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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农民反对地权归己吗?
2008-06-24 13:27:54作者:秦晖 2006-09-04 17:05: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近年来,一些反对地权归农的论者还曾经举出某些调查数据,说是可以证明农民反对土地私有制另一些人则认为这种问卷设计有前提有诱导,以此言民意不 可信有人还列举另外的调查,以证明另一种民意
但我觉得首先应该想好的是:在地权问题上哪些方面应该由民意决定,哪些问题可以各从其便,不必由什么统一的民意或官意来规定在1978年那时候如 果搞全国的民意调查,我想多数农民未必敢于表白主张分田单干,是否可以因此禁止小岗人的实践?而1985年如果搞这种调查,我想多数农民都会认同 大包干,是否可以因此取缔南街村的模式?
应该说任何社会都是价值多元的,正如南街华西等地农民可以不选择承包制一样,某个地方的农民完全可能选择某种地权制度我多次讲过:只有命令经济要 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会禁止公有制的后者只是禁止非自愿的强制归公而已其实在地权归农的条件下,某些希望联合起来的农民照样可以联合,不 但可以联合起来搞产前产后服务,如发达国家通常所说的合作制,就是像以色列的基布兹那样的集体农庄,只要成员确实是自愿结合,谁也没有权力阻止他 们当然,前提是:如果不愿,谁也不能勉强你联合,如果联合之后又想离开,同样不会被阻拦
所以一些人主张共有土地是完全正常的,问题是如果另一些人不想共有,前者应该禁止他们退出吗?地权既然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当然是可以放弃的,问 题是如果有人不想放弃,前者应该剥夺他的权利吗?在后一问题上应该讲自由还是讲民主?即便假设多数人愿意放弃权利,他们就可以强迫其他少数人也必 须放弃吗?如果多数人愿意联合,他们就可以禁止另外的少数人退出吗?
这种问题的答案,其实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农民也许不会讲什么权利之类的词语,但他们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原来大家是单干的,联合起来当然应 该自由,你不愿意,就不该勉强你加入
地权问题上的自由与民主
然而,如果原来已经归大堆了,你要退出,那就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你有没有权力退出?应该有,强扭的瓜不甜嘛,这不是什么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应该讲自由而不是讲民主
但是第二,你要带着什么东西退出?这恐怕就不能任你自由了大家的东西,你不能想拿走什么就拿走什么当然大家之中你也是一分子,不能叫你一无所有净 身出户这就产生了一个分家的问题我曾经指出:在重大的改革进程中,往往是怎样分家比是否分家更易产生矛盾分家既然涉及大伙,就不应一个人说了算, 得讲民主了
老实说,我们改革过程中的无数问题,几乎都是这两个规则用颠倒了造成的:是否分家不讲自由,甜瓜也强扭成了苦瓜;怎样分家不讲民主,形成掌勺者私 占大饭锅的大弊
回到土地问题上来地权应当归农,这是每个农民应有的权利,你不能以某些农民愿意公有为由就禁止其他农民私有,不能以多数(即使真的是多数)农民愿 意弃权为由就禁止其他农民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但是地权如何归农则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本来比较简单,因为现在毕竟不是人民公社,承包制下农民本来 就是各自使用份地的,承认其对份地的地权不就完了?还有什么分家问题吗?原来确实如此但现在在许多地方,它已经被人为地复杂化了
本来,土地的分配是各种财产分配中最容易达到公平的一种它不像股市那样百姓看不懂,容易被操控,被下套,也不像企业那样涉及无形资产隐形负担债权 债务评估价与变现价之差异这类算不清楚的糊涂账土地明摆在光天化日之下,既难于隐藏私吞,又易于分割分配不仅自然形态的土地易于分割,土地权利的 分割(如明清时期的田底田面)也相对简单历史上的计口授田屡有先例当年的激进土改,虽然在是否该剥夺地主的问题上有强烈的争议,但在土地分配环节 上没有多少质疑东欧对国有企业搞一人一份的证券私有化,引起不少争论,但我们在大包干改革中一人一份地分配责任田,并没有招致多少纠纷如果当时工 作做细一点,而且在分配之后就明确地权归农,那应当是很简单的,也不会有多少公平性方面的质疑
现状离起点有多远
然而当时没有这样做这当然有种种原因,或曰别无选择,笔者并不想批评那时的做法,但不管怎样,那时给人的印象是责任田似乎是一种临时性的安排,以 后如果不重搞集体化,好像也会不时地进行重分因此不少地方采取的是抓阄分地之类的简易办法如果重分间隔期不长,这无疑是公平的但如果知道从此就固 定不再分了,那当初农民就会考虑别的办法如果把不经意的抓阄形成的分配固定下来,部分在抓阄中吃亏的农民是有意见的
这种意见本来也并不难解决然而后来不但提倡承包长期化,30年不变载入法典,而且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等提法取消了公权力维持份地平均的责任 但是另一方面,农民的地权却并未被认可,上面仍然拥有对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力不难想象,如此不以均田为职能的权力,如此有权无责的调整,往往人 为扩大了地权不均如1990年代笔者调查的一些地方,农民娶媳妇能否分地,全凭与干部关系如何,不分给你是增人不增地,分给你是适当调整,横竖他 都有理!甚至一些地区还以效率为理由推行否定公平的强制调整,如在二田制名义下把一般农户土地抽走,作为经营田让大户集中承包,只给前者留下口粮 田,而对大户则增加提留率以提高干部所得更不用说还有像著名的蒋巷事件那种现象,直接以权力赶走农民,圈占大片土地来搞农业规模经营了
所有这一切加上二十年非农化圈地造成几千万无地农民,使得如今中国的土地实际控制状况已经远离起点平等正当一些人声称不许地权归农是为了防止土地 兼并的时候,我国的土地兼并实际已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依靠权力杠杆以远比私有制下更快的速度进行着按照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格里芬等几位学者 根据中国的相关数据做的统计,1990年代初中国农户实际使用土地分配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1,另一份研究更表明,1995年我国农村农户使用 土地的基尼系数,在进行过土地重分的地区达到了0.47,没有重分过的地区更高达0.50而据说是经过了几千年土地私有自由买卖被有些朋友渲染为 无地则反的中国土改前状况,以基尼系数计,在许多地方也不过如此其实中国历史上即使有一定程度的土地兼并,主要也是由于政治因素造成的这和我们现 在看到的情况是一样的
反对30年不变,
就是反对地权归农?
这样,地权归农如何实现就比当初复杂了如今不少人说调查表明相当比例的农民不赞成土地私有化,我觉得至少在上述过程发展得比较典型的地区,出现这 种调查结果并不奇怪但是这就跟国企改革的情况一样,农民与其说是反对私有化,不如说是反对不公正的私有化方式这就像改革之初,如果取消人民公社不 是以平分土地的方式,而是把公社宣布为社长的私人庄园,赶走农民或令其给社长打工,你说农民能干吗?实际上,如今不少农民不仅不赞成固定现状的私 有化,而且反对公有制下的30年不变,要求进行土地重分笔者在1997年组织对湖南农村的调查中,对您家对土地关系未来的希望这一问题,收集到的 有效回答率为:(允许多项选择,故总计不为100%)
A.长期维持现状,不再重分,份地永占,不得买卖:20%
B.延长重分周期(20年以上):12%
C.10年左右重分一次:44%
D.三五年重分一次:12%
E.再分一次以解决现有问题,然后长期维持不变:44%
F.恢复集体耕作:16%
G.可以出租,但不许买卖土地:16%
H.土地私有(可以买卖):16%
I.其他无所谓:0.9%
从这一结果看,当时当地农民只有16%赞成土地私有,赞成维持现状基础上实行份地永占的人也才20%,远低于主张缩短土地重分期限的人,而赞成恢 复集体耕作的人居然与主张私有化的人相当初看起来的确容易得到农民并不那么希望拥有地权的印象,但其实这是误解从主张再分一次以解决现有问题,然 后长期维持不变的占到44%之多可以看出,比率更多的农民实际上是希望在起点公平的条件下实现地权归农的尽管在9年前的当时,意识形态的思维定势 使他们更愿意以长期维持不变而不是以私有来表述这种地权,但是在此之前,他们希望优化而不是凝固现状,以期在起点公平的基础上进入新的地权关系
可见以农民对土地分配现状的不满对三十年不变持有异议为理由,解释为农民反对地权归己,而情愿更加强化的地权归官,这种解释是完全错误的但是也的 确不能忽视农民对土地现状的意见,一味强调现状不变如果在公有私有频繁重分就此固定这些简单化的选项外增加选择,例如再分一次,然后稳定,我们就 能看到农民的真正意愿究竟是什么
而上述分析也表明,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延续如今这种权利关系暧昧不明的现状,已经积累了许多问题,而且造成了我国土地问题的复杂化在20年前可 以通过承认平分现状,从公平起点出发而易于实现的地权归农,如今操作起来已越来越不容易,而且可以设想,照此下去以后会更难
应该说,同样的基尼系数值,因操弄权力造成的占地不均比因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导致的占地不均更令人反感,同样是农民放弃土地,被强征和自愿出卖感觉 完全不同而且后者的不满会稀释于社会内部,前者的不满却可能聚焦于政府,从而更加影响社会稳定中国土地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耕地减少的趋势无法 扭转(搞工业化就难免如此),农民的分化不断加剧(市场经济是难免有分化的),而在于这种失地和分化的性质恶劣,无论从社会主义还是从自由主义的 角度讲都完全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人们用防止兼并为理由拒绝地权归农,但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兼并却愈演愈烈,等到积重难返之后再考虑地权改革,地 权归农的操作难度就更大,引起社会震动的风险也会增加我们应该避免这种恶性循环
当前土地问题的实质
过去有一种传统的说法: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这话对不对?要看你怎么理解所谓的土地问题了如果像某种成说那样,把土地问题理解为经济意义上的 所有制问题,那即使在传统的农业时代,这话也言过其实中国历代的农民战争其实多系官逼民反导致的民变,而不是土地革命,主要是自耕农流民反对官府 而非佃户反对地主,与无地则反的描述或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土地集中-主佃冲突的意识形态公式也不相干
但如果像张晓山先生最近所说,土地制度的核心是权利主体,那么的确可以说,不仅传统时代,即便今天中国已不是农业国,甚至农村农民的非农业产值也 已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产值,土地问题仍然至关重要我曾提出:今天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农民的数量要减少,农民的权利要提高而农民权利升降的一个 主要的标尺就是土地问题;农民的数量是喜剧性减少还是悲剧性减少,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土地问题
土地问题并不能归结为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问题李昌平先生曾主张慎言土地私有制,我在一定程度上同意这个说法:私有制有各种各样,我当然不能同意那 种以专制权力跑马圈地赶走农民而造就地主的私有制但慎言并非不言,在起点平等基础上形成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我认为没有理由反对同样,我认为也应该 慎言集体,农民行使自由结社权形成的自治集体,如农会合作社及股份制联合体之类,当然是多多益善但身份性强制性的官式集体,往往是农民权利的损害 者,的确是慎言的好
农民土地私有制当然也有弊病,这不是什么小农自由买卖造成土地兼并无地则反,也不是什么小农制会摧毁农民的最后保障,世界上私有者农民不但拥有生 死存亡意义上的最后保障,而且享有福利国家式的退休医疗等各种待遇的例子不胜枚举,西欧发达国家不说了,剧变前的社会主义国家波兰南斯拉夫(它们 在社会主义时代都没有搞集体化)不都是这样吗?农民拥有私有产权和国家提供公共服务(所谓保障责任非私有)有何矛盾之处?而农民被剥夺了产权国家 却推卸保障责任(将责任私有化)致使农民大量死亡的悲剧,在我们的历史上难道很陌生吗?
土地私有制的真正弊病,就是私有权如果绝对化,可能会妨碍公益建设和国土整治因此对私有地权的公共干预多于对其他产权,在市场经济中也是通例但是 这种干预要真正合乎公益,需要以政治民主来保证而在没有这种保证因而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地权归农就更为重要不可或缺,其可能的弊病只会更小不 会更大;而地权归官的害处绝对是更大,不会更小
地权归农应从底线做起
但是我国目前农民的地权不仅远远扯不上什么绝对化,而且达不到起码的要求不仅谈不上所有权,而且使用权往往也有名无实农民只是在别人特许下使用着 土地而已他们不仅没有产权,而且佃权也很不可靠,不要说永佃,就是有限佃期也无法保证这样的地权状况不要说经济上达到积极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就 是政治上达到消极的防危机配置也还很勉强经常失控的圈地运动频繁发生的土地冲突就是证明而由于体制的局限,一次次的土地新政都不能解决问题前面说 过农业时代土地问题其实并非中国的主要乱源,而在如今的非农业时代,土地问题倒成了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之一,这实在说不过去
因此,保护农民的地权必须从最基本的底线做起首先那些意识形态上已非禁忌纸面上也已允诺承认的权利,应当尽快落实,例如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得到 确实尊重,需要从农民手中得到使用权的有关方面,应该学会向农民购买而不是征收这种权利如果国家规定开发商拥有90年的土地使用权,那么他们应当 向农民购买其中的30年,再向政府购买其余的60年不是说由官员做主卖了再把地价的三分之一给农民,而是两者都应该遵循合意原则,像土地新政那样 实行公开拍卖农民和官员一样,作为卖方有权说不如果达不成合意而要强征,那就要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上(而不是仅凭官员意志)充分证明该项用地的公 益性否则只有在农民的使用权期满后才能征用就像租约期满后地主才能易佃一样
在商业性开发上,向农民买地当然比强征农民的地来得公平要防止农民(主要是发达地区城郊城中村等高价区位的农民)获得的卖地收益过高,可以开征地 价累进税,那也比低价强征土地要好即便是公益性开发,也没有理由拿农民做牺牲,公益也是利益,利益应当摆平,把农民作为交易方仍然比单纯向农民行 使权力更正当如果为避免农民漫天要价损害公益而需要限制其交易权,这种限制则应当与公权力本身的公共性(民主性)相对应,以防止其为某些强势利益 集团所用
向农民买地又何妨
对于向农民买地一向有两种批评,一是怕农民一味说不漫天要价而妨碍商业开发,二是怕农民一味说是,贱卖轻甩而导致农地过减,甚至无地则反其实这两 种批评的自相矛盾已足可互为驳斥对前一种担心,我们应当相信农民也和今天的官员一样是理性人,买方明白他们不会一味说不当然他们可能不会像官员那 样轻易说是不是因为他们比官员更聪明,而是因为他们卖的是自己的地,不像官员卖的是别人的地但这难道是一种弊病吗?如果这会减缓商业开发,那难道 不正是这20年来政府三令五申千方百计殚精竭虑苦心孤诣,发了无数的文件开了无数的会,强调保护耕地控制用地暂时冻结从严审批地政反腐垂直管理而 始终达不到的目的吗?地权归农,这目的就达到了,何乐而不为?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连土地新政都不必搞了:协议转让之所以易生腐败而需要代之以公开拍卖,就是因为官员卖的不是自家的地,容易受贿贱卖如果是卖自 家的地能有这种问题吗?因此向农民买地,交易方式还可以更加灵活,是否拍卖都不必硬性规定,也就未必真会妨碍合理的商业开发当然,这不是说双方自 由交易政府就无事可做,政府可以从规划的角度对商业开发进行指导,可以为交易构筑和维护法治平台可以为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和其他中介服务,以降低交 易成本这才是经济学意义上真正的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像有些滥用新词的朋友那样,号称以强权降低交易成本,实则是剥夺弱者的交易权利来单方面为强 者降低成本,同时却让弱者承担惨重的成本
至于怕农民轻甩贱卖土地,这不是恰恰解除了前一个疑问促进商业开发了吗?当然,这实际上不太可能放眼世界,哪个土地私有制国家能像我们这样靠大量 圈地创下爆发式城市化的奇迹?哪个土地私有制国家能够使房地产业者在巨富首富群体中占到如此大的比例?我们的许多官员不都是恰恰认定了农民不会轻 甩贱卖,才反对地权归农,认为这会毁了我们靠圈地创造的奇迹吗?而东欧的私有化转轨一度造成困难引起一些朋友的嘲笑,很重要的原因不就是工会吓跑 投资者,农民赶走圈地客吗?
调整一次,然后稳定?
所以,地权改革说难很难,说易其实也很易,它与其说需要政府做很多事,不如说恰恰是省了政府很多事:它只要切实尊重已被承认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就 是大大突破了
进一步地,至少在农地方面,应当承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土地农转非问题上,农民也应当有受限的所有权)至于农民是以集体还是以农户方式拥有这种 地权,可以因地制宜,让各村农民自行选择那种不管农民愿意与否地权必须归集体而且必须归官办(即行政性)集体的规定应当打破其实,过去就是因为这 种规定,导致征地款堂而皇之地被集体官员拿走而失地农民往往被无情剥夺民怨沸腾之下,近来决策层俯允民情,在征地改革中明确规定征地款必须发给农 户,不许以集体名义截留这项改革是很得民心的但这种变革无疑给所谓集体地权之说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征地款按理就应该给土地所有者,征集体的地,地 款却必须给农户而不能给集体,这说得通吗?反过来讲,地款可以归农户,地权却不能归农户,这是什么逻辑?过去官员借集体之名截留地款之弊,与强制 性集体地权之弊不就是一回事吗?如果现在仍然确认官员可以强制归并地权,那他们用这种权力变着法儿归并地款你拦得住吗?
所以,在确认地款归农之后,现在应该是承认地权归农的时候了农民应该有权选择集体所有还是农户所有选择农户所有的以后还可以联合起来,选择集体所 有的也应当留有退出机制如果选择农户所有,也应该让他们选择实现的方式:是承认现状呢,还是调整一次,然后稳定?无论哪种办法,本来都不难操作, 这种调整在现行土地制度中也是有规定的,在现状离平等起点不太远的情况下它不会引起什么震动但如果那种权力玩弄土地的状况持续下去,未来权力兼并 造就既成事实后就很麻烦了,所以改革虽然应慎重,但也不宜久拖
地权归农后,官员就不应当乱调整了而此前他们是可以调整的但是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整就应当讲公平,而效率应当让市场来推动政府应该认可合法致富 者,但不能用权力剥夺穷人和制造富人像过去那样,一面否定平均地权原则一面用调整来造成规模经营,甚至干脆用调整来为财政创收,那就不如不调整!
农民集体拥有地权当然是很好的现代小农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是依托了合作制所以集体主义是非常重要的但为什么说选择集体所有的也应当留 有退出机制呢?因为一个号称提倡集体主义的社会,首先应该保障结社权,取消结社责换句话说,人们应该自由地而不是被迫组成各种集体,而我们现在恰 恰两者都缺:想结成的集体不能结成,而不想结成的集体却又无法退出不能退出的集体是什么意思?那在逻辑上等值于监狱如果集体在人们的心目中与监狱 类似,那怎么能够唤起人们的集体认同感,即所谓集体主义意识呢?近来有个朋友竟然想不明白小岗村当年闹单干为什么需要齐心协力按血手印搞生死文 书,他说集体主义应该是用来搞集体化的,怎么会以集体主义来逃出集体呢?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一个简单的常识:把一群人关进监狱是不需要他们有什么 集体主义的,但这群人如果想冒险越狱,那倒是必须有集体主义精神才行,各顾各是干不成的同样,在人民公社时代刮共产风搞一平二调是不需要农民有什 么集体主义的(只需要他们一盘散沙敢怒不敢言足矣),倒是那时搞瞒产私分需要大家齐心才行而那时的体制恰恰对这种集体主义是拼命打击的所以无怪乎 我们国家提倡了几十年集体主义,到头来却发现人们的合作是那么困难,公德是那样的缺乏,公益精神是那么淡薄,自主组织资源是那样的稀缺,以至于有 人要大叫人心散了
因此,与其说结社权是自由主义的需要,勿宁说社会主义更需要这种权利才对实际上社会主义的词根社会(society),在西语中它与协会学会等是 一个词,就是自由结社的意思正如马克思滕尼斯等人指出的:从共同体到社会是个大进步,中世纪只有依附性的共同体,近代有了自由人的结社,才有了所 谓社会没有自由结社就无所谓社会,又谈何社会主义呢?然而今天在据说是各顾各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个人主义的西方文化中结社权早已不是问题,而在据 说是提倡集体主义的我们这里它却还八字没有一撇这已经够莫名其妙了,有人却还想以推行不准退出的结社责来促进集体主义,这不是南辕北辙吗?我国如 今这种人心散了的状态,不就是因为结社权太少而结社责太多导致的吗?
如果地权能够归农,或者更广泛地说,如果农民的各种现代公民权利能够在土地问题和其他问题上得到实现,那么无论在农户所有还是社区所有的基础上, 农民都可以行使这些权利形成各种联合,包括左派朋友的各种建议也都有了一试的基础:从欧文村到喀拉拉邦,从蒙德拉贡到罗奇代尔,从基布兹到莫沙 乌,不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吗?人民公社时代南街村一直贫穷落后,而农民有了分田单干的自由后,坚持公社选择的南街才异军突起那么将来地权若能归 农,我们又何愁没有更多的南街村(假如它的确反映了农民意愿的话)?(全文完)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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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是代理人问题.. 是仔卖爷田不心疼.. 自己卖自己的田还是这样吗? 不要以为农民都是傻瓜, 国人都不笨, 特别是在算这种经济帐上.. 现在会这样, 主要是在现在这样一种政策约束下, 这样做对他本来来讲才是合理的.. 政府一征地, 有多少人有能力进行反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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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简单到了极点,土地私有必造成土地兼并,6亿农民一部分把土地换钱眼前富了,一个通货膨胀就把你的财富搞掉了,再想换回土地想也别想了!政府 征地尚且出现无数失业者,况乎土地兼并了!现在想囤积土地的人多了,天下惟土地最不可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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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政策30年不变,使得一部分农民添人不添地;一部分减人不减地部分农民是,有的人没地种有地的没人种<br/>国家的惠农政 策也只能真对一部分人,对农民的补贴也就有一部分补贴补给了一些根本上不存在的人<br/>我是一位农民,我一家四口人却只能分到一 口人的土地对30年不变的政策不太理解!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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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全中国人都知道的公里,也会倒过来用,大家就都能忍受!这才是现在的怪现象,你以为政府还是人民的吗?不是少数强奸民意,而是整个上层建筑
http://fcs123.blog.163.com/blog/static/75394214200852412740433/
秦晖:中国人的诚信是如何失掉的
2008-06-24 13:27:40作者:秦晖 2006-09-18 17:57: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2001年高考的作文题是对一则寓言的评论:一个青年带着七个行囊过河,这七个行囊分别是:健康美貌诚信才华金钱荣誉地位河中遇险,需要扔掉一个 才能求生,于是青年人扔掉了诚信考题问学生对这个青年人的选择有何看法?
这个考题顿时激起了社会各界对诚信的议论,考试次日,不少传媒就在我们还要不要诚信?之类的标题下发表了纷纭的众说的确,这些年来人们痛感诚信缺 乏的危机:市场上假冒伪劣泛滥,连防伪产品也有伪的,不守合同恶意赖账收货不付款收款不发货成为司空见惯,金融诈骗设局坑人,上市公司包装作伪, 公然圈钱解困,传销抬会的欺诈坑亲杀熟,令人发指,甚至近年来引人注目的拐卖妇女儿童问题,据许多调查居然为亲友熟人欺骗的占了很大比重,以至于 媒体呼吁不要轻信亲友一个社会的人际关系之不诚不信到如此地步,实在已是匪夷所思了
于是人们借此次高考命题呼吁诚信有人指出:诚信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准则有人说:诚信是成功的秘诀还有人引经据典,指出孔子认为宁可去兵去食而不可失 信,信与仁义礼智乃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视的伦理这些当然都没有错然而问题在于,为什么人人都知道诚信重要,而现实中诚信却如此缺乏?为什么先哲关于 去兵去食不可去信的经典,敌不过权色才钱名利皆重于信的现实选择?
现在有种时尚,就是把一切丑恶的东西都归之于市场经济下的人心不古重利轻义然而别的东西还可以讨论,这不诚不信毫无疑问是与市场经济无关的众所周 知,做买卖的基本条件就是要有信用自然经济下封闭的亲友熟人小圈子的关系可以靠亲情,市场上陌生人之间打交道靠什么?当然唯有诚信所以发达市场经 济社会必然是信用至上的社会道学家也许会说这种社会不仁不义不礼不智,但决无法说它不讲信誉发达的市场经济必然是发达的诚信社会,不管什么文化下 这都是必然的
因此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我们进入了市场经济因而变得不诚不信,而在于缺乏诚信我们就进入不了市场经济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不诚不信呢?
其实答案并不复杂,诚信诚信,先有诚,而后有信诚者真也为人行事,有对有错,谁也难说自己是永远正确的但真诚却是为人行事的基础,没有起码的真 诚,说出的话连自己都不相信,还能指望别人的信任?做的事连自己都觉得像演戏,还能指望别人当真?
如果一个社会假话横行,人人口是心非,事事弄虚作假,那么即使有真诚人想办实心事,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从而发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导致虚伪横 行,真诚消隐我国传统文化虽然重视诚信,但那时的长期专制的确产生了直言贾祸真事多磨的弊病山中有直树,世上无直人,知人知面不知心防人之心不可 无假作真时真亦假等等感叹真诚之难的谚语数量既丰,流传亦久,这样的状况不能不对我们的文化产生影响
而20世纪中叶以来的一个时期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这种弊病又有了惊人的发展说违心话办违心事成为司空见惯,出现过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的格言,掀起 过全民放卫星的说谎比赛由于那时不搞市场经济,自然也谈不到在市场上作假,但在官场上作假之普遍,则决不下于今日之市场可以说那时的真诚就已经是 极为稀缺的资源了
而诚既不存,夫复何信?从那种状况转入市场型的诚信危机,可以说只是不诚不信的形式换了,实质早已存在,由此到彼,实在是水到渠成的事在政治挂帅 的年代里权欲熏心的人,到了经济挂帅的年代自然利欲熏心官场上说惯了假话,到了市场上焉得不卖假货?而那种为了政治资本的原始积累而大利灭亲坑师 害友以求荣显的时风,与后来为了经济资本的原始积累而坑亲杀熟以图致富的行为又有多大距离?甚至今天那种围观溺水者灭顶而不施援手漠视歹徒行凶而 袖手无为的可悲状况,在过去特别是在十年浩劫中不是早就种下根子了吗?
总之,真诚作为一种资源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其实已经被破坏得太厉害稀缺得太久了如今时兴自由交换了,自己有自己的权利并且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人 们才发现,在习惯于说谎的人群中建立彼此的信任是多么困难,而缺乏信任的人们间进行交易的成本又有多么大!
诚信诚信,以诚才能求信,欲求一诚信的社会,宣传诚信的重要性固然应当,在制度安排上进行改革,让人们养成讲真话和以诚相待的习惯则是关键过去我 们的宣传中不乏追求尽善尽美的理想主义我以为这并不错我过去曾指出历史上的罪过不源于理想,而源于强制,今天我可以补充说是源于强制对于真诚的摧 残只要不强制人们说假话,对尽善尽美的真诚追求即使有所空想,至少也可以得到较善较美,而不至于沦为尽恶尽丑回到前述那个寓言,即使我们对健康美 貌才华荣誉等等的追求都是空想,至少我们还有诚信有道是:
夫真善美,以真为首
苟无其真,何善之有?
苟欲求美,唯真是守
真诚既立,假话拑口
善美有望,战胜恶丑
去兵去食,唯信必存
以诚求信,为善必真
取义得义,成仁得仁
仁义礼智,皆以信成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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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诚信的丧失不是在实行市场经济之后才产生的,而是在实行市场经济之前就已经埋下了缺失诚信的种子,市场经济只不过加速了它的 显现,以前我们很多人没有正视或者根本不愿正视这个问题市场经济加速了诚信缺失这个现象的尽早显现无疑是件好事,至少使我们大家都提前开始正视这 问题,不像从前总摆在桌面下讲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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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诚信只有在真正的法治传统国家中才能普遍存在欧洲在古希腊时期就有法治的思想,在古罗马时期就有法治的传统了而我们呢,从来就没有法治的传 统,我们总需要贤人我们现在有法律,但却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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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教授,我认为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诚信社会如果说有,恐怕也只在原始社会农牧渔猎尚未产生的原始共产主义时期不讲真话不守信用的前提是个人利 益的需要,而劳动交换又需要诚信,因此缺失诚信矫饰违诈只能在劳动交换少而又有私有制的情况下才能产生,也就推论出是在农牧渔猎刚刚兴起之初产生 的行为后来在私有制社会中频繁的劳动交换中人们从这种行为中获利,而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所以才渐渐形成一种意识沿袭下来在几千年的奴隶社会封建社 会中以及近代历史上,统治者频繁的人为施加政治压力,更加深了诚信缺失的状况
秦教授我的看法不知对不对,恳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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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磨蹭蹭了七年我入dang了,过去一直苦恼于写思想汇报的言不由衷,每写一句恶心的话都像人格分裂一样自我厌恶,我不想这样却又骑虎难下而现在 很容易一篇应用文就炮制出来,不就是走个过场和形式嘛,无心无脑,这种内部冲突的平缓说明我已经越过了说假话的道德屏障,我的底线更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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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的常识嘛 只不过因为现在的政府提倡创新也就引导了学者喜欢创新了因此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学者专家教授也就不在乎常识常理了 秦晖先生不热中于展示所谓的才华 所以他说出了这些个常识性常理性的话语 实在难能可贵的 不过先生的学问好 知识渊博 涉及门类繁杂 而先生的文笔又不是特别的大众化 却确实还有些书面语和专业术语在里面 尤其在涉及历史领域时更是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读者的历史功底还不错 也就影响了好些读者的理解和领会了 当然了 人文社会类学科的文章所受到的限制太过繁多也不得不令作者隐晦曲笔书写表述的 读者的受主流教育的效果及独立思维和个人的天赋领悟能力的高低等等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读者的理解 判断和接受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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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上到下都不讲诚信的一个社会,你又拿它怎么办?一代伟人讲诚信了吗?耕者有其田了吗阳谋反右文革中的反复行为,等等我们的各级政府讲诚信了 吗?朝令夕改虚假繁荣与大大小小的形象工程,说是为了发展,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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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国家商人,特别是山西商人主要是靠着诚信两个字汇通天下!因为他们是关老爷的后代!那时的政府也腐败,比现在无能得多,但并不影响啊!那 时的人还很讲诚信,主要现在有权势的人玩权弄术,把人的心都伤透了!
http://fcs123.blog.163.com/blog/static/75394214200852412717491/
秦晖:什么是"集体所有制"?——关于 产权概念的若干澄清
2008-06-24 13:27:17作者:秦晖 2006-09-29 11:38: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离婚了就算公有制?
记得1996年,笔者到江浙两省几个县市考察当时进行得热火朝天的乡镇企业转制当时规定承包租赁等都不算转制,所谓转制就是产权改革绝大多数情况 下就是把企业卖给原管理者如果外国学者他就会说这是再典型不过的私有化了当然,在他们的语汇中私有化如果不含褒义,至少也不是贬义词但我国还是把 私有化这个名词(而不是这种行为)看成禁忌的于是产权改革就需要有些语言包装在某县级市,笔者看到一份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其开宗明义第 一条便称:股份合作企业,是指由二个及以上股东(不含同一家庭的两个自然人)按照协议建立的经济组织其性质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于是,只要老板拉 上一两个人让其象征性地入股几块钱,那企业就仍然是集体所有制转制也就没有了私有化之嫌
笔者当时纳闷道:两个人所有的企业就算公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那天底下还有什么样的企业算是私有的呢?于是问:如果两夫妇开了个店铺,是 否也算集体所有制企业?乡企局的干部答曰:不能算你没看那两个股东的规定旁边有个括号注明不含同一家庭的两个自然人吗?又问:如果这两口子打架闹 离婚了呢?答曰:离婚了?那就算集体所有了吧,不过现在还有谁那么较真?
后来有人告诉我,当地真的有那么一家企业主夫妻闹离婚后,企业就成了公有制!这真是滑稽:过去人们说私有制下人们竞争残酷六亲不认,而公有制则人 人为我我为人人亲如一家可现在,真正亲人和睦齐心协力办企业时是私有制,同床异梦各怀鬼胎以至于打架闹离婚了,倒把企业打成公有制了!
这个真实的幽默当然并无大碍,其实谁都知道上述那个规定只是为了给转制找个说法大家心照不宣,的确没人去较这个真现在这个市的乡企转制早已完成, 几乎所有原来的乡镇村组集体企业如今都已变成私企当地的乡镇企业局建制都已撤销,也没有人再提那个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了
多少人才算是集体?
这样的办法当然只是为了回避私有化的罪名不过认真想来,即便就是在西方国家,没有这种回避的需要,两人所有的企业当然就是私有企业但是五个人的 呢?十个一百个一万个人的呢?到底要多少人的企业才算是集体所有制?
像波音福特AT&T这样的股东数万数十万人的企业,在他们那里也没有谁说是集体企业,而我们过去则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大公司都是再典型不 过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这就把人弄糊涂了:两人所有的企业是集体所有制,而几十万人所有的企业却算是私有制?
有人从企业控制权方面解释:西方的大公司虽然股东动辄上万人,但众多小股东无法过问经营,企业实际上控制在极少数大股东及其委托的经理人手里但是 如果说这就可以叫做私有制,那么任何稍大一点的企业就都只能是私有的了难道我们的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都参与经营控制的?就是大一点的集体企业,如 当今闻名于世的南街村,也不是所有集体成员都能过问经营参与控制的吧再进而究之:尽管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是几乎一切大企业的特征,但是所有者 集体对其委托之代理人行为的控制能力,上述被认为是私有制的大企业还是比我们的国企要大一些尽管如今一些超大型跨国公司由于委托代理链条过长也出 现了类国有的特征,但不管怎么说,人家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对经理人的控制还是比我们党管干部政工治厂的体制下公众对公有企业经理的控制能力要强因 此如果真要以集体所有者对经营的参与程度论公私,那就不仅我们的国企和西方的公司孰公孰私有颠倒之虞,而且倒真是只有夫妻店可以算是集体的了
还有人说,股份制属于私有制是因为股权是明晰到个人的,而且个人还可以用售出股票的方式退出他们认为,真正的公有企业就是那种成员权利不明人人都 有,人人都没有而且不可退出的经济体但是,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而且不可退出的企业明摆着就是一种不好的状态,讲得极端一点,最符合这种标准的企 业莫过于奥斯威辛了:它当然不是私有的,但它是公有的吗?它的确不仅是人人都有人人没有,而且绝对无法退出不仅不能带出财产,连命都不许带出来! 从意识形态上反对公有制的人把公有描绘成这么一副贼船能上不能下的奥斯威辛模样是不难理解的有意思的是有些公有制的拥护者也把公有制当成这样的制 度,以至于一讲股权明晰到个人他们就斥之为私有化,一讲到可退出他们就认为这是要搞垮公有制但是,至少从字面上看,人人都没有怎么能叫公有?那不 是应该叫做公没有吗?而既然人人都有,为什么就不能把各自所有的那一份明晰化?既然各自都有一份,为什么就不能拿着那一份退出呢?的确,如果不 能,又从何证明在这个公有制中我确实有一份,并非人人没有?马克思把他理想中的公有制形容为自由人联合体,这个自由不包括退出的自由吗?不能退出 的场所例如监狱,又有何自由人可言?
最后一种说法是以分配原则推论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按劳分配的,所以其成员不应该有资本收益(例如股息),而西方的股份公司是有资本收益的,所有 的股东属于集体资本家,因此即便他们人数再多,也属私有但这个说法问题更大:且不说过去的公有制实践中到处存在着干不干都一样和按身份按特权分配 的因素也不说理论上市场经济中劳务作为一种商品与其他商品是可通约的,即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可以互相转化,所以很难定义什么是按劳分配正因为如此, 古典马克思主义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甚至与工资这类与市场相关的范畴都不能相容而在现实中理论家们为了使两者相容就不得不步步变通,从改 革前承认社会主义时代商品货币关系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而认可了工资,直到转向市场经济时承认按要素分配,实际上等于取消了公有制与按劳分配的对应其 实,我们只说从基本逻辑上讲,特定分配原则对应于特定所有制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例如同一个股份公司,今年的分配方案可能偏向于多给股东分红(即 偏向于按资分配),明年因为某种原因可能就少分红乃至根本不分红,而只有工资分配(即近似于按劳分配)了,你能因此说它的所有制就改变了吗?
Private:私有还是民有
所以,按照上述标准是没办法分别什么是私有什么是集体所有的但是问题在于:区分这两者真的那么重要吗?其实说穿了,我们之所以一定要区分这两者, 是因为我们这里有两拨人,一拨人视公有为神圣而认为没收私产是天经地义;另一拨人视私有为神圣而认为公产的流失没什么了不起对于这两拨人而言,私 有与集体所有的区分自然非同小可
但是在世界上很多地方人们并不这么看:这里我又要提到那句老话:世界上只有禁止私有制的命令经济国家,从来没有禁止公有制的市场经济国家实际上, 我所见的几部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是说保护财产或产权,而不是只保护私产的当然,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一般都把这种立法精神解释为保护私有财 产我想那只是因为作为立法主体的国民国家(nationalstate)之自我保护本属不言而喻,需要强调的只是对老百姓的保护关键在于:所谓私 有(private)一词在西方语言中并不与集体(collective)构成反义,而是与国有(state)构成相对Private与 state的这种相对的含义也并非是一与多个体与集合的相对,而是民间与官方的相对因此所谓私有(private)就是民间(非官方)所有,而不 仅仅指个人所有或自然人所有而所谓保护private权利,就意味着当官的不能任意侵犯老百姓的各类产权:既不能随意把老百姓的私人财产没收充 公,也不能把老百姓的共有财产攫入私囊
所以毫不奇怪,他们所定义的私有财产都明确地包括自然人财产与法人财产而所谓的法人通常就是许多自然人利益组合成的一个具有法律人格的联合体,也 就是我们所谓的集体因此,他们的民法体系中没有集体所有的概念,但这决不意味着集体财产不受保护在他们看来,民间的自由联合体财产就是法人财产, 也就是私有财产的一种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通俗的理解,正式法律条文好像没有这么写的)的精神也就包含了这种集体财产的不可侵犯,尤其 不可被有权有势者侵犯当然,根据联合体成员的意志处置这些财产包括改变产权则是可以的,正如个人财产根据所有者的意志可以被转让乃至被捐献归公一 样所谓保护产权就是尊重所有者的意志,这个原则对一人独有两人乃至万人共有的财产都是适用的股东上万的大公司与夫妻店都如此这样也就不会发生上文 提到的那个夫妻店的店主夫妇如果离婚会不会涉及所有制性质改变的问题了
非国有化不等于非公有化
但国有就不同了在现代产权观念中,国并非集体的放大,而是性质上有别的两个范畴(在法律上就是公法与民法两个范畴)当今世界上一些大公司股东数量 可以超过一些小国国民人数,大公司产值超过小国产值更是毫不足奇的事但是前者仍然是私有的,因为它们的股东哪怕比国民人数还多,也属于民间的自由 联合而国有经济则是官办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也可以被视为一个全体国民通过纳税(承担公民义务)投资组建的大公司,但与一般再大的公司也不同的 是:国民并非自由进退于国家,纳税这种投资也是强制性的,不像购股那样出自本人愿意
说到这里就很清楚了:在这种产权观念中私有与国有的区别与其说是一与多个人与整体的区别,不如说就是自由财产与非自由财产的区别凡是公民的自由财 产,无论一人独有的还是万人共有的,都是民法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其所有者的意志都必须尊重一人之产非己所愿而为众人所夺,是谓侵犯私有财产;众人 之产非众所愿而为一人所占,同样是侵犯私有财产相反地,一人之产出自己愿而捐献公益,众人之产出自众愿而或分或卖,都是产权自由的体现而与侵犯无 关所以,那种认为保护私产就意味着可以容忍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人,和以造成公产流失为借口反对保护私产的人,虽然表面上立场相反,实际上错误是相 同的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何以无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转型国家,其所谓私有化都是指非国有化而言,很少有非公有化的说法,更没有如何处置集体 所有制的规定,甚至根本没有集体所有制这一概念道理很简单:所谓集体企业如果是若干公民自愿联合而组成,那它就与通常的股份公司一样已经是私有企 业了;而如果是官办的强制性集体,那它根本就被视同国有或国有的附属形式,对它的改造就属于非国有化的范畴其中也包括把它与官府脱钩,改造成民间 的自愿联合体,类似于我们所讲的政企分开当然在他们的概念里这也属于私有化了
产权改革如何公平
同时我们也就可以明白:之所以要非国有化,并不是因为国家这个集体太大,以至于超过了什么经济学上的合理规模而是因为官办企业意味着经济活动中的 强制强制当然不能一概否定,自由总是要受到群己权界的限制的,尤其是民主国家在公益领域实行公权力的干预应当说是天经地义但是在竞争领域强制泛滥 那的确是坏事所以,只要搞市场经济,非国有化就是必要的(至于化到什么程度,是否应当在某些不适于充分竞争的领域保留国有成分则另当别论),但是 它的实质并非中文所说的化公为私(尽管在前述西文语意中它被称为私有化),而是取消强制配置,把不自由的资产转化为自由的资产后者既包括中文所谓 的私有资产(自然人财产),也包括自然人与法人自愿联合的各种资产形式
当然,这种转化必须是公平的而所谓公平,最关键的还不在于卖价高低,而在于处置众人之产必出自众愿的原则当然有人可以质疑说有了这一原则的产权改 革也未必都公平,但是可以肯定,没有这一原则的产权改革必定不公平亦即:这一原则或许不是产权改革得以公平的充分条件,但肯定是必要条件因此,公 平的产权改革必须有实质性的公共授权公共监督与公共参与,有具备公信力的卖方权力公共委托-代理机制,即民主机制,有相关利益各方的充分博弈和讨 价还价我们要知道:既然这种产权改革的实质是取消强制配置,把不自由的资产转化为自由的资产,那它本身就不能采取强制配置手段既然处置国有资产属 于公共事务,群域要民主就应当是其基本规则计划经济国家可以不需要民主(只需要父爱),市场经济国家,至少在产权问题上也未必需要民主(只需要公 平交易),唯独从前者向后者过渡的转型国家,没有民主是难言公平的产权改革的而不公平因而缺少公信力的产权配置,表面上似乎由于配置者乾纲独断而 节省了所谓交易费用,赢得一时的顺利发展,留下的后患却难以预料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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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很多事情就是说起来很好听,实际上经不起理性和认真的推敲不知道这是中国文明的不足,还是马列主义的不足我这种看法在大师看来也许浅显了, 但我真的认为,如果当时确立种种制度时就能认真推敲,而不是把老百姓当成可以任意愚弄的白痴,我们现在不会如此狼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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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普遍哦我爷爷的土地和财产被没收,成为全民所有制的成员.我奶奶的商店与工厂被改造,也成为全民所有制的成员.我爸爸先下乡又入厂当工人,几十 年每月只拿五六十元生活费,所创利润全部上缴国家,无任何积蓄,也成为全民所有制的成员.而改革变成股份制,我爸爸的身份还是不是全民所有制的股 东?他的股份与股权哪里去了? 我爷爷被没收的土地财产和我奶奶的商店工厂的产权明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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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先生的文章总是逻辑严谨思路清晰,不像大部份国内的专家学者那样逻辑混乱思路不清,甚至是指鹿为马<br/>如果像秦先生这样的学 者多有几个,当今中国的思想界,恐怕就不会如此混乱不堪了!不过,上层肉食者好像不太欢迎秦先生这样能说得清真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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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的土地和财产被没收,成为全民所有制的成员.我奶奶的商店与工厂被改造,也成为全民所有制的成员.我爸爸先下乡又入厂当工人,几十年每月只 拿五六十元生活费,所创利润全部上缴国家,无任何积蓄,也成为全民所有制的成员.而改革变成股份制,我爸爸的身份还是不是全民所有制的股东?他的 股份与股权哪里去了? 我爷爷被没收的土地财产和我奶奶的商店工厂的产权明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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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大政府,小责任"的趋势必须逆转
2008-06-24 13:26:09从去年到今年风气有一些变了,从去年的郎顾之争到顾雏军被抓起来,关于医疗改革不成功,医疗改革不成功中国公共服务体系的崩溃,不但是医疗,包括 教育等等,因此引起很多的批评。很多问题就像刚才大军讲的那样,其实有很多问题,包括顾雏军背后的现象等等,二十几年的改革,老实说不断一下子往 这边摆一下子往那边摆的过程,已经摆了好多次了。现在我们指出这些问题,其实并不是为了使他再一次出现所谓的循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要 讨论这个问题在什么地方。
前几天我就医疗改革问题专门写过一篇文章,前天在中国新闻周刊上登出来,但是登出来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做了比较大的修改。那篇文章的题目叫"权 力太大了,责任太小了",让我国公共服务的问题。通常人们讲的公共服务出现问题,社会保障不足,通常人们认为是小政府理论或者说是市场万能论造成 的。这种说法我觉得在一般的宪政国家是无可非议的,的确就是这样的。但是在我们这种国家就很难说,因为实际上公共服务问题不是现在才有的,我们的 两千多年来一直有这个问题,这就是经常有人讲的,中国以前国家权力只达到县一级,县以下是乡自治的,这话是说反了,国家责任连县以上都未达得到, 但是国家的权力可以说无孔不入,中国有一句唐诗,国家权力已经达到了认识深山更深处,但是这个国家的责任不但县以下没有达到,连县以上也未达得 到,"平时闹事无人问,浮在深山有远亲"。意思是,不仅县以下没有公共服务,连县以上也是没有公共服务的,我们国家的法家传统从来鼓吹最大程度的 皇权,但是同时也是鼓吹最小责任的,最小的皇责的。我们国家法家最强调反对所谓的福利的,专门讲过绝不能救助穷人,因为穷人不是懒汉就是醉鬼,如 果救助他是帮助懒汉和醉鬼。如果反对社会福利,是否意味着主张自由放任呢?也不是,我们国家的法家认为穷人不应该救助,可以抓起来,这种现象一直 同时存在的。
49年以后的情况,我觉得有了一个变动,这个时候我们国家的权力和责任都同时扩大了,但是我们国家的权力,对社会的控制可以说扩大了很多,但是这 个国家对社会的责任也就提供公共服务业应该说有了相应的扩张,但是扩张的幅度和权力扩张的幅度是完全不对称的,服务扩张得少,权力扩张得多。包括 这次医疗改革的时候,对计划经济公共服务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这个应该说是有理由的,但是我必须指出,这种高评价另外一个方面,比如说就医疗而言, 人们通常都讲,文革后期的合作医疗如何好,现在如何糟糕,恐怕这样讲忽视了几个问题,第一我们假定在传统时代,也就是说在49年以前,中国是完全 没有民间公共互助功能的,这其实是不对的,我在这里请大家看一下复旦大学的那本书,《中国人口史民国卷》,里面就谈到了对民国时期的类似今天合作 医疗的事情,也就是民间自己搞的公共服务体系的效能问题,而且引了当时的国联等很多外国学者当时对中国事情的评价,也就是说这个事情在49年以前 不是一点都没有,49年以后曾经有一度比49年以前要差了,因为当时的中国民间社会的自治功能被破坏得很厉害,因此毛泽东当时在文革的时候,一再 讲农民缺衣少药不是没有道理的。在文革后期,当然有了合作医疗,合作医疗的确也是承担了相当大的功能,我在农村的时期就曾经当过三年所谓生产队卫 生员,也就是所谓的赤脚医生,对这个事情是怎么运作的,我当然也是知道的。
但是对这个事情也不能说得过高,有一点是很明显的,合作医疗制度在78年以后基本上就解体了,但是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抱怨到了90年代后期才尖锐起 来,现在人们讲得很多数据,有多少人是病死在家里的,往往跟93年前后做对比的,中国的乡村或者一般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出现一种崩溃式的局面,主要 是1994年以后,尤其是分税制以后恶性发展起来的,分税制大家知道就是财权上收、财责下放的过程,权力包括收入,按照有些学者的建议,要强化汲 取能力,但是公共服务责任在这以后并没有得到加强,反而是弱化了。所以说,中国一直有这样的问题,由于中国有一个权责不对应的机制,权力不承担相 应的责任的,所以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往往同时存在着权力太大的问题和责任太小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要警惕说,我们抽象谈什么大政府、小政府,在中国,大政府理论和小政府理论,常常同时存在,往往讲的就是,一讲大政府就是要扩 张政府的权力,一讲小政府就是要推卸政府的责任,这两种取向反复交叉的结果就是使责任越来越小,权力越来越大,我们改革这二十年来,经常讲的一句 话叫放权让利,可是在我刚才讲的这种体制下,往往所谓真正权力放了没有呢?我觉得与其说是放权,不如说是卸责,于是说让利不如说是争利,因此放权 让利的改革走到后来就变成了实际上卸责争利的改进,一方面公共服务部门公共服务责任越来越差,但是一方面利用权力垄断市场进行创收的权力却越来越 大,一方面放弃公共责任,一方面利用权力,利用公共资源创收,这种现象其实可以说是在同时存在的。因此,我们在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还要避免 一下子大政府,一下子小政府的循环,尤其是要避免一下子大政府拼命扩张权力,一下子政府阶段拼命推卸责任,导致这样的问题。走向市场经济,它的确 要讲所谓小政府的,但是所谓小政府指的是要摆脱权力的不正当的舒服,而不是说摧毁社会保障,是指限制政府的权力,而不是要推卸政府的责任。当然在 宪政条件下,我们知道,宪政的一个基本的功能就是使公共权力和公共责任做到合一,有多少权力,就承担多少责任,我需要你承担大的责任,我就给你大 的权力,我要限制你的权力,我就不能指望你能承担太大的责任。所以,在宪政时代,的确会有我到底是给你大一点的权力,大一点的责任好呢?还是给你 一点的权力,小一点的责任好呢?这两种取向,也就是我们通常讲自由放利和福利国家的取向,也就是通常所讲左和右的两种取向,现在两种取向很难说哪 种不对哪种对,但是有一点必须讲清楚,无论哪一种取向都不会赞成权大责小的体制,尤其不会赞成有权无责的体制,这种体制不管左派还是右派都要反对 的。
但是中国也有一个很怪的现象,去年我在美国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朋友曾经问过,他说我不知道你们中国到底是左派得势还是右派得势?你们中国如果左派得 势,为什么在所有的国际场合上,你们中国的代表是最反对讨论劳工权力,无论在任何场合,一提到劳工权力,中国的代表马上跳出来,这个问题怎么能谈 呢?绝对不能谈的。如果说你们是右派得势,为什么你们现在又轰轰烈烈反对新自由主义呢?我说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如果左派右派是指你们的那种意 义上的左派右派,在中国都不吃香的,因为你们的右派要限制政府权力,你们的右派要追问政府责任,这两种人在我们那里都不喜欢的。但是我们政府也喜 欢,也需要左派和右派,需要什么呢?需要为政府扩大权力的左派,为政府推卸责任的右派,最好又左又右,既扩张权力又推卸责任,这才是最容易得势 的,真正的问题是相反的,中国的确需要左派,因为政府责任太小,政府的确需要右派,因为政府权力太大,因此我们一方面限制政府权力的这种改革,严 格来说就是规范,建立一套政府权力,授权和问责机制,建立一套委托代理机制,实际上说得简单就是建立具有政治文明的体制。
另一方面,追问政府责任,这种意义上的改革我觉得也是需要进行的。因此我专门提到,我很欣赏最近医疗有一句提法,现在医疗卫生改革是要强化政府责 任,没有讲到关键是要扩大政府权力,这个说法是很对的,因为现在产生一系列的问题都不是权力太小的问题,而是责任不够的问题尤其是教育,要搞市场 化,教育产业化,可是我们知道,在教育领域,民办教育进入的门槛是非常高的,而且也是很不合理的,这么多年来一直有民办民工学校被取缔的消息,理 由是说,民工学校档次太低了,档次高又怎么样呢?有一个规定民办高档教育只能承担慈善功能,不能盈利。民办教育如果不能盈利,官办教育可以用国家 的资源为个人牟利,一方面民办教育准入很严格,但是我们这些年来,我们的官办学校,尤其是国家财政重点扶持的所谓重点学校,都大量搞一校两制一校 两牌,校办民校,中国现在有很多的民校,但是民校不是真正民营的,是重点学校翻一块牌挂的,就用国家的资产,用国家的人力,高收费,为小集团和个 人创收。这样高收费和创收又不允许别人进入,用采取用权力垄断排除经营者的办法,这是不折不扣的卸责争利,一方面放弃公共服务责任,把公共服务责 任推卸得一干二净,一方面又把权力行使淋漓尽致,像这样的做法,在两方面有很大的问题。如果中国不走出怪圈的话,很有可能怎么改都不行的,像现在 有些老百姓讲的,一个萝卜老头切,左右都是你得,一讲收拼命管住老百姓,一讲放就拼命放权贵,结果就是我讲的,存在此或效应,收也是你,放也是 你。
大家知道,从去年朗顾之争开始,很多人痛感中国公共资产被所谓地流失,实际上用很不正当的手段落入一小撮私人的手里,但是在中国两种主义都存在, 自由主义者认为资产被自由放任,社会主义者抱怨被公共财产被侵犯,这两者有没有矛盾,这两种现象同时存在,而且它的根源就是一个,就是不受制约的 权力,用左手把老百姓的资产弄进国库里头,又用右手把国库的资产弄到某些私人手去,这实际上是流水线式的过程,我们不能只反对左手不反对右手,不 能只反对右手不反对左手,明明左右手齐全,不能说是残废人,只有一只手,一个现代的社会也可能左派掌权所谓福利国家,也可能右派掌权自由放任,不 管哪样的国家,这两只手都必须要关注,市场机制的作用多一点,政府管理机制多一点,这并不是真正的问题,很可能没有公平的市场竞争,也没有真正的 公共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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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给农民地权对抗圈地
2008-06-24 13:23:45土地问题本来应该从农民的角度切入,但是大家知道农民比较弱势,最近土地成为关注焦点,主要是从房地产、小产权房的角度介入的。
土地宽与紧:圈地太易下的悖论
我们一直在说中国是土地资源紧张的国家,但从某些方面来说,中国的土地可能是世界最宽松的。例如,在美国只有拉斯维加斯可以看到一个前庭占地几十 亩的宾馆,那种宾馆只在沙漠圈地。可是在我们的广州,占地几平方公里的大宾馆、大社区比比皆是,凤凰城等等都是如此。
中国的圈地之容易,常常会使人感到中国是土地最宽裕的国家。目前一个新的语境就是城市化,我们一说加速城市化,就要从扩大圈地来理解,就要剥夺农 民的地权;我们一说城市化引起了一些不能解决问题,就要对农民进城进行更多的限制。
到底农村的未来是乡村的复兴还是加速城市化,这个问题本来是无可无不可,一些该城市化的地区就城市化,不应该城市化的地区就不复兴乡村。所以为什 么不能反过来讲,提倡城市化,就应该维护农民的迁徙权;鼓吹乡村复兴,就应该维持农民的地权。
农民土地权问题上,宅基地最为典型。
关于宅基地的历史大家注意到没有,在当初搞集体化的时候,原则上农民的财产是两种,一种是生产资料型,这是公有的,包括大牲畜、耕地等;一部分是 生活资料,比如住房等。农村的集体化承担了原始积累的功能,不是福利功能。所以当初高级社的标准章程规定,集体不管住房的问题。少数像大寨这样的 人民公社为社员盖了房子,但绝大部分公社住房是社员自己解决的。1956年高级社章程就规定,宅基地不入社,耕地入社,住房自己解决,国家不负 责。
但到了1962年,在人民公社60条里面,变成了人民公社一切土地,包括宅基地,都是公有的,老百姓没有处置权了,但是人民公社60条同时又不承 担给老百姓提供住房的责任。我觉得造成现在包括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农民是没有权力的,但责任是他们承担的。
小产权房:没有落实农民地权的村官卖地问题更多
我不认为小产权房应该放开。我们现在讲的小产权房,主要是指城市居民与乡村尤其是村一级组织之间的交易。现在没有谁提出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搞小产 权房,都是所谓的集体土地能否进入市场。广州等一些地方搞集体土地进入市场,从打破国家垄断上说是有积极意义的。但由于我们实际上不存在真正意义 上的集体,所以如果放开小产权房的话,会有很大问题。
我们可以看看中国土地市场发展的过程。1980年代初,地方政府就可以随便转让土地,造成了一些恶性事件,加上一些地方有村官倒卖土地,地权开始 逐渐上收,到现在是越来越高,地政垂直化,基层政府都不能批地。不过地权垂直化管理事实上也不能解决土地的问题,关于这点我已经写文章论证过了。
但不能因为地权垂直化不能解决问题,就恢复到1980年代村官可以随意折腾土地的时代。在目前没有落实农民权力的前提下,让村官可以任意的卖地, 反而会产生更多的问题。
廉租房:2亿城漂族的海市蜃楼
就住房问题而言,我们以前有许多的观念是完全颠倒的。比如我们经常说房改以前实行福利房制度,现在引起争论,有人说市场化搞的过分了,我们应该恢 复过去一些做法,由政府部门盖一些房,比如廉租房等等;又有些人说福利房是过去不好的东西,我们已经摆脱,就坚决不应该再回去了。
关于中国能不能盖廉租房,这是一个需要计量分析的问题,但首先我们应该懂得什么是福利房。什么是福利房?是国家掏钱、专门为穷人盖的房子,分配这 些房子的唯一条件是贫穷,是收入低。
发达国家中,有所谓的自由放任和福利国家的区别,如瑞典是高福利国家,美国是低福利国家。但在原则上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美国所谓自由放任,无非在 获得福利的条件上比瑞典要紧得多,必须很穷才能享受福利;而瑞典几乎是人人都有高福利。但无论是自由放任的国家还是高福利国家,他们一个共同特征 就是:这个福利绝对不对高收入人群提供,不对有权有势的人群提供。
我们以前的福利房是富人的福利房,这与福利制度的背离程度比自由放任还厉害。自由放任是低福利或者零福利,但我们以前的制度是负福利——高收入的 人、有权有势的人,享受高福利;低收入的人、无权无势的人,低福利甚至没有福利。
中国正处在一个城市化过程中,大量的都市新移民进来。他们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穷人,西方国家和中国,或者是发展中国家,在这点上是没有异同的。他们 进来以后怎么办呢?从逻辑上说很简单,要么给自由,他们可以自己解决问题,盖一些看起来很不雅观的,我们称之为贫民窟的房子,要么给福利。
西方的左派对贫民窟的谴责很厉害,就一直鼓动政府给他们盖廉租房。但如果这个国家的力量比较小,不能给新移民提供福利,就只能让他们自己盖房子, 于是贫民窟还是出现了。而西方的左派是讨好贫民窟,靠贫民窟的选票,不会大批清理贫民窟,于是新移民就拉家带口纷纷到城市。所以我们看到,只要是 左派执政的西方国家,穷人到城市的速度会加快,贫民窟会扩大。
我有一个朋友前段时间写了一篇文章,其中提到:中国改革开放创造了一个奇迹,一方面有2亿农民进城,一方面在城市没有出现贫民窟。问题是,这2亿 人进城去了哪儿呢?你说不在贫民窟,政府给他们盖了廉租房吗?没有,目前的廉租房一是规模小,二是仅对城市居民开放;他们买商品房吗?好像也不 多。他们上天了还是入地了?
答案非常简单,我们现在允许他们以单身劳动力的方式进入城市,安置在集体住房里面。我们广州的两个学者创造一个新名词,宿舍劳动体制,进城的农民 工集中居住,严格管理。这造成了一个奇迹,中国一方面有2亿城漂族,有1.8亿的留守族,这对中国的未来有非常大的隐患。也许第一代没有体现出 来,但到了第二代,我觉得是难以想象的。
土地保障:给农民真正的土地使用权
这2亿城漂族,他们50岁以前没有家庭生活,50岁以后没有社会保障。为什么不给他们保障,据说是他们可以自己保障自己;他们为什么可以自己保障 自己,据说是我们不准土地买卖,所以他们可以自己种田养活自己。
其实我觉得这个话是非常荒唐的。自己种地养活自己这是社会保障吗?讲简单点,所谓社会保障就是我看病,公家买单,这是社会保障;如果是公家看病, 我买单,这不是社会保障,是负保障,是我保障当官的。实际上,如果真的讲土地保障的话,无非是这样,农民一旦碰到问题,他用正常收入不能解决问 题,有土地的农民就可以变现土地解决问题,没有地权的农民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要说土地代替保障这个话有一丁点的道理的话,那就是土地所有权能够 代替保障。
就目前来说,农民有30年的土地使用权,应该明确一个原则:这30年使用权是不能剥夺的,在30年之内签约对双方是有约束的,集体不能在签约期内 撤出。按照这个原则,农民有30年佃期,在30年不能撤佃,在30年内如果要使用农民的土地,就要购买土地的使用权。
应该说中国的农民有佃权是一个非常伟大的进步。土地私有权唯一的问题是过分绝对化土地私有权会妨碍公益目的的国土整治,这是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保 留重大项目的国家最终定价权的原因,任何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都不可能完全是让买主漫天要价。
但是公益征地需要有非常完善的民主和法制保障,讲的简单点,公益性征地至少应该有几个程序:第一,公益性质认证需要讨论,是不是有公益性质,需要 有民主程序认证,不能当官的说是公益就是公益,如果是老百姓都认为是,哪怕我们理解为商业的,也可以理解为公益。
如果你证明他是公益,第二个程序要进行自由交易的试探,既使是公益如果可以自由交易,还是自由交易,如果不强制还是不强制。如果自由交易达不成协 议,那个人漫天要价怎么办?那么第三个程序,就需要一个中立方进行中立产权认定,值多少钱按照这个价格去提。如果达不成,还需要一个替代的方案, 如果备用方案社会代价太大,在这个情况下,国家才可以使用最终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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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改革开放三十年
2008-06-24 13:22:16编者按:
30年前启动的改革开放,造就了一个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中国经济的长期高增长。如何解读这个"奇迹",当下已经成了思想界的顶级课题。"中国奇 迹"是突破传统观念、传统体制桎梏的结果,也是在特定历史条件制约下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先例可循。在全球化背景下,世人眩目于"中国奇迹"。
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在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恢弘历史长剧正在揭幕之际,无疑,我们需要一场关于改革30年的大讨论。总结三十年,反思三十年,甩掉历史包 袱,开创改革新局,这是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好的纪念,最好的继承,也是我们在历史新关头最重要的使命。
为此,本报特刊发秦晖教授的文章,并将陆续刊发这方面的文章,力求对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作出有启发性的解读和总结,以飨有兴趣于中国道路、 中国走向的广大读者,敬请垂注。
秦晖 本报记者王轶庶摄
国际上转轨经济学界对所谓的"中国之谜",即所谓的"中国奇迹"与"东欧困境"的解释,已成为最大的论题之一,而且各方似乎已经形成了"渐进-激进"的讨 论模式。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往往认为东欧的"激进转轨"虽然付出很大代价,但一举解决了实质性问题,将来会显示出大效果;而中国的"渐进转轨" 虽然获得了持续的经济增长,但实质性问题绕不过去,将来会遇到大困难。相反,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则认为东欧转轨恰恰陷入了"市场原教旨主义"的 "激进"误区,而中国的渐进转轨似乎具有更多的凯恩斯式或福利国家式的政府干预成分,因而取得成功理所当然,将来双方的对比也不会逆转。
显然,这种争论的背后包含某种共同前提,即中国"渐进"——更多凯恩斯或福利国家或社会主义色彩——因而经济(根本性地或暂时地)增长,东欧"激进"—— 更多自由放任或市场竞争色彩——因而经济(根本性地或暂时地)衰退。
但是笔者认为,这个前提是大可质疑的。首先就转轨目标模式而言,中国明确地自认为是"摸着石头过河",很难说她的目标是什么 (尤其难说是"福利国家"),而多数东欧国家倒是明确以加入欧盟为目标,而欧盟多数国家长期是社会党执政,是当今世界上福利国家的典型,东欧各国入盟谈判 中的"福利门槛"、"劳工保护门槛"往往比"市场化门槛"还高。而现实就更不必说:恐怕没有人能证明如今的中国比东欧更像"福利国家",而作相反 的证明倒是轻而易举。(参见秦晖:《中国转轨之路的前景》,《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1期,4-5页)"剧变"后的中东欧,经互会国家转轨战略 各有特点,其中像白俄罗斯与爱沙尼亚这两个空间与历史都相近的"前苏联"国家,其转轨经济政策的相差之悬殊实难以用"东欧转轨"这个概念来包容: 卢卡申科治下的白俄罗斯基本上拒绝市场化,其经济面貌简直比我们的南街村还"南街村";而爱沙尼亚以"面向外资全卖光"方式实行的私有化堪称东欧 最激进之一。如果不考虑政治变革而仅从经济上讲,所谓中国与"东欧"转轨政策的差异恐怕远不及东欧内部(如上述的白、爱两国)之差异来得大。
但是,不管是白俄罗斯还是爱沙尼亚,抑或中东欧的任何国家,剧变前后都出现了或长或短的经济衰退。随即它们先后几乎都(除几个发生战乱的国家外)恢复了或 强或弱的经济增长,但与中国持续30年的经济增长相比似乎都显逊色。无论有多少水分,改革以来的中国经济就其增长速度而言,的确是个"奇迹"。于 是,如今无论中国国内还是国际上的评论界,大都认为中东欧人犯了某种错误,而中国人则提供了正面的经验。
的确,从事后分析的角度指出某些中东欧国家犯的错误并不难,但既然无论激进还是渐进、搞不搞所谓休克疗法、左派执政还是右派执政,都经历过衰退,整个中东 欧从白俄罗斯到爱沙尼亚(更不用说从土库曼斯坦到前东德)都出现过衰退,那么它们与尚未经历过这种衰退的中国之间的比较,就很难以"休克疗法"是 否错误之类的说法来解释。
双重效率增益与走出"负帕累托":中国奇迹1978-1989
1984年国庆35周年游行时,拖拉机载着"联产承包好"的牌子通过天安门广场。 资料图片
"走出'文革'"的改革
中国的改革进程,如果按通常的说法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已经历整整30年。而邓小平曾经有个说法:其实,"改革在1975年就开始了。那时的 改革,用的名称是整顿"。从个人角度讲,邓小平这样说有其道理。因为1975、1978这两个年份都是他复出掌舵之年。而从实际历史进程来讲,这 个说法也有相当的逻辑根据,因为这两个年份都是摆脱"文革"的标志年:1975年是在毛泽东还在世但已渐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邓小平利用实际主政 之机"暗渡陈仓"式地试图摆脱"文革",但被毛泽东生前最后一次政治铁腕所挫败。而1978年在毛去世后,邓小平在人心所向的气候下终于战胜坚持 毛泽东路线的"凡是派",使中国真正摆脱了"文革"。所谓改革在其原初意义上就是摆脱"文革",因此无论以1975年还是以1978年划线,应当 都没有什么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为中华之崛起——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
但是"摆脱'文革'"并不等于走向市场经济,尤其1975年的"整顿"实际上强调的是恢复计划秩序,向如今被认为是"苏联模式"而"文革"时期被谴责为 "修正主义"的那一套靠拢,而根本与市场化背道而驰。人们应当记得,甚至在"四人帮"倒台后很长时间,像温州那样在"文革"的混乱中自发出现的市 场化苗头,那时都是被当作"四人帮"统治的恶果而受到严厉谴责并成为"整顿"对象的。
而另一方面,"摆脱文革"又决不仅仅是摆脱1966-1976那十年,因为按照薄一波回忆录的叙述,实际上早在1956年否定一长制、实行政工治厂后, "苏联那一套"就在中国吃不开了。改革前中国与苏联虽然都有相似的意识形态,其体制,尤其是经济体制还是颇有区别。在工业方面,这种区别从 1956年中国批判"一长制"开始凸显,到大跃进时代出现与"马钢宪法"(当年中国人对以苏联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联合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代表的 工业体制的称呼)对立的"鞍钢宪法",直到后来长期、全面的"反修"。实际上,"文革"前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的矛盾,除去纯个人因素的成分,如果 说还有所谓路线的分歧的话,那几乎就是"农民战争式的命令经济"还是"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经济",或者说是"鞍钢宪法模式"还是"马钢宪法模 式"、只讲"政治经济学"还是多少讲点"计划科学"的区别。
众所周知,在苏联,改革前曾长期坚持以计划经济批判"市场社会主义"的教条倾向。而在中国,那时并没有"市场社会主义"的问题,改革前20余年间不断的 "反对修正主义",与其说是以计划经济反对市场经济,毋宁说是以胡闹的命令经济来反对理性的计划经济倾向。当时经济上的"反修"举动,除了反对 "三自一包"带有一点"反市场"色彩外,其他如反对"消极平衡"、反对"条条专政"、反对"托拉斯化"、反对"一长制"与"管卡压"、取消所谓 "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推行消灭分工的"五七道路"和反优化配置的"五小工业"等等,都是反对理性计划机制的。刘少奇、薄一波这些所谓"修正主义 者"那时并没有搞市场经济的念头,他们只是想要多一点理性计划经济,少一点大轰大嗡。但在那些年月中后者是优势是主流。根据薄一波的回忆,在改革 前的30年里,除1956年以前局部(如东北)有较多理性计划的成分、1962-1964年间又有更弱的"恢复"尝试外,连"八大"到"反右"之 间、"四清"到"文革"之间这些一般被认为尚属正常的年月,理性计划亦无力推行。更何况反右、大跃进与"文革"那些年月?(薄一波:《若干重大决 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961-982页)
这一切造成了中国与东欧改革前体制的不同。虽然中苏旧体制都是在落后的农民国家里发生革命的结果,带有希克斯称为前市场的传统时代"命令经济"的特征,但 此前俄国受工业文明、市民社会的影响毕竟深一些,其体制较多具有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成分。从列宁欣赏福特制、泰勒制,斯大林时期的 "马钢宪法"强调专家治厂、经济核算、科层管理与一长制,直到勃列日涅夫时代大兴数理经济学,强调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模型,逐步发展了一套"科学计 划"体制。该体制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固然既无效率也不人道,但与大轰大嗡的农民战争式的"运动经济"和长官意志的"命令经济"相比,至少在效率 上要强得多。苏联把"科学计划"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以致在这一方向上已无发展余地,而另寻出路则要付出打乱原有的"科学计划"的代价。
中国则不然,其所建立的更多是带有传统农民战争色彩的、"无计划的命令经济",体现的与其说是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和经济理性,毋宁说是农业时代的长官意志 与浪漫激情。中国的"鞍钢宪法"与苏联的"马钢宪法";中国的党委负责制与苏联的一长制;中国的政工治厂与苏联的专家治厂;中国的群众运动与苏联 的科层管理;中国的政治挂帅与苏联的经济核算;中国直到改革前仍只知道"政治经济学"而不知数理经济学,而苏联改革前数理经济学或曰"计划科学" 已经是主流;中国的"小而全"、山头经济和"三边工程"与苏联的强调优化分工、规模效应、科学布局……都反映了这种农业时代的"命令经济"不同于 工业时代的"计划经济"。
当然,再"理性"的计划经济,虽然可以做到运筹学与线性规划下投入产出函数的"最优化",却无法适应每个人千变万化的消费偏好;虽然可以做到静态的"计划 均衡",在极端的"分配经济"中甚至可以消除市场试错过程中难免的过剩与不足交相波动,但却无法拥有动态均衡的市场竞争所产生的创新激励;虽然在 实物指标上它可以很有"效率"地生产出大量的产品,但在以可感知福利为基础的效用增益效率方面却远不如市场经济。而最根本的,正如布哈林当年所 说:计划经济"必须消灭所谓劳动自由,因为'劳动自由'是同正确组织起来的'计划'经济和劳动力的计划分配不相容的"。何止"劳动自由",在无视 个人偏好的情况下"消费者主权"不复存在,个人成为整体机器上的"螺丝钉",劳动、消费乃至整个生活以至思想,在逻辑上都有被"计划"的趋势,在 这一点上"理性计划"与非理性的胡闹并无本质区别。而这后果远比科尔奈讲的"软预算约束"要严重。(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三联书店 1981年,126页)
"乔厂长"比"普隆恰托夫经理"能干?
因此,再"科学"的理性计划体制虽可以有效地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 (非理性的命令经济连这一点也做不到),但迟早也会面临变革。而一旦变革,越"科学"的计划被放弃所要付出的代价 (所谓改革阵痛)就越大。这代价包括"市场均衡"尚未建立,"计划均衡"已被打破;效用增益效率尚未改进,实物投入产出效率却下降了;竞争—创新激励尚未 形成,强制积累功能已经瓦解。而且,这些代价的大小与"渐进"还是"激进"并无明显关系。从中东欧到前苏联的30个转轨国家尽管在"渐进"与"激 进"、左派掌权还是右派掌权等方面千差万别,但转轨初期无一例外地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经济衰退。而且"渐进"国家付出的代价未必小于"激进"国 家。计划经济固有的创新效率差、效用增益低以及"设计"人的行为这种思路本身的非人道性,是再钻"最优化"的牛角尖也无法解决的根本弊病。进入 1980年代后,"计划最优化"已出现明显的边际效益递减。而西方市场经济却在这时出现了信息技术革命、产业结构升级和"里根-撒切尔繁荣"。形 势迫使苏联人不得不改弦更张。但是,放弃这样严密的"科学计划"对经济的冲击是很大的。东欧人在这一过程中无疑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但即使避免了 一切失误,一个时期的经济滑坡也在所难免——最明显的是:甚至连并没有面临转轨问题的芬兰,仅仅由于她与经互会国家贸易比重很大,也受累于理性计 划的废弃,在1989年后经历了连续数年的经济大滑坡。1991-1994年,芬兰国民生产总值从1220亿美元降至958亿美元,降幅达 21.5%。(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1994 Book of the Year, Chicago: EB Inc., p.607; 1997 Book of the Year, p.605.)
反观中国,一方面它在"计划经济"方面还有极大的改进余地,不像苏联那样已经走到尽头,非得彻底改换"路线"不可;另一方面中国根本没有享受过"科学计 划"的好处,当然也不必承受放弃"科学计划"所要付的代价。中国改革前的"文革经济"本来就具有"既无市场又无计划"的特点,也就不存在苏东那样 从理性计划陷入"无计划无市场"的转型阵痛的问题。"文革"时期中国本来就没什么计划均衡可言,实物投入产出效率已经十分低下,强制积累的功能虽 不亚于东欧,但"瞎指挥"对这些积累的浪费更甚于东欧。因此"文革"后期的中国经济实际上处于"只要不再胡闹,怎么干都比以前好"的状态。事实上 我们从林彪事件后披露的所谓"571工程纪要"之类文件可以看出,毛泽东身后出现变革,几乎已是呼之欲出的事。
正是这种"改革前的胡闹"为后来的变革创造了"无代价增益"的前提。事实上,以1975年"整顿"开始的前期中国改革与其说是摆脱苏联模式,不如说在许多 领域是放弃"运动经济"而恢复苏式管理,放弃"鞍钢宪法"而部分恢复"马钢宪法",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把经济搞上去,首先是恢复生产秩序。凡 是这样做的地方都见效。"而用"文革话语"说,那就是"修正主义"来了。事实上,改革初期我国国有企业采取的许多改善管理的措施,与苏联后期搞的 "谢基诺实验"、"兹洛宾方法"、"列宁格勒经验"、"新波洛茨克方式"等等都可以说异曲同工。甚至那时流行的"大厂文学",以著名的《乔厂长上 任记》为代表,也与苏联后期的"大厂文学"如《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等如出一辙。两者都提倡专家治厂、"科学"管理,既抵制政工人员的瞎指挥, 又完全没有市场营销的概念。
但是"停滞时代"的"普隆恰托夫经理"黔驴技穷回天无力,而"走出胡闹"的"乔厂长"却大展宏图开始了"奇迹",这与其说是后者比前者更能干,毋宁说是后 者的前任比前者的前任更糟糕。在"乔厂长"上任的时代,中国无论是走市场化改革的道路,还是建立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都能带来经济绩效的提高,而 戈尔巴乔夫时代的苏联已经没有这种可能了。
失去的只是锁链:改革前期的公正性增益
理性计划与非理性的命令如果对改革的效率增益有影响,那么改革前体制的束缚——保障功能是否协调则有关改革的公平性增益。
某些自由主义者也许会认为一切"非自由"的安排都没有正当性,但实际上,人们之所以接受某种束缚性共同体的安排,不尽然是因为强制。如果自由能够交换"安 全",包括广义的安全即社会保障,人们是会权衡的:假如牺牲较少的自由能换来较多的保障,那么这种束缚可以被认为是公平的。如果自由的牺牲与保障 的获得程度相当,那么这种体制至少也并不显得太不公平。事实上,民主社会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制度安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得到相当多的现代公民的拥护。 中国与东欧改革前的旧体制当然不是民主社会主义,人们也没有权力(通过选票)在这两者间进行权衡和交换。但体制的束缚与保障功能仍成为"不自由" 的两面而给人以不同的感觉。一般地说,任何改革前体制都没有实现所谓"共同富裕"的乌托邦,但很多国家这种体制具有的社会保障功能还是明显的。而 走出旧体制的"转轨"过程,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两种意义上的自由"过程:既摆脱了束缚,也失去了保护。
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旧体制中受到的束缚与保护程度是不同的,相对而言,受到束缚少而得到保障多的群体会觉得这个体制比较公平,反之会觉得它不公平,并强烈地 要求变革。同样对于转轨过程而言,如果某个群体在此过程中摆脱的束缚多于他失去的保障,甚至是只摆脱束缚没有失去保障,他们会拥护改革并认为它是 公平的。而如果摆脱的束缚很少而失去的保障更多,他们就会感到不公平了。这两类群体孰众孰寡,就决定了整个社会对改革的接受程度,或者说是改革的 "公平"程度。
与民主福利国家的价值体系相比,改革前旧体制的社会保障在其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本来就较低,尽管旧体制的意识形态基础也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但这种"理 想"的基础是所谓"科学"而非人道,为了合乎科学、因而据说最终也合乎正义的目的而强制人们作出牺牲,是合乎逻辑的。苏联建国初期很有影响的普列 奥布拉任斯基的《新经济学》就把"苏维埃经济"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前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后为"社会主义积累"时期。他认为发展普遍福 利那是到了"社会主义积累"阶段的事,而在此之前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苏维埃的任务是"比资本主义更严厉地'剥削'农民"来完成原始积 累。因此苏联在整个斯大林时代,农民在受到严厉束缚的同时根本没有什么福利可言,甚至不只一次地出现过饿死大量农民的"体制性饥荒"。如果那个时 候发生转轨,农民的热情恐怕不会亚于中国式的"改革奇迹"。然而历史并没有这样演进,而苏联毕竟在"理性计划"的安排下相对有效地利用了牺牲农民 利益乃至生命换来的"原始积累",完成了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到了勃列日涅夫时代,不仅农民人口已是少数,而且苏联工业的积累也已不必依靠"剥 削"农民。相反地,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已经出现。当时苏联农业中不仅国营农场比重已经超过集体农庄,而且自1966年最高苏维埃通过"关于全 苏集体农庄实行有保障的工资制"决议后,集体农庄成员的福利保障水平也与城市国营企业工人大体相当了。于是当市场经济转轨开始时,苏联农民的感受 与我国农民在1980年代改革时的感受相差悬殊,而与我国1990年代国企改革时工人的感受却有类似之处:失去保障的"代价"成为出现严重问题和 不公平感的根源。
而在一些东欧国家还有更为悬殊的情况:不仅捷克、东德等原来就已工业化的国家没有原始积累问题,像波兰、南斯拉夫等国,原来在共产党时代就没有搞集体化, 他们的农民一直是私有小农,拥有不亚于我国农民改革后才拥有的种种自由,而当时的体制为了增加意识形态对农民的吸引力,在农民人口比例不大而且工 业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给他们的小农提供了相当高水平的福利保障。如波兰1972年全国农民实行公费医疗,1978年全国农民实行退休制,同时还建 立了国家财政支持的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系统(即所谓"农业圈"制度),而为了争夺对农民的影响力,教会方面也与政府展开"支农竞争"。如1983年 教会就建立了20亿美元的农民援助基金,向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生活保障。这样到了市场经济转轨时,他们的农民就与我国的农民处于完全相反的境况: 他们原来就没有多少束缚需要摆脱,而原来受到的高水平保障却有失去的可能。因此毫不奇怪,波兰转轨初期最抵触的阶层就是农民。
与这些国家不同乃至几乎相反的是:我国改革前体制的"原始积累"不仅力度大,而且由于缺乏"理性计划"浪费严重,以至尽管从数字上看到改革时我国产值中工 业的比重并不低,但它缺少自我积累的能力,一直处于靠"剥削农民"来维持的状态,致使我国农民在旧体制下受到比苏联、东欧更严重的束缚,而基本得 不到什么社会保障。一个突出的事实是:除了众所周知的三年大饥荒造成饿殍盈野的惨剧外,农村小规模的非自然原因饿死人现象从统购统销时代一直到 1975年在档案中都时有发现。周其仁先生曾说,改革前我国的工农业都是"国家控制的经济",真正的区别不在于"全民"还是"集体",而在于当时 的国营企业是"国家控制、国家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而农村人民公社则是"国家控制、农民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这实际上指的就是农民只受严厉束 缚,而几乎得不到国家的什么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转轨初期对于农民而言几乎是无代价的好事,套用一句老话,他们在改革中"失去的只是锁链"。
改革前中国的人口80%以上是农民,仅这一点就决定了改革前期绝大多数人是受益者。而这一"公正性"又因改革起因于"走出文革"而进一步凸显。
走出"负帕累托":改革前期的社会共识
经济学上有所谓"帕累托改进"的说法,指那种所有人都受益,只是受益多少而基本无人吃亏的过程。但是这样一种过程的实现在历史上其实很罕见。因为现实生活 中存在种种利益冲突,所以现实的改进通常都是"非帕累托过程":或者是多数人受益少数人吃亏——一般认为这就是可取的;或者是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吃 亏——这就不可取。而改变这些过程的"改革"或"转轨"也就面临两种情况:或者是改变了上述可取的过程,那就成了多数人吃亏的"不公平改革";或 者是改变了上述不可取的过程,那就是多数人受益的"公平改革"。但是无论哪种情况,改革都有人吃亏,因而面临吃亏者的抵抗,或者至少是不合作。也 就是说,无论改革总体上"公平"与否,它都很难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换言之,改变一种非帕累托过程的改革,一般都是另一种非帕累托过程。这几乎 可以说是一个定律。
但是,如果有一种过程是所有人都吃亏,只是吃亏有多少而基本无人受益,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负帕累托过程"。事实上,这样的过程历史上也很罕见,以至 于一般经济学著述只有帕累托改进和非帕累托改进的提法,根本没人谈论"负帕累托"的问题。但是如果出现了这样的过程,那么改变这种"人人都吃亏" 状态的改革自然就会使人人都得利 (尽管有多少之分)。亦即这种改革将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这是不难理解的。
"文化大革命"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历史上罕见的"负帕累托过程"。在那些年里,中国的"当权派"与"造反派"、社会精英与芸芸众生、知识分子与工农、汉族与 少数民族、高干子弟与"狗崽子"、"左派"和"右派"都先后被折腾得够呛,社会在一波波残酷的斗争中也被弄得满目疮痍。古今中外,很少有哪个运动 能够这样几乎"得罪了一切人"。无论今天面对改革中的弊端,社会上对"文革"的看法出现多少分歧,一个应当承认的基本事实是:在 1975-1978年间,除了"四人帮"等极少的若干人外,几乎所有人都希望"走出文革"——尽管他们对于走向何方可能并无一致意见。因此,当时 邓小平走出"文革"的"改革"的社会基础也空前地广泛,而且几乎所有人在改革初期也确实是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处。"改变负帕累托过程的改革自然就 会成为帕累托改进。"
然而相比之下,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虽然体制弊病也很严重,却没有出现"文革"这样的乱世。不仅特权阶层是改革前"非帕累托过程"中的受益者,某些垄断部门 乃至受特殊照顾的集团也在集权体制中相对受益。因此他们的转轨也只能是从一种非帕累托过程走向另一种非帕累托过程,很难得到像我们"走出文革"那 样几乎是举国一致的认同。尤其在民主制下,"非帕累托改进"式的转轨充满复杂的讨价还价和艰难的博弈,所谓"休克疗法"其实只是一种理论想象。民 主国家岂是谁想"休克"就能休克得了的?倒是我们这里的"仇和现象"属于以铁腕手段强行"休克"的典型。——当然,那是下一阶段的事。1978年 的帕累托改进是用不着仇和的。
"降低交易费用"的独特方式:中国奇迹1992-2001
■ 如果有一种过程是所有人都吃亏,只是吃亏有多少,而基本无人受益,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负帕累托过程"。"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历史上罕见的"负帕累托过 程"。因此,邓小平"走出'文革'"的"改革"当时的社会基础空前广大,而且几乎所有人在改革初期也确实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处。
■ 匈牙利经济学家沙巴说:东欧的前计划经济运行得相对成功,这使转轨成为"一次痛苦的长征"。而中国"文革"式的倒行逆施,则使得转轨"成为一场愉快的郊 游"。
■ 1992年开始第二波改革,邓小平谈到中国改革经验时就认为:现存体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作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 扯"。
改革的"凯歌行进"与矛盾的积累
匈牙利经济学家沙巴说:东欧的前计划经济运行得相对成功,这使转轨成为"一次痛苦的长征"。而中国"文革"式的倒行逆施,则使得转轨"成为一场愉快的郊 游"。(Laszlo Csaba,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Reform Strategy: China and Eastern Europe Compared\'. Communist Economies &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8:1(1996), pp.53-65)这确实有相当的道理。改革前中国式命令经济与中东欧理性计划经济相比的极端无效率导致她可以"无代价放弃"和"放弃即受益"(无论是改 行理性计划,还是改行市场机制都能得到纯增益),以及包括绝大多数国民(农民)处在有束缚而无保障的状态,而"文革"的"负帕累托过程"更使改革 初期出现了人人受益的帕累托改进,于是无论在效率还是在公平性方面,改革头十年都相当成功,而且无需付出什么明显的"代价"。
从1975年的"整顿"开始,中国在"走出文革"的基础上一方面苏式社会主义(理性计划)有一定程度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因素也随之而兴。在这个时 期,计划理性化与初步市场化都给经济带来改善,而此两者亦渐由互补而至抵牾。大体而言,1975-1992年经济体制的演变轨迹是:
1975-1978年:工农业恢复经济核算,"唯生产力论"兴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成为基本国策。
1978-1984年:以"大包干"形式下自负盈亏的家庭农场复兴为标志,农业首先开始出现市场化趋势。而城市工业进入"乔厂长"时代:强化科层管理与经 济核算,追求计划平衡与最优化。但是,"乔厂长"的能耐很快出现局限性,加上这时东欧的匈牙利、南斯拉夫乃至苏联自身都开始出现计划经济的末世特 征和改革的尝试,而在当时"反苏反霸"的国际大背景下这种尝试很快在国内得到回应。同时在国门打开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乃至新兴工业化地区与苏联 东欧的兴衰对比也刺激了国人。而且,由于改革前我国并未发展起苏东式的"计划科学"与数理经济学,流行的旧式政治经济学除了宣示"政治正确"外的 确缺乏学术魅力,甚至连促进"计划理性化"的功能也没有,因而很快在西方经济学传入后显得陈腐不堪。就这样在农村因素、国际因素乃至经济思想因素 的综合推动下,市场经济因素很快向城市与工业领域传导。
1984-1989年:我国工业出现在国有体制下引进"市场调节"的趋势,即所谓"政企分开"。它包括财政分配上的"利改税"、投资上的"拨改贷"、流通 上的"双轨制"与经营上的承包制,乃至发生1988年的价格"闯关"。与此同时农村改革出现第二波:乡镇企业兴起,并且很快突破画地为牢的"拾遗 补缺三不争"限制,发展到"三分天下而有其一"的地步,在农村产值中的比重开始超过农业(种植业),农民也开始由"离土"而"离乡","非农化" 之潮开始兴起,传统的身份壁垒开始动摇乃至局部坍塌。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改革初期的计划理性化与初步市场化双重增益现象开始逐渐淡出,计划与垄断(哪怕是"理性"的)与体现人们个性发展的市场自由趋势日益产 生矛盾。乡镇企业摆脱"给国有大企业拾遗补缺"和"不与国企争资源、争市场、争人才"的桎梏就是一个例子;而同时工业承包制导致的"短期行为"、 "公鸡下私蛋"、"个人负盈公家负亏",双轨制下导致的"官倒",也使改革的公正性开始出现问题。而导致1980年代末的改革危机。直到1992 年"南巡讲话",改革才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开始。
这样,依靠"过去的糟"来凸显"现在的好"这个中国奇迹的第一阶段便落下帷幕。依靠市场化与计划科学化双重增益提高效率、靠走出"负帕累托"实现相对公平 的帕累托改进,这样无论在效率还是公平方面似乎都"无代价"的改革,已经近于尾声。
靠什么降低"交易成本"?
1992年改革"第二阶段"起步后,形势已经发生变化:一方面,苏联东欧体制的相继崩溃使得"计划经济"声誉扫地,在我国本来就先天不足的"计划科学化" 也失去了进一步发展为主导机制的可能。市场经济逐渐成为明确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1990一年后建立的体制成功地排除了左右两边的"争论",也 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许多利益群体的博弈能力。中国这个"命令经济大家庭"在"父不慈子不孝"的状态下,"是否分家"的争论逐渐淡出,而"如何分 家"的争论则被压制,于是用一些经济学家的话说,"体制变革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了。
这里应该指出,西方经济学中所谓的"降低交易费用",是指保证各方交易(讨价还价)权利前提下,以整合契约的方式减少交易费用,而不是用剥夺一些人讨价还 价权利的方式为另一些人降低"费用"(用科斯的话说,就是用自由契约的企业,而不是用奴隶制来降低"交易费用")。或者说,它是要降低全社会为维 持交易体制而付出的总费用,而不仅仅是用压制一部分人的办法为另一些人节省"出价"。但是在我们这里,"交易成本"理论的运用往往变形。
不过无论是否合乎原意,在我国既有制度约束下,这样的"降低交易成本"的确是"中国奇迹"在1992年后重新出现,乃至进一步发展的奥秘所在。如前所述, 民主转轨的东欧国家尽管在市场经济转轨中的"渐进""激进"情况不一,但是都做不到我们这样的"降低交易成本"。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主导,转轨时 期在她们那里常见的景观是:"民主分家麻烦大,福利国家包袱多,工会吓跑投资者,农会赶走征地客。"这种"东欧困境"与"中国奇迹"形成了鲜明的 对比。
于是,从1992年开始的第二波改革,其基本特点有二:其一是改革的帕累托改进色彩不复存在;其二是"在市场化进程中以集权降低制度转换的交易成本"成为 "奇迹"的主要原因。
这个时期通过几次重要的大会,主流理论已从1980年代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变成"放弃计划经济,建立市场经济"。通过价格并轨而基本实现 了产品价格的市场化。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名义下,我国的大批企业从承包制到"明晰产权"、"置换身份",在"掌勺者私占大饭锅"色彩浓厚的背景 下完成了"转制"与"重组"。反思改革开放三十年,客观上呈现出如下特点:
与民主转轨国家一般都先搞民主私有化、后搞重组"增效"相反,我国一般都在产权改革之前先用国家权力来排除工人的讨价还价,实现了"减员增效",避免了私 家老板裁员要克服工会阻挠的尴尬;然后已完成减员的企业才脱去"国有"帽子,恰在这时出台的"就业优先"(只要不继续裁员可以不计较资产卖价)客 观上给规避市场经济中正常的公开竞价机制,为"能人"以内定价格"置换"资产创造条件创造了空间。于是想裁的工人都裁了,要送的资产也都送了。如 此交替呈现的"科斯主义"和"凯恩斯主义",加上仇和式的铁腕,就比许多民主转轨国家更顺利地完成了大批企业的产权改革,而且据说"交易费用"很 低。产权改革配合"招商引资",使投资日益强劲,经济日趋繁荣。
与此同时,农村改革又先行一步:1996-1998年间主要采用管理层购买方式基本完成了"乡镇企业转制"。在多数农村,那些老百姓无法监督,因而也难以 公平分配的"公产"已经被不明不白地瓜分完毕,只剩下摆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法盗窃和隐藏,但却最便于公平分配的土地,却一直保持"公有"而不能落 实为农民的财产,而客观为后来提供了以备将来"圈地"之便。同时,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强调财政上中央集权但不集责,出现所谓"财权上收, 事责下放"的趋势。一方面上级财政的"汲取能力"迅速扩大,国家得以"锦上添花"强化投资,大城市基础设施日新月异,另一方面基层教育、医疗等公 共品供应出现短缺,尤其以农村为甚,而在维持"事责"的名义下,农民负担却日益加重,以至出现"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呼声。这样改 革初期农民"失去的只是锁链"的情况明显地逆转,农民成为新一轮发展中主要的受损者。尽管高层注意到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并且下了大决心,通过 2003年以后的免税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方兴未艾的"圈地运动"又成为农村紧张的新土壤。
这个时期各种金融工具与虚拟经济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国有垄断加上虚拟经济金融工具的有效组合,一方面为大批金融-房地产富豪用"批地加贷款,空手套白 狼"方式的崛起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使国有垄断部门进一步疏离公共职能而凸显其特殊利益,形成"新国有化"与"权贵私有化"左右手联动的"原始积 累流水线"。
全球化中的"中国竞争力":2001年以来的中国奇迹
■短短十余年间,中国制造的商品洪流般充满世界,世界各地的资本潮水般涌进中国。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似乎指日可待。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增强了国 力,也使许多国人日益自信。如果说1989年的电视政论片 《河殇》还在忧患中国的"球籍",那么2006年又一部热门政论片则在预言"大国崛起"了。
■1992年后的十五年来中国所取得的进步是巨大的。但是另一方面,这十五年积累的问题之多也不容忽视。十五年来,中国借助铁腕体制降低"制度变 迁的交易成本",避免了一些民主转轨国家疲于应付的各阶层频繁博弈的"拖累",实现了空前快速的原始积累。
■这些年来,一方面规范化法治化的竞争规则正在形成,由此人们的自由得以增进;另一方面当代福利国家的种种进步也使中国的公共服务建设加快。可以 说,文明世界的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不是斯大林主义)都在全球化中对我们有所促进,这也就是我们支持改革开放的原因。
抛掉"铁饭碗",下海闯荡的国有企业女职工 资料图片
2005年7月5日,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旁的拆迁工地。 CFP图
全球化中的中国奇迹:"资本内逃"与"三顺差"
1992年以来的第二轮改革,给中国带来的变化举世有目共睹。而2001年的两件大事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了某种意义上的又一个新阶段:这一年"入世"的成 功使中国大踏步地进入全球化过程,而"9·11"事件及随后的全球反恐使西方注意力聚焦于伊斯兰地区,淡化了中美矛盾,促进了双方合作并改善了中 国的国际政治环境。两者都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空前的推动作用。
新阶段除了延续1992年以来的进程外,还有几个明显特点:第一是经济加速,而且这种加速具有明显的外向型特征。有数字为证:"入世"后中国的外贸总额五 年呈三倍之增,从2000年的4743亿美元飞速增加到2005年的14221亿美元,2007年更达 21738亿美元。而顺差更是出现爆炸式增长:2004年为 320亿美元,2005年 1019亿,2006年达1775亿,到了2007年更增长到令人目眩的2622亿。不仅绝对值增长越来越快,相对增长率也越来越高:2007年与 2001年相比6年增长11.6倍,而最近三年竟增加了8倍还多!
刊中国新闻网报道;《海关总署:2007年我国外贸顺差达2622亿美元》,《上海证券报》2008年1月12日)而流入中国的FDI则连续多年 居世界第一(按有的统计口径则仅次于美国)。2007年中国的经济不仅外贸依存度(外贸额与GDP之比)已经很高,外贸顺差率(顺差与外贸总额之 比)也已高达12.1%,而战后时代曾经维持外贸顺差额全球第一时间最长(长达21年)的德国,其顺差率最高的一年也就是这个水平。(1988年 为12.7%,见《帕尔格雷夫世界历史统计 欧洲卷(1750-1993)》,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616页)除了石油输出国之类"天然顺差国"外,在世界主要贸易大国中这种情况很少见。
更耐人寻味的是:入世前我国的双顺差总额(贸易顺差与FDI之和)经常高于外汇储备增加额,人们普遍认为这意味着当时存在严重的"资本外逃",并为此忧心 忡忡。但入世后这些年情况完全倒转:尽管双顺差总额高速增长,但外汇储备的爆炸式增长更厉害,外汇储备增加额反过来显著高于双顺差总额。许多人认 为这是国际投机资本("热钱")隐蔽地涌入中国的结果,并由此产生了另一种担心。然而,我觉得"热钱"固然有,甚至那些非法聚敛的资本也可能仍在 "外逃"——只是资本流入额更大,但是,那些流入的资本未必都是热钱。事实上,"热钱"冷钱都是资本,都寻求赢利最大化,两者并无绝对的界限。如 果"热钱"流入后一直不撤走(由于人民币升值与资本涨价两大预期持续存在,这是完全可能的),也要寻求长期投资可能。而更重要的是,在外资争相涌 入中国的情况下,中国已经提高了进入的门槛,并不是只要并非热钱就都欢迎。于是在国际资本过剩、理想投资场所不足而中国又有下文将述及的诸多引资 "优势"的情况下,即便长期投资者也可能"前门进不来进后门",从而表现为外汇储备增加额中高于双顺差之和的那些"误差和遗漏"项。如果说这也是 资本的一种"逃"术,那就不是中国资本"外逃",而是外国资本(为躲避他们的工会、福利制度等 "民主社会主义"的压力,或者为规避民主制下的"交易成本")而"内逃"中国了。
中国资本"外逃"意味着腐败与非法聚敛,外国热钱流入则意味着金融风险,这两种问题今天无疑仍然存在。但是如果长期投资者也踊跃到了"前门进不来进后门" 的程度,那就意味着中国的确成了他们心目中的投资乐园。这些并非纯投机的资本不是"恶意炒家",(当然是在"恶意收购"这类语词的意义上。资本进 来不是为了搞慈善,即便"善意收购"也是为了赚钱,这是没有问题的)他们是确实想在中国长期赚钱的。他们如此看好中国,至少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当 然是积极现象,说明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的确有显著成果。而在整个外汇储备增加额与双顺差总额的平衡账上,从入世前大量资本"外逃"造成赤字"遗 漏",到如今更多的资本"内逃"带来反向的巨额黑字"遗漏",在入世前中国已经存在的"双顺差"(经常项目顺差与资本项目顺差)基础上,入世后又 出现了"三顺差"(国际收支总平衡账的 "误差与遗漏"项也由负数变成了正数),这可以说是新阶段的第二个特点。经常项目顺差意味着商品输出,资本项目顺差意味着资本输入,而"误差与遗漏"顺差 则意味着前两者比账面反映的更大,尤其是资本输入可能不只像某些年份有的统计口径说的那样"仅次于美国",而是不亚于美国。于是,人们似乎有理由 认为那些"唱衰中国"的人已经输了,而看好中国的观点得到了证实。——当然,这只是在经济增长(或者说GDP增长)这个角度看。
"共识破裂":改革争论的激化
短短十余年间,中国制造的商品洪流般充满世界,世界各地的资本潮水般涌进中国。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似乎指日可待。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增强了国力,也使许 多国人日益自信。如果说1989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还在忧患中国的"球籍",那么2006年又一部热门政论片则在预言"大国崛起"了。两部片 子,真可谓给人沧桑之感!
随着外向型增量的膨胀,经济的"游戏规则"也继续变革。2001年以来,在"改革"方面中国确立了"市场经济"目标,在"开放"方面中国实现了加入WTO 的愿望。尽管这个"市场经济"前面还有"社会主义"这个意识形态限制词,但现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市场经济也是有限制词("社会市场经济"、 "福利市场经济"等等)的,而且除了官府的垄断与特权仍然严重外,中国如今对"市场经济"的其他"限制"(公共福利、劳工权利、社会保障、非营利 部门发展、环保限制乃至宗教传统的约束等等)绝不比所谓"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多。以至于像张五常先生等人最近称赞"中国比美国更自由",而李嘉诚 先生在疾呼警惕"民主化造成福利社会"之余似乎并不担心民主的阙如会妨碍市场利好。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虽然有过渡期特殊条款的保护,但这过 渡期并不长,中国在全球化中"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应当说是相当快的。
无疑,1992年后的十五年来中国所取得的进步是巨大的。但是另一方面,这十五年积累的问题之多也不容忽视。十五年来,中国借助铁腕体制降低"制度变迁的 交易成本",避免了一些民主转轨国家疲于应付的各阶层频繁博弈的"拖累",实现了空前快速的原始积累。然而社会公正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国如今不 仅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不断升高,而且更重要的是因垄断和特权造成的升高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使得大众的不公平感比同等基尼系数下的国家更高。我国 如今不仅存在着公共品供给的不足,而且还叠加了"公共品缺少公共性"的体制弊病:早在改革前的旧体制下,收入高者享受更高的公共福利,而收入低者 公共福利就享受得更少,"二次分配"不是缓解了,而是加剧了初始分配的不平等。这个弊病在如今单向度的市场化改革中不仅没有被克服,反有加剧的趋 势。体制缺陷形成的"扩权容易问责难,卸责容易限权难",使得"放权让利"的改革变成了"弃责争利",公共服务部门放弃服务责任,利用公共资源大 肆"创收",同时却凭借垄断权力排除来自民间的竞争……
这一切终于冲破了"不争论"的樊篱,导致了近年来相当尖锐的"改革论争",这成为新阶段的第三个特点:先是在对"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批评持续多年之后, 以"郎咸平旋风"为契机发生了激烈的国企改革争论,接着"医改报告"又引发了以医疗、教育问题为中心的公共品供应改革争论,以及以物权法和农民问 题为中心的经济社会改革争论,等等。这些争论把1997年那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主义"之争深化为一系列的"问题"辩论,它们的种种现实利 益背景已经穿透意识形态的表象而凸显出来,从而使争论变得相当激烈,以至于有人惊呼"改革共识已经破裂"。显然,这些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并 没有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把饼做大"就能缓解"分饼不公"的矛盾,而是出现了经济发展与内部外部矛盾同步持续深化的现象。"上访潮"持续攀升, "群体性事件"大幅度增加。1992年这轮改革初起时,人们曾试图把体制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增长上,当时常说东欧垮了而我们没垮,就是因为我们经济 搞得好。但是现在,经济高增长和社会不稳定同时发展的现象使人对此说日益怀疑。如果说在意识形态上"不争论"不失为邓小平的智慧之举,那么在利益 矛盾方面不允许博弈,就有极大的风险。
"尺蠖效应"与改革的调整
然而在现有体制下人们如何进行博弈呢?这些年来改革政策乃至改革战略不是没有调整,甚至可以说调整之频繁举世罕见,以至民间有"初一十五不一样"之讥。然 而似乎怎么调整都不对劲,这就是所谓的"尺蠖效应":就像那一放一缩却只朝着一个方向移动的尺蠖,我们的政策一"左",老百姓的自由就减少,但福 利却难以增加;政策一"右",老百姓的福利就收缩,但自由却难以扩大。一讲"小政府"官员就推卸了责任,但权力却依然难以限制;一讲"大政府"官 员就扩大权力,但责任却仍旧难以追问。"右手"大动,公共资产就快速"流失",但老百姓的私产并无多少保障;换上"左手",老百姓的私产就受到侵 犯,但公共财富仍然看守不住。"一个萝卜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于是客观上的"尺蠖效应"的进一步突出,成为新阶段的第四个特点。
就拿前一阵成为舆论热点的"医疗改革"来说吧,当初说是医疗福利萎缩和"过分市场化"使人看不起病,出路似乎在于加大政府垄断;然而不久就有权威消息披 露:中国如今的公费医疗开支竟有80%花在领导干部身上,这样的"福利",究竟是谁之福,谁之利?增加这样的"公共品",能改善老百姓的医疗吗? 再如:"郎旋风"之后中国开始反对所谓"新自由主义",一时似乎风向转"左",没收陕西石油民企、在重化工等基础领域搞排挤民资的"新国有化"、 划定国有垄断行业等"大政府"政策纷纷出台,然而与此同时,新一波"股改"却采取了本质上近乎"国有股白送人"的私有化方式,其"右"的程度远远 超过"郎旋风"之前的一切国有股减持方案。吴敬琏先生略表批评之意,立即招来一阵骂声。也是,前些年为了国企"圈钱解困",长期大熊市把高位跟进 的广大散户小股民坑得够呛。如果当初听吴先生的,在国企未改革不急于设局圈钱,那样就不会有这么多人被坑。既然被坑了,在股指已跌去三四成时用现 今的股改方式来补偿,也算是补偿了被坑的股民群众。然而那时不补,愣是让股指从2300多点跌到900多点,大部分小股民已经无法承受巨亏,被迫 "断腕"退场,只剩下实力雄厚的大庄家等着"抄底"了——这时"国有股白送"的改革才大举出台,客观上给抄底者奉送了3000亿元的净值财富! (《股权分置改革使流通股东财富增3000亿?》,北京普蓝诺财经顾问中心:《每日财经专讯》第1237期,2006年7月20日)真叫来得恰到 时候!郎咸平也好,巩献田也好,这时却不吭声了。如此尺蠖般的一收一放,国有资产也送掉了,小股民的私产也亏掉了,只有那些有来头的抄底者两头通 吃,既发了"国有化"的财,也发了"私有化"的财,你说这是"左"还是"右"呢?
中国的很多调整都表现出这种客观上的"尺蠖效应":今天强调加快城市化,便大举剥夺农民地权"圈地造城",但农民进城后却得不到平等待遇;明天强调控制城 市化和"复兴农村",便限制、取消农民迁徙权,但官府依然可以圈他们的地。今天说土地紧缺要"保护耕地",于是就打击"小产权",严禁农民卖地, 但官府依然想"征"就"征";明天又说土地宽松可以放手开发,于是官府掀起圈地大潮,但农民土地仍然不许入市……显然,形成这种怪圈的原因就在于 那种"权既不受限,责亦不可问"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即使政策设计者出于好心,实行起来却往往"扭曲",跳不出"权家通赢"的圈子。而宪政下的 "天平效应"(政策趋左会增加人民福利,趋右则增加人民自由)则很难发生。
而中国与世界的双向互动扩大,尤其是中国对世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则是新阶段第五个、也是最重要的特点。
"中国的全球化"与"全球的中国化"
回想2001年入世时,国内外的议论很多。而主流的议论是两种:一种人说,中国这种体制不适应经济全球化竞争,关起门来还凑合,在开放的全球化竞争中肯定 要垮下来,这就是所谓的"中国崩溃论"。这是比较悲观的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比较乐观,说全球化会加速中国融入普世价值、接受国际规则。首先是接受 市场经济规则,将来还会接受法治、宪政民主等等。这就是"世界改变中国"、开放使中国进步,这当然是国人所希望的,也是世界人民所希望的。
应该说这种可能的确存在,这些年来,一方面规范化法治化的竞争规则正在形成,由此人们的自由得以增进;另一方面当代福利国家的种种进步也使中国的公共服务 建设加快。可以说,文明世界的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 (不是斯大林主义)都在全球化中对我们有所促进,这也就是我们支持改革开放的原因。
但我觉得,除了上面这两种可能外,其实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还有第三种可能。入世这些年来,中国表现出来的"竞争力"恐怕是连自己都没有想到。贸易与资本项 目的"双顺差"爆炸式的增长,GDP爆炸式的增长,城市化也是爆炸式的增长。全球资本涌入中国,中国生产的商品涌向全球。这和所谓的"中国崩溃" 预言无疑是相反的。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与全球的影响是双向的。特别是中国这个经济体的庞大,决定了她的影响力很可观。这些年现代文明的基本准则对中国的影响的确相当大。 纵向地看我们在自由与福利两方面的进步也不小。但是同时,中国也正在"和平演变"全世界。由于中国因素的加入,这些年来世界主流的两种主要规则, 即自由市场制度与福利国家制度都面临着空前的挑战。由于我们今天的全球化主要是市场的全球化 (而且市场中也主要只是商品与资本在全球流动,劳动的流动性就差得多),而不是人权的全球化,无论是今天文明世界左派强调的经济社会权利,还是右派强调的 个人自由权利,都还远没有成为一种普遍规则。于是,一种既缺少个人自由也缺少福利保障的体制,在"只做买卖不问其他"的条件下不仅仍然可以在这种 全球化背景下存在,甚至可以表现出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优势"。这种体制下崛起的经济体如果足够庞大,它将在全球化中迫使全世界的福利国家降 低福利标准,同时也迫使自由国家重树贸易壁垒,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
现在国际上有所谓的"中国威胁论",它主要是强调中国国力的强大会对他人构成威胁。这样的说法无论在事实上还是价值上都是必须驳斥的:一方面中国的国力如 今远未强大到足以威胁别人,另一方面中国人也有权发展不亚于他人的国力。
但是,如果不是讲"国力"变化导致国际冲突,而是讲不同体制之间的优劣互相影响的话,那倒是可以说,尽管改革前我们经常大言要用意识形态理想"解放全人 类",但那纯属夜郎自大;而今天,一百多年来中国第一次有了"和平演变"他人的可能,但是这种演变既不是向人家输出"儒家文化",也不是输出"社 会主义",当然更不是输出自由主义。而是用一种"低人权"的竞争"优势"使人家也不得不向"既低自由、也低福利"的方向发展。如果说几年前一群讨 厌"自由放任"的左派经济学者提出"北京共识"还并不令人惊奇,那么讨厌"福利国家"的张五常先生最近宣称"天下大势将是欧洲学美国、美国学中 国"就很耐人寻味。而曾经预言历史将"终结"于自由民主的弗朗西斯·福山如今也出版了新书《出乎意料》,把"世界转向'中国式社会主义'"列为未 来可能发生的七大"意外"之一。可见这种趋势不容小觑。
我们现在所有的要素似乎都极有"竞争力":比如劳动力,印度等国在劳动力充裕而廉价方面不亚于我们,但我们的劳工之逆来顺受全无集体谈判权却是他们不可企 及的"优势"。与劳力相反,我们的土地本来非常稀缺,但却拥有世界上最有"效率"的圈地机制,圈占广州附近的大片膏腴比人家圈内华达沙漠还容易。 我们环境和资源禀赋不佳,但没有讨厌的公民社会捣乱,要占用它们就免了许多"麻烦"。我们的公共财政在公众福利方面捉襟见肘,而使用"公共财政配 套"来"招商引资"却非常慷慨。在所有这些方面,他们不管社会党还是保守党谁能与我们竞争?而那些"民主分家麻烦大,福利国家包袱多,工会吓跑投 资者,农会赶走圈地客"的民主转轨国家就更不可能创造我们这种"奇迹"了。减少"交易成本"以提高"效率"是国外经济学的一大发明,但以剥夺一些 人交易权利的方式为另一些人单方面降低"交易成本"的主意却是他们想不出来的。
"第三种可能"有利于中国人吗?
自由经济的优势主要在于创新,在于它那源于人的自主状态的创造性。但是如果就单纯劳动过程来讲的话,很难说是不是自由经济最有效率。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 奖得主福格尔曾证明,南北战争前南方奴隶制经济比北方自由经济更有效率。(R.W.Fogel, Time on the Cross: the Economics of American Negro Slavery. Little Brown,1974)经济学家多马也讲过,东欧的二度农奴化在历史上曾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竞争力。(E.D.Domar, The Causes of Slavery or Serfdom: a Hypothesis. in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30(1), March.1970.)东欧很多国家大概在13、14世纪农奴制度就已经解体了,但是那个时候普遍是小农。16、17世纪由于商品性农业崛起,很多人发 现农奴制大庄园又有了它的活力,因为它比自给自足的小农更能提供商品粮。当然也许自由的大农场也可以,但要让小农自由兼并成大农场那慢死了,不如 把他们重新农奴化。而且在二度农奴化过程中这些国家确实一度变得相当有竞争力,包括波兰、俄国很多国家都是这样。
在封闭的状态下,这种命令经济对注重创造性的现代自由经济不可能具有优势,因为"低人权"极大扼杀了人们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但是在全球化、在市场经济全 球化但又没有人权全球化的背景下,就有了这样一种可能:自由经济的创造可以被缺乏创造性但善于模仿的强权经济比较容易地接过来,再依靠强权的优势 把它"高效率"地产出。于是在这样一种游戏中就可能出现:福利国家竞争不过低福利国家,低福利国家竞争不过低人权国家。
于是至少在经济学领域,这十年来出现的明显变化是:过去那种左派(福利国家或凯恩斯主义者)看好中国而右派(自由竞争论者)看衰中国的状况如今大有改变。 由于这些年的经济高增长,尤其是2001年以后经济发展在国际要素的影响下又有了进一步的加速,国际上左右两派经济学现在都在唱中国的赞歌,都想 用中国经济的高增长为他们各自的理论提供证明。于是"左派欣赏这里的低自由,右派欣赏这里的低福利"。有些人高调称之为"北京共识"。其实"共 识"可能夸张,同样称赞中国的人其称赞的理由往往是相反的。但无论是否"共识",他们都喜谈"中国经验"则是事实。
遗憾的是:这些经验就像"慈禧餐桌上最远的那道菜":好看不好吃。中国的这一套,他们无论左派还是右派谁能学得了?
现在外资和中资在交流过程中经常碰到这种现象,比如我们的传媒多次出现这样的标题"中资海外投资遭遇工会陷阱"。(朱晓雪、王嘉徵:《首钢:秘鲁的血色黄 昏》,《环球企业家》2004年9月 总第102期;盛立中:《学会同工会打交道 中企海外扩张遭遇工人运动》,《南风窗》2004年10月18日)外国人一到中国来就说中国工人多么听话,土地可以随便圈,工人可以随便使,资源环境也可 以随便弄,没有国外那些NGO在那里捣乱,整个过程使得中国在全球化中成为一个资本吸纳机器,又成为一个商品输出机器。其外部效应就是:中国的 "竞争力"现在大有扫平全球工会、逆转劳资关系、压低百年福利之势:一方面"低人权优势"下的廉价品大输出,一方面"无工会经济"对全球资本的吸 纳,他们的工人还有什么讨价还价的筹码可言?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竞争的体制日子就会好过到哪里去。在中国的"优势"下,自由竞争也面临很多问题, 以至于连美国这样的国家都在那里重竖贸易壁垒。
但是,这样的"优势"对我们国内也造成严重问题,以至于"顺差爆炸"弄得里外不讨好:中国人抱怨西方开动印钞机就卷走了咱们的血汗,西方人抱怨我们的廉价 货砸了他们的饭碗。这个过程虽然造成了GDP和各种经济指标的大提高,但是中国广大的公众从这个过程中到底能获得多少利益,这是值得考虑的。
由于目前这种全球化在发达国家导致工会萎靡、福利倒退,它受到西方左派的强烈抨击是不难理解的。市场经济中劳资双方的谈判地位首先取决于劳资两个要素的供 给状况:劳动过剩、资本稀缺则劳方地位削弱,资本过剩、劳动稀缺则劳方实力增强。
http://fcs123.blog.163.com/blog/static/75394214200852411951725/
秦晖:从杰斐逊思想谈起
2008-06-24 13:19:51"最好的政府是管事最少的政府",这句名言历来被认为是古典自由主义"小政府大社会"、"守夜人国家"等主张的经典表述。至今为止,英语世界最普 遍的说法是:此话出自美国开国元勋杰弗逊。但是现存的各种杰弗逊文集与书信中都找不到这句话的原文。因此现在有学者论证这句话很可能不是杰弗逊的 原话。我认为,它即使不是杰弗逊的原话,也是代表了他的思想。理解得更彻底一点:最好的政府是根本不管事的政府。我们知道在美国建国初的制宪大讨 论中,杰弗逊和联邦党人的最大的冲突就是要不要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与主张建立强大联邦政府的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不同,杰弗逊反对一个强力的政 府,他对政府有高度的不信任,认为政府力量过强会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会造成很多问题。对此他的一句名言是"自由的舆论与政府相比更为重要", 宁可没有政府有自由的报纸,也不能没有自由的报纸而有政府。
1999年,有人对上面的结论提出怀疑。弗吉尼亚大学的一位教师,同时也是杰弗逊遗产协会的主席,叫科茨(Eyler Robert Coates),写了好几篇文章来力辩杰弗逊根本没有讲过这些话。在他看来,杰弗逊如果不是大政府主义者,至少也是中等的政府主义者;是非常强调政府责任 的,是非常强调政府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福利的。他的论证引用了乔治·梅森的一句名言:最好的政府是提供最大公共福利的代表。所以无论这句话是不是 杰弗逊自己说的,通常被认为是代表了杰弗逊观点的。我想这也有一定道理。因为我们知道在制宪大讨论中杰弗逊一派的直接代表就是梅森,而杰弗逊本人 则在欧洲作大使,没有直接参加国会辩论。科茨还考证出"最好的政府是管事最少的政府"最早是19世纪前期著名的政论家、杰弗逊的崇拜者、《美国杂 志》与《民主评论》的撰稿人约翰. 欧苏利文(John O'Sullivan)于1837年讲的, 也正是这个欧苏利文最先把这句话归之于杰弗逊。针对科茨的说法,美国的古典自由主义(美国式的"保守主义")思想界提出了反驳。著名保守主义思想库——加 图研究所研究员詹姆斯. A. 多恩(James A. Dorn)写了《政府地位的上升与道德的堕落》一文,在引证了杰弗逊有关"好政府的哲学"之后他指出,杰弗逊民主的思想在19世纪正是被欧苏利文、梭罗等 人所吸收和弘扬。"最好的政府管得最少"虽然由欧苏利文首言,但的确反映杰弗逊的思想:政府正当的管理职能应当被严格局限于保护公民那些基本的自 然平等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其他公益领域应当让民间本着"志愿者原则"与"自由原则"实行自治。可见他认为杰弗逊是最小政府论者。多尔也同意这种 看法。多尔认为"最好的政府是最不管事的政府"最早是奥苏里文讲的,但他同时也认为这句话即使不是杰弗逊自己说的,也的确能代表他的思想。
我在美国时和一些美国学者谈到过这个问题。我说这种讨论显然带有美国当代人的观念。实际上20世纪30年代以后,这个问题不只是在美国,在整 个西方都是一个经常讨论的问题。很多美国学者对这个问题都感到十分困惑。我们知道美国建国初期的二元政治,就是所谓的两党制政府雏形中,也就是制 宪讨论中,一般认为汉密尔顿代表工商业富人,是右派代表,杰弗逊代表平民,代表美国的小农和劳动者的利益,是左派代表。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杰弗 逊历来受到后世美国平民主义者的尊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甚至是美国共产党也对杰弗逊十分推崇,认为杰弗逊是其思想先驱之一。
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推行新政的罗斯福,在美国的政治谱系中算是比较有理想主义或浪漫主义色彩的政治家,因此从政后曾经也持"捧杰贬汉"的 立场。他在1925年任国会议员时,发表了《评杰弗逊和汉密尔顿》一文,文章称汉密尔顿这样的人当政对大多数美国人什么好处也没有,遗憾的是"美 国有太多的汉密尔顿,但没有第二个杰弗逊"。这不仅表明了他对杰弗逊的推崇,言下之意,他就是第二个杰弗逊。但是,罗斯福上台后的"新政",即他 所谓的为大众提供的服务,却恰恰是用了"大政府"的力量。罗斯福连任后,在著名的麦迪逊花园广场演说中,直接抨击了胡佛政府推行的自由放任政策, 批评他看到长长的领取救济者队伍而无动于衷,称其是"人民望着政府,但政府却转过脸去",是"要把政府搞成是给少数人服务的"。这实际上使这位自 认为杰弗逊第二的总统对立于杰弗逊的理念。当然这就引起了很大的问题。新政时期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李普曼,试图调和古典自由主义和福利国家主义间的 对立,他说"最好的政府当然是管制最少的政府,但同样正确的是,最好的政府也是提供最大福利的政府。"
此后的多尔和考茨之争延续了两种主义的对立。多尔和考茨的论争实际上是自由放任论和福利国家论,是小政府和大政府之间的论争。当代的古典自由 主义和福利国家主义者实际上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去图解杰弗逊的观点,他们两派都认为杰弗逊是自己的思想先驱,因此产生了上述的争论。这一点很有意 思。
其实对美国历史上杰弗逊思想和汉密尔顿思想的论争,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可能要比当代的美国政治学同行们更容易理解。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当代的 美国人和杰弗逊那时候进行讨论的问题意识和历史背景是截然不同的。当代的美国政治学同行讨论这一问题的时候所处的历史背景,与杰弗逊和汉密尔顿进 行争论的那个时代完全不同;倒是现在,作为中国人,虽然一个西方文化一个东方文化,但我们面临的历史背景与当时的美国更为相似。因此我可能更容易 理解。那时候,首先,杰弗逊和汉密尔顿讨论公共治理问题时,所面对的是一个英国人的政府,是代表着英王来管制美国人的政府;其次,当时的讨论是在 建设宪政过程中的讨论,而不是当代的罗尔斯等所处的一个成熟的宪政框架。他们面对的是英国政府,所以会提出两种指责,一种是这个政权权力太大,损 害了殖民地人民的权利,另一种指责是这个代表英王的政府是一个不负责任,不愿意提供公共品的政府。
这个问题,我认为不只是当时杰弗逊,或者是美国人所面临的问题。这可以说是一切统治的核心问题。这其实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论争,是统治者要 做有权无责的人主和要求被统治者做有责无权的公仆问题。因此,我们看到了一种需要,就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就权力和责任达成某种契约。统治者获得某 种权力,为此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权力和责任的配置,就是宪政。宪政的目的就是要使政府的权力与责任相对应,这种权力必须为被统治者所授予。而 授予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政府能够向被统治者负责。无条件的权力,是没有合法性的。之所以进行论争,就是因为不负责任的政权和对这种政权的责任要求的 冲突,这也是宪政产生的根源。
宪政的目的,就是权力和责任相对应,没有无条件的权力。统治者要对被统治者负责,才能赋予权力。进一步就是被统治者包含什么人的问题了,这其 实就是民主问题。"被统治者"包括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他们所希望的政府服务通常很不相同。例如富人也许更希望政府能够保护财产,而穷人可能希望 政府提供更多福利,等等。因此政府究竟要对社会提供什么服务、承担那些责任,要有一种机制来决定。一般地说,由于每个人都是、并且只是他自身利益 的最佳评价者,社会最大利益的评价就只能以自由表达-多数决定的方式进行。或者更确切地说,自由表达-多数决定对社会最大利益的偏离最小。这就是 所谓的民主。所以宪政和民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追求的是权责对应,后者追求的是多数决定;前者讲的是权力运用的规则,后者讲得是权力的来源。 我们知道历史上曾经有过无民主的宪政和无宪政的民主,因此今天就有了宪政和民主哪个更重要的争论。包括在当代中国也有这样的争论。
事实上,由于人对于自由的追求(对束缚的排拒)与对安全的追求(对风险的排拒)同样出于天性,但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些领域到底属于群域还是属于 己域,是没有固定的划法的。因此人类永远会有"左右派"。在"政府"问题上,权力极小责任极大的"最好政府"从未实现,而在权责对应基础上,什么 是"次好政府"——是权责都较大的政府(例如社会民主政府),还是权责都较小的政府(例如古典自由政府)也未必能够有公认的结论。
人类社会长期的试错使这个问题的两方面都不断成熟,并熔合为民主宪政制度,或宪政民主制度。在这个制度框架的平台上我们就可以讨论大政府、小 政府——政府的权责是天然统一的。我把杰弗逊的观点说的极端一点,是权力最小责任最大的政府。但是我认为这种所谓最好的政府是不会存在的。你不能 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在这一意义上,福利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争论实质上只是在争论"什么是次优的政府"。这种争论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比较 成熟的结论,我们很难说哪个政府是次优的。于是就有了各国不同历史背景下的多样化选择,形成了各种类型的两党制。
在美国,一般认为肯尼迪政府时期是美国福利国家的高峰,肯尼迪也被称为罗斯福第二。他搞了很多的福利制度。但在肯尼迪之后,有人认为,则是保 守主义的复苏,古典自由主义成为了社会的主流。美国的里根,还有同期英国的萨切尔夫人都是保守主义复苏的代表。新近的小布什政府也被认为是保守主 义的代表。小布什的一句名言是"政府制造的问题比它能解决的问题要多"(当然这句话不只小布什说过)。前年,哈佛大学政治系的伯克出版了《民族国 家(National State)》。书中认为,60年代以来,现实的美国政府虽然显得越来越保守,但是在很多福利问题上,做得并不比以前少,甚至更多;当代美国人对个人权利 的要求不断增加,同时对公共福利的要求也增加,这就要求一个理想的政府,要最小的权力和最大的责任,或者只有责任没有权力。也就是说要求权力意义 上的小政府和责任意义上的大政府。很遗憾世界上很难找到这样的政府,甚至能否或者是不是找到次好的政府也难以确定。所以,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 政府,也不清楚什么是次优的政府,我们唯一知道的是什么是最坏的政府:权力最大责任最小的政府,我们要尽力避免最坏的政府,不断改变最坏的政府就 成为了政府现代化的实质。无论自由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在他们能够进行有意义的争论之前,首先要做、也首先能做的是消除、改变这样的政府。
- 关于民粹主义(平民主义)和精英主义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2/02/blog-post_9490.html ; http://lihlii.posterous.com/102154302
- 张辉:反对民粹,请不要指鹿为马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_19.html ; http://lihlii.posterous.com/124110647
- 张辉:对民粹的恐惧有些多余了 http://lihlii.posterous.com/97769116
立里:民粹主义(平民主义)的条件为何是那三条?需要论述。另外,平民主义究竟和民主主义有哪些根本不同?是否 可以对应于中共国现实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的实例?那些被指责为平民主义的人或者思想,究竟是不是平民主义?民粹主义这个汉字词本身带 有精英色彩,用来翻译 populism 是非常容易误导视听的。这也是欺诈性之一。更重要的一点:平民主义必然导致多数专制吗?中共国的现实危险是多数专制还是病入膏肓的少数专制?
- 110415 西风独自凉:也谈民粹主义 http://lihlii.posterous.com/110415
- 徐贲: 九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民粹政治和后现代犬儒主义 http://lihlii.posterous.com/33930721
- 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2/10/blog-post_7838.html
- 120118 立里:中共国不能民主恰恰是因为知识分子整体素质太低了 http://lihlii.posterous.com/94657468
- 反暴力革命是伪问题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2/02/blog-post_3575.html ; http://lihlii.posterous.com/98376991
- 011012 立里:关于民主的误读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2/02/011012.html
- 人民素质、儒教和民主 http://lihlii.blogspot.com/2012/10/blog-post_15.html
http://news.163.com/09/0210/09/51PGHO1900012Q9L.html
090210 金羊网 秦晖:地权归农户不会导致权贵私有化
2009-02-10 09:17:34 来源: 金羊网(广州)对于"缩小政府征地范围",一般理解为政府征地应该限于重大公共利益项目,但对于"公共利益"如何认定、根据什么程序认定,却仍然很不"明晰"。
图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教授秦晖
作者:秦晖 著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
之一 "模糊产权,促进流转"不是好办法
"明晰产权":同志仍需努力
十七届三中全会开过几个月了,关于"土地新政"的议论仍然在进行。全会的决定体现了最高层对目前农民问题的重视,也强调要继续推进改革。而且从决 定的文本看,也的确有一些新的提法,如土地承包"长久不变"、要缩小国家征地的范围、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等等。
但是《决定》主要是原则性的文字,具体的进展还要看《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结果。对于决定的主要精神,有人归纳为"明晰产权,促进流 转";有人则归纳为"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而"明晰产权"似乎是个共同的说法。
然而,全会之后一些参与政策制定的官员、学者发表的解释性言论,却有不少含混乃至自相矛盾之处。
例如,对于所谓"长久不变",有人说就是具体的承包权长久不变,除了"自愿有偿的流转"外不再搞所谓的"调整",并称有的地方搞"调整"是不合法 的。有人却说"长久不变"的只是土地承包制这个制度,农民要求三五年一"调整"也是可以的。
对于不改变用途的农地流转,有人基本上解释为自由交易。有人强调不许"绝卖",承包人必须永远保持回赎权利——这似乎是要保护小农。但有些人的解 释却相反,他们说政府必须把农地流转引导到"高效"的"规模经营"方向,甚至说政府应该支持"大地主"集中土地。
对于"缩小政府征地范围",一般理解为政府征地应该限于重大公共利益项目,但对于"公共利益"如何认定、根据什么程序认定,却仍然很不"明晰"。 如今流行的似乎是"商业性"项目与"公益"项目的区分。但是姑且不论什么是"商业项目"并不容易界定,更大的问题是:由于土地开发的"外部性"效 应,许多商业性项目其实大有关于公益,而许多"非商业性"项目,如官府的楼堂馆所、豪华衙门和一些"形象工程",甚至那些专供政府部门人员的"福 利房",老百姓是否认同其为"公益",实堪怀疑。
而对于"征地范围"缩小后不在范围之内的那些"改变用途"的流转,政府又将如何进行"用途管制"?现在比较明确的是:如果农民愿卖地,未必就可以 卖——因为有保护耕地之类的管制措施。但是如果农民不愿卖,是否就可以不卖?最近出台的那些"土地换某某(保障、住房等等)"是自由交易,还是不 能讨价还价的"动员式交易"?所谓"集体土地"可以进入这些领域,是否意味着"村官卖村地"已获允许而农户处置自己的土地仍然不行?
最后,对"小产权房"宣布的"保护既得利益,但下不为例"政策究竟如何理解,也是众说纷纭,从宣布后小产权房交易在许多地方明显升温的情况看, "下不为例"怕是谈何容易。
"促进流转":利弊仍待观察
所以,"明晰产权"虽为各种解释者共同强调,但是目前看来,这一点恐怕并未做到。而无论从《决定》的文字本身看,还是从《决定》公布至今的社会反 应看,比较明确的只有一点,即今后要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果然,最近各地"土地换保障"、"宅基地换住房"等动作纷纷出台了。
加上近来因国家改行反危机战略,中央四万亿、地方十八万亿元刺激经济的大政策和一系列措施出台,各地一片"大干快上"的气氛,对土地的需求在未来 一个时期应会急剧上升,"促进流转"的大潮更加波澜壮阔,是可以想见的。
然而与此同时,经济危机却使上千万农民工失业回乡。土地权益对他们的重要性增加了。这种情况下"模糊产权促进流转"会引起什么?
搞市场经济,土地流转无疑是个大趋势。但在目前农民涉地诸种权利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由政府权力来"促进流转"会带来怎样的变化,目前还很难说。实 际上,由于"明晰产权"似乎并未实现,未来很可能出现的只是"模糊产权,促进流转"。
日前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要搞一个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辩论节目,请了我参加。由于我过去的论战对手主要是那些声称"地权归农户会导致土地兼并, 损害农民利益"的朋友,我以为他们会出场。没想到到场的不是他们,而是一位地方政府官员、一位开发商和一位据称参与了最近土地政策修订的学者,他 们都不赞成"土地私有制",但却并不担心"土地兼并"。相反,他们都异口同声地抱怨"小农经济"没前途,土地在"小农"手里怪可惜了的。他们对前 一时期的"圈地运动"评价甚高,并认为新政策会进一步促进"圈地"以发展"规模经营"。至于农民的得失,他们有的说"圈地运动"大有利于农民,有 的说由于"规模经营"代表着历史进步,部分人即便受点损失也应该顾全大局。老实说,这样的说法笔者以前也多次听到过。只是不知那些以"防止兼并" 为理由来反对地权归农户的朋友,听了这几位的说法有何感想?他们就不想与这些同样反对"土地(农民)私有制"的朋友辩论辩论吗?
当然,三中全会"土地新政"出发点是好的,"明晰产权"也无疑是它提出的方向。但是由于土地问题涉及的既得利益太多,并且因而争议也很大,最后出 台的政策也许不能不带有折中色彩。"明晰产权"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但是在模糊产权的前提下"促进流转"却会产生很多问题,所以有必要分析一 下其利弊。
可以析分的权利并非"不明晰的权利"
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已经说过,由于土地这种"财产"的一些特性,即便在一般认为是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土地私有权"也会受到比别的财产权更多的限 制。但是后来潘维先生列举了类似事例后说,他们的土地产权都"不明晰",因此要求给我们的农民"明晰产权"也是不对的。
我觉得潘维先生混淆了两个概念:可以析分的权利和"不明晰的权利"。法治国家的土地所有者对于他的"私有土地"的确并不拥有"百分之百的排他性绝 对权利",利益相关方和公共权力部门对这类土地拥有不同程度的干预权。其实何止地权,在民主法治国家任何财产权几乎都有可以析分的特点,有些法学 家表述为:财产权并非单一的权利,而是"一束权利"。而当代一些经济学家更提出,应当以各种具体定义的"权利"概念来取代笼统模糊的"所有权"概 念。但对于涉及财产的这些权利进行明晰的界定都是为了更好地防止权力的滥用,而不是为了在权利问题上搅浑水、给有权有势者增加"自由裁量权"使其 可以翻云覆雨上下其手。
例如,现代民主国家往往有强大的自治工会,资本家不能随意解雇工人。这也可以理解为其产权受到某种干预和析分。但是析分出去的那部分权利未必是归 "国家"的。它首先掌握在雇员手里。所谓不能随意解雇工人,是说工人拥有自组工会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从产权角度讲也可以说是作为"利益相 关方"的工人对企业主产权的运用(劳务契约的签定)有一定程度的干预权。这当然不是说老板解雇工人必须得到政府许可,或者反过来说只要政府许可老 板就可以为所欲为,也不是说政府可以不由分说地"减员增效"后再把裁员后的国有企业以"就业优先"为名优惠地"置换"给"自己人",当然,更不是 说政府可以在没有工会、商会间谈判的情况下充当劳资双方的"共主",自行安排"劳资关系"。
土地问题也是如此。就以潘维先生提到的例子而言,美国住宅社区对环境、绿化乃至文化氛围确实常有严格要求,业主不能对"自己的"住宅为所欲为地改 建。但是所有的"干预权利"都有明确的主体。你如果把宅门改成店面,谁有权来干预;如果把"自己"院里的大树砍了,谁有权来制止,都是清清楚楚 的。有权干涉这些事的并不是政府,而是居民自治的社区。政府不仅必须尊重法定属于个人的权利,而且必须尊重社区自治权——比如说,社区管理实行居 民民主自治,政府是不能往社区派"干部"的。在我们很多人看来,这社区就是"集体",但是与我们这里由"被集体化"形成的强制性"集体"不同,作 为个人你加入不加入这个社区是你的权利。如果对社区干涉你改建住宅不满,你可以卖掉住宅搬家到别处,无论国家还是"集体"都不能取消你的这个权 利。国家当然也可以为"重大公共利益"而征地。但是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何谓"重大公共利益",通过何种程序确认这种利益,确认后又如何按程序 行使征地权或"最终定价权",都有清楚的界定,绝不是当官的就可以为所欲为。
"佃期"应该延长,"佃权"更该明确
总而言之,产权范畴下的"一束权利"哪个归个人,哪个归社区,哪个归政府,与权利对应的又有哪些责任,都应当是清楚的,这不就是"产权明晰"吗?
其实不要说外国,我国过去也有类似的"传统"。例如在租佃制之下出现所谓"一田二主"现象:在租佃契约双方规定的期限内,佃权(使用权)归佃户, 而田主只保留收租的权利。在这个期限内只要佃户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交租),田主是不能把土地收回的。后来租佃期限逐渐延长到无限,就形成了永佃 权,也就类似我们现在讲的"使用权长久不变"。但是有一条:在"永佃"之前租佃双方按契约进行的权利分割已经是很"明晰"的:如果是三十年期的租 佃契约,那就意味着三十年内佃权是受保障的。田主要收回土地,除非通过讨价还价在佃户的同意下赎回佃权,否则只能三十年期满后再说。如果再延长到 "永佃",那就成了"一田二主",田主权利只限于获得"大租"("田底"租,区别于"佃主"出租"田面"获得的"小租"而言,"大租"数额未必比 "小租"大),而"佃主"即佃权拥有者就可以按自己意愿把"使用权"拿去"流转"了。
显然,在这里"田主"与"佃主"对于土地确实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权利",但他们拥有的那部分权利却是"明晰"的。否则,如果佃户只有"模糊的"权 利,田主要把他赶走就可以赶走,要让他种地就不许他不种,那就不但不是永佃制,甚至都不是什么租佃制,而成了不折不扣的农奴制了!潘维先生设想的 "模糊地权",难道就是这样一种状态?
遗憾的是,我们过去所谓"三十年不变"就远远没有做到"明晰"。我曾经说:如果我们做不到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至少应该把农民的"佃权"明确 化。想要"流转"农民的土地,就必须按自由交易原则向农民(农户或自主性集体)购买(不是"征用")"佃权"。(即便为"重大公共利益"而征地, 也不能像过去那么个征法,我已另有叙述)至于这佃权是三十年还是更长,倒是次要问题。
我当然主张更长,因此也认为"长久不变"的提法有点进步。但如果过去的"三十年"就是稀里糊涂的,如今改成"长久不变"又有多大意义呢?过去的 "三十年不变"往往被解释成"承包制三十年不变,但具体地块可以调整",今天的"长久不变"也可以解释为"制度长久不变,地块想调就调"吗?过去 的"三十年不变"往往被解释为身份性待遇,只要把农民强制性"农转非"、"村改居"就可以把他们的土地"收归国有",今天的"长久不变"仍然是身 份性待遇吗?是不是一纸"村改居"的文件就照样可以没收他们的土地呢?过去在"三十年"之内可以搞"土地换保障"——不是农民自愿卖地后自由选购 保险产品,更不是国家作为公共服务责任来提供的普惠式保障或福利性转移支付,而是"我没收你的土地,再给你我认为合适的保障",如今"长久不变" 后是否仍然可以这样做呢?
之二 什么是农民的"集体谈判能力"?
"集体谈判能力":取决于结社权,还是取决于"所有制"?
一些反对地权归农户的朋友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农民无论与官员还是与老板打交道,如果缺乏"集体谈判能力"都会吃亏。这个看法真是对极了!但是他们 说"被集体化"能增加农民的谈判能力,却是错得一塌糊涂、错得缺乏常识,其荒谬的程度只能与如下说法相比:据说自由散漫的犹太人是没法与希特勒讨 价还价的,因此把犹太人"集中"起来(集中营),为的是增强他们与政府"集体谈判"的能力!
其实这里的简单界分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农民的"集体谈判能力"本质上是个政治概念,它取决于农民有没有自主的结社自由,而完全与什么"所有制"毫无关系。谁都知道当今发达民主国 家的农民有多牛:他们是"私有者",但是他们可以组织农会和亲农社团,支持亲农党派,进行强有力的集体行动,议会中有他们的代表,媒体上有他们的 声音,如果需要,他们更可以成千上万地开着拖拉机涌进城里,在都市的大街上发出呐喊,政府与社会都非常重视他们的诉求。与马克思关于"小农是散漫 的一口袋土豆"的论断相反,这些年来,发达国家"工会衰落,农会兴盛"是个明显趋势。正是由于美欧各国争相护着各自的农民,遂使"农业保护"问题 成了国际"商战"中最执拗的争论,从"乌拉圭回合"到"多哈回合"多次导致谈判失败。显然,只占人口百分之几的"小农"在这些国家对公共政策的影 响之大,超过他们国家一些人数更多的其他阶层,更远远超过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我国农民!
相反地,斯大林时代的"集体农庄"成员,在统治者面前有一丝一毫的"谈判能力"吗?别说这是"右派"污蔑,请读1956年以后的毛泽东是怎么评价 "特权阶层"控制下的苏联农业的吧!
"农民"与"农场主":区别在于经营规模,还是在于"国民待遇"?
有人说,西方农民不是农民,是"农场主",所以他们有集体行动能力,而中国"农民"就没有这种本事,必须由官府"组织"他们。老实说,区分"农 民"(peasants)和"农业者"(farmers,也就是所谓的"农场主")在中国笔者可能还是最早之一——1980年代笔者就写过这方面 的文章。但是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西方绝大多数"农场主"不是雇工的老板,而是类似自耕农的"家庭农场"或类似佃户的"租地农场",当然,其经营规模比我们的农民大得多,但比前苏 联集体农庄农民的人均耕地规模通常不是更大,而是更小。而日本、韩国等东亚精耕细作区的小农场不但比苏联小得多,比我们的农民也大不了多少,但他 们的集体谈判能力却与欧美农民(或"农场主")差不多。显然,"农民"与"农业者"的区别既不在于经营方式是租佃、雇工还是家庭自耕,也不在于经 营规模的大小。区别就在于杜润生杜老说的那个"国民待遇"问题:"农业者"是有充分权利的自由公民,而"农民"则是没有"国民待遇"的无权者。他 们被剥夺了权利,你反过来倒怪他们不是"农场主",所以不配有权利,这是哪门子歪理?
更重要的是,所谓"集体谈判",与谁谈?主要就是与各地官府和涉农商家。在今天中国的体制下,政府是"招商引资"的主体,涉农商家与农民打交道也 都要取得政府支持,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与官府。而与官府谈判必须通过官办的"集体",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靠谈判对手"组织"你去与他谈判,否则 免谈,这不干脆就是不许你谈判吗?
所以,如果说你要退回到改革开放以前,重建命令经济下"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人民公社,你就直接说这种体制如何优越得了,至于说到"市场经济中的集 体谈判",那就要清楚:作为谈判对手的"集体"与"一切行动听指挥"的"集体"截然就是相反的东西,两者的区别比两者各自与什么"集体"都没有的 "小农"的区别还要大得多!
"集体"与"交易费用":截然相反的两个极端
老实说,这个道理与其说是"私有化论"者阐述的,毋宁说在反私有化的朋友那里得到了最好的论证。温铁军先生曾指出我国改革前搞的人民公社很有必 要,因为它"节省了国家与一个个小农户打交道的交易费用"。但他在另一处关于印度的文章中却说:印度的工会农会很厉害,以至于"政府、企业与工农 打交道的交易成本太大",弄得征不成地,修不了高速公路,也吸引不来外资。温先生在此对"交易费用"这个术语的误用(经济学上的"节省交易费用" 决不能理解为不许讨价还价)姑且不论,但显然,他非常清楚这两种"集体"间的区别要比两者与"单干户"的区别大得多:人民公社完全、彻底地剥夺了 小农的谈判能力,而自主农会作为谈判对手却比一户户的小农难对付得多。人民公社使得农民不仅无法讨价还价,在大饥荒年代甚至连逃荒的可能都被剥 夺,在所有粮食都被抢完后只能困在村里活活的就地饿死。而有了结社权的印度农民却成了漫天要价的强硬对手、令"政府、企业"都干瞪眼的"最牛钉子 户"。这两者何止天壤之别!
当然,并不是说农民成了"最牛钉子户"就一定是好事。温先生就此批评印度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我也说过,反对地权归农唯一合乎逻辑的理由(注意: "合乎逻辑的理由"未必就是现实中当务之急,也未必就是合乎道德的理由),就是如果农民的地权过于绝对化,是否会过分强化农民的谈判能力。但是温 先生应该想好了:他到底是想削弱农民的"谈判能力"呢,还是想强化这种能力?在这种讨论中最好还是不要"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吧。
之三 现行政治条件下地权归农户的结果会是"权贵私有化"吗?
讨论中有人指出:秦晖过去一直认为在大的体制背景不变的条件下单独推进"产权改革"会导致"权贵私有化",并因此对国企的产权改革有很多批评,怎 么现在在同样背景下又不反对"土地私有化",而且还批评反对者?
这个问题提得好!
我的确认为,在不民主的条件下处置公共财产,由于公众所有者与官员"看守者"之间缺乏真正的委托-代理关系(即民主授权-问责关系),容易出现 "卖方缺位"下的"看守者交易"。但是在这方面,我国的土地、主要是农村土地与其他资产相比有一个不同,那就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农村土地如今并 非由官员经营,而是由农民自己经营的。农民自己就是"看守者"。
对于过去的国营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笔者一直强调处置公共财产应该遵循"群域要民主"的原则,在缺乏公共参与、公共监督、也没有利 益相关各方的充分博弈的情况下,公共资产的"看守者交易"往往就是"掌勺者私占大饭锅"。当年如果人民公社也按这种方式搞私有化,把公社变成公社 领导人的私人庄园,农民变成打工的,或者干脆被赶走,那农民还不造反了?
幸亏当时农村改革是农民自己搞起来后上面才承认的,农民平分了土地(当然只是"承包",地权问题遗留至今),打破了"大锅饭"。如今土地是农民各 自经营的,并没有"掌勺者"。然而耐人寻味的是,这反而成了地权改革比其他公共资产(包括乡村中除土地以外的其他公产如企业等)的产权改革更为困 难之处:土地如今不是由官家经营、而是由农户经营的,于是有些人就绝不允许它私有化!
由官员控制并经营着的公共财产在没有民主的条件下搞私有化,那当然很容易会变成权贵私有化。事实上我们的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农村中所谓的乡 镇集体企业,产权改革几乎都是给了"看守者"。工人只能"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但这样的私有化不是从来就势如破竹吗?当初反对这 样做的不就是我秦晖和很少的几位朋友吗?著名的郎咸平先生对此持异议还是在我之后十年吧?而如今反对地权归农最力的那些朋友当初干什么去了?为什 么那时把企业私有化给官员你们不反对,现在把土地私有化给农民(可以"化"给农民的,也就只剩下土地了!),你们就那么反对呢?说穿了,现在土地 不是由官员、而是由农户"看守"的,"看守者私有化"也化不到官员手里,私有化了他们搞"圈地"反而不方便了——这才是地权归农的阻力如此之大的 真正原因吧?请问如今绝大多数乡村中那些土地以外的公共资产,包括曾经风光无限的"乡镇企业",现在还有剩下的吗?能够不明不白地"化"到权势者 手里的,早就"化"光了。只剩下由农民"看守"的土地,他们一时"化"不掉,就坚决不"化"给农民,宁可留着以后再"圈"!可以黑箱操作的私有 化,都已经搞了,而最可能正大光明公平合理的私有化,却坚决不搞,这叫什么道理?
有人说,地权改革非常复杂,因此不可行。"土地如何私有化,我无法想象。"他还举例说:地权应该"化"给谁,按什么历史时段划线?是化给现在的承 包者,化给集体化前的所有者,还是化给土改前的主人?
但像这种问题,任何稍有历史的公产不是都存在吗?工厂的私有化难道没有这种问题?为什么那种私有化就可以势如破竹?其实就是当初土地"承包权"的 分配不也可以这样提问吗?这块地凭什么是你承包,而不是我承包?但农民是有智慧的,乡土是有习俗的,当然政府也可以出台必要的规定。学者关在房子 里"无法想象"的事,农民可以做到,农村改革中这样的事例有多少!
我当然不认为地权改革是一桩简单、容易的事,但如果排除既得利益的阻碍,仅从技术角度看,地权改革并不比其他产权改革复杂。本来,土地的分配是各 种财产分配中最容易达到公平的一种。它不像股市那样百姓看不懂,容易被操控,被下套,也不像企业那样涉及无形资产、隐形负担、债权债务、评估价与 变现价之差异这类算不清楚的糊涂帐。正如当年费孝通先生所说:土地明摆在光天化日之下,既难于隐藏、私吞,又易于分割、分配——不仅自然形态的土 地易于分割,土地权利的分割(如明清时期的"田底"、"田面")也相对简单。历史上的"计口授田"屡有先例。当年的激进土改,虽然在是否该剥夺地 主的问题上有强烈的争议,但在土地分配环节上没有多少质疑。东欧对国有企业搞"一人一份"的证券私有化,引起不少争论,但我们在"大包干"改革中 "一人一份"地分配责任田,并没有招致多少纠纷。……如果连这样的产权改革你都"无法想象",请问你还能想象什么样的改革呢?
必须指出:农民是土地"看守者"的这种状况目前正在逐渐改变。在"极小农"缺乏竞争力、而"土地私有化"又不能搞的情况下,有人想用"圈地"的办 法推行"规模经营",有人提出应该把土地重新交由"集体"经营,还有人主张让"村官买卖村地"、使"集体土地"(而不是农户的土地)入市交易。这 些做法实际上都意味着把土地变成过去的"乡镇企业"那样由官员、而不是由农民"看守"的财产。而过去的乡镇企业的结局,大家都看到了:在市场经济 下到一定时期它们还是都私有化了,只是,那时就真正是"掌勺者私占大饭锅"大行其道的时候。反对地权归农的朋友,你们是不是希望看到那一天呢?
换言之,正是为了避免"现行政治条件下地权改革的结果造成'权贵私有化'",我们才要呼吁地权尽早归农。而在"被集体化"问题并未解决、农民还缺 乏自组织的情况下首先是要"地权归农户"。 (原题《土地问题絮论》) (本文来源:金羊网 )
http://news.163.com/08/0414/02/49F6COEE0001124J.html
080414 东方网 清华教授秦晖建议深圳率先兴建贫民区
2008-04-14 02:50:58 来源: 东方网核心提示:秦晖认为,要保障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权利,一方面要给他们迁徙和建房的自由,另一方面政府要改善他们的福利。他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 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
东方网4月14日报道 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秦晖
"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 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昨日上午,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深圳做客南都公众论坛,发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并与现场数百名读者 进行了交流。
一边享受服务一边驱赶
"中国很多城市的管理者和市民,一边是希望尽可能多地享受农民工带来的服务,一边却想尽办法将农民工等贫民驱赶出城市。"秦晖教授指出了当今中国 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所普遍存在的这一社会现象。
秦晖首先介绍,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穷人一般总是住在恶劣的、拥挤的、不卫生的住宅中,早在近200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发现了这一社会问题, 并进行了专门的论述。
"所谓的城市贫民,并不是指原来城市中的既有居民,这一群人事实上几乎全部都成为城市化的受益者,那些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的移民,才是构成城市贫民 的主要部分。"秦晖认为,这在中国最近3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秦晖认为,要保障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权利,一方面要给他们迁徙和建房的自由,另一方面政府要改善他们的福利。
如何解决城市贫民的居住问题,秦晖认为,相对于法国和美国一些国家为城市贫民兴建福利房不同,中国的"福利房"性质基本上完全不同,成了造成社会 "负福利"。
秦晖说,在中国,国家的住房建设资金都拨给单位,而各个单位实行的单位分配制,一般都是有特权的好单位收入高、建的房子更好、无特权的差单位收入 低,建的住房差,甚至无房,形成了一种"负福利"的现象。
"最穷的农民和无单位者,不仅完全没有分房资格,自己盖个贫民窟也被指为私搭乱建,而要被惩处。"秦晖认为,中国的城市贫民即是处于典型的"无福 利也无自由"状态。
城中村改造剥夺贫民居住权
"中国的城市贫民,没法分到福利房,也不允许自己搭建贫民窟,那就只有住工厂宿舍。"秦晖认为,在一些城市,政府部门甚至限制城市贫民租房,城管 等部门更是对城市贫民搭建住房严加禁止。
而针对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强力推行的城中村改造计划,秦晖认为这是典型的剥夺城市贫民的居住权利。"处在城市里的城中村,地价往往较高,政府和开 发商联手进行城中村改造,城市规划和面貌是发生了很大的改观,却往往是采取强制措施剥夺了城市贫民的居所。"
针对有市民质疑"深圳的人均GDP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太低,没有经济实力为城市贫民兴建福利房"时,秦晖认为,如果政府认为兴建福利房花费太大,起 码应该承认和保障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居住自由,允许他们在城市的郊区等特定区域兴建贫民窟。
"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秦晖认为,给城市贫民兴建贫民窟的权利,也是一种告别过去对贫民"既不给自由, 又不给福利"的可取做法。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记者姜锵)
http://news.163.com/08/1201/09/4S2OJHN900012Q9L.html
081201 金羊网 秦晖:归还农民地权,限制"圈地运动"
2008-12-01 09:57:20 来源: 金羊网(广州) 网友评论 219 条新农村建设、城市化疾进突出的地权问题,其实质不在于"公私",而在于"官民"。由于官民之间缺少委托代理机制,权责不对应,致使农民连土地使用权都 不能保证,这导致"圈地运动"的劣性发展。
图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教授秦晖
一、地权应当归农
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是扩大公共品的投入。这原是政府本着多予少取的原则为农民办的好事,但由于体制的制约却往往发生权责颠倒,把为农民尽服 务之责变成向农民行管制之权,于是在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对农民不肯合作的抱怨。有的地方提出"免征农业税后对农民的约束机制消失了", 要求重建这种"约束机制";有的地方明确指示"要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结果在这些地方,新农村建设往往变成一场"收 地拆房运动",这导致近年来一直存在的土地制度争论出现两极化的趋势:一些人因担心收地拆房运动蔓延而再次发出土地私有的呼吁;另一些人却为顺利 进行收地拆房而要求改变现行承包制,在"集体"的名义下进一步弱化农民地权。
其实,土地问题的实质不是集体所有或个体私有的问题。世界各市场经济国家的民法体系关于产权的规定中并无"集体所有制"的提法。集体要么是老百姓 根据结社权自由结成的民间性集体,要么是身份性或强制性的官办集体,所以地权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公私",而在于"官民"。
归根结底,掌握地权的不是老百姓(农民),就是官府(官员)。如果农民有结社权,可以自由结成集体,那么土地归农户还是归这种集体,并没有原则上 的区别(在国外民法中它们都算私有);即使有区别,农民自己也可以作出选择,而无须他人越俎代庖。但如果农民并无结社权,那么土地归农户还是归官 办集体,实际上就是土地归农民还是归官府之别。那么,从有利于农民的角度讲,从对农民多予少取的角度讲,地权是归农民(农户或民间性集体)好,还 是归官员(官府或官办集体)好,难道还有疑问吗?
如今有人极力强调土地是"最后保障",对农民非常重要;他们要靠土地养老,因此不能把地权交给他们,以免被他们挥霍掉了,失去保障。我曾经指出, 以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为理由反对地权归农,是一种颠倒权利和义务的奇谈怪论。他们将"国家责任不能推给个人"颠倒为"国家可以剥夺个人权 利",是很荒谬的。而以个别二流子可能会挥霍土地为理由,剥夺全体农民的地权并把它交给不受制约的官员,认为这样能使农民更有"保障",这不是荒 谬至极吗?
当然,农民有时会因陷入困境不得不卖地。例如在没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为了看病救命,或者为了供孩子读书,农民会忍痛变卖家产。而这只能说明仅有地 权,农民还不可能得到切实的基本保障,却不能说明没有地权或把地权交给官府,他们反而就有了这种保障。说穿了,所谓以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就是 说在没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有地权的农民百般无奈还可以卖地救命,而无地权的农民只能守着不"属于"他但据说可以"保障"他的土地等死!然而,令 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情况在有些人那里不是督促政府承担义务建立社会保障的理由,反而是为官员滥用权力剥夺农民地权辩护的理由!据说正是因为农民 可能忍痛变卖家产,所以必须剥夺他们仅有的这点权利!因为农民没有享受保障的权利,你就要连他处置自己家产的权利也剥夺,权利与义务的颠倒,何以 如斯而极?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既非二流子挥霍土地,亦非因无保障被迫卖地,而是那些不靠种地糊口的农民以土地换资金(包括抵押与买卖)。随着农村经济水平 的提升,这种情况的总趋势是上升的。随着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改善,这种趋势会更加明显。然而这种性质的土地交易属于一般要素市场,更没有 理由搞垄断。制定土地政策当然不能仅仅考虑这一可能。但是如果像上面所说,地权归农在其他两种情况下都不会有害而只会有利于农民,那我们为什么不 能维护这第三种可能中的农民权利呢?总之,逻辑上可能的一切情况下,地权归农都比地权归官更有利于农民,或者说更无害于农民。
二、地权问题的根本症结
尽管如此,我并不认为提倡"土地私有制"是当务之急。现在,在中国提倡"土地私有制"还是个禁忌;而且在地权问题上,农民的许多更基本的、并无意 识形态禁忌的权利,也还有待争取。比如,一些为农民呼吁地权的人提出:应当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承诺再进一步,实行所谓"永佃 制",给予农民无限期的使用权。这个提议的良好动机是无可怀疑的,但我怀疑它能否实现。尽管永佃制顾及了土地所有权仍属公有这一意识形态规定,但 问题是,它的前提——农民如今已经有了30年的使用权,现在只要继续延长——存在吗?我们看到农民在"使用着"他们耕作的土地,但这是否表明他们 拥有"使用权"呢?
就地权而言,自从有了农业,也就有了土地的使用者,但远不是所有使用者都拥有使用权的。在同样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使用土地,佃农与农奴、奴隶 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这个权利受到租佃契约的保护。这种契约通常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及佃农为取得此种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交 纳地租)。一般地讲,在典型的租佃制(亦即排除了农奴制因素的、纯粹在契约基础上成立的自由租佃制)下,佃户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保障的,即在契约规 定的佃期内,只要佃户履行了契约规定的义务,地主就不能违约收回土地、赶走佃户。
由此可见,永佃制的前提是一般契约规定的佃权或使用权得到尊重,亦即无论租期长短,只要在期限内田主就不能夺佃;而佃户在此期限内可以自由使用土 地(例如他可以转交他人耕作,而自己去打工经商)。应当说,能否做到这一点是区分有无使用权的标准,也是区分自由佃农和农奴的标准。只有承认使用 权的存在,亦即把使用者当作佃户、当作租佃契约的承租方而尊重其权利,而不是当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农奴,才有可能把这种土地使用权逐渐延长,以 至达到永佃。
然而,今天我们农民对土地的使用能叫作使用权吗?如果说能,那么这种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呢?许多人认为就是文件中常说的"30年",然而这种看法 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十分可疑。一方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说法是"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但并未明确说是农户对其 所承包的土地拥有30年使用权,而其后又有"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说法。于是在许多地方,土地 管理法的说法被解释为"土地承包制"这个制度30年不变,亦即30年不搞集体化,至于具体让你承包某块土地多久则是可变的。还有人解释说,所谓 30年不变是指30年不进行全面的土地重分,但不排除进行适当调整。总之,有权者要拿走你的土地,在现行法规中他完全可以解释得通。
还有些学者甚至从理论上证明:所有权是上位权,使用权是下位权,故"使用权服从所有权",只要所有者愿意,就可以把使用者使用着的土地收回。这种 说法实际上是根本否认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存在。但它在学理上的荒谬一望可知:所谓"上位权"、"下位权"的说法不仅并无法理依据。而且从常识讲, 使用权固然是来源于所有权(不是所有者也未经所有者同意,使用者是无法取得使用权的),但它既经所有者同意转让,就成为独立的权利,而在契约的意 义上与相关权利取得了平等地位。如果有权者可以不受租期限制、任意撕毁契约、以所有者的名义随时收回土地,那实际上就不仅否认了农民的土地产权 (所有权),而且否认了农民的佃权(使用权);不仅不把农民当成独立所有者,甚至没把农民当成佃户,而是把农民当成农奴了!
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也确实不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样子。农地常常在承包期内被调整,转为非农业用途,无论是公益性建设还是开发商的赢利项 目,基本都是按"征地"("土地征收征用")的模式进行。既无需向农民购取土地所有权,也无需向农民购取土地使用权。如今看来,农民在维护其佃农 权利方面尚有很长的路要走,佃权没有保障,永佃又从何谈起,更不用说争当自耕农了。由此可见,地权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我们的许多机构权力不受制 约,因而农民的权利,无论是意识形态禁忌的还是不禁忌的,纸面上许诺了的还是没许诺的,都得不到尊重和保护。
三、强调农民地权,限制"圈地运动"
我曾经指出,如今一些理论家和一些涉地部门官员都反对地权归农,但理由却截然相反:理论家说地权一归农,农民就容易失去土地;而官员则说地权一归 农,就很难再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因此也就搞不成"圈地运动"了。
的确,要说绝对的土地私有权有弊病的话,那决不是什么农民自由卖地会造成"土地兼并"和"无地则反",而是相反,由于土地私有条件下农民难以被赶 走,一些特殊区位的地权私有如果绝对化,确实可能影响公共设施建设与国土整治。正因如此,如今所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所有承认土地私有制的国 家,对土地私有权的限制还是比对其他财产私有权的限制多,而公共干预的保留也比对其他私有财产的干预大。原则上只要通过民主法治程序真正证明是基 于重大公益目的,西方政府也是可以征地的,亦即在以合理价格达不成购地协议时,国家为公益可以行使最终定价权,以免区位垄断者无限要价。只是在民 主法治条件下,他们行使这种权力的制约条件极为严格,甚至可以说很苛刻。因此滥用这种权力大搞"圈地运动"是不可能的。但在我们这里就是另一回事 了,所以我曾说:限制农民地权如果说有理由,也必须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前提。在缺少此种前提的情况下,地权归农就应该比西方的条件下更有必要,或者 说强调农民地权在中国当今条件下比之在西方,肯定是利更多、弊更少。
应该说,随着税费改革后土地问题的尖锐化,中央政府和国家领导的确为遏制"圈地运动"做了许多努力。尤其是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土地新 政"、"土地革命"、"8·31大限",在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方面应当说是作用不小。"8·31大限"以后,土地政策调整重心似乎从控制规 模转向了调整"补偿费"。这既是因为两年来几次低价征地引起重大事件的刺激,也体现了新近三农政策强调对农民多予少取的精神。面对地方政府"村改 居"、"租代征"、"整化零"等变相圈地策略,中央又连续出手,于2006年推出地政部门"垂直管理",2007年出台"土地督察"制,这些新动 向又被称为"土地改革"。
我是赞成地政垂直化的,因为它有助于国土整治。可是地政"中央集权"虽有利于国土整治,但是否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这在如今宏观体制的约束下很值 得怀疑。1994年财政中央集权,众所周知的结果是恶化而不是改善了农民处境。如今乡镇上的"七所八站"当初都是垂直化改革的结果,现在却被认为 是比"四套班子"更难对付的汲取机器。"块块"可能坑农,"条条"就不会坑农或者坑农更甚?
因此,根本的问题在于:中国现行体制下"官民"之间缺少委托代理机制,权责不对应、权大责小的状态难以改变。这种机制下官员个人牟利当然是问题, 但政府聚敛的危害更大。为升官邀宠而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追求"增长"、"引资"、政府圈钱"经营城市"——这些做法的严重危害, 远甚于官员个人贪污;而这些做法导致的"圈地运动",更不是制止(如果能制止的话)受贿批地就能够遏制得住的。只要"地权归官不归农,政府圈地即 圈钱"的状况不变,要求它自己监督自己、自己严格控制自己,这是不可能的。
其实,工业化、城市化要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事。土地政策的目的不是不占地,从根本上讲也不是为了少占地,而是为了:(1)从全局利益看尽量提高用地 效率,改善国土整治;(2)在这一过程中维护涉地各方的权益,消除或缓解社会矛盾。前一点可以寄望于垂直化改革,而后一点只能寄望于农民权利的保 障。
中国土地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耕地减少的趋势无法扭转(搞工业化就难免如此),农民的分化不断加剧(市场经济是难免有分化的),而在于这种失地 和分化的性质恶劣,无论从社会主义还是从自由主义的角度讲,都完全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人们以防止兼并为理由拒绝地权归农,但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 下兼并却愈演愈烈,等到积重难返之后再考虑地权改革,地权归农的操作难度就更大,引起社会震动的风险也会增加。我们应该避免这种恶性循环。
四、以维护农民权利为核心,推进地权改革
我认为今天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农民的数量要减少,农民的权利要提高。农民权利提高的一个主要标尺是土地问题;农民的数量是喜剧性减少还是悲剧性减 少,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土地问题。
土地问题并不能归结为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问题。李昌平先生曾主张"慎言土地私有制",我在一定程度上同意这个说法。私有制有各种各样,我当然不能 同意那种以专制权力"跑马圈地"、赶走农民而造就地主的私有制。但慎言并非不言,在起点平等基础上形成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我认为没有理由反对。同 样,我认为也应该"慎言集体",农民行使自由结社权而形成的自治集体,如农会、合作社及股份制联合体之类,当然是多多益善。但身份性、强制性的官 式"集体",往往是农民权利的损害者,的确是"慎言"的好。
土地私有制的真正弊病,就是私有权如果绝对化,可能会妨碍公益建设和国土整治。因此,对私有地权的公共干预多于其他产权,这在市场经济中也是通 例。但是这种干预要真正合乎公益,需要以政治民主来保证。而在没有这种保证,因而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地权归农就更为重要、不可或缺,其可能的 弊病只会更小,不会更大;而地权归官的害处绝对是更大,不会更小。
目前中国农民的地权不仅远远扯不上什么绝对化,而且达不到起码的要求:不仅谈不上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往往有名无实。农民只是在别人的特许下"使 用着"土地,不仅没有产权,而且佃权也很不可靠;不要说永佃,就是有限佃期也无法保证。这样的地权状况不要说经济上达到积极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很 难,就是政治上达到消极的防危机配置也还很勉强。经常失控的"圈地运动"、频繁发生的土地冲突就是证明。我曾说过,在农业时代,土地问题其实并非 中国的主要乱源;而在如今的非农业时代,土地问题却倒成了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之一。
因此,保护农民的地权必须从最基本的"底线"做起。首先那些意识形态上已非禁忌、纸面上也已承认允诺的权利,应当尽快落实。例如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应该得到切实尊重,需要从农民手中得到使用权的有关方面,应该学会向农民"购买"而不是"征收"这种权利。如果国家规定开发商拥有90年的土地使 用权,那么他们应当向农民购买其中的30年,再向政府购买其余的60年——不是说由官员做主卖了再把地价的三分之一给农民,而是两者都应该遵循合 意原则,像"土地新政"那样实行公开拍卖。农民和官员一样,作为卖方有权说"不"。如果达不成合意而要强征,那就要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上(而不是 仅凭官员意志)充分证明该项用地的公益性。否则,只有在农民的使用权期满后才能征用——就像租约期满后地主才能易佃一样。
在商业性开发上,向农民买地当然比强征农民的地来得公平。要防止农民(主要是发达地区、城郊、城中村等高价区位的农民)获得的卖地收益过高,可以 开征地价累进税,那也比低价强征土地要好。即便是公益性开发,也没有理由拿农民做牺牲。公益也是利益,利益应当摆平,把农民作为交易方仍然比单纯 向农民行使权力更正当。如果为避免农民漫天要价损害公益而需要限制其交易权,这种限制则应当与"公权力"本身的公共性(民主性)相对应,以防止其 为某些强势利益集团所用。
所以,地权改革说难很难,说易其实也很易,它与其说需要政府做很多事,不如说恰恰是省了政府很多事:它只要切实尊重已被承认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就 是大大突破了。进一步地,至少在农地方面,应当承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土地农转非问题上,农民也应当有受限的所有权)。至于农民是以集体还是以 农户方式拥有这种地权,可以因地制宜,让各村农民自行选择。那种不管农民愿意与否,地权必须归集体而且必须归官办(即行政性)集体的规定应当打 破。过去因为这种规定,导致征地款堂而皇之地被集体官员拿走而失地农民往往被无情剥夺。现在,在确认地款归农之后,应该是承认地权归农的时候了。
农民应该有权选择"集体所有"还是"农户所有"。选择"农户所有"的以后还可以联合起来,选择"集体所有"的也应当留有退出机制。如果选择农户所 有,也应该让他们选择实现的方式:是承认现状呢,还是"调整一次,然后稳定"?无论哪种办法,本来都不难操作,这种调整在现行土地制度中也是有规 定的,在现状离平等起点不太远的情况下它不会引起什么震动。但如果那种权力玩弄土地的状况持续下去,未来权力兼并导致既成事实后就很麻烦了,所以 改革虽然应该慎重,但却不宜久拖。 (原载于《绿叶》200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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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7 南方网 秦晖:十字路口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上)
2008-10-07 15:06:00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433 条以前的主流意见否定土地私有制,我觉得其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说什么土地私有会导致土地兼并、导致社会危机,甚至说会导致农民战争。这应该说是个极大的 认识误区。
作者:秦晖(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编者按 定于10月9日至12日举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土地制度、粮食安全、城乡一体化等热点议题届时均有望给出新说法。这当中,土地制度 变革尤受瞩目,而近段时间学界亦就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未来土地产权是该私有化还是集体化?又要怎样的私有化或集体化?土地真的能够作为农民的最 后保障吗?诸如此类问题,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报今明两天连续刊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先生的长文,试图对此作出回答,敬请垂注。
在新的思想解放形势下,即将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可能将进一步讨论土地问题。为此,我们有必要回顾近来的土地讨论和政策变化,以探讨未来的方向。
关于过去否定"土地私有"的理由
有朋友说:他并不反对土地私有化,但是他认为应该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土地首先集体所有,然后再到私人所有。他认为我是主张土地私有化的,因 此征求我的看法。
我对他说:其实我以往在土地问题上发表的一些看法主要是驳论,而不是立论。我觉得现在的土地问题和其他很多问题一样,仅仅说什么私有、公有是意义 不大的。因为你讲公有,就有一个所谓"公"是什么的问题,同样要说私有,也有怎么私有的问题。
以前的主流意见否定土地私有制,我觉得其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说什么土地私有会导致土地兼并、导致社会危机,甚至说会导致农民战争。这应该说是个 极大的认识误区。这个误区和我们长期以来的"历史"宣传有关。过去反复地讲,中国历史上周期性的社会危机就是因为土地私有引起土地兼并,引起地主 和农民的冲突,然后导致农民战争,王朝灭亡。按照某些人的说法,农民战争以后土地就比较平均,然后出现盛世,然后又由于自由买卖,土地又集中起 来,然后又来一次循环……这个说法似乎远不止在历史学中流行,现在几乎各方面的人都沿袭这个说法。
但这其实是个极大的误解。我已经写过不少研究著述,指出我国传统时代土地并不像传说的那么集中;租佃制也不像所说的那么发达;因租佃制导致的收入 不均程度更有限,远非当时社会不公、社会危机的主因;当时如果说有"土地兼并",其动力主要也不是什么"土地私有,自由买卖",而是政治性特权; 所谓土地在一个王朝中由初期到末期越来越集中、在两千年"封建社会"中由前期到后期也越来越集中的两个"趋势"并不存在;历史上的"民变"与"佃 变"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现象,"民变"并非"佃变"的升级与扩大,导致王朝倾覆的大规模"民变"起因除了天灾就是"官逼民反",与租佃制并无多 少联系,其诉求也与佃农基本无关;把20世纪上半叶的那场革命解释为土改者与反土改者的斗争难以成立;甚至广而古今中外,在没有专制"圈地"的情 况下初始平均的小农社会仅由于"土地私有自由买卖"的经济过程变成"两极分化"尖锐对立的危机社会,这种例子还从未有过。
还有人说土地不能归农民私有,是因为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说从社会保障的角度讲不能让它私有,我觉得这也是极荒唐的,道理我已经多次讲过。
但是你要说,我就是主张土地私有,这个也很难说。讨论这个问题时张晓山讲过一句话,我觉得是对的。他说,有人之所以主张把地权交给农民,是为了遏 制"圈地运动",因为土地不是农民的,有权势者不用向农民买,通过"征"的方式想抢走就抢走了。可是现在的问题是,在目前这种体制下,我们就把土 地宣布为农民的私产又能怎么样?他说我们现在没有承认土地私有权,但是我们承认城市住房的私有权,人们是有房产证的,但是政府要"征"那不还是照 样征吗?也没有说因为它是私有的就只能自由购买了。
而且从法律来讲,的确也没有哪个国家在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允许对土地完全采取自由交易的做法。即使在西方民主国家,如果由于重大公共利益 需要用地,国家会跟你协商,但最终协商不成功的话也不会允许你任意漫天要价的。也就是说,从逻辑上讲,国家都有一个我们称为"征地权",或者更法 律化一点,"最终定价权"。如果你漫天要价,基于公共利益,国家可以有最终定价权,讲得简单一点就是可以"征"。既然发达国家也有这样的规则,而 我们国家事实上对已经私有的住房也是要征就征的。那么,土地私有权是不是能够真正起到为农民保住土地的作用,恐怕也值得讨论。因此地权问题并不仅 仅是经济问题,目前来讲,我觉得如果离开政治、法律体制的改革,任何"所有制"方案都很难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问题
这里我要讲,重庆的钉子户事件之后,包括江平先生在内不少人都指出,为公共利益征地,其实在宪政国家、私有制国家都有其例,而且举出新伦敦案例 等。我觉得这没错,但是有一点,在认定公共利益方面,这些国家和我们有很大的不一样。所以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可以为公共利益而征地,而在于公共 利益到底怎么认定。以及基于公共利益的条件下,限制产权自由的具体程序是什么。这是我们跟这些国家最大的不同。
在许多西方国家,虽然承认土地私有制,但是公共利益对土地产权的干预和限制,一般来讲都比其他形式的财产要大。这在经济上其实是基于土地财产的一 个独特属性,就是它有区位的垄断性。也就是说,其他财产可以有替代,因而就有竞争,比如说我要买房子,你不卖我可以买别人的。但区位往往就没有这 个可能,有些地方是独一无二的。我记得好像是弗里德曼还是谁曾经讲过一句话,他说私有产权通常情况下都不应受到限制。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比如 说一个沙漠之国,如果它有唯一的一眼泉水,假如泉水所在的这块地是私有的,那么,这个私有显然就不能是自由的。因为泉水是唯一的,他就可以漫天要 价。那的确是比较麻烦。
这个问题在农业时代不突出,因为对于农地来讲,它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生产粮食,生产粮食的土地,可替代性就大得多,很多地方都可以种粮食。而且就生 产粮食这个功能来讲,差别很大的土地也能互相替代:你以为你这土地特别肥沃就奇货可居?你这一亩能产两千,我就到别处买四亩亩产五百的,不就替代 了?但是,土地进入非农利用的时候,尤其是进入到工程用地的时候,土地主要的价值因素就不是肥沃、生产率等,而是其独特的区位,而这些区位往往又 不可替代。这个情况下占有土地的人如果任意要价,那的确会导致重大公共利益受损。
有人说,既然这样,我们就要在公共利益方面有具体的限定,比如在产权法中应该列举什么叫做公共利益,比如说盖政府大楼叫公共利益,如果盖商品房就 不叫公共利益……但是老实说,我觉得这种列举没有多少意义。因为什么叫"公共利益",并不是一个可以"客观"列举的范畴。"公共利益"老实说很大 程度是"公共"主观认定的。比如前面提到的新伦敦案例就是这样,就是一个营利性企业要用这块地,但是新伦敦的市民都认为应该让这个企业进来,因 为,新伦敦原来是美国的一个潜艇基地,它原来的产业链条主要是为这个基地服务的,但冷战结束后基地取消了,造成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当地很多人 无法就业。因此,当地人普遍认为应该招商引资来改善就业,那么这个招商引资就不仅仅是一个商业性行为了,政府要用这块地来安置这个企业,显然也不 仅仅是对企业有利的事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营利性的企业用地,你都不能说仅仅是商业行为,无需公共干预。相反,如果是盖一座政府大楼,是 不是就一定是公共利益呢?也很难说。现在政府盖豪华大楼,老百姓对这种行为的利益认同往往还不如对盖商品房的认同。你怎么能断言这一定就是公共利 益呢?所以我觉得界定"公共利益"的唯一办法其实就是民主。如果没有这样一种机制,你就无法界定清楚公共利益。你要"客观"地划定什么叫公共利 益,通过划定一二三四来列举,我觉得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当然,即便因公共利益也不能随便拿个人做牺牲,因此在民主法治国家解决这些问题,一般是四步:
第一步,确定这用地是不是公共利益。比如我们要征地盖一所公立医院,就要举行广泛的听证,在议会中讨论,这个过程往往持续很长时间,从这个角度 讲,民主的确是不太有效率。我对此深有感触,我在哈佛的时候,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装配线广场"(AssemblySquare),原来是通用公 司在当地设的一个大型汽车总装线,后来美国制造业衰退,这个地方早在二十几年前就已经停产了,停产后这块地就空着。就为了这块地怎么利用,一直讨 论了十几年,到我走的时候都没有讨论出个结果来。有人认为应该盖廉租房,有人认为应该建商业中心,还有人认为它就在米斯提克河边,基于生态的考 虑,就应该让它空在那里……没有讨论出结果。要说是太没效率了。但是有一点,一旦这个讨论有了结果,那就大家确定这是公共利益了。哪怕就是引进一 个营利性企业,也是公共利益。否则哪怕是政府办公楼也不是。
第二步,就是自由交易尝试。即使是公共利益,也没有理由说就是要侵犯个人的所有权、强制个人做出"牺牲"。先要跟你做交易,看能否达成购地意愿。 如果这个价格双方都认为合理,那当然就解决了问题。如果谈不拢怎么办?比如出现个钉子户,他漫天要价,而且这个价格显然不合理,怎么办?
第三步,请个中介的评估机构给出一个价格,既不是政府,也不是钉子户本身,是中立的第三方,他出来评估这块土地到底值多少钱,不能漫天要价。第三 步做出后,这个价格双方都接受,就成交。如果双方仍不能接受,当然假定是钉子户不能接受,钉子户认为他的房子还值更多的钱,那怎么办?
第四步,还要讨论所谓的替代方案选择,就是考虑不用他这块地怎样,可不可以换个地方?替代方案选择又要经过讨论。如果结果是替代方案不可行,或者 代价太大有损公益,原来方案还是要执行。到了这一步,公权力就可以行使最终定价权了。这是最后一步。这种情况下钉子户还要漫天要价,别说政府,公 众和舆论也不会同情他。通常也就不会有什么钉子户了。但前面这些个程序在我们的体制下几乎都是缺位的,这就产生了很多问题。仅仅在产权法上"客 观"界定,能起什么作用呢?中国能制订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征地的法律吗?世界上没有这种法律,中国就算承认私有制,也不可能把私有制搞到这 种地步。但只要允许征地权,就有一个权力怎么行使、公益由谁认定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产权"问题了。
"集体化"与"被集体化"的区别更重要
所以土地问题并不能简单的一个"私有"就能了结。但是要说"集体所有"那就更麻烦。我始终认为,所谓"集体"和"私有"的对立很可能是个假问题。 如果要说真的有对立,我觉得"集体化"和"被集体化"倒是非常严重的对立,而且是根本性的对立。"集体化"和"被集体化"的区别远远大于所谓集体 和私有的区别。什么叫"集体"?我自己干叫"单干",大家一起干叫"集体",其实,绝大部分情况下这两种情况完全可以并行不悖,萝卜白菜,各有所 爱,根本构不成对立。只要大家愿意集体一起干,在哪一个"私有制国家"会阻碍这种做法呢?就是在美国,大家真想要集体干活也没有人说不行的。我讲 过,当年美国是个全球社会主义者都很喜欢的地方,多少空想社会主义者都是跑到美国去做实验的,如欧文、卡贝等。从来没人禁止他们。如果最后搞不下 去了,那是他们自己后来不能合作,自己散伙了,没有别人不让你搞的问题。
但是,如果这个集体不是你想搞,而是别人把你关进去,那和"集体主义"是最没关系的。我举个极端的例子,奥斯维辛算不算"集体"?奥斯维辛的苦力 显然不是"单干户",他们在一起干活,但你能说它是个"集体企业"吗?如果这一大堆囚犯算"集体"的话,那么把他们关在一起需要不需要什么"集体 主义"呢?当然不需要。老实说,把他们关进奥斯维辛是不需要有集体主义的,反而是这些人要逃出来需要集体主义,这些人如果各顾各,根本就逃不出 来。
"小岗悖论"其实不悖
前段时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有个学者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叫做"小岗悖论"。他说,小岗18个农民集体按血手印冒风险搞包产到户,这个事情在 逻辑上很荒谬:假如小岗的农民真能那么团结齐心签订"生死文书",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在一起干活呢?他们在一起干活都要互相算计,偷懒、出工不出 力,那又怎么能在这个事关坐牢的事情上那么齐心?他说"用集体主义精神去脱离一个集体"是个悖论。我说这怎么是个悖论呢?这根本就不是悖论。关键 在于:人民公社是农民"集体主义"的产物吗?我当时举的这个例子比较极端,但逻辑上无疑是成立的:把犹太人赶进奥斯维辛完全不需要他们有什么"集 体主义",相反,他们越各顾各越容易被赶进去。但是这些人如果要"逃离索比堡"(我们都看过那个电视剧),那倒是需要集体主义的。各顾各你能逃得 出去?
在人民公社时代,我觉得农民的"集体主义"就表现在"瞒产私分"。人民公社时代有的生产队有对付的办法,就是自己另搞一本账目,产量本来比较高我 们报得很低,剩下来的部分就大家分掉,这样上面就不能拿走。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很多地方都行不通,就是因为村民心不够齐。只要有一个人告密,这种 事情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三年困难时期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那时饿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但有些地方人饿死了,而牛却活了下来,因为我们国家有个"私杀耕牛罪",没有政府同意 你是不能杀牛的。大饥荒时一些生产队干部不忍心大家饿死,杀了牛救饥,结果被判了刑。这些人最冤枉,因为他们名义上是为"私杀耕牛"而坐牢,而不 是为包产到户而坐牢。所以后来包产到户平反时,这些人也没有得到平反。我认识的原广西环江县委书记王定,他当年就是因为对大跃进有意见成了"极 右",罢官后又被抓去劳改,在广西的石榴河农场,他结识了40多个私杀耕牛犯,都是生产队长,因为杀牛救饥被抓去坐牢的。后来王定平反了,而且很 风光,因为后来证明包产到户是正确的,他还跟别人争谁是包产到户的发明人。但那些"私杀耕牛犯"都没有平反,他为之唏嘘不已。然而,这种生产队长 当时很少,就因为要冒坐牢的风险,大家不齐心谁敢干?你担风险别人搭便车还是小事,如果有人图赏告密,你就完了。
三年困难时期,很多地方仓库里明明有粮,但农民就在仓库周围大量饿死。这是什么原因?现在的解释是农民的集体主义精神,宁可自己饿死也不去动公家 的粮食。哪有这回事啊!三年困难时期吃什么的都有,道德约束力其实已经荡然无存。那个时候造成大家在仓库外面被饿死的原因,就是大家不能齐心,各 顾各,没人敢打开仓库,尽管如果有人开了仓大家都会"搭便车",但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吃"。
所以我觉得,"被集体化"能够搞成的最基本原因就是农民缺少集体主义。农民真有集体主义,"被集体化"就很难搞。我曾在历史上注意过这样一个现 象,苏联搞全盘集体化时,农民的反抗很厉害,比中国厉害得多,后来有人写了本书叫《斯大林的农民战争》,说苏联当时为了平息农民的反抗,最多时出 动过三万多正规军,连飞机大炮都用上,死了很多人,最后集体化搞得非常惨烈,农民几乎把大牲畜都杀光了,集体化后苏联的农业也大伤元气,直到 1953年斯大林死的时候都没有翻过身来。但是,集体化还是解决了一个问题,就是不管怎样可以从农民那里把尽量多的粮食弄来,维持工业化的原始积 累。
因此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搞集体化的时候,派到中国的一些苏联专家是反对的。这里要插一句,1929年苏联在全盘集体化的讨论中,当时斯大林 曾有一个讲话,他针对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中的一个断言,《法德农民问题》讲农民既是劳动者也是私有者,因此农民问题很难解决,他是劳动者,你 不能剥夺他;但他是私有者,又不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怎么办?那只能耐心等待。恩格斯的说法,可能要等几代人,要不断耐心说服。斯大林就说,我们用 不着这样。为什么?他说恩格斯太保守,因为他看到的是西欧的农民,西欧的农民的确是小私有者,但是我们俄国的农民是有集体主义传统的。的确,俄国 历史上就有村社传统。俄国历史上土地就是公有的,一直实行村社制。不但有村社制,还有所谓的劳动组合传统,比如说修水利、修仓库,都是集体。劳动 组合的俄语是Artely,这是个古俄语单词,后来苏联搞集体农庄时制定了一个章程,就叫做《劳动组合标准章程》。可见俄国农民是有集体主义传统 的,因此斯大林说俄国农民和西欧农民不一样,西欧农民是私有者,俄国农民自古以来就有集体主义传统,所以我们不需要像恩格斯讲的那样谨慎,我们可 以搞得快一点。可是斯大林搞全盘集体化仍然遭到了农民非常强烈的抵抗。
那些苏联专家经历过这些事,到了中国就规劝说,你看我们俄国的农民本来有集体主义传统,搞集体化尚且这么困难;中国农民本来就是一小二私的,从来 没有农村公社这种玩意,现在从一小二私要跳到一大二公,不是很冒险吗?我们当初搞很难,你们这么搞就更难。但后来毛泽东没听,还是搞了。这个集体 化当然毛病很多,但是有一点,我觉得毛泽东还是很了解中国国情,他搞集体化要比苏联顺利得多。尽管农民也有不满,但是并没有出现苏联那种农民大规 模抵抗的现象。当时1955年、1956年也有过所谓的农潮,但规模都很小,应该说很顺利。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一小二私的中国农民变成一大 二公很容易,有集体主义传统的俄国农民搞集体化反而更难呢?我觉得道理很简单,如果小岗村的农民1958年就齐心协力立下那个"生死文书","被 集体化"会那么容易吗?
其实分析一下1955年、1956年的中国农潮,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1955年农潮,最大规模的农潮(当然也都不能跟俄国的规模相比), 几乎都是发生在历史上"族庙公产"所占比重很大的地方。中国在土改以前,东南沿海一带族田很多,珠江三角洲就是个典型,福建、浙江都是这样,苏南 也是这样。宗族很发达,有很多公共资产,这些地方农民有比较强的小共同体认同,当年较大的农潮基本上都发生在这些地方。广东的灵山事件、永宁事 件、曹埠事件,浙江的仙居事件,江苏的泰县事件,基本上都发生在这些地方。中国古代就有个传统特点,这种东西东南沿海很多,但是内地很少,长江中 游族庙公产就少了,到了黄河流域基本就是纯"私有",就连祠堂都很少。宗族、族谱、族庙公产都很少,几乎是百分之百的"私田"。但是那些地方搞 "被集体化"反而最容易,也没发生什么农潮。所以我觉得,"被集体化"和农民的一盘散沙是最契合的,农民越是一盘散沙,越容易"被集体化"。农民 真要有点集体精神,被集体化反而很难。
所以要说"集体所有制",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第一,中国现在能有真正的"集体"吗?中国农民有没有集体主义精神?我相信是有的。但是第二,假 如有,如今的体制能允许吗?我觉得,如今的体制宁可允许私有制,也不能允许这种集体。因此我觉得讲什么先集体化后私有化,是很成问题的。我们的朋 友有句话,"慎谈土地私有制",我赞成。但我觉得他也要讲"慎谈集体",甚至更要慎谈。因为我们现在讲的集体,往往就是"被集体化"。集体与个体 的差别其实不大,打个比方,就像在股市上"吃进"(入股)和"抛出"(退出)的差别。但"集体化"和"被集体化"的差别,就大多了!
土地配置的"效率"与公平
当下在中国主张实行土地私有制的理由,我认为有两种:一种是乐观的理由,说私有制可以使土地的配置更有效率,土地的自由交易可以使土地发挥最大的 作用;还有一种比较悲观的理由,我称之为消极的理由,说土地私有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遏制官员圈地。既然是我的东西,你就要跟我做交易,不能抢。我 认为当前中国土地私有制如果有意义的话,主要在我讲的后一个理由上有意义。前一个理由,现代经济学上很难证明这一点,土地自由交易是不是比征地在 所谓的土地有效利用上一定是更好?我觉得这倒很难说。
现在明摆着,如果土地要规模经营的话,用"圈地"来集中土地实行规模经营比向一家家农户购买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要简单得多,容易得多。在世界范围 内,"土地兼并"规模比较大的话,一般都不是通过自由交易实现的,都是多少要靠"超经济强制"的办法。有些人说中国能够如此快速地大修高速公路, 就是因为"征地的优越性",这话我觉得不是完全没有理由。
我这个说法出来后,美国的文贯中教授写了文章商榷。他同意我的一些看法,但不同意我这个观点。他说,其实土地私有、自由交易还是最有利于效率,但 是我们对效率的理解应该是广义的,不是说一定量土地能产生最多的收益就是效率,而是土地能够满足老百姓的愿望,土地和劳动能够结合在一起,这就是 效率。如果土地私有化后搞规模经营更困难了,按照文教授的说法,这恰恰是效率提高的表现,因为这就可以减少无地农民。
我对这个说法也不是完全不同意,因为我恰恰是这么主张的:如果土地私有制实行,很可能是妨碍了土地兼并,而不是促进了土地兼并。但是在经济学上, 一个要素的"效率"往往不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讲的,一个要素的效率就是指这个要素本身带来的收益最大化。比如我们讲资金的使用效率,肯定是指单位 资金投入的回报率,肯定不是指这个资金投入能安排多少人就业。我们通常讲土地的使用效率,肯定也是这样,不是指同样的土地能安排多少人就业,而是 指用同样的土地能不能实现最低的投入最高的产出。从这个角度讲,我觉得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自由交易是不是最有效率,的确是有待讨论的问题。但是毫无 疑问把地权交给农民,至少会使有权势者任意抢农民土地的现象受到更多的障碍。他不能想抢就抢了。我觉得当今中国农村最严重的就是这个问题。自从税 费制度改革以后,农村问题的核心就是土地问题。
因此,在新时代,我认为土地私有制是目前可以选择的各种方案中相对比较好的一种方案,我认为它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第一,我不认为土地私有、 自由交易就可以像某些人讲的那样,消灭小农现象,使得土地转入规模经营。恰恰相反,我认为土地私有,如果使农民有拒绝卖地的权利的话,很可能这个 规模经营不会更快。但是这个事情不见得是坏事,因为在非农就业的渠道还没有打开之前,单纯从土地效率着眼,把农民赶走,带来的问题会更多。所以文 教授讲的这个问题我觉得不是效率问题,只能说是公平问题,在目前中国的特定条件下,土地私有制在促进公平上有它的意义。当然能促进公平,不见得就 同样促进效率。
慎谈"集体"
但是在公平问题上我们也不能把宝都押在它上面。因为在目前的条件下,即使是土地私有制,权势者想征还是能征的。实际上,从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的角 度,不可能指望有一种法律是完全制止征地的,就是西方国家也没有。我觉得土地私有制会使圈地比现在更困难,但是能否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也很难说。但 是我觉得总比以"被集体化"的方式剥夺农民的地权是一个进步。在这一点上应该这样考虑这个问题。
李昌平讲的集体化我完全赞同,前提是要有真正的集体。要实现这一点,我觉得比土地私有制还要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李昌平这个主张,还不如把土 地先交给农民,再由农民决定是不是集体化,是不是把土地再重新归大堆。如果按他的说法,先集体,那这是个什么样的集体呢?假如先个人,再由农民自 由组成集体,那是真正的集体。先搞一个官方的集体,那这个集体本身就是最反集体的。
而且事实证明,中国农民的一盘散沙就是由这种"被集体化"造成的。中国农民在历史上还是有相当浓厚的集体主义传统的,尽管这种集体很可能不是现代 意义上的自由契约背景下的集体主义传统,很可能是带有家族特征的。但是总而言之,要比现在的一盘散沙状态好。传统农村很多公共事务还是有人管的, 现在农村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很多公共事务都没人管,集体化、人民公社取消以后,很多地方完全没有任何人管公共事务。我原来插队的地方有些村子, 我在1996年回去的时候看到一个现象,村子外面搭了一些小草棚子,里面摆着农民准备的寿材。我觉得很奇怪,过去农民都是把寿材摆在自家屋后的。 后来进了村发现,这些年村里农民盖房子完全没有任何规则,把当初的公共空间都盖满了,晒场也没有了,操场也没了,连村中的路也堵了大半,一旦死了 人寿材都抬不出来,他只好把寿材先存放在村子外。到了这种地步,传统农村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嘛。这的确是个问题,现在农村一盘散沙已经到了非常惊人 的地步,但这种现象,我觉得恰恰就是长期"被集体化"造成的,因为这种体制的前提就是,除了官方组织资源外,没有任何其他组织资源。搞了几十年, 老百姓几乎任何民间的组织资源都没有了。一旦政府不管了,就完全是一盘散沙。在这种情况下要讲先集体化,而且他这个集体化又不是"被集体化",我 觉得那很难。
总之,现在一些人对土地归农民私有的最主要的两种批评,我觉得都是不能成立的。一位朋友跑到拉美、印度转了一圈,说那里的土地问题都很尖锐,这都 是因为土地私有制造成的,我们千万不能让农民有地权。但我觉得恰恰这两个例子最足以说明土地兼并是怎么回事。
外国经验的启示
以往人们对印度土地集中的一个解释是说,印度是一个古代东方国家,在英国人到那里之前,是实行所谓的"农村公社"。如果大家看过魏特夫的《东方专 制主义》,大概就会有印象。很多英国人都说,印度在前殖民时代是实行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土地是国家的。英国人到了那里之后,他们废除了莫卧 尔王朝,他们认为他们继承了莫卧尔王朝的权利,就是说这里的土地成了英国人的了。然后英国人把他们的土地给了"基层干部",在印度讲叫"包税 人",为政府征税的。我们史书上按印地语翻译成"柴明达尔",英属印度主要的土地制度就是"柴明达尔制度",所谓"柴明达尔",就是英国人在当地 找了一些人给政府征税,英国人把土地交给他们,因为土地本来就控制在国家手里头。原来控制在莫卧尔王朝手里,现在英国政府取代了莫卧尔王朝,他就 继承了这个权利。印度的地主,形成的途径主要是两条,一个就是"柴明达尔制度",一个就是所谓"莱脱瓦尔制度",所谓"莱脱瓦尔制度",就是政府 不把土地交给具体包税人,而是政府自己作为地主,以国有土地的名义,农民都是国家的佃农,向国家收地,然后政府的一些地方官吏就逐渐从政府官员变 成土地所有者。但不管是"莱脱瓦尔制度"还是"柴明达尔制度",显然都不是小农私有、自由买卖形成的。
但这是传统的说法,印度独立以后,很多学者做了一些考证,他们提出了新的说法,他们说"古代东方"本来就是英国殖民史学制造的一个假象,按照现在 一些印度史学家的说法,殖民时代以前,印度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农村公社,也没有什么土地国有,当时印度是存在小农私有制度的,恰恰是英国人为了从 印度人那里抢土地方便,制造了这样一个神话:印度原来是实行土地国有制的,这个国就是莫卧尔王朝,现在我们取代了莫卧尔王朝,土地就是我们的,我 们想给谁就给谁。这个说法恰恰足以说明造成目前印度这种土地不均的第一个原因就是英国人为了抢印度人的土地,制造了一个国有制的谎言,或者用国有 的名义抢了印度农民的土地。我们可以设想,假如英国人当时承认印度的人民都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然后我通过交易的办法从一家一户的农民那里买地, 能不能造成印度现在的这种局面,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管按照原来欧洲人的说法———原来就是公有制,后来因为一些特权者化公为私,变成 现在这种状况,还是按照现在印度人的说法———原来并不是公有,而是英国人为了抢土地制造了一个公有制———这两个说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 我们都不能把印度的土地集中看成是土地私有、自由交易的结果。
印度是这样,拉美就更是这样。其实,拉美现在的大地产都是殖民征服的结果,殖民征服的结果当然不是自由交易产生的。而且我们知道,印度不知道他们 原来是不是土地国有制,但印加帝国却是土地国有制,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印加帝国是土地国有制,殖民者征服了印加帝国,就把土地都霸占了。实际上 当代的土地分布,墨西哥可能是全世界土地最集中的地方,土地分配的基尼系数在上世纪30年代曾经是0.96,那几乎是基尼系数的最高值了。但是墨 西哥的土地集中,可以说和自由交易没有任何关系。而这些国家在自由交易的情况下———虽然自由交易并不是土地改革,你不能指望自由交易会使土地平 均,这个是不可能的,自由交易是不可能交易出一个均田制的。但是,世界上所有的案例都表明,在土地高度集中的这些国家,实行土地私有、自由交易以 后,土地集中的程度都下降了,而不是上升了。尽管它下降的速度并不快,左派仍然很有意见,认为这个国家仍然存在严重的土地问题,比如印度,比如拉 美,很多人认为这些国家的土地问题还很严重,而且这些人还在呼吁要土改什么的。
但是有一个现象是谁都不否定的,这些国家在这最近的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土地私有、自由交易的过程中,所有这些国家土地分配的基尼系数都在下降,都是 在趋向于分散。比如墨西哥,上世纪30年代几乎国家所有的土地都在少数的大公司手里,几乎没有小农。现在的墨西哥,原来的土地分配基尼系数是 0.96,现在是0.69,仍然很集中,但比以前分散一些了。印度也是一样,在上世纪50年代是0.69,现在大概0.5,也是出现了小农化的趋 势。因此,我觉得说土地私有会造成土地集中,这是个很大的谎言。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原来土地是均田的,绝对平均,那么自由交易肯定会打破这 种绝对平等,不能指望均田制在自由交易的情况下还能维持下去。但是自由交易形成的土地不均,在速度上和程度上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出现由于政治权力 造成的像印度、拉美那种局面。我们中国古代的土地集中,远远不像历史学家渲染的那样,似乎土改以前,中国除了地主、佃户就没有自耕农,这是个极大 的误解。中国在传统时代土地当然不是均田的,不是"耕者有其田"的,但是与其他民族横向比较,中国在传统时代就是个土地比较分散的国家。并不像很 多人说的那样集中。这已经是很多人的共识。
"土地兼并"是怎么回事
另外,中国有些地方土地比较集中,像印度、拉美一样,也是由于政治原因,而不是自由交易,这从我们党的宣传都看得出来。我们党经常宣传,刘文彩如 何看上了农民的一块土地,要买,农民不干,然后据说刘文彩就利用他哥或者他弟,反正就是官场上的关系,去迫害这个农民,把他抓去坐牢,然后霸占这 个农民的土地。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如果实行自由交易原则,他就拿不到这块土地。
2000年江西出现"蒋巷事件",就是广东的一家公司跑到江西蒋巷镇,一下子圈了五万亩土地搞规模经营,江西和广东都大捧这个事情。但是后来当地 的农民闹得很厉害,因为他们圈地后没有给农民任何补偿。名义上是"租"了土地———因为土地是不能用来交易的———但是他不是跟农民租的,而是跟 当地政府租的,把租金给了政府,政府用这笔钱去抵扣农民的各种负担,农民基本上什么也没有得到。后来农民就闹得很厉害,中央电视台也报了,成了一 个很大的新闻事件。我就想,这个家伙如果跑到鄱阳湖去向几万农民买土地,他要买到猴年马月啊?他可不可能一下子就拿到五万亩土地去干这种事呢?显 然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我觉得,所谓土地私有会造成土地兼并、农民战争的说法是我们的历史学以前制造的一大误解,实际上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如果可以说是农民战争的 话),跟土地兼并基本上没有关系,基本上都是农民和官府的矛盾。所以,我们大可不必为"土地自由交易"而过分担忧。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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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29 人物介绍:秦晖
2008-02-29 08:42:56秦晖(1953年12月生),现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1981年作为中国文革后首批硕士毕业于兰州大学(研究生),曾任陕西师范 大学教授(1992年起)、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研究员(1994年),现为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农民史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 会理事、青基会社区文化委员会委员、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方法》、《开放时代》、《中国学术》和《中国社会科学季 刊》等学术刊物的编委。
80年代初秦晖主要研究农民史(土地制度史与农民战争史)。自80年代后期他转向研究经济史(主要为古代商品经济史及中外比较经济史)。 90年代他致力于结合历史研究与现实研究,在结合社会调查与历史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学;包括狭义农民学(对农民。农业与农村社区的研究)与广义农民 学(农民国家、农业文明与传统社会及其演进、改革与现代化的研究)。他主持了一系列乡村调查,主编了《农民学丛书》首批六本。他的著作有:
1、《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 1996年,中央编译出版社。
2、《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合著), 1996年,中央编译出版社。
3、《天平集》, 1997年,新华出版社。
4、《市场的昨天与今大:商品经济、市场理性、社会公正》, 1998年,广东教育出版社。
5、《耕耘者言:农民学文集》, 1999年,山东教育出版社。
6、《江浙乡镇企业转制案例研究》, 1997年,香港中文大学。
7、《学问中国》(合著), 1998年,江西教育出版社。
他主编的《农民学丛书》除上述第一、二两书外,还包括:
A·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肖正洪译,秦晖序。
J·S·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李玉琪译,秦晖序。
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户经济研究》。
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史》
秦晖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代化中的农民群体研究", 1992年他获得中国高校教师霍英东奖金。近年来,秦晖在对中国与东欧改革前经济与社会的不同模式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重新比较和解释了中国与东欧改革 的不同进程。并提出了以"契约转换"为核心的转轨经济学理论。他既反对以"交易成本最小化"来解释改革的新制度学派观点,也反对以批判"货币主义 陷阱"和 "市场万能论"为特色的"后华盛顿共识"对中国改革的解释。他认为到目前为止中国改革的"成功"和东欧改革的"失败"既不能归因于姓"社"姓"资",也不 能归于渐进、激进,更不能归因于以强权压制公共选择来减?quot;交易成本"。他主张区分改革前的两种"非市场经济"类型,即工业文明时代以最 优化数理方法为基础的理性主义"科学计划"经济,和农业文明时代以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浪漫主义"命令经济",以及区分改革前的两种社会体 制,即保护-束缚功能对称的"和谐共同体",和功能不对称的"不和谐共同体"。对改革的目的,无论是效率改进还是公平改进而言,脱离上述两种类型 都是完全不同的问题。脱离" 科学计划"要付出效率损失,而脱离"命令经济"无须付出此种损失。脱离"和谐共同体"的过程要实现帕累托改进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而脱离"不和谐共同体 "则只是一个放弃"负帕累托改进"的简单问题。但这种不同对改革进程的影响有时效性,因此中国与东欧转轨的成败还远不到下结论的时候,而改革模式 的选择仍是个尖锐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他对农村改革、国企改革、股份制和证券私有化等问题都进行了比较研究和案例调查。他认为经济转轨的实质是契约 转换,其核心问题是交易权利的公正分配而不是"交易成本"的减小,是公共领域的改革而不是私人领域的改革。这里不存在效率与公正的悖论,而从获得 的公正走向交易的公正,还是从权家通赢走向赢家通吃,才是真正的选择所在。有关论著:
1、《问题与主义:秦晖文选》,长春出版社1999年;
2、《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3、《五四新论》(合著),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99年;
论文:近年来较重要的文章有:
1、《传统与当代农民对市场信号的心理反应》,《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2期;
2、《中国经济史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4期;
3、《公平竞争与社会主义:"桑巴特问题"引起的讨论》,《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6期;
4、《农民流动与经济要素配置优化》,《改革》,1996年第3期;
5、《悄然的"土改"》,《改革》1996年第5期;
6、《市场信号与"农民理性"》,《改革》,1996年第6期;
7、《十字路口看乡企》(上)、(下),《改革》,1997年第6期,1998年第1辑连载;
8、《"恰亚诺夫主义":成就与质疑--评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理论》,(香港),《中国书评》,1996年总第十期;
9、《人民公社与传统共同体》(香港),《中国书评》,1998年总第13期;
10、《拒绝"原始积累"》,《读书》,1998年第1期;
11、《"离土不离乡":中国现代化的独特模式?--也谈"乡土中国重建"问题》,《东方》,1994年第1期;
12、《社会公正与中国改革的经验与教训》,《改革》,1998年第5期;
13、《农民问题:什么"农民"?什么"问题"?》,《方法》,1998年第10期,《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14、《关于价格--供给反应的经济史考察》,载周晓虹主编:《农村社会学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15、《农民流动:良性循环与恶性循环》,载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90年代的农村与农民》文集,1998年;
16、《现代农业发展的困境》,载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90年代的农村与农民》文集,1998年;
17、《土地·公平·效率:关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中国土地》1997年第1期。
18、《危险的"第一级火箭":论普鲁士-沙俄模式不能救中国》,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1993年8月号;
19、《淮橘为枳,出局者迷:评"有中国特色的"新左派》,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1996年2月号;
20、《"制度创新"还是制度复旧?--再问崔之元先生》,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1996年8月号;
21、《公社之谜-农业集体化的再认识》,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1998年8月号;
22、〈宗族文化与个性解放:农村改革中的"宗族复兴"与历史上的"宗族之谜"〉,(日)〈中国研究月刊〉1995年8月号;
23、〈身份制社会的特质:中国城乡关系中存在所谓"二元结构"吗?〉,(日),〈中国研究月刊〉1996年2月号;
24、〈合作制与"传统集体主义"的二律背反〉,〈中国合作经济报〉1994年7月22日;
25、〈公正至上论〉,〈东方〉1994年第6期;
26、〈起点平等为何可能--二论公正至上〉,〈东方〉1995年第2期;
27、〈公正、价值理性与反腐败--三论公正至上〉,〈东方〉1995年第6期;
28、〈寓平等于自由之中〉,(香港)〈中国书评〉,1998年2月号;
29、〈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载〈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报告〉,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
30、〈"卖方缺位"与政治体制改革〉,〈改革〉,1998年第6期;
31、《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冬季号;
32、《获取的公正与交易的公正》,《读书》2000年第2期
33、《中国改革:历史与经济的评价》,《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1期
作为历史学者,秦晖的研究历程始于1978年,当年他成为文革后首届研究生,方向是"土地制度与农民战争史",关注的时代则在明清。此后二十 多年来他的视野不断拓展,主要研究方向先后为:明清农民战争、明清经济、古代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形态、商品经济史、农业-农民史、地域史(关中、 云南等)、改革、革命与现代化问题的中外历史比较,作为比较对象的古代希腊罗马社会经济、近代俄国与美国史、现代南非史等。
目前研究的重点:历史与现实中的农业-土地-农民问题,前工业社会的不同模式、农民社会现代化的不同模式。
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与清华大学)开设过的课程有:中国经济史、古典商品经济、计量史学概论、农民学、明清关中农村经济与社会、封建社会形态 学、农民社会现代化(中、西、俄之比较)、明清史、中国古代史等。
曾获:中国高校教师霍英东奖(1991年)、陕西省社会科学成果奖(1990年)、五次获陕西师大科研成果综合奖(1987年、1988年、 1991年、1993年、1994年)、陕西师大青年优秀论文奖(1989年)等。
个人承担并完成了七。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田园诗与狂想曲》;参加国家六。五--七。五规划的历史学科重点项目多卷本《清代全史》与《清史人 物传稿》,以及陕西省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十卷本《陕西通史》等。
附:主要历史学论著目录
一、 专著:
A、 个人专著
1、《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2、《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合著), 1996年,中央编译出版社。
3、《市场的昨天与今大:商品经济、市场理性、社会公正》, 1998年,广东
教育出版社。
4、《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5、《陕西通史·明清卷》,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6、《陕西通史·宋元卷》,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7、《陕西通史·魏晋南北朝卷》(合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8、《南非之魂:曼德拉》(编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8年。
参与撰写的集体著作:
1、 王戎笙主编:《清代全史》第二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秦晖撰写第二章)
2、 清史编写委员会:《清史人物撰稿》中华书局1986年(秦晖撰写《高氏传》等部分栏目)
3、 郭琦主编:《陕西五千年》陕西师大出版社1989年(秦晖撰写宋元明清部分约19万字)
4、 赵文润主编:《中国古代史新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高等师范学院教材,秦晖撰写清代部分9万字)
5、 史念海等编:《可爱的陕西》陕西师大出版社1991年(秦晖撰写宋元明清、历代农民战争、思想文化部分)
古籍整理、点校
1、(明)吴珄:《柴庵疏集》、《记忆》(二种合刊)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
二、 论文:
A. 农民学与农民史
1、《农民、农民学与农民社会的现代化》、《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1
2、《社会文化观与农民文化论》、《陕西师大学报》1989年:1;又见《新华文摘》1989年:5
3、《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土改前关中农村经济研析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1
4、《"关中模式"的社会历史渊源:民国之清-关中农村经济与社会史研析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3
5、《恰亚若夫与苏联20年代生产-组织学派》、《国际共运史研究》1989年、2
6、《碑县残碑与汉代蜀地农村社会》、《陕西师大学报》1987年、2
7、《中国农业发展的困境》、(香港)《二十一世纪》1994年,总23
8、《"离土不离乡":中国现代化的独特模式?--也谈"乡土中国重建"问题》、《东方》1994年、1
9、《古典租佃制初探-汉代与罗马租佃关系比较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4
10、《中国历代土地制度与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函授教育》1987年、2
11、《集体耕作与19世纪俄国土地公社》、《苏联历史》1987年、2(译文)
12、《向新经济政策过渡时期的农民负担状况》、《苏联历史问题》1986年、1(译文)
13、《20年代的农业专家与土地整理》、《苏联历史问题》1990年1-2(译文)
14、《我的兄弟阿列克塞到农民乌托邦旅行记》、《苏联历史问题》1990年、3(译文)
B.古典经济与古代社会
1、《汉"金"新论》、《历史研究》1993年、5
2、《关于西汉五株钱的流通问题》、《陕西师大学报》1988年、2
3、《关于建立古代社会形态学的一些构想》、《天津社科学刊》1988年、11
4、《关于社会形态演进一般规律的假说》、《天津社会科学》1989年、1
5、《唐代柜坊为金融机构说质疑》、《陕西师大学报》1990年、2
6、《汉代古典借贷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3
7、《关于古典经济中的平均利润率》、《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3
8、《汉唐商品经济比较研究》、《陕西师大学报》1991年、2
9、《再论汉唐商品经济之比较-兼答疑者》、《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5
C.明清史与农民战争
1、《清初"联明抗清"与农民军的独立地位问题》、《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辑刊》第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2、《奉天玉和尚之谜(奉天玉为李占春考)》、《陕西师大学报》1983年、1
3、《禅隐夹山说及其学风》、《陕西师大学报》1984年、4
4、《奉天玉决非李自成之补证》、《李自成殉难通山史证(论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
5、《甲申前后北方平民地主的政治动向》、《陕西师大学报》1986年、3
6、《沙定州之乱与大西军入滇》、《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从》第五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又载《张献忠与李自成(论文集)》四川人民 出版社1989年
7、《后期大西军营庄制度初探》、《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从》第五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8、《大西军治滇时期的农业》、《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集刊》第五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9、《后明韩主乌有说》、《陕西师大学报》1992年、1
10、《"白毛毡"考》、《陕西师大学报》1993年、3
11、《李自成归宿之谜》、《中学历史教学参考》1985年、2
12、《清宫档案与慈禧之谜》、《中学历史教学参考》1985年、3
13、《李岩之谜》、《中学历史教学参考》1986年、1
14、《"英明"的昏君-崇祯帝》、《中外历史》1987年、2
15、《关于明代的"倭寇"问题》、《函授教育》1987年、2
16、《清代人口问题》、《函授教育》1987年、3
17、〈关于贺珍与清初陕南抗清运动的若干问题〉,〈清史论丛〉第8辑,辽宁古籍出版社,1995年。
D、史学理论及其他
1、《"范式"危机还是"前范式"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4年、2
2、《评文化决定论》、《文化研究方法论(论文集)》陕西师大出版社1992年
3、《评"中国农民战争史-宋辽金元卷》、《东岳论从》1992年、4
4、〈好望降临好望角:南非种族和解进程评述之一〉,《东方》,1994:5
5、《圣雄人格与和解进程:南非种族和解进程评之二》,《东方》,1994:6
6、《'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社会学研究》,1998:5; 1999:3; 1999:4连载,又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1
7、《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香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9年冬季号。又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2
http://fcs123.blog.163.com/blog/static/75394214200852412952646/
041113 经济观察报 秦晖: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思考
2008-06-24 13:29:52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思考
作者:秦晖 2006-07-02 13:33: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积极思路和消极思路
对于当下农村土地问题,如今有两种思路最有影响,我称之为积极思路和消极思路所谓积极消极并不含褒贬之意,只是就两种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乐观与 否而言前者对中国农业的前景较有信心,认为土地制度演变的目的应当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以提高生产效率,积极应对入世后国际市 场竞争的挑战当然,要达到这一点又有两种彼此相反的途径:一是用行政权力集中土地,重试计划经济的大生产但市场改革搞到现在,还持这类主张的人虽 有却肯定不多,因此可略而不提积极思路如今主要表现为寄希望于要素市场的配置效果,当然,这种观点并不否定家庭经营,但家庭农场也有个适宜规模问 题人们期望通过市场机制发展土地流转,推动土地适度集中并逐步以经济的农场淘汰不经济的农业形式
而消极思路对资源硬约束条件下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抱希望,而更多地考虑防止农村危机对持这种观点的人来说,如果不控制市场的力量而听任土地兼 并的发展,将使农民失去最后的保障于是他们主张把土地看成社会保障,而社会保障是不可能按市场原则办的结论自然是:地权不能固化,三十年不变或增 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行不通土地应当成为人身所附着的份地,应定期重分,农民不能稳定占有,更不能赠送交易抵押或继承一句话,以要素市场方式配置 土地行不通
然而这里要问的是:它们在逻辑上真的成立吗?在资源约束宽松的情况下土地市场化就可以意味着提高效率?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土地福利化就可以起到缓 解社会危机的功效?
当前思考土地政策的出发点:
农民权利的保障
土地权是多层次的,到底哪些层次的权利应该归农户,哪些归社区(集体),哪些归国家,以中国之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似不能一概而论实际上,这些 年来全国统一的土地政策在各地实行的差异就十分突出在承包早期的20世纪80年代前半段,尽管当时各地政策多倾向于定期重分,但由于操作的困难事 实上地权多数未变
而上世纪90年代全国统一土地政策日益强调几十年不变,可实际上许多地方的地权调整并未停止
虽然总的来讲我国人地关系紧张,土地日益成为最低生活保障手段而失去资本意义,但相对人少地多之区,社会保障已建立而不需以土地作为最后屏障之区 也还是存在的因此,地权政策中应当适当增加因地制宜的成分,给农民(而不是官员)以一定程度的民主创制权
但不管怎样创制,以下几点是应当注意的:
一当前地权政策的主导方向应当是切实保障农民(农户)的地权(不一定是所有权,但至少是现行政策已允许给予的那些层次的权利)
保障农民地权的意义何在呢?
首先,在当前条件下侵犯农民的公民权益往往是通过侵犯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表现出来的,因而保障农民地权不受侵犯是维护农民公民权的一个重要底线在 这个意义上,地权与其说是最低福利
保障,不如说是最低权利保障如果农民签订的承包合同可以被权势者随意撕毁,农民可以被随意赶出他们享有合法权利的那块土地,那么他们还有什么权利 是不可侵犯的?我国目前推行的村民民主自治计划的提法本身也表明了乡村民主仍在建设之中,在这种情况下给农民的公民权设置一些保障的底线,划定一 些行政权力不宜进入的领域,是十分重要的哪怕是以牺牲一部分土地配置最优化效益为代价(是否存在这一代价尚需证明)也是值得的利大于弊的而以所谓 规模效益为理由来侵犯农民权利则必须避免如果扩大干预农民地权确属必要,也应当在公共权力运作机制改革后,在法治状态下再来考虑这类问题
其次,尽管保障农民地权未必会导致农地资源配置的优化,但它在经济上仍然有正面作用例如受保障的地权可以作为抵押,有利于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弥补 如今日益突出的乡村金融服务真空等等
至于说到农地配置的优化,即适当集中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问题,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它的主要限制条件在于农民非农化就业前景,这一前景如果没有很大 的扩展,无论什么样的规模经营都不可能有多少发展空间,不管是通过土地私有化以市场方式搞规模经营,还是通过反私有化以行政方式搞规模经营而过去 20年农民非农化的进程和如今我国农业人地关系的现状都表明,这一前景在近期不可能有突破性的扩展,未来这种扩展的可能性则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以 外的其他因素,因此把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作为变革土地制度的目的,是不合适的
二以发展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积极目标为前提来设计土地制度不现实,那么从建立社会保障防止社会危机的消极目标出发设计土地制度行不行呢?这 后一思路就是所谓土地福利化土地福利化的提法确有积极意义,因为它指出目前条件下我国多数农区农业经营的不经济已使土地丧失了产生农业利润的资本 功能,而成为一种生存保障手段,而对于生存保障手段是不应征税的,因此原来具有资产税性质的土地税(现行农业税的主要形式)应当考虑取消笔者同意 这一说法
但土地作为生存保障手段与把土地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来设计绝不是一回事,而目前的土地福利化思路中的确包含了后一内容例如,有人提出土地福利化 意味着必须按反私有化的方向调整土地关系,因为社会保障在任何国家都是不能私有化的因而农民的土地处置权应当弱化,如限制农民转让土地取消三十年 不变的承包权而改为更频繁的按人口定期重分等等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尽管如前所述,我不认为土地私有化就是地权改革的方向,但这与土地福利化不 应当有什么关系
首先,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的说法似是而非这里姑且不论传统的福利国家理念受到的质疑和当代不少国家的社会保障市场化改革的是非,仅从传统的社会保 障概念而论,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的含意显然是指提供保障的义务不能私有化,而决不是指享受保障的权利不能私有化道理很简单:所谓社会保障,是 指社会(以政府社区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形式为代表)承担义务,向公民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对于被保障者而言,接受保障则是他的权利尽管在许多情 况下,被保障者可能也有部分义务(如在政府企业个人三方统筹的保障制度下必须交纳的强制保险金),但这只能是提供保障的社会组织承担义务的补充如 果提供保障的全部义务都只由被保障者自己承担,社会组织不承担义务而只对被保障者行使强制权力,这样一种状态就根本不能叫做社会保障
而土地福利化正是这样一种情况:它假定政府社区企业等等并不向农民提供什么,而是由农民耕作自己的份地来给自己提供保障,社会要做的只是行使权力 禁止农民自由处置份地削减农民持有份地的年限,强制农民承担保障自己的义务应当说,这种把社会保障不是看作政府的义务公民的权利,而是看作政府的 权力公民的义务的颠倒看法不仅仅限于土地福利化问题,很多人对义务教育的理解也是如此:本来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原是指国家承担义务解决教育费用公民 享受免费教育的权利但很多人却把它理解为:政府有权强制公民出钱接受教育,却并无义务提供足够的教育经费,公民有义务接受教育,却没有享受免费教 育的权利以致一些传媒常出现权力机关援引义务教育法迫使某公民出钱送子上学之类的官逼民智报道当然,官逼民智未必不好,但它与义务教育并不是一回 事,这正如土地福利化也许是有道理的,但它与社会保障制度并不是一回事一样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实际上就是说政府不能把自己的义务推卸给农民 (农户),而土地福利化等于是政府让农户自己保障自己,亦即已经把保障义务私有化(而且是强制私有化)了,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不能私有化的问题存 在?
保障不能仅靠土地
在社会无法承担社会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农民依靠自己的土地维持生存是很自然的,问题是,这些土地真能提供保障吗?
人们往往想当然地认为,农民流离失所形成流民群都是因为没有土地,有了土地就有了保障上文已经指出这种看法纯属误解事实上,历代的社会危机中常见 的并不是很多农民无法获得土地,而是相反的情景:沉重的负担恶劣的吏治以及种种天灾人祸使农民有地不种弃地而逃所谓福字从田变成了累字从田受田者 与田为仇村野愚懦之民以有田为祸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地之价贱者亩不过一两钱,其无价送人而不受者大半即使在民国年间,当时神州大地上遍及南北 的逃荒者流民中仍然是以有地农民为主的据当时南京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1931-1933年间22个省的离村农户中,无田产者仅占17%,其他佃 农(自有部分土地的佃农)占35%,自耕农占29%,而地主也占到19%所有这些人中有地5亩或更多的占到近五分之三,而有地百亩或更多的竟然也 占到1.8%,而且一般说来,当时土地分散自耕农较多的华北农村农民流亡率明显高于土地集中租佃率更高的长江流域农村在1925年,华北农村的农 户出走率达5.49%,而江浙皖等省只有3.85%;到了30年代初,甘绥察陕四省农户出走率达到10.5%9.8%8.2%7.2%,而浙赣苏 川四省只有6.7%6.0%4.3%2.7%事实上,今天的情况也大体类似:在东部富裕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不太依靠土地(土地在这里 更多的是资本),而西部贫困地区土地也无法提供社会保障(土地在这里更多的成了负担)换言之,无论历史还是现实,无论现实中的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 区,土地社会保障论都是难以成立的
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障是某种社会组织(国家社区企业家族工会教会非盈利机构及其他组织)的事,而不是某种要素(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的事,因而国 家保障与土地保障并不构成一种并列的选择关系国家(政府)财政如果无法承担保障义务,替代的选择可能是社区企业家族教会非盈利组织等等来承担这一 义务,而绝不可能是土地来承担,正如不可能是资金劳力来承担一样我国如今仍然是不发达国家,社会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一样还比较低,社会保障网 尚不能惠及多数农民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实事求是地承认这一点并不丢人,而如果自欺欺人地把事情说成是:我们没有国家福利,但有土地福利,却有 可能使人误以为我们的农民已经具有了另一类型的社会保障,从而取消了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这无疑是有害的
同时,从上述社会保障的定义也可以看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缺乏不仅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有关,更与社会组织资源的贫乏有关官办的组织无力或无法提 供社会保障(即所谓国家保障缺乏),民间的组织又没有,无怪乎只有土地保障即农户自我保障了因此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第一当然要靠发展经济增加 财政实力,第二更要靠以开明的态度鼓励乡村社会各种民间组织的发展(当然是在法治的基础上,黑社会式的民间组织自不在允许之列),以民间组织的合 作互助保障弥补政府保障之不足,而不是只在土地制度上做文章,用限制农户土地处置权的办法来官逼民自保(作者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本文有删 节)
2004-11-13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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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思考 - fcs123 - 圈内的牛羊
秦晖(1953年12月生),当代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学者公共知识分子,现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1981年作为中国文革后首批硕士毕业于 兰州大学(研究生),曾任陕西师范大学教授(1992年起)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研究员(1994年),现为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农民史研 究会理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青基会社区文化委员会委员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方法开放时代中国学术和中国社会科学季刊 等学术刊物的编委80年代初秦晖主要研究农民史(土地制度史与农民战争史)自80年代后期他转向研究经济史(主要为古代商品经济史及中外比较经济 史) 90年代他致力于结合历史研究与现实研究,在结合社会调查与历史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学;包括狭义农民学(对农民农业与农村社区的研究)与广义农民学 (农民国家农业文明与传统社会及其演进改革与现代化的研究)他主持了一系列乡村调查,主编了农民学丛书首批六本现为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农民史 研究会理事,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任方法开放时代中国学术和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等学术刊物的编委等
匿名 2008-06-23 22:06:26
秦晖你水平不行,讨论下历史
匿名 2008-06-20 22:51:07
不知道秦晖老师对农业与能源问题有什么看法,上面个人一点胡思乱想,希望秦晖老师能烟酒烟酒,,,
匿名 2008-06-20 22:45:26
石油飙升,是该接受秦晖贫民窟的时候了,,文章提交者:候补无所谓了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秦晖的贫民窟观点,老实说,我没有细看但我非常赞同这样的观点:给农民迁徙自由,给农民市民待遇,哪怕贫民窟的市民待遇 其实,我对秦晖贫民窟观点的补充是,从短期看,贫民窟是暂时解决农村问题,从长期看,更是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 在世界能源问题紧张与危机时刻,同样是能源消费大国和产出小国--美国进行的最快,技术最成熟的应对之策就是大力发展生物能源 以人类现代的科技水平来看,能缓解和替代石油能源的,最有效的就是生物能源了从石油能源过度生物能源,在使用方面,美国已经结累了非常成熟的技术石油发动 机改成乙醇发动机已经不是什么非常高深的技术 那么,在应对石油能源危机过程中,我们就会发现生物能源替代后,农业对人类的另一个重大作用和意义它不仅是解决我们吃的问题,更开始肩负我们能源的重担 如今,我们一些弱智者,总是批评美国的生物能源计划,说抬高了粮食价格,剥夺了穷人基本生存 当时,当农业责无旁贷承担能源替代的时候,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固步自封的紧紧捂住口袋那点粮食,而是动用我们人类本身伟大的智慧,大力发展农业而最基本的就 是大力提高农业从事者的素质 如是,回到开头,让城市拥有贫民窟,让人类社会素质地下群体进入贫民窟,而不是人类最宝贵资源--土地让他们腾出空间来,将真正社会素质较高从业者进入农 村,从事农业 因为,这个社会,能力低下的农民群体也许可以勉强应付社会食物问题,而再肩负其生物能源的重担,则必须让带有技术,知识的大量的社会灰领,白领从业者们加 入农业进来 也只有如此,人类21世纪才能应付过石油能源替代的难题
黄炯OCEAN 2008-06-15 01:25:30
拜读
PUSH 2008-06-14 14:14:12
秦兄你好,我是一个秦晖群的群主,最近,我们一直期待您对范跑跑事件的意见有人说:跑跑是近些年来对中国社会启蒙最成功的人物之一,甚至超过了秦 晖老师我也觉得很神奇:范跑跑一个多年勤奋求索但始终默默无闻教育启蒙者,经过一次震中逃跑事件,变成聚光灯下举国聆听的人物能经历这样一个戏剧 性的国家,这样一个戏剧性的年代,是不是很幸运?呵呵期待您的文章
匿名 2008-06-05 17:34:15
傻瓜!秦"狯"只不过是赵太监的狗.你最好挖出秦暴君们把秦晖及小民都殺了!
匿名 2008-06-03 23:29:42
观其名,可知其人,秦桧是也,中国之乱,或乱于其人,悲乎!
梁惠超 2008-06-01 11:02:27
秦老师做今日之陈独秀正其时也!
匿名 2008-05-19 23:18:19
最喜欢读的就是秦晖先生的文章,先生的书我都买了,农民中国断货,没有买到,我也复印了!先生是中国百科全书式的人物,更重要的是,先生是现代中 国为数不多的具有社会良知的学者,没有成为官方豢养的打手!读先生的书,逻辑十分清晰,解决了我思想中的许多困惑,我给每个班的学生都推荐您,让 他们读一下您的书!好想报考您的博士,但知道自己学业不精,达不到您的标准,还是再积累几年再说!
匿名 2008-05-17 14:29:07
只读了两篇文章就对秦老师的敬仰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一直不知道秦老师简直是天大的遗憾
http://fcs123.blog.163.com/blog/static/7539421420085241307241/
050121 新浪财经 秦晖:正是由于土地不能私有才造成两极分化
2008-06-24 13:30:07作者:秦晖 2006-07-02 13:40: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2005年1月21日,新浪财经与CCER共同召开第二届中国经济展望论坛圆桌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在中国经济展望论坛十场互联网在线讨论的基础 上进行的论坛专集展望中国2005新书首发式也同时举行
秦晖:我对上一个阶段的讨论谈一点感想刚才吴敬琏和左大培两位老师谈了自己的观点,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我们讨论经济发展战略,尤其是在经 济学家的圈子里,往往忽视了经济外体制的制约他们两个人说的问题在我看来是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中国的要素价格被压低?
要素价格被压低,有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是因为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特别低,但是土地的要素价格特别低,我认为这就是非常反常的现象有人说这纯粹是因 为最典型的原因,比如说珠江三角洲农民工的工资为什么那么低?批判学家认为既然是这样,就应该组织劳动力的流动;政府认为既然是这样,就与我无关 但是,我们都知道,尤其是2004年民工荒明显的表现出所谓的劳务价格偏低其实是有非经济因素的,在我看来就是因为三个非经济因素:
第一,集体谈判权的缺失近几年来我们商会会制的步伐远远低于工会会制的步伐
第二,我国农业比较效益之低,这的确是有人为因素的一般情况下来说,在我们现在的发展阶段中,农业是个弱势产业,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至少在前几 年,农业的弱势程度要比正常条件下更为弱势,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前几年税制改革以后,很明显的堡垒的税收,就是农民的负担比一般人的税收更大因 此,税费改革之后耕地抛荒的现象有所缓解
第三,市场准入的限制当时农民工进入的地方只是限于很少的地方
这几个因素是非经济的因素刚才一些人在争究竟正确的作用是不是应该有,或者说政府是不是失灵?我觉得即使人们认为政府应该起作用的领域,我们当前 政府的作用,有时候恰恰是相反的,而不是很多人认为政府应该起作用的方向比如说土地问题,关于土地问题,现在很多人都说土地私有制是不能搞的,我 对土地私有制是不是最佳的制度选择也是有怀疑的但是,问题在于现在很多三农问题专家所讲的土地不宜私有的说法和政府讲的土地不宜私有的说法是不同 的,说中国一土地私有就会产生社会危机,导致战争政府官员说如果搞了土地私有,中国的经济就不会发展那么快如果政府对土地的干预是按照这种方式, 恰恰可以说,正是由于土地不能私有才会造成土地兼并两极分化,有可能造成农民战争的危险,也恰恰是由相反的原因造成的
2005年01月21日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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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03 财经时报 秦晖:切实保障农民地权 发展乡村社会民间组织
2008-06-24 13:31:39作者:秦晖 2006-02-15 17:28: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土地权是多层次的,到底哪些层次的权利应归农户,哪些归社区(集体),哪些归国家,以中国之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似不能一概而论实际上这些年来 全国统一的土地政策在各地实行的差异十分突出因此,地权政策中应该适当增加因地制宜的成分,给农民以一定程度的民主创制权
当前地权政策的主导方向应当是切实保障农民的地权,不一定是所有权,但至少是现行政策已允许给予的那些层次的权利
地权:农民公民权的底线
在当前条件下侵犯农民的公民权益,往往是通过侵犯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表现出来的,因而保障农民地权不受侵犯是维护农民公民权的一个重要底线在这个 意义上,地权与其说是最低福利保障不如说是最低权利保障如果农民签订的承包合同可以被权势者随意撕毁,农民可以被随意赶出他们享有合法权利的那块 土地,那么他们还有什么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目前我国的公民保障机制并不健全,公共权力的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尤其农民更是权利易受侵犯的弱势群体,我国目前推行的村民民主自治计划的提法本 身,也表明了乡村民主仍在建设之中,在这种情况下,给农民的公民权设置一些保障的底线,划定一些行政权力不宜进入的领域,是十分重要的哪怕是以牺 牲一部分土地配置最优化效益为代价也是值得的利大于弊的
而以所谓规模效益为理由来侵犯农民权利则必须避免如果扩大干预农民地权确属必要,也应当在公共权力运作机制改革后在法治状态下再来考虑这类问题
此外,尽管保障农民地权未必会导致农地资源配置的优化,但它在经济上仍有正面作用如受保障的地权可以作为抵押,有利于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弥补如今 日益突出的乡村金融服务真空等等
把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作为变革土地制度的目的是不合适的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农地配置优化,或者说农地规模经营的主要限制条件在于,农民非农化就业 前景不明这一前景如果没有很大的扩展,无论什么样的规模经营都不可能有多少发展空间,不管是通过土地私有化以市场方式搞规模经营,还是通过反私有 化以行政方式搞规模经营
驳斥土地保障论
目前条件下我国多数农区农业经营的不经济,已使土地丧失了产生农业利润的资本功能,而成为一种生存保障手段
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农民可以用自己耕作的份地为自己提供保障,社会要做的只是行使权力禁止农民自由处置份地削减农民持有份地的年限强制农民承担 保障自己的义务把社会保障不是看作政府的义务公民的权利,而是看作政府的权力公民的义务,这是一种颠倒的看法这等于是政府让农户自己保障自己
在社会无法承担社会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农民依靠自己的土地维持生存是很自然的问题是,这些土地真能提供保障吗?
人们往往想当然地认为,农民流离失所形成流民群乃至发生农民战争都是因为没有土地,有了土地就有了保障事实上,历代农民战争发生时的社会危机中, 常见的并不是很多农民无法获得土地,而是相反的情景:沉重的负担恶劣的吏治以及种种天灾人祸使农民有地不种弃地而逃
今天,在东部富裕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不太依靠土地(土地在这里更多是资本),而西部贫困地区,土地也无法提供社会保障,土地在这里更 多地成了负担换言之,无论历史还是现实,无论现实中的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土地社会保障论都是难以成立的
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障是某种社会组织的事,而不是某种要素的事,因而国家保障与土地保障并不构成一种并列的选择关系国家(政府)财政如果无法承担 保障义务,替代的选择可能是社区企业家族教会非盈利组织等等来承担这一义务,而绝不可能是土地来承担,正如不可能是资金劳力来承担一样
我国如今仍然是不发达国家,社会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一样还比较低,社会保障网尚不能惠及多数农民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实事求是地承认这一点 并不丢人,而如果自欺欺人地把事情说成是:我们没有国家福利,但有土地福利,却有可能使人误以为我们的农民已有了另一类型的社会保障,从而取消了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
同时,从上述社会保障的定义也可以看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缺乏不仅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有关,更与社会组织资源的贫乏有关官办的组织无力或无法提 供社会保障(即所谓国家保障缺乏),民间的组织又没有,无怪乎只有土地保障即农户自我保障了
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要靠发展经济增加财政实力,同时要以开明的态度鼓励乡村社会各种民间组织,以民间组织合作互助弥补政府保障不足
(作者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2005年12月03日 财经时报
http://fcs123.blog.163.com/blog/static/7539421420085241332740/
秦晖:中国常识:权力捉弄权利支持
2008-06-24 13:33:27郎咸平在8月28日北京讨论会上开场就讲:"在这一轮新自由主义主导的改革,也就是所谓的国退民进,会再度把生产资料给资本家。"就这一句话就有 两个明显的语病:第一,没有主语:是谁,"把(国有)生产资料给了资本家"?难道是资本家自己给自己?包括郎咸平揭示的那几个案例,难道不都是政 府批准的吗?第二,何谓"再度"?难道在改革时代之前,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首度"把国有资产"给了资本家"的事?别说中国,在世界历史上,在 前计划经济国家大转轨之前,谁曾经"首度"如此大规模地把国有资产"给了"私人?难道在郎咸平所谓的"新自由主义"发源地与大本营美国,曾经有过 这种事?难道1949年以前的中国民间资本家是靠瓜分国库起家的?难道美国或者哪个西方国家的资本家是这样?郎咸平自己不也一再说,中国国企改革 中发生的这些现象在西方法治国家是很难发生的,尽管他们也搞国有资产私有化?难道"新自由主义"是中国的专利,人家只有新社*会*主*义?
郎咸平谈到的"保姆弄走了主人的财产",实际上就是我11年前提出的"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问题,也就是我六年前提出的"看守者交易由其看守 但非其所有的财产"的问题。其实,两年前中国一些"左派"对当时政策的批评:"崽卖爷田不心痛"也是一种不错的比喻。但问题在于:为什么会发生这 种情况?这实质上就是问:为什么"主人"制约不了"保姆"?为什么做饭、吃饭者制约不了掌勺者?为什么所有者管不住"看守者"?为什么"崽"根本 不把"爷"当回事?
这可以说正是全部问题的核心!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哪怕你对"保姆"、"掌勺者"、"看守者"和"崽"的如此行为再骂得厉害又管什么用?而所 谓"保姆"、 "掌勺者"、"看守者"和"崽"其实按人们更常讲的一个词,就是"公仆",以上所有这一切疑问,都可以归结为:为什么国民这个"主人"制约不了他们的"仆 人"?
这个问题在中国其实是个常识。但是常识不为学者所注意在今天并不是什么怪事。即使勇敢如郎咸平教授者,也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他告诉我们:那是 因为"保姆"道德不够高尚:他(她?)缺少"委托责任感"!我的天!这也可以算是一种回答吗?
郎咸平先生是个经济学家。而经济学家所讲的"委托-代理关系",从来指的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不是一种道德评判。50多年来我们"为人民服 务"、"雷锋精神"之类的教育还不够多吗?怎么那些"保姆"们的"责任"意识还是贫乏到如此地步?
郎咸平先生的发言作用之一,是提醒人们捍卫国有资产的紧迫性,其实何止"国有"资产?这些年来包括"集体"资产在内的各类公共资产"流失"到 某些人私囊的情况还少吗?笔者1997年曾出***版《江浙乡镇企业转制案例研究》一书,就系统地讨论过这一问题。近年来呼吁修宪保障私有财产的 声音渐高,这是好现象。但是正如杨支柱先生指出的:"呼吁保护私有财产,决不意味着公共财产就可以被随便侵犯"。郎咸平先生这时出来呼吁保卫国有 资产,虽然不是最早,但也是可贵的。其实据我所知,西方国家宪法中的财产保障条款行文也很少专讲保障"私有"财产的。保卫私产与保卫公产,真有什 么矛盾吗?这些年来,"左派"抱怨公共资产被盗窃,"右派"批评私有财产受侵犯。其实在一个"权力捉弄财产"的社会里,无论公产私产都是权力刀俎 下的鱼肉。人们常说宪政民主国家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其实在这些国家,公共财产受到的保护也比我们这里严密得多。福利国家瑞典的公共财力堪称雄 厚,自由市场美国的私人财富也很惊人,但无论瑞典还是美国,公私财富的比例也许不同,但公产私产同样是不可侵犯的。
真正的问题是:第一,何谓保障财产权?第二,财产权为什么会受侵犯?
先说第一。谁都知道西方国家是实行所谓私有制的,据说那里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我早就指出过,"世上只有计划经济国家禁止私有 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不仅从最早的"五月花号"船民的公社生活,中经欧文、卡贝等人的世俗社*会* 主*义实验区,直到摩门教等宗教公社,只要是自愿者的结合,从来受到保护。而且美国也是世界上公益基金制度最发达的国家,每年都有数目惊人的私人 财产与遗产被自愿捐献给公益基金。这些自愿性质的"化私为公"从来受到社会道义的赞扬和国家政策(如捐款免税)的支持,谁也不认为这样的"化私为 公"构成"私有财产流失"或者对"私有制"的侵犯。为什么?因为所谓保护财产所有权,就是保护财产所有者的意志受到尊重,而决不是说财产不可转 移。相反,财产依所有者的意愿而转移,包括自愿地转为"公有",本是保护私有财产的题中应有之义。
同样,所谓公产不可侵犯,就是要尊重作为公产所有者的公众之处分意志,亦即公产不能违背公意地被某些人私占私吞。因此,基于公意的公产分配与 流转,经由公共选择程序的"民主私有化",当然不能说是"侵犯公产",也不是什么"公有资产流失 ",而恰恰是保护公产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私有者有权捐赠公益是保护私产的应有之义一样。任何尊重私产的法治国家都只禁止而且必须禁止把私产强行充公,而 不会禁止私人自愿公益捐赠。同样,真正尊重公产的国家也只禁止而且必须禁止权贵私有化,不会禁止民主私有化。在中东欧的经济转轨中,捷克是经由民 主程序向全体公民免费(只交登计费)公开、公平分配国有资产的典型,而俄罗斯虽然如今许多人特别喜欢骂它的"证券私有化",但正如我们已经考证过 的那样,实际上俄罗斯的私有化主要形式是"卖"不是"分",如今不得人心的"寡头"都是直接从国家那里通过"内部交易"获得资产,而不是从据说已 经分得了国有资产的民众手中收购证券来发家的。但是,俄罗斯私有化的道义合法性饱受质疑,而捷克的证券分配就连当时的反对党捷共也不持异议,以 反"新自由主义"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佩里·安德森也说捷克的做法****的资本主义"。1997年后人们对捷克方式的质疑也主要是效率方面的。从 来没有人说捷克这样做是"国有资产流失"。本来嘛,国有资产就是国民的财产,它既不是皇上的也不是官员"集体"的,把它按国民意愿公平、公正、公 开地"量化到个人",怎么算是"流失"?
可见,如今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立双方说法都很值得质疑。这次"非主流"方面把"国有资产流失"简单地看成一个"贱卖"问题,而"主流" 方面则以"只卖不分就不算流失"来应对,标榜自己决没有把国有资产分给老百姓!这实在是很奇怪的。
事实上,如果从总量来讲,国有资产如今至少在帐面上看不但未减,反而显著增加。这次争论双方都提到了这个事实。"主流"方面的赵晓说这不是好 现象,"非主流"方面的杨帆同样认为这是权力作用下民间资产"流失"到国有部门的结果,他也认为这是非正义的。所以,问题不在于国资与民资之间谁 消谁长,谁流向谁,而在于这种流向是否符合公义。以强权化公为私和以强权化私为公都是不公正的,而且这两种不公正其实一脉相承。对公产的侵犯与对 私产的侵犯同样是"权力捉弄权利"的结果。今天有人抱怨"崽卖爷田不心痛",其实当年"崽"本来就没有把"爷"当爷,而是当孙子,何时把他的意志 当回事?陕西府谷县当年有个农民叫戈色令,顶住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一系列压力,坚持单干。但到1958年人民公社时终于顶不住了,在土 地、牲口入社后,只有树还是自己的,1964年农村搞"四清",又说他搞资本主义,把他家的一万多棵树没收了,1969年又以"一贯走发家致富道 路"的罪名,给戴上了富农分子的帽子,经多次批斗,被折磨而死。4没有当年这种"崽夺爷田不手软",何来今日的"崽卖爷田不心痛"?当年可以手硬 如此,今天怎么会突然"心痛"起来?
我不知道"新自由主义"是不是个坏东西,也许它的确很糟糕。但我们的情况无疑并不是它弄遭的。如果"崽"的权力不受制约,总把"爷"当孙子, 那么不管它搞什么" 主义","爷"都不可能得到公正对待。如果说以强权化公为私是"新自由主义",那么杨帆也斥责的那种不公正的"化私为公"又是什么"主义"呢?
其实杨帆讲的这种现象我在两年前已经讲了: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缺少一个治权民授、权责对应的机制,即宪政民主机制,"自由放 任"与"福利国家"共同以为基础的机制。没有这样一种机制,权力太大责任太小的国家就不可避免。这样的国家可能一直"左"着,或者一直"右"着。 前者如我国文革时,后者如苏哈托、皮诺切特时代的印尼与智利,两者都会造成积弊。
而第三种情况是:在不受制约的权力之下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同样依托专制强权,先以"左"的名义抢劫,再以"右"的名义分赃。以" 社*会*主*义"为名化平民之私为"公",以"市场经济"为名化"公"为权贵之私。" 国有部门"在"左右循环"中成为"原始积累之泵":以不受制约的权力为强大的马达,一头把老百姓的私产泵进国库,一头又把国库的东西泵进权贵的私囊。这可 比"资本主义"条件下富人在市场上通过交换"私对私"地兼并穷人要"高效"得多了!我把这称之为"尺蠖"效应:你看那尺蠖一会儿收缩,一会儿放 直,可是无论收与放都只朝着一个方向<[--]>有利于权势者而坑了百姓的方向。正像俗语所说:一个萝卜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
这样的"左右之争"有什么意思呢?我既不认同这样的"左派",也不认同这样的"右派"。我甚至也不愿意自诩为介于它们两者之间两头讨巧的"中 间派"。
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我是既可以接受"左派",也可以接受"右派"的:在宪政民主条件下,"左"有左的道理,"右"有右的好处。而一会儿 左,一会儿右,更是正常现象,并且是有益的现象。"左"的时候福利、平等和社会保障受到重视,国民可以真正享受到"社*会*主*义优越性"。但是 左过了头,竞争不足效率不高,选民又会推"右"派上台,自由竞争,鼓励投资,提升效率,社会得以真正获得"自由主义的生命力"。待到竞争过了头, 贫富分化大,选民又回过头选左派。反正不管谁上台都是民意使然,左派再怎么"国家干预"也只是尽福利之责,不至于任意没收百姓财产。而右派再怎 么"自由放任"也只是让老百姓各显其能,不会"放任"贪官污吏横行霸道。这样的"左右循环"我也好有一比,谓之"天平"效应:那天平的两端晃晃悠 悠,但都是在一个公平的支点附近左右摆动。天平因此在许多文化中成为公正的象征。
因此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左"还是"右",而在于是"尺蠖效应"中的左右呢,还是"天平效应"中的左右?
回想北宋后期,当时也有一场"主流"与"非主流"之争:王安石主张国家统制,似乎是郎先生今天自称的"大政府主义"者,而司马光主张自由放 任,好像有点 "新自由主义"吧?两"党"也是你上我下,轮流得宠了好几个回合。可是双方都不是受权于民,而且弄权无制约,尽管理论上好像双方都很高尚:王安石说是要" 摧制兼并,均济贫乏",似乎颇有"社*会*主*义"的味道。而司马光主张"国家不与民争利",似乎很有"自由主义"丰采。不幸的是实行下来,王党 的"国家统制"严厉地束缚了"阡陌闾巷之贱人"的经济发展,而马党的"自由放任"则使"官品形势之家"得以放手聚敛。王得势则朝廷禁网遍地,民无 所措其手足,马得势则贪官污吏横行,民无所逃其削刻。国家的"自由放任"只能放出无数土皇帝与土围子,却放不出一个中产阶级,而国家的经济统制也 只会"与民争利",却统不出个社会保障。王安石搞不成"福利国家",正如司马光搞不成"自由市场",而这两种政策轮番上场到后来都加剧了王朝的治 理危机,北宋也就在"尺蠖"的一放一缩中走向危机,最终在危机中灭亡。
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我选择做王党?马党?骑墙党?得了吧我谁也不选。因为我是人,又不是尺蠖。
所以我奉劝今天的"主流"派与"非主流"派:纯从理论上讲,你们的争论如同"左"与"右"、自由放任与福利国家的争论那样永远不会有个终结 的。但是你们应当想想:你们是"天平"的两头呢,还是"尺蠖"的两端?让我们先设法走出"尺蠖"的轨迹,再继续争论吧。
http://fcs123.blog.163.com/blog/static/75394214200852412910693/
060822 决策杂志 秦晖:警惕新农村建设中的三种倾向
2008-06-24 13:29:10作者:秦晖 2006-08-25 16:40: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如何避免分肥运动?如何避免少数人窃取属于公共产品的资金?如何避免政绩工程?日前,就这三个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问题,调查组部分成员访问了清华 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秦晖教授
分肥运动
调查组:从目前中央建设新农村的思路来看,首先采取的是输血政策按照今年年初的说法,中央准备拿出3000多亿元的资金来反哺农村,反哺农业,反 哺农民但是,按照农民们的说法:国家给100万,到我们这里剩不下10块钱国家资金在下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实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那么,在目前 的资金下拨过程中,如何避免地方和部门的新一轮分肥运动?
秦晖:中央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解决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问题上,这一两年来可以说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现在三农问题已经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我们的领导层对解决这个问题的决心也可以说是空前的但是这个问题既为推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机 遇,也形成了新的挑战
国家掏钱总是好的,关键看掏的钱最后落到谁的手里,谁能够得到好处中央准备拿出3000多亿元的资金来解决农村的公共品供应问题可是这里马上就有 一个问题,农村用什么来对接这3000多亿?在分肥问题上,关键就是没有一个农民组织来和财政部对接很多人都指出,现在农村普遍出现了财政饥渴 症,原来是向农民收各种各样的负担,但是税费改革以后,向农民伸手好像比较困难
下一步就是靠卖地财政,引起的反响也非常大在卖地财政逐渐受到指责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如果一下子投入3000多亿元,在这样一个极度饥渴的财政体 制中,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有人说这是新的一轮部门分肥因为这个钱肯定落实到部门,不可能把3000多亿的资金直接分到每一个农户,那么就有一个 什么样的农民组织来与中央的财政支持对接的问题
这个乡村组织资源的问题,或者说是组织的这个问题,恰恰是三农问题,乃至中国现在整个社会问题的关键,所谓博弈能力的不对称实际上背后就是组织资 源的不对称
如果搞好了,当然是利在千秋,功在后世,但搞不好就是一场部门分肥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从表面上看是围绕很多具体的事例,比如说村财务的移交问题,征地款的走向问题,村子领导的罢免和改选问题等等,背后就是对乡村 组织资源的争夺博弈各方指责对方的理由几乎都是一样的,都是说他们搞非正规的组织,有的说这叫做家族势力,有的说这叫利益集团总而言之,这都是对 利益组织的争夺
这种事情,在以后的三农问题的进展中还是会不断地出现那么,国家怎么来监控?我认为,这是农民的事,就应该让农民来监督
政绩工程
调查组:在我们的调查中,大家一直在激烈争论一个问题:给农民的钱应该怎么花?调查显示,实际上农村最急需改善的是公共设施的建设,目前农村的公 共设施建设基本已经处于瘫痪状态问题在于,现有机制下,农民无法监督公共设施资金的使用问题那么,如何避免少数人以公共的名义窃取属于公共产品的 资金?
秦晖:这个问题现在非常严重它的严重性还不仅仅在于公共财政投入的资金可能会落到个人的腰包
中央在提出3000多亿的预算的时候讲得很清楚,出发点就是提供公共物品,或者说就是解决诸如教育卫生这一类属于福利和保障范畴的东西,不是从效 率着眼的,而是从公平着眼的
但是,现在乡村的各种公共事物,国家财政没有能力全部包下来一般来讲,都是采取农户出一点,社区基层财政出一点,上面来的基金出一点,三合一的办 法来办
既然国家财政不能全包,还要让农民来掏,农民自愿不自愿就成了很严重的问题在实际情况中,最糟糕的可能还不仅仅是公共财政落到了某些人的腰包,搞 不好还要变成对农民又一次的掠夺实际上很多地方以搞这种公共工程的配套为由,对农民实行各种各样的强制,如收他们的地等等
归根到底,国家掏钱搞的新农村建设,到底是官员需要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还是农民需要的公共品服务呢?两者之间有没有什么客观标准可以划分?例如盖 了一堆房子,这个房子到底是农民需要的公共品还是政府官员需要的形象工程呢?
其实没有任何客观标准能够区分这两者唯一的标准就是搞这些东西是谁说了算,是农民提出你政府不能不搞的,还是政府提出农民不能不搞的?
如果是前者,那就是公共品,如果是后者,那就是形象工程现在我们搞的这些东西,和官员政绩有关,和地方政府的游说能力有关但是偏偏和农民无关
政府应该扮演的是一个积极的角色,农民有要求,我们来满足但现在的情况是,利益集团有要求,我们来满足
我们现在大量的公共资金,不是转化为农民要求的公共品,而是转化为官员需要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核心就在于农民缺少提出诉求的能力,也缺少组织起 来的能力我这里讲的组织是指自主组织,而不是被组织,也就是我前面讲到的,建立在决策权基础上的组织,而不是建立在决策者基础上的组织缺少组织起 来对国家财政资源进行配合的机制
强制机制
调查组:在我们的调查中,感觉到农村普遍处于碎片化状态,如果要搞新农村建设,没有农民的配合能完成这个任务吗?
秦晖:现在有很多人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有人提出,很多事情都靠一事一议,靠村民民主是搞不成的农业税取消以后,有必要建立一种对农民的新的强制机 制
这个新的强制机制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很多地区新农村建设逐渐变成一场收地拆房运动,农民的权利怎么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农民对政府的责任要求,要求提供公共物品的权利怎么才能得到 落实?这也是很值得注意的问题
当前政府对公共产品责任的重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实际上公共物品的提供,或者说是中国的福利供给,社会保障供给从来都是 短缺的,即使在毛泽东时代也是短缺的,尽管在那个时代也没有市场经济这些东西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是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但是应该承担更大的责 任和规范与限制它权利的行使是完全不矛盾的两个事情
也就是说,更大的责任并不意味着无限制的权利,但是在中国传统时代,一直到今天都有一个问题,就是权力过大,责任过小在现在的时代就有人提出,说 应该推广明星村的经验,而且推广这个经验的过程不应该放任自流,这意味着什么呢?是不是意味着要进行某种所谓新的强制机制呢?
国家动员是可以的,但关键在于,国家用什么方式动员,用什么方式和农民互动?政府完全可以利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农民的组织资源,比如产业协会合作 等形式,只要不是强制的就可以
万里说过一句话:要相信农民是会种地的
2006年08月22日 决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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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教授真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们农村现在存在的问题,我最近刚好把发生在我村及涉及我家部分利益的此类问题投诉举报给相关部门,希望能清肃腐败 之风,保我农民利益.一定要将投诉举报进行到底!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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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秦教授得来的资料是不是通过微服私访?100万得10元的比例就不少了,农民只能看到用银行卡发到他们手里的每亩地30元4角,其余与他 们无关有的村死人占地占补贴,活人20多年没地
http://fcs123.blog.163.com/blog/static/75394214200852412812398/
060828 新快报 秦晖:征地改革加剧"圈地运动"
2008-06-24 13:28:12作者:秦晖 2006-09-02 15:55: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随着税费改革后土地问题的尖锐化,如今,国家,也就是中央领导的确为遏制圈地运动而做了许多努力尤其是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土地新政土地革 命8·31大限,在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方面应当说是作用不小这场改革改变了开发商与国家的利益分配模式,从协议批租制改为公开拍卖制,使开 发商通过贿赂批地官员而拿到低价土地给国家财政造成地价损失的可能性得以降低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不能缓解而且有可能加剧圈地运动的弊病
在过去批租制下的征地,的确容易发生明显的征地腐败:商人贿赂或有权势的官商唆使批地官员低价批地,固然是一坑国家二坑农民,只有开发商与经手官 员个人大发横财但是这种做法由于只是个人发财,而公家财政得到的好处相对而言还不算多这不仅容易招致反腐打击,而且容易在政府机构内部引起制约那 些没沾到好处的政府同事会有监督他们的激励同时这种征地虽有商人和征地官员个人利益的刺激,卖地财政激励相对而言还不算大
征地改革后就不同了:从低价征地低价批租变成低价征地高价拍卖后,从农民那里得到的征地收益并未减少,但这种改革如果确实实现,征地收益将更多地 收归政府财政,而不是归入官商私囊卖地财政对政府财政的意义会更为重要
于是虽然腐败官员个人推动圈地的积极性可能会收敛,但政府推动圈地的积极性却会大大提高!并且这种收益归官府而不归个人的征地你很难责其腐败,由 于政府内部财政利益均沾,来自没沾到好处的政府同事的监督和制约也会大大减少于是,以卖地财政为激励而不是以批地官员个人利益为激励的圈地由政府 整体推动而不是由个别官员推动的圈地形式合法的而不是腐败的圈地,会比以前更肆无忌惮这决非难以设想:土地新政后一年半,因征地引发的官民冲突不 是减少,而是增加了,定州等过去少见的严重事件也接连发生
更何况,自上个世纪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后,除沿海发达地带外的我国多数地区地方财政,尤其是县及县以下的财政饥渴一直在加剧,税费改革目前缓解 了农民负担,却在很多地方加剧了基层财政困难,而为解决困难应当进行的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又难以有实质性推进,在此背景下征地改革又进一步突出了卖 地财政的巨大诱惑,这几种因素叠加后,圈地运动会如何发展,应当可想而知
2006-08-28 新快报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onei7_bbs/49F6COEE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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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网友 ip:219.147.*.* 2008-04-14 04:29:46 发表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222.62.*.* 2008-04-14 04:52:47 发表
你的祖先就是贫民!你还在骂你爸爸妈妈!专家!专家,你赚到家了!!!你肯定没有子女!我们学校的专家因为无德,他现在有钱可是没人花,因为他没 有良知!!!
网易山东省济南市网友 ip:123.232.*.* 2008-04-14 03:19:38 发表
我只想问问这些所谓的专家们,你们提到这样那样的办法,有哪个是符合实际的,有哪个是符合百姓利益的?不客气的说,你们提出的很多办法,表面上看 是为民,但是细细一品味,就能看出你们其实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小集团而已。专家,你们缺少历史使命感,和做人的良知!
网易四川省雅安市网友 ip:61.157.*.* 2008-04-14 03:23:36 发表
有良知的明白人啊
网易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ip:58.49.*.* 2008-04-14 03:26:56 发表
网易山东济南网友(123.232.*.*) 的原贴: 1
我只想问问这些所谓的专家们,你们提到这样那样的办法,有哪个是符合实际的,有哪个是符合百姓利益的?不客气的说,你们提出的很多办法,表面上看 是为民,但是细细一品味,就能看出你们其实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小集团而已。专家,你们缺少历史使命感,和做人的良知!
我觉得挺好的,给我块地,我花几W块钱自己建个平房,至少比没自己的房子好
网易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ip:124.114.*.* 2008-04-14 05:12:40 发表
来城市里的穷苦人们连搭个简易的棚子权利都没有啊,国内一些报刊电视在议论它国贫民窟时候竟然无知的沾沾自喜地感叹到:我们国家没有贫民窟真是奇 迹。
网易北京市昌平区网友 ip:222.130.*.* 2008-04-14 06:27:21 发表
民工的沉重脚步,
从80年代走到现在,
30年的历程
盖过的楼房成千上万
眼前这座城市
日新月异,万家灯火
没有一盏属于我
网易湖北省荆州市网友 ip:58.50.*.* 2008-04-14 08:27:17 发表
大家现实点吧 ,我觉得教授的建议很现实呀!
网易清华大学紫荆公寓3号楼网友 ip:59.66.*.* 2008-04-14 11:12:00 发表
我上过秦晖老师的课,十分敬佩他!秦晖老师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以高龄坚持给我们上课,他的很多想法都很有真知灼见。从我和他的交往来看,他是一 位严谨治学,为人民讲话的好教授。秦晖老师研究农民史出身。
至于有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辱骂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就这篇文章,我请你们仔细读一读,仔细想一想,相信你有所领会之后就不会盲目的骂人了。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网友 ip:219.135.*.* 2008-04-14 03:40:41 发表
SB专家 给你的JJ大小分类吧
最新跟贴 (跟贴206条 有2445人参与)
ypwy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ypwy [网易北京市网友]: 2011-07-20 12:25:59 发表
网易清华大学网友(59.66.*.*) 的原贴: 1
我上过秦晖老师的课,十分敬佩他!秦晖老师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以高龄坚持给我们上课,他的很多想法都很有真知灼见。从我和他的交往来看,他是一 位严谨治学,为人民讲话的好教授。秦晖老师研究农民史出身。
至于有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辱骂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就这篇文章,我请你们仔细读一读,仔细想一想,相信你有所领会之后就不会盲目的骂人了。
网易福建龙岩网友(59.58.*.*) 的原贴: 2
不要叫自己专家了,还是叫砖头吧!专家已经是贬义词!哎
网易广东深圳网友(59.40.*.*) 的原贴: 3
想法是想法,但他有没有想到因此引发的贫穷歧视呢?
网易北京市网友 [网易北京网友] 的原贴: 4
贫穷歧视?——中国的城乡二元制早已经将社会分层划分的清清楚楚了,何在乎一个贫民窟,只不过"叫法"许多人无法接受,但事实就是如此。设一个贫 民窟,作为从乡村到城市的流动的跳板,总比在城市中无家可归,受人歧视好。
对嘛对嘛,j8都要烂掉了还捂着遮羞布干嘛
网易广东省潮州市网友 ip:125.91.*.* 2009-04-14 12:10:33 发表
网易陕西西安网友(124.114.*.*) 的原贴: 1
来城市里的穷苦人们连搭个简易的棚子权利都没有啊,国内一些报刊电视在议论它国贫民窟时候竟然无知的沾沾自喜地感叹到:我们国家没有贫民窟真是奇 迹。
你错了,我们可以住到立交桥下,交通方便。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219.142.*.* 2009-04-13 11:07:13 发表
网易清华大学网友(59.66.*.*) 的原贴: 1
我上过秦晖老师的课,十分敬佩他!秦晖老师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以高龄坚持给我们上课,他的很多想法都很有真知灼见。从我和他的交往来看,他是一 位严谨治学,为人民讲话的好教授。秦晖老师研究农民史出身。
至于有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辱骂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就这篇文章,我请你们仔细读一读,仔细想一想,相信你有所领会之后就不会盲目的骂人了。
网易福建龙岩网友(59.58.*.*) 的原贴: 2
不要叫自己专家了,还是叫砖头吧!专家已经是贬义词!哎
网易广东深圳网友(59.40.*.*) 的原贴: 3
想法是想法,但他有没有想到因此引发的贫穷歧视呢?
贫穷歧视?——中国的城乡二元制早已经将社会分层划分的清清楚楚了,何在乎一个贫民窟,只不过"叫法"许多人无法接受,但事实就是如此。设一个贫 民窟,作为从乡村到城市的流动的跳板,总比在城市中无家可归,受人歧视好。
网易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ip:220.249.*.* 2009-04-13 09:25:42 发表
网易清华大学网友(59.66.*.*) 的原贴: 1
我上过秦晖老师的课,十分敬佩他!秦晖老师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以高龄坚持给我们上课,他的很多想法都很有真知灼见。从我和他的交往来看,他是一 位严谨治学,为人民讲话的好教授。秦晖老师研究农民史出身。
至于有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辱骂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就这篇文章,我请你们仔细读一读,仔细想一想,相信你有所领会之后就不会盲目的骂人了。
的确 这位专家说得很好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群sb在开骂
网易上海市网友 ip:58.196.*.* 2008-05-04 14:27:34 发表
你们竟然连秦晖都要骂,哎.....一声叹息了得阿....我求求各位了。我们的老百姓已经这样了,你们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呢? 我想骂他的人,大多数就是那种:"不爱国人却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的人吧。
Avinmaker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Avinmaker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网友]: 2008-04-18 11:52:03 发表
为什么网易哪么多限制,真想用#@\‰&臭骂那教授一顿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网友 ip:116.21.*.* 2008-04-18 11:44:20 发表
我看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过如是,说出这么多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言论
学的东西都用在欺压人,要是民工会上网的话一定会炮轰你这个人渣教授的!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网友 ip:116.21.*.* 2008-04-18 11:35:00 发表
建设贫民区是现代化社会的表现吗??
网易江西省抚州市网友 ip:220.176.*.* 2008-04-17 13:39:32 发表
不用叫"贫民窟",改称廉租房就可以了。而且,廉租房应该扩大享受人群的范围,不能仅仅是城市里的人。
网易广西贺州市网友 ip:222.218.*.* 2008-04-17 10:25:19 发表
网易广东中山网友(59.33.*.*) 的原贴: 1
教授?专家?我看是"专门糊弄人的家伙吧!"还专家,我呸,我是80人,我还深切的记得初中时候的某堂政治课。那句话好像叫:"先让一部分人先富 起来,然后让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去帮助后起的人?"好像是,我读书的时候的理解就是,先用国家的资源去提拔一部分人,让那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就 是我们现在的奔康了,然后就利用先富起来的人的致富经验,去帮助还没富的。
长大后,我是有深切体会了,所谓的先富起来,去帮助后起的人,那句话应该这样说:"让一部分富人去教导穷人工作经验,好让穷人给富人打工的时候没 那么容易犯错误!"
现在这些所谓的专家,教授,都是到处开讲堂,简直是个个都能比上孔子,桃李满天下,可我觉得,既然是教育下一代,那就把收到的费用去资助那些还没 能上学的小孩,而不是"富余"你们专家,教师的口袋,当然,那要真有爱国的心,不过,我估计你们没,特别是那些东南西北乱跑,喜欢开讲堂的,为什 么?自己想想,听一次这些教授,专家的课程,你是不是觉得他说的都是很对?按照他所说的,这个社会就是童话社会!按我知道的某个专家,他提议幼儿 园不能教写字,不能教拼音,不能教数学,而我的侄子也是刚上1年级,有一天他拿个题目来给我,问我怎么做,我居然要用到x+y=XX来计算,大 哥,是小学1年级的第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星期,我问我那侄子,他们一开学就讲课,根本就没教拼音,没教写字,按老师说的话,就是要合理利用家长资 源,那就是说,老师只教片面的,基础就是家长自己打。那这样的话,为什么幼儿园不能教拼音,不能教数学,不能教写字?哪怕是最简单的几个,也能帮 家长分担很多了,不是每个家长都是白领,不是每个家长都是坐冷气房,没脾气的!
又一个没看文章就喷的FF
网易广西柳州市网友 ip:61.29.*.* 2008-04-17 07:43:31 发表
应该从北京做起
网易青海省西宁市网友 ip:220.167.*.* 2008-04-16 09:24:32 发表
我认为叫贫民窟更贴切,更符合我国国情,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59.40.*.* 2008-04-15 20:14:07 发表
网易清华大学网友(59.66.*.*) 的原贴: 1
我上过秦晖老师的课,十分敬佩他!秦晖老师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以高龄坚持给我们上课,他的很多想法都很有真知灼见。从我和他的交往来看,他是一 位严谨治学,为人民讲话的好教授。秦晖老师研究农民史出身。
至于有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辱骂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就这篇文章,我请你们仔细读一读,仔细想一想,相信你有所领会之后就不会盲目的骂人了。
网易福建龙岩网友(59.58.*.*) 的原贴: 2
不要叫自己专家了,还是叫砖头吧!专家已经是贬义词!哎
想法是想法,但他有没有想到因此引发的贫穷歧视呢?
网易澳门网友 ip:202.175.*.* 2008-04-15 15:35:39 发表
你们很多都不是深圳人,凭什么在这里说三道四的?深圳根本不需要贫民区.首先中国人根本的等级观念就是不承认自己就是"贫民",再来最现实的,现 在深圳发展以高新科技为主的产业,外来工很多都不是农民工了.他们已经去了东莞,中山等地.在关外建福利房?那不是他们住在深圳享受福利,去东 莞,中山挣钱?现在香港人很多也是住在深圳,在香港挣钱.你以为深圳是其他城市的住宅小区啊?
网易福建省龙岩市网友 ip:59.58.*.* 2008-04-15 00:39:33 发表
网易清华大学网友(59.66.*.*) 的原贴: 1
我上过秦晖老师的课,十分敬佩他!秦晖老师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以高龄坚持给我们上课,他的很多想法都很有真知灼见。从我和他的交往来看,他是一 位严谨治学,为人民讲话的好教授。秦晖老师研究农民史出身。
至于有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辱骂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就这篇文章,我请你们仔细读一读,仔细想一想,相信你有所领会之后就不会盲目的骂人了。
不要叫自己专家了,还是叫砖头吧!专家已经是贬义词!哎
网易湖北省宜昌市网友 ip:221.233.*.* 2008-04-14 23:41:59 发表
真正专家!!!!非那些砖家!可惜!!中国现在就是一块殖民地!而且比以往历史上任何殖民者都残酷!唯一让我们自豪的是!他们也是中国人!
网易广东省中山市网友 ip:59.33.*.* 2008-04-14 23:27:31 发表
教授?专家?我看是"专门糊弄人的家伙吧!"还专家,我呸,我是80人,我还深切的记得初中时候的某堂政治课。那句话好像叫:"先让一部分人先富 起来,然后让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去帮助后起的人?"好像是,我读书的时候的理解就是,先用国家的资源去提拔一部分人,让那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就 是我们现在的奔康了,然后就利用先富起来的人的致富经验,去帮助还没富的。
长大后,我是有深切体会了,所谓的先富起来,去帮助后起的人,那句话应该这样说:"让一部分富人去教导穷人工作经验,好让穷人给富人打工的时候没 那么容易犯错误!"
现在这些所谓的专家,教授,都是到处开讲堂,简直是个个都能比上孔子,桃李满天下,可我觉得,既然是教育下一代,那就把收到的费用去资助那些还没 能上学的小孩,而不是"富余"你们专家,教师的口袋,当然,那要真有爱国的心,不过,我估计你们没,特别是那些东南西北乱跑,喜欢开讲堂的,为什 么?自己想想,听一次这些教授,专家的课程,你是不是觉得他说的都是很对?按照他所说的,这个社会就是童话社会!按我知道的某个专家,他提议幼儿 园不能教写字,不能教拼音,不能教数学,而我的侄子也是刚上1年级,有一天他拿个题目来给我,问我怎么做,我居然要用到x+y=XX来计算,大 哥,是小学1年级的第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星期,我问我那侄子,他们一开学就讲课,根本就没教拼音,没教写字,按老师说的话,就是要合理利用家长资 源,那就是说,老师只教片面的,基础就是家长自己打。那这样的话,为什么幼儿园不能教拼音,不能教数学,不能教写字?哪怕是最简单的几个,也能帮 家长分担很多了,不是每个家长都是白领,不是每个家长都是坐冷气房,没脾气的!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116.30.*.* 2008-04-14 21:56:26 发表
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
顶!顶!顶!……………………一万个顶!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网友 ip:121.32.*.* 2008-04-14 21:05:56 发表
我们这个社会还远远没有达到没有任何等级的程度,要承认这世界上还是有穷人和富人,虽然说出来不好听,但现实毕竟是现实,承认了并开始解决,总好 过掩饰,死赖着不认,永远踏不出进步的一步。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58.251.*.* 2008-04-14 18:47:15 发表
当孩子饿得发慌时,去垃圾箱找食物时他爸爸给他一巴掌/当孩子睡在野地时给他一巴掌;为啥?因为丢了他爸的人,那么孩子只能等死!.....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58.251.*.* 2008-04-14 18:31:53 发表
好!如此甚好!但能行得通吗?????????
网易山东省临沂市网友 ip:124.130.*.* 2008-04-14 17:49:50 发表
很现实,总比长年在外没有窝强,符合实际利益。但肯定会带来歧视。管理也会有麻烦
网易河北省唐山市网友 ip:60.2.*.* 2008-04-14 17:31:23 发表
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身处其中,我们可能认识的不那么深刻。再过几十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后人们在评价现在这段历史的时候,会有更 多的发现。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网友 ip:121.33.*.* 2008-04-14 17:25:00 发表
当年老将没实现的目标,在事隔59年后终将失现.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网友 ip:121.33.*.* 2008-04-14 17:10:38 发表
这个教授其实不错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网友 ip:58.60.*.* 2008-04-14 17:08:13 发表
给这教兽建个贫民房
网易四川省成都市网友 ip:221.10.*.* 2008-04-14 16:51:37 发表
坚决支持!请大家冷静想想,我们要承认现实,这是真正符合贫民的利益,"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秦晖认 为,给城市贫民兴建贫民窟的权利,也是一种告别过去对贫民"既不给自由,又不给福利"的可取做法。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116.77.*.* 2008-04-14 15:12:40 发表
任何社会都存在社会分工,既然有分工就意味着任何层次的工作都是大家所需要的。也就是说这个社会缺少任何层次,那么社会结构得稳定必然受到挑战, 社会结构就象一座楼房缺一不可。自然分担不同层次工作的人群的基本生存权,都必须得到满足,所以我们需要倡议大家善待底层人群并帮助他(她)们解 决基本生存权的问题。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116.30.*.* 2008-04-14 14:52:40 发表
"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 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这是所谓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的一席话。
我个人觉得完全不经过思考就抛出这样的谬论,有失知名学者的身份。你这是明显的把我们划为三六九等,有了"贫民区"就一定会有"富人区",你这是 在污辱把那些划入你的"贫民区"的人们。前几年不知道是哪个斯文败类抛出个"农民工"来,弄得现在我们这些"农民工"一点颜面都没有,有了"农民 工"这个头衔感觉好像就低人一等,走到哪里都受歧视。这顶帽子本来就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你这败类还想火上加油,再加一顶"贫民区"的帽子。现在 是21世纪了,为什么还在用那些落后的名词,你不觉得"农民工"和"贫民区"都听起来那么刺耳吗?为什么不知道与时俱进呢?斯文败类,你玷污了知 名学者的头衔。头脑简单,四肢简单的家伙。
-----以上是个人观点,如有反对的就当是疯子说胡话,别多计较。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58.60.*.* 2008-04-14 14:47:02 发表
理论与现实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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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西柳州市网友 ip:116.253.*.* 2008-04-14 13:19:28 发表
日美欧韩新香奥台,我永远的目标
网易上海市普陀区网友 ip:58.41.*.* 2008-04-14 13:09:22 发表
网易山东济南网友(123.232.*.*) 的原贴: 1
我只想问问这些所谓的专家们,你们提到这样那样的办法,有哪个是符合实际的,有哪个是符合百姓利益的?不客气的说,你们提出的很多办法,表面上看 是为民,但是细细一品味,就能看出你们其实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小集团而已。专家,你们缺少历史使命感,和做人的良知!
网易湖北武汉网友(58.49.*.*) 的原贴: 2
我觉得挺好的,给我块地,我花几W块钱自己建个平房,至少比没自己的房子好
很多人为他说话嘛.我也觉得比较可行.不过国情就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到那时候,实行起来就被少数人利用了,反而变成它们捞钱的手段了.
网易上海市网友 ip:218.1.*.* 2008-04-14 12:23:35 发表
我认为秦教授纯粹是异想天开。
网易清华大学紫荆公寓3号楼网友 ip:59.66.*.* 2008-04-14 12:11:52 发表
网易江苏泰州网友(58.222.*.*) 的原贴: 1
"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看到秦教授的话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不知道秦教授列举的这些数字是从哪 儿来的。我的老家(江苏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苏南和苏北之间)在农村,老家每年都有很多青壮年进城市务工(主要是从事建筑),但是没有哪一家 像秦教授所说的"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非但如此,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往往比没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富裕些。这些进城务工的家庭的留守人口主要是 小孩、妻子和父母,小孩(这些家庭的小孩在饮食上不仅能吃饱,而且也吃得很好,有些小孩身上还有自己的零花钱,大多数家庭都为小孩购买零食)上 学,妻子和父母从事家庭副业和打理农田,副业有收入,农田也丰收,这些家庭不仅吃(好多家庭粮食吃不掉,常常把多余的粮食卖掉,在老家经常看到收 粮食的农用三轮车)穿不愁,而且往往都住上了小楼房。
"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看到秦教授的话我更是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秦教授所说这些是从哪儿来的。我虽然 根在农村,但是在城市生活十多年了,恰如秦教授所言城市不希望农民工在城市安家,但秦教授只看到了城市一方,而没有谈及农民工另一方。每次回家, 特别是春节在老家,我都会和在城市务工的乡亲交流,问他们是否愿意在城市买房安家,绝大数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在城市只是想挣钱,他们不想留在城 市,他们只想通过挣钱为他们的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希望他们的孩子将来通过考学进入城市。
学者教授的思想应该是自由的,但是自由的思想应该来自实际,不从实际来的思想就不是思想了,而是"天方夜谈"。
网易清华大学网友(59.66.*.*) 的原贴: 2
你可能误会了,他讲到的"基本的家庭生活"是从社会关系伦理道德层面的,很多夫妻长期分开,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留守儿童缺乏父母足够的关爱。
要知道,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对于中国人很重要。他是担心一旦这些方面有所确实会酿就中国文化的缺失。
另外,可以到中西部的农村看看,看看所谓的"丰收"和"小楼房"都在哪里。
网易新疆乌鲁木齐市网友 ip:220.171.*.* 2008-04-14 12:06:42 发表
谁要嫌住房条件差就到贫民窟去,也别想改善了
网易清华大学紫荆公寓3号楼网友 ip:59.66.*.* 2008-04-14 12:06:21 发表
网易江苏泰州网友(58.222.*.*) 的原贴: 1
"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看到秦教授的话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不知道秦教授列举的这些数字是从哪 儿来的。我的老家(江苏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苏南和苏北之间)在农村,老家每年都有很多青壮年进城市务工(主要是从事建筑),但是没有哪一家 像秦教授所说的"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非但如此,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往往比没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富裕些。这些进城务工的家庭的留守人口主要是 小孩、妻子和父母,小孩(这些家庭的小孩在饮食上不仅能吃饱,而且也吃得很好,有些小孩身上还有自己的零花钱,大多数家庭都为小孩购买零食)上 学,妻子和父母从事家庭副业和打理农田,副业有收入,农田也丰收,这些家庭不仅吃(好多家庭粮食吃不掉,常常把多余的粮食卖掉,在老家经常看到收 粮食的农用三轮车)穿不愁,而且往往都住上了小楼房。
"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看到秦教授的话我更是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秦教授所说这些是从哪儿来的。我虽然 根在农村,但是在城市生活十多年了,恰如秦教授所言城市不希望农民工在城市安家,但秦教授只看到了城市一方,而没有谈及农民工另一方。每次回家, 特别是春节在老家,我都会和在城市务工的乡亲交流,问他们是否愿意在城市买房安家,绝大数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在城市只是想挣钱,他们不想留在城 市,他们只想通过挣钱为他们的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希望他们的孩子将来通过考学进入城市。
学者教授的思想应该是自由的,但是自由的思想应该来自实际,不从实际来的思想就不是思想了,而是"天方夜谈"。
你可能误会了,他讲到的"基本的家庭生活"是从社会关系伦理道德层面的,很多夫妻长期分开,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留守儿童缺乏父母足够的关爱。
要知道,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对于中国人很重要。他是担心一旦这些方面有所确实会酿就中国文化的缺失。
网易广西南宁市网友 ip:222.216.*.* 2008-04-14 11:55:21 发表
"谢谢"禽教兽~~~兴建"贫民区"~~~俺无言!!!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125.34.*.* 2008-04-14 11:47:18 发表
网易清华大学网友(59.66.*.*) 的原贴: 1
我上过秦晖老师的课,十分敬佩他!秦晖老师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以高龄坚持给我们上课,他的很多想法都很有真知灼见。从我和他的交往来看,他是一 位严谨治学,为人民讲话的好教授。秦晖老师研究农民史出身。
至于有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辱骂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就这篇文章,我请你们仔细读一读,仔细想一想,相信你有所领会之后就不会盲目的骂人了。
光看标题有点惹人厌,不过从全文的意义看,他的建议不妨为一个好的意见。试试无妨。不过这个也不是长久之计。毕竟从意识形态与核心政治理念出发, 我们国家应当要消灭分化,"贫民区",最终应当要变成"平民区"的
网易江苏省无锡市网友 ip:222.191.*.* 2008-04-14 11:25:46 发表
你们的老爸老妈才离开农村多长时间 没良心
网易清华大学紫荆公寓3号楼网友 ip:59.66.*.* 2008-04-14 11:12:00 发表
我上过秦晖老师的课,十分敬佩他!秦晖老师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以高龄坚持给我们上课,他的很多想法都很有真知灼见。从我和他的交往来看,他是一 位严谨治学,为人民讲话的好教授。秦晖老师研究农民史出身。
至于有些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辱骂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就这篇文章,我请你们仔细读一读,仔细想一想,相信你有所领会之后就不会盲目的骂人了。
网易安徽省合肥市网友 ip:220.178.*.* 2008-04-14 11:07:31 发表
是否能从控制房价、为买不起房的人如农民工等提供一些便利的措施呢?而不是建造一个都市的平民窟!来告诉世界我们的住房问题解决的多么漂亮!!!
网易重庆市万州区网友 ip:222.182.*.* 2008-04-14 10:56:15 发表
不能建贫民区.国家应该完善体制.实行资源再分配.来缩小贫富差距.如果建了贫民区,会出现阶级矛盾激化.到时候后果就严重了......
网易安徽省合肥市网友 ip:220.178.*.* 2008-04-14 10:53:24 发表
穷人也扎堆......
房价几多愁啊!俺们穷人搬家吧!
城市的新格局啊!是否意味着一种新式的"判刑"?房价不控、疯彪,单纯的把买不起房的人驱除一边???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网友 ip:218.18.*.* 2008-04-14 10:51:45 发表
好建议! 但改"贫民区"为"公民社区"觉得更好. 建设社会主义特区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理想,人生而平等,应该享有平等的公共福利,但中国的现状是政府的公共福利基本在为少数特权阶层所把持和占用. 深圳的经济发展得益于国家经济改革政策,更得益与香港经济的带动.实际上深圳是凭着所拥有的政策和地缘优势发展起来的,深圳的社会治理水平,政治 民主程度,法制廉政水平实际是很低很低的,经济在低水平快速发展起来掩盖了众多政治和社会问题.机构和部门观念落后程度体现在各个方面,例如深圳 市人民医院目前的扩建工程还在冠名以"干部康复中心大楼",封建特权思想是民主社会的大敌,建设公民社会应是一种趋势. 否则,没有以民生为根本经济的发展只能为日后的社会裂变提供物质条件.
网易云南省昆明市网友 ip:222.172.*.* 2008-04-14 10:47:39 发表
这是起码的公正.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211.64.*.* 2008-04-14 10:38:11 发表
早就应该建了!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219.225.*.* 2008-04-14 10:17:57 发表
"深圳的人均GDP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太低",中國的特區,祖國的窗口,改革的先鋒
,30年了怎麽還是這樣?
网易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ip:123.12.*.* 2008-04-14 10:07:46 发表
网易山东济南网友(123.232.*.*) 的原贴: 1
我只想问问这些所谓的专家们,你们提到这样那样的办法,有哪个是符合实际的,有哪个是符合百姓利益的?不客气的说,你们提出的很多办法,表面上看 是为民,但是细细一品味,就能看出你们其实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小集团而已。专家,你们缺少历史使命感,和做人的良知!
秦教授敢直言现实,敢说真话,另人敬佩。贫富差距越拉越大,贫民以几何倍数增长,这是事实。一个银行的行长年薪4600多万元,相当于中西部 3--5个县的全年财政总收入。比较一下以后老百姓怎么活,能为老百姓建个贫民窟,让其繁衍生息,生儿育女,永远为富人提供服务,这也不失为上 策,毕竟还是想让老百姓保个活命,
网易哈尔滨工程大学网友 ip:218.7.*.* 2008-04-14 10:04:36 发表
大家能冷静一下,仔细看看人家文章的意思再说话好么?秦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要不懂别人的意思在这里乱骂。
网易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网友 ip:219.148.*.* 2008-04-14 09:44:22 发表
权利与义务并重,自由与福利兼施,才是国富民强之道.
网易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网友 ip:219.148.*.* 2008-04-14 09:43:06 发表
权利与义务并重,自由与福利兼施,才是国富民强之道.
网易福建省厦门市网友 ip:222.76.*.* 2008-04-14 09:42:18 发表
网易江苏泰州网友(58.222.*.*) 的原贴: 1
"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看到秦教授的话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不知道秦教授列举的这些数字是从哪 儿来的。我的老家(江苏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苏南和苏北之间)在农村,老家每年都有很多青壮年进城市务工(主要是从事建筑),但是没有哪一家 像秦教授所说的"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非但如此,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往往比没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富裕些。这些进城务工的家庭的留守人口主要是 小孩、妻子和父母,小孩(这些家庭的小孩在饮食上不仅能吃饱,而且也吃得很好,有些小孩身上还有自己的零花钱,大多数家庭都为小孩购买零食)上 学,妻子和父母从事家庭副业和打理农田,副业有收入,农田也丰收,这些家庭不仅吃(好多家庭粮食吃不掉,常常把多余的粮食卖掉,在老家经常看到收 粮食的农用三轮车)穿不愁,而且往往都住上了小楼房。
"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看到秦教授的话我更是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秦教授所说这些是从哪儿来的。我虽然 根在农村,但是在城市生活十多年了,恰如秦教授所言城市不希望农民工在城市安家,但秦教授只看到了城市一方,而没有谈及农民工另一方。每次回家, 特别是春节在老家,我都会和在城市务工的乡亲交流,问他们是否愿意在城市买房安家,绝大数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在城市只是想挣钱,他们不想留在城 市,他们只想通过挣钱为他们的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希望他们的孩子将来通过考学进入城市。
学者教授的思想应该是自由的,但是自由的思想应该来自实际,不从实际来的思想就不是思想了,而是"天方夜谈"。
网易福建厦门网友(222.76.*.*) 的原贴: 2
俺们入城就是只想挣钱,俺们就是不愿留在城市,
因为城市根本就没给俺们以安全感和公平感,无论呆了多久赚了多少钱,俺们对城市只有疏离与陌生感,况且就算俺们想呆城市了,你说俺能买得房子吗?
就算俺们想住在城市了,你说俺可以自己搭间草屋而不担心城管吗?
网易福建省厦门市网友 ip:222.76.*.* 2008-04-14 09:39:27 发表
网易江苏泰州网友(58.222.*.*) 的原贴: 1
"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看到秦教授的话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不知道秦教授列举的这些数字是从哪 儿来的。我的老家(江苏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苏南和苏北之间)在农村,老家每年都有很多青壮年进城市务工(主要是从事建筑),但是没有哪一家 像秦教授所说的"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非但如此,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往往比没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富裕些。这些进城务工的家庭的留守人口主要是 小孩、妻子和父母,小孩(这些家庭的小孩在饮食上不仅能吃饱,而且也吃得很好,有些小孩身上还有自己的零花钱,大多数家庭都为小孩购买零食)上 学,妻子和父母从事家庭副业和打理农田,副业有收入,农田也丰收,这些家庭不仅吃(好多家庭粮食吃不掉,常常把多余的粮食卖掉,在老家经常看到收 粮食的农用三轮车)穿不愁,而且往往都住上了小楼房。
"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看到秦教授的话我更是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秦教授所说这些是从哪儿来的。我虽然 根在农村,但是在城市生活十多年了,恰如秦教授所言城市不希望农民工在城市安家,但秦教授只看到了城市一方,而没有谈及农民工另一方。每次回家, 特别是春节在老家,我都会和在城市务工的乡亲交流,问他们是否愿意在城市买房安家,绝大数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在城市只是想挣钱,他们不想留在城 市,他们只想通过挣钱为他们的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希望他们的孩子将来通过考学进入城市。
学者教授的思想应该是自由的,但是自由的思想应该来自实际,不从实际来的思想就不是思想了,而是"天方夜谈"。
俺们入城就是只想挣钱,俺们就是不愿留在城市,
因为城市根本就没给俺们以安全感和公平感,无论呆了多久赚了多少钱,俺们对城市只有疏离与陌生感,况且就算俺们想呆城市了,你说俺能买得房子吗?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60.209.*.* 2008-04-14 09:39:18 发表
网易浙江杭州网友(122.224.*.*) 的原贴: 1
应该让此位教授也住到贫民区里去,真他妈的……
即使最差的贫民窟,任志强、龙永图、吴敬琏、张维迎等精英派不会建给穷人;只有新左派才有可能实现穷人的栖身之地!
再次支持秦教授!
hzyugq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hzyugq [网易浙江省杭州市网友]: 2008-04-14 09:35:31 发表
应该让此位教授也住到贫民区里去,真他妈的……
梓桐王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梓桐王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2008-04-14 09:31:01 发表
这样的教授才是有良心的好教授!!!谢谢你!!!!!!!!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221.215.*.* 2008-04-14 09:27:38 发表
网易福建厦门网友(222.76.*.*) 的原贴: 1
贫民窟,好听么?不好听,实在么,很实在,至少比现在的状况实在........啊秦教授,您可能又触动了某人的神经了!
网易山东青岛网友(221.215.*.*) 的原贴: 2
修建贫民窟的好处,一、穷人有个栖身地,二、有效缓解当前社会尖锐的矛盾,三、促进社会稳定;如果按精英思想,是要把穷人赶尽杀绝的,秦教授不是 精英派,属于新左派!
即使最差的贫民窟,任志强、龙永图、吴敬琏、张维迎等精英派不会建给穷人;只有新左派才有可能实现穷人的栖身之地!
网易江苏省泰州市网友 ip:58.222.*.* 2008-04-14 09:26:13 发表
"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看到秦教授的话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不知道秦教授列举的这些数字是从哪 儿来的。我的老家(江苏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苏南和苏北之间)在农村,老家每年都有很多青壮年进城市务工(主要是从事建筑),但是没有哪一家 像秦教授所说的"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非但如此,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往往比没有人进城务工的家庭富裕些。这些进城务工的家庭的留守人口主要是 小孩、妻子和父母,小孩(这些家庭的小孩在饮食上不仅能吃饱,而且也吃得很好,有些小孩身上还有自己的零花钱,大多数家庭都为小孩购买零食)上 学,妻子和父母从事家庭副业和打理农田,副业有收入,农田也丰收,这些家庭不仅吃(好多家庭粮食吃不掉,常常把多余的粮食卖掉,在老家经常看到收 粮食的农用三轮车)穿不愁,而且往往都住上了小楼房。
"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看到秦教授的话我更是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秦教授所说这些是从哪儿来的。我虽然 根在农村,但是在城市生活十多年了,恰如秦教授所言城市不希望农民工在城市安家,但秦教授只看到了城市一方,而没有谈及农民工另一方。每次回家, 特别是春节在老家,我都会和在城市务工的乡亲交流,问他们是否愿意在城市买房安家,绝大数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在城市只是想挣钱,他们不想留在城 市,他们只想通过挣钱为他们的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希望他们的孩子将来通过考学进入城市。
学者教授的思想应该是自由的,但是自由的思想应该来自实际,不从实际来的思想就不是思想了,而是"天方夜谈"。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221.215.*.* 2008-04-14 09:24:45 发表
网易福建厦门网友(222.76.*.*) 的原贴: 1
贫民窟,好听么?不好听,实在么,很实在,至少比现在的状况实在........啊秦教授,您可能又触动了某人的神经了!
修建贫民窟的好处,一、穷人有个栖身地,二、有效缓解当前社会尖锐的矛盾,三、促进社会稳定;如果按精英思想,是要把穷人赶尽杀绝的,秦教授不是 精英派,属于新左派!
网易福建省厦门市网友 ip:222.76.*.* 2008-04-14 09:23:01 发表
贫民窟,好听么?不好听,实在么,很实在,至少比现在的状况实在........啊秦教授,您可能又触动了某人的神经了!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5.*.* 2008-04-14 09:19:31 发表
网易辽宁抚顺网友(218.24.*.*) 的原贴: 1
是不是有违背了共同富裕的原则啊?
网易广东深圳福田网友(218.18.*.*) 的原贴: 2
那是D矮子糊弄老百姓的。
那是D矮子糊弄老百姓的。
simonji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simonji [网易山东省潍坊市网友]: 2008-04-14 09:18:34 发表
支持,务实最重要。
网易浙江省杭州市网友 ip:125.120.*.* 2008-04-14 09:15:45 发表
这个建议好象还不错。
井底之蛙的天空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井底之蛙的天空 [网易天津市网友]: 2008-04-14 09:15:08 发表
何曾拥有,哪曾抛弃
建议改革土地政策
网易上海市网友 ip:221.137.*.* 2008-04-14 09:08:20 发表
晕~~~~~贫民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特有产物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58.251.*.* 2008-04-14 09:07:24 发表
支持!不过会触动某些人的神经,因为这意味着郭家性质的改变。
dyjlb2008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dyjlb2008 [网易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2008-04-14 09:06:30 发表
挨砖的家伙
最好再给贫民窟的人起个专用名词——野人
149154559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149154559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2008-04-14 09:04:48 发表
尤其是对我们80的人,是最苦的,我们读初中小学自己掏钱,大学不用钱,等到我们的熬到大学了,小学初中不用钱,读大学要自己掏钱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219.237.*.* 2008-04-14 09:04:23 发表
"贫民骷"
mars2050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mars2050 [网易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2008-04-14 09:02:25 发表
网易北京网友(219.142.*.*) 的原贴: 1
中国不曾有贫民啊..我们富有着呢.
还是蛇会主义好啊!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58.251.*.* 2008-04-14 09:00:19 发表
有才,建外名正言顺的贫民区!!!!!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59.36.*.* 2008-04-14 08:53:21 发表
我虽然也是一个小职工 我也强烈反对这所谓的教授的无聊提议 不可能在深圳兴建所谓的贫民区,贫民一词意义太多了 贫 就意味着会带来社会 问题 ,这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解决的 也不是国家统治工具所能解决的 ,为什么哪些所谓的大学教授总是不三不四的,教出来的学生有什么作 为?......~!~!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网友 ip:121.35.*.* 2008-04-14 08:52:46 发表
社会的悲哀,农民的命啊!没有我们这样勤劳的农民那样今天的国家繁荣,想想老毛时代,还有邓的时代,不都是有这么大的农民群体在起作用,那有今天 的社会富裕。这样的话有没有想过会让我们很多老一辈的人所耻辱,会让我们千千万万农民工的子女所唾骂。现在的社会,尤其是对我们80的人,是最苦 的,我们读初中小学自己掏钱,大学不用钱,等到我们的熬到大学了,小学初中不用钱,读大学要自己掏钱,有谁能够想象农民的苦。现在国家富裕了,穷 人越来越多,贫富差异越大,国家的政策去哪去了?搞个贫民区,资本家的把戏,阶级的矛盾。"国家把我们抛弃了吗?"
wato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wato [网易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2008-04-14 08:51:46 发表
官有多大权,房有多高价。
中国房价高是官员对土地的绝对权力引起的
网易广东省佛山市网友 ip:121.9.*.* 2008-04-14 08:46:37 发表
能把这样的敏感的社会问题摆出来和放大!首先就是值得尊敬的!我建议大家不要回避这样的社会问题,生活在社会底层也不是让人害羞的事情!我们只有 让现在的社会制度不断完善,体制不断健全!让大家享受公平,平等的社会待遇才好!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59.36.*.* 2008-04-14 08:44:50 发表
土地应该完全私有!
网易山东省泰安市网友 ip:60.213.*.* 2008-04-14 08:44:02 发表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网易重庆市网友 ip:58.83.*.* 2008-04-14 08:43:45 发表
终于有人说了实话
怎么不让平民住关内呢????
网易浙江省金华市网友 ip:220.191.*.* 2008-04-14 08:43:29 发表
清华大学就是比北京大学强
村野老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村野老茶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网友]: 2008-04-14 08:40:49 发表
网易辽宁抚顺网友(218.24.*.*) 的原贴: 1
是不是有违背了共同富裕的原则啊?
那是D矮子糊弄老百姓的。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219.239.*.* 2008-04-14 08:40:01 发表
只要多建经济适用房,让农民工买得起房就没问题
jface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jface [网易江苏省南京市网友]: 2008-04-14 08:38:10 发表
贫富差距虽然越来越明显,但是还没有哪个公然的说出来,"禽兽"却将咱祖国老娘的遮羞布扯了下来~~
风雨同舟123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风雨同舟123 [网易海南省临高县网友]: 2008-04-14 08:34:48 发表
总算看到一个有良心的专家,祖国啊!要说爱你是哪么的不容易.
网易江苏省无锡市网友 ip:121.235.*.* 2008-04-14 08:33:54 发表
网易四川雅安网友(61.157.*.*) 的原贴: 1
有良知的明白人啊
不符合我们的"国情"嘛
不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网易江苏省无锡市网友 ip:121.235.*.* 2008-04-14 08:33:19 发表
在我国农民工处境类似美国开发初期的黑奴和华工的情况下,秦教授为民请命是壮举.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218.16.*.* 2008-04-14 08:32:35 发表
絕對支持,說出了農民工幾大難題之一。住房問題,子女教育問題,餋老問題.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网友 ip:116.21.*.* 2008-04-14 08:29:33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上海网友(222.44.*.*) 的原贴: 2
一想也对,贫民窟就是名字不好听,其实哪能让农民工兄弟住"窟"呢?我觉得要实惠这是个可行的方案。
网易辽宁沈阳网友(221.200.*.*) 的原贴: 3
可以叫经济小区,MLGB
叫"无产阶级革命者小区"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219.130.*.* 2008-04-14 08:29:24 发表
反对!反对!坚决反对!!!
我们不需要人为的将公民划分为三六九等。反对!
网易河北省廊坊市网友 ip:219.148.*.* 2008-04-14 08:29:21 发表
我认为这样不可取,大家都知道,贫民窟特别难管理,你看看一些描写贫民窟黑社会的香港电影就知道了,贫民窟只会助长社会垃圾,将来只会带来更多的 社会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让政府出面建设大量的廉租房,这对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贫民的下一代发展都有好处。再说了,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还建贫民区,与咱们现在提的和谐好像有点背道而驰吧。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5.*.* 2008-04-14 08:29:15 发表
网易辽宁抚顺网友(218.24.*.*) 的原贴: 1
是不是有违背了共同富裕的原则啊?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那是D矬子糊弄百姓的!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219.142.*.* 2008-04-14 08:29:08 发表
中国不曾有贫民啊..我们富有着呢.
网易湖北省荆州市网友 ip:58.50.*.* 2008-04-14 08:27:17 发表
大家现实点吧 ,我觉得教授的建议很现实呀!
帅气的王子哥哥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帅气的王子哥哥 [网易江苏省苏州市网友]: 2008-04-14 08:26:03 发表
中國人真好玩.
网易辽宁省抚顺市网友 ip:218.24.*.* 2008-04-14 08:23:51 发表
是不是有违背了共同富裕的原则啊?
纷纷人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纷纷人 [网易重庆市网友]: 2008-04-14 08:22:33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这个说法还是比起某些不承认事实的专家还是要好那么多的哈
网易江苏省无锡市网友 ip:121.235.*.* 2008-04-14 08:22:11 发表
现在要讨论的是:如何实施杀富济贫!
网易广西南宁市网友 ip:58.59.*.* 2008-04-14 08:20:23 发表
真的很悲哀~~~~~~~~以后的中国一定会有一个新兴的组织来保护我们民工的权益的,谁叫我们这些乡下人没有钱呢,他们的钱还不是在我们身上赚 的现在有钱了肯定是他们说了算咯。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121.13.*.* 2008-04-14 08:18:17 发表
网易山东济南网友(123.232.*.*) 的原贴: 1
我只想问问这些所谓的专家们,你们提到这样那样的办法,有哪个是符合实际的,有哪个是符合百姓利益的?不客气的说,你们提出的很多办法,表面上看 是为民,但是细细一品味,就能看出你们其实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小集团而已。专家,你们缺少历史使命感,和做人的良知!
网易湖北武汉网友(58.49.*.*) 的原贴: 2
我觉得挺好的,给我块地,我花几W块钱自己建个平房,至少比没自己的房子好
看你几W能不能盖房子,好天真哦!
ding8025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ding8025 [网易上海市松江区网友]: 2008-04-14 08:17:19 发表
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
,在中国,国家的住房建设资金都拨给单位,而各个单位实行的单位分配制,一般都是有特权的好单位收入高、建的房子更好、无特权的差单位收入低,建 的住房差,甚至无房
最穷的农民和无单位者,不仅完全没有分房资格,自己盖个贫民窟也被指为私搭乱建
没法分到福利房,也不允许自己搭建贫民窟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5.*.* 2008-04-14 08:15:58 发表
网易上海市浦东新区网友(61.173.*.*) 的原贴: 1
我感到很耻辱,因为我的国籍是中国!
又来了一个王千源!
网易上海市浦东新区网友 ip:61.173.*.* 2008-04-14 08:15:14 发表
我感到很耻辱,因为我的国籍是中国!
网易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ip:222.90.*.* 2008-04-14 08:14:31 发表
右下角的广告怎么这么恶心!!
网易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ip:219.150.*.* 2008-04-14 08:12:36 发表
go to die
网易湖北省孝感市网友 ip:219.138.*.* 2008-04-14 08:10:35 发表
..┏━━━━━━━┓ 秦教授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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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 ┃
┛ ┗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61.145.*.* 2008-04-14 08:09:29 发表
为什么不是BJ?
网易浙江省杭州市网友 ip:61.175.*.* 2008-04-14 08:09:04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说的很对,身上没钱别谈任何事!!如果国家肯出钱给他们盖暂时的住所我想 也没什么。起码不用露宿街头 或者睡工棚。。但我觉得应该让那些 身体健康,在城市里面有正当 农民工职业的来住!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的 因为那种地方毕竟卫生也是个问题..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5.*.* 2008-04-14 08:08:51 发表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59.36.*.*) 的原贴: 1
叫廉租房不就得了,搞这么多非议。
青岛廉租房起价4000/平,民工也买不起,住不起!
网易北京市朝阳区网友 ip:221.218.*.* 2008-04-14 08:08:17 发表
这个事情管不着
一鸟叔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一鸟叔 [网易广西柳州市网友]: 2008-04-14 08:04:27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219.130.*.*) 的原贴: 2
絕對支持,說出了農民工幾大難題之一。住房問題,子女教育問題,餋老問題。
絕對支持,說出了農民工幾大難題之一。住房問題,子女教育問題,餋老問題。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5.*.* 2008-04-14 08:02:11 发表
网易河北唐山网友(60.3.*.*) 的原贴: 1
啥时候才能实现共5产5主5义?
能给个年限不?不中就下切。
新左派掌权就有可能,我选阎学通教授掌舵!
网易辽宁省大连市网友 ip:221.201.*.* 2008-04-14 08:01:54 发表
顶!顺便把红灯区和赌场都建了,要不国家税收流失太厉害了。
网易河北省唐山市网友 ip:60.3.*.* 2008-04-14 07:58:46 发表
啥时候才能实现共5产5主5义?
能给个年限不?不中就下切。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219.130.*.* 2008-04-14 07:56:37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絕對支持,說出了農民工幾大難題之一。住房問題,子女教育問題,餋老問題。
网易山东省莱芜市网友 ip:222.134.*.* 2008-04-14 07:54:12 发表
现实情况下应该如此!这种说法虽然不好听,但重要的一点是务实!比那些大白天说梦话的、大白天胡说乱讲者,大谈主义者要更务实一些!对现实社会的 作用大些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网友 ip:219.133.*.* 2008-04-14 07:53:49 发表
网易上海嘉定网友(222.69.*.*) 的原贴: 1
农民工兄弟坚决支持秦教授!
希望将我们贫穷的人赶走,赶到美国去也行啊.
farmer10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farmer10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网友]: 2008-04-14 07:53:17 发表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125.93.*.*) 的原贴: 1
住在城市里面的是有钱人,住在外面的是穷人。
真希望被开除出中国,唉----
买第一套房按揭,买第二套房全额付款,买第三套房全额付款后再加20%的税收;还需要建贫民区吗?我相信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没房子住了
网易上海市嘉定区网友 ip:222.69.*.* 2008-04-14 07:52:32 发表
我是农民工,我有暂住证,意思是
我只是暂时住中国的!!
网易上海市嘉定区网友 ip:222.69.*.* 2008-04-14 07:47:15 发表
来城市里的穷苦人们连搭个简易的棚子权利都没有啊,国内一些报刊电视在议论它国贫民窟时候竟然无知的沾沾自喜地感叹到:我们国家没有贫民窟真是奇 迹。
可能以后,穷苦人连穿遮羞布的权利都会说成是私穿乱穿吧!
网易山东省网友 ip:220.207.*.* 2008-04-14 07:43:59 发表
网易上海嘉定网友(222.69.*.*)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
完全有道理!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
完全有道理!
网易上海市嘉定区网友 ip:222.69.*.* 2008-04-14 07:43:23 发表
农民工兄弟坚决支持秦教授!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59.36.*.* 2008-04-14 07:42:38 发表
叫廉租房不就得了,搞这么多非议。
网易上海市嘉定区网友 ip:222.69.*.* 2008-04-14 07:41:40 发表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
完全有道理!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网友 ip:121.35.*.* 2008-04-14 07:40:56 发表
应当在关外的每个镇,都要建立至少两个贫民区,面积不少于20平方公里。
网易辽宁省鞍山市网友 ip:59.44.*.* 2008-04-14 07:40:37 发表
网易黑龙江哈尔滨网友(221.212.*.*) 的原贴: 1
应该建难民营.1.便于管理.2.可以向联合国申请救助...
确实应该建难民营.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4.*.* 2008-04-14 07:40:32 发表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125.93.*.*) 的原贴: 1
住在城市里面的是有钱人,住在外面的是穷人。
真希望被开除出中国,唉----
又一个王千源!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125.93.*.* 2008-04-14 07:40:02 发表
住在城市里面的是有钱人,住在外面的是穷人。
真希望被开除出中国,唉----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58.60.*.* 2008-04-14 07:37:33 发表
应该建难民营.1.便于管理.2.可以向联合国申请救助...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4.*.* 2008-04-14 07:33:30 发表
网易广东中山网友(116.28.*.*) 的原贴: 1
江胡时代把一个泱泱大国堕落成为一个奄奄之国。
这样的时代造就了青岛的王千源的过激思想和在旧金山做出过激行为!
网易黑龙江省大庆市网友 ip:125.58.*.* 2008-04-14 07:33:28 发表
还得向毛主席的年代那样,好好改造那些所谓的教授\\专家了.
网易上海市徐汇区网友 ip:218.1.*.* 2008-04-14 07:31:42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上海网友(222.44.*.*) 的原贴: 2
一想也对,贫民窟就是名字不好听,其实哪能让农民工兄弟住"窟"呢?我觉得要实惠这是个可行的方案。
网易辽宁沈阳网友(221.200.*.*) 的原贴: 3
可以叫经济小区,MLGB
网易安徽合肥网友(61.191.*.*) 的原贴: 4
应该叫公屋,廉租房,或者新市民小区?
看了全文很后支持。
网易四川省成都市网友 ip:218.89.*.* 2008-04-14 07:31:05 发表
都已经吃不饱了,还要剥夺我们的尊严,行了,直接把我们剥光吧!!!
网易黑龙江省大庆市网友 ip:61.47.*.* 2008-04-14 07:29:44 发表
好建议!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4.*.* 2008-04-14 07:29:36 发表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121.13.*.*) 的原贴: 1
砖家说的话确实是为没钱没势的小老百姓着想,但用词却太不好听.让人会觉得愤怒.
换个名吧,不然怎么体现人的平等呢.可以叫经济生活区. 卫星城. 让这些地方的福利制度要与城中平等才行.不然,谁在这住都会感觉比人低一等.
大家多读读秦教授的文章,他的所有言谈都是为下层群体着想,从来没有为官僚和买办出谋划策!
本人相信秦教授的人品,他和精英派是两类,我们要区别对待!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4.*.* 2008-04-14 07:29:22 发表
网易广东中山网友(116.28.*.*) 的原贴: 1
江胡时代把一个泱泱大国堕落成为一个奄奄之国。
大家多读读秦教授的文章,他的所有言谈都是为下层群体着想,从来没有为官僚和买办出谋划策!
本人相信秦教授的人品,他和精英派是两类,我们要区别对待!
网易美国网友 ip:128.230.*.* 2008-04-14 07:29:21 发表
集中營算了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121.13.*.* 2008-04-14 07:29:00 发表
砖家说的话确实是为没钱没势的小老百姓着想,但用词却太不好听.让人会觉得愤怒.
换个名吧,不然怎么体现人的平等呢.可以叫经济生活区. 卫星城. 让这些地方的福利制度要与城中平等才行.不然,谁在这住都会感觉比人低一等.
网易广东省中山市网友 ip:116.28.*.* 2008-04-14 07:27:28 发表
江胡时代把一个泱泱大国堕落成为一个奄奄之国。
石超超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石超超 [网易江西省南昌市网友]: 2008-04-14 07:26:06 发表
中国东部城市现在就活像一个资本家,压榨了我们农民工过后,觉得再也压榨不出什么了,然后一脚踢开。
网易陕西省咸阳市网友 ip:124.116.*.* 2008-04-14 07:24:43 发表
网易黑龙江哈尔滨网友(221.212.*.*) 的原贴: 1
应该建难民营.1.便于管理.2.可以向联合国申请救助...
专家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4.*.* 2008-04-14 07:23:19 发表
网易浙江绍兴网友(61.174.*.*) 的原贴: 1
我有暂住证
我只是暂时住中国的
青岛的王千源在旧金山做出过激行为,可能和你的想法类似!
网易浙江省绍兴市网友 ip:61.174.*.* 2008-04-14 07:21:56 发表
我有暂住证
我只是暂时住中国的
网易云南省昆明市网友 ip:159.226.*.* 2008-04-14 07:16:34 发表
贫民区能够解决办法吗?难道你没有到国外的贫民区真正考察过吗?竟然还是清华大学的教授提出,你不配当教 授!!!!!!!!!!!!!!!!!!!!!!!!很黑很后台!!没有真正调查就不要乱说话,要真正到贫民区考察过再下结论!要找私人的朋友去 考察贫民区,不要跟官方所给你安排看到的贫民区,那是不真实的贫民区
网易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网友 ip:61.191.*.* 2008-04-14 07:12:21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上海网友(222.44.*.*) 的原贴: 2
一想也对,贫民窟就是名字不好听,其实哪能让农民工兄弟住"窟"呢?我觉得要实惠这是个可行的方案。
网易辽宁沈阳网友(221.200.*.*) 的原贴: 3
可以叫经济小区,MLGB
应该叫公屋,廉租房,或者新市民小区?
网易辽宁省沈阳市网友 ip:221.200.*.* 2008-04-14 07:07:55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上海网友(222.44.*.*) 的原贴: 2
一想也对,贫民窟就是名字不好听,其实哪能让农民工兄弟住"窟"呢?我觉得要实惠这是个可行的方案。
可以叫经济小区,MLGB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4.*.* 2008-04-14 07:07:32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湖南长沙网友(222.240.*.*) 的原贴: 2
进了贫民窟就好了?
有比没有好,起码能遮风避雨!
网易山东省淄博市网友 ip:122.5.*.* 2008-04-14 07:07:09 发表
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秦晖
秦教授的父母养育大了秦教授,而秦教授却不希望和他的父母住在一块,养育大了他便不再需要他的父母了,所以建议在贫民区建老不死俱乐部,让秦晕教 授的父母在里面安享晚年。
网易山西省晋中市网友 ip:118.74.*.* 2008-04-14 06:59:57 发表
深圳的无业游民本来就多,这下可好,全国的无业游民都去了.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4.*.* 2008-04-14 06:59:47 发表
网易湖北武汉网友(220.249.*.*) 的原贴: 1
土地是生产资料!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土地!如果你放弃生产资料搬进了贫民区,你就成为赤贫的人,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在城管和JC的驱赶下,搬不搬迁穷人说了算数吗?野蛮拆迁经常发生,结果呢?
认真想想,秦教授说的还是有道理啊!
网易福建省福州市网友 ip:59.56.*.* 2008-04-14 06:59:46 发表
秦桧先住进去!
网易湖南省长沙市网友 ip:222.240.*.* 2008-04-14 06:59:31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进了贫民窟就好了?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网友 ip:123.234.*.* 2008-04-14 06:58:48 发表
网易山东威海网友(60.212.*.*) 的原贴: 1
叫福利区不错..贫民区有点难听了..
那样只是给某些人脸上贴金,对穷人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
网易山东省威海市网友 ip:60.212.*.* 2008-04-14 06:54:46 发表
叫福利区不错..贫民区有点难听了..
网易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ip:220.249.*.* 2008-04-14 06:54:28 发表
土地是生产资料!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土地!如果你放弃生产资料搬进了贫民区,你就成为赤贫的人,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网易上海市网友 ip:222.44.*.* 2008-04-14 06:51:41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一想也对,贫民窟就是名字不好听,其实哪能让农民工兄弟住"窟"呢?我觉得要实惠这是个可行的方案。
网易湖南省株洲市网友 ip:222.241.*.* 2008-04-14 06:50:56 发表
先把红灯区搞起来吧,这个比较急迫点。
网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网友 ip:218.10.*.* 2008-04-14 06:45:37 发表
很多人都没看正文,但是也发表了评论。呵呵
网易北京市石景山区网友 ip:221.220.*.* 2008-04-14 06:43:54 发表
网易辽宁大连网友(221.201.*.*) 的原贴: 1
不了解秦晖先生和他的人文关怀、学术水平的脑残们就不要再喷了,回家先把小学念完再回来讨论吧
网易黑龙江哈尔滨网友(222.32.*.*) 的原贴: 2
支持,好像这里有很多人,看不懂汉语?或者没理解内涵,就瞎放炮。
完全赞成,秦先生的观点很好!
外来低收入人口要的不是漂亮的修饰,仅仅是个安身之所,很低的要求就可以了!
不要总站在虚幻的道德上看问题,现实点吧!
网易重庆市网友 ip:117.59.*.* 2008-04-14 06:42:46 发表
土地私有化才能解决问题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125.34.*.* 2008-04-14 06:41:26 发表
可笑!这种教授只能是以这种方式让自己的智商与国际接轨
网易海南省海口市网友 ip:202.100.*.* 2008-04-14 06:38:45 发表
网易四川雅安网友(61.157.*.*) 的原贴: 1
有良知的明白人啊
禽兽 这个就是中国当代的禽兽啊,不知道那个禽兽是怎么在清华当上教受的,他应该就是搞牧医的吧
网易福建省厦门市网友 ip:125.77.*.* 2008-04-14 06:35:09 发表
应该把这个所谓的专家送进疯人院,,,
网易北京市昌平区网友 ip:222.130.*.* 2008-04-14 06:27:21 发表
民工的沉重脚步,
从80年代走到现在,
30年的历程
盖过的楼房成千上万
眼前这座城市
日新月异,万家灯火
没有一盏属于我
网易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ip:58.48.*.* 2008-04-14 06:22:35 发表
叫福利区不错..贫民区有点难听了..
网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网友 ip:222.32.*.* 2008-04-14 06:21:38 发表
网易辽宁大连网友(221.201.*.*) 的原贴: 1
不了解秦晖先生和他的人文关怀、学术水平的脑残们就不要再喷了,回家先把小学念完再回来讨论吧
支持,好像这里有很多人,看不懂汉语?或者没理解内涵,就瞎放炮。
常乐集藏听涛阁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常乐集藏听涛阁 [网易福建省福州市网友]: 2008-04-14 06:21:23 发表
这是一位值得尊重的老师讲的话,看来你有绿卡吧!滚!土地是靠农民来处理的!!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网友 ip:116.24.*.* 2008-04-14 06:16:00 发表
我是典型的贫民,我支持这个教授的说法。我的要求不高在深圳地王底下给我个地搭个窝棚就可以了,不过要有产权证啊。
网易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网友 ip:61.191.*.* 2008-04-14 06:07:50 发表
网易海南海口网友(220.174.*.*) 的原贴: 1
贫民区?让我想起了电影里的那些资本主义国家,不过事实上,好像我们走的也是资本主义路线,所以真要建起贫民区我想我也可以理解了...
网易安徽合肥网友(61.191.*.*) 的原贴: 2
什么贫民区?带有歧视色彩!
应该叫公屋,廉租房!
网易北京网友(125.34.*.*) 的原贴: 3
叫皇宫就不歧视了?穷得要死,虚荣心倒不小.
为什么不能叫公屋,廉租房,或者新市民小区?
现实真的太假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现实真的太假 [网易陕西省安康市网友]: 2008-04-14 06:06:53 发表
哦...原来贫民区是"兴建"的啊??长见识了
网易北京市通州区网友 ip:125.34.*.* 2008-04-14 06:00:15 发表
网易海南海口网友(220.174.*.*) 的原贴: 1
贫民区?让我想起了电影里的那些资本主义国家,不过事实上,好像我们走的也是资本主义路线,所以真要建起贫民区我想我也可以理解了...
网易安徽合肥网友(61.191.*.*) 的原贴: 2
什么贫民区?带有歧视色彩!
应该叫公屋,廉租房!
叫皇宫就不歧视了?穷得要死,虚荣心倒不小.
网易西班牙网友 ip:81.172.*.* 2008-04-14 05:56:32 发表
你家住哪儿?我家住贫民区、、、
网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网友 ip:221.206.*.* 2008-04-14 05:55:43 发表
看来教授真的需要到农村等地方锻炼了,尝一尝当农民的滋味!然后你在回到大学了说话,否则容易脱离实际.看来农民工=贫民=穷人
网易山东省临沂市网友 ip:60.213.*.* 2008-04-14 05:54:10 发表
建贫民区还是免了吧,建议造一座大楼,让中国的所有富翁住在一起,大楼以外自然都是贫民区了.支持的点.
网易河北省廊坊市网友 ip:222.222.*.* 2008-04-14 05:53:41 发表
秦晖写过的几篇文章很有水平,那些反对的人只会唱高调,没有实际为老百姓着想
网易四川省乐山市网友 ip:222.214.*.* 2008-04-14 05:46:05 发表
实用主义~~~~~~~~~~~~`
网易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网友 ip:61.191.*.* 2008-04-14 05:45:58 发表
网易海南海口网友(220.174.*.*) 的原贴: 1
贫民区?让我想起了电影里的那些资本主义国家,不过事实上,好像我们走的也是资本主义路线,所以真要建起贫民区我想我也可以理解了...
什么贫民区?带有歧视色彩!
应该叫公屋,廉租房!
网易海南省海口市网友 ip:220.174.*.* 2008-04-14 05:42:31 发表
贫民区?让我想起了电影里的那些资本主义国家,不过事实上,好像我们走的也是资本主义路线,所以真要建起贫民区我想我也可以理解了...
网易辽宁省营口市网友 ip:59.45.*.* 2008-04-14 05:37:18 发表
这个教授的思维和大猩猩的思维一样.符合自然法则,适者生存.不要追求人类的平等.
网易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网友 ip:61.191.*.* 2008-04-14 05:35:05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陕西宝鸡网友(61.185.*.*) 的原贴: 2
我本人觉得"农民工"这个词语本身就不合适。
应该叫" 新市民"!
网易陕西省宝鸡市网友 ip:61.185.*.* 2008-04-14 05:28:43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我本人觉得"农民工"这个词语本身就不合适。
网易辽宁省大连市网友 ip:221.201.*.* 2008-04-14 05:22:55 发表
不了解秦晖先生和他的人文关怀、学术水平的脑残们就不要再喷了,回家先把小学念完再回来讨论吧
网易新疆乌鲁木齐市网友 ip:222.82.*.* 2008-04-14 05:13:57 发表
缺民工了?
网易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ip:124.114.*.* 2008-04-14 05:12:40 发表
来城市里的穷苦人们连搭个简易的棚子权利都没有啊,国内一些报刊电视在议论它国贫民窟时候竟然无知的沾沾自喜地感叹到:我们国家没有贫民窟真是奇 迹。
网易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ip:124.114.*.* 2008-04-14 05:07:37 发表
我们国家有些人常常讥笑别国的贫民窟,我却心生羡慕,因为更悲哀和凄惨的是我们连建自己廉价住所的权利都没有啊。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222.62.*.* 2008-04-14 04:52:47 发表
你的祖先就是贫民!你还在骂你爸爸妈妈!专家!专家,你赚到家了!!!你肯定没有子女!我们学校的专家因为无德,他现在有钱可是没人花,因为他没 有良知!!!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ip:59.36.*.* 2008-04-14 04:48:07 发表
说的对!!!!!!!!
应该大力建设廉租房!!!!!!!!!!!!!!
网易山西省临汾市网友 ip:118.73.*.* 2008-04-14 04:37:38 发表
网易江苏苏州网友(211.103.*.*) 的原贴: 1
这样搞的话那就是连遮掩的脸面都不用了,是要明显的制造对立么?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就是嘛,这个专家怎么搞的嘛,这样不是要把我们D脸上最后一块遮羞的S布也给扯下来了嘛,难道非要逼的我们D把脸夹到库当里吗?真是的...
网易陕西省榆林市网友 ip:124.89.*.* 2008-04-14 04:37:02 发表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219.147.*.*) 的原贴: 1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同是中国公民,为什么要划分等级.地位.
网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网友 ip:219.147.*.* 2008-04-14 04:29:46 发表
我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 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不论他是否又歧视的想法,比起暂住证和那么难得到的户口,以及高昂的房价,建一个贫民窟未尝不是 一个好的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这要上升到精神高度(什么被抛弃的阶层啊之类的),但是我要说,当你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去往精神面上去 想?试问,盖起一个贫民窟,虽然不好看,但最起码让农民工又属于自己的窝!而不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暂住证和遥不可及的户口。
有些人,你以为你代表的是农民工的想法吗?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就不要提什么地位,公平……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网友 ip:121.35.*.* 2008-04-14 04:09:34 发表
专家我看你是专搞自己的家不管别人家,
网易江苏省苏州市网友 ip:58.211.*.* 2008-04-14 04:03:54 发表
简直不敢相信!怎么会有这种人啊!我个人怀疑是否是将"平民区"错认为是贫民区了。。。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p:116.25.*.* 2008-04-14 04:01:37 发表
深圳农民富得流油,深圳城市居民却成了贫民。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网友 ip:59.40.*.* 2008-04-14 04:00:50 发表
又见砖家!
网易山东省济宁市网友 ip:221.2.*.* 2008-04-14 03:59:12 发表
网易江苏苏州网友(211.103.*.*) 的原贴: 1
这样搞的话那就是连遮掩的脸面都不用了,是要明显的制造对立么?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哦,这才是实话嘛。为了某些人的面子可以不顾另一些人的生存。
网易宁夏吴忠市网友 ip:124.224.*.* 2008-04-14 03:52:11 发表
沙发,呵呵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网友 ip:219.135.*.* 2008-04-14 03:40:41 发表
SB专家 给你的JJ大小分类吧
网易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ip:58.49.*.* 2008-04-14 03:26:56 发表
网易山东济南网友(123.232.*.*) 的原贴: 1
我只想问问这些所谓的专家们,你们提到这样那样的办法,有哪个是符合实际的,有哪个是符合百姓利益的?不客气的说,你们提出的很多办法,表面上看 是为民,但是细细一品味,就能看出你们其实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小集团而已。专家,你们缺少历史使命感,和做人的良知!
我觉得挺好的,给我块地,我花几W块钱自己建个平房,至少比没自己的房子好
网易四川省雅安市网友 ip:61.157.*.* 2008-04-14 03:23:36 发表
有良知的明白人啊
网易新加坡网友 ip:220.255.*.* 2008-04-14 03:20:48 发表
。的乱不下天恐惟是又瓜这计估。当争个这、家国个这、会社个这视仇加更其使,官感的人穷了激刺步一进;盾矛部内族民、盾矛会社化激步一进更能只做 样这 《《《《《《《==========
网易浙江省台州市网友 ip:220.185.*.* 2008-04-14 03:20:02 发表
顶其中一句!
网易山东省济南市网友 ip:123.232.*.* 2008-04-14 03:19:38 发表
我只想问问这些所谓的专家们,你们提到这样那样的办法,有哪个是符合实际的,有哪个是符合百姓利益的?不客气的说,你们提出的很多办法,表面上看 是为民,但是细细一品味,就能看出你们其实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小集团而已。专家,你们缺少历史使命感,和做人的良知!
网易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网友 ip:61.191.*.* 2008-04-14 03:19:12 发表
发展廉租房好了
网易广西柳州市网友 ip:222.217.*.* 2008-04-14 03:17:39 发表
网易欧洲网友(119.38.*.*) 的原贴: 1
制造贫富分化啊,有些人可是不承认咱们有贫富分化现象的啊
并非先有贫民窟而后才贫富分化,而是先贫富分化产生大量贫民后才形成贫民窟。
网易湖北省宜昌市网友 ip:61.136.*.* 2008-04-14 03:15:48 发表
是谁使我成为了"受尊重"的贫民??!!
网易广东省佛山市网友 ip:119.38.*.* 2008-04-14 03:13:35 发表
制造贫富分化啊,有些人可是不承认咱们有贫富分化现象的啊
网易江苏省苏州市网友 ip:211.103.*.* 2008-04-14 03:09:52 发表
这样搞的话那就是连遮掩的脸面都不用了,是要明显的制造对立么?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网易广西柳州市网友 ip:222.217.*.* 2008-04-14 03:09:51 发表
..........................................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2_bbs/51PGHO1900012Q9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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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省江门市网友 ip:218.14.*.* 2009-02-11 00:42:29 发表
地权归农户,权贵吃这块肉就没有这么方便了,所以不能归农户
网易浙江省温州市网友 ip:125.110.*.* 2009-02-10 15:21:52 发表
看这几十年的耕地不断减少,国家应该知道了,这地放在谁的手里最安全.
fayuanqin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fayuanqin [网易广西南宁市网友]: 2009-02-10 11:09:25 发表
支持秦晖的观点!
占总人口70%的农民,却没有人能为自己的利益说话!
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某官员大笔一挥,征地!没商量,给你一笔钱,是多是少,你没有权利说话!如果你要说话--就是扰乱治安,防暴队会 把你打得稀里哗啦!土地没了,你就看着办吧。
网易河北省邯郸市网友 ip:124.237.*.* 2009-02-15 20:02:54 发表
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是迟早的事,但越早越好,我赞成本文观点,另外,土地改革滞后也不排除决策者思想不解放,害怕人家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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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河北省保定市网友 ip:219.148.*.* 2009-04-20 08:48:41 发表
秦晖太有才了
网易河北省邯郸市网友 ip:124.237.*.* 2009-02-15 20:02:54 发表
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是迟早的事,但越早越好,我赞成本文观点,另外,土地改革滞后也不排除决策者思想不解放,害怕人家说三道四
网易广东省江门市网友 ip:218.14.*.* 2009-02-11 00:42:29 发表
地权归农户,权贵吃这块肉就没有这么方便了,所以不能归农户
网易浙江省温州市网友 ip:125.110.*.* 2009-02-10 15:21:52 发表
看这几十年的耕地不断减少,国家应该知道了,这地放在谁的手里最安全.
fayuanqin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fayuanqin [网易广西南宁市网友]: 2009-02-10 11:09:25 发表
支持秦晖的观点!
占总人口70%的农民,却没有人能为自己的利益说话!
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某官员大笔一挥,征地!没商量,给你一笔钱,是多是少,你没有权利说话!如果你要说话--就是扰乱治安,防暴队会 把你打得稀里哗啦!土地没了,你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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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省江门市网友 ip:219.130.*.* 2009-02-10 16:30:43 发表
你敢提农民说话,你活得不耐烦了吗?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网友 ip:58.62.*.* 2009-05-31 16:35:33 发表
网易北京通州网友(125.34.*.*) 的原贴: 1
网易上海网友 ip:211.144.*.*: 2008-12-01 11:57:04 发表
有农民的问题找焦点放谈行吗?各位专家?
回复 收藏到博客 支持[6] 反对[0] 举报
焦点访谈现在还能替老百姓说话吗?
整个央视都在回避现实矛盾,焦点访谈节目变成了小点访谈,成了无关痛痒的问题的关注者,我早都不看了。
网易重庆市网友 ip:119.86.*.* 2009-11-02 12:46:36 发表
网易山西晋城网友(124.164.*.*) 的原贴: 1
又一个鼓吹土地私有化的砖假,要按他的办法,不用几年大部分的农民就会变的一无所有的"无产者"。
你懂个屁
网易火星网友 ip:unknown 2009-08-02 13:29:40 发表
提议秦教授做我们农民在网上的代言人!
网易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ip:218.29.*.* 2011-05-24 11:48:18 发表
为什么要收地 许多地方如河南就是因为新农村政策收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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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ip:218.29.*.* 2011-05-24 11:48:18 发表
为什么要收地 许多地方如河南就是因为新农村政策收地合法吗?????
网易重庆市网友 ip:119.86.*.* 2009-11-02 12:46:36 发表
网易山西晋城网友(124.164.*.*) 的原贴: 1
又一个鼓吹土地私有化的砖假,要按他的办法,不用几年大部分的农民就会变的一无所有的"无产者"。
你懂个屁
网易火星网友 ip:unknown 2009-08-02 13:29:40 发表
提议秦教授做我们农民在网上的代言人!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网友 ip:58.62.*.* 2009-05-31 16:35:33 发表
网易北京通州网友(125.34.*.*) 的原贴: 1
网易上海网友 ip:211.144.*.*: 2008-12-01 11:57:04 发表
有农民的问题找焦点放谈行吗?各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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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现在还能替老百姓说话吗?
整个央视都在回避现实矛盾,焦点访谈节目变成了小点访谈,成了无关痛痒的问题的关注者,我早都不看了。
网易广东省江门市网友 ip:219.130.*.* 2009-02-10 16:30:43 发表
你敢提农民说话,你活得不耐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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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花香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太行花香 [网易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网友]: 2009-02-15 20:25:28 发表
坚决拥护秦教授的观点
网易山东省枣庄市网友 ip:124.135.*.* 2009-01-22 09:16:32 发表
中华复兴党土地私有化方案
中华复兴党党章规定:"中华复兴党主张土地私有。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所有权应重新返还人民,由人民自由自主决定土地的用途或转让。国家征收合理的 土地交易税和地产税以限制土地过度兼并,帮助不愿继续经营土地的人民转换工作。本党主张取消户籍的身份歧视,人民可以自由的选择从事的工作和工作 的地点。"
如何实现土地归还人民呢?我们提出以下措施:
1 依据现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以及土地承包合同,赋予具有中国国籍的使用者永久土地所有权,合资以及外资企业则从新签订租赁合约。
2 不足平均土地面积的当地居民可以再分配未有国民归属的土地,不足的部分以集体企业股权补偿。
3 在土改中被剥夺土地的地主可以申请国家补偿,以当地国有企业股权进行补偿。
4 城市土地使用权证变更为地契,具有中国国籍的住户拥有永久土地所有权。外籍以及合资从新签订租赁合约。
5 城市国有化改造被没收工厂的企业主可以从未有国民归属的土地和城市国有企业股权进行补偿。
6原官员利用职权侵占土地的,其超出平均面积的土地需进行赎买。
7土地所有权仅包括地面土地所有权,地下矿物和天空仍归属国有。
8国家征收土地交易税和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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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海南省三亚市网友 ip:59.50.*.* 2012-01-31 15:25:31 发表
理论根据不充分,土地问题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土地私有就一定能解决社会的公正公平吗?
太行花香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太行花香 [网易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网友]: 2009-02-15 20:25:28 发表
坚决拥护秦教授的观点
网易山东省枣庄市网友 ip:124.135.*.* 2009-01-22 09:16:32 发表
中华复兴党土地私有化方案
中华复兴党党章规定:"中华复兴党主张土地私有。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所有权应重新返还人民,由人民自由自主决定土地的用途或转让。国家征收合理的 土地交易税和地产税以限制土地过度兼并,帮助不愿继续经营土地的人民转换工作。本党主张取消户籍的身份歧视,人民可以自由的选择从事的工作和工作 的地点。"
如何实现土地归还人民呢?我们提出以下措施:
1 依据现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以及土地承包合同,赋予具有中国国籍的使用者永久土地所有权,合资以及外资企业则从新签订租赁合约。
2 不足平均土地面积的当地居民可以再分配未有国民归属的土地,不足的部分以集体企业股权补偿。
3 在土改中被剥夺土地的地主可以申请国家补偿,以当地国有企业股权进行补偿。
4 城市土地使用权证变更为地契,具有中国国籍的住户拥有永久土地所有权。外籍以及合资从新签订租赁合约。
5 城市国有化改造被没收工厂的企业主可以从未有国民归属的土地和城市国有企业股权进行补偿。
6原官员利用职权侵占土地的,其超出平均面积的土地需进行赎买。
7土地所有权仅包括地面土地所有权,地下矿物和天空仍归属国有。
8国家征收土地交易税和地产税。
网易上海市网友 ip:222.66.*.* 2009-01-01 16:31:56 发表
坚决反对私有,私有必然导致 资本入侵农村。 土地私有没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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