月13日,马拉被保王 党暗杀,26日公民公会授权公安委员会逮捕可疑分子,27日罗伯斯庇尔参加公安委员会,改组革命法庭,简化审判程序,实行雅各宾专政,以革命的恐怖政策惩罚罪犯和革命的叛徒,史称"恐怖统治",许多无辜的人都被诬告并杀害,成千上万人被送上断头台。其中包括国王的亲属和大部分贵族,有人批评这种政策为"诛九族"和违反人道。 公安委员会新组建革命军, 一方面平定内乱,一方面击败外国干涉军,先后击退普鲁士、奥地利、英国和荷兰的联军。1794年2月,颁布"风月法令",没收"人民 公敌"的财产,分配给爱国者。公安委员会在主张激进政策、要求扩大恐怖的埃贝尔派和主张宽容、放松镇压的丹东派之间保持平衡,将两派 领袖均送上断头台。 罗伯斯庇尔在抨击天主教会的同时也反对非基督教化运动,怀疑无神论者的动机。1794年5月7日,他在国民公 会提交《关于最高主宰崇拜和国家节日法令草案》,体现了卢梭的影响。最高主宰日的庆典活动在6月8日举行,由画家大卫设计安排。当时 担任国民公会主席的罗伯斯庇尔发表演讲,焚毁了象征无神论和虚无的偶像。热月政变
1794年7月初,他开始停止参与公安委员会的工作。7月26日,他去国民公会发表了四小时的演讲,暗示将清算国民公会和公安委 员会中的阴谋家和骗子。7月27日(热月9日),圣鞠斯特准备在国民公会发表演讲,虽然批评国民公会,但并未提出逮捕要求,具有妥协精神。但他的发言刚刚开始便被粗 暴打断,国民公会随即通过逮捕罗伯斯庇尔及其支持者的法令,但罗伯斯庇尔等人随即被公社解救。革命公社调集武装,但迟迟未接到明确指 令,在夜深后开始解散。当晚,国民公会宣布剥夺他的公民权,公会卫队前往逮捕他,他的下颚被子弹击中,次日下午和圣鞠斯特、库东等追 随者一起被送上断头台。是为热月政变。评价和影响
罗伯斯庇尔是法国大革命中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由于他的手稿和笔记未能全部保存下来,为研究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而对他的评估也 往往反映出评论者本人的意识形态。 有些人认为他过于理想主义或思想僵硬,缺乏实际行动能力,但另一些人则认为他善于审时度势,能 够抓住适当时机采取行动。批评者称他自我中心、疑心过重、不通人情,支持者则称赞他廉洁正直、目光敏锐,以国家和革命为重。一些人批 评他见风使舵,不断改变立场,但也有人认为他坚持的原则和目标始终未变,只根据形势选择达到目标的不同手段。一般认为他在热月期间表 现失常,引起国民公会恐慌,造成自己的失败。一些人猜测他当时对革命丧失信心,因此采取自毁行为,也有人批评他愚蠢无能,自作自受。 罗伯斯庇尔在恐怖统治时期扮演的角色是争议最大的问题。批评者认为他是恐怖统治的理论家,极端残忍,双手沾满鲜血,应为恐怖时期大 量无辜者遇害负责。部分支持者指出富歇和俾约-瓦伦等人杀人如麻,远远超过罗伯斯庇尔,认为他在公安委员会实际起到了节制激进派的作用。包括拿破仑在内的一些同时代人认为他在热月期间本打算节制恐怖,惩罚滥杀无辜的富歇等人,才导致后者与右派联合,但一些 学者对此提出质疑。一些支持者认为法国当时内忧外患,实施恐怖专政不可避免,但批评者则认为恐怖开创了危险的先例,得不偿失。 整 个罗伯斯庇尔研究的文集就是一个摆满镜子的大厅,对他的评估也反映出评论者本人的意识形态。法国历史学家勒·费弗尔在《法国革命史》 中写道:"不言而喻,生活在大革命时代的人对他们经历的恐怖永远不能忘怀,他们的怨恨也传给了他们的后代。"而同时代另一位法国历史 学家阿·索布尔不无同情地说"罗伯斯比尔成了他那个时代的矛盾和他自身矛盾的牺牲品"。 罗伯斯庇尔在法国和世界历史上影响深 远,19世纪很多欧洲革命家都对他怀有敬意。一些批评 者则认为雅各宾专政是从法西斯独裁专制政权及共产党民主专政的前身。罗伯斯庇尔与法西斯之间是否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尚无定论,但鉴于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不久便为罗伯斯庇尔立碑,布尔什维克领袖根据法国大革命的经验创造人民民主专政的说法似乎并非空穴来风。由于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至今尚未消除,对罗伯斯庇尔做出客 观评价仍然遥遥无期。罗伯斯比尔之死
1794年7月27日,巴黎的天气炎热得令人窒息。正午过后,国民公会的会场里,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筹划着掀起新一轮的风 暴。一年前,他和他的激进派战友们彻底摧毁了温和的吉伦特派并将他们从肉体上予以消灭;几个月前,与他同一条战壕但渐行渐远的战友丹 东、埃贝尔也被他送上了断头台。罗伯斯庇尔一心要把祖国打造成一个纯洁无瑕的乌托邦,狂热的使命感使他容忍不了任何与现 实的妥协、任何道德上的污点。任何人,只要是阻碍了他的崇高目标,除了死亡没有其它选择--人类文明最伟大的进步无需顾忌什么牺牲和 代价,罗伯斯庇尔坚信这一点。断头台上的4千多颗头颅还远远不够,今天,他将再一次纯洁自己的队伍,把一批败类从国民公会中清洗出 去。 罗伯斯庇尔忠实的同志圣鞠斯特要求发言。如果是往常,整个议会都会在沉默中颤抖,没有人知道下一个牺牲者是不是自己,但今天 却不一样。对死亡的恐惧超过了极限,反而变成抵死一博的勇气,议员们大声吼叫,会场一片混乱,圣鞠斯特根本无法说话。罗伯斯庇尔站起 身想控制住形势,但声音完全被压住,一瞬间,这个口若悬河的独裁领袖脸色苍白,喉咙哽住说不出话来,一个议员冲着他大吼:"暴君,是 丹东的鲜血噎住了你的喉咙!" 终于,一个人们等待了很久的声音响起:"我要求起诉罗伯斯庇尔!"会场顿时一片寂静,几乎可以听到 沉重的呼吸声,议员们似乎被自己的勇气惊呆了,但他们很快明白已没有退路,随之而起的是同一个声音:"逮捕!逮捕!"逮捕罗伯斯庇尔 及其一党的动议立即通过,宪兵把被起诉的雅各宾领袖们带出会场。离开会场时,罗伯斯庇尔只说了一句话:"这帮恶棍得手了,共和国完 了。" 并非一切都已尘埃落定。国民公会抛弃了罗伯斯庇尔,但掌握市政大权的巴黎市自治会仍然忠于他,并立即鸣响警钟,召集起市民 义勇军准备与国民公会对抗。就实力而言,巴黎市可动员的兵力远远超过国民公会。罗伯斯庇尔等人先是被押送到市内各处监狱,但没有一处 监狱打算收留这些犯人,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们明天是不是重新回到台上。负责押送的宪兵们不知所措,加上拥护雅各宾派的群众的鼓动,最 后干脆把犯人们送到了市政厅,而正是在市政厅前的广场上,市民义勇军们枪炮俱全整装待发,正等着罗伯斯庇尔来发号施令。 罗伯斯庇 尔有整整三个小时来拯救自己的生命,拯救自己的乌托邦,但他做了什么?什么也没有。是不是应该用超出法律之上的暴力手段,来对抗由人 民选举出来的议会?罗伯斯庇尔无论如何下不了这个决心,对于他来说,这等于用自己的手摧毁自己一生所追求的理念和信仰。在周围同志的 竭力劝说下,罗伯斯庇尔一度改变了主意,接过呼吁人民起义的文件准备签名。但是,写下了自己姓名开头的三个字母"Rob"之后,罗伯 斯庇尔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扔下了笔。人们催促他写下去,他环视了众人一眼,反问道:"以谁的名义?" 罗伯斯庇尔的命运就这样由他 自己决定了。这时,国民公会罢黜雅各宾一党的公告已经传到市政厅广场,加上市政厅内迟迟没有命令传达下来,市民义勇军们开始动摇。渐 渐有人离开了队伍,先是一个两个,再是一群两群……。当国民公会派遣的宪兵队到达市政厅时,广场上已经空空荡荡。几乎没有遭遇任何抵 抗,宪兵们便冲进了雅各宾领袖们聚集的房间。随后是一场大混乱,绝望之中有人开枪自杀,也有人跳窗摔断了腿骨。罗伯斯庇尔的下颚被手 枪击碎,昏死过去,众人将他抬到一张大桌上放平,草草地包扎好伤口。过了一阵,罗伯斯庇尔清醒过来,挣扎着爬下桌子,坐到椅子上,弯 下腰想把袜子重新穿好。看他摇摇欲倒的样子,身边的宪兵扶了一把,他含混不清地说了一句:谢谢,先生 (Monsieur)--Monsieur这个温文儒雅的称谓,早已被国民公会视作旧时代的残余而宣布禁用,提案人正是罗伯斯庇尔。 罗伯斯庇尔并非陷入昏乱状态说漏了嘴,他非常的清醒,借着这个字眼表达出大势已去的无奈和自嘲:他所竭力缔造的乌托邦大厦已经轰然崩 塌,他所否定的一切即将复活。 天亮之后,罗伯斯庇尔等一干人犯被移送到门房监狱。罗伯斯庇尔的单人牢房,就在7个月前被他送上断 头台的王后玛丽·安托瓦奈特的牢房隔壁,他所得到的待遇甚至还不如安托瓦奈特:已经无法说话的他不断打手势希望得到纸和笔,但没有人 理睬,不要说为自己辩护,他甚至丧失了留下一份遗嘱的权利。审判在匆忙中开始,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审判,法官不过是花了三十分钟来宣 判22个被告的死刑,执行就在当天。 5点过后,运送死刑囚的马车离开门房监狱,缓缓驶向革命广场。犯人的大部分都已经在昨夜的冲 突中受伤,即使这样,他们仍然被绑在囚车的栏杆上,被迫直立着示众,押送囚车的士兵时不时用剑背支起犯人的下颚:"看,这个就是圣鞠 斯特!那个就是罗伯斯庇尔!……"从来还没有过一个死刑囚,受到过如此残忍和粗暴的侮辱。群众的咒骂声如潮水一般,特别是那些恐怖政 治受害者的家属。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不顾被碾死的危险,死死抓住囚车栏杆不肯松手,声嘶力竭地叫喊:"进地狱吧,你们这群恶棍!记 住,在地狱里你们也别想摆脱所有不幸的母亲和妻子们的诅咒!" 囚车经过圣托莱诺大街罗伯斯庇尔家门口时,故意停留了片刻。门窗紧 闭,罗伯斯庇尔的房东迪普莱一家--他们都是罗伯斯庇尔热烈的崇拜者--不是逃亡便是被捕,只有一群无赖汉在门前又唱又跳。罗伯斯庇 尔闭上了眼睛,不知他是否想起走上刑场的丹东经过这里时所说的那句话:"下一个就是你!"当天晚上,暴民冲进监狱,强迫狱卒打开牢 门,活生生把迪普莱太太吊死在窗帘杆上。 在一个多小时的行进中,罗伯斯庇尔始终保持着一如往常的威严和冷峻,对咒骂和嘲笑充耳不 闻,目光凝视远方。用来包扎下颚的白色绷带浸透了一层又一层鲜血,已经完全发黑,当他走上断头台俯身在刀刃之下,为了满足人们对复仇 的渴望,充满恶意的刽子手狠狠撕下绷带,剧痛和愤怒击溃了这个意志坚强如钢铁的男人,他歇斯底里地咆哮,像一头绝望的野兽。 刀刃 落下,欢呼声持续了整整15分钟!一切都结束了,或者说,一切又重新开始:从大革命恐怖政治的血污中摇摇晃晃站立起来的法兰西,在不 远的将来,将一脚踏进"500万人的坟墓"(历史学家米什莱语)--拿破仑战争。 罗伯斯庇尔死后,有好事者为其写了墓志铭: 【罗 伯斯庇尔墓志铭】 过往的人啊!不要为我的死悲伤,如果我活着你们谁也活不了!————-罗伯斯庇尔墓志铭 对应英 文原文: 1796.2 Robespierre's Epitaph Anon The Tomahawk(January 9, 1796) WHO'ER thou art who passest, pray Don't grieve that I am dead; For had I been alive this day, Thoud'st beenherein my stead!罗伯斯比尔百年综述
一、罗伯斯庇尔的早年生活对其思想的影响
1758年5月6日,马克西米利安。罗伯斯庇尔生于法国外省一个律师世家。他出生的时代,法国处于"太阳王"的孙子路易十五的统治下。森 严的等级制度如同种姓一般将法国各界成绩个独立的社会;第三等级的财富被特权阶级肆意诈取,上层的奢靡和黩武将法国一次次推向财政破 产的边缘;"太阳王"为法国赢得的荣光的余辉不久后也在"七年战争"中消失殆尽;随着俄国和普鲁士的兴起,法国无可挽回地失去了欧洲 大陆的优势。 罗伯斯庇尔的家族如同当时的法国一样衰落了,母亲过早因难产去世和父亲不久的离家出走给马克西米立安幼小的心灵蒙上 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也造成了他一生孤僻的性格。罗伯斯庇尔一直给人以不甘落后处处好胜,喜欢出风头,语言刻薄不留情面,妄自尊大 自命不凡的印象。他有很幸运,11岁时得到了一笔奖学金得以到巴黎路易学校学习,他生活窘困但学习刻苦,1781年获得巴黎大学法律 硕士学位,然后回到家乡阿图瓦省法院当律师直到1788年,不可否认罗伯斯庇尔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巴黎的学习对罗伯斯 庇尔的影响很大,可以说是活跃的的巴黎带给他活跃的思想,活跃的思想点燃了他叛逆的火种。罗伯斯庇尔11岁开始接受法学的教育,深受 洛克、孟德斯鸠及卢梭的影响,尤其是卢梭。卢梭向往一个维护私有制,没有贫富差别,没有等级有充分自由的小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可能 都是出生于资产阶级的下层,都经历过艰辛困苦的生活,使两者的思想更容易接近。后来罗伯斯庇尔在纪念卢梭的献词中写道:"我愿踏着您 那令人肃敬的足迹前进,即使不能流芳百世在所不惜;在一场前所没有的革命为我们开创的艰险事业中,如果我能永远终于您的著作给我的启 示,我将感到幸福。"从罗伯斯庇尔在法国大革命中的言行来看,人们可能会认为他是在实现两个人的平均梦。罗伯斯庇尔大学毕业后从事律 师的职业并积极帮助无助的普通人,这使罗伯斯庇尔对"法"产生了特殊的情感。当看到法国的国王可以用"密札"对法律的神圣进行亵渎, 当看到第三等级的不到法的保护而被封建特权所欺凌时,罗伯斯庇尔深深感到要建立一个真正的法律原则,要维护法律神圣地位的迫切。资产 阶级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能得到保护的竞争环境,小生产者也迫切要求法律能够对弱者进行支持,法的作用不应当仅仅是特权阶层受 益,它应该带有社会性。 法国和其他西方社会一样是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基督教是认为人性本恶,因此人们对人治是不信任的,所以西方人希望建立一种能约束人性"恶"的工具,于是建 立了一中普遍的规范对人进行约束,最后这种规范进一步形成了"法",罗伯斯庇尔也不会脱离这一传统思想的影响。加上,罗伯斯庇尔在启 蒙思想家的著作吸取了自然法的精神,于是他认定是法律精神规定了人生来而且是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这是人生来的权利是无法剥夺的,因此 他义无反顾地为自由平等能在法国得到实现而斗争。二、罗伯斯庇尔对待恐怖的态度及转变
罗伯斯庇尔认为"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一个人无权随意剥夺另一个人的权利除非它享受了超越"法"规定的限度,而这 种剥夺也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有如此思想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冷酷无情的,绝对不可能在短的时间内成为暴力的支持者。而罗伯斯庇尔就 是一个"珍爱人类鲜血的人",一直以来他就是恐怖的反对者。罗伯斯庇尔没有参加巴黎人民第二次及第三次武装起义,没有参与"九月屠 杀",尽管人们都认为在这几次实践中他扮演的是鼓动者的角色,是他在积极激起人民心中的愤怒,是他在唆使人民犯罪。但是在1792年 9月2日的"九月屠杀"中丹东是司法部长;吉伦特派的重要人物罗兰表示对此事的遗憾但又认为是无能为力的。罗伯斯庇尔是一个无行政职 务的人,他无力阻止群众的自发行动,除了表示遗憾还能做些什么?罗伯斯庇尔在群众中所谓的"煽动性宣传",只是为了让群众知道事实的 真相,只是尽一个议会代表对选民负责的义务,他无法控制如此众多的群众的思维。罗伯斯庇尔没有违法他一贯的法制主张,在这次行动中人 民针对的对象是封建的反动势力,他们正是危害社会公共规范的人应该受到制裁,虽然罗伯斯庇尔无法使他们在法庭得到法的制裁,不过人民 执行了这一权利表现的是公共意志。罗伯斯庇尔之所以避免卷入此事,主要是血腥的行为毕竟是不人道的,他当时还没有勇气去面对。但这一 次使已经深知群众力量的罗伯斯庇尔对人民的力量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他感到了人民力量中的危险因素,他应该把这中危险转移到反动势力 的身上。而罗伯斯庇尔对两次人民武装起义的漠视,主要是担心内部的斗争会削弱同盟的力量和加速同盟的分化,且他也不希望将法国一次次 推进鲜血之中。 然而如此一个亲善的人却由于外界的重压而被迫走上恐怖道路的。当1792年8月开始执政的吉伦特派虽然竭力推行稳 定法国的的措施,他们积极对反法同盟作战但没有对外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对内企图继续打击保皇党势力并推行斐扬派的土地改革政策,但是 拒绝人民要求最高限价的呼声而力图维持自由经济政策,但一系列措施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法国依旧在贫困和外敌入侵之中。吉伦特派无力挽 救社会危机,人民只能再去寻求一个统治者,于是激进的雅各宾派被推到了法国革命的最前沿。 雅各宾派执政时情况是极为危机的。由于 王党分子和吉伦特派的都希望夺回失去的政权而导致全法国的83个郡有60个发生了叛乱,尤其是旺代的王党分子挑唆当地的农民进行的起 义一直得不到控制;不甘失败的反法同盟一面继续支持流亡得法国王党分子一面又攻入法国境内,英国则在海上对法国进行了封锁;同时法国 国内的经济状况极为恶化,失业人员激增,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极为匮乏,物价飞涨,纸币不断贬值,人民为了迫使当局实行最高限价不断进行 武装示威,激进的忿激派、巴黎公社以及内部的埃贝尔派都要求雅各宾派实行恐怖统治。以罗伯斯庇尔、丹东为首的雅各宾派领袖们认识到在 当时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恐怖的统治政策,那么法国革命的胜利果实必将失去,资产阶级的领导权必将失去,吉伦特派和斐扬派的的政策都暂 时无法满足革命形势的需求,那么在非常时期就只能采取非常的手段。不是雅各宾派选择恐怖,而是恐怖选择了雅各宾派!三、罗伯斯庇尔与危急中的法国
恐怖统治包含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即政治上的的恐怖政策和经济上的"统制经济"。罗伯斯庇尔作为一个中下层的资产阶级革命家深知 自由经济对于资产者、对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性,他反对的是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囤积居奇和投机倒把。但是因为"祖国在危急中",雅各 宾派领导人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尽可能的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尽可能的满足人民的限价要求,才能对内镇压封建反革命,对外打败反法同盟, 否则当封建势力反攻倒算时很多资产者将一无所有。至于政治上的恐怖是以革命的恐怖对付反革命的恐怖,这在当时反革命气焰嚣张的时候完 全是必要的,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宣判自己的死亡。正是因为罗伯斯庇尔和丹东清楚恐怖是形势所逼的暂时行为,所以他们才敢大胆的同意恐怖 的开始,一旦形势好转恐怖就会停止,因为恐怖的目的在于恢复秩序和营造符合资本主义发展的环境并实现《人权宣言》中的承诺。他们对于 恐怖唯一要做的是控制恐怖的发展,使恐怖不要超过资产阶级的控制范围。例如,1793年9月人民的起义迫使雅各宾派实行全面恐怖后不 久,代表下层人民的忿激派领导人雅克?;卢就因为提出了过分激进的主张被罗伯斯庇尔扔进了监狱,同时忿激派也被镇压。 1793年 9月15 日法令重申了谷物和面粉的最高限价,9月29日法令又规定了对各种生活必需品的"普遍最高限价"以及工资的最高限价。但救国委员会只是迫于需要才推行统制 经济的。资产阶级对于限制经济自由的国营化充满了敌意。统制经济对救国委员会来说只能是一种保卫国家和革命的权宜之计。 同年9月 17日颁布了《惩治嫌疑犯条例》,这成为了恐怖政策的代表性法令。此法令的颁布的确使反革命分子心惊胆战,但内容含糊不清使人在理解 和执行中容易出现偏差,打击面不仅限于嫌疑犯而且包括可能是嫌疑犯的人,法令中不仅打击反革命分子而且还要牵连家属,加上形势危急处 理难免草率难免会出现扩大化。到1794年5月,全国被捕的嫌疑犯总数超过30万。很难想象如果当时法国拥有如此众多的反革命嫌疑 犯,封建势力没有复辟成功! 雅各宾派似乎一开始就无法控制住局势了,巴黎的断头台似乎格外的忙碌,每天都有被革命法庭宣判死刑的 反革命叛国者被送上断头台,这个法庭只要一经宣判就不得上诉,在这个法庭上被告失去了一切的权利像一只羔羊一样任人宰割。罗伯斯庇 尔、丹东对此都是无能为力的,他们只能尽可能少使人在巴黎上断头台,为了安抚民众,征得他们的支持牺牲人类的鲜血是必要的。在恐怖一 开始就有如此多的鲜血,人民的疯狂是重要的因素。从一开始,群众的惩罚行动中便夹杂着公报私仇的成分。5无可否认,当人民看到过去骑 在自己头上的老爷夫人们在自己手中结束生命无疑是一大快事,也使他们产生了雅各宾派是他们的救世主的错觉。 如果说罗伯斯庇尔从一 个温和派在经过四年革命的洗礼后成为一个暴力革命者,那么至少在一开始他的心里还存有对人类生命的珍爱。1793年10月国民公会被 清洗了,有136名吉伦特派及其支持者被开除,其中不少人可能会以叛国通敌的罪名处死,但罗伯斯庇尔据理力争认为只应该处死首恶分 子,从而挽救了63条生命,但这却成为埃贝尔派指责罗伯斯庇尔对革命动摇的口实。当然在这一事件中罗伯斯庇尔也表现出冷酷无情、残忍 以及用肉体消灭的办法对付持不同政见者。如果说处死玛丽?;安东内特是为了取悦人民的话,那么把布里索、维尼奥、罗兰夫人、巴伊、巴 纳夫等一大批法国大革命中的卓越领导人推进断头台则属杀害持不同政见的同志。如果这些领导人的罪名成立,那么法国人民是在一群叛徒、 反革命、卖国贼野心家的领导下开始并取得了法国大革命的极大胜利!难怪丹东从一个兴奋万分的农民那里得到布里索等22人被处死的消息 时会感到双重的悲哀。不幸的是不久以后,布里索的命运就降临到丹东和埃贝尔等人的头上。从肉体上进行消灭无疑是最简单最彻底的,当然 罗伯斯庇尔也免不了成为断头台下的主角。 由于缺乏对恐怖执行者的限制,恐怖特别是在政治上逐渐变得疯狂起来。大权在握的特派员随 心所欲的主持恐怖。11月7日富歇和科罗?;德布瓦来到里昂进行了大规模镇压,处死1667人,断头台不够,还辅以步枪排射。7截至 9月份,260名被送到革命法庭的人犯中有66名被处死刑约占1/4。8在1793年的最后三个月里,395名被告中被判死刑的有 177名,占45%。1793年8月底,被拘于巴黎个监狱的囚犯有1500人,到10月2日增到2398人,到12月21日有猛增到 4525人。9尽管恐怖出现了扩大化,但恐怖政策的确起到了严厉惩治敌人,震慑反革命势力的作用。这正如圣茹斯特所说的:"……但是 在人民和敌人之间除去宝剑外,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对于那些不能用正义来管理的人,必须使用铁棍来统治。"尽管死者中有许多不明真相的 群众,但正如勒费弗尔说的:"但我们应该理解,在这场斗争中,背叛者比原来的敌人更难得到宽恕。" 伯恩斯和拉尔夫认为:"虽然他 (指罗伯斯庇尔)在发起恐怖统治中只起了很少或者说没有多大的作用,但是要对它的扩大它的范围负有责任。"对于恐怖政策罗伯斯庇尔认 为革命是为了实现宪法,革命只是实现自由、平等和持久和平的手段,恐怖是消灭人民公敌,保护善良公民的合法权益。尽管罗伯斯庇尔坚持 认为在对待嫌疑犯上要进行甄别,要严厉打击首恶之徒而不是惩治一片,但是如果不出现恐怖的扩大化就不能称之为恐怖。在恐怖的执行中会 有一批人成为这一政策的牺牲品,恐怖本来就是突破常规的措施,缺乏限制的机制;恐怖中有一大批无套裤汉参与其中,群众的热情很容易转 换成政治上的狂热,而恐怖又无法离开人民;再则实现恐怖为的是达到保卫脆弱的共和国的目的,恐怖在当时是一种责任因此恐怖的控制问题 就十分的棘手,无论是罗伯斯庇尔还是丹东对此都无能为力。因此在这个非常时期由此而对罗伯斯庇尔加以非难,显然有失公允。 在经济 方面,1793年10月初组建了征粮的革命军,迫使农民交出粮食。国民公会于11月12日授予食品供应委员会武装征用一切工场和全部 农业收成的权利。食品供应委员会严格按照限价法令规定物价,制定了各地生活必需品的价目表。典型例子,特派员圣茹斯特在在只有四万人 的斯特拉斯堡下令征发了五千双靴子、一千五百件衬衣和两千多张床。征发主要是针对富人进行的,霜月1日(11月21日)罗伯斯庇尔在 雅各宾派汇报圣茹斯特执行任务的情况时指出:"你们看,它为穷人的生计搞垮了富人。这种做法唤起了革命的力量,鼓舞了爱国者的斗志。 贵族都被推上了断头台。" 恐怖统治的成效是令人欢欣鼓舞的。法国国内由于有效抑制了囤积居奇和投机倒把,实行生活必需品的征发配 给制,物价飞涨、货币贬值问题得到了控制,在巴黎再也不见排长龙买面包和抢购生活必需品的现象了。由于惩治嫌疑犯条例的公布处死了一 大批反革命分子,纯洁了革命军队,充分的后勤保障及一批优秀军官的涌现,鼓舞了军队的斗志增强了法军的实力。对内,在年底基本上镇压 了保王党和吉伦特派的的暴乱,特别是平定了旺代保王党煽动的的农民起义;对外,10月16日儒尔当在瓦迪尼战胜了奥地利,12月19 日拿破仑收复了被英军占领的土伦,12月26日奥什和皮什格律打败了普鲁士军队,到1794年初法国的领土上不再有战争,战争的胜利 保证了法国的安全,捍卫了大革命的胜利果实。应该公正地说,是恐怖使得法国从危急中走出来。 恐怖统治恢复了国家的权威,用强制力 克服利己主义和服从纪律,使他们能自觉的团结对敌。15恐怖赋予了革命政府无限的权力,无限的权力保障了恐怖政策的顺利实行,恐怖的 成功又极大的增强了革命政府的威信,也将罗伯斯庇尔的威望推向了顶峰!四、罗伯斯庇尔的悲剧
当敌人远离法国境内的时候,法国人理所当然的认为恐怖也应该渐渐的逝去。索布尔认为"向往和平生活的人、向往经济自由的人,都希 望救国委员会放松约束、削弱权限。然而,还在持续的战争和春季重新发动的战役却仍然需要这些保障胜利的条件。如果救国委员会向日益公 开的宽容派攻势退让,他还能保持无套裤汉的信任这一胜利的基本条件吗?革命政府刚刚站稳脚跟就受到了反对派的两面夹攻。" 罗伯斯 庇尔清醒认识到自己不属于无套裤汉,自己也不属于资产阶级的中上层,雅各宾派得执政是因为得到了无套裤汉的支持,得到了下层资产者的 拥护。由于军事行动的继续还必须继续执行统制经济,还必须牺牲农民们的利益,在广大农民看来还在受剥削;尽管广大的市民阶层欢迎限价 法令,但是当限价落到自己头上时又会产生不满;资产阶级由于被限制了价格和利润,无法实现他们希望的自由贸易,对统制经济极为不满。 如果取消限价,自己的同时就失去了最可靠的基础,如果继续限价择优违背了本阶级的利益。最后罗伯斯庇尔选择了中间政策。无套裤汉对放 松物价而不取消工资限价的行为极其不能理解,资产阶级对不能对统制经济进行根本上的调整而对罗伯斯比尔失望至极,这样埃贝尔和丹东就 有机会跳出来同罗伯斯庇尔较量。 刘宗绪认为恐怖统治是大革命中的非常措施,其抑制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同他革命的目的相违背,也不 符合资本主义自身的发展规律;在恐怖基本完成历史使命后应该迅速的退出历史舞台,而把革命的主要任务转移到会符合发展生产力上来,并 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最有力的条件。于是丹东就竭力主张恢复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实行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从根本上改变统制经济的原 则,同时要求结束政治上无原则的恐怖实现社会的法治。这无疑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的发展要求另外一种政策。同时埃贝尔派所代表 的无套裤汉等下层人民要求继续统制经济继续限价。罗伯斯庇尔派被夹在中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罗伯斯庇尔既不能违背自己的阶级利益,又 不愿已失去统治的最有效的力量——下层人民。 如果由于战时的继续统制经济还有进行下去的必要的话,那么在法国国内继续实行恐怖政 治则是没有充分理由的。连罗伯斯庇尔也承认:"革命政府所以需要非常的行为,那时因为周围的环境是动荡不宁和变化无常的,特别是因 为,为了对付新出现的和严重的危险,它必须不断采取新的迅速的手段。"18也就是所这时恐怖政治已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了。但正是由 于雅各宾派内部反对派势力的迅速兴起,使罗伯斯庇尔感到了威胁。五年的革命斗争是他充分认识到权力的重要性,权力是如此具有吸引力, 谁掌握了它,不仅能牢牢掌握自己的的命运,也能主宰他人的命运。只有拥有它,罗伯斯庇尔才能实现他建立一个民主平等的小康共和国的梦 想。罗伯斯庇尔看到是恐怖实现了法国从危急中走出来,那么恐怖也可以是他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梦想在法国成为现实。他沉浸于一种想象之 中,但埃贝尔和丹东成为他获得至高权力的障碍,他只能用大革命中人们能普遍接受的方式处置他们,那么他就愈加不会放弃恐怖政治。罗伯 斯庇尔不容许有人侵犯他的权威,他认为自己是法国大革命原则的唯一最好的执行者,谁违背了他的意愿就是反对法国大革命,他已经陷于个 人中心的黑洞。于是他将两派都送上了断头台。革命统一战线彻底崩溃了。接下来就是大恐怖。 罗伯斯庇尔从埃贝尔和丹东派的反对中产 生了反革命势力依旧强大,而且不仅存在与外部还存在于革命政府的内部的观念,这样他就积极支持并促成了库东提出的牧月法令在1794 年月10日的通过。法令取消了辩护人制度和预审制度,在没有证据的时候可以用推理判案,大恐怖开始了。从1794年3月—6月10日 巴黎有1251人被判死刑,而6月11日—7月26日有1376人被判死刑,其中原第一二等级占5%,原第三等级占74。5%,其余 是军政官员。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雅各宾派后来是把恐怖作为保护自己的手段,这是法国革命的悲剧。 人们在恐怖后期见到的是一个矛盾的 罗伯斯庇尔。一方面罗伯斯庇尔竭力赞同牧月法令,一方面又召回一些恐怖时期的主要滥杀无辜的特派员,要求建立甄别委员会,没有将埃贝 尔和丹东派杀绝。他的内心又反对恐怖又要求恐怖就连罗伯斯庇尔在1794年2月5日的国民公会上也承认:"如果在和平时期,人民政府 的力量是美德;在革命时期,这种力量就既是美德,又是恐怖。没有美德,恐怖是有害的;没有恐怖,美德就是无力的。"20他到底还是主 张有节制的恐怖,他和丹东的主张没有本质的冲突,但是他也是人,他有自己的缺陷,这种缺陷会在一定条件下暴露出来,恐怖成就了罗伯斯 庇尔,也埋葬了罗伯斯庇尔。用革命的恐怖对付反革命的恐怖,看似有理,但事实上同样是违背大革命原则的。五、尾声
罗伯斯比尔是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民革命家,更是一位资产阶级革命家。他的悲剧在于:相信人民的力量,但不相信人民。罗伯斯庇尔在几 次巴黎人民武装起义中认识到资产阶级要取得反封建的彻底胜利,就要依靠人民的伟大力量;但由于当时广大普通的法国劳动者素质过低,罗 伯斯庇尔又认为广大人民根本无法承担法国大革命的领导任务,根本无法理解这场伟大革命的历史意义和根本目的,因此资产阶级要紧紧抓住 领导权避免人民的盲目性为打乱了反封建的正常进程。最后罗伯斯庇尔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而人民也被看似双重性格的罗伯斯庇尔带进了 彷徨和观望之中! 罗伯斯庇尔没有料到自己也是法国大革命的过渡者,小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无法满足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也不 符合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会在蛋糕尚未做大时就讨论蛋糕较为平均的分配问题,资产阶级的中上层很快抛弃了罗伯斯庇 尔。这些他没有认识到卢梭的思想不是法国大革命的原则,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是对资产阶级的严重威胁,当然他也无法认识 到,也就更不可能甘心退出历史舞台! 1794年7月28日清晨,也就是热月10日,已成孤家寡人的罗伯斯庇尔和圣茹斯特、库东等 雅各宾派的主要领袖们一起被送上了断头台。在"国家剃刀"前的那一刻,罗伯斯庇尔再一次感到了个人生命的脆弱,他的生命就这样被结束 了。和布利索、丹东、埃贝尔以及数万法国人一样,罗伯斯庇尔也成了法国大革命的殉道者。 雄壮的《马赛曲》在法兰西大地上回荡了两 个多世纪,这催人奋进的旋律很容易将人们带入对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的回想中。大革命是法国最为津津乐道的历史,它使"法兰西万岁"成为 法国人的信仰,而这信仰真正的确立是在雅各宾派的恐怖时期。莱昂纳多?;达?;芬奇说:历史是真理的女儿。罗伯斯庇尔的形象勿容置疑 的应该跻身于法兰西资产阶级民族英雄的行列。他和其他大革命的殉道者们一起用鲜血写下了一个永不褪色的口号:法兰西万岁!-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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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斯庇尔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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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斯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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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斯庇尔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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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0615/19/5BSEOIEB00013EV3.html
罗伯斯庇尔:暴君还是替罪羊
2009-06-15 19:21:01 来源: 网易历史9世纪和20世纪很多革命者都对罗伯斯庇尔推崇备至,现在很多西方人则对他嗤之以鼻,毫不犹豫地把他归入暴君之列……
《世界博览》授权刊发
法国历史学家布洛赫说 "长期以来,史学家就像阎王殿里的判官,对已死的人物任情褒贬。空洞的责难,然后又是空洞的翻案,亲罗伯斯庇尔派,反罗伯斯庇尔派,发发慈悲吧!仅仅告诉 我们罗伯斯庇尔是怎么一回事。"
马克西米利安•罗伯斯庇尔的名字总是激起人们强烈的情感,对现在很多西方人来说,他是法国大革命高潮时期令人厌恶的暴君,正是他把成千上万人送上 了断头台。法国人对他的所作所为始终无法释怀,虽然无数个革命者被后人用雕塑来纪念,但罗伯斯庇尔却得不到这样的待遇。直至如今,他还是不被人们 接受,他巴黎故居的门牌,越挂越高,据说因为总有人想把他的名字抹掉。在巴黎,只有一个很不体面的小地铁站以他的名字命名。
完美的个人
罗伯斯庇尔1758年生于阿拉斯,在少年时期接连遭受不幸。他六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不久之后,父亲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罗伯斯庇尔家的孩子 们由亲戚抚养,这些亲戚们一有机会就提醒孩子们:他们寄人篱下的处境和他们的父亲有多么不负责任。马克西米利安是长子,他尽职尽责,刻苦学习,后 来他稍有能力,就独立负担起了年幼弟妹的生活。1770年阿拉斯当地神父给了罗伯斯庇尔奖学金,让他能够到巴黎路易大王学院学习。他在学校的好友 包括日后法国大革命的风云人物之一卡米尔•德穆兰。罗伯斯庇尔学习勤奋,拉丁文和希腊文成绩优秀,得到"罗马人"的外号。1781年他获得法学学 士学位,同年回到家乡成了一名律师,在家乡过上平静的生活。在小镇里他极力保护穷人利益,喜欢在学校里发表以爱为主题的演说。不时与当地一些律师 和学者来往,并参与当地文艺活动,被阿拉斯科学院接纳为院士,并当选为阿拉斯文学院院长。他在此期间结识了后来在法国大革命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约瑟 夫•富歇,以及日后在公安委员会的同事拉扎尔•卡诺。
1789年,他三十出头,革命改变了他的命运,他被卷入了政治漩涡中,这股革命的风暴吞噬了他的余生。在5月召开的三级会议中,他被选为第三等级 的代表。在这场大革命的风暴中,他极力把自己塑造成大众代言人的角色。从一开始,罗伯斯庇尔就是一个激进派,一个民主主义者,捍卫"主权在民"的 原则,认为权力应该扩展到所有人,包括在殖民地的奴隶。在革命早期,权力掌握在特权阶级手中,作为一个反对派的发言人,罗伯斯皮尔无所畏惧的批评 政府。很长时间,他都反对死刑。
在他作为雅各宾派领导人的统治时期,罗伯斯庇尔的个人生活都是无可指摘的。他没有居住在宫殿中,没有积攒财富,也不像拿破仑与皇室联姻。罗伯斯庇 尔在一间木匠师傅出租的单间中过着一个独身寄宿人的生活。他以不可被腐蚀著称,不像很多政治家使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谋求私利,他靠自己的工资过着 简朴的生活,到任何地方去都没坐过马车而是步行,他喜欢在乡间散步,唯一"奢华的享受"是与他的房东共同分享晚会舞曲。
追求美德的暴君
在1794年1月发表的演说中罗伯斯庇尔说:"我们的目的是什么?享受自由和平等,最高正义的法则不是写在大理石上,而是写在包括奴隶和暴君在内 所有人的心中"。在罗伯斯庇尔看来,恐怖有比赢得内战胜利更深远的道德意义:带来大众的利益。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为了实现共和国的理想,必须消灭 革命的反对者。在他同一个讲演中,为了证明恐怖的正义,他说:"如果说在和平时期政府的根基是美德,那么在革命时期就是美德和恐怖,没有恐怖的美 德是有害的,没有美德的恐怖是无力的,恐怖就是严厉不可动摇的正义,它是美德的源泉,恐怖不仅仅是一个原则,它是民主原则的结果。"
在罗伯斯庇尔统治的最后几个月里,恐怖政策的牺牲品是他以前志同道合的友人,甚至包括他学生时代的朋友卡米尔•德穆兰。德穆兰走向断头台之路开始 于他支持乔治•丹东——罗伯斯庇尔的另一个朋友。1794年3月安全委员会决定逮捕丹东和德穆兰的时候,罗伯斯庇尔运用个人对这两人的了解有力支 持了官方审判,换句话说,他的证词决定了朋友死亡的命运。德穆兰的妻子露西尔想解救她的丈夫,但是她也被以阴谋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并于4月随她丈 夫之后上了断头台。露西尔那心碎的母亲恳求罗伯斯皮尔网开一面的信如石沉大海。罗伯斯庇尔曾说过一个有美德的人应该把大众的利益放在私人情感之 上,但是在这一事件上,他的美德那样冷酷不近人情。
独裁者?替罪羊?
由于罗伯斯庇尔的手稿和笔记未能全部保存下来,为研究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而罗伯斯庇尔在恐怖统治时期扮演的角色是争议最大的问题。批评者认为他 是恐怖统治的理论家,极端残忍,双手沾满鲜血,应为恐怖时期大量无辜者遇害负责。部分支持者指出富歇和俾约-瓦伦等人杀人如麻,远远超过罗伯斯庇 尔,认为他在公安委员会实际起到了节制激进派的作用。包括拿破仑在内的一些同时代人认为他在热月期间本打算节制恐怖,惩罚滥杀无辜的富歇等人。
雅各宾派统治时期,恐怖第一次成为官方政治,不像后来,人们用"恐怖主义"指用暴力手段反对政府的方式,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是政府的统治,是由议会 投票通过的立法。像罗伯斯庇尔一样,雅各宾政府中的很多成员都是律师出身,他们的恐怖统治采用法律的形式。 罗伯斯庇尔从来不是政府首脑,也不是唯一的恐怖主义者,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和他一样也要为恐怖政策负责。他们有的野心勃勃,并不像罗伯斯庇尔一样不 可腐蚀。他们嘲笑他关于一个有德行政府的梦想。
在罗伯斯庇尔生命的最后几周里,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参加任何会议。在这期间,恐怖政策变本加厉,死刑执行更加紧锣密鼓:基于1794年6月 10日颁布的法律,不允许被告辩护,不需要确实的证据,不经过法庭审判,就可以判以"反革命"的罪行。
罗伯斯庇尔也有反对恐怖政策的方面,比如他反对无套裤汉强行关闭修道院、禁止一切宗教行为等彻底非基督化的政策。1794年6月,基于启蒙思潮的 自然神论,他组织了"最高存在节",试图统一广泛的宗教信仰。但是这一事件使他在无神论者中成为笑柄,更不能安抚长久以来被打击的虔诚教徒。罗伯 斯庇尔也指责某些与军队一起派往各省监督国家安全委员会政策执行的某些专员,这些人运用手中的权力逮捕、恐吓、奴役当地人民,罗伯斯皮尔认为塔 耶、富歇、弗雷龙和巴拉斯就是这样的人。
1789年7月26日罗伯斯庇尔死前第三天,发表了他最后的演说:共和国的敌人说我是暴君!倘若我真是暴君,他们就会俯伏在我的脚下了。我会塞给 他们大量的黄金,赦免他们的罪行,他们也就会感激不尽了。倘若我是个暴君,被我们打倒了的那些国王就绝不会谴责罗伯斯庇尔,反而会用他们那有罪的 手支持我了……
那些打倒罗伯斯庇尔的人是些比他更无情的恐怖主义者。从本心上来说,他们希望恐怖政策继续下去,但是他们发现,这一政策太不得人心了,6月26日 法国对奥地利的战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恐怖政策在军事上的必要性消失了。这些恐怖主义政客们迅速转向,他们现在说,只有罗伯斯皮尔是恐怖主义者, 而他们自己一直专注于战争,保卫法国。在大众的心目中,罗伯斯庇尔很快成了恐怖主义政策的体现者,而罗伯斯庇尔从来没有对社会和政府有决定性影响 的事实被人遗忘了。当罗伯斯庇尔说反革命阴谋威胁到法国民众,需要采取极端政策的时候,他只是说出了在外国军队、本国叛乱威胁下法国当时多数人的 心声。毕竟,雅各宾派政策是通过国家立法批准的。也许,这正是罗伯斯庇尔如此受中伤的原因:法国社会为了避免正视在那不堪回首的往事中所有人的黑 暗内心,必然抓住一个人,让他为所有的恐怖政策负责,可以说,罗伯斯庇尔就是那只替罪羊。
断头台比战争恐怖?
雅各宾统治时期,巴黎的死亡人数是2639人,整个法国(包括巴黎)是16594人,除了巴黎外,大多数执行的死刑是在贵族和教士反叛的地区,像 旺代省、里昂和马赛。地区间死亡人数的差异很大。雅各宾派在保存死刑记录上是很详尽的。但是很多人没有正式诉诸法庭审判就被处决了,还有些人在等 待审判的过程中,死在拥挤而窒息的囚牢。
为了更好地体现大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迅速、不痛地处决死囚,1791年6月的议会宣布以后所有的死囚一律执行斩首。据说,断头台的设计还包含了 国王路易十六的"智慧":于是一台被敬称为"国家剃刀"的断头台就诞生了,这个"国家剃刀"砍掉一个人的脑袋只需百分之二秒,而被砍下的人头大约 需要30秒钟才完全失去知觉。出于"革命的需要",新断头台很快得到了国会的认可,并立刻成为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的象征。当然,最后所有这些人, 无论是吉伦特派还是雅各宾派,全都和路易十六一样上了断头台。而把路易十六、丹东、罗伯斯庇尔送上断头台的人是同一个人:刽子手夏尔•桑松。
相对来说更多的人死于内战却没有留下记录,有历史学家认为25万叛军和20万共和国军死于1793~1796年的旺代战争。法国作家雨果,根据这 段历史写成了不朽著作《九三年》。
今天,除了专家之外,没人记得旺代之战了,提起大革命的恐怖人们最先想到的是断头台。经过二十世纪这么多的流血记忆,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磨难,为 什么断头台还如此震撼我们的心灵呢?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指出:死于恐怖统治的人数相对是少的(他指的是死刑的官方数字),实际上几百万人死于拿破 仑战争,仅仅是为了拿破仑个人的荣誉。但是拿破仑还是被看作国家英雄,而罗伯斯庇尔的名字却永远的与恐怖和暴力联系在了一起。这样的历史命运发人 深思。
客观评价遥遥无期
整个罗伯斯庇尔研究的文集就是一个摆满镜子的大厅,对他的评估也反映出评论者本人的意识形态。法国历史学家勒•费弗尔在《法国革命史》中写道: "不言而喻,生活在大革命时代的人对他们经历的恐怖永远不能忘怀,他们的怨恨也传给了他们的后代。"而同时代另一位法国历史学家阿•索布尔不无同 情地说"罗伯斯比尔成了他那个时代的矛盾和他自身矛盾的牺牲品"。
有些批评者认为雅各宾专政是法西斯独裁专制和共产党政权的前身。罗伯斯庇尔与法西斯之间是否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尚无定论,但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不久 便为罗伯斯庇尔立碑,布尔什维克领袖根据法国大革命的经验创造人民民主专政的说法似乎并非空穴来风。由于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至今尚未消除,对罗伯斯 庇尔做出客观评价仍然遥遥无期。
(本文来源:网易历史 作者:张翼)
http://zh.wikiquote.org/zh/%E7%BD%97%E4%BC%AF%E6%96%AF%E5%BA%87%E5%B0%94
维基语录 罗伯斯庇尔
自由的名人名言录马克西米连·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Robespierre,1758年 - 1794年),法国革命家。
名言
"La plus extravagante idée qui puisse naître dans la tête d'un politique est de croire qu'il suffise à un peuple d'entrer à main armée chez un peuple étranger, pour lui faire adopter ses lois et sa constitution. Personne n'aime les missionnaires armés ; et le premier conseil que donnent la nature et la prudence, c'est de les repousser comme des ennemis."
翻譯:「认为一个民族只要拿着武器进入另一个民族,就能够让他们拥抱自己的法律和宪法,这是一个政治家能想到的最夸张的念头。没有人喜欢武装的传 教士;天性和谨慎的首要忠告就是把他们当作敌人赶走。」
出处: 1792年1月2日在雅各宾俱乐部反对法国向欧洲君主宣战的演讲[1]
"Citoyens, vouliez-vous une révolution sans révolution?"
翻譯:「公民们,你们想要一场没有革命的革命吗?」
出处:1792年11月5日在国民公会反驳卢韦指控的演讲[2]
评论
"He was the last word of the Revolution, but nobody could read it." -- Alphonse de Lamartine
「他是大革命的结束语,但没有人读得懂。」-- 拉马丁
"The whole corpus of Robespierre studies is a hall of mirrors" -- Mark Cumming
「整个罗伯斯庇尔研究的文集就是一个摆满镜子的大厅。」-- 马克·卡明
參考資料
↑ 參見 http://www.royet.org/nea1789-1794/archives/discours/robespierre_guerre_02_01_92.htm
↑ 參見 http://www.royet.org/nea1789-1794/archives/discours/robespierre_reponse_louvet.htm
耶鲁大学公开课:欧洲文明(6)罗伯斯 比尔和法国大革命
http://bb.news.qq.com/a/20110111/000019.htm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4054
刘景迪: 罗伯斯比尔与死刑——一个民主主义者的革命际遇
(《学灯》第十一期)1 引言
今天,当人们提起罗伯斯比尔,首先想到的是法国大革命中的恐怖和断头台,是那个要求无情地处死祖国的敌人的"不可腐蚀者"。然而,人们可能不会想 到,在1789年前罗伯斯比尔还是律师时,他就表示反对严酷刑罚,1791年5月30日他曾在制宪议会发表明确要求废除死刑的演讲,慷慨激昂地说 道在"自由的国家……死刑一定要废除"。今天,在讨论西方近现代反对死刑的历史时,这篇演讲还会被提到。革命恐怖的组织者、或许也是其最为臭名昭 著的刽子手曾是死刑的公开反对者,这多少有些匪夷所思。[1]
在对这一问题的探究过程中,我们看到,是革命让曾经是人道主义者的罗伯斯比尔不但接受死刑,并且把死刑作为其革命政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 从罗伯斯比尔对死刑态度的变迁,我们将触及大革命自其爆发以来就让人们困扰不已的一个问题:何以追求自由和人权的革命最终会演化为制造暴力和死亡 的血腥恐怖专制?两百年来,这个问题让法国大革命史学家争辩不休,至今未有定论。笔者并不敢奢求解决这个问题,只是试图通过考察罗伯斯比尔和死刑 的复杂关系阐释大革命的人民民主——统一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高于一切——的政治文化,并以这样的政治文化作为理解罗伯斯比尔革命历程的一条线索。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受到大革命政治文化史研究的启发。"政治文化"应该被理解为一套话语和行动的机制,这套机制能够塑造一个共同体的"政治"行 为。由此"政治文化"也就意味着一个政治共同体提出的主张的正当性、这个共同体的自我认同、和它与别的共同体之间的界限。[2]而法国大革命的独 特之处,就在于它创造出一套全新的政治文化——革命者的意识形态。"法国人在18世纪末开创的并不是作为世俗化领域且有别于批判性反思的政治,而 是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民主政治。"[3]这套民主政治的话语所造成的内在紧张成为了理解大革命的关键,而民主的问题在20世纪的以勒费弗尔 (Georges Lefebvre)和索布尔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学那里却被彻底忽视了。[4]一个令人有些不快的假设是:由于某些人性本身固有的原因,我们可能活在永恒 的紧张状态(tensions)中。政治活动可以使之缓和,但决不能使之完全消除。在孚雷的笔下,法国大革命就是一场超越极限的民主革命政治意识 形态试图改造一切、重建一切而造成的悲剧。因此在孚雷看来,革命史的研究必须得从批判那些行动者亲身经历的民主革命观念入手。
法国大革命史学在上个世纪后半期经历了从马克思主义的范式向托克维尔范式的转变。[5]人类在20世纪复杂的历史经验既塑造了革命的神话,也迫使 革命的神话逐渐褪去。只能真正了解了革命政治文化的短期而奔放的激情,才能够回到托克维尔式的对大革命者的意图和革命后果之间鸿沟的洞见上, [6]历史知识是从历史行为的扑朔迷离的性质中脱颖而出的,是在行为者对其所作所为的虚幻认识的基础上得来的,而对罗伯斯比尔的"思想破译"并没 有穷尽其历史意义。[7]法国19世纪的大史家库朗热曾这样定义历史:历史不仅仅研究物质现象和政制,其真正研究意图在于人类的精神,它必须尝试 了解这个精神在人生的不同年龄阶段,相信什么、思考什么、感受什么。[8]法国大革命是现代西方政治的真正关口,"当法国革命者认为他们可以依凭 政治之力创造一个新民族之时,整个西方再也不一样了。"[9]去询问,并体会一个人的身上如何聚集了历史的力量,一个人的命运如何与国家的命运紧 紧联系在一起,他有什么信仰,面对什么样的困境,如何感受他的时代和命运,正是库朗热笔下历史学的真正任务。
本文"罗伯斯比尔与死刑"部分考察罗伯斯比尔眼中的四种死刑:旧制度下的司法死刑,革命中的群众私刑,政治死刑以及共和二年制度化的政治死刑,我 们看到围绕"人民民主"(或称"公意政治文化"[10])这一中心政治意识形态,各种革命意识形态相继登场,并最终成为革命恐怖的根本原则;"罗 伯斯比尔与革命政治"部分进一步阐述在这四种死刑中,罗伯斯比尔革命原则及其与革命政治的关系,并以罗伯斯比尔自己的死作为其革命原则的最终破 产。还要说明的是,本文不是对革命恐怖的研究,而是对罗伯斯比尔革命历程一个侧面的研究。
2罗伯斯比尔的四种死刑
2.1早期反对死刑——人道主义背后的权力形象
共和二年热月10日(1794年7月28日),罗伯斯比尔被送上断头台。在他的坟墓上,热月党人留下了两句话作为墓志铭:
"过路人,不管你是谁,切莫为我的命运悲伤,要是我还活着,你就得死亡。"[11]
似乎这两句话能够颇能体现雅各宾派倒台后,人们对罗伯斯比尔的看法,可是他们可曾记得就在短短的三年前——1791年5月30日,在制宪议会的讲 坛上,罗伯斯比尔慷慨激昂地发表的主张将死刑从刑法典中废除的演讲?事实上,罗伯斯比尔对死刑等残酷刑罚的厌恶似乎由来已久。早年在阿腊斯担任法 官和律师职务,为别人进行辩护的时候,他就对死刑提出过质疑,一次罗伯斯比尔得知主教裁判法庭宣判了一个人的死刑,这个案子明显引起了罗伯斯比尔 的某种感情震动,他在审判庭的同事居夫鲁瓦律师后来回忆说:"他最后决定在判决书上签字,比我花的力气还要大。"罗的妹妹夏洛特·罗伯斯比尔在其 回忆录中也提到:"我哥哥那天回到家里,感到伤心、痛苦,他一连两天什么也不吃,一直念叨着说:'我知道这个家伙罪有应得,是个十恶不赦的人,但 是要判决一个人死刑!……'"[12]夏洛特的回忆也许有为哥哥粉饰的成分,但我们至少可以推断:罗伯斯比尔是18世纪后半叶广泛传播的人道主义 信念的支持者。这从罗伯斯比尔1784年的反对羞辱性刑罚的征文中也能看出来。罗伯斯比尔向对死刑犯及其家属的羞辱性刑罚提出了反对,通篇文章罗 伯斯比尔强调了人道主义的刑罚原则,设想了一种非常温和的刑罚系统。[13]1787年2月在为人辩护时"激烈地谴责"了当时的司法制度,并公开 声称:"一见到如此多的淌着无辜者鲜血的断头台……我就听见一个强有力的声音在我内心呼喊着:永远摈弃那种仅仅根据假设就判罪的致人于死地的倾 向!"他期待有一个明智的政府在司法领域来一场"愉快革命"[14]
然而,要知道一种历史主张的真正含义,不能只听它的一面之词,还要看它当时所针对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指出,法国旧制度下的 刑罚代表着君主的暴虐权力,而大多数的司法改革提议都针对着君主的"至上权力"[15]。就像罗伯斯比尔在征文开始不久便批判的那样:"在专制国 家里,法律不过是君主的意志,而惩罚和奖赏与其说是犯罪或善行的结果,不如说是君主愤怒或宠爱的表示:当他施行惩罚的时候,他的公正性本身总是与 暴力和压迫。"[16]所有的残酷刑罚都被归结到统治者的暴虐权力上,政治家中没有人承认"正义的原则",那是因为"他们根本轻视道德,由于世界 总是受暴力、傲慢、愚昧和野心的控制的缘故。"[17]如福柯所分析的,与司法行为人道化同时发生的是惩罚对象的转变,过去的惩罚所针对的肉体, 逐渐地消逝了,人们看到"更少的残忍,更少的痛苦,更多的仁爱,更多的尊重,更多的'人道'。实际上,与这些变化相伴随的是惩罚运作对象的置 换。"法律很大程度上转变为针对一个拥有各种权利的对象施行,而不是一个有疼痛感决的肉体。[18]罗伯斯比尔笔下的可能会遭受惩罚的人民,都已 然成为享有权利的"公民","分散的人们和团结成整个民族的人们,都同样服从于如下的法则:政治社会的繁荣必然建立在秩序、正义和理智的坚固基础 之上;凡是损害天赋权利的任何非正义的法律、任何残酷的制度,都是直接与其保护公民的人权、幸福和安宁的目的相抵触的。"[19],因此一种要求 更加平等、更加公平的观念在罗伯斯比尔的文章中逐渐出现。[20]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即便还是在阿腊斯做地方律师的时候,罗伯斯比尔的司法改革建议中就包含着一种权力的要求。"在18世纪后半期,对公平处决的抗 议愈益增多,这种抗议出自哲学家和法律学家,律师和法官,立法议员和民间请愿书",人道主义所确立的"人"变成一种"人的尺度","但不是衡量物 的,而是衡量权力的"。[21]罗伯斯比尔的这篇关于司法改革的征文,并不是简单对人道的向往,其中包含着相当的权力诉求。死刑以及和死刑相关的 羞辱性刑罚,都被当作是专制暴君或者不良政体的顽症,而人们完全有一些新的理由对之加以克服。人道主义作为某种新的曙光,要先驱散传统的阴霾。
当然,这种权力要求还相当温和。因为就在这一篇文章的最后,罗伯斯比尔明确地认为不需要改变整个立法制度,不需要在往往是"更危险的普遍革命"中 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22]司法问题仍然仅仅是司法问题。
另外,也有不少资料表明,参加革命前的罗伯斯比尔,并没有什么超凡脱俗的地方。总的说来他在旧制度的上流社会游刃有余,过着一种典型的律师和文人 的生活。[23]如马拉这样的激进主义者在1774年就发表了磨刀霍霍的《奴隶制的锁链》,罗伯斯比尔在1788年的时候还反对"普遍革命"。 [24]而直到在1789年2月写给国王的呼吁书中,他似乎还赞成某种伏尔泰式的开明君主制度。[25]这是否与后面的史实矛盾了呢?如果真的是 这样,罗伯斯比尔又何必走向革命呢?1789年后发生的所有事件的理由又何在呢?无疑,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促使罗伯斯比尔转变成为一个潜在的革命 者。
1789年前,罗伯斯比尔对"人民"似乎有天生的好感,但在革命之前他发展出关于人民的一种怎样的信念,还要看他当时的作品。1788年罗伯斯比 尔年满30岁,也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法国国家行政法院颁布了一项决定,请"所有学者和有教养的人士向司法大臣提供"有关三级会议的"情 况和专论",1788年7月罗伯斯比尔发表了自己的作品——《告阿图瓦省人民书——论改革阿图瓦三级会议的必要性》。[26]在这篇小册子里,他 把阿图瓦三级会议抨击为当地的祸根,现在的三级会议剥夺了人民的权益。而拯救阿图瓦腐败政治的唯一方法就是普选,选出真正能代表人民的代表。 [27]在这篇政论中,他明显地持着一个基本原则:人民选举的原则。只有被人民选举出来的人才能代表人民,而现在的阿图瓦三级会议只不过是"某些 一手篡夺了权力的公民组成的联盟,而这个权力只能是属于人民的"。[28]
同情人民,是罗伯斯比尔一贯的态度,在阿腊斯当律师时他就喜欢为穷人打官司,但是在这篇政论中,不再是单纯的同情,他明确地指出了人民与权力的关 系:权力是人民给的,能够使用权力的人必须是人民所认可(选举)的人。人民主权的原则,罗伯斯比尔早在1784年的那篇征文里表明了自己对一种共 和体制的钦慕:在共和国,"人民是主权者,政府是人民的创造物和所有物,社会服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29]罗伯斯比尔在《告阿图瓦省人民书》 中表达的不是"喊冤"或者打抱不平,而是一种把人民主权作为核心价值的宪政话语。人民选举体现了人民意志,只有执行人民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合法权 力代表。回过头来看似乎没什么稀奇的,但事实上这在当时并非主流。按照贝克的梳理,在路易十六时期的法国有三种政治话语潮流:"司法"的话语—— 国王不能滥用权力,而人民在君主立宪制内享有有限权力,此话语以孟德斯鸠为代表;"人民意志"的话语——人民主权是最高权威,此话语以卢梭和马布 里为代表;最后是"理性"的话语,它把社会问题转化到政策理论、政府改革中予以解决,这个话语则以杜尔哥为代表。最终在大革命中是卢梭式的政治话 语取得了胜利,铺就了革命的激进路线。[30]因此以历史研究者的后见之明来看,罗伯斯比尔的确是选择了当时最有潜力的政治话语。
而人民主权的原则真正成为大革命的基本原则,却比通常所想象的要晚,范克雷(Dale Van Kley)的研究就表明在1789年人民主权相对于另外两种宪政话语——绝对主义的和贵族团体主义的话语,只处于边缘地位,并且是从两个主流话语难分胜负 的对抗中最后渔翁得利。[31]即便是后来在第三等级对抗特权阶层的标志性事件——网球场宣誓的时候,还有人大喊"国王万岁"。[32]这里应该 指出的是,早期的人民主权原则只是第三等级用来反对贵族和教士的武器,而不针对国王,这在罗伯斯比尔那里也是适用的,是后来人民民主的不断升级把 国王推上了断头台。但在1789年前,与其他代表相比,[33]对人民主权的坚信在罗伯斯比尔身上表现得很早,也很明显。
罗伯斯比尔革命前思想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他对美德的崇拜。在罗伯斯比尔的时代,"美德(virtue)"作为某种政治话语,几乎是最为复杂的概 念。[34]本文在这里只是简单地分析在革命之前的罗伯斯比尔怎样看待"美德"。在他看来"美德"与政体是密切相关的,在反对羞辱性刑罚的征文中 他说:"正如《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所证明了的,共和国的主要工具是品德,即不过归结为爱法律和爱祖国的政治的品德;共和国的宪法本身要求一切私人 利益、一切个人关系都要不断地让位于公共福利。"既然罗伯斯比尔在这里借用了孟德斯鸠对"美德"的定义,[35]那么也就意味着"美德"应该是一 种"公民美德"(civic virtue)或者"公德(public morality)",而不是"私德(private morality)",它不是指两个人或几个人相处所需要的道德,而是能够规定个人与整个政治共同体之间关系的道德,换句话说,也就是,具备这样美德的个 人是政治组织和社会秩序形成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他总是不断地呼吁法国应该来一场所谓的"道德改革(moral reformation)",[36]罗伯斯比尔从来不屑于那种基督教式的美德,他早年在巴黎路易大王学院读书时候,对于那些老师用来宣扬基督教美德—— 个人的美德丝毫不能改变这个世界,但他能死得更安详——的小册子就没什么兴趣,并且冷嘲热讽。[37]
在成功被选为三级会议代表之后,罗伯斯比尔的革命生涯正式开始了。此时,他所做的最引人注目的事情莫过于那篇著名的《献给让-雅克·卢梭》 [38]。从这篇献辞看,罗伯斯比尔只不过是卢梭众多读者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员,[39]这个时候的罗伯斯比尔,说是卢梭的信徒,也是和当时 其他大多数人一样,感觉到和卢梭有某种感情上的联系,而对卢梭对罗伯斯比尔政治思想的影响,至少比不上他对罗伯斯比尔的心灵的震撼。而这种震撼将 激励罗伯斯比尔"踏着您(卢梭)那令人肃然起敬的足迹前进,即使不能流芳百世也在所不惜;在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为我们开创的艰险事业中,如果我能 永远忠实于您的著作给我的启示,我将感到幸福。"正如汉普森所言:未来的罗伯斯比尔已经大致出现:对普世道德的自我奉献,期望公众承认和自我牺 牲。[40]
就这样进入革命的罗伯斯比尔,并没有忘记自己早期的人道主义理想,1791年5月30日他在制宪议会发表了要求废除死刑的演讲。罗伯斯比尔认为死 刑有两个弊端:"第一,死刑是根本不公正的[41];第二,死刑不一种最有效的刑罚,它决不能防止犯罪,反而会增加犯罪。"[42]他认为死刑的 出发点往往是暴政和私欲,死刑按照其效力和后果来说是有害的,而按照其原则来说则是荒谬和不公正的,进而要求废除死刑。不过这次发言没有在议会中 激起太大的反响,死刑也没有被废除。这次发言似乎是罗伯斯比尔之前一贯反对严刑峻法态度的自然延续,但如果我们结合当时法国的背景深入分析这篇演 讲,会发现一些不同的地方。
首先分析语气:在当年的征文竞赛中,罗伯斯比尔还用谦恭臣民的身份,以十分尊敬的口气说到路易十六,并表示:丝毫无意用"非圣洁的手来玷污我们法 律的神圣殿堂。"[43]甚至在1789年2月他写给国王的"救国紧急呼吁书"中还把路易十六看做是"慈悲的天主赐给我们的圣人"。[44]但在 1791年废除死刑的演讲中再没有提过路易十六,或是"我们法律的神圣殿堂",他讲话的对象是"立法者们",他的要求是"人的尊严和公民的权利" [45]如果说1784年的罗伯斯比尔还多少有点畏首畏尾,其行为像是一个老好人在"黑暗的专制制度"下的苦苦呼喊,那么他在1791年的制宪议 会的提议却是出于对法国新的自由制度的期待,其自我认同已不是一个献言献策的无名律师,而俨然是一位旧制度的改造者,新制度的设计者。这样的语气 变化绝非不重要,这涉及到革命中的罗伯斯比尔对自身的看法。在他眼里,立法者有伟大的任务,那就是:为全法国人和全人类的幸福服务,并捍卫纯粹的 原则。他应该提升法国公民的灵魂,成为法国的"拯救者"和全欧洲的楷模。[46]在感情上,革命对于罗伯斯比尔来说是他实现自己最高准则的舞台, 是改造法国面貌的全新历史阶段,他的每一次演讲,每一个决定背后都涌动着这样的激情。
当然语气的分析还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1791年的罗伯斯比尔具体是怎样论证废除死刑的?在演讲的开头,罗伯斯比尔便指出:"这些法律(死刑)违 反法兰西人新的生活方式和他们新的体制。"[47]这是理解这篇演讲的关键,新体制何新之有?首先,是政治体制的一样了:在1791年5月的法国 自由制度已经开始建立起来,《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指出了新制度的"人权、自由、平等、国民主权"等核心内容,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起 来,当时流行的口号概括出了新体制的特征:"国民、国王与法律"。[48]其次更重要的是,当时大革命的政治文化已经被决定性地开启了。通过一系 列的议会辩论、群众运动、党派分化,人民民主的原则终于打败了特权阶层,从政治理念进入到政治实践,成为规范所有革命者行动的准绳。[49]如果 说新政治制度是一个明显的原因,那么政治文化则是主导罗伯斯比尔这篇演讲的潜性原则,接下来我们就会看到是这个潜性原则从根本上指导了罗伯斯比尔 这篇演讲。
整个罗伯斯比尔的演讲本身是在论证:一个民主社会中,不应该存在死刑。首先,只有在自然状态中,一个人才能以维护自身安全为名义处死另一个人,在 罗伯斯比尔眼中,法国已经是一个"文明社会",在文明社会之外是自然状态中个人力量之间互相对抗,因此一个人可以出于"自然法的自卫原则"杀死另 外一个人;但是在文明社会中,是整个社会的力量对付一个人,死刑在文明社会中是一场"怯懦的谋杀行为"。洛克就曾指出谁都不能把多于自己的所有权 的权力给予他人,凡是不能剥夺自己生命的人,就不能把支配自己生命的权力给予他人。意大利启蒙思想家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将洛克的社会契 约论用以解释刑罚权,国家只是用个人割让的自由中的一少部分组成刑罚权。[50]然而,在人们所割让的权利中,不包括生命权。既然如此,国家运用 死刑惩罚犯罪人,是对刑罚权的滥用。由此,"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51]罗伯斯比尔所运用的正是这种逻辑:人民在由自己缔结而成的契约中是不 应该受到残酷刑罚的威胁的。这样的一种看法在他1784年的反对羞辱性刑罚和当律师时反对死刑的时候是看不到的。在罗伯斯比尔看来,如果旧制度下 还没有真正做到废除死刑的制度基础,那么在法国的新体制中这个基础已经建立起来了,就应该能够废除死刑了。
死刑完全是专制社会中暴君的一种政治手段,一个人民群众欢呼通过的法律:"不许把一个罗马公民处死。"立刻就会被苏拉这样的军事独裁者践踏在铁蹄 之下,"凡是拿起武器来反对我的人都应该处死。"而像屋大维这样的罗马帝政的开始者更是会毫不犹豫地延续这种邪恶的法律。[52]只有对于主张维 护野蛮的古老习俗的人来说,死刑才是必要的。而现在法国不已经是一个新的文明社会了吗?能够看到罗伯斯比尔在演讲中存在着他眼中的专制国家和古代 民主国家之间的刑罚的对比:在希腊和罗马共和国里面,人民的生活安全是能够得到保障的;只有在像日本那样的专制国家里死刑才会泛滥成灾。孟德斯鸠 就是把日本当作了专制主义的典型,认为专制社会中政府唯一能做的就是滥用自己的威力,"问题不是在惩戒罪犯,而是为君主报仇。"[53]专制政体 的工具就是恐怖。
所以在罗伯斯比尔的眼中死刑是暴君用来惩罚人民的工具,这同样是前面所说的他惯用的两分法逻辑,人民在对待暴君的时候在他的眼中成为了一个整体, 死刑是对整个人民共同体的暴行。作为民主社会的立法者,应该"树立和维护公共道德",而不是像暴君们一样抱着"愤怒和报复的态度"。[54]"法 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要"符合于民族权利和利益的共同意志"。[55]正如前面他所说的:共和国的工具乃是美德——人民的美德和为 公共利益着想的公共德性。
但罗伯斯比尔毕竟不是政治思想家,分析一个政治家的根本方法应该是:考察他认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各个组成部分是什么,以及他认为个部分之间的关系 如何,应该如何调整,这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只有深入地考察了这次演讲的背景,才能看清罗伯斯比尔的"民主"、"专制"、"人民"等等概念到底意义 何在。瓦尔特指出,罗伯斯比尔这篇演讲的目的在于反对宪法草案中的一条规定:草案中有一处提到了死刑,就是在一个政党的首领被议会的法令宣布为叛 乱分子的时候,这个公民就应该结束他的生命,这与其说是他罪有应得,不如说是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56]那么这项规定中就会存在一个可能性:人 民如果起来反对国民议会,就会被处死。而且也的确如此,早在制订宪法之前,制宪议会就有人看出民众运动的破坏性力量,认为"自由巩固政权,放纵破 坏统治","自由因服从法律而存在",凡是动乱,不论武装与否皆为犯罪,有明确的戒严法规定,参与暴乱情节严重者处以死刑。[57]这其实是维护 正常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在旧制度下这种戒严措施就是被不断强调的,弗雷蒂埃(Furetiére)[58]在他的辞典里就认为如果有人发起暴 乱,影响了公共治安,就应该处以极刑。黎塞留也认为如果国家出现紧急状况,应该采取严厉措施加以镇压。[59]这同样是为了公共安全考虑,但在罗 伯斯比尔看来这却是限制了人民的正义行动,搞不好还会使法国又回到专制社会的深渊中。
1790年2月,罗伯斯比尔针对制宪议会的镇压发言:"你们已经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民族,它已经把命运攥在了自己手中,在经历了那个压迫了它几个世 纪的权威的垮台后,它会恢复平静和秩序的。……我们不要再以防卫的名义让士兵镇压那些善良的公民,我们不要把革命的命运交到某个军事领袖的手 中。"[60]这很明显是受到克伦威尔和古代罗马共和制转变成君主专制的影响[61],罗伯斯比尔眼中革命队伍内部最糟糕的后果莫过如此:形成军 事独裁。在他反对死刑的演讲中所提到的反面典型苏拉、提比略等人也是著名的军事独裁者,这些人反过来利用手中军权涂炭生灵,民主革命的成果不就毁 于一旦了!在他眼中,很多人参加革命完全出于私欲,他们会窃取革命的成果,革命有可能会变成某个军事强人的战利品。革命者的队伍如果不纯洁,革命 的透明性就不能保证,革命的前途就生死未卜。那革命的火种何在?还是要回归到人民。在他看来:政治不是各个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讨价还价,而是在私 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做出选择,选择公共利益的人才能代表人民,而那些选择私人利益的人肯定是缺乏美德。结果,对人民民主的执著追求造成议会或者 政府是不能被信任的,所有的政府官员都要直接对人民负责,增加议会代表人数以互相监督,选举要尽量频繁……[62]作为一名议会代表,他的角色不 是行动,也不是思索,而是去辨别,去找出别人希望隐藏的动机。[63]罗伯斯比尔似乎总认为存在着某种"代议制专制"的东西,人民才是唯一的正当 性的根源所在,这是不能被企图将私人利益置于国民利益之上的某个政党或者团体偷梁换柱的,私人和党派的利益让革命的道路上充满了阴谋和暗算, [64]阴谋的对立面是铁板一块的人民意志,是对于公共利益无私奉献的道德精神。当然,雅各宾派"从来就没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个党派或团体,而是一 个为公意说话的自我神话物。"[65]就像罗伯斯比尔自己说的:"我既不是人民的反对者,也不是人民的仲裁者,还不是人民的辩护者。我自己就是人 民!"[66]而反过来他也反对议会,所有的议会代表都应该遭到怀疑,因为私欲的存在所有的提议背后都有双重的动机,他坚守人民和美德的原则,站 在一个不变的立场,结果是他"把所有事都颠倒过来,把所有人都扫地出门。"[67]
总结这一部分的分析,我们看到一种延续和一种改变:延续之处在于,罗伯斯比尔自始至终将死刑等残酷刑罚看成君主或独裁者暴虐手段的重要体现,死刑 和专制君主,也只和专制君主有某种等同的关系。罗伯斯比尔所反对的死刑像是某个界限,可以把所有不正义和残忍都抵挡在外,把所有的美好和人道都留 下。罗伯斯比尔从来就有一种摩尼教徒式的善恶区分的倾向,"他把所有的人民和美德都放进一个阵营,而其他的暴政和压迫都在另一个阵营。"[68] 反对死刑是取消界限另一边的力量源泉的种种努力之一。
而改变之处则是,同样是人道主义的改革意见,其背后的权力形象的已经悄然推进,1789年前一个有相当复杂性的司法技术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看似 简单的立法问题和正义问题。就像托克维尔曾评论的那样:一开始,人们仅仅谈论如何更好地平衡权力,更好地调整各阶层的关系;不久,他们走着走着, 就奔跑了起来,他们投身到纯粹民主之中;一开始,大家引用孟德斯鸠;到后来,他们就只谈卢梭了。[69]统治的技艺问题被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取代。 旧制度下还若隐若现的权力要求,在1791年变成法兰西新体制下人们的正当权力。君主的残暴权力首先转移为某种开明温和的司法权力,而权力之下的 人的形象也从臣民暗暗转变为具有自然权利的公民(1784年),但在1791年的时候,这种司法权力已经不能满足罗伯斯比尔的需要了,需要建构 的,是一种具有极高能动性和自我意识的人民的权力,无辜而软弱的人民,现在已经是自由的人民。当然,这两者都需要防范暴君的荼毒和阴谋家的趁虚而 入。
但是要知道,大革命所引起转变并不仅仅发生在议员的口中,大革命的力量还存在于自由的人民那里,因为自由的人民的产生,法兰西的权力场也在发生着 更加深刻的转移,在进一步观察这场转变的时候,我们和罗伯斯比尔一同遭遇到了另一场革命,群众的革命。
2.2有限支持民众私刑——直接民主对公意的成全与挑战
从前一部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罗伯斯比尔以人民自由的保卫者自居。早期在制宪议会中,他就始终如一地与众不同。他不关心经济问题,也不关心行政 问题,甚至他关心宪法的方式也不一样,他从不过问宪法具体条款的制定(不过等具体条款出来他又要予以批评),而如果宪法要把某些人排除出政治,他 一定极力反对[70];他的提议都关乎人民的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免受监察的自由等等[71]。通过前面的分析,就能看到罗伯斯比尔反对死 刑完全是出于这正反两个方面的考虑,废除死刑是为了防止人民遭到荼毒,并扩充人民的自由。
人民会怎么表现自己的自由呢?人民的自由则恰恰对应着另一种死刑:民间私刑。经过了前一小节,人道主义背后不同权力形象的分析,我们来到了本文的 第二个转折点:反对死刑的罗伯斯比尔却极力为民间私刑辩护。但罗伯斯比尔对民间私刑和民间暴力的态度并不简单,下面会看到。
1789年7月22日,法国财政部长老富隆因为宣称穷人饿了可以去吃草而被愤怒的群众吊死在了路灯上,同样遭遇的还有他的女婿。[72]罗伯斯比 尔在书信中写道:"基于人民的审判,富隆先生昨天被吊死了。"有的代表如巴纳夫也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些人的血能有多纯洁呢?"[73] 把罗伯斯比尔和巴纳夫的看法合起来可以看到原则上的推进:巴纳夫是说这些人死不足惜,谁杀了他们不重要,反正他们不是好人;而罗伯斯比尔却是以律 师特有的笔调说这些人受到了人民的审判,人民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权力了?旧制度中只有国王才有不必通过正常司法程序来处理案件的特权[74],罗伯 斯比尔作为律师,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规矩,因而他所说的"审判"具有了某种规范而非修辞的意义,他实际上是在说:革命已经开始,政治权威已经转移, "人民"终于可以"审判"别人了。而同样的,前一周发生的巴士底狱事件更是成为罗伯斯比尔理解革命的重要事件,他评价道:"流了少量的血,获得了 公众的自由。无疑,曾砍了几颗脑袋,但都是罪犯的脑袋。……正是通过这次暴动,国民才获得了自由"。[75]在罗伯斯比尔看来,这样的暴动将革命 情势大大推进,三级会议所要求的税收改革已经过时,那是在"在国民重新取得立法的权力之前"的事情了。[76]
法国群众的暴力活动,并不是在大革命开始或者1789年三级会议召开之后才出现的,到1788年年底内克被召回的时候,暴力事件在法国已十分普遍 而且司空见惯。[77]旧制度下"政府早已向人民头脑中灌输和树立了后来成为革命的思想,这些思想敌视个人,与个人权利相对立,并且爱好暴力。" [78]旧制度下的民众暴力一方面似乎体现出了在中央专制政体下反抗精神的存在,另一方面又极端不成熟和不规范的,所有它既拥有推翻专制统治的潜 力,但是又可能成为过分的自由从而持续地挑战秩序,这种对自由的一知半解和自由之下涌动的对平等的激情是危险的。在大革命开始之后,群众运动的这 种"自由"被赋予了正当的政治意义,但这种自由的模糊与危险却丝毫没有改变。在大多数议会代表那里,群众运动要么被默认要么被赞扬,[79]群众 运动(不单指民间私刑,还有游行示威、聚众抗议等等)的意义在于它帮助三级会议对贵族、教士乃至国王形成了政治压力,"公共舆论"因此有了全新的 实在的涵义,它有了明确的对立面,恰恰是借助群众的这种活动,一切要求都被通过批准了,由此第三等级的那些平民代表们获得一种乐观主义,似乎他们 正乘着命运之翼青云直上,一场能够开启未来法国历史的革命正在拉开序幕。[80]于是像巴纳夫、罗伯斯比尔一干人都认为既然已经是在革命中,那么 当然不能再用普通时期的眼光来看待群众运动了,特别状况要特别对待。更关键的是,除了实际的功用之外,群众运动还是"原则上"正当的,既然人民主 权的原则已经确立,人民民主当然势在必行,甚至可以超越具体法条的规定,就像罗伯斯比尔在1792年11月评论9月屠杀时所说的,自由是非法的。 [81]
在大革命的初期,对于群众运动是否必要的不同看法,是区分改革者和革命者的重要标准,[82]罗伯斯比尔当然是革命者了。在他看来,"人民"是德 性的典范,在普通的民众身上最容易发现美德的存在,因为那些特权阶层的心灵已经被腐蚀掉了,民众则更接近自然的品德。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人民的美德 是对于人民民主的正当性的最佳辩护,在这一点上他和卢梭颇为相似,公意是不会错的,因为它拥有道德上的权威。[83]科本也指出在罗伯斯比尔那里 存在一个自相关的基本政治逻辑:政府应该是合乎伦理准则的,而人民本质上是合乎伦理(德性,virtue)的,因此人民意志应该形成占统治地位的 主权者。[84]而这个理论在大革命的意识形态语境则被推论为:"人民被树立成大革命的最高合法性和唯一想象的角色。由此而来的一个观念是:人民 必须经常处在行动之中;没有人民,行动就会走样,就会听凭坏人的摆布。"[85]
所以"民主"意味人民可以采取直接行动,直接行动不仅仅是权利,甚至是一种义务。
在整个大革命的过程中,群众零星的"革命行动"没有断过,政府的镇压手段往往是无力的,"危险刚过去,镇压便停顿下来,惩罚也敷衍了事;但一旦发 生地方事件,平民又故态复萌,随意处决犯人。这类不经审判就地处决的事件随着战争和外国入侵而日益增多,并以巴黎的九月大屠杀而达到顶点"。 [86]
这一次的屠杀把立法议会吓得一身冷汗。巴黎公社的领导人马拉在《人民之友报》上写道:拯救祖国的唯一办法就是屠杀在押的犯人。以巩固后方安全和为 8月10日的起义者复仇为由,9月3至9月6日巴黎的"革命群众"们冲进监狱直接处决了上千名犯人,据当时到过其中一座监狱的佩蒂翁说:那些审讯 者和行刑者的态度自然,好像是受了法律的委托来执行这项任务的。在被杀者中甚至有孤儿、孤女,以及在收容所接受品德教育的儿童。[87]
罗伯斯比尔是当时巴黎公社的领导人之一,公社对此事采取了默认甚至纵容的态度,吉伦特派人物卢韦1792年10月25日的点名控告罗伯斯比尔:挑 起九月事件,以屠杀和恐怖作为夺取权力的手段。[88]过了一个星期,罗伯斯比尔上台进行了申辩,他断言:革命如果没有革命的暴力就不能实现, "公民们,你们期待一场没有革命的革命吗?"要靠着某种宪法的借口来诬蔑革命者。"把革命的传播者说成是纵火者和公共秩序的敌人",简直就是阴谋 反对人民的行为。[89]与此同时,如果把民众那种特定的暴力以及强制行为作为非法的行为加以排斥的话,那么其他所有的革命事件,即革命从一开始 到终结为止,所有的一切都会被认为是犯罪。"你们为什么不指责我们解除那些形迹可疑的公民的武装,不指责我们把那些公认的革命的敌人撵出我们讨论 救国问题的议会呢?你们为什么不同时对市政当局、对选举人大会、对巴黎各区、对各县初选人大会和所有那些曾经效仿我们的人提出诉讼呢?因为所有这 一切都是非法的,同革命、废黜国王、摧毁巴士底狱一样是非法的。也同自由本身一样是非法的。"[90]这个逻辑意味着人民被看做是政治至上、革命 至上的永恒的能动主体,而罗伯斯比尔和他们乃是同构的,诉讼罗伯斯比尔乃是对革命的诉讼。
法律秩序必然要被抛到一边,虽然九月屠杀看起来践踏了法律,但在我们把法律重新捡起来之前,"请你们把我们牺牲和战斗的代价归还给我们,请把为共 同事业而失去生命的我们的同胞、兄弟和孩子们归还给我们。""公民们,请你们为这个惨痛的错误(屠杀了大量无辜者)流泪吧!"不过,我们更应该 "为十万名被暴政杀害的爱国者流泪!"[91]人民是美德的化身,他们为了国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虽然那些监狱里被处决的人罪不至死,但是难道我 们能够应该为了这个错误去惩罚那些爱国者、革命者吗?在这样的演讲术中,人民与美德是完完全全的同义词,它们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一方面它对于已经确 认的敌人采取毫不妥协、坚决镇压的严酷态度,任何可疑的身份、话语都会在人民美德的革命浪潮中被摧毁;另一方面对于人民它则采取亲人一样的守护甚 至偏袒的态度,对敌人最严厉的美德转变为对人民群众海纳百川一般的胸怀,它将为一切人民行动中不可避免的损失买单。有的人没有犯死罪,却被处死, 因为他的身份并非人民;而有的人犯了杀人的死罪,却不会被处死,因为他是人民。杀戮是令人遗憾的,但这是革命不可避免的一个部分,群众在旧制度下 已经被奴役了几个世纪,因此"革命是暴力,也是复仇。……对罗伯斯比尔眼来说,革命群众从来不是罪人,他们是有德性的革命者。"[92]
于是我们看到"人民"茫然地成为了一个神秘的概念,甚至是大革命中最神秘的概念,好像只有罗伯斯比尔才能搞清楚"人民"到底是谁。它在某个瞬间好 像挥舞着正义的大棒要把沿途所有的东西都摧毁,没有任何仁慈和忍耐,像雪崩一样突然埋葬人们面前所有的不公正和邪恶;而在某个瞬间,罗伯斯比尔会 把人民看成是谦逊、宽容,具有深切的悲天悯人情怀的,包含所有德性的代表者形象,就像他在前面反对死刑一样,人民就好像是备受屈辱与迫害的弱者, 丝毫没有反对暴政的力量。但这两方面又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深受压迫的"人民"在民主革命的法国应该掌握所有的权力,"无论怎样的权力团体,无论 拥有什么样势力的阶级,如果要妨碍人民的前进,或者曲解人民的自我表现的话,都是不允许的。"[93]
但如果认为罗伯斯比尔在群众运动问题上是一个无条件的支持者,那就错了。对于议会代表来说,民众是无法预测和难以控制的,是"从社会底层涌现出来 的神秘力量",是"革命的双面神,既是正面的国民的力量,同时又是使人堕落的群氓的力量。"[94]对于这种力量,罗伯斯比尔并不是没有认识,就 "九月屠杀"而言,他实际上不准备发表任何意见,是因为卢韦1792年10月25日的点名控告才不得不出来辩护,而且不是当场答辩,而是过了一个 多星期他才组织出一套"难道你们期待一场没有革命的革命吗?"的反问逻辑。对于这种屠杀罗伯斯比尔明显是感到不安的,在屠杀发生之后他保持了相当 时间的沉默。[95]这一次辩护本身完全是在玩某种从马拉那儿学来的高调逻辑,尽管这种高调逻辑恰恰完美地表达了革命本身的内在逻辑。罗伯斯比尔 这次之所以要为九月屠杀辩护很大程度是因为他当时处在人民民主的直接表达场所——巴黎公社和雅各宾俱乐部——的领导地位上,越到后来,罗伯斯比尔 对民间暴力的态度越有所保留。[96]即便是在掌权之前,对于其他的群众运动,罗伯斯比尔也明确地表示,需要一个领导者来指导。[97]
鲁德也指出,和卢梭一样,[98]尽管认定人民是好的,但罗伯斯比尔认为人民不一定是知道什么对自己是好的。罗伯斯比尔不断地要求人民"服务国 家",以"崇高的热忱"来保卫自由,以自愿的情感"不仅舍弃他们的生命,还要舍弃他们的依恋和偏爱。"[99]后来的恐怖事实上是国家组织和控制 暴力的尝试,他虽然为私刑辩护,但是他同样意识到控制和引导暴力的必要性,这正是罗伯斯比尔的政治才能所在。
罗伯斯比尔对民间私刑的看法表明,群众作为大革命民主革命的直接力量,相对于现有秩序的挑战者身份,在他那里有一种符号性的价值,他从来不是直接 参与或组织群众运动的人,"这个革命舆论的炼金术士总是站在街头话语、俱乐部话语和议会话语错综复杂的战略地点,重大日子不见他露面,第一个赋予 这些事件以某种意义的人却往往是他。"[100]在罗伯斯比尔看来唯一的"好群众"是有组织的,听议会中的激进民主精英指挥的,朝着特定的革命目 标采取行动的群众。[101]在对比1789年的巴士底狱和1792年8月的事件时,罗伯斯比尔就说:巴黎的人民猛然站起来了……所有激情都被用 在了起义上。它(起义)执行了主权并且推进了自己力量和公正。这不是没有目的的暴民行动。[102]
罗伯斯比尔等激进民主派对于群众运动的看法,恰恰体现了直接民主在法国大革命中并不如人们想象那样受欢迎。即便是罗伯斯比尔这样被是认为最维护下 层人利益的革命者,也对群众运动保持了相当警惕,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就会全力支持代议民主,还有一种被罗桑瓦隆称为"即刻民主 (Immediate democracy)"的民主观存在于大革命中。直接民主并不预设共同意志的存在,直接民主完全可以是不同意见的激烈争论;然而即刻民主却要求人们几乎在 一瞬间达成普遍共识,并依据这样的普遍共识行动。虽然直接民主和即刻民主都质疑代议民主,但前者批评的是代议制的程序性,指责代表程序是对民意的 代替(substitution);而即刻民主却批评代议民主扭曲了公意的内涵。即刻民主说到底还是对人民主权(或"公意")的崇拜,而直接民主 却没有这层关切。然而,尽管本质上不同,两者却能在革命的情况下共存,即刻民主"借用一种颇过时的民众表达的概念,而其中集体的声音更多关乎共 识,而不是商量着进行选择。"[103]
而在这里我们其实能够看到雅各宾主义对待群众运动的一个内在矛盾:一方面起义表明人民行动是正当的;但另一方面秩序也是主权人民的重要标志。 [104]这种民主观念的内在矛盾伴随大革命始终,但在革命者的激情政治中被彻底搁置甚至忽略了,直到它把革命推入民主的反面。
2.3国王之死——国家理由的第一个真正牺牲品
处死路易十六是大革命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以罗伯斯比尔、圣茹斯特为代表的雅各宾主义的胜利,彻底改变了大革命的格局和游戏规则。它最终表明人民主 权的绝对性和宪法的相对性,罗伯斯比尔组织恐怖的根本原则也在这次审判中表现出来。
早在1789年就有眼光敏锐的人看出法国王室正处于灭顶之灾的边缘,路易十六已经被置于一个他无法容忍而又极端危险的新体制中。[105]在柏克 看来,大革命追求的抽象平等扯下了路易十六的面具,扯下了那些"美妙的帷幕",把国王降格为一个和别人毫无二致的人。在事物的这种格局中,路易十 六也许在某一天会因为某种偶然的情况而被革命者迫害而死;但后来的发展表明,路易十六在革命者眼中,简直就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
国王的问题从1791年6月的瓦棱事件就凸现出来了,但它之所以老是困扰着大革命,直接原因是1791年宪法的不完善。这之间的历史过程包含了极 复杂的政治斗争,不是本文的重点,笔者在这里简单地描述一下:1791年宪法根本问题在于它试图让国王和议会分享主权,然而法国从来没有过英国 "王在议会"的传统,"国王、上院、下院"三位一体的政权结构在法国人看来根本不能接受,况且1791年宪法赋予国王以暂时否决权,更是加深了法 国宪制的矛盾。[106]议会和国王两个权力中心造成了君主立宪制政治结构上的死结。而矛盾的两方在战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路易十六希图发动战争 "引狼入室"把他从革命者的控制中解救出来(最后被证明是自杀性的行为);而吉伦特派对此心知肚明,但却顺水推舟,鼓动战争,试图通过寻找敌人来 推进革命。战争的确大大地推动了革命,但发动战争之后的革命进程却是吉伦特派不能控制的,法国军队在前线的接连失败把吉伦特派和国王都抛入了绝 境,君主立宪制的死结,外国干涉没有解开,吉伦特派自己也没能解开,最后是8月10日人民的起义快刀斩乱麻,推翻了君主制,国王被送进了唐普尔堡 囚禁。9月21日法兰西共和国宣布成立。11月,"铁柜事件"发生,路易十六密藏的勾结外敌,阴谋镇压革命的大量文件被发现,国王罪行昭然于天 下。
"第二次革命"之后的法国,会怎么对待它昔日的国王呢?
国王不能不处理,但有一堆问题摆在革命者面前:能不能审判路易十六?谁来审判路易十六?他以什么身份受审判,到底是在审判公民还是审判国王?是审 判1791年宪法中的国王还是审判法国神圣的国王?这里面饱含着非常复杂的宪政与司法问题,首先根据1791年宪法国王是不能被审判的;如果要审 判,似乎又不能以某个普通法庭来审判,必须由一个高于国王地位的机构——国民公会来审判,但是严格说来国民公会又没有司法权;那么,能不能够先排 取消掉路易十六国王的身份,然后再把他当作一个公民来审判呢?也不行,因为要取消掉路易十六的身份得先进行一次审判和裁决,而这是宪法不允许的; 即便当作公民来审判,国王的废黜与共和国的建立是一致同步的,一个法庭如果能审判国王,那它不就能审判共和国了?[107]
从宪法的原则上讨论问题似乎走进了死胡同,代表们绞尽脑汁也想不来应该怎么处理国王,问题这样拖下去不仅国王问题解决不了,革命本身都会成问题, 国王身份不明同样意味着革命者身份的模糊,共和国到底是什么?革命到底是革谁的命?革命不就是要制订宪法吗,怎么到头来革命要反对宪法了?审判国 王几乎变成了到底是要宪法还是要革命的问题。于是有人提议上另一个星球去审判。[108]
其实不必。1792年11月13日年轻的代表圣茹斯特给所有人上了一课:"让我说,国王必须被当成一个敌人,我们不是要审判他,而是要惩罚他。国 王已经破坏了社会契约,他和人民已经处于自然状态之中。……他要么统治,要么死亡。"[109]这一席话的关键在于:圣茹斯特置换掉了议会争论的 的基础。在社会契约之内,存在着公正的纽带,某人也许会由于没有遵守之前的约定而受到大家的审判;而在社会契约之外,是蛮荒的自然状态,国王根本 就不是社会的一员,我们不必跟他谈社会的规则(宪法)。所以结果就是他只能在国家的法庭接受国家的惩罚,而且他不能被当成公民,他就是国王而且是 君主制的全权代表,不必关心其罪行。只要是国王,他就是一个共和国契约外的陌生人,他就是"一个敌人和反动者,在正常程序之外。"[110]
12月3日罗伯斯比尔接续了圣茹斯特的理论,指出路易十六必须被处死:既然已经建立了共和国怎么还能容忍国王的存在呢?讨论宪法问题是"让人脸红 的",国王的罪行要由人民做出审判,国王已经撕毁了社会契约,而司法程序只是用于社会成员的。至于对国王应当处以怎样的刑罚,对于一般的社会犯罪 确实不应该处以死刑。但是国王的存在对于共和国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国内的保王主义会复苏,国外的干预势力不会善罢甘休,所以"真理"就是"路易应 当死,因为祖国必须生"。[111]一句话:直接处死,不需要任何审判,路易十六是敌人,不是公民,没有必要讲法律程序。
接下来吉伦特派似乎为山岳派出了个难题:他们提议把国王问题交给各地方议会由基层表决。罗伯斯比尔坚决认为路易十六应该被处死,而且不必经过各地 方表决,"人民"没有时间,具体的个人要么在忙着工作要么在忙着打仗,而且也没有能力讨论这个问题,反而容易受到保王派的教唆。人民的意义在于发 出一种"召唤"。现在是一个议员响应召唤,行使捍卫人民利益的权利的时候了。[112]人民并不是要通过代表的声音来表达自己的善良意愿,而只是 象征着某个不容置疑的态度,这显示了大革命时期人民主权的不同表达方式,在以罗伯斯比尔为代表的激进民主派那里,人民直接对应着单一的主权,而代 表们就是帮助这个主权作出决定,就像山岳派著名人物巴累所说的那样:"你们不能推卸主权交给你们的担子。"[113]
罗伯斯比尔在这件事情上的观点就是这样,并不复杂,但也并不简单。他不是思想家,没有必要对他的话字斟句酌,他所做的是用一些正面(人民、共和 国、自由平等、美德)和反面(保王党、阴谋、暴君、专制、背叛)概念来表达态度,而不是进行思考。在国王问题上,圣茹斯特和罗伯斯比尔完美的表现 了革命者的语言特点:以毫不妥协的原则面对日渐严峻的现实问题;以抽象的概念来解释革命的实际状况。[114]就像罗伯斯比尔不止一次说的那样, 他所说的,并不是他自己要说,而是大革命要求他说。[115]他的原则不是他自己的原则,而是大革命的原则,那么大革命的原则是什么?他的那些抽 象概念的真实意义何在?
事实上,罗伯斯比尔在革命中对君主政体的态度很有些"矛盾"之处。革命开始建立君主立宪制时,罗伯斯比尔明显是支持的,在他看来国王就是人民的委 托人,国王是政府的首脑,行政权力的主导者。[116]在1791年6月21日得知国王出逃后,在雅各宾俱乐部的发言中罗伯斯比尔将批评的矛头指 向的是国民议会,他认为国民议会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117];即便过后在瓦伦事件上罗伯斯比尔主张惩办国王,不恢复王位,但他还是维护君主立宪 制[118];而在国王的宝座已经摇摇欲坠的时候,1792年7月29日,罗伯斯比尔在雅各宾俱乐部的演说中,还认为废黜君主并不能消除法国遭受 不幸的根源;8月5日他又在俱乐部报告说国王可能又要出走,要求大家反对国王出走,但又要求不要伤害路易十六及其家眷。[119]
但在另一方面,早在1784年的论文中,他就表达了自己对共和政体的热爱。[120]而在1791年4月中旬,王权与革命还相对和谐的时候,英国 驻法国的大使在报告表达了这样看法:有一群人,他们的目的是完全地废除王权,不论王权受到怎样的限制,这群人的领袖是罗伯斯比尔。另一个在雅各宾 俱乐部的英国人也报告说:他(罗伯斯比尔)打心底里是一个共和主义者。他不顾及别人的看法,而是根据人们应该遵循的政体原则发表意见。[121]
最有意思的是,1792年5月在他创办的《宪法保卫者》上他阐明了自己的原则,他明确支持1791年宪法所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同时又说自己是一 个共和主义者。[122]
这一系列的历史事实到底矛不矛盾?笔者认为并不矛盾,罗伯斯比尔的确是一个共和主义者,但是政体对于他来说是不重要的,关键是政体是否能体现共和 主义的精神。罗伯斯比尔认为自己既不是君主派也不是共和派。"我想指出,对于大多数的人民来说,'共和国'还是'君主国'基本上是没有任何意义 的。'共和'这个字眼儿并不能象征任何的政体,它属于任何由拥有祖国(patrie)的自由人组成的政府。"他争论道:"难道在'共和政体'或者 '君主政体'这些字眼里存在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办法吗?……一切政治组织都是为人民创建的;一切不为人民打算的政治组织只是对人类的侵害!" [123]这才是罗伯斯比尔心目中的共和主义。他所理解的共和国,是孟德斯鸠和卢梭意义上的共和国。这个共和国是指一个类似古典城邦式的由完全平 等的公民依靠美德而组成政治共同体。这样的共和国是最完美的政体,但也由于它太完美,因此孟德斯鸠和卢梭都意识到这样的共和国是不可能在以个人利 益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存在的,都放弃了这样一种政体的现实可能性。[124]但这个政体所包含的共和主义有一点,和古典共和主义是不一样的,古典城 邦中的公民是有明显的身份属性的,也就是说罗马的自由平等只属于罗马的公民,而不属于罗马的奴隶,罗马共和国中公民的自由象征着对奴隶的支配,而 大革命中的革命者们却是打算将公民身份与自由扩展到传统精英之外的人群的。[125]同样,当孟德斯鸠和卢梭在谈共和制的时候,其基础是人的自然 权利,如果说罗马人平等的公民身份是历史继承或者后天赐予,现代人的公民身份则是天赋的(准确地说是"自然的,naturel")。既然所有人都 有自然权利,所有人都是原则上(抽象上)平等的,那么就应该实行全民的直接民主,而这在法国根本就不可能,道理很简单,法国人太多了,[126] 所有的革命者都明白这一点,那些最激进的民主革命者也是接受共和主义的精神,而放弃了共和主义的政体。[127]君主制是面对实际状况的一种妥 协,但是共和主义的精神是不可丢失的。古典共和国之所以受到法国人崇拜就是因为它似乎提供了一个人们在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中平等生活的样板。 [128]大革命的共和主义也就意味着没有人能够凌驾于人民之上,享有特殊的权利,因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平等的人们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人民主 权。罗伯斯比尔看重的也就是这个。这就是他为什么一方面赞成君主立宪制,另一方面又激烈反对国王的否决权[129]和国王不可侵犯性[130]的 原因。卢梭式共和主义的要义便在于此:它和绝对主义一样,相信一个不可分割的主权。[131]不同的是,这个主权不再由一个人代表,而是全部公民 的意志的表达。共和主义为法国提供着一种政治文化上的想象:国家在抽象的原则上建立一个新的政府,瞬间以人民主权替代了君权,它完全被实现公民平 等的热望所驱使。[132]君主立宪制中国王是不可或缺的,但大革命中的国王一定要符合人民主权的原则,即它的身份不能僭越于人民主权,也不能分 割主权,他和其他公民一样,是建立在自然权利的抽象平等原则上的人民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他只不过就是一个公职人员,这并没有为他提供更多的权 利,甚至给他带来了更重的义务,因为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共和主义意味着每个公民对于祖国的无私奉献,共和不仅是为每个公民带来了权利,还为公民们 带来了义务,罗伯斯比尔的这种"共和美德"更加像是孟德斯鸠的"美德",在他们看来,"美德"乃是一个民主社会的基石,是共和政体的指导原则。 [133]国王当然要遵守这种美德,人民民主规定个人必须效忠人民,这是人民民主的政治共同体中的美德。如罗伯斯比尔所言,"我说的美德,不是别 的什么,而只是对祖国的爱和对祖国的法律的爱"[134]
如果国王能够始终保证只是发挥一个行政人员的作用,而不影响主权,不背叛人民败坏国家,始终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话,那么在罗伯斯比尔看来,国王就是 可以容忍的。可以想象,国王在罗伯斯比尔眼中必定是一个隐忧,特别是1791年宪法保证了国王的不可侵犯性之后,但另一方面国王在政治斗争中又是 某种平衡的力量,他可以保证国家不会落入某些以"共和国"为名盗取权力的阴谋分子手里,如果这些人废黜了君主,篡夺了君主的权力,反过来以共和国 的名义镇压人民,那么权力最后落不到人民的手中,革命还是造成了奴役。[135]国王要是能废黜当然好,关键是谁来废黜他,废黜了之后谁来充当新 的政权代表。这是罗伯斯比尔最关心的,也是他一贯怀疑当权者的倾向的体现。
在笔者看来,是8月10日的革命彻底扭转了罗伯斯比尔对大革命局势的看法。8月10日的革命冲破了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区别,"人民主权"终于包 含法国境内2500万"人民"了,"平等的革命取代了资产阶级的自由的革命。"[136]"人民"成为了革命的最大赢家,罗伯斯比尔的根本原则成 了革命的最大赢家。对于罗伯斯比尔来说,1792年8月10日的"第二次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是人类历史的新纪元。[137]这样的废黜君主制 的方式,在罗伯斯比尔看来是才最合适的,因为是人民夺取了权力,而不是立法议会中某些人。[138]而紧接着立法议会一解散,国民公会进行选举, 宣布成立共和国,人民在形式上完全取得了主权,法国似乎已经到了真正民主社会的门口——人民的共和国,而不是吉伦特派的共和国,更不是斐扬派的君 主立宪国。当然,真正的人民美德共和国还没有建立起来,革命还是有阴谋的,把自己看成人民利益的忠实守卫者的罗伯斯比尔再次被选入国民公会,觉得 还不能放松警惕,国王问题一定要干净利落地解决了才行。
客观地说,罗伯斯比尔认为国王可能给法国带来的麻烦都是存在的,国王如果还活着,保王党复辟的希望就会比较大;国王问题也会引起国外君主国的干 预;但事实上,杀了国王,这些问题也是解决不了的,吉伦特派试图推迟国王审判的一个重要考虑就是杀死国王很可能像当年的英国革命一样,刺激并促使 王权的复辟,[139]弑君者还可能会受极刑处置,最后连君主立宪制都实现不了;处死国王也可能会导致外国势力以惩罚弑君者为理由对法国发动战 争。因此,把这些实际的考虑作为处死路易十六的理由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就像前面分析所显示的,要理解了共和国对于罗伯斯比尔的意义,才能理解他强 烈要求处死国王的意图何在。从大的革命形势来说,审判国王的罪行也是自瓦棱事件(国王及其家属出逃)以来的共和革命顺理成章的结果。[140]
在罗伯斯比尔看来真正的尴尬在于:现在国王的行动已经表明他不可能属于共和国,而1791年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宪法所规定的国王的不可侵犯性恰恰 是对人民主权的挑战。在这样一个"人民主权—宪法—共和国"的序列中,国王是一个令人极其不愉快的存在。在他的演讲里罗伯斯比尔一再说共和国已经 建立了,还留着国王干什么。在他看来,国王和共和国有着原则性的冲突,他已经表明他只能和革命背道而驰。
总之,国王是一个极端的案例,他的存在,首先挑战了主权,其次他的行为还彻底败坏了民主的基础——对公共利益无私奉献的美德。他的身份本质上就含 有反人民的因素,其行为更是令人发指的背叛,对于他的控诉乃是"罪行和美德、自由与暴政之间的巨大诉讼案"[141]。对于一个完全背弃人民和美 德的人,就应该处死。人民拥有主权,因此它可以不考虑任何的法律约束,"设想旧宪法可以支配国家的这种新秩序,这是一种明显的谬误,……取代这一 宪法的是什么法律呢?是自然法,是作为社会本身的基础的法:人民的获救。……人民不像法院那样进行审判;他们并不作出判决,而给以霹雳般的打 击。"[142]法律是一些形式,危害了原则。
"人民"确实完全拥有了主权,但是为什么当吉伦特派要求把审判交给各地方议会,执行最直接的"民主裁决"时,罗伯斯比尔为什么又要反对呢?
道理很简单,"人民意志"会消解在乱哄哄的群众那里。尽管罗伯斯比尔没有这么明白地说出来,不过当他以"人民"没有空闲,不懂法条,容易遭受蛊惑 等等理由拒绝吉伦特派的建议时,这个"人民"和他所说的"最统一的人民意志"和"最纯洁的人民审判"中的"人民"显然不是同一个"人民"。在罗伯 斯比尔那里存在着作为群众的"人民",和作为国家主权的"人民"之间的区别,尽管在他的演讲术中这两者是一样的。正如在前面讨论罗伯斯比尔对民间 私刑的看法时所显示的,在像圣茹斯特和罗伯斯比尔这样的雅各宾派看来,"人民主权"并不意味着群众说什么就给他们什么,而是给他们正确的东西,对 他们真正有益的东西。[143]民众并不需要表达什么,他们只需要做出正确的选择,或者更准确地说:人,不是作为个人走什么道路的问题存在,而是 作为一个制度的一部分存在的。[144]罗伯斯比尔关注的是"人民的意志",当群众阻碍了"人民意志"的存在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抛弃。现在共 和国已经建立了,共和国已经从群众手中接过了革命的火炬。
共和国意味着由完全平等的公民组成的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人民(peuple)"已经成为了一个统一的革命意志。[145]罗伯斯比尔对国王的 处理方法对法国完成了一个改造,原来的序列是"人民—宪法—国家",而当国王问题变成宪法问题,阻碍了罗伯斯比尔心中的"人民意志",当他指出 "人民"可以直接进行审判,宪法则是"令人脸红"的,路易十六与人民的问题是"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时,1789年人们苦苦追求的在个人和国家之间 的宪政设计被一笔勾销,留给法兰西共和国一个最简单的等式:"人民意志"等于"国家意志"。"国家"才是"人民"的最后归属,"国家"才是人民主 权的最后结论。不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而是个人在国家意志中的消解。罗伯斯比尔崇拜的,远非群众,而是"人民",而"人民"现在就是国家。在罗伯 斯比尔的逻辑中,法国人从旧制度的臣民阴影中走出来时,并未成为自由公民,而是成为了国家公民。[146]自然而然的结论就是:如果有一个人被排 除在公民共同体之外,他将成为国家的敌人。罗伯斯比尔说道:"社会保护只适合于和平的公民;在共和国里,只有共和主义者才是公民。"[147]成 为公民不仅仅是获得一种法律身份,还是融入一种不可辩驳、不容置疑的共和主义精神。
国王的死宣告了山岳党和罗伯斯比尔"不可挽回"的胜利。对大革命充满同情的康德毫不留情地评价道:这是一次谋杀,因为它没有法律依据。作为谋杀, 这就是犯罪。但单单一次罪行并不包含着把自己上升为原则的要求。一旦对国王审判的貌似合法的原则被广泛地接受,谋杀我们的敌人必然会成为常规的, 而且看上去正义的行为。[148]康德的看法没错,在国王被审判和处死之后,大革命出现了一系列政治性的审判和指控,在这些审判和指控中,所有的 司法公正的观念统统被废黜了。[149]"罗伯斯比尔也许希望国王是最后一个,但历史却表明国王是第一个。"[150]
处死国王是革命政治恐怖的真正开始,但不仅仅是丧失程序正义的问题,暴民的私刑也不讲程序正义,笔者相信康德的意思也不仅仅在这里,关键在于判决 这次死刑的原则一经推出,其政治影响何在?吉伦特派的失败和罗伯斯比尔的胜利究竟意味着什么?
国王之死在人们的想象中似乎是排除了最后的权威,使共和国结成的一个平等的公民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再也不会有压迫和暴政;但事实上反过来也就 将法国分裂成了两个世界,一边是共和国的公民,另一边是共和国的敌人,敌人一旦被确认,必要的不是如何证明他们应该依法判罪,必要的只是处以极 刑。这才是共和国"博爱"的革命含义:要么选择"博爱"要么选择"死亡"(Fraternity or death)[151]。当圣茹斯特和罗伯斯比尔以国王撕毁了社会契约为由,而将其放逐到共和国之外,也就是"自然"中时,大革命已经进入了由自然法则直 接决定的自然状态,大革命的斗争是共和国的人民和蛮荒丛林里的国王贵族之间的自然对立,[152]宣称有一种原则,它可以无视成文法律,建立人间 的直接正义,直接执行自然法则,不问具体个人的罪行,而声称这是以人类自身作为法律,将之施加于人类的对立面,在笔者看来这算是大革命最危险的逻 辑。[153]汉普森指出,后来一系列的政治恐怖政策,直至牧月法令,都是这一划分方式的逻辑结果:谁把自己从共和国的共同体里分裂出去——"分 裂"与否的标准由政府判断——丧失生存的权利。[154]
在这种典型的罗伯斯比尔式两分法的背后,我们看到了革命政治的内在动力。山岳派在辩论中的胜利意味着:在面对革命原则时,审判是没有意义的,所有 在审判国王一案上产生的宪政问题都是没有意义的,这些事情与革命本身是不相干的。法律的限度被革命政治打破了,在8月10日的革命中,在革命群众 越过立法议会,直接攻击杜伊勒宫从而挑战宪法规定主权的执行者——国王时,革命与宪法之间的缝隙终于被拉开了,[155]而国王的最终处决把宪法 抛到了一边。原来宣称和宪法完美叠合的革命现在已经撤身出来,自成一种合法性。吉伦特派的失败则标志着任何试图终止革命的人都是自取灭亡,反倒给 自己贴上保王党的标签。[156]国王在宪法中地位的完全丧失反过来将革命完全地合法化了,或者我们可以说:在革命的眼中没有法律 (legality),只有合法性(legitimacy),唯一的合法性就是罗伯斯比尔口中"人民"与为"人民"献身的"美德"。尽管前面我们 一再讨论过"人民"和"美德"的在18世纪的法国人那里的政治含义;但在革命的激烈进程中,明眼人也应该能看出,"人民"和"美德"都是彻底的 "政治的"概念,他们是具有不同生活想象的人都可以加以利用的语词,而且也乐于诱使人们使用。罗伯斯比尔和雅各宾派之所以成功,就因为他与"人 民"和"美德"完成了完美的叠合,抢占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制高点。
如果说作为意识形态的民主政治主导了大革命的政治话语,那么在审判并处死国王之后,民主政治的化身已经从群众的意志(人民主权的直接行动)转变成 了共和国的意志(人民主权的抽象化身)。群众的革命变成了国家的革命。1793年革命政府的精神已经蕴含在1792年的那场审判中了——只有国家 才能掌握革命,国家才能掌握暴力与死亡。共和国在罗伯斯比尔眼中是一个无暇的完美政体:"祖国是什么?如果不是一个人人既是公民、又是最高主权的 成员的国家,又是什么呢?"[157]说到底,身披"共和国"外衣的国家乃是一切人民的最高化身,因此它能够执行人间的终极正义和美德。这个国家 对它的权利没有限制,对它的所作所为也没有界限,它要动用整个法国的力量来使人们改邪归正,而人们对这个国家将负有不可推卸的严肃责任。美德与恐 怖的联系已经浮出水面。早在1789年8月,米拉波曾徒劳地警告说:对个人的"种种的限制、防范和前提条件使责任取代了权利的位置……使人为国家 所束缚,失去了自由的天性。"[158]而这个警告在罗伯斯比尔看来必定是不知所谓,政治不就是为了公共利益献身吗?美德不就是像斯巴达人那样爱 国主义吗?在此,我们发现了作为法国十八世纪末的激进民主派——罗伯斯比尔——的吊诡之处,他已经回到了旧制度下人们对国家的极端崇拜之中, [159]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延续了对国家的崇拜。他接续的是一个绝对主义的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说,罗伯斯比尔、拿破仑都是路易十四的继承人。 [160]历史的狡黠之处正在于此:历史的真正意义与历史当事人赋予历史的意义往往背道而驰。为了肃清一切敌人和一切不同的意见,为了继续革命, 民主的理想国急不可待地走向了专制。
3罗伯斯比尔与革命政治
至此梳理了1793年之前罗伯斯比尔对于大革命中死刑的态度,并且作了一些简单的分析和背景介绍。可以说,在罗伯斯比尔眼中大致有三种死刑:司法 领域的死刑(一种代表了旧制度君王和独裁者暴虐权力的死亡惩罚);民间私刑(群众运动中发生的私自处决现象和暴力伤害现象);政治死刑(由于政治 问题而直接处死敌人的死刑)。[161]
就罗伯斯比尔本人来说,这三种死刑是同一种原则在不同情况下的运用:人民享有主权,人民没有把主权完全地交出去,同样人们也没有把处置自己生命的 权利交给国家;而宣布死刑之前,社会契约已经变更了,人民和被处死者的关系处在自然状态之中,法也就无效了。反对死刑是反对人民内部的死刑,赞成 死刑是赞成人民对自己的敌人处以死刑。法律无效的之处,当然是公民的爱国心和政治直觉更可靠了。[162]
但这只是罗伯斯比尔自己给出的"理论解释",从大革命本身的实际暴力运作来看,这三种死刑之间有一种递进关系,从罗伯斯比尔作为一个政治的直接参 与者对这三种死刑的不同态度也能看出来:反对死刑是从维护人民的立场出发;辩护私刑则是因为人民拥有惩罚暴政的权利,但对这种私刑有限的辩护则表 明纯粹的民众暴力是行不通的,因此需要另一种正当性来组织暴力[163];接着出面的就是国家,在罗伯斯比尔看来,恐怖时期的暴力便是要确立自上 而下的国家的恐怖,由国家来组织暴力,[164]国王问题就可以理解为罗伯斯比尔对这一种国家暴力正当性的第一次成功的辩护。至此,笔者认为基本 上能够搞清楚在1793年之前罗伯斯比尔对死刑的态度、这个态度背后的原则,以及死刑本身在他的"人民"与"美德"逻辑指引下的逐渐推进,到国王 之死成为恐怖开端的过程。从这样的一个大致过程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革命的内在民主逻辑在死刑问题上逐步展开。
但仅仅展示出这样的历史过程还不够,本篇文章还试图进一步探究这样一个问题,民主革命为何如此冷酷?罗伯斯比尔关于恐怖最有名的名言是:"革命中 人民政府的原动力既是美德,又是恐怖:美德,没有美德,恐怖是有害的;恐怖,没有恐怖,美德是软弱无力的。"在最早的反对死刑两种严格对立的政体 原则,在共和二年却奇迹般结合到了一起,这样的转变是如何发生的?罗伯斯比尔自己给出了答案:恐怖是美德的一种体现,它是一般民主原则的一种结 论。[165]按照我们前面的分析,这个民主结论的最后答案是——国家,在罗伯斯比尔的话语逻辑中,这个国家是以人民主权为由,在一定疆域内,对 暴力进行合法垄断的政治体,一个现代国家(或者换句话说,罗伯斯比尔达到了一种现代人对国家的理解)。[166]而如果要建构这样的现代国家,恐 怖就不能只是一种简单的司法惩戒,而更像是活生生的立法行为。所以恐怖与美德等同,展示的是建国的逻辑,而非镇压反革命的逻辑。
但关键是,这样的国家理论是在怎样的情景下产生的?民主革命是什么,简言之:人民的僭政。[167]法国大革命的特点就在于:以不可分割的人民主 权代替了不可分割的绝对君权,"以纯粹的民主代替了纯粹的君权。"[168]在现代民主社会,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合法性来源,因为一个民族的宪法必 然以民族的存在为前提,而民族的存在则以主权的形成为基础。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民主权不受限制,人民主权的限制需要通过宪政表现出来,真正拥有 主权的,应该是宪法赋予总统或者国王(最高行政首脑)的权力,而非拥有制宪权的国民公会,但最后我们看到恰恰是国民公会砍了路易十六的头。
在大革命中,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不断质疑着任何人民代表(国王、议会)的正当性,不断地挑战着宪政秩序。民主的意识形态认定人民主权至高无上,而 事实上民主制度本身是通过代议制,通过各方代表、各个团体之间的商谈妥协来展开。这就表明了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只能是一种理念,"人民"内部是多 元异质的。不管是革命者自己所认为的君政与共和之间的矛盾,还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所认为的社会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都不能真正揭示法国大革命 时期革命内部由于民主而产生的人民民主与宪政秩序相冲突这一实质性的矛盾。
罗伯斯比尔与死刑的关系无时不在暗示着大革命中人民主权与宪政秩序的紧张关系,在他那里存在着一个明显的二元对立的政治格局:一边是人民,他们代 表着主权和最高的美德;另一边是国王和议会,他们代表着私人或者党派的利益。就像卢梭所认为的那样:个体意志总是偏私的,爱国心的冷却和私人利益 的活跃和政府权力的滥用是议员和代表的来历。[169]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罗伯斯比尔总是怀疑代议制和宪政的正当性,他反对死刑,是因为他不 相信议会;为民间私刑辩护,是因为群众运动显示了人民主权\人民民主的意志;而当他意识到群众不能承担主权时,他又转向了国家,作为人民主权的化 身的国家再次突破了宪法的界限,国王问题的解决不容置疑地表明:在革命的法国,人民主权高于宪法,人民主权不受限制。
自法国革命开始,现代革命的目的不再是恢复某种固有的传统,[170]而是改变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更美好的社会制度,而国家形态是这个制度的关 键。美国和法国革命向世界传达出的消息是:基于自然权利(个人的自由、平等和财富)的人民主权是国家的根本政治价值。但不同于英美把自由的个体 (存在感性差异及偏好的不同个体)作为国家基本正当性的自由民主主义,法国人的路线是依照"卢梭主义"的提案建立以人民公意和道德一致为法理基础 的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罗伯斯比尔等人考虑的是怎样能够建构并且表达整体的人民主权的意志,国家是最后的结果。人民民主的国家既然是人民公意的体 现,它就可以事无巨细,无所不管,从吃饭穿衣到道德情操,都是"人民"的事情,也是"国家"的事情。关于罗伯斯比尔与死刑的关系,最吊诡的就是人 们刚从旧式君主的暴虐权力中解脱,又要面对似乎毫无边界的惩罚。当年还是柔和的、动人的、维护最宝贵的人权的真理,摇身一变成了亢奋的自由女神, 而那些"企图往自由女神的强硕躯干里受精的懦夫将被她的拥抱窒息而死。"[171]在人民民主的理论中,国家的观念重于个人的观念。这也是他与死 刑的关系告诉我们的:"人民民主"的自由是国家砍掉反革命者脑袋的自由,而不是某一个党派集团或个人表达歧义,反对"公意"的自由。这个国家却完 全忽视甚至拒绝对独立公民的塑造,也完全拒斥市民社会的发育,个人直接建构国家,所有人的不约而同,是革命者脑中新法兰西的基本格局。这就是为什 么尽管玩着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把戏,但罗伯斯比尔却是一个纯粹的现代独裁者的原因,在他1793年前对死刑的态度中,我们已经能看出里面暗藏着一条 以人民民主和人民美德为基本理由,从上至下建构现代国家的思路。
(本文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简介: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05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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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里需要简单介绍罗伯斯比尔的研究资源与研究状况:罗伯斯比尔的法文文集在已编辑出版,Oeuvres de Maximilien Robespierre, éd. M. Bouloiseau, E. Desprez, G. Laurent, G. Lefebvre, E. Lesueur, G. Michon et A. Soboul (Paris, 1912-1967, 10 vol.)。国内国家图书馆藏有后五卷,时间从1789年3月23日罗伯斯比尔参加阿腊斯地方选举开始,截至于1794年7月27日罗伯斯比尔被处死。中 文的文集有苏联人编的《革命法制与审判》和中国法国史研究者编的《罗伯斯比尔选集》,这两本选集选择各有侧重,《革命法制与审判》中选到了一些罗 伯斯比尔革命前的文章,对于了解其革命前思想比较重要;而《选集》中也有前者没有收录的重要演讲(例如1792年11月罗伯斯比尔回应卢韦控诉的 演讲)。所以两本中文选集各有其价值,可以互相补充利用。
罗伯斯比尔的传记很多,在这里列举几本外文传记:George F. E Rudé, Robespierre : Portrait of a Revolutionary Democrat (New York:Viking Press, 1976),这应该算是一本研究性比较强的传记,内容包括对罗伯斯比尔的经历的简介,大革命以来对罗伯斯比尔的评价变化,以及对罗伯斯比尔革命理论和行动 的专门考察;David P.Jordan, The revolutionary career of Maximilien Robespierre (New York : Free Press, c1985),本书对罗伯斯比尔的革命生涯考察较全面,侧重其革命行动,但对其思想也有记述;John Hardman, Robespierre (New York : Longman, 1999),最大特点是详细考察了1793年罗伯斯比尔在参与行政工作之后的历史;Ruth Scurr, Fatal purity : Robespierr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 New York : Metropolitan Books, c2006),是最新的罗伯斯比尔传记,对罗各方面各时间段都都较为平均地涉及到了;[法]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姜靖藩、钱慰曾等译,商务印 书馆,1983年,此书记述详尽,也是引用率很高的传记之一,也偏重革命行动,不涉及其思想。中文传记有陈崇武:《罗伯斯比尔评传》,华东师范大 学出版社,1989年。
关于罗伯斯比尔的评价史学,可参考:François Crouzet, "French historians and Robespierre",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255-283;George F. E Rudé, Robespierre : Portrait of a Revolutionary Democrat (New York:Viking Press, 1976), PartⅡ: The Changing Image, pp.57-92;王养冲:《关于罗伯斯比尔评价的史学》,收于中国法国史研究会编:《法国史论文集》,三联书店,1984年。对罗伯斯比尔的评价历来两 极化,并随着时人政治理念的不同而变化。长久以来,罗伯斯比尔的历史形象陆续承担了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会主义、共和主义、民族主义以及极权主 义等多种意识形态负担。
关于罗伯斯比尔的专题研究。在笔者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首先介绍罗伯斯比尔的一些英语研究:由于罗伯斯比尔早年的记述相对较少,这里列举一篇研究罗 伯斯比尔早期生活的论文Joseph I. Shulim, "The Youthful Robespierre and His Ambivalence Toward the Ancien Regime",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Vol. 5, No. 3 (Spring, 1972), pp. 398-420,这篇论文搜集资料比较详尽;对罗伯斯比尔政治思想的研究,Alfred Cobban, "The Political Ideas of Maximilien Robespierre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Convention", 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 Vol. 61, No. 239 (Jan., 1946), pp. 45-80;"The Fundamental Ideas of Robespierre", 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 Vol. 63, No. 246 (Jan., 1948), pp. 29-51,科本的文章深入剖析了罗伯斯比尔民主主义的政治原则,但笔者认为罗伯斯比尔毕竟是政治家,把大革命政治及其革命原则结合研究,效果会更好。必 须提及的还有William Dolye和Colin Haydon编的罗伯斯比尔研究论文集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此论文集的内容囊括罗伯斯比尔的政治思想、宗教思想、阴谋论,他的一些重要政治实践,以及后代戏剧、文学作品中的罗伯斯比尔形象。体现了现当 代研究者的主要研究思路和学术水准。国内学者对罗伯斯比尔也有很多研究。例如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三联书 店,1994年),此书将罗伯斯比尔理解成一个极端道德主义者。还有刘小枫的《丹东与妓女》一文(收于刘小枫:《沉重的肉身》,华夏出版 社,2007年),挖掘了毕希纳的戏剧《丹东之死》的思想意义,论述以罗伯斯比尔与丹东为代表的两种不同现代伦理路数——人民伦理与个体自由伦理 ——之间的冲突与张力,并深入到革命中个人生命的意义问题,富有启发性。
[2] K.M.Baker, 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Old Regime (Oxford : Pergamon Pr., 1987) p. xii
[3] [法]弗朗索瓦·孚雷:《思考法国大革命》,孟明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40页(François Furet,国内通译"弗朗索瓦·孚雷",后文也用"孚雷"一名)。
[4] François Furet , "A Commentary", French Historical Studies, Vol. 16, No. 4. (Autumn, 1990), p.793
[5] K.M.Baker, Inven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essays on French political cultur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1
[6] 在托克维尔看来,大革命削平了贵族阶层实现平等之后,最终也就取消了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之间的距离,反而造就了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的诞生,这恰恰反映了民 主政治的吊诡之处,满心要与旧制度决裂的革命反而只是旧制度的一个"长期工作的完成"。[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 馆,1997年,第60页。法国大革命是法国专制制度发展到顶点的一种显示。
[7] [法]保罗·利科:《法国史学对史学理论的贡献》,王建华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96页,第99页
[8] [法]库朗热:《古代城邦——古希腊罗马祭祀、权利和政制研究》,谭立铸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1984年版前言(阿尔多)",第17 页
[9] Lynn Hunt, Politics, culture, and class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Berkeley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p.16
[10] "公意政治文化(political culture of Generality)"是罗桑瓦隆的术语,他认为法国大革命创造了一套拒斥市民社会发展的公意政治文化,并且此政治文化逻辑支配了19世纪的法国民主 史。笔者认为这一论断有相当的解释力。Pierre Rosanvallon, The demands of liberty : civil society in France since the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7),并参考乐启良:《透视国家与社会的张力——评罗桑瓦龙〈法兰西政治模式〉》,《史学理论研究》,2008年第4期
[11] 转引自王养冲:《关于罗伯斯比尔评价的史学》,收于中国法国史研究会编:《法国史论文集》,三联书店,1984年,第120页
[12] 陈崇武:《罗伯斯比尔评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7页
[13] 参阅罗伯斯比尔:"关于羞辱性刑罚",收于《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征文由一所名为梅斯学院的地方学院举办,题目为"有人 认为如果一人犯罪,全家就要受辱。此看法的根源是什么?它是否弊多利少?回答若是肯定的,那么,用什么办法来消除其不良影响?"
[14] 陈崇武:《罗伯斯比尔评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57页。
[15] [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第89页
[16] [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4页至第5页。需要说明的是罗伯斯比尔在这里并不是说当时的法国是专制国 家,而是出于孟德斯鸠的三种政体划分,对理论中的专制国家进行批判。
[17] 同上,第11页
[18] [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第17页,第14页
[19] [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1页,
[20] 同上,第9页,"现时贵族虽然受体刑,但显贵罪犯的家庭还是不会受到羞辱。绞架使平民的亲属永远蒙受耻辱,而砍掉显贵人物头颅的大刀,却不给他的后裔带来 任何污点。"
[21] [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第81页,第83页
[22] [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9页。不过为什么罗伯斯比尔会特意提出拒绝"普遍革命"?这本身就耐人寻 味,笔者只能猜测,罗伯斯比尔觉得一场普遍革命似乎就要到来。
[23] Joseph I. Shulim, "The Youthful Robespierre and His Ambivalence Toward the Ancien Regime",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Vol. 5, No. 3, (Spring, 1972), p.409
[24] George F. E Rudé, Robespierre : Portrait of a Revolutionary Democrat (New York:Viking Press, 1976) p.17
[25] [法]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姜靖藩、钱慰曾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0页。在这篇文章中他把路易十六称作"慈悲的天主赐给我们的圣 人"。
[26] 同上,第46页至第47页
[27] Ruth Scurr, Fatal purity : Robespierr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 New York : Metropolitan Books, c2006) pp.69-70
[28] [法]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姜靖藩、钱慰曾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8页至第49页
[29] [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4页至第5页
[30] K.M.Baker, Inven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essays on French political cultur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109-127 当然对贝克的研究也有不少批评,其中一个就是当时的政治话语远不止这三种,事实上呈现出如爱国主义、绝对主义、特权、公民、民族主义、美德等等各种观念交 织存在的复杂状态。(见Marisa Linton,"The Intellectual Origi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in Peter R. Campbell ed., The origi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New York : Palgrave Macmillan, 2006,pp.153-154),而我们也能看到这些观念在罗伯斯比尔革命演讲和书信里反复出现,本文这里只是突出强调罗伯斯比尔的最重要倾向,无意梳 理其整个革命前思想。
[31] Dale Van Kley, "From the lessons of French history to Truths for all times and all people: the historical origins of an anti-historical declaration" in The French idea of freedom : the Old Regime and the Declaration of Rights of 1789 ( Stanford, Calif.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 72-113. 转引自崇明:《革命的幻想——论弗朗索瓦·孚雷及其〈思考法国大革命〉》,收于任军锋编:《共和主义:古典与传统》,2006年,第377页,注64
[32] [法]G·勒诺特尔:《法国历史轶闻》,王鹏,陈祚敏译,北京出版社,1985年,第二卷,第4页
[33] 塔克特就发现在1789年前各地的议会代表持有各异的政治话语,伏尔泰式、卢梭式的政治原则都有表现。Timothy Tackett, Becoming Revolutionary: The deputies of the French National Assembly and the emergence of Revolutionary Culture (1789-1790)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6) p.74
[34] 参考Marisa Linton, The politics of virtue in Enlightenment France, (New York : Palgrave, 2001). Marisa Linton认为在这个时期的法国知识阶层所崇拜的政治美德(political virtue)有三个方面:国王的美德,贵族的美德,公民美德。她认为在革命爆发前夜,法国美德的话语(discours of virtue)主流倾向于为公共利益和民族利益奉献的公民美德。Ibid, pp.204-209。
[35] "品德,在共和国里,是很简单的东西。就是爱共和国……在民主政治之下,爱共和国就是爱民主政治,爱民主政治就是爱平等。"[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 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上册,第41页
[36] Joseph I. Shulim, "The Youthful Robespierre and His Ambivalence Toward the Ancien Regime",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Vol. 5, No. 3, (Spring, 1972), p.414.
[37] Marisa Linton, The politics of virtue in Enlightenment France, (New York : Palgrave, 2001) p.184
[38] 这篇献辞朱学勤有翻译在《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三联书店,1994年,第167页,这里不再赘引。朱学勤的翻译是根据Carol Blum, Rousseau and the republic of virtue :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Ithaca :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6) p.157中的选文。
[39] 关于18世纪法国的卢梭阅读风潮,参考[美]罗伯特·达恩顿:《屠猫记:法国文化史沉钩》第六章"读者对卢梭的反应",吕健忠译,新星出版社,2006 年。而正如书中所指出的,卢梭作品在当时之所以如此流行并且打动人心,主要是和当时人的阅读习惯以及卢梭的写作方式有关,而和读者本人的身世经历 关系不大。罗伯斯比尔说到底是大革命的作品,而不是卢梭的作品。参考[法]弗朗索瓦·孚雷:《思考法国大革命》,孟明译,三联书店,2005年, 第289页
[40] Norman Hampson, "Robespierre and the Terror",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56
[41] 在华东师范大学1989年版的《罗伯斯比尔选集》中是"第一,死刑是根本不公开的",罗伯斯比尔原话为"la première ,que la peine de mort est essentiellement injuste."(Robespierre, Oeuvres,vol.Ⅶ,p.432),injuste一词意为"不公正,非正义",而且"死刑不公开"也和下文冲突,因此"不公开"应改为"不公 正",中文译本中可能是打印错误。
[42]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0页
[43] 陈崇武:《罗伯斯比尔评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0页
[44] [法]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姜靖藩、钱慰曾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0页
[45]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4页
[46] A.Jourdan, "Robespierre and the revolutionary heroism",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56
[47]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0页
[48] 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5页至第77页
[49] 参考Timothy Tackett, Becoming Revolutionary: The deputies of the French National Assembly and the emergence of Revolutionary Culture (1789-1790) 孚雷革命史学的研究存在一个问题,至少是在《思考法国大革命》一书中存在,即:在同一个时期存在的意识形态话语的总和往往远远大于某个被认为是主导的政治 话语,那么我们怎么说明某个话语就是主导呢?(参见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221页)塔克特的这一 研究部分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他明确指出了短时段内大革命政治文化的激发过程。
[50] [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第8页
[51] 同上,第45页
[52]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1页
[53]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上册,第88页
[54]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3页至第14页
[55] [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38页,第58页
[56] [法]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姜靖藩、钱慰曾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02页
[57] 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1页至第82页
[58] 弗雷蒂埃(Furetiere, Antoine):17中后期至18世纪初法国小说家、讽刺作家、辞典编纂者,以著作广泛著称。
[59] Denis Richet, "Committee of Public Safety",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474
[60] Robespierre, Oeuvres,vol.Ⅵ, pp.239-244。Cited in George F. E Rudé, Robespierre : Portrait of a Revolutionary Democrat (New York:Viking Press, 1976) p.181。一直以来,在罗伯斯比尔眼中,军事独裁是对大革命成果虽然不是唯一的,却也是非常重大的内部威胁,1792年战争开始之后在一篇关于军人纪律 的演说中他说:"我已经看到,你们正在军人专制的铁笏下到处感到疲惫不堪。革命以前存在的所有其他权力都垮台了,唯独这个铁笏还安然无恙。" [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02页至第103页;1792年他再次重复,"我认为,最坏的专 制政府就是军政府。很久以来,我们就在大踏步地向军政府迈进。"[法]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姜靖藩、钱慰曾等译,商务印书 馆,1983年,第294页
[61] David P.Jordan, The revolutionary career of Maximilien Robespierre (New York : Free Press, c1985) p.3
[62] Ibid, pp.51-52
[63] Patrice Gueniffey, "Robespierre",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302
[64] 关于罗伯斯比尔视各种各样的"阴谋"为革命最大威胁,参考Geoffrey Cubitt, "Robespierre and conspiracy theories"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75-91
[65] [美]苏珊·邓恩:《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杨小刚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98页
[66] Robespierre, Oeuvres,vol.Ⅷ, p.311。转引自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170页
[67] Patrice Gueniffey, "Robespierre",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301. 罗伯斯比尔和议会的冲突实际上暗示了民主的意识形态(人民民主)和民主制度(代议制)之间的冲突。
[68] Norman Hampson, Will & circumstance: Montesquieu, Rousseau,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London: Duckworth, 1983) p.141
[69] Alexis de Tocqueville,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 Vol.2, edited by François Furet and Françoise Mélonio,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1), p.57
[70] 见高毅:《法兰西风格——大革命政治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5页至第116页。西耶斯把法国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罗伯斯比 尔以其违反1789年原则攻击之。这种划分实际上基于对以个人为单位组成现代社会的认识,不可能实行古典共和国式的直接民主,是现代社会制度化民 主的必然。而大革命的政治文化却不容许这样的划分,罗桑瓦隆就指出,消极公民实际处于公民社会外围的"朦胧"之中([法]皮埃尔·罗桑瓦隆:《公 民的加冕礼——法国普选史》,吕一民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56页)。这种公民的不确定身份,一方面反映了大革命民主政治文化的激 进本质,另一方面反映了大革命时期宪政的不成熟,正是这两方面的合力导致了大革命时期宪政秩序的极端不稳定。1792年8月10日的"二次革命" 也表明这些宪政设计在人民民主的直接行动面前不堪一击。
[71] David P.Jordan, The revolutionary career of Maximilien Robespierre (New York : Free Press, c1985) pp.51-52
[72] [英]乔治·鲁德:《法国大革命中的群众》,何新译,三联书店,1964年,第61页
[73] John Hardman, Robespierre (New York : Longman, 1999) p.22
[74] [英]乔治·鲁德:《法国大革命中的群众》,何新译,三联书店,1964年,第237页
[75] [法]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姜靖藩、钱慰曾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70页
[76] John Hardman, Robespierre (New York : Longman, 1999) p.22
[77] Jean-Clément Martin ,Violence et Révolution. Essai sur lanaissance d'un mythe nationa (Paris, 2006) p.50 转引自高毅:《一部别开生面的法国革命"暴力史"——读马丹〈暴力与大革命:论一种国家神话的诞生〉》,《世界历史》2007年第1期,第142页
[78] [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21页
[79] Timothy Tackett, Becoming Revolutionary: The deputies of the French National Assembly and the emergence of Revolutionary Culture (1789-1790) p.166
[80] Ibid, p.307
[81]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95页。
[82] Colin Lucas, "Revolutionary Violence, the People and the Terror", in K.M.Baker, 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 Terror (Oxford : Pergamon Pr., 1994), p.58
[83] Marisa Linton, Robespierre's political principles,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41
[84] Alfred Cobban, "The Fundamental Ideas of Robespierre", 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 Vol. 63, No. 246. (Jan., 1948), pp.31-33
[85] [法]弗朗索瓦·孚雷:《思考法国大革命》,孟明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91页
[86] [法]乔治·勒费弗尔:《法国革命史》,顾良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358页
[87] 王养冲,王令愉:《法国大革命史》,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258页至第259页
[88] 同上,第286页。其他罪名还有诽谤爱国者、从不忘记自称"代表人民"、诋毁和迫害国民代表、使自己成为受人崇拜的偶像等等。
[89]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96页
[90] 同上,第95页
[91] 同上,第97页,第100页
[92] David P.Jordan, The revolutionary career of Maximilien Robespierre (New York : Free Press, c1985) pp.61-62
[93] [犹]J.F.塔尔蒙:《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孙传钊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6页
[94] [法]皮埃尔·罗桑瓦隆:《公民的加冕礼——法国普选史》,吕一民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147页至148页
[95] 王养冲,王令愉:《法国大革命史》,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286页
[96] 雅各宾派掌握政权之后,罗伯斯比尔一再强调要控制群众运动。见Alfred Cobban, "The Political Ideas of Maximilien Robespierre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Convention", 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 Vol. 61, No. 239. (Jan., 1946), pp.52-53。而且他对埃贝尔派的无政府主义般的暴力行为极端反感:如果埃贝尔胜利,"就要推翻国民公会,屠杀所有爱国者,法国社会重新陷入混乱,暴 力统治就可以肆无忌惮了。"陈崇武:《罗伯斯比尔评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65页。人民民主的纯粹性实际上会质疑一切当权 者,罗伯斯比尔面对这个问题是一样的尴尬。当然这是1793年他上台后的事情,不在本文范围之内。
[97] David Andress, "'A ferocious and misled mutitude': elite perception of popular action from Rousseau to Robespierre" in Malcolm Crook, William Doyle, and Alan Forrest ed., Enlightenment and revolution : essays in honour of Norman Hampson ( Burlington, Vt.: Ashgate, c2004) p.185
[98] 人民是决不会被腐蚀的,但人民往往会受欺骗,而且惟有这个时候,人民才好像会愿意要不好的东西。[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 馆,2003年,第35页
[99] A.Jourdan, "Robespierre and the revolutionary heroism",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60-61
[100] [法]弗朗索瓦·孚雷:《思考法国大革命》,孟明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84页
[101] Colin Lucas, "The crowd and politics", in Colin Lucas 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Oxford : Pergamon Pr, 1988)p.282.
[102] Colin Lucas, "Revolutionary Violence, the People and the Terror", in K.M.Baker, 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 Terror (Oxford : Pergamon Pr., 1994), p.70。
[103] Pierre Rosanvallon, The demands of liberty : civil society in France since the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p39
[104] 罗伯斯比尔对于群众的矛盾态度可以在1973年5月31日到6月2日的起义看到,一方面在起义的前几天罗伯斯比尔鼓动让人民去推翻那些腐败的代表,但另一 方面就在起义的那三天以及关于如何处理吉伦特派的讨论中,罗伯斯比尔又保持了沉默。Morris Slavin, "Robespierre and the insurrection of 31 May-2 June 1793",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141-154
[105] "在事物的这种格局里(指大革命),一个国王只不过是一个男人,一个王后只不过是一个女人;……杀害一个国王或一个王后或一个主教或一个父亲,只不过是通 常的家内残杀;而假如人民由于任何机缘或者以任何方式而成为它的赢家,那么一番家庭残杀就更加是极为可宽恕的了。"[英]柏克:《法国革命论》, 何兆武,许振州,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02页至第103页
[106] 一院制和国王否决权的设计直接出于人民主权不能分割的原则。其背后的隐忧,参考高毅:《法兰西风格——大革命政治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 56页至第62页
[107] 关于国王审判的困境参考Michael Walzer, "The King's Trail and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Revolution", in Colin Lucas 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Oxford : Pergamon Pr, 1988) pp.186-187
[108] 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三联书店,1994年,第213页
[109] Norman Hampson, Saint-Just,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91) pp.82-84
[110] Mona Ozouf, "King's Trail",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98
[111] 参见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11页至第120页
[112] 罗伯斯比尔说:"庄稼人能够抛弃他们的田地吗?手艺人能够丢掉他们维持生活的活计去翻阅法典,在吵吵闹闹的大会上讨论对路易·卡佩量刑的种类和其他许多或 许为他们的思想同样陌生的问题吗?……所有的上流人和共和国的所有阴谋分子都要在大多数国民缺席的初级大会勾结起来。""现在正在为自由而战斗的 公民们……他们能够在你们的城市里和会议里参加讨论吗?""一位人民的代表不能听任自己被剥夺掉捍卫人民利益的权利;这个权利只有在夺去他的生命 时才能被剥夺。"同上,第127页,第129页,第131页
[113] Mona Ozouf, "King's Trail",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102
[114] Marie Hélène Huet, Mourning glory : the will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Philadelphia :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c1997) p.2
[115] David P.Jordan, "The Robespierre problem",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34
[116] David P.Jordan, The revolutionary career of Maximilien Robespierre (New York : Free Press, c1985), p.53
[117]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8页
[118] 端木正编:《法国大革命史词典》,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62页
[119] 陈崇武:《罗伯斯比尔评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93页至第95页
[120] [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5页至第6页
[121] William Dolye, 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Oxford : Clarendon Pr., 1989), p.150
[122]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77页至第78页
[123] Marisa Linton, Robespierre's political principles,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45;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79页
[124] Marisa Linton, Robespierre's political principles, in William Dolye and Colin Haydon, ed Robespierre (NY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43-44
[125] [澳] 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刘训练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14页,第142页
[126] 事实上更深层的原因在于现代人和古代人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卢梭就曾经告诫日内瓦人(一个看上去适合于共和政体的小国家):"古人不再是现代人的榜样了;他 们在每个方面都太不一样了。你们日内瓦人……既不是斯巴达人也不是罗马人;你们甚至不是雅典人。……你们是商人,工匠,资产者,总是在算计你们自 己的私人利益,对于你们来说,自由只是一种不需人批准或不被人阻碍就获取财产,并且能安全地占有财产的手段。"现代资产者的自由观与古人是完全不 同的。转引自Pierre Vidal-Naquet, Politics ancient and modern (Cambridge, MA : Polity Press, 1995) p.143
[127] 关于法国革命者对古典共和政体的崇拜与拒斥参考Marisa Linton, "Ideas of future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in Malcolm Crook, William Doyle, and Alan Forrest ed., Enlightenment and revolution : essays in honour of Norman Hampson ( Burlington, Vt.: Ashgate, c2004) pp.161-163
[128] Ibid, p.165。或许更准确地说革命者反过来按照自己的需要对古典共和主义进行了改造和发挥。关于古典共和主义在18世纪末的法国如何转变成一种革命理论,参 考K.M.Baker, "Transformations of Classical Republicanism in Eighteenth-Century France", 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Vol. 73, No. 1, (Mar., 2001), pp. 32-53
[129] [法]热拉尔·瓦尔特:《罗伯斯庇尔》,姜靖藩、钱慰曾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74页
[130] 参见"关于国王的不可侵犯性",[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74页至第80页
[131] Maurice Cranston, "The sovereignty of the Nation", in Colin Lucas 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Oxford : Pergamon Pr, 1988) p.98
[132] Pierre Nora, "Republic",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793
[133] Pierre Vidal-Naquet, Politics ancient and modern (Cambridge, MA : Polity Press, 1995) p.153
[134]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31页。要从思想史的意义上谈罗伯斯比尔的美德观其实很颇有难度。到底, 他的美德观是如马克思所见是古典共和美德的现代错置([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二卷,第155页至第156页),还某种对自然权利(特别是平等)的极端追求,笔者现在说不清楚,不过倾向于后 者,因为雅各宾派信奉财产权和经济自由,这正是古人与现代人的根本差异(参前注126)。但至少要理解在大革命当时当地的情境中,罗伯斯比尔的 "美德"是一种民主政治的标准,或者说道德和民主政治在他那里是一样的,"在法国的革命体制中,不道德的东西都是反政治的"(陈崇武,王养冲选 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32页)。这正是大革命意识形态的最根本特征:所有的问题都是政治问题,所有的不 幸都可以通过政治解决。(参见[法]弗朗索瓦·孚雷:《思考法国大革命》,孟明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39页)大革命并非是如有些学者所认 为是道德越过了边界(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三联书店,1994年),而是反过来政治笼罩了一切。国王问题也因此完 全是一个政治问题。
[135] "我宁愿看到一个人民代表的议会和有一位国王的受尊敬的自由的公民,却不愿看到一个贵族元老院和一名独裁者鞭笞下受奴役的屈辱的人民。我并不以为克伦威尔 比查理一世更值得喜欢。"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79页
[136] Michel Vovelle, La chute de la monarchie, 1787-1792 (Paris : Seuil, 1972) p.263。转引自王养冲,王令愉:《法国大革命史》,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244页
[137] Norman Hampson, Will & circumstance: Montesquieu, Rousseau,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London: Duckworth, 1983) p.224。罗伯斯比尔盛赞8月10日"开始了作为人类光荣的最美好的革命,确切地说,唯一的实现人的价值目标的革命:终于将政治社会建立在'平等,正义 和理性'的基础之上。法国人啊,永远不要忘记宇宙的命运就在你手中!"而事实上这次群众起义非常血腥,在杜伊勒宫里的瑞士卫兵已经停火之后,起义 者依然继续进攻,俘虏也被杀掉。米涅评价说:"这已经不是什么战斗,而是一场屠杀。"[法]米涅:《法国革命史》,北京编译社译,商务印书 馆,1977年,第141页
[138] 革命之后,罗伯斯比尔还很害怕立法议会的人夺取革命果实,当天他在雅各宾俱乐部发言,告诫人们千万不要放下武器。"必须使你们的代表绝对不可能损害你们的 自由。"陈崇武:《罗伯斯比尔评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97页
[139] Mona Ozouf, "King's Trail",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96
[140] William Dolye, 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Oxford : Clarendon Pr., 1989), p.196
[141]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12页
[142] 同上,第113页至114页
[143] Norman Hampson, Saint-Just,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91) p.202
[144] [犹]J.F.塔尔蒙:《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孙传钊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0页
[145] 布卢姆就指出:"人民"(peuple)一词在法语中本来就象征着以一个共同意志凝聚所有人,这与英语中的"人民"(people)——由多个个体为基础 构成的集体——完全不同。Carol Blum, Rousseau and the republic of vitue: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in the Revolution (Ithaca :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6) p.159
[146] 关于罗伯斯比尔和雅各宾派对公民的看法,参考卢西恩·耀宓:《法国大革命中的公民和国家》,收于[英]昆廷·斯金纳,博·斯特拉思主编:《国家与公民:历 史·理论·展望》,彭利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3页至第179页。罗伯斯比尔所理解的公民是"公民身份是人民的一个部分, 公民受道德标准的制约。"而1789年原则的公民身份却是指"保护私有个人的一种方式。"
[147]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36页
[148] Ferenc Fehér, The Frozen Revolution : An Essay on Jacobinism, (Cambridge, 1987) p.171.Cited in Michael Walzer, "The King's Trail and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Revolution", in Colin Lucas 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Oxford : Pergamon Pr, 1988)p.188.这不是康德的原话,而是由Ferenc Fehér转译并简化。
[149] A.Cobban, Aspects of French Revolution (New York, 1986) p.171
[150] John Hardman, Robespierre (New York : Longman, 1999) p.74
[151] Mona Ozouf, "Fraternity",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698。有译者将"Fraternity"翻译成"兄弟情"是有道理的,这更能使人理解大革命中的"博爱"乃是对政治上团结一致的要求,从中能看到法 国革命对统一意志的渴求。处死国王即是杀死政治权威,独留兄弟情谊的行为。参考[美]林·亨特:《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家庭罗曼史》,郑明萱,陈瑛 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7页,第62页注③
[152] 罗伯斯比尔在要求废除死刑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自然状态和文明社会的逻辑:自然状态下可以处死别人,而文明社会中不可以。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 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0页至第11页
[153] [美]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译,三联出版社,2008年,第576至第577页。不过将罗伯斯比尔或圣茹斯特与极权主义相联系需要很 谨慎,阿伦特自己也不把罗伯斯比尔看成极权主义的代表,而是由于诉诸社会同情而偏离了以政治自由立国的革命目标的革命者([美]汉娜·阿伦特: 《论革命》,陈周旺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这里笔者只是借用其分析,而不是接受其观点。大革命在什么意义上与极权主义相关,也超出了本文 的讨论范围。
[154] Norman Hampson, "The Heavenly Cit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ary", in Colin Lucas ed, Rewri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 the Andrew Browning lectures 1989 (Oxford : Clarendon Pr., 1991) p.63。Norman Hampson接着分析到,在革命政府那里世界是为"羊"而设计的,所以任何的"狼"都要被消灭。应是暗指其为托克维尔式的"牧人政治"(参考[法]托克 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下卷,第四部分第六章"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以说明,革命政府对内的政治逻辑实 质就是中央集权和人民主权相结合的平等专制,国王则是第一只被处死的狼。
[155] K.M.Baker, "Consititution", in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493
[156] 事实上吉伦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保王党,在意识形态上他们和山岳党一样是共和主义者、民主主义者、反教会者,在不能掌权时他们也是群众运动的煽动者,总之 在原则上他们和山岳党几乎是一样的。两者的斗争不是阶级斗争,而是由于在权力结构中位置不同,终止革命者和推进革命者的斗争。Patrice L.R.Higonnet, Goodness beyond virtue : Jacobins du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40-44
[157]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32页
[158] [美]苏珊·邓恩:《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杨小刚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181页
[159] 旧制度中的经济学派就是如此理解国家的,"它不再叫国王,而叫国家;它不是家族遗产,而是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必须使每个人的权利服从于全体意志。" [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97页
[160] François Furet , "The French Revolution Revisited", in Gary Kates 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 recent debates and new controversie,( London : Routledge, 2006) p.60
[161]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三种死刑决不能够代表大革命中的所有死亡情况或者恐怖,比如旺代叛乱中的军事恐怖屠杀,笔者没有考察过;也不能把一些罗伯斯比尔所处理的 比较特殊的死刑概括进来,比如他清洗吉伦特派,处死埃贝尔和丹东的问题,笔者也没有细致的考虑。笔者不否认一些特定的死刑有很大的历史象征意义, 也更能凸显大革命政治局势和政治文化的内在冲突;更不否认,罗伯斯比尔最重大的历史意义存在于共和二年,但这将是以后的工作,在罗伯斯比尔的传记 中对这个时期记述比较详尽的是:John Hardman, Robespierre (New York : Longman, 1999) Part Two: "Government", pp.85-211;而共和二年比较好的英文通史应该是R.R. Palmer, Twelve who ruled: the year of the Terror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New Jersey : Princeton Unversity Press, 2005.)
[162] 罗伯斯比尔这样指示革命法庭的工作:"适应于革命法庭已掌握的的罪行的惩罚,就是死亡。审判所需要的证据,无论是物质的、道德的、口头上的、书面上的,只 要能够得到所有正义和有责任心的精神上的自然确证即可……法律只给予那些被诬蔑的爱国者以爱国主义的陪审员为他辩护;法律对所有那些阴谋家不给予 任何辩护人。"Carol Blum, Rousseau and the republic of vitue: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in the Revolution(Ithaca :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255-256
[163] 丹东1793年3月说:"要阻止群众使用恐怖手段,我们应当首先使用它。"转引自[法]阿·索布尔:《法国大革命史论选》,王养冲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 社,1984年,第203页
[164] 马丹就认为这是大革命的最大功绩:暴力逐渐由国家控制,现代国家机器在大革命末期浮出水面。高毅:《一部别开生面的法国革命"暴力史"——读马丹〈暴力与 大革命:论一种国家神话的诞生〉》,《世界历史》2007年第1期,第145页。到底应该给予这种暴力怎样的价值评价,以及大革命的这种国家暴力 背后是一种怎样的革命心理,这个国家持有怎样的权力和负担有怎样的责任,笔者认为还是值得考虑。这也是笔者的考察至于1793年的原因之一,后面 的问题太多,笔者学力不足。但国家的出现是必须要注意到的。
[165] 陈崇武,王养冲选编:《罗伯斯比尔选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35页
[166] "近代国家是制度化了的支配团体;对于在其疆域内进行支配的手段,也就是具有正当性的武力,国家已成功地取得了独占垄断;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国家业已把经 营所用的物质工具,集中到其领导人手中,褫夺了此前自行控制这些工具的身份性的自主行政人员的权力;国家站在最高处,取代了他们的位置。"[德] 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钱永祥,林振贤,罗久蓉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05页。"国家"作为现代概念的主权内涵和人 民权利内涵,参考[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编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41页
[167] 参考刘小枫:《现代人及其敌人——公法学家施米特引论》,华夏出版社,2005年,第81页至第88页。亦参刘家和先生为《希腊僭主》([英]A·安德鲁 斯:《希腊僭主》,钟嵩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一书写的中译本前言,刘家和先生指出"僭主"(Tyrannt)一词在古希腊早期既无暴君之 意,也无以下犯上之意,而只是指未经合法程序取得政权的人,本文取此意。在这个意义上,法国大革命就是一场前现代僭政。
[168] François Furet ,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Pure Democracy", in Colin Lucas ed, Rewri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 the Andrew Browning lectures 1989 (Oxford : Clarendon Pr., 1991) p.41
[169]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2页,第120页
[170] 对"革命"一词的词源学分析,参考[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第30页至第35页。启蒙运动以来,"革命"一词 的含义逐渐从"变化"、"恢复"转向"进步"、"创新"。
[171] 刘小枫:《沉重的肉身》,华夏出版社,2007年,第19页
《学灯》第十一期(全文)
http://www.faguowenhua.com/dossiers/les-30-ans-de-l-abolition-de-la-peine-de-mort-en-france/%E9%A9%AC%E5%85%8B%E8%A5%BF%E7%B1%B3%E5%88%A9%E5%AE%89-o-%E7%BD%97%E4%BC%AF%E6%96%AF%E6%AF%94%E5%B0%94%EF%BC%9A-%E5%89%A5%E5%A4%BA%E7%8A%AF%E4%BA%BA%E4%BB%A5%E6%82%94%E6%94%B9%E6%88%96%E9%81%93%E5%BE%B7%E8%A1%8C%E4%B8%BA%E6%9D%A5%E8%B5%8E%E7%BD%AA%E7%9A%84%E6%9C%BA%E4%BC%9A%E5%9C%A8%E6%88%91%E7%9C%8B%E6%9D%A5%E6%98%AF %E6%9C%80%E4%BB%A4%E4%BA%BA%E5%8F%91%E6%8C%87%E7%9A%84%E6%AE%8B%E5%BF%8D%E8%A1%8C%E4%B8%BA%E3%80%82.html
马克西米利安•罗伯斯比尔反对死刑的演讲
剥夺犯人以悔改或道德行为来赎罪的机会在我看来是最令人发指的残忍行为。1791年.法国大革命如火如荼。负责制定宪法的制宪会议着手修改刑法典。制宪会议成员就死刑问题展开了辩论。废除死刑提案拥有两位出色的代言 人:报告人 圣-法尔戈的勒佩勒捷(Le Pelletier de Saint-Fargeau)和支持他的马克西米利安•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Robespierre)……尽管制宪会议最终决定维持死刑,但是它也迈出了刑罚人道主义化的第一步,因为制宪会议废除了酷刑,并且统一了执行死刑的形 式,即"所有被判处死刑者均应被斩首"。
被称为"不可腐蚀者"的雅各宾派议员罗伯斯庇尔(1758-1794)是制宪会议中的主要"民主派"人士之一。在倡导权利平等和普选的同时,他也 积极支持 废除死刑。因被其政敌推翻,1794年7月28日罗伯斯庇尔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历史更乐于记住罗伯斯庇尔作为"恐怖时代"煽动者的形象,却常常 忘记了他 是怎样地热衷废除死刑。
«有公民在阿格斯(Argos)城被判处死刑的消息传到雅典,人们在神庙里奔走相告,祈求众神改变雅典人的如此残酷和有害的思想。我刚才并未祈求 众神,而 是祈求我们的立法者,他们应该是上帝授意给人类的永恒法律的代言人和解释者,应该把允许合法谋杀这种刑罚的法律从法国的法典中剔除,从而推动新社 会道德观 的确立和新宪法的实行。我可以向他们证明,第一,死刑在本质上是不公正的;第二,死刑并非最具惩治力的刑罚,死刑只会增加罪行而不会预防罪行。
假设我们处在社会以外,如果一个疯狂的敌人来破坏我的生活,我把他挡回去二十次,他依然来破坏我亲手耕种的农田,那么我只能用我自己的力量去对付 他,其结 果就是要不他杀死我,要不我杀死他;正当防卫的法则允许我这么做。但是,在社会中,当所有人的力量以暴力的形式作用于一人,让他一人去死是哪种司 法原则 呢?有必要宽恕他吗?一个胜利者杀死已经投降的敌人会被视为野蛮行为!一个人如果杀死一个他可以制服和惩罚的孩子会被看作恶魔!一个被社会公诉并 判刑的人 对于社会而言只是一个被打败的失去反抗能力的敌人;他在社会面前就像一个孩子在成人面前。
因此,从真理和正义的角度看去,这些用各种手段执行死刑的场面无非是一次次懦弱的谋杀,这些道貌岸然的罪行不是由个人犯下的,而是由整个国家以合 法的形式 犯下的。不管这些法律多么残酷,多么荒谬,请你们不要感到惊讶:因为它们只是某些暴君的杰作;它们是这些暴君压迫人类的锁链;它们是这些暴君征服 人类的武 器:所以,这些法律是用鲜血写就的。(…)
野蛮陈规的支持者们会说:死刑是有必要的;没有死刑就不能有力地遏制犯罪。谁告诉你们的?你们在各个维度都测算过刑事法律对人类心性的影响吗? 唉!面对死亡,人类还有什么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不能忍耐呀!
生存的欲望会向自尊低头,因为自尊是人心灵情感中最崇高的。对社会人的所有刑罚中,最可怕的刑罚就是不名誉,对一个人的普遍憎恨感对他而言是可怕 的。当立 法者能够通过击中人性中如此多的敏感点并以如此多的方式来惩戒公民时,他怎么可能认为死刑是必需的呢?刑罚并非以让罪犯痛苦为目的,而是为了借助 对服刑的 恐惧来预防犯罪。
支持死刑和其它自己有权决定的手段温和一些的残酷刑罚的立法者,违背了公众的正直良心,减弱了他治下人民的道义感。就像一个笨拙的家庭教师,由于 他经常动用暴戾的惩罚措施,他的学生的灵魂变得愚钝和堕落。最终,这样的立法者由于过度使用暴力而减损了政府的活力。(…)
你们说:死刑是有必要的。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很多国家已经取消了死刑呢?这些国家的人民命中注定是最智慧、最幸福和最自由的吗?如果说死刑是预防 严重犯罪的最佳刑罚的话,那么严重犯罪就应该在实施死刑的国家最为罕见。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
倾听正义和理性的声音;这种声音在向你们呐喊:人类的判断力永远不足以达到让都有可能犯错误的社会人完全正确地去判处另一个人死刑的程度。你们设 计出的司 法秩序是完美的吗?你们能找到最为廉洁、无比英明的法官吗?现实中,我们总会犯错误,总会想方设法预防错误的发生。为什么你们要禁止有助于改正错 误的方法 呢?为什么你们认为向被压迫的无辜者伸出援手毫无意义呢?你们在枉死的亡灵和冷寂的骨灰面前表达那些苍白的歉意和飘渺的补偿有何用处呀!它们只能 成为你们 野蛮、鲁莽、轻率刑法的悲惨见证者。剥夺犯人以悔改或道德行为来赎罪的机会,无情地拒绝他重拾道德和自尊,匆匆地把还沾染着罪行痕迹的他送入坟 墓,在我看 来是最令人发指的残忍行为。(…)
我们看到在自由国家,各种犯罪更为罕见,它们的刑法更加温和。所有的思想百花齐放。在自由国家里,人权得到尊重,所以,那里的法律是公正的。而在 以过度严 苛的法律来对抗人性的国家,人类的尊严并未周知,公民的尊严尚不存在:立法者在那里俨然是奴役奴隶的奴隶主,他我行我素无情地惩罚他的奴隶们。所 以,我认 为应该废除死刑。»
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4050
《学灯》第十一期目录
目 录
纪念法国大革命220周年专辑 —华东师范大学思勉研究中心崇明主持—
1、法国何以告别革命?——皮埃尔·罗桑瓦龙对近代法国民主史的解读(乐启良)
2. 旧事重提:法国大革命200周年论争中一位反革命论者的言论 [美]Steven Kaplan著 黄艳红译
3. 罗伯斯比尔与死刑——一个民主主义者的革命际遇(刘景迪)
4. 多样和复杂的欧美革命史——《拷问中的革命》译后记(黄艳红)
中国底哲学专辑
5. 相马之相(庞朴)
文子研究专辑
9. 孙星衍《文子序》辨正——兼及《文子》诸本的著录和异同(张丰乾)
10. 对简本《文子》和今本《文子》成书年代问题的疏证(苏芃)
中外文化研究专辑
11. "理论翻译"和人文科学前途——论"以译代研"趋向的长期后果(李幼蒸)
12. 从孔子与柏拉图对诗歌艺术的不同态度看两级社会的不同艺术思想(柚声)
13. 日本是第二个罗马(小中华)吗?(艾尔曼 著 黄振萍 译)
古学论坛
子学研究
17. 《荀子·大略篇》研究(俞志慧)
学与术
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id=1420
黄金荣:人权的革命与革命中的人权—— 对罗伯斯比尔人权观的重新解读
阅读次数: 5231那些所谓的人权成就了一场灾难。[ 1 ](P72)--埃德蒙·柏克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一场名副其实的人权革命,法国大革命中一系列人权原则的提出无疑标志着世界范围内人权运动的真正开始。但是与此形成鲜明对 比的是,法国大革命本身也以血腥侵犯人权而著称,人权的革命与革命中的人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可以说,大革命时期的人权理论和实践一开始就展现了 蕴含在人权概念中的超验与经验、普遍性与特殊性、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内在矛盾,而这种矛盾性又典型地体现在大革命的领袖人物之一--罗伯斯比尔身 上。罗伯斯比尔的人权观既代表了大革命时期人权思想所能达到的历史高峰,同时也体现了人权现实化过程中存在的巨大危险。
一、公民人权对抗专制权力
法国大革命因1789年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而在世界人权发展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这份可以称为18世纪的世界人权宣言文件,以全人类的名 义宣布了所有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它不仅论证了人权观念的必要性,颂扬了人权能起的巨大作用,而且阐明了人权的一系列具体内容以及保障人权实现的分 权原则和法制原则,《人权宣言》展现给人们的完全是一幅尊重人权、实行民主和厉行法治的完美图景。但是如果一提起雅各宾专政和罗伯斯比尔,引起人 们联想的却可能只是一个血流成河、人权受到践踏的恐怖景象。雅各宾专政和罗伯斯比尔后来被共产主义运动所推崇和效仿,这更加深了人们对罗伯斯比尔 实行专制恐怖统治的不良印象,似乎罗伯斯比尔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权屠夫。但是如果细读罗伯斯比尔的著作,我们却会发现,他不仅不仇视人权,他的 思想反而处处充满了可贵的人权精神。罗伯斯比尔在对人权性质、政府权力、出版自由、人道主义等问题上的观点充分反映了他在人权问题上的真知灼见。
罗伯斯比尔认识到人权的作用就在于让人民"能够不断地以人权来对抗破坏这种权利的侵害行为。"[ 2 ](P51)他强调人权原则的终极性,认为人权应该成为衡量一切法律正义与否的最终标准,"凡是侵害不可剥夺人权的法律,按其本质来说都是非正义的和暴虐 的:它不是法律"。[ 2 ](P137)在其发表的一系列演讲中,他不仅重申了1789年《人权宣言》中的人权精神,而且对人权提出了许多进一步的主张。在1789年《人权宣言》 的基础上,他自己甚至还重新起草了一份新的人权宣言,这份宣言后来成为法国1793年人权宣言的蓝本。
罗伯斯比尔将政府权力视为侵害人权可能的最大敌人,因此极力主张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他认为社会灾难从来不是来自人民,而是来自政府;当政府违反 人民的权利时,起义就成为人民最神圣的义务。因此他认为赋予政府必要的力量以使公民永远尊重公民权利,并且要使政府永远不能侵害这种权利是摆在立 法者面前的双重任务。为此,任何宪法的第一项任务应该是保护社会的和个人的自由,使其不受政府本身的侵害。在罗伯斯比尔看来,政府具有的"恶"性 真是本性难移,即使革命建立了共和制,也仍然不能改变人民代表们倾向于蜕化变节的本性,所以应该通过各种方法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首先一点,他主 张通过民主的方法对人民委任的一切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人民有权听取他们的报告并且罢免他们;其次,他主张通过建立三权分立和防止个人兼职等制度分 散政府权力,并且通过限制公职人员的任职期限来防止权力的腐败;第三,罗伯斯比尔进一步呼吁尽量减少政府权力,"要把当然不属于社会权力以内的一 切事情交给个人自由处理,这样就使野心和专横少得到一些养料。"[ 2 ](P147)罗伯斯比尔甚至将以前各国政府对个人力求多管的做法称为是患了"狂热病"。
在罗伯斯比尔的人权思想中,他提出的出版自由理论非常独到深刻,并且可以说在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中,这也是为思想和言论自由所作的最好辩护之一。他 在《关于出版自由》的演讲中,对出版自由的性质和必要性进行了令人信服的论证。他指出,"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不可能有区别:两种自由像自然界一 样,都是神圣的;出版自由也像社会本身一样,是必需的",因为"出版自由是鞭挞专制主义的最可怕的鞭子" [ 2 ](P51)。罗伯斯比尔认为出版自由的基本优点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抑制那些被人民委之以权力的人的野心和专制作风,不断地提醒人民注意这些人可能对人民 权利的侵害。他主张出版自由必须是完全的和无限制的,受限制的出版是自由的灾难,因为当权者为防止这种滥用出版自由的行为所采取那些预防措施本 身,同时也就造成了几乎一切滥用行为。罗伯斯比尔进一步认为自由的出版是自由的维护者,这种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只能是发表一切对立意见的自由。 之所以应该赋予好意见与坏意见以同等的自由,就是因为只有好意见才能保留下来。罗伯斯比尔相信社会舆论才是对个人意见的唯一有资格的判断者,所以 借口取缔滥用出版权利而为作品规定的任何刑罚,都只会完全有利于恶习、谬误和专制政治,而不利于真理的发现和公民的自由。因此罗伯斯比尔主张," 要么必须放弃自由,要么必须赞同毫无限制的出版自由。"[ 2 ](P66)
罗伯斯比尔的人道主义思想也是其人权观的一个闪光部分。人权概念的普遍性决定了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即使对于任何与社会为敌的人,也应该给予人道主 义的对待,并且保护其人权。罗伯斯比尔主张,即使"对最残酷的敌人,对最反人道事业的人,也要予以人道的对待"。 [ 2 ](P82)他在一次演讲中曾经宣称,如果有一天,他看到他最残酷的敌人、最反人道事业的人成为偏见的受害者而有被处死的危险,而如果他能把他从死亡中挽 救出来,那将是其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罗伯斯比尔特别论证了死刑和残酷刑罚的非正当性。他在一次关于死刑的演讲中认为死刑是极端不公正的,而且死 刑并不能有效防止或减少犯罪的发生,因此他主张把规定杀人的血腥法律从法国人的法典中删去。罗伯斯比尔基于对公共权力的警惕认为统治人类的权力本 身就是一种可怕的权力,"立法者想过分使用政府的力量,结果只会削弱政府的力量"。 [ 2 ](P71)在犯罪的人接受裁判时,是以社会一切人的力量来对付一个人,这个时候社会判处死刑是极不公正的,是过度使用政府的力量。从另外一个方面说,社 会和政府过度使用暴力只能助长个人使用暴力的风气,从而反而可能会更加促使人们去犯罪。因此"刑罚中任何过分的严厉都是社会的犯罪行为", [ 2 ](P98)他呼吁一定要以人道主义对待犯罪的人。
二、自由主义的人权与平等主义的人权
罗伯斯比尔处心积虑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保护社会和个人的自由,使其不受政府本身的侵害。为了保障人权,罗伯斯比尔处处将国家公共权力视为可能 的最大敌人,他对公共权力的过度运用也忧心忡忡,甚至对于民主政体下的共和国政府他也深怀戒心。从这个意义上说,罗伯斯比尔的人权的一个核心也就 是社会尤其是个人的自由,这种自由不仅包括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一系列政治自由,而且还包括个人私生活在内的个人自由。为了保障个人的这种自 由,罗伯斯比尔曾经主张采取一系列措施限制政府的权力。
但是另外一方面,罗伯斯比尔的人权观并不仅限于防止政府侵犯人权,他对人权的理解也不仅限于个人单纯的自由,他进一步提出了人还应该拥有社会经济 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受救助的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罗伯斯比尔将这些权利统称为生存的权利。在他自己起草的人权宣言草案中,他认为人的基本权利有 两项,一项是自由的权利,另一项就是"关心保全自己生存的权利"。 [ 2 ](P136)这项生存的权利在罗伯斯比尔看来就是实现平等权的问题。如同对于自由一样,罗伯斯比尔对"神圣的平等充满了炽热的热忱" [ 2 ](P114),他不但要求实现法律形式上的平等,而且要求实现经济上实质的平等。"如果贫困这个最严厉的法律迫使人民中最健康的和最众多的那一 部分放弃权利,那么法律对于权利平等的原则表示假仁假义的尊重又有什么意义呢?"[ 2 ](P152)他虽然承认财产的平等只是一种空想,但是他意识到财产的极端悬殊是许多灾难和犯罪的根源,因此他对不考虑人们经济平等的人权宣言草案表示大 为不满,他质问道:"你们的宣言好像不是为了一切人,而只是为了富人、采购商、股票投机者和暴君们制定的。"[ 2 ](P134)为了不致使平等成为幻影,他主张给予贫困者必要的帮助应该成为富人对穷人的神圣义务;对于收入不超过其生存所必需的金额的公民,不应让他负 担社会开支;为了不使财产的不平等取消权利的平等,应该对担任陪审员或其他社会工作的公民支付报酬。
为了保证公民的生存权,罗伯斯比尔主张,实现公民经济上的实质平等应该成为政府一个义不容辞的责任。"公民的贫困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正是政府的犯 罪"。 [ 2 ](P142)罗伯斯比尔认为社会有责任关心自己一切成员的生活,或者给他找工作,或者为不能工作的成员保障生活资料。为了实现这一点,罗伯斯比尔极力反 对将财产的所有权绝对化的观点,认为不应该只是醉心于规定所有权的无限自由,而应该追问这个权利的合法性质。为此他提出了"所有权不能损害我们周 围人们的安全、自由、生存和财产"的原则,违反了这个原则的任何占有、任何交易,都是不合法的和不道德的。罗伯斯比尔的这种态度为了后来政府采用 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的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样,罗伯斯比尔一方面为了保障公民的个人自由,极力主张警惕并限制政府的权力,另外一方面,为了实现公民经济上的实质性平等,又对政府权力的扩 大寄予很大的厚望。同样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人权,但是实现自由和追求平等的不同而对政府权力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罗伯斯比尔曾经认为,在自由的国家 里,为了使社会和个人自由不受当权者滥用权力的侵犯,就应该对政府权力和公职人员实行有罪推定:"任何规定,如果不假定人民是好的,而公职人员是 贪污的,就是有缺点的规定。"[ 2 ](P189)但是为了保障平等,后来又为了保障公民教育的权利,罗伯斯比尔又要求政府对公民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又必然扩大政府的权力,从而为政府侵犯 人权埋下祸根。这种在自由主义者眼里根本不可调节的矛盾,罗伯斯比尔却在法国大革命高潮中试图同时进行解决,结果最后的做法是一边赋予政府挥舞魔 杖的权力,一边用人民运动的山呼海啸和不可腐蚀的美德制约政府,他试图通过这种方法在革命中实现保护公民自由和平等与保持权力廉洁性的统一。
三、革命中的人权与宪政下的人权
作为一个时刻关注公民人权的思想家,罗伯斯比尔曾经主张人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和人权的绝对性,但是不得不承认罗伯斯比尔的人权主张并不一贯,革命 形势的不同,台上台下的区别都可能导致罗伯斯比尔的人权思想的前后不一,这种不一致既反映了罗伯斯比尔思想的矛盾性,也反映了人权理想与现实存在 的巨大差距。
罗伯斯比尔曾经主张绝对的言论出版自由,认为出版自由是鞭挞专制主义的最可怕的鞭子,出版自由不应该受任何限制;并且只有人民的舆论才是最可靠的 裁判者,因为他对人民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深信不疑。但是在处死国王后国内外形势一片紧张时,罗伯斯比尔又要求革命法庭能够处罚一切反对自由、嘲弄主 权和平等的著作。针对国民公会会场发出的抱怨声,他解释说因为这些著作有意引起人民对暴君命运的同情、陷害自由维护者。
罗伯斯比尔曾经主张绝对地废除死刑,但是他"在1791年是死刑的坚决反对者,而1794年则是'断头台的供应者'。"[ 3 ](P101)在审判国王路易十六的辩论中,罗伯斯比尔就坚决要求判处路易死刑。他对此的辩解是,一般来说,死刑是犯罪行为,社会安全从来不要求对普通罪 犯判处死刑,但是国王的罪行不是普通的犯罪,只有死刑才能免除国王对公共福利的威胁。到了雅各宾专政时期,面对内忧外患,罗伯斯比尔又声称谁不动 用对残酷敌人进行惩罚的利剑,谁就是罪犯,因此要求"革命法庭只是处理一种犯罪,即叛国罪,只是运用一种刑罚,即死刑。"[ 2 ](P157)
在关于法治的问题上,罗伯斯比尔的观点也前后不一。作为一名律师,应该说罗伯斯比尔的法律观念还是很强的,对于法治之于人权的意义也有比较深刻的 认识。他主张为了维护自由,应该在刑事和民事领域中都采用陪审制度,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法官的专断并且平等保护公民的所有权利;为了维护刑事被 告人的人权,主张严格依照证据定罪,如果没有法定证据,即使法官或陪审员的个人信念与这种法定证据有矛盾也不能判决被告有罪。但是这种严格的法治 原则在对待国王的审判时就发生了退却,宪法没有任何修改的情况下,罗伯斯比尔主张对国王不应该适用法庭审判,而应该适用人民审判,即完全以政治的 决定来代替法律的审判,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们不下判决,他们像闪电一样予以打击:他们不裁判国王,他们把国王化为乌有。"[ 2 ](P107)对国王的所谓人民审判开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这种政治审判在雅各宾专政时期被革命法庭推向极至。罗伯斯比尔对待宪法态度也随着革命形势的 改变而变化。在同以国王为首的保守势力作斗争时,他曾经极力主张保持1791年宪法的稳定性,要求人民要在若干时期内忍耐宪法的不完善,保卫宪法 不受行政权力的侵犯,他甚至将自己主编的报纸也取名为《宪法保卫者报》。但是在保皇派被击败后,罗伯斯比尔却声称,"当时阴谋分子给了我们一部短 命的和有缺点的宪法;现在阴谋分子则妨碍我们制定一部新宪法,并诱使我们去毁灭国家。"[ 2 ](P127)
罗伯斯比尔曾经对法律的平等原则孜孜以求。在他就任巴黎刑事法庭公诉人职务之时,他曾经声明,"我作为一个公民,贵族一语对我说来,早已没有什么 意义了:我只知道有好的公民和坏的公民。作为一个人民的文官,我不知道什么是贵族、爱国者、温和分子:我只知道一般的人们、被告的公民。"[ 2 ](P82)但是在政治形势趋于紧张时,这种法律的平等原则就被政治的划分所取代,好公民和坏公民的划分就被人民和敌人的区别所代替,对公民一律 平等的法律保护也就蜕变为对人民敌人的一律镇压。
但这种显而易见的矛盾在罗伯斯比尔本人看来是协调一致的。他提出了立宪政府和革命政府进行区别的理论来解释不同的时期应该对人权、自由、政府权力 采取不同的态度。他认为,革命是自由反对自由敌人的战争,而宪政是胜利与和平的自由的制度;革命政府需要非常的行动,因为它处于战争状态,因此不 能服从划一和严格的法制。"立宪政府主要关怀公民自由;而革命政府则是关怀社会自由。立宪体制下,保护个别人免遭社会权力的蹂躏,差不多就够了; 革命体制下,社会权力本身被迫自卫,来击退向它进攻的一切派别。"[ 2 ](P159)这时需要把人民的力量集中在巩固的和受尊重的政府手中,但是这个时候政府力量变得空前强大,这样怎样来防止政府蜕变为侵害人权的暴政呢?他 对此的回答是"美德"。
罗伯斯比尔主张在革命时期人民管理的工具既是美德又是恐怖,即用人民的美德来保证政府的纯洁,以毫不留情的恐怖来统治人民的敌人。美德和恐怖必须 结合起来,"没有美德,恐怖就是有害的,没有恐怖,美德就显得无力。"[ 2 ](P176)为此罗伯斯比尔一方面大力要求公民道德的纯洁化、革命化;另一方面,他认为只要政府和人民有美德,那么对伪善的阴谋分子、叛乱分子进行怎样 严厉的镇压都不过分。为了保卫罗伯斯比尔心目中的共和国,他最终废弃法律,因为"对于惩治大罪犯来说,法律不够迅速" ;[ 2 ](P166)废除了必需的司法程序,因为他认为问题涉及到拯救祖国时,以证人的供词为基础的证据不能代替宇宙的证明;谁要是拖延诉讼或处罚不坚决,谁就 是对人民的犯罪。结果断头台落下的人头越多,人权就越发成为一个美丽的泡沫。
四、集权下的人民人权与法治下的个人人权
虽然罗伯斯比尔为了自己的恐怖政策作了理论上的辩护,但是他自己却为此付出了从沉重的代价。他从为人权和自由的呐喊开始,在雅各宾专政期间却以血 腥侵犯人权而告终;他将自己视为为了人民自由和平等而与专制权力进行斗争的战士,但是结果自己却被指责为独裁者和暴君。在热月8日最后一次演讲 中,他曾感叹"我更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被指责为是那些我曾对之尽过职责的人们的刽子手,被指责为是那个我曾忠实服务过的国民代表机关的敌人。" [ 2 ](P202)罗伯斯比尔至死都对此深表不解,他对此只能感到无限悲愤,"我是最不幸的人,我甚至连公民权利都享受不到。我还说什么呢?甚至不许我履行人 民代表的义务。"[ 2 ](P208)一个时刻愿意为了人权的事业而献身的人,却领导革命政府大规模侵犯人权,直到自己也被剥夺了最基本的人权,最后死于自己设置的断头台下。这 种悲剧既是罗伯斯比尔个人的不幸,也是这场人权革命的不幸。这场人权实践的悲剧证明,尽管《人权宣言》对人权的颂扬令人欢欣鼓舞,但是人权的实现 却远不是如革命理论家鼓动宣传的那样简单。我们必须从对人权观念的理解出发,通过解析人权与平等、人权与自由、人权与权力、人权与法治的关系寻求 实现人权保障的途径。
从人权的固有含义上看,人权是一个与普遍主义和个人自由相联系的概念。它是每个人就都享有的权利,任何人仅凭其具有的作为人的资格就都享有人权, 因此人权的概念本身就蕴含着普遍性和平等性的含义,并且这种平等至少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同时由于人权是每个具体的个人都享有的权利,而权利又总 是意味着自由,因此人权概念一开始就是以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为中心的;由于 "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就是个人自由"[ 4 ](P4)因此我们可以说人权也必然首先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权利。1789年《人权宣言》规定的人权的主体就是"社会各个成员"、"任何个人"或"所有公 民",因此人权概念的精髓就在于真正将权利和自由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平等的个人。正是人权的这种普遍主义和自由主义才使得人权从此成为社会弱者对抗 以权力、地位和财富等特殊性为基础的强势群体的有力武器。
对于人权的普遍主义和平等性问题,应该说罗伯斯比尔对此曾经有过比较深刻的认识。罗伯斯比尔的人道主义思想就很好地反映了这一点。他主张对最残酷 的敌人也要予以人道的对待,主张废除死刑以及人道对待罪犯,因为他相信"无论何时,暴虐既不能拯救国家,也不能拯救自由。" [ 2 ](P98)暴虐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最终只能助长进一步暴虐的风气,从而使得自由和平等永远成为一种幻想。而人权观念的意义就在于将人类社会不 可避免的弱肉强食的社会斗争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平等地保护每个人的权利而实现社会和谐相处的目的。另一方面,人权的平等性主要通过保护社会 弱者的权利而实现的。在现实生活中,在权力、财富、社会地位、人数等处境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更容易受到侵犯而不是相反。但是社会的弱者和强者又往往 是相对的,社会的变迁、个人的人生起伏都可能使人在强者和弱者的地位之间进行转化,因此人权对社会弱者权利始终不渝的保护最终也就等于平等保护了 所有人的权利,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的最终意义也就在于此。罗伯斯比尔人权理论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就是没能始终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他后来 主张经济上的实质平等固然也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但是一旦离开法律上的形式平等--最低限度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要求就又只能成为穷人反对富人的特 权,而富人的人权却被置于脑后;另外一方面,罗伯斯比尔后来的人权观越来越倾向于主张人民的人权,而他心目中所谓的敌人、阴谋家、叛徒却被认为不 配享有人权。这些观点虽然在当时可能具有政治上的正确性,但是普遍性被特殊性所代替的结果也最终使人权重新被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所代替。此时,一 旦罗伯斯比尔自己成为人民的"敌人",他再希望诉诸人权的保护恐怕就已经无济于事了。
由于人权理论一开始就是基于重新塑造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而产生的,因此必然有一个正确处理人权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问题。在理论上,自然权利理论主 张人权是国家权力的最终来源和最终目的因而人权高于国家权力,但是在现实性上,又承认国家权力是对人权可能的最大侵犯者,因此制约国家权力就成为 保障人权的关键。罗伯斯比尔在这一点上确实体现了一种自由主义的人权观。我们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他的著作中流露出来的对于国家权力的不信任 感是惊人的,这种不信任感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他最后要求对所有公职人员进行有罪推定;在大革命的几乎所有阶段,他这种对权力危害性的警惕态度也 基本能贯彻始终,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在雅各宾专政时期,罗伯斯比尔对权力的不信任态度并没有妨碍他赞成权力的集中,因为他后来过于轻信仅凭美德 就能够有效制约权力,结果最终使得权力对人权得以轻松挥起屠刀。
与此同时,尽管制约权力是人权得到实现的最重要的保证,但人权的最终保障则完全有赖于国家权力和人权之间形成的良性互动关系,因为权力固然是人权 可能的最大侵犯者,但也能成为人权重要的保护者;而人权固然需要保障,但要求取消权力的人权也是不可取的。宪政和法治就成为维持两者良性关系最有 力的保障。如果人权不能上升为法律权利和自由,没有受到法治具体而细微的保障,那么它们很容易成为无定型的情感性的存在,这样既容易造成跨界越 位,导致无政府状态,也容易给国家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的名义进行干涉的借口,从而导致对人权的压制。法治对于人权的作用就在于将人权的具体内容具 体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和自由,既防止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泛滥,也防止国家权力的肆意扩张,在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力建构起了一道既相依相存、又相互隔离的 屏障,从而实现国家权力下的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空间内的个人自由的和谐统一。罗伯斯比尔曾经对法治下的自由怀有深刻的认识,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 人民的起义不断风起云涌,宪政的秩序根本无从建立,法治原则也不能得到坚持。先是1791年宪法遭到公然违反,继而1793年宪法被永远束之高 阁。罗伯斯比尔在对国王的审判中要求以人民审判代替法庭审判,从而开启了政治审判的先河;在雅各宾专政期间,主张以革命专政的司法完全代替自由人 权的司法。结果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社会呈现的典型面目就是,不是以人权的名义泛滥的自由不断冲击国家的合法权力,造成无政府状态,就是国家权力以维 护秩序的名义肆意践踏人权,造成恐怖和奴役。"谁要求过大的独立自由,谁就是在寻求过大的奴役。"[ 5 ](P179)的确,如果没有法治的限制和保障,人权要么只是"过大的自由",要么只能导致"过大的奴役。"
罗伯斯比尔由奉行自由主义的人权观出发,以实行专制主义侵犯人权的实践而告终,在这种人权观的嬗变中,罗伯斯比尔思想中不断增长的民粹主义和道德 理想主义两种思想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作为卢梭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特征,民粹主义奉行人民利益至上,主张实行广场化狂欢式的大民主,强调 人民对权力的直接参与和监督;而道德理想主义则极力推崇美德对于塑造理想社会和保持国家权力纯洁性的重要性,因此主张改造社会和权力的方法就是造 就道德上的"新人"。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往往是相辅相成,正因为人民是具有美德的,所以人民的行为就是永远正确的,同时正因为人民直接参与权 力,权力的道德化才有可能,权力对人民的道德教化才有正当性。作为卢梭的信徒,法国大革命的急先锋,罗伯斯比尔自然也扛起了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 义的两面大旗。 "罗伯斯比尔公众场合的语言,频率最高的是这三个单词--美德、主权、人民。"[ 6 ](P164)越是到革命的后期,这些词汇使用的频率就越高,而与此相适应,"人权"、" 法治"词汇的用处却越来越少。
民粹主义倡导的狂欢式大民主固然使人民借人权之威可以不断席卷政府权力,从而一而再地发动革命,但是它也是一种无秩序的民主、泛滥成灾的自由;它 奉行的"人民的意志"不受法律的制约的观念最终导致的不是人民利益的保障,而是"多数人的专制"。但是" 多数人的专制不过是扩大了的专制。"[ 1 ](P 55页)并且"多人的专制孕育着独夫专制"[ 7 ](P77),所以所以法国大革命最后导致由雅各宾派甚至罗伯斯比尔个人来代表"人民的利益"就毫不奇怪了。而此时,道德理想主义却以美德的名义宣布一个 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有美德的,但是本来具有"恶"本性的政府一有美德,它以"人民"的名义所作的一切就都具有了道德上的正当性,侵犯人权起来也 就更加气势汹汹。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不可腐蚀者"罗伯斯比尔一旦上台,法国顿时就会血流成河。
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一方面导致由美德粉饰的多数人的暴政或个人专制,最终使得人权在自以为是在"替天行道"的国家机器面前任人宰割;另一方面 美德成为了判断人民和敌人的重要标准, "能使人腐化堕落的东西,便是反革命的。"[ 2 ](P173)这使得道德也成为权力者镇压异己的一个很方便的工具。同时,民粹主义带有的以多数人否定少数人的权利,以"人民的利益"否定个人利益的倾向 也是与人权的概念格格不入的。因为对人权而言,只要有人被排除在人权的保护之外,只要人权不能落实到具体的每个人,人权本身就朝不保夕了。然而就 像柏克所说的,法国的那帮理论家们对人类有着深深的爱,但是对具体的人却很不耐烦,更为糟糕的是,索性把他们忘掉。[ 1 ](英文版导言P8)所以当声称代表人民利益的雅各宾政府宣布为了保护善良公民就要将邪恶公民置于死地时,当罗伯斯比尔声称"人民的价值永远高于个人" 时[ 8 ](P170),法国人的人权就已经岌岌可危了。
五、人权的革命与革命中的人权
罗伯斯比尔曾经对自由主义的人权充满坚定的信心,但是在现实一片混沌的人权实践面前,他有时也充满困惑,他曾经哀叹,"哎,平等、自由、正义呀! 莫非你们只是空洞的名词吗?"[ 2 ](P103)他也曾经暗自怀疑,"也许是,宣布人权和永恒正义的原则是徒劳无益的吧?"[ 2 ](P181)在他自己也被剥夺了人权之后,他更是觉得愤愤不平,自己为人权奋斗了一生,最后却"连公民权利都享受不到。"[ 2 ](P208)但是这种困惑并不仅仅是罗伯斯比尔个人的困惑,而且是他那个时代的困惑,如果我们要对罗伯斯比尔的人权观和人权实践进行同情式的理解,我们 就不能不去理解他所处的特殊历史时代,毕竟他那时的人权是一种刚刚发生人权革命后的人权,并且还是还在不断发生革命的革命中的人权。
"法国革命是第一次人权革命,在1789年和1793年两次宣布了人权和公民权自然宣言"。[ 9 ](P284)之所以称法国大革命是一次人权革命,不仅在于它宣布了两个人权宣言,而且在于它是一次完全以人权为中心的革命,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时 对平等与自由的热爱共同占据着他们的心灵;他们不仅想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建立自由的制度;不仅要摧毁各种特权,而且要确认各种权利,使之神圣 化……它还将使所有想腐蚀或奴役别人的那类人不得安眠。"[ 5 ](P52)。这一点与英国光荣革命和美国独立革命不同,它们固然也以人权作为斗争的武器,但是光荣革命毕竟只是一场国内保守的、有限度的革命;而美国独 立战争则主要是一场民族革命。而法国革命中显示出的为世界人权立法的豪迈气概、与旧秩序和旧传统彻底决绝的勇气以及对世界范围内人权思想的深远影 响都是英美革命所不能及的;并且就人权的内容而言,法国革命中提出的人权内容比英美革命更加丰富多彩,它不仅完整地表述了政治权利和自由,而且提 出了并且实践了后来被称为第二代人权的工作权、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权等社会经济权利,因此说法国革命是一场人权革命是当之无愧的。
但问题是以革命形式喷涌而出人权理想就如同火山的爆发,美丽固然美丽,但是其摧毁力也是无与伦比的;这时候的人权也像一颗火种,一旦星火燎原后人 们却不知道如何去控制和利用,只能任由火势随风肆虐。人们沉浸于抽象的人权观念,恨不得将所有的政治经济人权瞬间得以实现;当人们感到自己的利益 得不到满足时,想到的就是拿起人权推翻政府。柏克就对此讽刺道,"他们拥有"人权"!他们认为对人权不能有任何限定,任何反面的辩论都是无效的; 他们认为人权的要求不容许任何人让步和妥协,任何有损人权要求充分实现的东西都是十足的狡诈和不义。" [ 1 ](P66)这时人权固然可以摧枯拉朽地扫荡一切封建专制权力,但是一旦这个任务完成后人权该怎么保障却往往成为一个问题。就像柏克所说的,"高谈人的抽 象的饮食权利或用药权利,这又有什么用呢?问题的关键是求得获取、创制它们的方法"。 [ 1 ] (P70)不可否认,1789年的《人权宣言》对此曾经作过很大的努力:以人民主权重建国家权力,实行三权分立和宪政法治,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言论、宗 教信仰等自由,保护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力,此后制宪会议进行的制定宪法的努力也正是朝着这个方向。但是法国革命之所以被成为大革命就在于它 是一场不断进行的革命,它不但革了封建专制权力的命,而且又不断革了层出不穷的革命者的命,这造成革命政府的不断更迭;"先是政治革命被社会革命 压垮,后是社会革命被道德革命压垮,后一场革命压在前一场革命身上,催其快走,不断革命到最后,终于被越来越重的革命本身压垮"。[ 10 ](P176)在这种革命的气氛下,始终不能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每一次的建立宪政的努力都被新一轮的革命浪潮所打断。一方面是人们不断提出新的人权要 求,开始是政治权利和法律权利,接着是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另一方面是人们对封建专制权力的不信任不断延伸到革命政府,一旦新的革命政府不能满足 新的人权要求,就又以反抗压迫的名义继续新的革命。结果稳定的国家权力无从产生,法治秩序无从建立,人权的保障也无从谈起,最终只能诉诸恐怖和专 制。
这样,人权革命后的人权本身要求不断革命,而不断革命的结果使得人权更加岌岌可危,因为此时的人权毕竟是一种革命中的人权,而革命遵循的是一种政 治逻辑而不是法律逻辑。应该说,罗伯斯比尔曾经对人权的法律逻辑坚定不移。大革命初期,他要求"作为一个自由公民,我要享受法律所保障给我的一切 东西,而不服从任何个人的权力。"[ 2 ](P98)他要求法官凭证据判案,而不是凭自己的信念;他要求法律官员应该不区分什么贵族、爱国者还是温和分子,而只应该知道一般的人和公民,并且要求 对最残酷的敌人也应该给予法律上平等的保护。即使在雅各宾专政时期,他也仍然认为革命政府下的革命措施是暂时的,它只是进入以个人权利和自由宪政 法律秩序的一个过渡。但是尽管如此,在大革命中,罗伯斯比尔对人权的法律逻辑很快被政治逻辑所取代。对路易十六的审判中,罗伯斯比尔就宣布暴君不 应受到法律保护,使得1789年《人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的规定突然就全部失去了效力。罗伯斯比尔曾经声称公民是适合于国民议会议员的唯一称 号,但是随后"野心家"、" 阴谋家"、" 贵族"、" 暴君"、"保皇党徒"和" 反革命分子"之类的政治语言就充斥了罗伯斯比尔的话语。法律上的公民被人民和敌人的划分所取代,这种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政治逻辑使得敌人被排除在法律的 保护之外,而一旦有人可以被排除在人权的保护范围外,那么人民的人权就必然处于风雨飘摇中了,因为权力斗争的激化必然将任何权力者的对手列入不受 人权保护的"敌人"之列。结果"人民"越划越少,"敌人"越划越多,最终罗伯斯比尔自己也成了被排除在人权保护之外的人民公敌。
不可否认,雅各宾专政时期的人权实践也有一个历史的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已经被罗伯斯比尔说得很清楚,法兰西处在国内外敌人的包围中,经济社会形势 极端严峻,这个时候应该建立保卫社会自由革命政府而不是保护个人自由的立宪政府,因为正如罗伯斯比尔所说的,在狂风暴雨的时候将宪法的大船推到海 里去势必是万分危险的。这就是说为了民族的权力和人民的集体权利必须暂时牺牲公民个人的一些人权和自由,用现代的话说,当时的情形是"救亡压倒了 民主和人权"。应当说,这是为雅各宾专政进行的一个非常合理的辩护。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外一方面,雅各宾专政时期对人权的大规模侵犯也不 能不说是罗伯斯比尔等人人权理论和实践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与严格的形势分析相反,恐怖在很大部分上与军事危难不相关连。况且恐怖的来临是在所 有战线恢复以后,不论是国内战线还是边境战线。"[ 11 ](P137)大革命时期不断革命的结果使法治不能获得稳定的权威;民粹主义的盛行导致人民对自由的放纵;道德理想主义的信仰既使道德成为解决所有政见分 歧的简单化标准,也使革命政府更可以在美德的道德光环下为所欲为,结果自由的放纵导致只有靠专制才能维持秩序,与雅各宾派观点不同的人就被视为邪 恶的公民和人民的敌人,于是国民公会开始噤若寒蝉,人民的言论和集会的自由被政府舆论的整齐划一所取代。这时当患了道德洁癖症的革命政府及其领导 人按自己所定的美德标准挥起"替天行道"的利剑时,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它的咄咄逼人的锋芒了。
结 语
法国历史学家阿·索布尔不无同情地说,"罗伯斯比尔成了他那个时代的矛盾和他自身的矛盾的牺牲品。"[ 12 ](P68)确实,作为人权革命时代的产物,无论是法国大革命时代还是罗伯斯比尔本人的人权理论和实践都充满了矛盾:1789年《人权宣言》宣布了人权的 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则,但 1791年宪法建立起来的却是富人、男性、白人的统治;法国大革命试图通过剥夺贵族和僧侣的特权而实现人权的平等,但是实际结果却是以第三等级的特权剥夺 了贵族和僧侣的人权;对罗伯斯比尔自身,其自由主义的人权理想也时时受到自己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倾向的困扰;并且人权本身也蕴含着政治权利和 经济社会权利、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之间的内在冲突,而人权这些矛盾和冲突这一切都在法国大革命和罗伯斯比尔的人权理论和实践 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因此通过解读罗伯斯比尔的人权观我们既看到了人权革命后人权所能迸发出的伟大力量,但同时也看到了人权在现实化过程中存在的 巨大危险,这对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人权与自由、人权与平等、人权与民主、人权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也正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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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启良:法国何以告别革命?——皮埃尔· 罗桑瓦龙对近代法国民主史的解读
(《学灯》第十一期)呼唤革命和告别革命是近代法国经久不衰的交响曲。在1791年宪法制定后,巴纳夫立即宣称"大革命结束了";在雾月十八政变后,拿破仑·波拿巴强 调"大革命结束于它得以开启的原则";1869年,茹尔·西蒙再次表达了终结革命的迫切愿望,"有人反复宣称大革命没有结束,但我们希望它结束 了";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著名历史学家弗朗索瓦·孚雷还再重弹"法国大革命结束了"(孚雷,2005)、的老调。在1789年以后的法国, 革命的激情总是如影随形,革命的梦魇总是挥之不去。
于是乎,如何告别革命便成了近代法国许多杰出思想家苦思冥想的经典命题。他们提出了各色各样的宪政方案,以求诊治法国的革命狂热病。弗朗索瓦·基 佐主张实行纳税选举的代议制(Guizot,1972:3-91),本雅曼·贡斯当和斯塔尔夫人垂青于不列颠的立宪君主制(贡斯 当,1999:49-219;Mm. Staël,1906),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政制佩服得五体投地(托克维尔,1996),第三共和国的甘必大和茹尔·费理则信奉带有鲜明实证主义色彩的"机 会主义"(Nicolet, 1982:187-248)。他们的精英民主理论在自由主义史学家或保守主义史学家身上也得到了积极的响应。以《当代法国的起源》享誉19世纪的历史学家 H·泰纳致力于创办"自由的政治科学院"(巴黎政治科学院的前身),希望给法国"培养为全民族定下基调的栋梁";同时代的欧内斯特·勒南对"肤浅 的民主"作了更加猛烈的抨击,主张建立"科学的政府,其成员要像科学家一样处理问题,并理性地提出解决之道"(Rosanvallon, 1985:360-361)。当代的孚雷则追寻托克维尔的足迹,也把希望寄托于美国的宪政民主。
法兰西学院现当代史讲座教授皮埃尔·罗桑瓦龙却表示,宪政民主并不是驯服民主、告别革命的良方,更为重要的手段在于以民主的思想去武装市民社会, 进一步推动人民主权的纵深发展。本文将围绕罗桑瓦龙对法国如何告别革命这一经典命题的思考,重点分析他对孚雷史学模式的修正,系统地梳理他的民主 史研究,从而为国内学界理解近代法国民主的演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法国何以告别革命?
自近代民主破茧而出后,英美政制的鼓吹者多为让-雅克·卢梭及其人民主权原则的批判者。美苏对峙的冷战局面,进一步加剧了西方学者批评甚至诋毁卢 梭的倾向。卡尔·波普尔的《历史主义的贫困》与《开放社会及敌人》、雅克布·塔尔蒙的《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纷纷把民主对立地划分为"乌托邦民 主"和"实用主义民主"、"极权主义民主"和"自由主义民主",竞相认定卢梭是"乌托邦民主"/"极权主义民主"的鼻祖(Jacoby, 2004)。此种论调是冷战时代意识形态僵化的产物,颇有哗众取宠之嫌,但它却曾经一度受到西方主流思想界的追捧。
在法国,似乎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堂而皇之地到卢梭身上寻找极权主义的起源。但是,闪烁其辞抛出近似观点的人,倒是不乏其人。其中,弗朗索 瓦·孚雷无疑是较为著名的一个。孚雷虽然说过"卢梭没有哪一方面该为法国大革命负责"之类的话语,但他总是拐弯抹角地把革命恐怖归咎于卢梭,"卢 梭在无意之中制造了革命意识和革命实践的文化材料"、"雅各宾主义的关键秘密就在于机关藏在人民的影子里"(孚雷,2005:48,254),其 批判人民主权的意图昭然若揭。如果说孚雷对卢梭的攻击尚且是含沙射影,那么他的合作者莫娜·奥祖夫对卢梭的谴责几乎是不加修饰、赤裸裸的,后者写 道:"唯有卢梭抛弃了这种可能的考虑(即温和的立场——笔者注),这是大革命无处不打着他的印记的原因之一。正是这种激进的、全新的革命决裂,创 造了再生的观念,并赋之以一种不可抵挡的力量。[……]我们在此触及到了法国大革命与极权主义之间关系的内核,因为它们彼此都妄图造就新人。" (Ozouf, 1988)冷战思维对孚雷和奥祖夫的影响是不容辩驳的,孚雷本人也承认,《古拉格群岛》法文本的问世是他重新思考法国大革命的重要原因。他们把现时政治的 思考穿凿附会到革命研究的做法自然也遭受了不少学者的尖锐批评。(Woloch ,1990;Christofferson ,1999)
孚雷们对卢梭的无理指责经不起任何学理的审视,其荒谬的论调注定昙花一现。晚年孚雷在《革命法国》里也对此作了一定的修正。不过,他依然坚持,人 民主权的潜在危险是存在的,精英民主才是理想的民主模式。孚雷在该书中指出,唯有到了19世纪80年代,法国才真正告别了革命。他给出的主要理由 是第三共和国的国父们(如甘必大和茹尔·费理)在实证主义的基础上,发明了一种和英美宪政民主类似的民主模式,在法国历史上破天荒地建立了两院议 会制等"正常的制度",并凭借于此,成功地让"大革命驶入了港湾"。(Furet, 1992:531, 573)
皮埃尔·罗桑瓦龙继承了导师孚雷的研究方法——政治概念史,也继承了后者的问题意识:对近代法国民主作系统的诊断,并思考法兰西如何告别革命等若 干重大的问题。罗桑瓦龙在选择基佐这位以结束革命为毕生追求的政治思想家作为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时,就表明了他本人从事法国民主史研究的旨趣所 在。在标题为《结束革命》的章节里,罗桑瓦龙指出了基佐和他本人共同思考的哲学命题,"为了告别大革命,就必须理解历史,即要同时理解1789和 1793,就必须理解为何每当法国自以为驶入宁静港湾的时候,深渊和沮丧却总是接踵而至。"(Rosanvallon, 1985:17)
和孚雷一样,罗桑瓦龙也认为第三共和国是法国告别革命的关键时期。不过他认为,第三共和国在19世纪80年代尚未摆脱革命的威胁,真正的界标应该 是"1890年时刻"。(Rosanvallon, 1998, p.105)在他看来,普选制的确立或两院议会制的建立,并没有消弭法国人民的革命激情,因为在孚雷眼里告别了革命的19世纪80年代,恰恰爆发了近代法 国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罢工运动,兴起了轰轰烈烈的革命工团主义。况且,复古右翼对普选制的质疑和革命左派对参议院的抨击也从未曾停止过。在罗桑瓦 龙的眼里,彻底熄灭革命之火的决定性因素,既不是普遍选举制,也不是精英民主。
第三共和国的缔造者对普选制的后果抱有乌托邦式的幻想,认为它的降世将彻底终结革命。甘必大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语:"如果普选能在充分尊重主权的情 况下行使,就不可能再发生革命,因为当法国已经能够说话的时候,就不再会有人试图发动革命,实行政变。"(Gambetta, 1882:282-283)然而,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乐观。罗桑瓦龙在《公民加冕礼》里指出,"当普遍选举原则被接受之际,与它再次相伴的更多地不是热 情,而是屈从或不知所措。"在许多法国左派的心中,革命的诱惑久久不能散去,让-保尔·萨特在20世纪六十年代还揭露道:"选举,愚蠢的圈套。" (罗桑瓦龙,2005:311)因此,普遍选举的展开"并没有成功地消除数量与理性、人民与代表、制度的生活和社会的情感、自由的组织和集体力量 的表达之间的张力。"(Rosanvallon, 2000:405)
罗桑瓦龙对精英民主的怀疑,在其对法国式自由主义的批判里尽显无遗。(Rosanvallon, 2002b)罗桑瓦龙表示,在孚雷眼里能抵消"唯意志论"或人民主权之消极影响的精英民主,即"政治理性主义",在法国却是严重妨碍自由扎根和民主健康发 展的重要因素。罗桑瓦龙指出,和信奉代议制的盎格鲁-撒克逊自由主义不同,法国自由主义依赖理性政府,去反对专制或保护自由。重农学派以降,法国 政治思想界流行着一种观念:理性是自由的可靠保证。所以,法国自由主义"崇拜法律,鼓吹理性国家,赞美法治国家和行政国家"。 (Rosanvallon, 2002b:690)这种政治理性主义在七月王朝的"空论派"身上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弘扬理性主权,反对人民主权,主张实行纳税选举,甚至还否认 个人拥有一些天赋的权利。在罗桑瓦龙看来,"把民主的社会力量包容在政治精英开明领导之下的期望"和"唯意志论"一样,都是"微不足道的、反动的 陈词滥调"。(Jainchill and Moyn, 2004:136) 1848年革命爆发后,法国人再次陷入乌托邦民主的集体狂热之中。除了唯意志论和政治理性主义之外,罗桑瓦龙认为近代法国历史上各种协调人民主权和理性政 府的所有努力,也都没有根治法国的革命狂热病。譬如,波拿巴主义从更深层次的角度而言是"一种协调民主和政治理性主义的努力", (Rosanvallon, 2002b:697)但是,它的凯撒主义却引发了托克维尔、基内等人对民主更为可怕的想象。法国不可救药地徘徊于街头暴力和封闭的精英民主之间。
既然普遍选举和政治理性主义(无论基佐拒绝普选的精英民主,还是第三共和国建立在普选之上的精英民主)都无法让风雨漂泊的民主波澜不惊地驶入港 湾,那么更为关键的因素又是什么呢?罗桑瓦龙表示,"1890年时刻"之所以成为法国告别革命的界标,乃是因为在这个时期,工会、政党、选举委员 会、合作社、互助社以及更为普遍的社团组织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乃是因为这种议会之外的"静悄悄的革命"。(Rosanvallon, 2000:271)换言之,自治能力得到增强的市民社会,成了法国避免革命病毒侵袭的最好屏障。
二、自治的市民社会让革命驶入了港湾
在罗桑瓦龙的民主诊断中,市民社会之所以能够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和1968年"五月风暴"的影响及其本人的社会斗争经验密不可分。
20世纪60年代后,法国社会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社团数量激增,新的公民行动兴起。1968年"五月风暴"响亮地喊出了社会自治、反对官僚化的口 号。然而,最令人瞩目的现象,莫过于源于60年代南斯拉夫工厂自治运动的一个词汇——"自治管理"(autogestion),在法国社会迅速流 传开来,很快成为70年代法国的时髦词汇。"五月风暴"爆发之际,正在高等商业学校学习经济学的罗桑瓦龙,负责领导信奉无政府主义的法国民主劳工 联合会(CFDT)的学生组织"基督教青年学生"(Jeunesss Etudiante Chrétienne)。不久,罗桑瓦龙放弃学业,投身政治运动,选择成为CFDT的经济顾问,并担任其官方杂志(CFDT-Aujourd'hui)的 主编。在他的努力下,"自治管理"变成了CFDT的官方理论。(Rosanvallon,1995a:362)当时的罗桑瓦龙对"自治管理"运动 充满了期待,认为它"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社会的批判,也继承了自由主义弱化国家权力、市民社会至上的原则,从而实现了对二者的超越"。 (Rosanvallon, 1976:41-42)尽管"自治管理"未曾取得罗桑瓦龙所希望的成功,但他在《未完成的民主》里还是对它作出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它在三方面表达了现代民 主的基本诉求:"首先,它体现了对所有集权化、等级化制度的一种反抗和拒绝,表达了把民主程序普遍化,将之运用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管理的一种愿 望;其次,它标志着超越传统代议制民主程序局限性的一种追求;最后,它也满足了对公共生活和私生活之间的关系作出新理解的需要。" (Rosanvallon,2000:410)
罗桑瓦龙在青年时期参加法国民主劳工联合会以及宣扬"自治管理"理想的经历,对他日后的政治主张和学术立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草根民主的关注, 对市民社会的自治能力的期望,让罗桑瓦龙从一开始就和其导师孚雷保持了距离,不会对精英民主或者英美的宪政民主抱有太多的幻想。在《基佐时刻》 里,罗桑瓦龙便已经指出,法国若想告别革命,不仅需要完善代议制、两院制和普选制等"统治艺术",在民主和自由主义之间建立一种恰当的平衡,还必 须"对社会和政治权力的关系作哲学的再思考"。(Rosanvallon,1985:18)在最近的一次访谈中,罗桑瓦龙再次指出了传统选举政治 和精英民主的局限,坚持发明一种"互动民主"的必要性,以加强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沟通。(Rosanvallon, 2006b)[1]
故而,罗桑瓦龙并不赞同孚雷的观点,不相信甘必大、茹尔·费理等人创制的代议制政府成功地让"大革命驶入了港湾"。相反,他们殚精竭虑地区分人民 主权和民族主权,并通过精心设计的宪政制度,处心积虑地限制民众的政治影响,把第三共和国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绝对共和国"。 (Rosanvallon, 2000:246)不过,共和国的绝对注定不能长久。在宪法条文未作修改、政治结构未曾变更的情况下,"一场静悄悄的革命"正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第三共和国 的精神及其制度的实际运作。
在第三共和国精神悄然发生变化的过程中,19世纪末蓬勃发展的社会学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第三共和国的社会学家在圣西门、孔德、勒普莱(Le Play)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大革命哲学的批判工作,革命个人主义或者原子化的个人观念受到了首当其冲的抨击。有人对1789年的社会观和现代的 社会观作了针锋相对的比较:"在1789年人的眼里,人类社会是抽象逻辑的创造,是个人简单叠加的产物,和过去绝缘,与未来无涉[……]。但在现 代社会学家的眼里,人类社会是有机的生物体,拥有自身发展与保全的法则[……]。因此,大革命的观念和现代社会学的思想之间的矛盾是有目共睹、泾 渭分明的。"(Rosanvallon, 1998:107-108)作为19世纪精神最杰出的代言人,埃米尔·涂尔干更是直言19世纪法国的政治病与社会病的病根在于"个人和国家之间缺乏二级团 体"。(Rosanvallon, 1998:111-112)所以,告别革命,改革政治和再造社会,需要和革命的社会观与原子化的个人观决裂。社会学家和自由主义者、共和派、教会以及无政 府主义者等社会政治势力的共同宣扬,导致19世纪90年代产生了一种全新的表象观念,它"承认社会团体的存在及其表达",从而"破天荒地把僵化的 革命政治文化弃置一旁。" (Rosanvallon, 1998:112-113)
第三共和国告别革命的努力首先表现为它对工会态度发生的急剧好转,并颁布承认工人结社自由的1884年工会法。自19世纪30年代里昂工人起义以 来,法国历届政府对各类工人组织皆投以怀疑的目光,时刻警惕,并做好随时将之取缔的准备。敌视工人组织的立场在第二帝国末期有所松动,拿破仑三世 颁布了允许工人罢工的1864年法律,并鼓励建立相对温和的互助社与合作社。巴黎公社起义曾经导致第三共和国颁布了打击第一国际工人协会的法令, 但共和派领袖很快认识到,工会组织的存在与发展是"秩序的原则",而不是革命的渊薮。(Rosanvallon,2004a:253-260)总 理瓦尔德克-卢梭对待工会的态度,极为典型地反映了共和国在工人结社问题上的巨大转变,他认为工会对共和国的巩固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与其说个 人根据自身职业建立的社团是斗争的武器,不如说它们是物质、道德以及思想进步的工具。"(Waldeck-Rousseau, 1900:304-305)有鉴于此,瓦尔德克-卢梭在1884年力排众议,促成了工会法的出台。虽然革命工团主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曾盛极一时,对 共和国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但罗桑瓦龙表示,"工会主义的降世,促进了一种平衡民主的渐进发展"。(Rosanvallon,1998:253)
1901年7月1日结社法的颁布,是共和国对市民社会的自治运动作出肯定的又一重大举措。尽管1901年法律的制定出于更为迫切的反教权需要,它 对社团占有财产的权利也有苛刻的限制,但其意义仍不容低估,因为它永久地废止了严重阻碍法国人民结社活动的刑法第291条,后者规定凡人数超过 20人以上的社团,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尽管罗桑瓦龙强调,不能过分夸大1901年法律的革命性,因为"在雅各宾的修辞背后,市民社会事实上已得 到了发展,并获得了坚实的基础",但他也承认,它象征"舆论发生了一种不可否认的变化"。(Rosanvallon,2004a:307)
随着结社的合法化,政党也开始出现并在法国政治舞台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01年结社法颁布后,涌现了大批的政党,如民主共和同盟、激进 党、人民自由行动、共和派联合会、社会党等,它们的产生大大改变了法国的政治风景线。在罗桑瓦龙的眼里,政党的意义不止是促进了普选和代议民主的 有序组织,它们还"代表着一种全新的社会形式,能消除双重的紧张:一方面是个人和集体的矛盾;另一方面则是现实和建构的矛盾。……它们也能充当个 人主义社会和整体主义世界的桥梁。[……]政党还允许个人社会的差异得到表现,并赋予相应的形式"。总之,他认为政党提供了"一种理性的多元主 义,能同时兼顾认同的必要性和特殊性的需要,平衡一致性和多元性。"(Rosanvallon,1998:182-183)
此外,"咨询政府"(administration consultative)的诞生,也对雅各宾主义的一元论构成了强有力的挑战。此起彼伏的罢工和方兴未艾的社会主义运动,让执政的共和领袖认识到了 1875年政治制度的不足,他们清醒地意识到,为了更好地统治社会,就必须回到社会,开放社会。为此,他们在议会之外,试图为社会利益的表达提供 新的渠道。第三共和国先后成立"高级美术与技艺委员会"(1875年)、"高级公共救济委员会"(1888年)、"高级劳工委员会"(1891 年)等共计78个咨询委员会,让各行各业的专家为政府制定相关法规出谋划策。罗桑瓦龙表示,在缺乏英美的利益代表制或德国的阶级代表制的情况下, 这些咨询机构在法国为社会的表达和利益的诉求提供了畅通的渠道。(Rosanvallon,1998:263)
工会、社团、政党和咨询政府的出现,表明19世纪末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有了相当程度的革新,"在事实的压力下,雅各宾主义的教条开始退居幕 后,不得不为它在理论上予以否认的多元主义挪出空间。" (Rosanvallon,1998:169)由于雅各宾主义向多元主义作的让步,"反自由的民主"向"复杂的民主"的过渡,"1890年时刻"构成了近 代法国的重要转折。在罗桑瓦龙的眼里,此种转折的意义似乎并不亚于1789年大革命的爆发,因为它让法国走出了"一种古老的、致命的进退两难,摆 脱了要么被动接受僵化的制度,要么沉迷于一切从头再来的幻想的宿命。"(Rosanvallon, 2000:377)从此以后,法国无需再受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政治理性主义和唯意志论交替循环的痛苦折磨,大革命真正驶入了宁静的港湾。
三、当代法国民主的困境及其出路
公共空间的扩大与市民社会的发展,而不是长期作为民主象征的普选制或被视为自由屏障的两院制议会的确立,导致法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建立了一 种"平衡的民主"或"温和的民主"(Rosanvallon, 1998:165; 2000:239)。市民社会自治能力的增强,使得法国人民拥有天然的敏感和足够的力量去反抗建立专制政权的企图,从而让法国能在法西斯主义弥漫西欧的三 十年代,坚定地走民主道路。当时的著名作家蒂博代(Thibaudet)为此还颇为自豪地说,法国是"欧洲大陆唯一一个坚持温和自由主义的大 国。"(Rosanvallon, 2000:398)
然而,反法西斯的经历和美苏对峙的冷战格局,也给本身就极为脆弱的"平衡的民主"或"温和的民主"带来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众所周知,自诞生以 来,现代民主就一直是通过其敌人形象的反面来限定自己,也就是说,通过反对神权教会、法西斯以及社会主义的斗争,民主的原则与内涵得到了确认与拓 展。和各种专制政体以及自由主义的潜在敌人长期作战的经历,使得人们惯性地以为,民主只是保护个人权利、反对国家干预的政治制度。尤其是20世纪 30年代后,在法学家凯尔森、哲学家波普尔以及经济学家熊彼特等人的集体鼓噪下,"民主在人们的眼里主要变成了专制的对立面;人们也不再更多地将 之视为对代议制的一种超越,或对各种贵族形式的社会批判。"在西方世界的想象里,民主逐渐变成了一种平庸的程序民主,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否定性民 主"(démocratie négative)。(Rosanvallon, 2000:402)
"否定性民主"的局限是不言自明的,它缺乏足够的哲学反思和自我革新的能力。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后,盎格鲁-撒克逊的宪政民主和经济自由主义几乎 变成了民主国家的唯一选择,以至于美籍日裔哲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宣称"历史的终结"。(福山,2003)在对英美模式向来不以为然的法国,全盘美 化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亮。在学术思想界,美国宪政民主也不乏热情的宣扬者。弗朗索瓦·孚雷和他的前辈托克维尔一样,对美国模式赞赏有加。孚雷虽然不 否认1789年理想的价值与意义,但他认为,把权利的话语扩展到所有的生活领域会产生许多危险,而美国模式的长处在于它能有效地遏制个人权利理想 的普遍主义。(Baker,2002)皮埃尔·马南立场也和孚雷无异,认为"爱民主,就应当有节制地爱它。"(Manet,1993:181)但 是,美国的宪政民主是法国应当接受的政治理想吗?罗桑瓦龙的答案是否定的。罗桑瓦龙在对2004年对美总统选举所作的评论里指出,美国并不是可供 选择的普遍模式,相反,它"是一面哈哈镜,每个国家都应该在里面认清它自己的面貌,正视它自己的严重问题或潜在的发展。" (Rosanvallon, 2004b)
对于经济自由主义,罗桑瓦龙在《乌托邦资本主义》(1979年)里就对它作了铿锵有力的反驳。罗桑瓦龙指出,市场社会的乌托邦并非始于今日,它在 亚当·斯密以"看不见的手"超越社会契约论的宏伟抱负上已得到了体现。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专注于探讨社会的起源、恰当的社会政治制度 及其正当性的基础,却无法圆满地解决国家间的战争与和平问题、社会契约中义务的基础问题。(罗桑瓦龙,2004:44)亚当·斯密的理论在当时风 靡一时的原因,就在于它相信市场的自发调节、劳动分工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换便能促进社会福祉的普遍增进,从而避免完全不必要的战争。但是,斯密 学说背后的自然利益和谐论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堪一击,"在19世纪取胜的不是自由资本主义,而是野蛮资本主义"。(罗桑瓦龙,2004:248) 所以,市场社会不是理想的社会模式,近代西方历史已充分暴露了它在理论上与实践上的不足,因而是一种应该被超越的乌托邦。为此,罗桑瓦龙两次捍卫 福利国家,(Rosanvallon, 1981;1995b)对"社会契约的物质条件"、"当代社会在社会分配问题上达成共识以及实现团结所需的条件"作出了严肃的哲学思考。 (Rosanvallon, 2006c:3)此外,罗桑瓦龙在对2005年法国骚乱的反思里,也批评了法国社会干预的不足。(Rosanvallon, 2005)[2]
同样,以限制人民主权或公意为基本出发点的麦迪逊式民主在罗桑瓦龙的眼里,也是不够的。罗桑瓦龙承认,当代社会不再能够像卢梭那样,以近乎神圣的 语言去描述和思考民主,或如卡尔·施密特所言,"所有的政治概念都是世俗化了的神学概念"。人们不再能够把社会视作一个统一的且不可分割的神圣整 体,开始进入了"普通政治的年代"(l'âge ordinarie du politique)。但是,人民主权从此便丧失了意义吗?罗桑瓦龙给出了斩钉截铁的否定回答。他强调说,人们"用不那么神圣的话语去思考民主,要和隐含 在昔日民主理想之下的创世说决裂","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创造人类的历史,至少,不应该放弃掌握人类的历史。" (Rosanvallon, 2000:421)
事实上,当代西方国家的人民仍以各色各样的形式,继续行使不再神圣的人民主权原则,追求公意的表达。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政治领导人的腐败与贪污、 政治选举中弃权人数的增加等现象,让许多西方学者惊呼"政治衰退"、"意志衰落"或"民主危机"。但在罗桑瓦龙的眼里,西方学者的忧虑基本上是对 当代民主的一种误读。他认为,当代人对民主的困惑、失望之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种把选举民主等同于民主的狭隘民主观念造成的。他表示,"假使 选举的民主不容辩驳地蜕化了,那么表达的民主、介入的民主和干预的民主,却是得到了毋庸置疑的发展和肯定。"(Rosanvallon, 2006a:27)在他看来,繁多的草根组织、强大的新闻媒体、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等团体与机构空前加强了市民社会对公共权力机关以及政治领导人的控制力 与约束力。除了和普选、议会、政党相连的选举民主外,"监督的民主"、"阻止的民主"和"审判的民主"等非议会民主形式,即所谓的"反民主" (la contre-démocratie),为公意的表达提供了新的渠道。由此,民主的内涵与外延得到了丰富和拓展,公民对政治的影响也不再停留于消极的投 票,他们兼具"选举人和控制者"的双重身份。(Rosanvallon,2006d)
罗桑瓦龙表示,和传统的选举-代议民主相比,与市民社会同气连枝的反民主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简单地说,反民主的优点恰恰是选举民主所缺乏的品 质:持续性。在定期的政治选举(市镇选举、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之后,各种形式的反民主还能继续施压公共权力机关和政治领导人,起到监督政治活 动、纠正错误决策、抵制腐败行为的作用。而且,由于反民主不需要固定的人员、逻辑的纲领和严密的组织,因而比选举民主更容易取得成功。 (Rosanvallon, 2006a:184)甚至,罗桑瓦龙还认为,"在人们不再相信代议制政府能代表公意的情况下,反民主构成了实现公意的唯一希望", (Rosanvallon, 2006a:305-306)构成了全球化时代人民主权的重要表现形式。
罗桑瓦龙对反民主的弘扬,似乎再次回到了早年自治管理运动的政治理想。在他看来,反民主的多元主义色彩能消除麦迪逊、托克维尔等人忧心忡忡的民主 消极面,避免多数暴政或独夫统治的可能,确保民主的发展不会偏离自由主义的轨道,从而有效地克服民主与自由主义的张力。在谈到"阻止的民主"时, 他指出"否定政治的降世标志着自由主义的真正胜利"。(Rosanvallon, 2006a:183)罗桑瓦龙也由此表现出了一种和孚雷、马南大相径庭的立场,认为深化民主的发展,鼓励市民社会的自治,才是维护自由的正途,而不能如后 者那样宣称"有节制地爱民主"。
当然,对于反民主或市民社会的缺陷,罗桑瓦龙也有清醒的认识。他表示,政治冷漠(impolitique)是反民主的孪生物;舆论民主的泛滥或者 极端化,也有可能导致走向民粹主义。因此,罗桑瓦龙提醒人们说,"如果任何人都不得宣称代表人民的意志,或以人民的名义说话,那么相应地,也没有 人能够宣称唯有他本人才能以批判地立场,表达人民的意志。" (Rosanvallon, 2006a:306)禁止任何人或任何团体垄断反民主,保证反民主形式的多样性与多元化,无疑是反民主健康发展的前提。更为要命的是,多元的反民主并不能 提供一种为大家共同接受的纲领,因此罗桑瓦龙认为,民主的巩固与成熟,离不开它在三个维度的齐头并进:选举-代议制政府、反民主以及对政治的反 思。(Rosanvallon, 2006a:318)
自加入法国民主劳工联合会,参加自治管理运动以来,罗桑瓦龙从未放弃过一个基本的信念,"为了理解民主生活,就必须把理解民主生活中具体的问题和 困境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因此,在别人满足于代议制民主、直接民主孰优孰劣的争论之际,他早就立志把理解"民主的熵以及民主能量衰落的问题"作为 政治思考的主要对象。(Rosanvallon, 2006c:1)弃政从学后,罗桑瓦龙的民主史研究也坚持了相同的立场,无意于描述法国民主演变过程的细枝末节,而专注于理解政治的局限性,"探讨民主折 戟沉沙的风暴区与混乱区。"(Rosanvallon,2002a:31-32)在这个意义上说,罗桑瓦龙的现当代政治史研究基本上是对近代法国 民主病理的一种诊断。
根据罗桑瓦龙的诊断,法国民主弊病的根源是大革命,因而它的根治则需要彻底告别革命,走出革命。在他的表述里,近代法国历史上用以诊治革命狂热病 的精英民主或市场资本主义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在悄无声息中发育并逐渐成熟的市民社会却不经意地成为法国民主的唯一救赎。在对精英民主与经济自由 主义作出双重否定后,罗桑瓦龙把恢复民主活力的希望寄托于民主原则在市民社会中的进一步巩固与深化。对"反民主"价值的鼓吹则集中体现了罗桑瓦龙 对市民社会自治能力的信任与期待。然而,和他对法国民主史的独到诊断相比,罗桑瓦龙革新民主的方案则显得太过苍白,不过是以更实证的方式去复述早 年自治管理的理想。不难看出,罗桑瓦龙沾染了所谓"新法国思想"的通病,他们的哲学"大体上是诊断性的,而不是创新性的或纲领性的。" (Lilla, 1994:15)[3]美国学者贾吉尔和莫因也附和道,罗桑瓦龙隶属的第二代左派"对他们反对什么远比对他们应该赞成什么更加清楚"。 (Jainchill and Moyn, 1994:153)即便如此,罗桑瓦龙对法国民主病理学的诊断,对我们理解、审视并推进民主政治而言,依然具有一种不可辩驳的参考价值,他复兴民主活力、 扩大民主内涵的目标更是永远不会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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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启良 博士 浙江大学历史系(西溪校区)讲师 310028
摘要:在西方的政治传统里,宪政民主或精英民主向来被认为是驯服民主的良方和维护自由的屏障,但根据皮埃尔·罗桑瓦龙对法国民主病理学的诊断,它只不过是 一种幻想。让法国告别革命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政治理性主义,也不是普选制,而是19世纪90年代以来自治能力不断得到增强的市民社会。同样,人民主 权原则在市民社会的纵深发展,也是当代民主国家保障公民权利和推进自由的主要手段。罗桑瓦龙对近代法国民主史的解读,为我们理解市场社会的缺陷、 盎格鲁-撒克逊民主的局限以及民主本身的内在张力,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关键词:皮埃尔·罗桑瓦龙 民主 自由主义市民社会
Abstract: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or elite democracy is always regarded as a anacea of taming democracy and a safeguard of liberty in western political tradition. But according to Pierre Rosanvallon's analysis of the pathology of French democracy, it is just an illusion. In fact, what succeeded in keeping France away from revolution is not political rationalism or universal suffrage. The more decisive factor is that civil society's capacity of autonomy and self-government has been growing since 1890s. Moreove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popular sovereignty in civil society is the most important way of protecting civil rights and promoting liberty for contemporary democratic countries. Rosanvallon's reading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history of French democracy offers for us an original persp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limits of market society, the inadequacies of Anglo-Saxon democracy and the antinomies of democracy itself.
Key words: Pierre Rosanvallon democracy liberalism civil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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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资助项目(205202-U20801)。
[1] 罗桑瓦龙自我批评道:"我也属于这样一代人,在相当长的岁月里,希望能找到英明的政治领导人,希望他们能赋予市民社会的愿望以意义和形式,但希望却落空 了。我们应当在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社会批判和改革纲领之间发明一种互动的民主。"
[2] 罗桑瓦龙在谈论2005年大规模骚乱时,指出传统的共和主义模式已不适用拥有庞大数量移民的当代法国,"最近的骚乱表明,问题不再是'为了整合,还需要做 什么?'或者'他们应当遵守怎样的模式?',而变成了如下的问题:'为了容纳这些年轻人,增加他们的机会,法国社会做了什么?'"。
[3] 马克·里拉(Mark Lilla)用"新法国思想"的概念去指代皮埃尔·马南、马塞尔·戈歇(Marcel Gauchet)、吕克·费理(Luc Ferry)等新一代哲学家的学说,不过罗桑瓦龙的文章并没有被选入同名的论文选集。
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4053
[美]Steven Kaplan 旧事重提:法国大革命200周年论争中一位反革命论者的言论
黄艳红译(《学灯》第十一期)
在法国大革命到来200周年之际,法国史学界和思想界围绕这一历史事件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当时法国反革命史学的主要代表就是这位肖努 (Pierre Chaunu)。肖努1923年生于法国东北部的默兹省,是布罗代尔的老乡。他年幼时亲人即相继故去,这使他饱尝死亡的痛苦。他后来在大革命中看到的血腥 场面让他感到震惊。1954年他皈依基督教新教。不过肖努最初从事的是经济史方面的研究,布罗代尔对他的影响是决定性的;他的博士论文写的是近代 早期美 洲、欧洲和远东之间的贵金属贸易,长达数千页。1959年他任教于卡昂大学。肖努是一位真正的"著作等身"的学者,到1992年,他的著作达80 卷,总计 35000页。他在卡昂大学创办的计量史研究中心享有世界声誉,1970年他转往巴黎四大。1968年的5月风暴无疑是肖努"政治化"的一个重要 动因,但 更具意义的是70年代中期堕胎的合法化,这个事件促使他"以荣誉的名义,正如别人以反纳粹、反古拉格的名义一样"加入同这一罪行及其带来的人口上 的灾难, 以及伦理上的恶果的斗争中。这样80年代他投身反社会主义和反革命的论战也就顺理成章了。
但肖努从不声称自己是革命史专家,他关注革命史是稍晚的事情,是受到他学生的鼓舞的。与他对经济史的造诣相比,在这个领域他显然谈不上精通。但肖努对大革 命史本身的研究并不感兴趣,他的目的在于谴责他所认为的大革命本身的罪恶。肖努有关大革命的文章大部分发表在《费加罗报》上,此外他还广泛接受各 媒体的访 谈,影响很大。肖努憎恨大革命。他说,作为一个爱国者,一个基督徒和一个男人,他为这场革命感到"羞耻"。大革命使他想要发笑——"但笑只是为了 掩饰想哭 的冲动,为那么多的过错,那么多无谓的牺牲,那么多的谎言而痛哭。"大革命是一场"虚伪、偷盗、暴力和血腥"的大狂欢。像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一样, 它充满了 "对少数派同样的仇恨、对过去同样的蔑视和同样的破坏狂热"。这场革命是由"醉鬼和盗贼"造就的,这些渣滓不仅存在于无套裤汉这样的草根中,也存 在于国民 公会高高的讲坛上。大革命的英雄是嗜血的撒旦,他们给法国带来的遗产是无休止的内战和全民族的堕落。
像孚雷一样,肖努也认为,大革命"首先是个思想现象",虽然他曾暗示这邪恶的一幕的一个根源可能在于对基督教的诋毁,但他没有阐明这些糟糕的观念是如何腐 蚀旧制度的。他为非基督教化中的暴行感到震惊,无论是制度化的还是个人的暴行。可能他的宗教虔诚必然使他尊重某些传统。因此他为取消以圣经为依据 的什一税 而愤怒。
尽管肖努认为大革命是注定了法国命运的一场难以估量的大灾难,但另一方面,他又坚持认为这场革命的意义被过分夸大了。
肖努认为,法兰西民族以大革命为其记忆支点的看法,在学理上是错误的,在道德上让人不能接受,它只是法国漫长历史表面上的一块烂疮。自称解放了法 国的巴士 底狱禁锢了法国,将它变成了自己的囚徒。根据布罗代尔的历史时段理论,社会经济史学家们在探讨大革命的起因和后果时,在理解革命在制度上可以发 生、各种传 统如何形成时,总会罗列出一系列的变量,追述漫长的历史背景。于是大革命就只是"大海浪花上的泡沫"而已,是"从早晨到傍晚的革命"。肖努谴责将 法国历史 简单地分为革命前和革命后的做法。在他看来,7月14日并不比1675年11月22日罗默(Olaf Romer)发现光速的日子更为重要。不过大革命作为一个严重的毒瘤,却把一系列的灾难性后果带到了19和20世纪。没有谁比肖努更为激烈地抨击大革命带 来的灾难。也许是受布罗代尔的影响,他为法国在大革命后的命运而叹息:"过去我们一直是走在最前面,但此后我们顶多也就能争个第二。"革命的后果 就是经济 上的崩溃、人口上的灾难和道义上的堕落,它严重破环了经济发展,打乱了货币体系,导致人口大量下降,削弱了精英阶层,阻碍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在这 场灾难过 后,"法国永远失去了它的领先地位……"
肖努还认为,大革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就更加凸现了这场变乱的悲剧性。并没有什么不可克服的反进步的阻碍来证明革命的必要性。于是证明旧制度具 有充分的 生命力就成了肖努反革命立场在学术上所必然导致的另一努力。在他看来,旧制度唯一已经衰朽的就是国家,但是社会仍是有活力,能够自我更新的,它 "年轻,有 活力,很开明","极富灵活性和创造力"。对于肖努,深刻、健康的革新的引擎不是政治的而是经济的。大革命一百周年之际,昂热的主教弗利培尔 (Freppel)就曾说过,"大革命没有根除那种令人憎恶的制度,而是将改革的可能性一扫而空,它将历史从正常的轨道拉向了最不幸的方向。"肖 努虽然也 持相似的论点,但他并没有深入考察旧制度。他觉得特权大多"已经废弃",领主捐税"更多是令人恼火而非压迫性的",贵族慷慨而有教养,他们是"无 辜的"。 虽然国家已经过早地衰老,但它还是"基于法制之上"的。1789年时,甚至自由也不是个问题。
对旧制度而言,改革唯一的阻碍就是各高等法院。这里肖努似乎暴露了他对旧制度法国国家和社会制度之理解的某些缺欠和矛盾。作为反高等法院的历史学 家,他按 说应是赞成国家主持的改革道路,即开明专制的道路的;但同时他又为18世纪法国社会的开明和流动性而欢呼,这个社会只是为无能的国家所拖累,国家 无力废除 特权者的"税收天堂",而这些特权的首要得益者就是作为王权敌人的法院贵族之流。肖努令人难以置信地将高等法院和重农主义者联系在一起(实际上, 只有某些 高等法院的某些法官持这种观点),而另一方面,他又认为雅各宾派和重农主义者相仿,他痛恨这些人,因为他们代表的是过去的农业社会和不是未来的工 业社会。 不过在下这些结论的时候,肖努并没有体现出他在学术上一贯的结构分析风格。
对于启蒙运动,肖努认为他汲取了柏克论点的精华。他认为18世纪的人道主义者体现了他所珍视的那种精神:"整个世纪中,那些作伟大的作家……都是 十分温和 的,他们都深刻意识到行事应不急不躁,政治生活如同社会生活和生物世界一样,只能以极细致的方式处置之。"像孟德斯鸠一样,肖努赞赏"平衡、温 和、朴素" ——也许我们可以认为这是新教徒的美德。他又像伏尔泰一样羡慕英国,英国人能够明智谨慎、在尊重历史悠久的传统的前提下施行各种革新,同柏克一 样,肖努也 奉传统为神圣。他赞赏英国人不花多大代价便奠定了现代议会民主制度,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唯一堪称光荣"的革命,因为它使英国人走上了"渐进 演变的轨 道。"在肖努的分析中,"效率"是个关键词,英国革命是成功革命的楷模,它完成了一次"温和因而也是有效的转变。"(不过他忽略了另一个未经大规 模动乱而 实现现代化的另一个例子,那就是普鲁士,也许是因为后者缺少英国人的自由主义光辉。)但大革命使法国丧失了效率。"我觉得法国所走的道路既不迅速 也没有效 率,"法国的发展"不属于最和谐最有效率之列。"至于大革命以前的时期,肖努似乎没有很好地解释法国制度的效率,他一会儿说"有效率的法制国家提 供了有效 地保护",但在另一处又说这个国家"毫无效率"。
在肖努看来,解决旧制度的危机并非难事,因为他把这一危机归结为"各种细枝末节之间急需调整适应"。这个国家的大部分人"一无所求",或至多只是 "小小的 改良"。而后来的革命不是将改良事业交给那些有经验的温和派,而是鼓动起大量无知的群众,而支配群众的又是一些操纵了公共事务的无能的平庸之辈。 关于人民 及其代表,肖努自然不会有什么积极的评价,大致是附和勒庞(Gustave Le Bon)和科尚(Augustin Cochin)的言论。他认为,当我们厕身于这些乌合之众中时,"就会向原始的冲动倒退",已然十分低下的智识水平会继续堕落,终于被那些破坏和暴行席卷 进去。
但肖努并没有认真考虑过群众的日常社会和心态状况、特别是他们对生存的忧惧。实际上这些平头百姓很难理解他们的真正利益所在,他们很少能够作理性 的思考, 换言之,他们是处在政治生活之外的,好的时候他们充满孩子气,坏的时候他们具有颠覆性。但肖努对他们的认识只是简单的蔑视,甚至用14世纪的群众 行为逻辑 去解释群众行为:"为降低粮食价格就得杀死贵族。"他把群众运动中产生的领袖同野兽和布尔什维克相提并论,"没有灵魂,谈不上任何品德。"以人民 的名义而 行使的权力(这也许借自孚雷)是一种"无法控制的动力",它必然会导向恐怖。
同样,革命议会的代表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对政治和经济惊人地无知,考虑到他们的种种愚行,肖努认为他们是从民族中5-10%的最缺乏宗教信仰 的人中间 被选举出来的。他还从代表们的社会职业出身来论证他的观点。由于70%的代表是法律界或某些公共部门的从业者,他们远离市民社会,在自己的职业和 现实生活 中必然饱受挫折,思想和道德都已溃烂,存在病态心理。但是肖努的批评似乎并不那么可靠。诚然,这些代表不熟悉议会政治,他们也没有机会获得相关的 知识。但 是,大多数这些低级官员和律师们都是熟悉日常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的,他们也有社会交游,在很多方面,他们就是市民社会。但肖努似乎忽视了这些,他对 这些革命 议员们的描述因而也过于简单,"这些小人物的抱负长期以来受到压抑,心中充满嫉妒和仇恨,比如罗伯斯比尔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些爱慕虚荣、饶舌而 又无能的 小人物若不投身政治则仅仅是可笑而已,但他们不自量力,觊觎先前君主的宝座,竟沐猴而冠,充当起"小国王"(也许借自孚雷)来,还梦想让这个倔强 的民族获 得再生。因此在肖努看来,1789年5月即孕育着1793年恐怖专政的厄运。而法国人之间的自相残杀就是这种厄运的最糟糕的表现形式。像孚雷一 样,他也把 革命恐怖政权看作第一个现代暴政,更有甚者,它实际上是后来两个世纪中的种族灭绝和古拉格群岛的先驱。肖努认为,旺代就是后来其他暴行的"典范" 和"实验 室",它的典范意义就在于大量无辜的平民因意识形态而遭受大屠杀。
根据肖努的看法,旺代大屠杀中至少有50万(主要是妇女和儿童)死于非命,约占当地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同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对亚美尼亚的 种族屠 杀、红色高棉的种族灭绝和苏联的屠杀比起来,这一数字似乎很小,但肖努认为,这只是因为当时的革命者的装备尚不如盖世太保、青年土耳其党人和契卡 分子的先 进。肖努不仅为旺代的暴行感到愤怒,更让他难以容忍的是对这一暴行的遗忘。不过,当时已有学者对肖努的观点提出过批评,勒布伦(F. Lebrun)曾说,肖努"喋喋不休的言论"并没有给史学家们对旺代的沉默提供最有力的解释,他质问道:为什么不将1848和1871年对巴黎工人的屠杀 同30年代苏联肃清富农的运动联系在一起?如果国民公会孕育了波尔布特,为什么不说梯也尔是斯大林的先驱呢?"只有在忽略特定的历史背景的时候这 样的比较 才是可能的"。在勒布伦看来,"1793年3月到12月之间的旺代战争并不能以集体屠杀名之。"旺代首先是一场残酷的内战,它确实造成了大量妇女 儿童的死 亡,但肖努似乎夸大了其数目。旺代分子是"一群政治反对派",而不是某个受攻击的种族群体,或如肖努所言,一群"仅因为恪守其祖先的信仰而成为罪 犯"的不 幸者。旺代的经历更多地与旧制度时代对群众暴动的残酷镇压相似,或与路易十四对莱茵-巴拉丁的洗劫和对卡米扎尔的镇压有更多的类同之处。对这些批 评,肖努 的回应是:"我不想回答意识形态分子,在勒布伦等人那里,我不需要得到什么教益。"不过,一位研究宗教和法国西部地方史的年轻学者朗格卢瓦 (C.Langlois)则为勒布伦的论证提供了很多的论据。
肖努对人权宣言甚为反感,认为其中的原则为法国人的集体屠杀提供了合理性。他并非攻击这些权利本身的意义,而是谴责革命者在假惺惺地援引这些权利 的时候, 其实际行为恰恰侵犯了它们。另外,将这些权利原则的创造归功于大革命是完全错误的,肖努写道:"这些原则,民主制度的基础,是基督教漫长的法制实 践的结 果,它来自犹太-异教徒-基督教传统,这一传统自耶路撒冷、雅典、罗马一直传到圣路易,是库里亚大会在议会中的体现。"也许是受柏克的启发,肖努 总是强调 产生权利的渐进的累积过程。真正的权利植根于屡次的社会实践、而非抽象的意识形态化的高谈阔论中。如果人权宣言中着力强调"传统",那将是"一份 美好的文 献",而不是"基于谎言的错乱文字"。另一方面,肖努又竭力指出这些原则的超验性质,谴责它们缺乏赖以实践的社会基础。他对这些非经神意介入而产 生的原则 深表怀疑,革命者的信仰只是个乌托邦而已。在肖努看来,人并非生而自由的;从基因和文化上说,人不可能平等;而且,人也远不是互亲互爱,而是"本 能地"互 相憎恶。因此,"对我来说,自由只是因为上帝说:我给你生与死、善与恶……平等只是因为上帝召唤我们走向永生,博爱只是因为上帝是我们超验的 父。"犹太- 基督教传统无形之中转化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并预设了一种本难以存在社会和文化上的同质性。归根结底,"如果你吟诵主的话,如果你敬畏十诫,你 就不需要 1789年的人权宣言。"当肖努从天国转入实际的社会政治领域时,这位自由主义者明显将人的权利和生存状态等级化了。对于他,自由是不可违犯的中 心价值, 自由与"秩序"是"不可分离"的,无秩序的混乱中没有自由只有"强制"。些许的平等对于自由之完善是必须的,但肖努警告说,"平等是我们这个社会 的癌症之 一",而这正是大革命留下的恶果。因此个中教训一目了然:"人们可以平等的名义行最可怕之罪恶,犯最可怕之错谬。"
根据肖努的看法,多数大革命史专家是平等的朋友,如果他们不是有罪的话,至少也是有错的,是他们让大学等学术机构对恐怖政权保持沉默,他们连篇累 牍地附和 着左派共和史学的教条;他们浪费了时间、金钱和精力,"大革命史学就象大革命本身一样,是场严重的浪费。"使肖努颇感欣慰的是,近来的修正主义浪 潮已开始 扫荡清理马克思主义和雅各宾主义等陈旧货色,而对这场肃清运动的主将孚雷,肖努经常承认从他那利获益良多,他总是说孚雷"已经拆卸了这台机器", 这不仅是 说孚雷揭露了"斯大林-罗伯斯比尔主义"史学家的诸多错误,同时也是强调孚雷指出了18世纪和20世纪之间的重要关联,即说明了雅各宾主义的阴魂 和旺代的 集体屠杀再现于古拉格群岛和波尔布特身上。作为工于论战的学者,肖努深知如何让专业学者和普通大众了解,反革命者不仅是一个孚雷,何况这个人还一 度有过左 派共产主义者的政治背景;他这样评价孚雷的《思考大革命》,说它"使过去和现在协调起来",这里的过去和现在指的既是大革命,也是孚雷自己的经 历。肖努看 到大革命200周年之际的孚雷的某些尴尬,后者此时的巨大成功使得他成了老朋友的敌人们的英雄,当肖努涉足备受争议的领域时,他喜欢援引科尚甚至 是巴吕埃 尔等反革命者的论调。
同孚雷一样,肖努很看重法国和苏联之间联系的重要意义。他认为,是索尔仁尼琴给了孚雷同马克思主义神谕决裂的决定性力量,而转而钻研大革命的所谓 的"癌 变"本质。这场史学革命是在俄国革命的阴影尚未退却的时候发生的,正如俄国革命曾沐浴过法国革命的光辉一样。肖努提醒人们注意索邦雅各宾分子宁左 勿右的政 治本色:"从马提耶兹经勒费弗尔到索布尔,官方的史学总是想为恐怖开脱……如此他们就与列宁主义者和斯大林分子沆瀣一气。毕竟,部分说来,为摧毁 乌克兰而 人为制造的饥荒(导致了500万人死亡)和消灭富农等暴行同旺代是一脉相承的;人们可以同时证明过去和现在暴行的合理性……"在肖努看来,俄国的 经历决定 了200周年的争论方式:"是倾向于斯大林还是倾向于索尔仁尼琴?"他问的不仅是学者,同时也是一般公民。
对于大革命,肖努喜欢用二分法进行判断。对于大革命200周年的纪念活动,肖努也视为是1789年时善与恶之间的碰撞。他认为,大革命节日中"公 民崇拜" 和"替代宗教"在这些纪念活动中借尸还魂,这些令人作呕的闹剧放大了革命本身的罪恶。为强调纪念活动的愚蠢和荒诞,他将这一罪恶同纳粹暴行等量齐 观,法国 人怎能纪念一场从道义上说等同于第三帝国的血腥惨剧呢?法国人把它当作一场胜利而非一次过错来纪念,这让他难以理解。但纪念者们还是以"极权主 义"的方式 来操办这一节日,尤其是这些人操纵了公共舆论。在肖努的脑海中,国家就象个无孔不入的百足巨兽,人民还是象1789年一样冲动无知。他为社会党人 和雅各宾 派之间的相似性感到震惊,在谈论集体屠杀、堕胎、死刑等问题的时候,他认为打倒雅各宾专政和密特朗政权是同一事业,罗伯斯比尔带来了两张牌,一个 是社会主 义,另一张是共产主义。
肖努每每以自由主义和现代科学的信奉者自居,但在这场大论战中,爱国主义和宗教信仰显然使得他热情有余而理智不足,并进而导向仇恨、流于咒骂;尽 管肖努曾 鼓吹妥协和宽容,但在论战中他又援引巴吕埃尔(Barruel)的话,"仇恨能使人清醒",也许是他和孚雷等人对革命的理解处于官方的信仰之外使 然。不过 在这次辩论中,没有哪位人物像他那样雄辩滔滔、不遗余力地为反革命辩护,他的声音压倒了所有对手,他对公众的影响也超过了其他人;但是,很难说肖 努为他的 听众提供了某些新的东西,他所宣泄的也无非是陈词滥调,因此不能说他对大革命史学有什么建树;不过由于他的辩才,他的学术声望,成千上万的右派信 徒开始相 信他们的信念并非偏见和意识形态上的捏造。学术界自然少不了对他的批评,本塞德(Danier Bensaiid)对这个备受他崇敬的历史学家退化为头脑简单的目的论者深感惋惜。
原文见Steven Kaplan, Farewell, Revulution,the Historians' feud, France, 1789-1989,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3.(译文略有增饰)
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4055
黄艳红:多样和复杂的欧美革命史—— 《18世纪美洲和欧洲的革命》译后记
(《学灯》第十一期)雅克·索雷(Jacques Solé)1932年生于里昂,早年就读于里昂大学,在索邦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格勒诺布尔社会科学大学近代史教授,目前已经退休。《十八世纪末美洲和欧洲 的革命》一书发表于2005年,作者在该书开篇之处便声明,他关于法国革命的看法已经在《拷问中的革命》(La Révolution en questions, Paris : Seuil, 1988)作了介绍,因此没有在该书中专门论述法国革命,这也许还因为他刻意要破除"法国中心论"——因为雅克·戈德肖(Jacques Godechot)和罗伯特·帕尔默(Robert Palmer)等人在叙述这段历史时都给予法国大革命以突出的地位。不过,鉴于各方面的原因,译者认为有必要对《拷问中的革命》和有关"大西洋革命"或 "西方世界的革命"作一点简要的介绍。这里所依据的是《拷问》一书的英译本(Questio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A Historical Overview, New York : Pantheon Books, 1989)。
《拷问》发表于1988年,正值大革命200周年到来之际。此前的20多年中,大革命的史学研究经历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简言之就是修正派在 这个学术 领域占据了支配地位,马克思主义的或曰经典的革命史学完全失势。在这20多年中,法国革命史的研究无论在方法上、题材上还是在观点上都呈现日益多 样化的局 面,而且这个势头还在继续。但是对于一般的读者和学生来说,有关大革命的研究成果和争论太多了,因此对已有的成果和问题进行总结评述就成为一项重 要的学术 任务。正如索雷说的,他写这部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总结有关的争论,传播有关的知识、成果和学说。当然,从事这一工作的还有其他人,如科密内尔 (G. Comminel)、刘易斯(Gwynne Lewis)和布朗宁(T. C. W. Blanning)[1]。
美国历史学家尤金·韦伯(Eugen Weber)在《拷问》一书的英译版导言中介绍说,索雷不愿意讨论理论,因为理论都有自我论证的倾向。运用理论的人总是想去证明,事情的发展应该就是这 样,因为它必须这样。这样才能证明理论家的理论是有效的。这种方法不考虑偶然性、选择性、男女个人的影响,因为它们被看作历史必然性大潮中的残骸 断片。索 雷则青睐一种更为实用主义、经验主义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他经常援引法国人所称的盎格鲁-撒克逊历史学家的原因,这些人喜欢把大革命分解成一群缺 少规律性 的个人、场所、派别冲突、竞争、行动和想望。后一种方法使我们脱离了旨在解释一切的理论,但它使我们一点点地接近纷繁复杂的日常实际。确实,我们 在索雷的 这部著作中可以发现,他倚重的多是英美学者的研究成果,如关于革命的起源,他经常参照道伊尔(William Doyle)的著作(Origi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Oxford, 1980),关于革命的进程,他十分借重萨瑟兰(Donald Sutherland)的研究(France 1789-1815, Revolution and Counterrevolution, London, 1985)。尽管如此,索雷书中涉及的文献十分丰富,正因为如此,我们往往搞不清哪些是他自己的论点,哪些是他对别人成果的总结。另一方面,对于同一问 题,各家的看法往往各有不同,而索雷有时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判断。但无论如何,作者在搜集和总结大革命史的研究成果方面的努力还是为后来者提供了一 份不错的 参考。
《拷问》一书共12章,每章分为3个问题,全书就是对这36个问题的解说。大抵说来,这些问题可归为大革命的起源、进程和后果三个大的方面。要较 为全面地了解有关的研究和索雷本人的观点,无疑需要详读该书。译者只能根据自己十分有限和片面的理解作一点介绍。
大革命是启蒙运动的胜利么?索雷看来赞同丹顿(Robert Darnton)等人的意见、特别是莫尔内(Daniel Mornet)那部里程碑式著作的观点,认为启蒙思想的影响十分有限,天主教信仰仍然在法国具有难以撼动的影响力。他说,如果把革命归因于哲学家们的思 想,看来大多数思想史和社会史学者都不会接受。关于大革命的思想起因,他似乎更愿意接受道伊尔的论断——只有当革命成为可能时,革命才可以想象。 关于旧制 度末年的危机,索雷说,直到1770年代,绝对主义模式仍是改革派和保守派的首选,双方都试图通过这一模式来解决旧制度内部的各种矛盾。旧制度末 年,法国 政治斗争是围绕特权制度和专制主义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而展开的,高等法院和国王之间的斗争就是这一矛盾中的焦点。1750-1760年代,高等法 院占据上 风,直到1771年莫普改革。莫普的极端措施虽然有效地削弱了反对派的势力,但在公众看来,反对专制主义的屏障不复存在,于是人们自18世纪初以 来开始首 次谈论三级会议。
1788年夏秋之际,当国王宣布召开三级会议后,法国出现了近五年的中央权力的真空状态。在革命开始之时,开明的法国公民曾认为,现在是以启蒙思 想所孕育 的宪政体制取代王权专制的时候了。但是他们的理想受到部分贵族保守派的抵制。革命从一开始就不是在人们所期望的和谐一致的氛围中进行的,它首先涉 及的是城 市的资产阶级和手工业者,即便是在这个阶层,参与革命运动的也只是极少数积极分子。而大革命所带有的暴力特征正与这一事实有关。
最初在农村,革命得到的支持就更少了,总的来说,只有那些没有土地的法国人才对革命抱有十分冷淡的欢迎态度。大部分农民并没有参加革命运动,或对 革命漠不 关心——直到他们在教士公民组织法带来的混乱中成为革命坚定的反对者。他们的抵制以及对他们的镇压严重破坏了这个国家的经济。法国有三分之一的省 出现了工 业化倒退,城市化进程陷入停顿。总的来说,大革命后的法国比革命前更加贫困,它与英国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在对外战争的环境中出现的革命恐怖造成了 严重的后 果。政府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国内敌人,由此便造成一个恶性循环:群众拒绝革命就增强了反革命的力量,进而使得反革命难以被镇压下去。雅各宾的恐怖 专政也没 有贯彻到底。国民公会内部存在各种互相猜疑的派系,各派始终受恐惧和仇恨情绪的左右。热月政变后,革命派的分裂、他们同国民的分离更为严重了。在 这种情况 下,法国的很多地区实际上处于无政府状态。
督政府后期,代议制度无法继续下去,法国回到了威权主义体制。大革命中走上权力舞台的法国统治集团所关心的是,如何让公众舆论不再扮演决定性的角 色。这是 他们支持拿破仑的基本原因。拿破仑的新国家通过教务专约克服了宗教问题造成的难题,而过去十年法国一直受宗教纷争的困扰。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传统 主义的农 民的压力迫使法国走向了拿破仑体制。在这10年痛苦的历程中,1789年的理想逐渐被放弃或削弱了。所以,法国革命的这一失败,究其根源来说是因 为它所唤 起的人民运动十分有限,而它所招致的民众的怨恨情绪是其难以克服的。
我们不难发现,索雷十分强调革命进程中的反革命因素。学者们(如Steven Kaplan)指出,我们所说的大革命,实际上是革命及对革命的反叛的综合体,这两种要素同样重要(但Norman Hampson说,反革命人数众多而复杂,其中甚至包括大量原来支持革命的人,所以笼统称为反革命实属不当)。萨瑟兰也说,大革命的10年中,法国遇到的 一个重大问题是革命的国家(state)与民族(nation)之间的不协调,而民族之中仍含有大量的保守因素,例如,农村群众仍然信赖自己的堂 区神甫, 他们对城市资产阶级抱有一如既往的不信任。这就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即大革命与旧制度之间的连续性。民众对革命的反叛,其原因很多时候就是长期困扰 旧制度的 粮食问题。革命政府并没有解决好群众的生计问题,相反,革命对教会的打击摧毁了过去的救济体制,从而加剧了贫困和饥饿现象,把大量群众推向了反革 命一边: 农村的生存骚乱很容易发展成反对革命的宗教政策和军事招募的运动。另一方面,大革命还加剧了旧制度时代固有的城乡矛盾。城市资产阶级在出售国有土 地中获益 最大,而乡村贫民几乎一无所获,恐怖时期城市组织的征粮部队也引发农村的不满情绪。就旺代叛乱而言,它很大程度上就是传统主义的乡村对革命的城市 的反叛。 城市对农村的支配、农村对城市的反叛,这是索雷着力强调的一点。
革命的激进化和恐怖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当时的史学界,孚雷(François Furet)无疑是这个领域的权威人物。但索雷对他的解释不以为然,他认为孚雷的解释过于侧重思想动因,忽视了阶级和政治派系等因素,在历史解释上陷入 "话语专制主义",就像马克思主义者过分看重经济因素一样,这种方法同样是不可取的。但这样的指责对孚雷或许并不公正。因为孚雷曾公开表示,他不 认为他的 研究是为大革命提供全面的或"标准"的解释,只是他关注的重点与从奥拉尔(Alphonse Aulard)到索布尔(Albert Soboul)之间的学院派学者有所不同,因为在孚雷看来,这些学者忽视了一些19世纪学者们曾关注过的中心问题。正是基于这些原因,他才从思想的角度剖 析93年恐怖体制的某种必然性[2]。实际上,索雷自己也没有忽视革命进程中思想因素的作用。他曾引述伊格内(Patrice Higonnet)的卓越见解:法国资产阶级一方面怀有受启蒙思想渲染的古典自由精神和普世主义理想,另一方面又必须根据现代个人主义原则进行现代政治建 设,他们的思想处于不断的摇摆之中,恐怖实际上是把群众和资产阶级团结到革命的旗帜下的一种尝试,而恐怖最后的结局表明,古代的自由观念在现代世 界是毫无 意义的。
索雷十分注重萨瑟兰、塔克特(Timothy Tackett)和琼斯(Peter M. Jones)等英美学者对革命激进化、恐怖和非基督教化等问题的经验式描述,在他看来,这些问题与具体的历史情境密(如地区差异、社会心态、革命议会的内 部矛盾演变等)不可分。例如,当很多农民支持那些拒绝宣誓的教士时,城市中的革命者便责怪农民愚昧无知,对外战争开始后,在"贵族阴谋论"的作用 下,革命 者又把宗教看作贵族用以操纵人民的工具,因此非基督化运动缘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对反革命的恐惧,这场运动成为实施革命恐惧的一个工具。但是,镇压 教士的动 因又不完全是出于现实政治上的考虑,例如,很多男子长期以来就对教士对妇女的巨大影响力深感不满;同样,在各地的革命恐怖和白色恐怖行动中,往往 掺杂着大 量旧时的宗教(新旧教)、家族、利益等方面的宿怨。在很多情况下,恐怖并不是阶级战争,而是针对个人的行为。
关于热月政变,索雷认为,致使罗伯斯庇尔倒台的不是他与无套裤汉的关系破裂,因为当时雅各宾专政已经逐步摆脱了群众运动的影响,它已经日益机构化 了,真正 的原因在于公安委员会内部成员的不安全感,他们发动政变是为了自保。这些人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温和派,他们在宗教政策上甚至比罗伯斯庇尔还要 激进,他 们并没有结束恐怖政策的意思,因此热月政变纯粹是革命领导集团内部分歧的产物。
自米什莱(Jules Michelet)以后,很多学者对大革命的叙述截止到热月政变。但热月政变后的督政府仍是一个革命的共和国,这一点无可置疑:新选出的5名督政全是弑君 者。在索雷看来,共和三年的自由主义在法国政治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共和国宣称不平等也是必要的,从而为资本主义敞开了大门。新领导人放弃了 雅各宾主 义和"所有人的幸福"的理想,试图将"全民社会"改造成亚当·斯密倡导的商业社会。前几年,政治斗争处于国家生活的核心地位,现在经济取而代之, 塑造新人 的梦想成了乌托邦中的幻想。
但是,督政府的社会心理基础十分薄弱。它的领导人认为,社会精英的优越地位应表现在政治领域,因此这个政权应该得到有产者的支持。但实际上,社会 上层很少 有人支持它,而底层群众中却有很多反对者。督政府的有效运作需要选举人的政治参与和支持达到一定的程度,但这个条件并不存在。于是政变就成了督政 府维持统 治的武器,它只能靠不断破坏自己创立的宪政来维系自身。于是拿破仑成了最终的选择,从1789年开始的10年的动荡终于静止下来,"革命结束 了"。
虽然拿破仑通过政变上台,但索雷认为他的政权并不是军事独裁,虽然这个政权需要军队的胜利来支撑,但军队从来没有取得对国家生活的支配权。像托克 维尔和泰 纳(Hippolyte Taine)一样,现代学者也注意到拿破仑体制与旧制度的连续性。例如他的财税机构中大量沿用了旧制度的措施,甚至还有旧制度的官员;他的行政机器之严厉 较旧制度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拿破仑最大的成功或许在于增进了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协调关系,而这方面最重要的举措无疑是教务专约的签订,长期动荡的 法国农村 终于逐步安定下来。当然除了教士之外,他的助手还有警察和省长们。总起来说,拿破仑体制的指导原则是镇压、加强与精英阶层的团结、行政体制的官僚 化、体制 内的等级化和对青年人的军事化。
对法国革命的后果的评价,索雷也像对前面的很多问题一样,基本持英美修正派和法国新右派的意见。他说,大多数的分析都同意科班(Alfred Cobban)的结论:大革命造成了法国经济的衰落;当然,各家对大革命在经济上的消极影响的具体评价不尽一致。克鲁泽(François Crouzet)认为,大革命对法国经济而言是场民族灾难,革命过后,英法两国之间的差距变得不可逾越了。拉杜里(Le Roy Ladurie)则分析了大革命的农业政策的消极后果。也许更为重要的是,有的学者指出,大革命根本没有改造法国人的保守的传统的价值观念,革命后的法国 人依然长期因循着过去农业社会的心态,而且由于战争期间外贸的隔绝,法国经济由外向转为内向,这在工业革命的时代十分不利。在社会层面上,所谓封 建主义和 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论调完全是个神话,革命期间,大量贵族通过各种途经进入军事和民事领导阶层,而获得实际利益的资产阶级仍在追求与贵族的身份认 同。因 此,19世纪初法国的社会结构与1789年前没有太大的不同,革命只是使得新兴的资产阶级能够融入精英世界,在这个精英世界中,能带来财产性收入 的产业和 政府职位远比商业资本比重大。大革命不是起源于阶级斗争,它最终也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而是在精英阶层内部达成某种妥协。而且,大革命也 没有从根 本上动摇过去的家庭制度,而且还从法律上确定了妇女的屈从地位。穷人和孩子的命运也没有因为大革命而得到改善。对于普通法国人来 说,1789-1799年 是物质困乏、社会动荡的10年,但一切过去后,他们的生活几乎一仍其旧。于是,大革命似乎像理查德·科布(Richard Cobb)所说的,到头来只是一场"喧哗与骚动"。
因此就大革命的直接的、特别是物质性的后果来说,它在很多方面的影响都是微弱甚或是消极的。但是,就它的思想遗产而言,大革命真正称得上是具有世 界影响的 事件。通过第三共和国的宣传,大革命成为法国政治生活中真正的参照系。不过二战以后,随着左派在法国思想界的影响力相对衰落以及法国社会自身的变 化,法国 人对大革命的看法发生了一些变化。1983年的一项调查表明,法国人最喜爱的革命人物是拉法叶特,其次是拿破仑,而被许多左派推崇的罗伯斯庇尔的 得票只有 前两人的五分之一。这或许说明,大革命两百周年之际的法国人更倾向于温和的、秩序化的变革方式,而不是疾风暴雨的激进革命。
当然,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远不仅限于法国,对很多人而言,它开启了一种新的世界历史观念。饶勒斯(Jean Jaurès)不是早就说过,法国革命是人类新纪元的"开端之开端"么?由于马克思和列宁等人的研究和宣传,大革命被认为视为现代革命之母,列宁在革命斗 争中不是一再告诫"热月反动"、并从旺代叛乱中看到了革命暴力的必要性么?不过,大革命的遗产不只是具有革命性的破坏性的一面,它同样有建设性的 东西。我 们现代社会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公民平等、人民主权、公共自由、世俗国家等,同样应追溯到那场革命。当然,这些源自法国大革命或经其传播发扬的观 念,或曰 "现代政治文化",是通过一场规模空前的革命浪潮而传播到全世界的,这就是所谓的"大西洋革命"或"西方世界的革命"。
索雷这本书讲述的是18世纪末美洲和欧洲的革命,在他之前,已有不少学者试图从欧洲的甚至更为广阔的视角来关照那段历史。最初学者们多是从国际关 系史的角 度去阐述法国革命与欧洲及其他地区关系的。1853-1879年,德国历史学家聚贝尔(Heinrich von Sybel)出版了五卷本的《1789-1800年革命时代的历史》(Geschichte der Revolutionszeit von 1789 bis 1800),他是第一个借助大量档案史料来书写法国革命与欧洲之关系的学者,当然,由于当时学术气候的影响,他关注的主要是军事和外交方面。作为一个民族 主义时代的学者,聚贝尔当然不能忘记大革命和帝国期间法国对德国20年占领的屈辱史,他试图证明,法国自1789年后的所有行动都是为了确立对整 个欧洲的 霸权。
1885年,法国人索列尔(Albert Sorel)开始出版八卷本的《欧洲和法国革命》(Europe et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这部著作一度被视为"学院派史学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和"外交史的典范之作"。索列尔的知识十分丰富,他查阅了大量法国的档 案材料, 但没有利用国外的文献。另外,像聚贝尔一样,他的著作也是为了论证自己的个人看法:1789-1814年的历届法国政府所追求的目标与绝对君主制 国家的目 标是一致的,那就是确立法国的自然疆界,兼并拱卫这一疆界所"必须的土地",这个政策是法国对外政策中的"持久因素"。但索列尔的作品也受到猛烈 的批判, 人们首先指责他的文献不够充分,后来又批评他的整体性看法存在问题。不过,很长时间内,他处理国际关系史的方式没有受到质疑:战争和外交是这种史 学的基本 要素。当然,有些学者没有忽视国际关系中的其他方面,但他们多是研究专门问题的学者,对政治问题几乎完全不感兴趣,1910年阿扎尔(Paul Hazard)出版的《法国革命和意大利文学》(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et les lettres italiennes)就是这种情况。
二战前后,关于18世纪末的诸次革命,国际史学界开始有人谈论更为广阔的历史概念。英国的科班和汤姆森(David Thomson)认为18世纪末存在某种形式的"民主派国际",美国的哥特沙克(Louis Gottschalk)则提出,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是范围更为广大的"世界革命"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学者在考察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国际关系史时, 视野也更为宽阔。例如,法国学者雷努万(Pierre Renouvin)主编的《国际关系史》(Histoire des relations internationales)中,执笔大革命和帝国时代的作者弗杰(André Fugier)在叙述时用了较大篇幅考察了集体心态、媒体的作用和经济问题。[3]这一切似乎预示着提出新观念的条件已经成熟。
1955年,在罗马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法国学者戈德肖和美国学者帕尔默联合提交了一份题为"18-20世纪的大西洋问题"的报告( « Le problème de l'Atlantique du XVIIIème au Xxème siècle »)。当时有人认为这种题目是将当代政治投射到学术研究中的一个典型。1941年的大西洋宪章和1949年成立的大西洋防务同盟(北约)在1950年的巴 黎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就产生了回响,当时瑞士人Max Silberschmidt作了题为"近代史的经济史视角:大西洋共同体"( « Wirtschaftshistorische Aspekte der neueren Geschichte : die atlantische Gemeinschaft »)的报告。不过,罗马会议上的这份报告之所以被当作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提了出来,是因为它还有学术上的背景:它宣称以布罗代尔关于地中海的杰作为方 法论上的楷模。两位作者说,"布罗代尔试图证明历史和空间的持久联系。他认为,地中海的历史与它四周的大陆的历史紧密地交织在一起。难道我们不能 这样来考 察大西洋么?至少在交通十分迅捷的现代,我们可以这样看待大西洋。我们难道不能像布罗代尔写作地中海历史那样,尝试写一部'大西洋历史'吗?"当 然,这两 位学者认为,他们远非是出于现时的政治愿望来处理这一课题,他们的报告提出的也只是些初步的设想。但报告还是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大西洋是我们时代 的地中海 么?我们可以谈论某种"大西洋文明"吗?戈德肖和帕尔默的报告受到来自苏联和东欧学者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批驳——也许他们认为西方学者提出这 个论点是 为冷战寻找历史依据。波兰学者认为,报告中关于东西欧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Eric J. Hobsbawm)则主张把这个问题永远逐出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但他的意见遭到兰德斯(D.S. Landes)的激烈反对:"这种危险昏乱的窒息性论调会招致各种恶劣的后果,它预先就判定历史问题中有对错之分……我主张,在问题还没有经过认真研究和 公开讨论之时,任何人都不能评判对错。"[4]
戈德肖和帕尔默在提出他们的大西洋论点时,还没有拿出有分量的作品来,虽然他们此前发表过一些相关论文。但几年后,两位研究法国革命史的专家先后 出版了至 今仍不乏参考意义的史学著作:《伟大民族:法国在世界的革命扩张,1789-1799》(1956年)以及更为重要的《民主革命的时 代:1760-1800年欧洲和美国的政治史》(第一卷"挑战",1959年;第二卷"斗争",1964年),索雷在这本中也经常引用这两部著 作。
戈德肖认为,18世纪末众多的革命运动,如果把波兰排除在外的话,它们全部发生在美国和西欧,即发生在大西洋沿岸。他分析道,在当时,海洋比陆地 更易于跨 越,海上交通比陆路运输更为便捷,这在大西洋世界表现得更为明显:两岸的经济条件十分相似,新旧大陆之间的文化交流也十分迅速频繁,美国独立宣言 在抵达佐 治亚之前就已经传到了巴黎。因此大西洋两岸存在触发"链式革命"的条件。而且两岸的革命运动确实存在相同或类似之处。例如,书报出版物开始扮演重 要的政治 角色,都出现过众多的俱乐部和政治协会,甚至一些重要的革命文献也是传播和模仿的结果:1789年比利时弗兰德尔省的独立宣言在措辞上与美国独立 宣言几乎 完全相同。
不过,戈德肖并不打算全面考察18世纪末波及大西洋两岸的所有革命运动,他关注的主要是法国军队在革命期间实际占领的地区,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搜集史料的 困难,因为戈德肖希望借助更多的一手材料。但帕尔默则不同,他宣称,他本人除了对法国革命史有专门的研究外,对其他革命运动的叙述主要借助于别人 的成果, 他希望能对前人的数百篇优秀作品来一个总结。不过这也使得他的著作视野更为宏阔,立论也较为鲜明和高远。无论从历史学还是政治学的角度来说,《民 主革命的 时代》都堪称一部经典之作。
帕尔默称,他试图在这部著作中论述整个西方文明在一个关键时刻的历史,这个文明也可以称为大西洋文明,这一说法在18世纪甚至比20世纪更接近于 事实。在 18世纪的最后40年中,整个西方文明都经历了同一场革命运动,虽然这场运动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取得的成果也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同 样的原则 和目标。这场为时40年的运动的基本特征可以理解为"民主",所以这个时代也可以称为"民主革命的时代"——这让我们想起了托克维尔的说法——帕 尔默还对 民主一词的含义作了辨析,它与当代人理解的民主有所不同。当代人,特别是西方人,习惯于以普选作为民主的准绳。但在帕尔默看来,选举权只涉及政治 参与问 题。他书中的民主含义更为广泛,但其意义还是足够清晰的:民主意味着对某种对平等的新情感,至少意味着对旧的社会分层和等级制度的憎恶。从政治方 面来 说,18世纪的民主革命反对任何既定的、享有特权的、封闭的、自我指定的集团垄断政府或任何公共权力;它否认任何人可以凭自己的个人权利、他的社 会地位、 他的"历史"权利行使强制性权威。当然,我们必须深入了解革命前的旧制度(特别是旧大陆那种存在鲜明的贵族特征、以不平等为社会组织原则的旧制 度)和革命 者的诉求,我们才能理解帕尔默的这些说法,理解那场革命在世界历史、首先是西方历史上的重大意义。特别有意义的是,帕尔默通过对民主、贵族等基本 概念的历 史考察,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现代世界的一些重大社会政治理念和原则,正是通过那场革命最终确立下来的。
《民主革命的时代》问世于冷战时期,当时西方保守派人士对革命谈虎色变。帕尔默说,反对某场革命不是否认一切革命的理由,保守主义的价值在于它所 保守的事 物的价值,对革命的评价必须依据其伦理内涵及其目标的可行性、依据当时可能的选择和最终的决策之间的比照;就道义判断或政治决策而言,真正的问题 不在于新 和旧、保守或革命,而在于特定情境下根据各种可能性对人类福利进行合理的估算。
关于戈德肖和帕尔默上述两部著作在学术上的具体得失,这里不便妄加评论。不过就索雷的这部著作而言,他显然愿意更强调当时各个革命的特性,而不愿 提出某种 统领性论点。这样当然有助于我们认识那个时代各种革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比如海地革命,它发生在一个奴隶制的殖民地社会,其革命历程和具体诉求当 然会与宗 主国的革命有很大的不同,甚至会有冲突。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戈德肖和帕尔默的"大西洋革命"论点也照应到了这些差异。例如,戈德肖指出,18世纪 意大利的 复兴运动(Risorgimento)并不完全是法国大革命的后果,它的起因更为久远;帕尔默在《民主革命的时代》一开头就讲了一个美国青年在凡 尔赛的见 闻,让我们看到了新旧大陆在社会心理上的显著差异。而另一方面,索雷在叙述西欧其他地区的革命运动时,也没有忽视法国大革命的巨大影响力。所以我 们可以认 为,对于这段历史的看法,各家的分歧也许并没有他们试图表现出来的那样大。
有关大西洋革命的讨论在60年代后渐趋平静,因为在60-70年代的法国革命史研究中,修正派的挑战成为主旋律。直到80年代后,才有一些学者再 次从更为 宽广的视角来考察大革命[5]。至于最近10多年来国际学术界的动态,译者不是很了解,希望这本译著能引起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最后,本书中的专有名词"patriote"的译法需要作一点说明。这个词在不同的情境下含义不同,且褒贬色彩也不一样[6]。概念也有它的历 史。考虑到本书涉及的内容和时代,译者一般把它译为"革命者",而美国革命一章一般译为"爱国者"。是否妥当,请读者指正。
在翻译过程中,巴黎一大教授Alice Gérard夫人为译者解答了一些专业问题,在此深表谢意。
译者谨识
2008年4月底于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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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 Comminel, Rethink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Marxism and the Revisionist Challenge, London: Verso Books, 1987; G. Lewis, The French Revolution: Rethinking the Debate, London: Routledge, 1993; T. C. W. Blann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Class War or Culture Clash? 2nd Edition, London: Macmillan, 1998.
[2] 参阅French Historical Studies , Vol. 16, No.4 (Fall 1990)。 这期杂志上刊登了1989年在旧金山召开的一次国际学术会议的有关论文,参加这次会议的有Michel Vovelle, Claude Langlois, Colin Lucas, William Doyle, Timothy Tackett, Lynn Hunt等知名学者,与会者除了就修正派大革命史学展开辩论,Donald Sutherland和David Bien还分别就孚雷的研究作了专题报告,孚雷本人则作了回应。
[3] 相关情况可参阅Jacques Godechot, La grande nation: l'expansion révolutionnaire de la France dans le monde, 1789-1799, Tome I, Paris : Aubier, 1956, pp. 7-14; R. R. Palmer, The Age of the Democratic Revolution, I, The Challeng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9, pp. 3-13.
[4] 参阅K. D. Erdmann, Die Ökumene der Historiker, Geschichte der Inernatioalen Historikerkongresse und des Comité Internatinal des Sciences Historiques, Göttingen, 1987, S. 315-316.
[5] 如T.C.W. Blanning, The Origi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ary Wars, London: Longman, 1986; Bailey Stone, The Genesi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A Global-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6] 可参阅Albert Soboul主编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PUF, 1989)中的 « Patrie/Patriote»词条,以及Peter R. Campbell, "The Language of Patriotism in France, 1750-1770", e-France, Vol. 1, 2007, pp.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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