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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

111013 忆通律师事务所 李劲松律师: 陈光诚事件真相: 临沂李群刘杰团伙为什么会如此对待已刑满出狱的陈光诚?

Date: 2011/10/25
Subject: [今日知录 1106] 忆通律师事务所 李劲松律师: 陈光诚事件真相: 临沂李群刘杰团伙为什么会如此对待已刑满出狱的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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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事件真相之:临沂李群刘杰团伙为什么会如此对待已刑满出狱的陈光诚?
来源: 忆通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劲松律师 时间:2011-10-13 点击:

陈光诚事件真相:

临沂李群刘杰团伙为什么会如此对待已刑满出狱的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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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阅陈光诚依法寄交司法机关的如下《起诉书》《控告书》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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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陈光诚依法起诉临沂市公安局刘杰局长相关违法行政行为之《行政起诉状》。

行   政   起   诉   状
 

原告: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汉族,大专文化,盲人,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沂南县县委党校,住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 村。现居住于沂南县看守所。

原告指定的代收诉讼文书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指定代收诉讼文书人的通信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号中裕世纪大酒店A512室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邮编100038。传真:010-63990628。电 邮:yt778899@hotmail.com.

原告诉讼代理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刘杰局长。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一路116号。电话:0539-8313235。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安排雇用人员于2005年9月6日下午限制原告行动自由的行为属违法行政行为。

2、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安排法定代表人刘杰2005年9月7日上午对原告进行的口头恐吓行为属违法行政行为。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2005年9月6日下午,原告陈光诚在北京的一个朋友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腾彪博士的住处门外,遭到6个自称为公安人员的男子的绑架。他们将原告 推进一辆车带走(桑塔纳2000,车号为鲁B13237)。四个人把原告硬按在车座上,让原告呼吸不过来。路途中原告陈光诚在车里被这伙人多次殴 打头面部,致原告陈光诚昏迷了数次。

当天晚上,原告被扣押在沂南县维多利亚度假村。在那里,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杰于9月7日早上前往看原告。由此原告确知自已此次被限制行 动自由的首要责任人是被告。

 

二、2005年9月7号上午九点,被告刘杰对原告进行了如下言行恐吓:

我是临沂市的副市长,领导安排我来和你谈谈话,是平等的。

停顿了一下他又说,好,你不说,也不要紧,我现在跟你说三点。

第一,关于计划生育的问题,有什么事情不能通过正常的渠道向政府反应解决,而去向境外的敌对势力说,向美国这样的敌对国家。你没有事他都想找事, 把我们的党和政府搞垮。你这样一说,正好被他们利用了。

第二点,不能因为社会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说社会主义制度不好,也不能因为我们党存在个别的腐败现象就说我们的党不好,党把你培养这么大,上 了小学上大学,不但不报答党,还反过来咬党一口,不行。

第三,现在把你弄回来,没对你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政府是为了挽救你,我们考虑到你还年轻,犯错误也是难免的,只要你认识到错误,政府也不会一棍 子把你打死的。何况你是被境外利用了。

让你留在北京,那么多外国记者都利用你,你现在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非法向境外提供情报,你接受了华盛顿邮报的一次采访,就够判五年 了。再接受一次采访,就够判十年的。接受的越多,判的越重,政府为了挽救你才把你弄回来,虽然你现在不理解,慢慢的你就会理解。

对我的话有什么回应,我的工作很忙,你要是没有什么要说的,我还要去忙别的事,没功夫呆在这。

 

三、原告陈光诚认为:

1、就临沂暴力计生的问题,别说我接受了华盛顿邮报的采访,国家计生委的工作人员也接受了华盛顿邮报的采访,我不知道他们应该判五年十年还是更 多?

2、用流氓暴力手段把我从北京绑出来还说什么平等?

我认为,事实才是最重要的。临沂市违法暴力计生行为的受害人报警警察不管;起诉,法院故意刁难,或不与立案。到检察院控告,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 请示一下领导再说,便石沉大海。这些事实他不说。这些渠道难道不是法定的正确渠道?这些渠道又是被谁堵死的?

3、至于美国,我知道中国政府称其为伙伴国,并无敌对一说。关于外国媒体对临沂暴力计生的报道,只要看是否属实足矣。至于是谁报道,并不重要。既 然做了还怕说吗?怕说就没有实事求是了。

4、至于党和社会制度如何,我陈光诚你刘杰不管怎么认为都是个人看法。不是定论。因为我们不是裁判。

5、我是"无权无势但一直在用国家赋予人民的法律武器抗击有权有势的贪官污吏的祸国殃民行为"的护法维权者,

我的护法维权行动所要求的只是兑现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我根本没有过反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和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行动。

 

原告如今更是非常清楚:

一定要将人民政府同那些混入人民政府中的贪官污吏区分开来!

一定要将庙里的个别坏和尚同其他并没犯错的好和尚区分开来!

不要因为受到庙里坏和尚的伤害便过激地将这个庙里的好和尚都视为坏人! 不要因为受到庙里个别坏和尚的伤害便无理地认为整座庙都该拆除!

没有中央政府的理解、支持、指导和帮助,弱势群体抗击有权有势土皇帝非法侵害的护法维权工作将困难重重难以成功!

 

原告深知:最反感自由和民主这两个词的是基层执法部门无法无天祸国殃民的土皇帝们。
      中国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是执政党的历代领导核心都喜欢见到并发誓自已要为之贡献终生的东西。
     所以,维护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自由和民主权利的行为,它根本不是会让执政党的领导核心敏感反感的行为。
     其实,最害怕维护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人,对自由和民主这两个词敏感和反感的人。就是离社会弱势群体最近、最容易并事实已经常侵害弱势群体 合法权益的、基层执法部门的土皇帝们。
     因为,这些基层执法部门无法无天祸国殃民的土皇帝们,其主动或被动获得的权力寻租利益,正是产生于"将执法责任变作执法权力"、"将执法权力变作不受监督 的行政特权"、"将行政特权变做横行无忌为所欲为的霸权"!
  

原告深知:

违法乱纪侵害老百姓利益贪官污吏们经常用来打压护法维权弱势群体的高调即是"权力被侵害的公民们的集体护法维权行动多是易被利用的"、"被侵权者 的集体护法维权行动直接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但是,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罪魁祸首,其实根本不是"权力被侵害的公民们的集体护法维权正义之举"。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罪魁祸首;其实是必须得到有效制止的 "欺上压下、弄权渎职、祸国殃民、唯利是图"的基层贪官污吏们"对无权无钱势单力薄的普通农民们的非法侵权行径"!
    是谁在真正害怕"权力被侵害后不懈护法维权的弱势群体及协助弱势群体护法维权的良心法律人"?
    绝不会是问心无愧"正在身体力行建设法制政府"的"真正想落实亲民受民利民政策"的中央政府核心领导!!
    肯定是"欺上压下、弄权渎职、祸国殃民、唯利是图"的贪官污吏!!
    即便"境外敌对势力、境内持不同政见者"对"无权无钱势单力薄的弱势群体维权案"的实际关注"确实是另有用意";只要及时尽职保护好了国家主人我们的人民 "我们的权利被侵害的弱势群体";只要及时惩前毖后处罚了"违法乱纪的不法侵权贪官污吏";政府就肯定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长久立于不败之 地!!

原告认为:

真正有能力"毁掉中国共产党、颠覆中国政府、破坏和谐社会建设、使民众同党和政府离心离德"的;既不是境外敌对势力,也不是党外持不同政见人士, 而是党内和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内"背离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依法尽职做利国利民正事、违法乱纪做祸国殃民错事"的贪官和 污吏!!!

 

综上所述,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尊严,为维护原告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原告现特依法提起本诉。

 

此  致

 

临沂市  兰山 区  人民法院

                          

起诉人:陈光诚

 

代书人: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李劲松 律师

起诉日期:              2006年12月 6  日

 

 

 

二、陈光诚依法起诉临沂市双堠镇政府相关违法行政行为之《行政起诉状》。

 

行   政   起   诉   状

 

 

原告: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汉族,大专文化,盲人,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沂南县县委党校,住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 村。现被拘押于沂南县看守所。

原告指定的代收诉讼文书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指定代收诉讼文书人的通信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号中裕世纪大酒店A512室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邮编100038。传真:010-63990628。电 邮:yt778899@hotmail.com.

 

原告诉讼代理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691124988。

 

被告: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安排工作人员书记郭齐、副镇长赵峰、镇司法所干部李先干等于2005年10月4日及10月24日两次殴打原告暴力限制 原告走出家门欢迎会见北京朋友的行为"属违法行政行为。

2、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自2005年8月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安排被告工作人员书记郭齐、副书记张健、副书记于明江、镇长朱洪国、干 部徐盛厚、黄桂盛、郑发余、国运杰  苏秀国、马永、刘方宝 、尹纪考、庄士安、苏怀卫、田洪河、黄传平、刘长凯及被告雇用的无业人员刘长余、殷法峰、刘祥富、韩传旺、刘长现、刘虎、刘元成、韩忠厚、刘长滨对原告实 施监视居住和暴力制止原告自主进出家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大地上自由行走自主接访朋友的行为"属违法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一、2005年春季,因为计划生育工作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临沂市有关贪官污吏实施了一场"野蛮违法的暴力计划生育运动",他们采取了"连坐"、 "办学习班"等方式抓捕关押殴打了很多无辜的农村育龄妇女及其家人,他们用棍棒迫使妇女做俯卧撑,迫使60多岁的亲兄妹互相殴打对方的脸,等等。
       2004年7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 (临发〔2004〕18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野蛮计生运动的发端和依据。
         2005年2月14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大意是过高地估计了百姓的素质,依法办事不行,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
       2005年3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规模暴力计生运动,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

这一违法野蛮暴力计生运动引起受害人的极大不满,很多受害者欲诉无门,于是找到了原告陈光诚,哭诉她们遭受的各样的委屈和苦难。倾听完受害妇女述 说的羞辱、惨痛的遭遇, 2005年8月,原告陈光诚向北京的朋友求助,滕彪等一批学者和律师到临沂针对地方政府贪官污吏相关违法事件作了调查,并把调查结论在网上发布。
       2005 年8月 12日 开始,原告陈光诚夫妇在山东省沂南县双后镇东师古村的家中被非法监视居住。
       8月25日 ,原告陈光诚趁凌晨软禁人员疏忽,逃出乡村,赶往上海、南京,并辗转来到北京。在北京多次被被告官员围堵,几次险些被劫持。
      9月6日 下午,在北京朋友的家里,原告陈光诚被六名自称是山东省公安人员的便衣非法绑架强行塞进车里,在车里原告陈光诚被这伙人多次殴打头面部,致昏迷了数次。在 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原告陈光诚关押在沂南县。
      9 月7日 晚 20: 06,原告陈光诚被送回家中严密监视,电脑被搬走,亲友被禁止进入原告陈光诚家,原告陈光诚完全失去了走出自已家门的行动自由。
      9 月9日 ,原告陈光诚家电话线被掐断,。次日,手机信号被干扰,原告陈光诚与外界失去联系。
      9月14日,村民苏永军、陈华被抓。苏永军当晚被放回。陈华被拘留;从9月15日晚开始,陈华在拘留所绝食抗议。
      9月15日,村民韩延东被抓,并被拘留13日。
      9月19日,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司长于学军就临沂计划生育有关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发表谈话,承认临沂市个别县乡有关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 确实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并称,有关责任人已"被免职、被拘留或立案侦查"。
      9 月23日 下午,原告陈光诚再次被抓,公安人员在家搜查至晚上 10 点。
      9 月24日 上午,原告陈光诚被放回家中继续受到非法暴力限制监禁。
      11月30日,沂南县唯一不肯撤诉的刘乃春再遭报复,第三次被行政拘留。
      12月27日,原告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被殴打。
      2006年2月3日,村民陈华被监视原告陈光诚的打手们殴打,可打人的暴徒逍遥法外,被打的陈华竟然被当地警方拘留。

2006年2月5日(春节期间的正月初八,当天下着大雪),陈华的奶奶在与打手们在村里的小头目理论时被气得休克昏死在雪地上,村民们要求看守们 立即开车送陈华奶奶去医院救治,但开着三四辆车在村里非法看守陈光诚的看守们竟然均见死不救。村民因此与看守们发生冲突,村民杜德海被打伤。村民 愤怒之下把见死不救的这些政府不法官员们开至村里的三辆车推翻到沟里,结果共造成了价值5315元的车辆维修损失。

当晚,原告陈光诚住进堂弟陈光余家,受堂弟陈光余保护至3月11日。


  

二、 2005年10月4日,原告的北京朋友许志勇博士和李方平律师到东师古村看望原告陈光诚,遭到看守们的阻拦和殴打,原告陈光诚从家里冲出来见远道来到家门 口想探望自已的朋友,被被告安排防守在家门口的暴徒们阻挠殴打。

  2005年10 月24日 ,原告陈光诚妻子的北京朋友梁晓燕女士来陈光诚家探访,原告陈光诚夫妻想出来和朋友见面,被被告安排的看守禁止,原告陈光诚遭到被告安排的干部和流氓打手 的毒打,右眼角被打伤当场流血、太阳穴被暴徒击打得至今还常伤痛、腿被打得差点永久性残废。

 

三、许志勇博士的相关证词:

10月3日晚,我和李苏滨律师、李方平律师一起出发去临沂, 10月4日上午,我们到达孟良崮下面一个有旅馆的村庄,这里距陈光诚所在的双狮谷村只有不到三公里。之前我们约好几位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到这里谈法律问 题,同时,我们计划去看望陈光诚。鉴于地方政府曾不止一次公开耍过流氓——在北京一个居民小区不出示任何身份证明和法律文件公然绑架陈光诚、没有 任何法律根据把陈光诚非法拘禁在家等等,而且从9月初到现在,为了非法拘禁陈光诚,每天在双狮谷村的"政府工作人员"达三十多名,因此一个公民看 望自己的一个没有受到任何法律限制的私人朋友居然成了最危险艰巨的任务。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决定三个人不能全部暴露,由我先到村里探路。11点 40,我从旁边村里借了一辆自行车,骑车顺205国道去双狮谷村。远远看见国道岔向双狮谷村的路口有两辆车和四五个人蹲在路边,我知道,那一定是 看守陈光诚的人。为避免他们怀疑,我路过的时候装作没看见他们。再往前大约100米是一条河,桥上也有四五个人看守。过了桥大约100多米就到了 村东口,村口停着三辆车和七八个人,我也是一路不看他们,直接进了村。这是一个受到强权严重压抑的村庄,几乎每一个看到我这个陌生人的村民眼神都 有一种说不出的警惕和无奈。在村里骑车转了两圈,一个村民出现在我前面,开始我怀疑他是监视陈光城的线人,但他给我使了一个眼色,我大概明白了他 的意思,他是在偷偷地给我指去陈光城家的路。此刻,我想到了一个古老的成语——道路以目。我骑车顺着一个小胡同来到陈光城家院子大门前,只见他家 院子的大铁门紧闭,门口两排坐在小板凳上的大约九个不明身份的人,院子旁边胡同的另一信道处,一个四十多岁的干部模样的女人撑起一把遮阳伞坐在那 里,显然也是他们一伙的。他们看我停下来,就问干什幺的,我说看一个朋友。没多纠缠,我骑车穿过了胡同。然后,我折回来,准备直接去陈光诚家里。 但这时已经引起他们的高度怀疑,几个人把我堵在了胡同里,问我干什幺的,从哪里来,我说看望朋友陈光诚,从北京来。

一个自称宣传部的年轻人过来向我打招呼,问我是哪里的记者,我说不是记者。周围迅速围过来五六个人,要我出去谈。我问面前的几个人,陈光诚做过什 幺伤天害理的事情吗,你们为什幺要这样对待他,不觉得这样做是坏良心的吗?他们不说话,面露无奈,一个干部模样的人叫郭齐是双堠镇党委书记低声 说,不用再讲了,没有用的。我说,从你们的表情来看,讲良心还是管用的。跟他们一起来到村口,我拒绝再往前走。一些看守和村民围了过来,我继续给 他们讲道理,一边电话告诉李方平带我的身份证过来。一些村民也开始质问那些看守,光诚到底犯了什幺法?凭什幺这样对待他?陈光城的母亲哭着来到我 面前,拉着我去她家。一些村民过来把我围在中间,保护着我往前走,看守们拼命阻挡,其中镇党委书记郭齐拼命地掐着我的脖子拽着我的胳膊,还有人用 棍子在下面绊我的腿。事后想起来,真的很难过,一个镇党委书记难道必须表现出流氓黑社会的嘴脸才能显示出其对上级的忠诚?才能有升迁的机会?这是 一种什幺样的力量让一个戴眼镜的党委书记充当一个积极的打手?而我,依然不断地与看守们握手,善良地提醒他们要讲良心,让他们让开,这样拥挤纷乱 中我往前走了大约20米。突然,一个恶棍看守冲上来开始殴打村民,显然他是一个负责的干部,是故意要挑起事端,试图制造大规模冲突,以给我罗织罪 名。我立刻大声告诉村民,不要拥挤,放弃一切努力。我本人回到原地。一辆增援看守的面包车开过来了,车上跳下七八个男子。一辆警车也开过来了,四 名穿制服的警察过来。这时,李方平律师赶过来了,我们给警察看了身份证明,他们做了记录。突然,人群一阵骚动,陈光诚在家人的搀扶下冲过来了!我 大声告诉他我是许志永,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无尽的委屈和愤怒那一刻让我们相对无言。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长得什幺样子,但此刻,我们紧紧拥抱,他 是我受难的兄弟! 陈光诚自幼因病双目失明,但他后来读了中医学院,又自学法律,经常帮助村民维护权益,周围村民亲切地称他为陈律师。自从他揭露临沂计划生育过程中野蛮执法 的情况以来,他成了地方政府严密监控的对象,几十个人看着他的家门和村庄,切断了他家的电话,安装了干扰器使得他家院子里手机没有信号。他原本就 看不见这个世界,现在,地方政府为了掩盖自己的非法行径,把他与世界彻底隔绝了。为了生他养他的山村和百姓,为了心中不泯的良知,他再一次成了受 难者。他给我看了他受伤的牙齿和双腿,他的面部遭到了拳击,他的双腿有青紫块和新鲜的挫伤,那是他冲出重围冲出来的过程中被打伤的。这是他熟悉的 家,可流氓恶棍把他的家变成了监狱,这一刻,当他要冲出监狱的时候,他受到了那些灭绝人性的流氓恶棍们的毒打。我说,光诚,保重!如果有人敢给你 罗列罪名,我们绝对不会不管的!李方平律师也和陈光城拥抱握手,这时,警察过来把他们扯开了。为了避免恶棍们制造事端,我们只得离开这纷乱的村 庄。一个镇干部和一个司法局的干部带我们来到镇里。两个干部请我们吃饭,我们也想和他们沟通,表明我们的立场。他们的意图是劝我们离开,大概这叫 "先礼"吧,后面才是"兵"。我们的立场很明确:第一,关于计划生育的问题。我们并不认同一些基督教背景的国家的理念——把计划生育本身看成严重 的人权事件,相反,我们很能理解地方政府的难处。事实上,只要地方政府把自己过去的一些违法行为纠正了就好了,临沂完全可以改正错误,变成一个依 法行政的典范,完全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第二,关于陈光诚的人身自由问题。这样长时间拘禁陈光诚既非法也不合情理,双方都应该做出让步,使得这个 事情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我们甚至主动提出和陈光城谈谈,劝说他尊重中国国情,某些话先不要讲,劝他平静下来。同时,地方政府不要总是用如此敌意的 态度看待一个双目失明的人,也应该理解他,要放松对他的限制。第三,我们二人此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看望朋友,其实如果我们看望了陈光诚,和他 谈谈,对地方政府也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地方政府非要仰仗着暴力不去认真解决问题,我们也只得认真对待法律——拘禁陈光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 们作为合法公民去看望一个私人朋友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政府没有任何理由阻拦我们。我们要去看望陈光诚,一次见不到就再去,直到陈光诚的朋友 能够见到他为止。两位干部很认同我们的立场,他们出去请示领导,但没有结果。我们说不能一直这样等待下去,我们要去陈光诚所在的村庄。他们答应我 们去叫有关官员,但最后也只叫来了一个镇党委副书记。交谈之后,副书记也很认同我们的立场,他们又反复请示领导,但对方还是没有任何让步的意思。 三点半,我们告辞,要去陈光诚所在的村庄看望他。三位了解我们立场的干部心情沉重,最后一次劝我们不要去村庄,并说原谅他们不能送我们了。从他们 的语气里可以感到他们的无奈以及我们可能的遭遇。我们乘公共汽车去双狮谷村,后面一辆汽车尾随。下公共汽车,看到路口处已经聚集了二三十人,有农 民模样的,更多的是干部模样的人,他们堵住了通往村庄的道路。路口两边停着五六辆汽车,其中有两辆警车。看来他们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我们刚走到路 边,几个自称村民的人拦住了去路,其中两个表现最积极的满身酒气,一边嚷嚷着不让进村,一边往外推我们。我们站在那里给他们讲道理,我说良心比命 令更重要,他们听了一会儿没说话。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说我们不能堵住路,我们就站到一边。僵持一会,我们按原计划暂时撤退。满身酒气的人跟上来推搡 我们。我们向路边警车旁边的两个警察报警,一个说他是交警,不管这事,另一个干脆装作没听见,背过脸去。我们离开路口往南走,一辆白色小汽车走在 我们前面,一辆黑色小汽车跟在后面,那些推搡我们的地痞流氓远远地跟着,其中一个喝过酒的矮个子不断接电话,显然是在接受指示。走出几百米远我们 也未能打到车。这时滕彪打来电话,我正接电话,突然那群地痞流氓追上来对我们拳打脚踢,我们被打到河谷底,几乎到了水里。当对方再次冲过来的时 候,李方平突然站起来冲他们大喊:过来打,有种把我们打到河里去!对方住手。我们沿着205国道继续往前走,走出几百米到后崖子村的时候,那群流 氓又追上来,分别围着我们打。在后崖子村众目睽睽之下,我看见四个流氓把李方平律师按倒在地,一只脚踩在他身上,残暴殴打。我也被四个人野蛮殴 打,其中两个留着短发的看得出明显是训练有素的便衣警察。他们几次试图把我打到在地,但我都没有倒下。我突然站直了说,你们打吧,我拒绝任何反 抗!他们又朝我的前胸后背打了几下,停止了。我能明显感觉到,这样的殴打是由预谋有计划的,什幺时候打,打到什幺程度,都是有有人指挥的。而且很 可能的是,前面那辆白色面包车就是现场指挥车。我们的心情依然平静,向路边店铺里旁观的村民挥手致意,然后继续往前走。一辆公共汽车迎面开过来, 我们上车,准备向相反的蒙阴方向去。但地痞流氓马上拦住车,逼迫司机让我们下来。司机很为难,害怕凶恶的流氓,我们只得下车。看来,我们是走不了 的。我们只得顺着原来的方向望南走。走出不远,一辆几乎满载迷彩服警察的依维克警车停在我们身后,不由分说,我们被粗暴地推上了警车。在警车上, 一个穿迷彩服的警察要在长官面前表现一下他的凶猛,在我找座位的时候也借机在后面推搡我一把,我禁不住扭过头去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车很快开到双堠 镇派出所,我们被分别带到两个房间里。真的没有想到的是,把我们带到派出所的理由居然是"有人举报我们打了人",涉嫌寻衅滋事。荒唐啊,看起来幸 亏我们没有正当防卫,我们没有还手它还能说我们寻衅滋事,如果正当防卫还了手,在这鬼地方恐怕我们有口难辨了。被人追着打,所谓"人民警察"不追 究打人者,反而扣留了受害者,面对这样的流氓公安局,你还能说什幺?其实,我们很清楚,公安局与刚才打人的流氓黑社会是一伙的,背后有统一的决策 和指挥,因此我们对公安局接下来的拙劣表演报以同情的态度。但是,我们也深感忧虑,这样的政府警察流氓黑社会成一家让老百姓怎幺活啊。派出所问话 其实主要是拖延时间,翻来覆去问怎幺发生的冲突,被打的情况,后来又问跟谁一起来的,谁去车站接的我们,等等。对于打人的过程,我详细讲,但和谁 一起来的,谁接的我们跟"打架"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我拒绝回答。负责盘问我的谢警官向上汇报,然后回答说,陈光诚不可以见,理由是他涉嫌犯罪正在 查,而且他的犯罪涉嫌国家机密。其实,稍微懂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被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法律手续的,可地方政府限制陈光诚没有任何法律手 续,这只能是非法拘禁。我多次告诉谢警官——他正是办理陈光诚案的警察,如果你们敢把陈光诚定罪,我们绝对不会不管,我会不惜一切代价为陈光诚辩 护,很多律师也都会来的。最后出丑的肯定是你们。他威胁我可能要把我们行政拘留,说等把拘留手续拿来让我签字的时候可能我就会后悔了。"说拘留就 拘留,拘留错了大不了最后国家赔偿。"一副活脱脱流氓无赖嘴脸。我说,别说行政拘留,怎幺处置你们随便。说实在的,我根本不在乎,我从内心深处非 常平静而宽容地看他们拙劣表演。后来我知道,李方平也和我一样,告诉他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随便。以至于他们慨叹,你们两个真是志同道合啊。一直到 凌晨三点半,所谓的盘问才告结束,让我签字盘问手续。但剩下的时间仍然不许我们走出派出所,理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如果说过去的12 个小时他们还找到了一个限制我们人身自由的理由的话,随后的时间我们遭遇的是彻底的非法拘禁。办公室里没有床,李方平在隔壁躺在沙发上睡了几个小 时,我一夜没睡。直到天亮六点多,他们才把手机还给我,此前一直关机状态。我提出要去看陈光诚,对方干脆耍无赖,说只要我们想去,就不许我们走出 派出所。


     

10 月24日十点多钟,我和同行的朋友寇延丁见到了村里的老乡。他们告知,进村的几个路口,都有干部把守,肯定进不去。话说着,我们转进了一条田间小路,沿着 田埂向前走去。走了一会儿,另一个老乡来打招呼,原定的那条道上有人了,不能走。马上,我们又换了条道,和领路的老乡间隔一段距离,心情紧张地在 庄稼地里七转八转。此时,生出一种很滑稽又很悲哀的荒谬感:我们在干什幺?为什幺要这样——去看望一个朋友,竟要象战争时期的你死我活?这种戏剧 性的场景,真是有点搞笑,然而,看着老乡们紧张的神情,我一点也笑不出来:什幺样的暴力统治让这里的老乡们如此恐惧?!进村了,中午时分,路上没 什幺人。在一个村民家里,几个人围着我们,诉说着光诚的近况和村民们的担忧。从他们的嘴里,我大约知道了陈光诚的近况。快两个月了,陈光诚被拘禁 在他家的小院子里,不能出门一步。每天24小时,都有二十个左右的精壮汉子守在门口,阻挡任何想要进入的外人。老乡给我们指点了路,我们向陈光诚 家里走去。快到院门口了,果然,大约二十个男人散坐在那里。看到我们,他们显然有点惊愕,没有马上阻挡。又向前走,他们围上来了,伸臂把我们往后 挡。我们说,我们是陈光诚的朋友,来看看他。"往后,往后!"一个人大声呵斥着,要我们去侧面的办公室。当然,我们不会去。拉拉扯扯中,就看见陈 光诚冲出来了。呼啦一下,那群人把他围了起来,动手了。盲眼的光诚没有办法防御,他甚至不知道打他的人是谁!我们大叫"不许动手",这边的几个人 就开始推我们。一看这样,我说,我们不见陈光诚,你们让她妻子抱着孩子来,让我们看一眼,我们马上就走。那里,伟静抱着孩子也出来了,同样,被蛮 横地挡住了路,她声嘶力竭地喊着。这时,我看见陈光诚倒在地上,有几个人还在打,我也喊起来了。在混乱当中,光诚的弟媳妇接过了孩子,跑了过来。 这个初入人世才100天的孩子,好奇怪,没有哭,睁着亮亮的眼睛。也许,她想替她爸爸看清这个罪恶的场景!我们低头亲了一下孩子,忽然看到,那个 泰山老母的护身符,已经缝在了她的衣服上,寇延丁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了。这时,又来了好几个看样子是官员摸样的人,声色巨厉地问我们,你们是什幺 人,从哪里来?一边把我们往外拉扯。我们说,我们马上就走,你们住手,让光诚回去。他们不理。就这样,在我们还能看见的最后一刻,光诚仍在地上躺 着,殴打还在继续!我们被驱赶着,转了一个弯,看见迎面来了两辆面包车,第一辆车上是四个女人。这时我们才意识到,也许因为我们是女人,他们动手 有点顾忌,刚才对我们才比较"客气",马上紧急调遣了女人来对付我们。我们往前走着,车在我们的身后停下了,没有追赶。走到村口,大约二三百米的 路,沿途有三四辆小车,还有一些警察或官员模样的人,国道边上的村口,还停了一辆警察的指挥车。我们真的不明白,这是要干什幺?!对付一个手无寸 铁的陈光诚,犯得上使出这样力气吗?陈光诚犯了什幺天条,不就是按真实说了话?难道拥有和显示这样的暴力,真实就不再是真实了吗?

 

五、知情人陈光福的相关证词:

2005年10月初,来自北京的律师许志永、李方平试图看望陈光诚,并劝说当局解除对他的软禁,先后两次受到十几名不明身份者的围攻和殴打。在二 十多个村民的帮助下,陈光诚冲出来和许志永见了三分钟,就被痛打一顿,牙齿也差点打掉了。 10月24日,梁晓燕赶到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陈光诚家所在地,以陈光诚朋友的身份要求见见光诚的孩子。但是守在门口的官员不让见面。当时带队的是 双堠镇副镇长赵峰和双堠镇一个脱产干部李先干。 陈光诚在屋里听到院子外面有动静,知道是朋友来探望了,于是冲出来,但是一出院口即遭毒打。动手毒打的是守在院门口的七、八个政府雇佣的打手。副镇长赵峰 也亲自出手对光诚推推搡搡。另外,脱产干部李先干躲在打手身后偷袭,用穿皮鞋的脚猛踢光诚,还捏紧拳头猛打光诚右太阳穴。 旁边有村民看不下去,喝道:李先干,你怎幺能动手打人!李先干恶狠狠的说:狠打!狠揍!打断腿,让他一块去告! 在李先干的鼓动之下,那七、八个原先赤手空拳毒打陈光诚的打手纷纷抄起家伙,有些人拿起棍子,棍子有两只手拇指、食指并起来那幺粗,还有的拿着板凳,对陈 光诚进行暴力殴打。陈光诚被打倒在地上五、六次之多,身上多处负伤。右太阳穴依然流血不止,左太阳穴、左眼一直发疼,手指关节被揪受伤,直到现在 还不能动弹。腿也挨袭发疼。 陈光诚的妻子也遭到殴打。在陈光诚受伤之后,家人希望能将他送至医院医治,但遭到阻止。



综上所述,

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尊严,为维护原告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原告现特依法提起本诉。

 

 

 

此  致

 

临沂市 沂南县 人民法院

 

 

 

                          

起诉人:陈光诚

 

代书人: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李劲松 律师

 

起诉日期:              2006年12月 6  日

 

 

 

 

 

三、陈光诚依法起诉孙学农等39人违法阻止公民搭坐路过车非法限制公民行动自由这一违法侵权行为之《民事起诉状》。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汉族,大专文化,盲人,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沂南县县委党校,住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 村。现居住于沂南县看守所。

原告指定的代收诉讼文书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指定代收诉讼文书人的通信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号中裕世纪大酒店A512室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邮编100038。传真:010-63990628。电 邮:yt778899@hotmail.com.

原告诉讼代理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1       王庆玉         男        44           沂南县公安局

2       张升东         男      31    汉       沂南县公安局双堠派出所

3       李洪星         男      35    汉       沂南县公安局

4       姚明立         男      36    汉       沂南县交警大队

5       王纪石         男      19    汉       沂南县交警大队

6       于成录         男      30    汉       沂南县交警大队

7       孙学农         男      46    汉       沂南县公安局

8       于祥杰         男      28    汉       沂南县公安局

9       张志栋         男      28    汉       沂南县公安局

10      刘长余         男      39    汉       沂南县双堠镇埠口村

11      殷法峰         男      30    汉       沂南县双堠镇张铁峪村

12      刘祥富         男      40    汉       沂南县双堠镇埠口村

13      韩传旺         男      52    汉       沂南县双堠镇营后村

14      刘长现         男      41    汉       沂南县双堠镇埠口村

15     徐盛厚          男       44    汉       沂南县双堠镇经管站

16     黄桂盛         男       33    汉       沂南县双堠镇科技文化站

17     郑发余         男       39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18     国运杰         男       14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19     苏秀国         男       45    汉       沂南县双堠镇经管站

20     刘虎           男       24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21     刘元成         男       27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22     韩忠厚         男       33    汉       沂南县双堠镇小埠村

23     刘长滨         男       31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24     马  永         男        30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25     刘方宝         男        32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26     尹纪考         男        28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27     庄士安        男        28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28     苏怀卫        男        28    汉         沂南县双堠镇劳保所

29     于明江        男        39    汉         沂南县双堠镇党委

30     田洪河        男        29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31    黄传平       男        47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32    王纪卿       男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3    赵海波       男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4    付金波       男        33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5    刘善成       男        28    汉         沂南县公安局双堠派出所

36    李海宁       男        22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7    李华         男        19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8    腾文强       男        19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9    刘长凯       男        18    汉         沂南县公安局双堠派出所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上列被告于2006年3月11月6日晚6点至9点期间"占据205国道约336平方米路面,堵塞公路围困原告长达三小时左 右,阻止原告搭坐路过车,限制原告行动自由"的行为属违法侵权行为。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各被告各向原告支付误工损失补偿金一元。

 

 

事实与理由:

 

一、2005年春季,因为计划生育工作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临沂市有关贪官污吏实施了一场"野蛮违法的暴力计划生育运动",他们采取了"连坐"、 "办学习班"等方式抓捕关押殴打了很多无辜的农村育龄妇女及其家人,他们用棍棒迫使妇女做俯卧撑,迫使60多岁的亲兄妹互相殴打对方的脸,等等。
       2004年7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 (临发〔2004〕18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野蛮计生运动的发端和依据。
         2005年2月14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大意是过高地估计了百姓的素质,依法办事不行,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
       2005年3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规模暴力计生运动,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

这一违法野蛮暴力计生运动引起受害人的极大不满,很多受害者欲诉无门,于是找到了原告陈光诚,哭诉她们遭受的各样的委屈和苦难。倾听完受害妇女述 说的羞辱、惨痛的遭遇, 2005年8月,原告陈光诚向北京的朋友求助,滕彪等一批学者和律师到临沂针对地方政府贪官污吏相关违法事件作了调查,并把调查结论在网上发布。


       2005 年8月 12

2006年2月5日(春节期间的正月初八,当天下着大雪),陈华的奶奶在与打手们在村里的小头目理论时被气得休克昏死在雪地上,村民们要求看守们 立即开车送陈华奶奶去医院救治,但开着三四辆车在村里非法看守陈光诚的看守们竟然均见死不救。村民因此与看守们发生冲突,村民杜德海被打伤。村民 愤怒之下把见死不救的这些政府不法官员们开至村里的三辆车推翻到沟里,结果共造成了价值5315元的车辆维修损失。

当晚,原告陈光诚住进堂弟陈光余家,受堂弟陈光余保护至3月11日。
   

二、 3月11日,原告陈光诚的堂弟陈光余到村小卖部买烟途中被四个人蒙头殴打致伤,非法看守原告陈光诚的人趁陈光余出了自家院子,用一件棉衣把光余的头包起 来,一通乱打。他们打光余的目的应是要把原告激出来。

因为,原告陈光诚曾对光余说,法律有规定,其他人士不可以随意进入公民私宅。于是在看守的人要挟光余放出原告陈光诚时,光余就对那些看守的人说, 你们不能闯入我家院子抓人,如果你们敢闯进来,我就要用斧头劈死你们。
     于是,他们就选择在光余出了院子后,对光余大打动手。这样原告陈光诚就从光余家里出来了,就和原告的三哥光军一道到临时指挥部找打人者讲理。指挥部设在隔 了一条国道的营后村,找到指挥部,没人理。光军就说要上县里去,找书记去,原告陈光诚也说,上县委上市委,就不相信没有一个讲理的地方。

被告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等怕原告陈光诚搭上路过车后会去县里去市里去省城去北京,就指挥拦车不让有往沂南方向去的车开过来搭原告陈光诚走,孙学 农拦了一辆往沂南方向的车,而另一个方向的由北往南方向去的车,要么是被上列非法看守原告的被告们拦下,要么也可能是司机见到路面上站有数十个人 且其中有几个着防暴装的警察在路面上自动停下的。

原告陈光诚在晚六点左右从营后村办公室走向公路搭车去沂南前,便一直被上列30多名被告紧紧跟着。

 

三、原告陈光诚和袁伟静等四人从营后村办公室出来一上公路等待往沂南方向的路过便车,原告陈光诚很快就被上列被告拉到路东侧人行道外,之后一直被 他们围守在种有小树的东侧土路边,与袁伟静等三人分离开,直到晚上9点左右。

而袁伟静等三人则是站在路的西侧,与原告陈光诚相距了一个路面的距离约12米左右。袁伟静等三人的周围也站满了与她同时走上公路但根本不是和她一 样也想搭便车走的上列数十个被告中的人。

 

最先聚众将由南往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车拦截下来,并一直堵塞了由南往北方向交通的,是惧怕原告陈光诚搭上车离开现场去沂南上访而大喊"别让他们 跑掉"、站在由南往北方向的来车前面拦截由南往北前往沂南方向的车、阻挠原告陈光诚这四人搭坐由南往北方向的车前往沂南上访的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 农等。

真正堵塞了公路扰乱交通秩序的人,是根本并非想搭便车走,却又一直站在公路上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300平方米以上路面、一直围困着原告陈光诚 的上列30多名被告!

 

 

上列事实有当天沂南县公安局民警拍摄的事发现场自始至终的原始录象资料可以充分证明。该长达三小时左右的原始录象带现在沂南县检察院。

 

 

综上所述,

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尊严,为维护原告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原告现特依法提起本诉。

 

此  致

 

临沂市 沂南县 人民法院

                          

起诉人:陈光诚

 

代书人: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李劲松 律师

                       起诉日期:              2006年12月 6  日

 

 

四、陈光诚依法起诉王庆玉等11人侵犯公民名誉权之《民事起诉状》。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汉族,大专文化,盲人,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沂南县县委党校,住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 村。现被拘押于沂南县看守所。

原告指定的代收诉讼文书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指定代收诉讼文书人的通信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号中裕世纪大酒店A512室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邮编100038。传真:010-63990628。电 邮:yt778899@hotmail.com.

 

原告诉讼代理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691124988。

 

被告:

1  王庆玉 男  44    汉       沂南县公安局            13505395686

2  张升东 男  31    汉       沂南县公安局双堠派出所

3  李洪星 男  35    汉       沂南县公安局            13721992001

4  孙学农 男  46    汉       沂南县公安局

5  郑发余 男  39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13365499461、3711197

6  黄桂盛 男  33    汉       沂南县双堠镇科技文化站 13953927932

7  苏彦国 男  45    汉       沂南县双堠镇经管站     13305492081

8  刘虎   男  24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13625499100

9  刘元成 男  27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10 韩忠厚 男  33    汉       沂南县双堠镇小埠村     13605397583

11 刘长滨 男  31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13355049188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上列被告立即停止诽谤原告侵害原告名誉权的不法行为。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上列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为原告澄清影响恢复名誉。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上列被告各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补偿金一元。

 

 

事实与理由:

 

一、2006年3月11日至2006年6月10日期间,上列被告无中生有编造谎言,公然诽谤原告,向沂南县公安局、沂南县检察院、沂南县法院的工 作人员诬称3月11日晚上原告有过"在205国道上阻拦医院去接产妇的救护车通行、救护车上的医生下来恳求放行原告仍不肯放行这样伤天害理毫无人 性的无良恶行"。

 

二、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李劲松律师在沂南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提交沂南县法院的书面证据材料里见到了营后村党支部书记韩传旺3月12日的下列言词:

有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的,往梭庄去接生孩子的,救护车的医生想过去,陈光诚他们也不放。那救护车没办法,只好又调头回去了。

 

三、可是,11月27日上午,原告亲耳听到韩传旺在法庭接受李劲松律师的庭审质证时多次明确肯定说:

"3月11日晚事发当天我在现场时,根本没有见到过什么救护车"、"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有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的,往梭庄去接生孩子的,救护车的 医生想过去,陈光诚他们也不放。那救护车没办法,只好又调头回去了'"!!!

 

四、原告如今确知:与韩传旺类似"无中生有公开编造谎言,向沂南县公安局、沂南县检察院、沂南县法院的工作人员诽谤原告,诬称3月11日晚上原告 有过在205国道上阻拦医院去接产妇的救护车通行、救护车上的医生下来恳求放行原告仍不肯放行这样伤天害理毫无人性的无良恶行"的,还有本案11 个被告的下列诽谤言行。

 

1、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

这时有一辆救护车出诊想通过,陈光诚袁伟静不让,我又让出诊医生自已上前做工作让开,他们还是不让。

  

2、黄桂盛:有一辆救护车亮着警灯从北边来上了前边,也叫陈光诚等人拦住就是不让走。


         3

 

4、刘虎:

还有一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被拦住后,下来一个大夫说了几句,意思是求求陈光诚他们让救护车过去,在梭庄有一个病号怪急,结果,这些堵车的就是不让 过,救护车只好转路走了。

 

5、刘元成:有一辆从垛庄往棱庄去拉病号的车也叫堵住了,车上的医生说是要急救去拉病号,求陈光诚放行,他也不同意,最后这辆救护车只得转路走 了。

 

6、 韩忠厚:

从北边来了一辆救护车,这车当时是走的公路中间从车缝里挤过来的,陈光余和小袁上去拦住车就是不让走,这辆救护车往前靠了靠叫他俩人硬挡住车。从 救护车上下来了两个白大挂的医生或是护士,这两医院的人对陈光余等人解释了什么说了不少话,当时我没听清,看样子是想过去,陈光余陈光诚等人拦在 路上就是不让走,救护车见没法子就倒回车去了,围绕着东边一条小土路往南走了。

7、刘长滨:

有一辆救护车从垛庄开往梭庄去救人,工作人员劝说陈光诚等让路,但他们不听,救护车只好转头往回走另找通路。

 

8、王庆玉:

当时有辆从北边来的救护车,拉着警报来的,被堵住后,车上的人就下车对陈光诚他们说前边有个孕妇就要生孩子了放我们过去吧。但陈光诚等人听了后也 是不放行,这辆救护车司机见实在没办法了就只好调头走了。

 

9、张升东:

这期间,从北边有一辆救护车亮着警灯来了,到了离现场不远的地方,司机下来看看车堵的怪历害。司机说前面有生孩子的叫俺过去呗,但陈光诚等无动于 中。那个车就调头往东,可能转路去了。

 

10、李洪星:

这期间有个救护车从北边来也让堵住了。车上的医生穿白大挂过来说前面什么村有孕妇待产情况很急要求陈光诚放行他们的车辆,可陈光诚他们根本不听。

 

11、郑发余:

这时从北边超过来辆救护车,亮着警灯,上来看着陈光诚等人不让走就停下来,下来一个大夫去问这几个,陈光诚他们还是不让救护车走。

 

五、相关事实的真相是:

1、原告陈光诚和四个亲属(五个人都是三十多岁以上,没有一个是看起来有点象二十多岁)被指控拦的是从"南边往北"走向的车、是站在从南边往北走 向的两排车的前边。

2、救护车,是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

3、陈光诚家这五人与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辆被堵车辆的直线距离有28米以上。

4、站在由北向南方向的车的前面堵塞公路,和救护车上的人会过面说过话,不让由北往南方向的救护车通行的,根本不是陈光诚一家五个人。

 

5、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的证言证实: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当时根本没看到陈光诚和陈光军陈光余,救护车司机只看到了远在二十米外的车前人海中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但救护车司 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都根本没有同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一句话!

 

这充分证明: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拦住救护车和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人,

根本不是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

其实肯定是肩负"不能让陈光诚等搭上便车去县里去市里去省里去北京、别让陈光诚搭上便车跑了"之责,包括上列十一名被告在内的,数十近百名"长期 非法暴力看守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在场警员及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非法暴力限制原告陈光诚行动自由的流氓地痞之中的人!!

堵塞公路扰乱交通秩序,不让救护车通行的,其实是一直站在公路上围困着陈光诚等四个人并"在这三个小时里自始至终牢牢控制着现场不让除陈光诚一家 这五个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一位村民进入控制区域"的"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上十名警察以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 强、刘虎、刘长滨、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郑发余"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 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

 

六、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如下:

我咋天在孟良崮卫生院值班,咋天晚上将近8点时,沂南县双堠镇东梭庄村的一个男的打给我们卫生院的急救电话,说是他老婆生孩子,然后我就驾驶着我 们卫生院的救护车(是一汽佳宝)拉着我们卫生院的妇产科大夫王静一起往东梭庄去,我们走的205国道,从北往南,行至东师古村路阶段时堵车,当时 是晚上8点10分左右。堵车的路阶段位于东师古村东,堵到营后村办公室西边,从北向南方向行驶的车大约有二三十辆左右,也没有从南往北的车过来。 被堵的车有大货车农用车等,什么号我也没往心里记,因为我们是去拉生孩子的,非常急。我就从被堵的车里钻进去往前开,一直到堵车的中心位置,见从 南往北的车也很多被堵着。这两个方向的车中间有很多人,都是谁我也不认识。我下了车想问问是什么事,就过去了,我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挡在从南往 北开方向的一辆货车前,挡在车前方正中间,我又问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说能过去吧,他说过不去。我非常着急,就又上了车把车往后倒了倒,我想 转路走。这个地方我也比较熟悉。我倒了倒车后有条小路往东的,我从205国道上下来开上这条小路,围绕到营后村东又往南走的一条土路,然后再围绕 到205国道东师古村东杨水站处,上了205国道我见从南往北的车也堵到了杨水站北边十多米处,也大约有十几辆车。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堵的车我不 清楚,我就见有个三十来岁的妇女挡在一货车前方,她为什么堵车我不清楚这个妇女我不认识,当时可能穿个红上衣,其它没有细看。被堵的车辆我都没细 看没注意。

 

七、王静医生证言如下:

3月11日晚,我值班,我是孟良崮卫生院妇产科医生,东梭庄有一个产妇要生产,打电话让我们医院去接,我和司机刘长东开救护车去的。我们的救护车 上边有蓝色警灯。我们没205国道由北往南走。走到营后村的时候,发现前边堵了车。刘长冬下车上前边去问问,过一会,刘长冬回来说不行了这边过不 去了。我说咱得快想办法,耽误事咱得负责任,快下去问问还有旁的路吧。刘长冬开着车,想从路边上过去,一个人拦着俺的车说"这边过不去"。我说 "东梭庄有个生孩子的怪急,你看看还有旁的路吧"?我下车去问路,有一个说"俺也是走这边的,不知道"。我又过去问一个老头,把情况说说,老头指 指一条往东的路说"你走这条路转到杨水站再上公路",俺就开着车转上了小路。到了东棱庄,打生孩子这家的电话没人接。回头一看来,他们人已经出来 了。我们拉上产妇和她家属往回走,我一路上晕车不舒服。在杨水站哪地方就见有堵车的,这时候堵车已经一长串了,路上还遇到一个交警在分流车辆跟俺 说前边堵车不让走,我们说有产妇想转小路,他们让我们走了。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55分左右了。不过产妇生产怪顺利产妇婴儿都安 全,12号凌晨孩子生下来后当天他们就出院回家了。

 

 

综上所述,

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尊严,为维护原告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原告现特依法提起本诉。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及原告的合法权 益,原告现特依法提起本诉。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上列被告立即停止"诽谤原告侵害原告名誉权"的不法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为原告"澄清影响恢复名誉"、各向原告支付精神损 害抚慰补偿金一元。

 

 

 

此  致

 

 

临沂市 沂南县 人民法院

 

 

 

 

 

                          

起诉人:陈光诚

 

代书人: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李劲松 律师

 

                             起诉日期:              2006年12月 6  日

 

 

 

五、陈光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控告李群刘杰相关罪行之《公民报案控告函》。

 

 

陈光诚控告李群刘杰等涉嫌犯有报复陷害罪之《公民报案控告函》



"盲人陈光诚被诬判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冤案受害人之《刑事申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

 

 

尊敬的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普世文明执政理念的领导,

您们好!

 

我叫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汉族,大专文化,盲人,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沂南县县委党校,住所地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 村。现居住于山东省临沂监狱。

 

我是"真切爱惜自已的天生唯一的同胞、真切爱惜自已的天生唯一不可更改的祖国、真切爱惜国家的民主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国人之一。

 

2007年1月9日,我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枉法作出的(2006)临刑一终字第311号刑事裁定书枉法裁定"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及聚 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且"被枉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一、我知道,山东省委、中央政治局里的山东省委副书记杜世成、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都是"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酷爱极权 人治惧怕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不依法尽职做利国利民好事、常无法无天做祸国殃民损人利已坏事"的腐败贪官污吏;

但是,我也始终坚信,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政府的公务员中,

肯定还有"正在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正在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正在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具天生的嫉恶如仇良知、看 不惯贪官污吏结伙欺下瞒上无耻坑害一个盲人、富历史责任感的民族精英。

 

我知道,

腐败贪官和污吏们的心里,根本不会有"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兴亡荣辱、民族的未来前程"。

我知道,腐败贪官和污吏们,是根本不会在意,自已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伤天害理坑害百姓的祸国殃民损人利已行径,

会使国家形象受到多大损害、使政府形象受到多大损害、使执政党的形象受到多大损害、使执政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的形象受到多大损害、使国家的民主法 治进程受到多大损害、使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多大损害。

 

但是,我坚信,

负责收阅并处理本专报案举报函的,

具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和历史责任感的民族精英,

肯定会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肯定能对民间蒙冤百姓的疾苦声有揪心感应,

肯定能在意,

自已随心偶然的一言一行,

会否"使国家形象受到损害、使政府形象受到损害、使执政党的形象受到损害、使执政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的形象受到损害、使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受到损 害、使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损害"。

 

 
      三、尊敬的领导,我"受到原山东省临沂市市委书记李群(其目前的官位是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比贪官污吏杜世成案发前所任原任山东省委副书记仅低一级)及 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杰等报复坑害,被枉法裁判四年三个月徒刑,现仍被关押在山东省临沂监狱服刑。

 

但我这个已被李群刘杰等报复迫害关押在牢房里的盲人,

受到祸国殃民的李群刘杰等残酷报复迫害,

却始终没有放弃自已对国家法律的信仰和对体制内外依法治国正义力量的信心!

 

2006年11月3日,我的辩护人李劲松律师到沂南县看守所会见时,我告诉他:

自已生活的世界上有这么多坚守正义的朋友,这是我最感幸福和充实的。我请他代向全世界关怀支持帮助我的坚守正义的朋友们表达感谢!

我说,请转告我爱人和所有的朋友们,

最重要的,是落实法律的行动,最可怕的是对法律绝望和观望。

2006年8月28日,

一审判决我311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名成立处刑四年三个月的审判长王军法官到看守所宣判后也对我说"陈光诚啊,你不要把所有人都 看成坏人,你这个案子,早晚都会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我得罪你干什么呀。"这说明他们其实都明白这是假案错案。

我告诉李劲松律师,我直接接触过的警员有十多个,但真没有天良始终无法无天的警员,不过是二个三个,其他警员的正义感,有的已用言行显现出,有的 我能感受得出在心里存在。

七月下旬,曾经有某一个人到看守所想让监管人员虐待我,但被看守所的正义警官严辞拒绝了。

所以,

我始终坚信,这个社会中,不论体制内外,坚守民主法治的正义力量都应是占到70%以上。
       当日,

在听到李劲松律师简介中央查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及中央近期已明确公告"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这一治国方略后。

我明确对李劲松律师说:

请你要代我发一个感谢,

给象胡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这样的体制内坚守民主法治的正义力量,

对他们这种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之路、这种反腐败、打击贪官污吏的行动表示感谢。

 

 

我知道:
       在所有真在用心致力把中国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中,
        最辛苦最心累的,并不是体制外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间精英,
        最辛苦最心累的,

其实是执政党内和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内正在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正在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正在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正义良 知犹存的民族精英们。

 

我同李劲松律师一样赞赏中国目前的最高层领导核心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身上所具有的人性光芒。
      我同李劲松律师一样确信中国目前的最高层领导核心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是有现代普世文明法制理念的领导人。

 

我同李劲松律师一样确信,

至今还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或组织所聚集的民族优秀精英真比现执政党内目前已汇集了的民族优秀精英更多。

 

所以,

我的确始终期盼:
        体制内所有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族精英们,与体制外所有同样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间民族精英们,能良性互动。
        体制内所有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族精英们,与体制外所有同样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间民族精英们,能相互体谅同声相应。

体制内外所有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族精英们,能齐心协力把中国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

      所以,

我的确始终期盼:
      体制内所有"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族精英们的言行,
      别"让体制外同样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间民族精英们痛、让体制内外祸国殃民的特殊利益集团及贪官污吏快"。
      体制外所有"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族精英们的言行,
     别"让体制内同样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族精英们痛、让体制内外祸国殃民的特殊利益集团及贪官污吏快"!
     

 

四、2005年以来我的亲身经历以及从我的辩护律师李劲松律师转告的他接办我这个案子后的所知所闻,使我确知其实《举世瞩目的山东盲人陈光诚受贪 官污吏迫害被蒙冤判处四年三个月事件》的客观真相就是:

 

 1、山东临沂违法暴力计生运动的主要责任人,原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现任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群及其铁哥们临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刘杰等;

因知道自已的政治前程和既得官位都很可能要因被我陈光诚不懈反对的临沂暴力计生运动违法恶行而毁于一旦;

为护卫自已的政治前程和既得官位私利;

滥用自已的职权优势及私人上下关系网、纵容指使下属滥用公权力、枉法歪曲捏造事实、枉法刑讯逼供、枉法伪造证据、祸国殃民、欺上压下、报复迫害揭 露临沂暴力计生恶行的盲人陈光诚;

致使其实根本无罪的盲人陈光诚蒙冤被枉法处刑四年三个月!

 

2、李群及刘杰等"滥用职权优势、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欺上压下,残酷报复迫害揭露临沂暴力计生违法恶行的盲人陈光诚,致使其实无罪的盲人陈光 诚蒙冤被枉法处刑四年三个月"这一祸国殃民伤天害理罪行;

客观上,

引致法国、英国、美国等世界上多个与中国具有友好邦交的民主法治国家的政府及民众的持续批评和深度关注(据李劲松律师介绍:英国外交部国务大臣马 洛克-布朗2007年8月30日表示,他敦促中国改善人权纪录,否则会影响北京奥运。正在中国访问的马洛克-布朗在英国外交部主管亚非及联合国事 务。他表示:"我们要提醒中国需要在人权方面获得更重大的进步,这一点至关重要。" 他指出:"如果人权问题处理得不好,将会在奥运和公共关系方面付出代价。"   马洛克-布朗敦促中国当局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提到了山东盲人律师陈光诚。  陈光诚揭露了山东临沂地区政府暴力强迫推行计划生育,引起海内外关注。今年初,临沂法院以故意毁坏公物和扰乱交通秩序的罪名判处陈光诚入狱4年3个月。 针对英方关注,中国官员表示将会"调查此事");

使国家在全世界的民主法治形象受到损害、使政府在全世界的公平正义形象受到损害、使执政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形象受到损害、使执政党及国家政府 最高领导人在全世界的良好形象受到损害、使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受到损害、使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损害、使陈光诚及陈光诚家人的人权受到了巨大损害。

 

3、李群及刘杰等对陈光诚这个坚持不懈批评举报临沂违法暴力计生运动中的违法乱纪行径的盲人所实施的残酷报复陷害恶行,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对 批评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罪"。

 

4、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规定为准绳;

显而易见,依法必须追究犯罪嫌疑人李群(原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现山东省委宣传部长)刘杰(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等所犯报复陷害罪之刑事责任 并对其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自2005年8月12日开始至今"长期残酷报复迫害盲人陈光诚、视我陈光诚及主持社会正义帮助我陈光诚的律师们为对手和仇敌、欲置陈光诚及主 持社会正义帮助陈光诚的律师们于死地而后快"的人,

肯定不是中国中央政府和国家最高领导人。

 

自2005年8月12日起至今"长期残酷报复迫害陈光诚、视陈光诚及主持社会正义帮助陈光诚的律师们为对手和仇敌、欲置陈光诚及主持社会正义帮助 陈光诚的律师们于死地而后快"的主要责任人,

其实亦就是被陈光诚关注揭露的临沂暴力计生运动的主要发起人和主要责任人。

其实具体主要就是"自已的政治前程和既得官位都很可能要因被陈光诚紧盯不放的临沂暴力计生运动而毁于一旦、身为临沂的一把手客观上当地政府和公检 法人大新闻等公权力机关领导的政治生命均操控在自已手上、自已有条件把公检法等公权力私用私有化且在上下左右客观拥有个人利益关系网络的"临沂市 委书记李群以及李群的得力打手临沂市副市长兼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刘杰两人。

 

6、身为设置有终审法院的地级市的一把手市委书记,

在"实权在手却又缺少公平竞争的对手监督、缺少及时有效的公民监督、缺少及时有效的人大代表监察、缺少及时有效的新闻监督、缺少及时有效的上级正 直领导监督"的状态下,

客观上即成了"手头上除了没有独立的军队外,已拥有二级政府、二级公安、自成一体的二级检察院、自成一体的初审及终审法院、二级人大、报纸、电 视、财政、税务、工商、医院、大学等国家要素"因而可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的封建诸候王国的土皇帝。

 

7、不过,客观上,2004年临沂祸国殃民的暴力计生运动没有发生之前,或者说,至少在2003年底之前,

由于临沂市委书记李群自已曾在美国这一现代文明民主法治国家里工作生活且担任过半年的美国市长的助理,

他主政下的临沂市对2003年入选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计划被邀请到美国访问了十几个城市的我陈光诚真可以说确算不错。

 

在当时的临沂市委书记李群眼里,

"1989年开始在临沂盲校读小学,2000年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同时自学法律,为残疾人和当地村民维护合法权益。曾经两次到北京上访,得到 上级的支持取消了当地残疾人承担的不合理的农业税费,终止了村里违反国家政策的两田制。曾经联合周边上万村民的签名,通过诉讼,关掉了污染河水的 造纸厂。曾经在北京起诉地铁公司并打赢了官司,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入选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计划,被邀请到美国访问了十几个城 市"的青年盲人陈光诚,

不但不是他的对手和仇敌,而且还是值得宣传表扬的,他主政的临沂市的骄傲。

 

所以,

2003年袁伟静和我结婚举办简朴婚礼时,临沂市电视台到场全程录像,并被临沂市电视台作为专题播放了出来。

 

所以,

2003年底被我陈光诚还被临沂市评为临沂市的"十大新闻人物"。


如果2005年我陈光诚没有揭露临沂计划生育运动中的大规模违法事件,

如果不是2005年我陈光诚帮助村民打了一系列针对暴力计生中违法行为的行政诉讼,

我陈光诚就不致于得罪临沂暴力计生运动的发起人和主要责任人临沂市委书记李群。

 

如果2005年我陈光诚没有揭露临沂计划生育运动中的大规模违法事件,

我陈光诚就不致于被李群视为对手和仇敌,

我陈光诚就不会受到李群刘杰所指挥掌控的临沂地方政府公权力打手的直接打击报复,

陈光诚就仍旧还会是李群视作其主政的临沂市的骄傲、我就仍旧还会是受到临沂市表彰的临沂市的十大新闻人物。

 

而且,如果,2005年9月7号上午,当身为临沂市委书记的李群,让身为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的铁哥们刘杰亲自去见被其非法绑架非法拘禁关 押的我,并要求刘杰以平等的态度与我面谈示和时;

要是,我陈光诚2005年9月7号上午九点在听到李群的得力打手临沂市副市长兼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刘杰的亲自示和言行后,能同意不再关注临沂暴力计 生运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不再帮助在临沂暴力计生运动中的受害农民主持公道了;

李群和刘杰等也就肯定不必视我陈光诚及主持社会正义帮助我陈光诚的律师们为仇敌、不致欲置我陈光诚及主持社会正义帮助我的律师们于死地而后快。

 

 

五、支持我的上列结论的相关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1、2005年春季,因为计划生育工作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临沂市有关贪官污吏实施了一场"野蛮违法的暴力计划生育运动"。

他们采取了"连坐"、"办学习班"等方式抓捕关押殴打了很多无辜的农村育龄妇女及其家人。

他们用棍棒迫使妇女做俯卧撑,迫使60多岁的亲兄妹互相殴打对方的脸,等等。
     2004年7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 (临发〔2004〕18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野蛮计生运动的发端和依据。
         2005年2月14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大意是过高地估计了百姓的素质,依法办事不行,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
       2005年3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规模暴力计生运动,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

这一违法野蛮暴力计生运动引起受害人的极大不满,很多受害者欲诉无门,于是找到了我,哭诉她们遭受的各样的委屈和苦难。倾听完受害妇女述说的羞 辱、惨痛的遭遇, 2005年8月,我向北京的法律界朋友求助,滕彪等一批学者和律师到临沂针对地方政府贪官污吏相关违法事件作了调查,并把调查结论在网上发布。
       2005 年8月 12日 开始,我在山东省沂南县双后镇东师古村的家中被非法监视居住。
       8月25日 ,我趁凌晨软禁人员疏忽,逃出乡村,赶往上海、南京,并辗转来到北京。在北京多次被临沂官员围堵,几次险些被劫持。










 

2006年2月5日(春节期间的正月初八,当天下着大雪),被拘村民陈华的奶奶在与打手们在村里的小头目理论时被气得休克昏死在雪地上,村民们要 求看守们立即开车送陈华奶奶去医院救治,但开着三四辆车在村里非法看守我的众多看守们竟然均见死不救。

 

村民因此与看守们发生冲突,村民杜德海被打伤。村民愤怒之下把见死不救的这些不法看守们开至村里的三辆车推翻到沟里,结果共造成了"价值5315 元(大写:人民币五千叁佰壹拾伍元)的车辆维修损失"。

 

当晚,我住进电话信号无法屏蔽在家可对外电话联系的堂弟陈光余家,受堂弟陈光余保护至3月11日。

 

 

2、2006年3月11日下午5点左右,我妻子袁伟静吃完饭后,抱着还不到一岁的小女儿去陈光余的家中看望我(当时袁伟静身后一直有4至5个看守 紧紧跟着)。进门后见我和光余正在吃饭。但很快陈光余就先吃完了并起身外出。

袁伟静和我当时都没在意光余出大门了(因为自2006年2月5日我来到陈光余家,为了他们俩的人身安全,陈光余也很少出门)。

但没过几分钟就听到外面有人大喊:快救命啊,打人了。

袁伟静知道出事了,放下小女儿就往外跑,跑到大门外,见陈光余从北面抱着头喊:救命,打人了。见他脸上有一些血就问:光余,怎么了?光余说:坏 了,我去小卖店买烟,回来后被四个站岗的把黄大衣朝我头上一盖就用棍子打我,现在脖子也疼得很。

袁伟静见状非常气愤地质问站在陈光余家大门口的看守陈光诚的人,当时站在哪儿的有20多人,袁伟静问:你们谁打的陈光余,他去小卖部买烟你们为什 么打他?没有一个人答话。袁伟静就开始找其中带班的人。

当时对方带班的说:我去给找找问问怎么回事,怎么能打人?袁伟静和陈光余就很相信地站在哪儿等着。

这时陈光余的母亲出来了,见光余被打且头上鼻子里都流血,就气愤地说:你们为什么打他,长这么大,我都从来没有打过他,还让你们给打了,我找你们 的领导问问去。说着就向前边的村办公室里走去。但办公室里根本没人。过了近半个小时左右,仍然没有人出来说明为什么打陈光余、是谁打了陈光余。而 且这时连带班的这个人也打不到了。袁伟静见陈光余痛苦的样子,非常着急。

这时,我从陈光余家走了出来,走到大门口一摸陈光余的头和脸摸到了光余流出的血,我愤怒了,大声质问:你们谁打的光余?你们是流氓吗?怎么打了人 不敢出来承认呢?

我一边喊着一边向前走。这时几个站岗的就上前阻拦光诚。我愤怒地把他们推开并大声质问他们:你们凭什么拦我?有什么手续?让开!

就在这时,一直蹲在光余东邻居家大门口,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看着光余痛苦地站在哪儿等待解决问题的三个身着防暴服头上带着头盔的警察站了起 来,冲着我喊:你要干什么?带走!

袁伟静一听要把我带走就上前问道:为什么要把他带走?你们是干什么的?他们说:我们是来处理事的。袁伟静又问:你们是来处理什么事的?陈光余的头 被打破了,站在这儿已有近半个小时了等待解决,你们就蹲在哪儿不处理事情一直看着。现在我们出来想去找你们所谓的领导问问,你们就开始要处理事情 了,要抓人了?

他们不再说话,但仍然继续阻拦我。这时,我的三哥陈光军也刚好来到了,陈光军见把陈光余的头打破了就气愤地说:你们打光余什么目的?是为了把光诚 引出来吗?我刚从地里回来,走到南面麦场里的时候就有你们公安的车停在哪儿。而且里面一个打电话的说我们要到天黑后再动手。你们就是想动这个手 吗?

陈光军陈光余和我气愤地说:走,这儿找不到领导,没有人给处理,我们到到营后去找,营后找不着,我们去县里找。于是,我们三个人就朝与光余家相隔 一条公路,在205国道的另一边的营后村委办公室方向走去。

袁伟静怕我走在路上受到警察和站岗的人殴打,袁伟静赶紧跟来了。

这时,路上已经多了一些警察。他们一边阻拦我们四个人,一边说:再等等,我们再请示一下。

我们没有理会这些说话不讲信用的人,而是直奔营后村办公室。走的路上,我不断地质问警察:你们为什么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打老百姓?你们打习惯了是 吧?你们打了人之后反倒会把挨打的人抓去拘留是吧?这是你们作为一名警察该做的吗?你们的职责是什么?

在质问中,我们四个人从205国道西侧上了国道,三个着防暴装的警察及数十个长期看守我的看守也一直紧紧地跟随着我们四个人。

我们并没在205国道路面上停顿便横过国道,来到了距205国道东侧约十多米的营后村办公室。

当时,院子的大门是锁着的,我们叫开后,陈光余走了进去,屋里满满地排着小床,不少于20个,进去后,一位身材比较高的50岁左右的人打着官腔的 样子问:干什么?光余说:你看看,我到村小卖店买包烟,被看着光诚的站岗的把头都打破了。这位男子又问:你是哪个村子的?此时,另一个人一边拿着 杯子倒水一边不经意地打量光陈光余,问:哪个村的?叫什么?怎么被打的?

我们一看,他们哪种态度简直就是耍赖,不是想处理事情,只是想拖延时间。因而,光余就不再继续给他们费口了,而是起身向外走,出了大院门口,光余 对等候在大门口的我及陈光军说:没用,这里没有处理事情的。

光军听后说:这里没有管事的人,我们就去沂南县城找领导,问清楚到底是谁指使站岗的打你?凭什么打你?是谁打了你。

于是我们一边说着一边从205国道东侧上了国道,横过国道,走向205国道的西侧,我们准备搭坐国道西侧"由北往南走向"往沂南县城方向去的路过 便车,到县城去找领导反映投诉光余被打这事。

这时,我们听见有人喊:别让他们跑了!

很快,

沂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孙学农等数十个看守陈光诚的人就抢先跑到了离我们约28米以上远的前方,

拦住了国道西侧行驶来的一辆由北往南往沂南县城方向去的路过车。

此时,

我和袁伟静们已分离开了,我已被三个着防暴服带头盔的警察引回到了205国道的东侧土路上的一棵小树旁边,离在国道西侧的袁伟静们约是12米左 右。

由于当时紧随我走上公路围在陈光诚身边,站在205国道东侧路面的,除三个着防暴装带着头盔的警察外,还有数十个看守我的人,

这数十个围守我的人站在205国道的东侧路面堵塞了约6米宽的东侧路面,加上其中又有着防暴装的几个警察,这导致东侧路面行驶的,由南往北走向开 往蒙阴县城方向去的车,结果也都停下了无法前行。

此时,

袁伟静和陈光军陈光余继续站在205国道的西侧路面上,

等待28米远处被孙学农等无理拦下的车过会时间还能开过来。

 

我们坚持今晚就是要站在这里等待搭坐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路过便车,去沂南县城等找领导上访投诉。

此时是晚上6点左右,路上已经有近百人了(我们四个人加上几十名紧紧跟随我们四个人同时走上公路的几十个站岗看守我的县镇看守工作组工作人员、几 十个被雇看守我的无业人员、十多个着警服及穿便装的公安人员)。

 

这么多人站在205国道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米的路面上,

从205国道西侧路面由北往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车辆,

以及从205国道东侧路面由南往北前往蒙阴县城方向的车辆,

此时开始就都停下来无法前行了。

 

这时,我们开始质问站在我们四周的这伙人,因为他们紧紧围困着我们,并想让我们离开公路回到村里去不要继续等待搭坐路过便车去县城找领导上访投 诉。

我们都没有理会他们,都坚持要继续等待下去直到搭坐上路过便车去沂南县城找领导投诉反映要求处理今天的打人事件。

我们气愤地不停质问他们:你们为什么不让我们搭车去县城?你们有什么权力拦车不让车过来?你们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非法地看着陈光诚一家?你们为什么 动不动就打老百姓?

这期间,不时有一些警察出面说:这样吧,你们先回去,不要站在这里等路过车去县城了,回去带光余先看病去,我们调查后再处理,今天已经很晚了,没 法调查。

这时,袁伟静发现他们已经有摄像的人了。

我们回答他们说:打人的人肯定现在就在你们这伙人里面,你们不调查,等到什么时候调查?等到打人的人换班后你们再做调查吗?或者,你们就是想直接 象对待陈华被打事件一样吗?——不调查打人的人反而拘留挨打的陈华。我们不会再相信你们的话了,我们今晚就是要坚持要搭坐路过便车离开这里去上访 投诉。除非你们今天晚上就查出打人者来,问清楚是谁给他们的权利让他们随便打人的。

 

我们认为,自已有权今晚便搭坐路过便车前往沂南县城或临沂市济南市北京上访投诉,

我们认为,他们这样聚合数百人、占据28米长12米宽的公路路面、无理堵塞公路、阻碍交通、扰乱交通秩序、阻挠我们四个人合法搭坐便车离开这里外 出上访投诉,是不合法的,

我们认为,他们没有权力这样无理限制我们四个人搭坐往沂南县城方向行驶的过路便车外出、他们没有权力这样无理剥夺我们的上访投诉权。

 

他们一边说正在请示上级领导,领导快到了,一边却继续聚合到约200名左右的同伙过来站到公路上、占据28米长12米宽的公路路面、无理堵塞公 路、阻碍交通、扰乱交通秩序、阻挠我们四个人合法搭坐路过便车离开这里外出上访投诉。

 

我们继续在路上等待他们放行被他们阻拦停滞在距我们28米外的由北往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路过车,并继续要求他们尽快查处打人者。

 

晚上9点左右,我们突然听到来了几辆警车的警报声并很快看到又来了很多着防暴服带着头盔的警察。

其中的沂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杰大声喊:让开!都抓走!

很快,站在路东侧仍在和他们论理的我被一些防暴警察抓走了。

接着,陈光军及已被打得是满脸是血的陈光余也被防暴警察抬走了。

袁伟静见状气愤至极,紧抱着幼小的儿子瘫倒在205国道上。

袁伟静怀里幼小的儿子吓得大哭。

袁伟静还强撑着对幼小的儿子说:别怕、别怕,没事的,爸爸妈妈都没有错。

这时,一些公安人员对袁伟静喊:起来。

袁伟静当时紧抱着孩子。

因为袁伟静怕他们把孩子强行抢走然后将已站不起来的自已抓走。

其实,袁伟静当时非常想赶快站起来抱着孩子跑回家别吓着孩子。

但因为见当时来了这么多防暴警察,况且他们又把我及陈光余陈光军三个人强行带走了,袁伟静又气愤又害怕,实在是站不起来了,只好坐在地上紧紧地抱 着孩子。

这时,有6到7个警察过来,将袁伟静和孩子一起抬着扔到了205国道西边的路沟边上了。

过了二分钟左右,袁伟静努力地挣扎着想去看看被抓走的我们三人,但被我年届七十的老妈妈哭着拦住了,最后,袁伟静在村民的扶持下回家了。

 

即:

最先聚众将由北往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车拦截下来,并一直堵塞了包括救护车在内的车辆通行的车辆由北往南方向行驶的,

是惧怕我们四人搭上车外出去沂南临沂济南北京上访,而大喊"别让他们跑掉"的,站在由北往南方向的来车前面,拦截由北往南前往沂南方向的车,"堵 塞交通非法截访阻挠我们四人搭坐由北往南方向路过便车前往沂南上访的

1       王庆玉         男      44    汉       沂南县公安局

2       张升东         男      31    汉       沂南县公安局双堠派出所

3       李洪星         男      35    汉       沂南县公安局

4       姚明立         男      36    汉       沂南县交警大队

5       王纪石         男      19    汉       沂南县交警大队

6       于成录         男      30    汉       沂南县交警大队

7       孙学农         男      46    汉       沂南县公安局

8       于祥杰         男      28    汉       沂南县公安局

9       张志栋         男      28    汉       沂南县公安局

10      刘长余         男      39    汉       沂南县双堠镇埠口村

11      殷法峰         男      30    汉       沂南县双堠镇张铁峪村

12      刘祥富         男      40    汉       沂南县双堠镇埠口村

13      韩传旺         男      52    汉       沂南县双堠镇营后村

14      刘长现         男      41    汉       沂南县双堠镇埠口村

15      徐盛厚         男      44    汉       沂南县双堠镇经管站

16      黄桂盛        男       33    汉       沂南县双堠镇科技文化站

17      郑发余        男       39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18      国运杰        男       14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19      苏秀国        男       45    汉       沂南县双堠镇经管站

20      刘虎          男       24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21      刘元成        男       27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22      韩忠厚        男       33    汉       沂南县双堠镇小埠村

23      刘长滨        男       31    汉       沂南县双堠镇双堠村

24      马  永        男        30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25      刘方宝        男        32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26      尹纪考        男        28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27      庄士安        男        28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28      苏怀卫        男        28    汉      沂南县双堠镇劳保所

29      于明江        男        39    汉      沂南县双堠镇党委

30      田洪河        男        29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31      黄传平        男        47    汉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

32      王纪卿        男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3      赵海波        男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4      付金波        男        33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5      刘善成        男        28    汉     沂南县公安局双堠派出所

36      李海宁        男        22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7      李华          男        19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8      腾文强        男        19    汉         沂南县公安局

39      刘长凯        男        18    汉     沂南县公安局双堠派出所"等数百名县镇工作人员和受其雇用非法看管袁伟静及陈光诚的一伙无业游民!

 

 

真正堵塞公路扰乱交通秩序的人,

是并非想搭便车走,却又一直站在公路上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以上路面三个多小时不离开,一直站在205国道路面堵塞交通非法截访 围困着我们四人的数百名县镇工作人员和受其雇用非法看管陈光诚的一伙无业游民!

 

这一事实,

有当天沂南县公安局民警拍摄的事发现场自始至终的原始录象资料可以证明。

 

该长达三小时左右的原始录象带,现存放在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检察院。

该长达三小时左右的原始录象带,可以充分证明:

 

A、2006年3月11日晚6点至9点期间,

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上十名警察以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滨、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 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郑发余"等上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我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其所雇无业游民地痞,

站在205国道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的公路路面,

堵塞公路交通非法截访,

围困袁伟静及我和我的亲哥陈光军、堂弟陈光余共四个人,

阻止袁伟静和我及我的亲哥陈光军、堂弟陈光余共四人搭坐路过车离家外出去县委市委上访投诉,

非法限制我们法定的离家外出搭坐路过车去县委市委上访投诉权长达三小时左右。

 

当时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辆车与由南往北的第一辆车之间的直线距离长度为28米以上;

205国道的水泥路面宽度为12米以上,

路沿边的土路宽度为5米左右,

当日两个方向被堵车辆之间的水泥路面空地总面积为336平方米以上。

我家共4个人是被包括几个身着防暴服的警员在内的数十个看守围困着,全都站在停在包括几个身着防暴服的警员在内的数十个身后的由南往北走向的车的 附近,

我家共四个人离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辆车,至少有28米远,

站在由南往北方向的第一辆车前面堵塞公路阻碍交通不让这个方向的车前行扰乱交通秩序的数百人,根本不是我聚集来的,而是上列"孙学农、李洪星、张 升东、王庆玉"等聚集来的,

当日聚众堵塞交通非法截访扰乱交通秩序并确实导致我家四人无法搭坐由北往南方向便车外出上访投诉的罪魁祸首,

亦正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集来的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以上路面三个多小时不离开的数百人。

 

B、2006年3月11日晚6点至9点期间,

除了一直站在公路上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以上路面三个多小时不离开、一直堵塞交通非法截访围困着袁伟静及我、陈光军、陈光余这四 个人的上列"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合来的数百名县镇工作人员和受其雇用非法看管袁伟静及我的一伙无业游民外,

当日并没有任何一个内心支持我陈光诚的村民站在这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路面上堵塞公路阻碍交通扰乱交通秩序。

在国道外看热闹的村民们,

亦没有一个能够站到这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国道路面上。

看热闹的村民们是全被隔离在公路外,并从一开始即都已被占据公路站在路上的数百县镇政府工作组人员及警察严厉要求赶快回家不准滞留路边。

 

站在公路上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以上路面三个多小时不离开的共有200多人,

其中,我这边的人开始仅有4个,加上半小时左右之后闻讯放心不下儿子而抱着幼小的孙子赶来的我年届七十的老母亲,一共也才五个人,

除这五个人之外的站在公路路面上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以上路面三个多小时不离开的这两百多人中,

根本没有一个是内心支持我的群众。

 

    显而易见:

真正堵塞公路阻碍交通扰乱交通秩序的,

是并非想搭便车走却又一直站在205国道路面上,

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方米以上路面三个多小时不离开,

一直站在205国道路面围困着我们四个人的,

上列堵塞交通非法截访的"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合来的数百名县镇工作人员和受其雇用非法看管袁伟静及我的一伙无业游民!

 

3、2006年3月11日至2006年6月10日期间,"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无中生有编造谎言,公然歪曲捏造事实诽谤陈光诚,向 沂南县公安局、沂南县检察院、沂南县法院的工作人员诬称,3月11日晚上,我和袁伟静有过"在205国道上阻拦医院去接产妇的救护车通行、救护车 上的医生下来恳求放行,陈光诚袁伟静仍不肯放行"这样毫无人性的伤天害理恶行。

 

4、我的辩护人李劲松律师在沂南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提交沂南县法院的书面证据材料里见到了营后村党支部书记韩传旺3月12日的下列言词:

有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的,往梭庄去接生孩子的,救护车的医生想过去,陈光诚他们也不放。那救护车没办法,只好又调头回去了。

 

 

5、可是,2006年11月27日上午,

证人韩传旺在法庭接受我的辩护人李劲松律师的庭审质证时,多次明确肯定说:

"3月11日晚事发当天我在现场时,根本没有见到过什么救护车"、

"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有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的,往梭庄去接生孩子的,救护车的医生想过去,陈光诚他们也不放。那救护车没办法,只好又调头回去 了'"(相关庭审笔录及庭审录像带原件现存放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6、我确知,上列"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在其提交给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所谓证人证言中歪曲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我陈光诚的内容如下(详见 沂南县公安局和沂南县检察院提交给临沂市中级法院的所谓证人证言,相关证言原件现保存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学农的伪证谎言:

这时有一辆救护车出诊想通过,陈光诚袁伟静不让,我又让出诊医生自已上前做工作让开,他们还是不让。

  

黄桂盛的伪证谎言:

有一辆救护车亮着警灯从北边来上了前边,也叫陈光诚等人拦住就是不让走。


       

 有辆从北边来的救护车,是去拉病号的,一个医生下车来和陈光诚他们说车是去拉病号的,请他们让车开路,陈光诚不同意,说不管如何,就是不让走。 最后那辆救护车没办法只好转头回去绕道而行了。

 

刘虎的伪证谎言:

还有一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被拦住后,下来一个大夫说了几句,意思是求求陈光诚他们让救护车过去,在梭庄有一个病号怪急,结果,这些堵车的就是不让 过,救护车只好转路走了。

 

刘元成的伪证谎言:

有一辆从垛庄往棱庄去拉病号的车也叫堵住了,车上的医生说是要急救去拉病号,求陈光诚放行,他也不同意,最后这辆救护车只得转路走了。

 

韩忠厚的伪证谎言:

从北边来了一辆救护车,这车当时是走的公路中间从车缝里挤过来的,陈光余和小袁上去拦住车就是不让走,这辆救护车往前靠了靠叫他俩人硬挡住车。从 救护车上下来了两个白大挂的医生或是护士,这两医院的人对陈光余等人解释了什么说了不少话,当时我没听清,看样子是想过去,陈光余陈光诚等人拦在 路上就是不让走,救护车见没法子就倒回车去了,围绕着东边一条小土路往南走了。

 

刘长滨的伪证谎言:

有一辆救护车从垛庄开往梭庄去救人,工作人员劝说陈光诚等让路,但他们不听,救护车只好转头往回走另找通路。

 

王庆玉的伪证谎言:

当时有辆从北边来的救护车,拉着警报来的,被堵住后,车上的人就下车对陈光诚他们说前边有个孕妇就要生孩子了放我们过去吧。但陈光诚等人听了后也 是不放行,这辆救护车司机见实在没办法了就只好调头走了。

 

张升东的伪证谎言:

这期间,从北边有一辆救护车亮着警灯来了,到了离现场不远的地方,司机下来看看车堵的怪历害。司机说前面有生孩子的叫俺过去呗,但陈光诚等无动于 中。那个车就调头往东,可能转路去了。

 

李洪星的伪证谎言:

这期间有个救护车从北边来也让堵住了。车上的医生穿白大挂过来说前面什么村有孕妇待产情况很急要求陈光诚放行他们的车辆,可陈光诚他们根本不听。

 

郑发余的伪证谎言:

这时从北边超过来辆救护车,亮着警灯,上来看着陈光诚等人不让走就停下来,下来一个大夫去问这几个,陈光诚他们还是不让救护车走。

 

7、与救护车相关事实的真相:

 

A、救护车,是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

 

B、是上列"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集来的约200名左右身着防暴警服和交警制服及便衣的同伙,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的前边,

占据了205国道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米路面,

堵塞公路长达三个小时,

阻碍交通,

不准包括这辆救护车在内的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前行。

 

C、这辆救护车并不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集来的约200名同伙所拦截的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第一辆车,

在这辆救护车到达事发地段时,

已经有数十辆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

被"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集来的占据了205国道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米路面的200名同伙所拦截停下无法前行。

因为,

"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集来的占据205国道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米路面的200名同伙,

是2006年3月11日晚上6点左右开始在东师古村路段动手拦截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不让前行的,

而救护车从北往南行至东师古村路段时,已是晚上8点10分左右。

 

D、我陈光诚及我陈光诚的三个亲属,当时确是想搭坐"由北往南方向的路过便车"前往沂南县城方向,找领导上访投诉,

但我陈光诚及我的三个亲属,

与"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排被堵车辆"的直线距离,

有28米以上。

而且,

在这长达三小时里,

并没有一个内心支持我陈光诚的村民群众与袁伟静和我及我哥我堂弟共四人一起站在这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米的路面空间上。

我陈光诚及我陈光诚的三个亲属与"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排被堵车辆"之间这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米的路面空间,

是全被"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集来的约200名同伙所占据。

 

E、站在由北向南方向的救护车的前面,堵塞公路,

和救护车上的人会过面、说过话,

不让由北往南方向的救护车通行的,

根本不是我陈光诚及我陈光诚的三个亲属。

 

F、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的书面证言证实: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都根本没有同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一句话(其书面证言原件现亦保存在临沂市中 级人民法院)。

 

这充分证明: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拦住救护车和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人,

根本不是袁伟静和我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

 

这充分证明: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拦住救护车和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人,

其实是肩负"不能让陈光诚等搭上便车去县里去市里去省里去北京、别让陈光诚搭上便车跑了"之责,

包括"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在内的上百名"长期非法暴力看守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在场警员及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非法暴力限制袁伟 静陈光诚行动自由的流氓地痞之中的人!

 

即:

占据205国道28米长12米宽约336平米路面,

堵塞公路扰乱交通秩序长达三小时,

不让救护车通行的,

其实是一直站在公路上围困着袁伟静和陈光诚等四个人并"在这三个小时里自始至终牢牢控制着现场不让除陈光诚一家这五个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一位村民进 入控制区域"的"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上十名警察以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滨、刘元成、刘长伟、 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郑发余"等上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在告及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其所雇无业游民地 痞。

 

 

8、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内容如下:

我咋天在孟良崮卫生院值班,咋天晚上将近8点时,沂南县双堠镇东梭庄村的一个男的打给我们卫生院的急救电话,说是他老婆生孩子,然后我就驾驶着我 们卫生院的救护车(是一汽佳宝)拉着我们卫生院的妇产科大夫王静一起往东梭庄去,我们走的205国道,从北往南,行至东师古村路阶段时堵车,当时 是晚上8点10分左右。堵车的路阶段位于东师古村东,堵到营后村办公室西边,从北向南方向行驶的车大约有二三十辆左右,也没有从南往北的车过来。 被堵的车有大货车农用车等,什么号我也没往心里记,因为我们是去拉生孩子的,非常急。我就从被堵的车里钻进去往前开,一直到堵车的中心位置,见从 南往北的车也很多被堵着。这两个方向的车中间有很多人,都是谁我也不认识。我下了车想问问是什么事,就过去了,我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挡在从南往 北开方向的一辆货车前,挡在车前方正中间,我又问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说能过去吧,他说过不去。我非常着急,就又上了车把车往后倒了倒,我想 转路走。这个地方我也比较熟悉。我倒了倒车后有条小路往东的,我从205国道上下来开上这条小路,围绕到营后村东又往南走的一条土路,然后再围绕 到205国道东师古村东杨水站处,上了205国道我见从南往北的车也堵到了杨水站北边十多米处,也大约有十几辆车。

 

9、救护车上的医生王静证言如下:

3月11日晚,我值班,我是孟良崮卫生院妇产科医生,东梭庄有一个产妇要生产,打电话让我们医院去接,我和司机刘长东开救护车去的。我们的救护车 上边有蓝色警灯。我们沿205国道由北往南走。走到营后村的时候,发现前边堵了车。刘长冬下车上前边去问问,过一会,刘长冬回来说不行了这边过不 去了。我说咱得快想办法,耽误事咱得负责任,快下去问问还有旁的路吧。刘长冬开着车,想从路边上过去,一个人拦着俺的车说"这边过不去"。我说 "东梭庄有个生孩子的怪急,你看看还有旁的路吧"?我下车去问路,有一个说"俺也是走这边的,不知道"。我又过去问一个老头,把情况说说,老头指 指一条往东的路说"你走这条路转到杨水站再上公路",俺就开着车转上了小路。到了东棱庄,打生孩子这家的电话没人接。回头一看来,他们人已经出来 了。我们拉上产妇和她家属往回走,我一路上晕车不舒服。在杨水站哪地方就见有堵车的,这时候堵车已经一长串了,路上还遇到一个交警在分流车辆跟俺 说前边堵车不让走,我们说有产妇想转小路,他们让我们走了。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55分左右了。不过产妇生产怪顺利产妇婴儿都安 全,12号凌晨孩子生下来后当天他们就出院回家了。

 

 10、我没有想到:

上列堵塞交通非法截访的"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等及其纠合来的数百名县镇工作人员和受其雇用非法看管袁伟静及我的一伙无业游民,不但 敢于这样聚合数百人、占据28米长12米宽的国道路面、堵塞公路、阻碍交通、扰乱交通秩序、非法截访阻挠我们四个人搭坐路过便车离开这里外出上访 投诉、无理限制我们四个人搭坐往沂南县城方向行驶的过路便车外出、非法剥夺我们的上访投诉权。

他们竟然还会贼喊捉贼、倒打我陈光诚一耙!

 

明明是他们纠合来的数百个人、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的公路路面、堵塞公路长达三个小时、阻碍交通、扰乱交通秩序、非法截访阻挠我们四个人合法搭 坐便车离开这里外出前往沂南县城上访投诉、连去接产妇的救护车都不让通行!!!

 

可他们竟然"贼喊捉贼、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欺下瞒上、诬告陷害我陈光诚"!!!

他们竟敢无耻宣称"是陈光诚指挥纠合袁伟静陈光军陈光余三个人共计四个人,占据了28米长12米宽的205国道路面、堵塞205国道长达三个小 时、阻碍交通、扰乱交通秩序、连去接产妇的救护车都不让通行"并且"将此伤天害理的谎言伪证作为判决依据,贼喊捉贼诬告陷害盲人陈光诚犯有聚众扰 乱交通秩序罪,枉法判处根本无罪的盲人陈光诚四年徒刑"!

 

而且,

临沂市委书记李群和临沂市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杰控制下的临沂法院相关法官,

竟然顺着李群刘杰的心意作出了颠倒是非伤天害理的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终字第311号枉法判决:

2006年3月11日晚,陈光余酒后在东师古村中声称被人殴打,并冲到村委办公室打砸。被告人陈光诚以找陈光余被打之事寻求说法为由,趁机聚集陈 光余陈光军袁伟静三人,于当晚6时许闯至205国道营后村路段拦截车辆,以便制造影响,被告人陈光诚首先站到路中拦截车辆,指挥陈光军陈光余袁伟 静在公路中间呼喊、阻止车辆通行,公安民警赶到现场疏导交通,劝被告人陈光诚停止聚众堵车行为,被告人陈光诚拒不服从,并继续指挥陈光军陈光余袁 伟静堵截车辆,导致包括接送急待分娩孕妇的救护车在内的290多辆滞留现场,致使205国道该路段交通中断达3小时之久。情节严重。被告人陈光诚 在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被告人陈光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2006年6月10日起至2010年9月9日止!!!

 

 

 

五、尊敬的领导,并此,我还想向您详细介绍与报案举报相关的下列背景材料和事实。

以便,您能更全面地了解袁伟静和陈光诚、更全面地了解李群刘杰等为何会实施如此伤害陈光诚和袁伟静的违法侵权犯罪行径。

这样,肯定得耽搁您不少宝贵时间,为此,我先向您深致谢意和歉意并诚祈海涵!

 

1、《冯兰瑞、应松年、姜明安、张思之、茅于轼、吴思"就陈光诚被捕事件致胡锦涛总书记及中共中央常委的信"》。

http://zyzg.us/viewthread.php?tid=137227&highlight=%B3%C2%B9%E2%B3%CF


http://127.0.0.1:8567/dm/UGgC/arjF.Obkha.pBZ/arjf/to/puvan/2006/11/200611130025.shtml

 

3、《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 陈光诚案律师血溅临沂指有人设局 仍呼唤中央正义力量维护法律" 》

http://127.0.0.1:8567/dm/UggC/ARjf.obKHA.pBz/arjf/to/puvan/2006/12/200612291002.shtml
    * 陈光诚案律师遇袭,李方平受伤最重*
     1 2月26日晚,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辩护律师李劲松和李方平以及村民陈光合的代理律师程海和黄开国,一行四位先生前往沂南办案。27日凌晨,长途汽车行至 离临沂市车站不远太远处,坐在车上的四位律师遭到一群冲进车里的暴徒殴打。三位律师受伤,其中李方平律师伤势最重。头上被打,有一条约四厘米长的 口子,血流满面。伤口经医生缝合后,四位律师乘飞机回到北京。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案11月27日在沂南县法院开庭重审,12月1日宣判,结果与前次一审相同,对陈光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七个月,以"聚众扰 乱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合并执行四年零三个月"。本月上旬,陈光诚再次提出上诉,并且提起两项行政诉讼和两项民事诉讼。其中有一项行政诉讼状告 临沂市公安局长刘杰。
     这次临沂暴力殴打律师事件,是一年多以来,法律援救陈光诚过程中的第十起暴力殴打律师事件,也是施暴最严重的一次。事发当晚,我打电话给李劲松律师。
     问:"您现在在什么地方?"
     答:"在北京,刚下飞机。"
    * 暴力殴打律师经过 *
     问:"请您讲讲今天发生的事情。"
     答:"早上四点多,车到了临沂地段,离临沂汽车站不太远的一个地方。这事情我也是后来听那个司机说的(当时我在睡觉)。前面有一辆没牌的车,挡住了我们的 长途卧铺车,后面还有一辆车,两辆夹击。有人用钢管敲他车的玻璃说让他开门。
     我们车上已经看到明显出来一个内应,是个女的,我们在北京出去的时候就见到她,穿一件仿警服,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警察呢。
     上车的时候,她亲口告诉我,我那个票的位置就是离司机最近的这一排中间,因为卧铺有三排,我以为她是车上的乘务员,最后她就坐在方平的下面铺,我的旁边。 今天早上四点多的时候,就是她把我推醒,我还以为到站了,乘务员叫我们下车。
     我起来,下面的一伙歹徒冲上车来,那女的就说了一句什麽山东话,我还没听清楚,后来我听那个人说,她说我昨天晚上对他耍了流氓,那些人就冲上来说要把我拉 下去。我听到冲上来的那伙人中有个男的用普通话说'你是耍流氓'什麽的,我说'谁耍流氓?究竟什么事你现在就说清楚',那些人不多说了,就是要把 我拉下去。
     我们这次是四个律师一块儿去的,方平离我最近,也在我的前面。他大声说'有什麽事就在这里说清楚,你们到底有什么事?想干什麽?'这一伙人至少有六、七个 上来拳打脚踢,包括用一个铁棍,朝我这边打过来。
     程海律师和黄开国律师到我旁边,替我阻挡了他们的铁棍,他们反过来就针对方平,一棍敲下去,他把方平的头顶砸了一下,后来我在医院看到,他头顶被砸裂了有 四厘米左右。方平整个头顶的血流得满脸都是。
     在这个过程中,我就直接用手机拨了110报警。这些人在我报警后照样还在打方平,最后见方平的头、满脸都是血之后,他们才下去,包括在我旁边铺位我原以为 是乘务员的那个女人,也跟这伙人一起都下去了。
    * 警察不登记犯罪同伙和在场目击旅客姓名 *
     警察来之前,我就跟司机说了,我报了110,110已经说了,车上的人都不能下车,都要去作笔录。警察来了之后,我就要求警察对车上所有人的身份作一个登 记,警察就不肯,我说这里面除了他们的同伙之外,其他人也都是现场目击证人,应该对他们作调查询问笔录。结果他说'除非你能告诉我,谁是那伙人的 同伙,那我就对他们作笔录,否则我就不用对他们作笔录'。他就把所有乘客都放走了。
     当时因为方平满脸都是血,他就打了电话叫110,110来了之后,因为我也被他们用棍子,用拳头也打伤了,伤得没那麽重。我和方平就跟急救车到医院去了。
    当时是五点多,事情发生的时候是四点半到五点之间。
    * 多次报警,无警察出警作受害人笔录*
     到十点多钟,方平抢救工作手术基本完成了,我见还没有警察过来,至少按理来说,别说我们安危死活他应该关注,就是从正常办案角度,作调查询问,我们是直接 受害人,他也应该对我们作个询问笔录才行,但是一直到十点多还没人来。我就又给110拨了电话,问为什么还没警察过来找受害人作调查笔录。就为这 件事我打电话打了至少有四次。一直到下午三点,还是没有一个警察过来作笔录。
     在这种状态下,我们有一个比较肯定的判断,就是这个地方在刘杰的总控制之下,公安机关是不可依的了。从安全角度。。。你也知道,(重审)开庭前一天,我们 报警报了一天,包括给临沂市公安局、省公安厅督察,都打电话报了警,他们就能作到一个警察都不来现场。
     为了方平安全考虑,我们直接离开医院回北京,让方平到北京的医院进一步治疗或留院观察。
    * 值得注意的细节 *
     李劲松律师认为,这次事件全过程中很多细节特别值得注意和分析。
     他说:"法院法官来了个电话,说光诚提到说还想再见我一次,我说再见一下也可以。法官是星期六给我通的电话,当时我就说,周二晚上我会去。这个消息刘杰 (陈光诚起诉的被告,临沂市公安局长)也肯定清楚。我刚才说的那个女的,我们还没上车,她就在车边上,我们上去后的位置,都是她告诉我们的。
     问:"实际上你们什麽时候出发,坐哪趟车都是一定的吗?"
     答:"我们去基本上都是那趟车。"
     李劲松律师说:'还有一个细节,那个女的说我'耍流氓'什么的,要拉我一个人下车,那按照正常道理来说,就是要伤害,也只能伤害我,但结果,他这种狠手铁 棍,砸向的是当时从来没说过跟他们有什麽过节的方平律师。而且伤害完方平律师之后,他们也没有接着再冲进来,一定要把我打伤才走。见到方平律师血 流满面,他们就全撤了。"
     问:"为李方平律师伤口做缝合的医生,他们当时对他的伤情是怎麽讲的?"
     答:"脑震荡是肯定有,至于影响多大,有没有其它积血之类的,医生说要观察一、两天才能肯定。拍片也拍了,没有骨折。"
    * 李劲松律师呼吁中央组织专案组 *
     在遭遇过对律师这样的暴力殴打以后,李劲松律师仍然呼吁体制内更高一级权力机关正义力量出手,制服地方恶势力。
     他说:"面对这种地方有权有势的流氓恶势力,黑白两道通吃的土皇帝,确实是需要体制内的权力、能力比他们更大的正义力量出手,才能够真正有效的把他们制 服。
     现在我也可以肯定,对待这种使用暴力的歹徒、流氓恶势力,不是我们一个律师,或者说不是任何血肉之躯的责任,应该是手上有专政工具,或者说手上掌握了枪杆 子的公权力,制服暴力歹徒,是他们的责任。
     在光诚案里所有这麽多暴力事件,把车掀翻,把我们的相机抢走,把程海律师他们又是打,又是抢,公然的这种暴力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得到处理。
     现在的问题就是要中央级的体制内的正义力量出手,组成专案组,到临沂去,把所有的暴力案件作一个总的清算。那麽我相信,只有这样做,才能够把光诚案的一些 基本事实真正的查清楚,得到一个真正公平的处理。"
    * 李劲松:"血肉之躯拚搏无益"*
     问:"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二审的各种手续需要律师前往沂南的话,你们还会去吗?"
     答:"如果说体制内中央政府级的专案工作组没有成立,没有去惩治,包括今天发生的这种暴力恶性事件,那我就认为我没必要去了,以我们的血肉之躯,这种拚搏 是徒劳无益的。"
     问:"我现在可以请方平律师简单说几句话吗?"
     答:"可能不行,他今天流血流得太多。"
    * 程海律师见证并讲胳膊受伤经过 *
     为了保护李劲松律师,同行的程海律师胳膊受伤,他讲当时的情况:"李方平和李劲松律师都在我前面,他们那伙人是从车头那儿进来的,一来就面对他们两个。一 个人拿着一米多长的铁棍,往劲松头上打,我又拦着,拦的过程中,他又给我胳膊上也来几棍子。我们保护李劲松,这时候我发现他的眼镜被打碎了,鼻梁 被打肿了,额骨这一块。正面上来一个人,李方平正在前面那个座位上,当时不是拦吗,这样狠狠在他头上来了几棍子,当时就血流如注,到医院看了,缝 了很多针。"
     程海律师上次去沂南办案,照相机被抢走,这次又经历了暴力殴打事件,他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觉得律师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
     问:"您个人受伤情况怎么样?"
     答:"他就把我左胳膊打肿了,铁棍打的。"
     问:"您所乘坐的这趟车的车次和时间是怎麽讲?"
     答:"这车是晚上七点半发车,北京到临沂的长途卧铺汽车,打的时候,有个轿车在前面堵住了。他们人走的时候,我到前窗看了一下,是一辆鲜红颜色的'马兹 达'轿车,后车牌被摘了。这辆车的特点鲜红色非常好查的,在大陆鲜红色车是比较少的。"
     程海律师表示,权力机关有责任制止对律师施暴。他说:"这些情况的发生令人震惊,在我们国家建立所谓'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时候,地方有些目无法 纪,不仅仅对一些当事人,而且对律师履行职务,百般阻拦,同时施以暴力,权力机关应当有责任制止。既不符合我们国家的法律,也不符合整个社会、世 界的发展趋势潮流。"
    * 黄开国律师:"这是精心设的局"*
     另一位同行经历了暴力殴打事件的黄开国律师说:"方平现在伤情也不太乐观。刚才程海、劲松律师把相关经过都已经说了,我在旁边,说的经过是属实的。
     我也不是第一次去临沂,这是第二次过去。我感觉法制进步需要好多人努力才能做得到。对今天早晨发生的这样一个事故,我认为不是偶然的,是经心编排、精心设 的一个局。
     你想,车停了以后,上来几个人,看着都像是训练有素的模样,找事的这个女的也不像是什麽都不懂的那种人。看着这些人都是白白胖胖,像平时养尊处优的人。所 以我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任何矛盾,独独对律师采取打骂,并不抢钱,这可以明确看到是针对律师来的一场暴力。
     最后我和程海律师在方平和劲松律师去医院之后,我们录车牌的时候,车上又下来一个小平头,二十来岁,白白净净,跟我们说'你们不是要去沂南吗?我认识你们 这两个哥们儿。'
     所以我们的行踪一直是被监控的,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罢了。"
    * 律师遇袭后办好陈光合委托手续,何时能见当事人? *
     村民陈光合在陈光诚案重审开庭前,接到法院出庭作证通知,开庭前遭到绑架,后被以涉嫌伪证罪拘留,程海和黄开国担任他的辩护律师,这次来办理一些手续。
     我问黄开国律师:"陈光合先生的委托手续是不是已经办好了?"
     答:"委托手续这次已经办了,我们去的时候还没办呢。"
     问:"你们没去沂南,是怎麽办的呢?"
     答:"是他们家人听到我这信息以后赶到临沂,在临沂办的。"
     黄开国律师谈他上一次来沂南的经历:"上一次我是给陈光军,一个被告人进行辩护,我们没有见到他,然后没有经过任何审理程序就把人给判了。这次至于事态怎 麽发展不好说,反正作为一个律师,接受委托以后,肯定会尽心的为了我的当事人,去维护他的利益,这点我是能作得到的"。
    * 江天勇律师:看见李方平、李劲松伤情,究"黑社会"幕后 *
     两个多小时之后,李方平律师躺在北京304医院的病床上。北京的江天勇律师等人前去看望他。
     江天勇律师说:"我在医院里,李方平律师在输液。"
     问:"您看到他目前情况怎么样?"
     答:"很疲惫的,失血太多。他现在在输液,想休息,脸色非常苍白。我最开始见他的时候很吃惊,出乎我的意料,满脸都是血。头上的血很多凝聚在头发上,衣服 上、衣领都是血迹。看样子比较严重。但是还好,作CT检查,现在没有明显的头部骨折。"
     问:"他跟您打招呼了吗?"
     答:"打招呼了。我一直尽量跟他少说话。"
     问:"他是住在什麽病房呢?"
     答:"想住病房,结果还没住上。开始说留院观察两天,但是我们忙和了半天,最后医生告诉我们'不能住院,没有房间'。李方平想找个宾馆先休息,明天早晨再 来,该看的看。他刚才说了,现在这样子没法回家,母亲七十多岁,看到肯定会非常害怕也非常难过,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让他母亲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
     李劲松律师暂时也在这边,他眼睛受伤了,伤情也不轻,左眼角很大一块淤青,肿了,医院说让李劲松律师明天也过来看。"
     亲眼目睹了律师伤情的江天勇律师说:"总之。我觉得确实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长叹)这个事情很明显从一开始就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我觉得,前面看起来具 体行动的人像黑社会的人,而黑社会行动的幕后,大家都明白是谁。
     每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包括几位学者、大学教授还有关心这件事情的人,回了短信,表示非常愤慨。
     我真难以想象,国际社会会怎麽看待中国!多麽赤裸裸的暴力,竟然如此猖獗,让我们感到无比愤慨!"

 

(在2006年12月27日方平律师受害血案发生后,

李劲松律师曾明确告诉沂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杰:

我认为1227方平血案的幕后犯罪主谋,

要么就是迫害陈光诚的主要责任人现任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的刘杰本人!

要么就是为讨好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杰想尽力替刘杰消灾出气的刘杰的哥们!

 

当时沂南县公安局刘长杰副局长给李劲松律师打来电话对李劲松律师说,

1227方平血案的幕后犯罪主谋不可能是临沂市公安局刘杰局长或刘杰局长的朋友,

临沂市公安局刘杰局长非常重视并已亲自负责指挥1227血案的侦破工作。

 

李劲松律师在电话里明确告诉沂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杰,

要想排除刘杰局长或刘杰局长的哥们是1227方平血案的幕后犯罪主谋的嫌疑,

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

就是让刘杰局长尽力尽责早日侦破这一"现场目击证人有同车数十旅客且客车司机与犯罪团伙成员之一很熟悉、理应能很快侦破"的血案,

将所有罪犯绳之以法!

 

但直至今日,大半年已过去了,

尽管,

据刘长杰所述是身为临沂市公安局局长的刘杰特别重视亲自负责指挥1227方平血案的侦查工作,

然而,

在临沂境内铁棍重砸方平律师头顶致方平律师头皮开裂血流满脸的罪犯团伙至今仍受到有效保护根本无一人被绳之以法!

 

 

故而,

我同李劲松律师一样如今仍坚持认为20061227方平血案及200706161我陈光诚在被监狱牢头殴打案的幕后犯罪主谋就是枉法渎职迫害我陈 光诚的主要责任人现仍任临沂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刘杰。

 

我同李劲松律师一样相信,

20061227方平血案的幕后犯罪主谋,

要么就是枉法渎职迫害我陈光诚的主要责任人现任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的刘杰本人!

要么就是为讨好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杰想尽力替刘杰消灾出气的刘杰的哥们!

 

我同李劲松律师一样相信,

2007年6月16日临沂监狱牢头李志涛等服刑犯伤害我陈光诚事件的幕后犯罪主谋,

要么就是枉法渎职迫害陈光诚的主要责任人现任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的刘杰本人!

要么就是为讨好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杰想尽力替刘杰消灾出气的刘杰的哥们!)


4、《李劲松律师公告的陈光诚于2007年5月16日下午写的第三封挂号信》

http://zyzg.us/viewthread.php?tid=162506&highlight=%B3%C2%B9%E2%B3%CF

 

李劲松律师临沂监狱会见陈光诚谈话摘录

http://zyzg.us/viewthread.php?tid=145448&highlight=%B3%C2%B9%E2%B3%CF

 有些拥有权力的人所犯的错误,必须要有比他们更大更高的权力的人才有能力查纠他们,而有更高更大的权力的人,又肯定更忙事情更多,所以,这个纠 错过程也许会是较漫长。

 

http://127.0.0.1:8567/dm/Uggc/arJf.obkHA.Pbz/arjf/to/puvan/2007/03/200703230133.shtml

 

5、《滕彪:黎明前的见证》

http://127.0.0.1:8567/dm/uggC/ArjF.ObKHa.PbZ/arjf/to/choic/2007/01/200701061035.shtml

 

6、《临沂野蛮计生事件及陈光诚案维权大事记》

http://127.0.0.1:8567/dm/UGGc/oBkHa.Pbz/ureb/2006/grato/17_1.shtml

http://127.0.0.1:8567/dm/UGgc/obkhA.PBZ/ureb/2007/grato/3_1.shtml

http://127.0.0.1:8567/dm/uggc/obkhA.Pbz/ureb/2007/grato/25_1.shtml

 

7、《滕彪:临沂警匪暴行录》

 http://127.0.0.1:8567/dm/UgGc/ObKha.pbz/ureb/2007/grato/2_1.shtml

临沂市、沂南县两级公安机关人员和政府其他部门的某些人员,在陈光诚案中扮演了极为下流野蛮的角色。警匪一家,无法无天,颠倒黑白,丧心病狂,当 是临沂公安和沂南公安的真实写照。

让我们简要回顾他们一年多来的暴行:

2005年9月6日下午,陈光诚在北京芳园里丽都饭店职工公寓院内,遭到6个自称为公安人员的男子的绑架。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或法律文书,将陈光 诚推进一辆桑塔纳带走(车号为鲁B13237)。当时的目击者包括涂毕声、李春富律师、华盛顿邮报记者潘公凯。光诚被四个暴徒硬按在车座上,几乎 呼吸不过来。途中,这伙暴徒在车里多次殴打陈光诚头面部,致使陈光诚昏迷了数次。当天晚上,光诚被扣押在沂南县维多利亚度假村。9月7日早,临沂 市公安局局长刘杰对光诚进行恐吓:"你接受了华盛顿邮报的一次采访,就够判五年了。再接受一次采访,就够判十年的。"证实此次绑架确为临沂公安所 为。

2005年10月4日,许志永博士、李方平、李苏滨律师到山东临沂看望陈光诚。在村头的大马路边,李方平、许志永被一群不明身分的人阻拦和殴打。 李方平律师险些被推到河里,还被一伙人按在地上拳打脚踢。许志永也被推倒和殴打。围殴者中有人刚刚喝过酒。下午五点多,挨打者竟被带到双堠镇派出 所"留置盘查",直到第二天早晨。10月5日他们被临沂警方强行带回北京。为律师指路的村民陈光理10月5日被带走,陈光理的妻子也被镇政府指派 的打手殴打。

2005年10月24日,陈光诚的朋友梁晓燕、寇延丁去东师古村看望他和孩子,陈光诚在冲出家门时,守住门口的双堠镇副镇长赵峰带领七、八个打手 群殴陈光诚。梁晓燕看到盲人陈光诚被他们打倒在地五、六次。其中一名叫李先干的政府干部李先干躲在打手身后偷袭,用穿皮鞋的脚猛踢光诚,还捏紧拳 头猛打光诚右太阳穴,陈的太阳穴流血不止,腿和手均受伤。七、八个打手也拿起棍子殴打光诚。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也被殴打。在陈光诚受伤之后,家人 希望能将他送医院治疗,但遭到阻止。

2005年12月27日,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被殴打。事后检查,发现腰部和背部大面积擦伤,还出了血。作恶者是李先干和政府雇用的十几个非法拘禁 陈光诚袁伟静的打手。

2006年2月2日晚八点左右,陈光诚的邻居陈华在送客人出门回来的时候,因为对站在他家门口的监视者说了一句表示不满的话,便遭到打手们的殴 打。鼻子、嘴都被打出血,头部也被打伤。之后,双堠镇派出所的警察赶来,不处理事情,而是把打人者支走。陈华要求派出所拿出这一班值班的名单来, 以辨认打人者;但被警察拒绝。晚11点左右,沂南县公安局来了八、九辆车,同样不处理任何事情。

2006年2月5日晚,数百村民与监视陈光诚的官员和打手发生冲突,杜德海头被打破,另有几名村民受轻伤。

2006年3月11日晚7点,陈光诚的邻居陈光余到村小卖部买烟途中,被四个人蒙住头,用棍子猛打,满脸是血,脖子到手多处受伤。行凶者随后混到 看守陈光诚的人群中。

3月12日至3月14日,沂南县公安人员对陈光诚实施酷刑,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陈光诚为此曾绝食绝水抗议这些警察败类的暴行!3月12日至4月 2日,陈光诚被非法拘禁在沂南县维多利亚度假村,4月2日至6月10日被非法拘禁在沂南县民警培训中心。

  陈光余3月11日被抓到沂南县刑警队后,被沂南警员绑在椅子上审讯逼供,五天五夜不让睡觉。陈光军被抓后,被用铁链绑在椅子上,"他们每班两 个人,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喝水。他们说态度好就给一点吃,每天有吃一顿的时候,也有吃两顿的时候,最不能忍受的是,他们不让解手。每次解手,都要 多次请求。"陈庚江、陈光东、陈光和三位村民在被羁押期间,遭沂南警察酷刑逼供:"3月11日晚,我被沂南县刑警队抓进去之后,用农村拴狗的那种 铁链子把我绑在椅子上,脖子一道、腰一道、腿一道,共三道。……他们连续15天不让我睡觉。困得实在受不了要睡的时候,刑警就用带刺的橡胶棍砸我 的脚。他们轮班审讯,反复诱供,他们对我说的话不满意,就让重说,直到他们满意为止。""有一次连续20多小时不给吃饭。警察说忘了,实际是故意 不给饭吃。……连续15天不让睡觉,实在受不了,痛苦之极。到后来他们想让说什么就说什么。""他们逼我说光诚不好。……警察自己写好材料让我背 下来,背不下来就放在一边照着念,还不能总看。让读什么就读什么,读不好就打。他们在一边摄像。"

5月8日,魏汝久、张立辉等四名赴临沂办案的律师受到当地公安局的威胁和骚扰。

2006年6月11日,沂南县公安人员一直对光诚漫骂侮辱,持续整个上午。并恐吓说,"在看守所死一个人很正常,前几天还死了一个。你不好点儿就 别想活着走出这个看守所。"

6月19日晚,陈光诚的母亲和儿子在滕彪家楼下被不明身份的十个人绑架。这伙暴徒把七十岁的老人和两岁多的孩子塞进一辆没有牌照的车里,车辆被滕 彪及附近居民拦住。五、六分钟后,北京110的警察和山东来的这些便衣一起,把滕彪强行拖走,推倒在地。之后无牌车飞快地冲出小区。

6月21日下午,李劲松律师接到死亡威胁电话。这个陌生人恐吓他"是不是不想活了,是不是想找死"。

6月22日,因光诚母亲病重,李劲松律师向警察发短信求助。李劲松因此竟被沂南县公安局传唤。

6月22日下午,程海、李克昌和孟宪明三位律师被不明身份、无牌照的车辆跟踪,在山东临沂被一辆无牌照车跟踪,并被不明身份的暴徒当街公开殴打。 当时律师拨打了110和120,警察把律师带到公安局问讯。但是警方用各种理由把这三名被殴打的律师羁留在派出所,不让离开派出所。更令人愤慨的 是,在22日晚21点41分,又有几十名暴徒冲进公安局内,公然抢劫了律师们的照相器材,并当着警察的面强行摔碎。之后,又冲到律师住所谩骂骚 扰,切断电话,直到凌晨一点多才撤走。而当地警方毫不作为,任由暴徒撒野!

6月23日上午,刚刚走出宾馆的程海、孟宪明律师准备依法办案,再次被昨日十几名壮汉围住,声称程律师拍了他们的照片。程律师说:"像机被你们摔 坏,东西被你们抢走,哪还有照片?" 但对方仗着人多,挡住两位律师的去路,不停地推搡、抓打两位律师,程律师的手被打青。

6月23日下午2点10分,按计划前去陈光诚家的李劲松、李苏滨律师到达陈光诚家村口,刚刚下车,便遭到20多名不明身份者的围殴,最后将二人推 搡进车内。一路跟踪而来的车辆则在旁边静静观望。向110报警后,警方置之不理。

6月27日,李劲松、李苏滨、胡佳等四人到达临沂。在进入村口时,李劲松、李苏滨所驾车辆就被几个女流氓用力堵住车门,无法下车。律师多次报警并 在车里等待警察。这数十个男女流氓竟然用力将律师的飞度车向右掀翻了!在警察到来之前他们又把车推回原状,但右侧车身已多处伤痕。李劲松律师写 道:"令我愤慨伤心至极的是:四个警察到来之后在我向警员现场指证仍滞留在场的数十个堵门掀车暴徒时,其中几个男流氓当着四个警察的面抢走我的摄 像机,挥拳砸我脸部并用车门挤卡我的躯体,至我右下唇伤肿,眼镜被砸落地!""之后其中一个暴徒当着四个沂南警员的面,带着从我手中抢走的摄像 机,骑着一辆摩托车离开现场。我当即要求在场警员赶快去抓捕这个现行抢劫犯!这四个警员却无动于衷竟然眼睁睁地放纵这数十暴徒一个个从容离开现 场!"

7月10 日,胡佳和袁伟静在村口被看守袁伟静的二十多个暴徒暴力殴打。

7月20日,准备参加旁听的赵晖等民间人士在法院门口被不明身份的暴徒殴打、所穿的光诚头像衫均被撕破。当日下午,在东师古村准备探望袁伟静时, 又被政府雇用的打手殴打。

8月17日晚,许志永被六、七位不明身份的人诬陷偷包,许志永博士遭到殴打,李方平和张立辉律师被带到沂南县界湖派出所讯问两个多小时,许志永博 士被讯问长达22个小时,一直到开庭结束;因此无法出庭辩护。

8 月18日,陈光诚的母亲和妻子要求参加旁听,被沂南警察强力阻止。要求旁听的杨在新、黄晓敏被强行带到派出所,杨在新受到警察凶狠殴打,并被关在铁笼子 里。

11月18日,沂南县公安人员到东师古村找到陈光东、陈光和的妻子,对她们进行威胁,企图以此来阻止陈光东、陈光和出庭作证。

  11月26日,李劲松、李方平、滕彪律师在东师古村遭到双堠镇党委书记为首的政府工作人员和政府雇用的20多名打手阻拦骚扰,律师向县 110、市110、省公安厅报警20多次,警方拒不出警。

11月26日早,证人陈更江被警察强行带走。答应律师准备出庭的证人陈光余、陈光东失踪。

当晚,证人陈光和在临沂准备与律师见面时被十几名不明身份者绑架;

滕彪和李方平律师在试图营救时被推倒在地,无牌照车辆扬长而去。留在现场的七八个暴徒在那里狂笑。110接警后前来调查,对律师指认的、仍滞留现 场的犯罪分子不闻不问。

11月28日中午,袁伟静在被沂南县公安机关被传唤期间,袁伟静受到刑警大队有关人员的侮辱虐待。袁伟静的小腹和胸口剧痛;三个小时内她四次要求 去医院,警察置之不理。第五次要求时,来了一个医生,简单看了一下,说问题不大;而这时候袁伟静已经疼得受不了了。疼痛难忍加上极度的气愤,袁伟 静几次昏迷过去。晚上,刑警大队六七个人把神志不清的袁伟静扔在东师古村村口地上。

12月27日,李劲松、李方平、程海、黄开国律师赴临沂办案途中被不明身份的暴徒袭击。12月26日晚19:30,李劲松、李方平等人上了从北京 开往临沂市的长途客车后,有一个穿着警用防寒服的女子来给他们安排铺位,此人的举动让人不得不认为她是乘务员。她把李劲松和李方平都安排在她附 近。12月27日凌晨4点,那女子推醒劲松,声称李劲松律师对其进行性骚扰。不久两辆无牌车辆(无牌车辆几乎成了光诚案中涉案的临沂警方和政府的 标志),一前一后迫使长途车停到路边,车上下来了约8个不明身份的人,强迫司机打开车门,他们上车后要把李劲松揪下车,李方平立即上前阻止对方, 几个人就用铁棍袭击李劲松和李方平,围攻的时间大体在 5分钟左右。随即李劲松打电话报警,警方未及时出警。李方平头部被凶器打中,血流满面,神志恍惚,那几个不明身份者和该女子下车扬长而去。凌晨 5时许,警察来到后,拒绝律师登记乘客的要求,反而将所有目击证人和可能存在的打人者同伙全部放走。李方平律师头部伤口四厘米左右,缝了八针以 上;李劲松律师左眼及左手受伤。这是去年八月以来,殴打律师最为凶残的一次。

在掌握着暴力机器的犯罪者面前,个体是那么无助和绝望,文字和思想是那么苍白和无力。——也许,人性的尊严将在历史的缝隙中展现自己的力量。除了 相信这一点,我们,还能有什么选择?

 

8、《滕彪: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

http://127.0.0.1:8567/dm/uGGc/ObkHa.pBz/ureb/grato/26_1.shtml

 

9、《2005年9月7号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杰对被非法绑架的陈光诚说:你接受了华盛顿邮报的一次采访,就够判五年了》

http://127.0.0.1:8567/dm/Uggc/ArJF.oBkha.pbz/arjf/to/puvan/2006/12/200612160537.shtml

 

10、《陈光诚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及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控方关键证人陈光余陈光军等披露自已被沂南警方刑讯逼供情形》。

http://127.0.0.1:8567/dm/UGgc/OBKHa.pBZ/ureb/2006/grato/5_1.shtml

 

11、陈光诚妻袁伟静代夫领奖北京机场被绑架

http://127.0.0.1:8567/dm/uGGC/aRjf.oBKHa.PBz/arjf/to/puvan/2007/08/200708250641.shtml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 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 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 可以申请复议。

 

综上所述,

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尊严;

为维护国家尊重人权依法治国的本来面貌及应有国际形象;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特此向尊敬的领导呈交本报案控告专函暨陈光诚冤案申诉书。

 

请求尊敬的领导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立案侦查并及时追究违反国法的犯罪嫌疑人李群(原山东省 临沂市委书记现山东省委宣传部长)刘杰(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所犯报复陷害罪刑事责任"。

 

请求尊敬的领导及时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依法提审或再审陈光诚被枉法终审判处四年三个月冤案并捍卫国家法律尊严依法审理公正宣判我陈光诚无罪!

 

 我陈光诚并此特别申明:

自即日起,与我陈光诚相关的所有决定和回复通知等法律文书,均指定由我陈光诚的申诉代理人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代收。

指定代收人李劲松的通信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号中裕世纪大酒店A512室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邮编100038。

指定代收人李劲松的联系电话是:13691124988。

 

 

七、去年11月访美期间,在美国白宫、国务院、国会山,在同美国总统顾问、国务院高级官员、国会议员代表座谈时,李劲松律师多次明确:

中国是一个从五千年的封建人治法社会向现代法制社会转型的国家,中国的民主法制肯定是并不尽如人意的,不过,中国的民主法治能够有这几年这样的进 展,我认为其实已经是很难得了。
      中国现有的宪法和法律里面,至少已有80%的内容是符合普世人性和世界文明的。
      我觉得眼下最该做的事情,不是去无休止地纸上谈兵争论另20%是否符合普世人性和世界文明。
      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尽力协助以胡锦涛主席曾庆红副主度温家宝总理为代表的体制内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力量和法定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民众,把这80% 的,体制内外都认可的,符合普世人性和世界文明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在这样一个由五千年人治向现代法治转型过程中,在立法执法层面客观上都极容易出现人治皇权传统的反复,所以需要的是法制国家成熟经验的建设性批评和细致到 位的援助帮助;
      我认为,中国实现民主法制的关键,在于协助中国基层的普通民众牢固树立起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我个人非常欣赏中国目前的最高层领导核心胡锦涛主席曾庆红副主席温家宝总理身上所具有的人性光芒。
      我确信他们是有现代普世文明法制理念的领导人(总统顾问当即插话说,他对此也深有同感)。
      中国如今的人权污点个案,至少有80%的象山东陈光诚案一样,是地方政府不法官员所酿成的。

我也同李劲松律师一样,认为:

中国实现民主法制的关键,在于协助中国基层的普通民众牢固树立起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在没能协助中国基层的普通民众真正牢固树立起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之前,

任何执政党的更迭,也仅是城头变幻大王旗。


         

八、我坚信:国家兴亡人人有责。

就象各个小区的业主们不能"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建设安居乐业和谐社区的责任全落到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几个委员们的身上,自已却在后边旁观小区业 委会几个委员们与无良房地产开发商及无良前期物业公司老板及其在黑白两道上的打手走狗们浴血艰辛拼搏,期待坐享其成"一样。

任何一个有基本良知、有基本社会责任感、理性的现代公民,

都不会也不能,

把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这一重大艰辛工作和责任,

全推到几位中央核心领导人的身上,

自已却在后边当看客,

期待坐享其成。

 

我清楚:

一定要将人民政府同那些混入人民政府中的贪官污吏区分开来!

一定要将庙里的个别坏和尚同其他并没犯错的好和尚区分开来!

不要因为受到庙里坏和尚的伤害便过激地将这个庙里的好和尚都视为坏人!不要因为受到庙里个别坏和尚的伤害便无理地认为整座庙都该拆除!

没有中央政府的理解、支持、指导和帮助,弱势群体抗击有权有势土皇帝非法侵害的护法维权工作将困难重重难以成功!

 

我深知:

最反感自由和民主这两个词的是基层执法部门无法无天祸国殃民的土皇帝们。
      中国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是执政党的历代领导核心都喜欢见到并发誓自已要为之贡献终生的东西。
     所以,维护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自由和民主权利的行为,它根本不是会让执政党的领导核心敏感反感的行为。
     其实,最害怕维护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人,对自由和民主这两个词敏感和反感的人。就是离社会弱势群体最近、最容易并事实已经常侵害弱势群体 合法权益的、基层执法部门的土皇帝们。


 

我深知:

违法乱纪侵害老百姓利益贪官污吏们经常用来打压护法维权弱势群体的高调即是"权力被侵害的公民们的集体护法维权行动多是易被利用的"、"被侵权者 的集体护法维权行动直接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但是,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罪魁祸首,

其实根本不是"权力被侵害的公民们的集体护法维权正义之举"。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罪魁祸首;

其实是必须得到有效制止的"欺上压下、弄权渎职、祸国殃民、唯利是图"的基层贪官污吏们"对无权无钱势单力薄的普通农民们的非法侵权行径"!
  

 是谁在真正害怕"权力被侵害后不懈护法维权的弱势群体及协助弱势群体护法维权的良心法律人"?
  

 绝不会是问心无愧"正在身体力行建设法制政府"的"真正想落实亲民便民利民政策"的中央政府核心领导!!
  

肯定是"欺上压下、弄权渎职、祸国殃民、唯利是图"的贪官污吏!!
  

即便"境外敌对势力、境内持不同政见者"对"无权无钱势单力薄的弱势群体维权案"的实际关注"确实是另有用意";

只要及时尽职保护好了国家的主人我们的人民"我们的权利被侵害的弱势群体";

只要及时惩前毖后处罚了"违法乱纪的不法侵权贪官污吏";

政府就肯定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我坚信:

真正有能力"毁掉中国共产党、颠覆中国政府、破坏和谐社会建设、使民众同党和政府离心离德"的;既不是境外敌对势力,也不是党外持不同政见人士, 而是党内和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内"背离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依法尽职做利国利民正事、违法乱纪做祸国殃民错事"的贪官和 污吏!

 

我坚信:

民间理性法律人在知悉有关违法事件发生后有序建设性地介入,

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有利于国家法律的切实有效执行,

有利于"惩前毖后"促使各地行政和司法工作人员切实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 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并此,

让我们共同祝福:

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

我们的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的政府官员和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共建共享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报案控告暨申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陈光诚

 

 

 2008年 4 月 3 日   谨致

 

 

                              

 

                                  代书:   李劲松

陈光诚全权委托的申诉代理人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六、陈光诚辩护人李劲松律师的《一审重审书面辩护词》。

 

陈光诚辩护人李劲松律师之书面辩护词

 

 

沂南县人民法院、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陈光诚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人,本律师庭前审查了大量的案件材料,听取 了当事人对案件情况的陈述,冒着危险尽可能地进行了相关调查工作,在参与了本案的庭审后,现按规定向法院致送如下书面辩护意见:

 

一、本律师认为:控方指控陈光诚的两项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陈光诚是一个护法维权的中国公民,仅仅因为坚守良知和正义、维护国家计生法律的尊严和受害妇女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揭露地方政府贪官污吏们的野蛮 违法计生行为,竟然遭到长达一年多的迫害。

违法犯罪的不是陈光诚,而是那些以流氓的手段或法律的名义迫害陈光诚的贪官污吏们!

 

二、在详述辩护意见之前,本律师认为有必要先回顾一下本案的下列背景资料。
     

A、2005年春季,因为计划生育工作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临沂市有关贪官污吏实施了一场"野蛮违法的暴力计划生育运动",他们采取了"连坐"、 "办学习班"等方式抓捕关押殴打了很多无辜的农村育龄妇女及其家人,他们用棍棒迫使妇女做俯卧撑,迫使60多岁的亲兄妹互相殴打对方的脸,等等。
       2004年7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 (临发〔2004〕18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野蛮计生运动的发端和依据。
         2005年2月14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大意是过高地估计了百姓的素质,依法办事不行,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
       2005年3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规模暴力计生运动,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

这一违法野蛮暴力计生运动引起受害人的极大不满,很多受害者欲诉无门,于是找到了陈光诚,哭诉她们遭受的各样的委屈和苦难。倾听完受害妇女述说的 羞辱、惨痛的遭遇, 2005年8月,陈光诚向北京的朋友求助,滕彪等一批学者和律师到临沂针对地方政府贪官污吏相关违法事件作了调查,并把调查结论在网上发布。

(附,腾彪律师披露的到山东临沂调查当地区县政府侵犯妇女生育权和人权的事实部分:

1、蒙阴县垛庄镇女镇长张婷举满身酒气参与指挥打人,她和五六名打手打完另外两个被抓的70多岁的老太太,就把一村民刘元成叫到院子里,用扫帚打 他后脑,把三把扫帚打得粉碎;之后又用手掌打他耳光。五点多,将他关押在小屋内,并让他坐在水泥地上,把腿伸直,张婷举便带头用脚去跺受害人的 腿,他们跺的跺,打脸的打脸,殴打后就用冷水泼到他头上。刘说:"你打我,我告你!"张婷举声称:"你去告吧,去县城告也行,去临沂告也行,打死 你也就一万块钱!"维权人士陈光诚说:"我当时就站在河这岸,河那边就正在进行着大规模的犯罪,你无法制止它,那种痛苦无法形容。一个人的力量真 是太小。"

2、费县梁邱镇夏家沟村村民房钟霞说,"三姨夫给我打电话说,你再不回来,你三姨(受株连,被抓)就在里头被打死了。三月十一,我被迫回来,当时 已怀孕七个月,被迫打催产针,过了一天,小孩流产,十三日早晨九点,做了结扎,结扎后,四姨才放出来。"

3、费县梁邱镇马下沟村村民宋花厚说:"我哥哥(65岁)被抓了之后,计生人员用橡皮棍打我哥,打完之后让我打;我说我不能打我哥;他们又让我哥 打我。"

4、费县石板镇板桥村村民裴京兰说:"计生办的劳力(男的)用双手抠我的软肋,这个最狠,太厉害了,我们都疼得哇哇哭。劳力都哭得哇哇的,何况是 妇女。"

5、沂南县孙祖镇南硖石村村书记宋祥瑞威胁、逼迫村民胡丙美结扎,沂南县计生局副局长讲计生服务站站长杜凤泽也指着胡丙美的鼻子说:"这伙人(政 府雇佣的打手)已经说了,你扎也得扎,不扎按在手术台上也得扎!"

6、当地一些村民反映,计生人员动不动就大打出手,一边打一边说"打死你也就一万元埋葬费(有的说两万)!"这是多数施暴者惯用的一句话。有时 候,不打他们的时候"就骂我们,祖宗三代的骂。"

7、当地政府还办有所谓的学习班,抓人是学习班的第一步。在抓人之前,学习班还只是乡镇政府的几个办公室或空房子。通常是四五个计生人员(本文所 称计生人员,绝不仅限于计生办、计生委、计生局的正式工作人员,而是包括了负责分片儿的所有干部,以及被雇参与打砸抢的打手),多的时候是30多 个,坐着一两辆或三四辆车,在深更半夜、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黎明之前,叫门、别锁、砸门、翻墙、砸玻璃,一拥而入。老辈人说,这样的景象,只有当 年日本鬼子进村时出现过。"他们比鬼子还厉害。"

8、费县探沂镇镇长在电视台公然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公然称:"计划生育是国策,现在有点粗暴,但是只要不打 死,致残,其它不算违法,道理就是这个道理。"而国家计生委的回复是:"这是违法的,我们也没有办法。请当地公检法想办法。"而事实上,人大、公 检法的路也几乎不通。

费县新桥镇胡家庄村张贴的计生标语是:一孩放、二孩扎、不扎就动法。

费县探沂镇石行村张贴的是:对非法生育者坚决从严惩处。

其它地方还有"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下来"、"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

民间流传的计生口号则是:"喝药不抢瓶、上吊就给绳"、"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

临沂当地官员在以"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大帽子下,为了完成上级的生育指标,为了得到奖励、经费和爬升的机会,为了避免惩罚、避免失去权力, 各级官僚以及他们的打手行动起来了。目的是控制人口,手段是不择手段。)

 


    2005 年8月 12

(附,许志勇证言:

10月3日晚,我和李苏滨律师、李方平律师一起出发去临沂, 10月4日上午,我们到达孟良崮下面一个有旅馆的村庄,这里距陈光诚所在的双狮谷村只有不到三公里。之前我们约好几位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到这里谈法律问 题,同时,我们计划去看望陈光诚。鉴于地方政府曾不止一次公开耍过流氓——在北京一个居民小区不出示任何身份证明和法律文件公然绑架陈光诚、没有 任何法律根据把陈光诚非法拘禁在家等等,而且从9月初到现在,为了非法拘禁陈光诚,每天在双狮谷村的"政府工作人员"达三十多名,因此一个公民看 望自己的一个没有受到任何法律限制的私人朋友居然成了最危险艰巨的任务。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决定三个人不能全部暴露,由我先到村里探路。11点 40,我从旁边村里借了一辆自行车,骑车顺205国道去双狮谷村。远远看见国道岔向双狮谷村的路口有两辆车和四五个人蹲在路边,我知道,那一定是 看守陈光诚的人。为避免他们怀疑,我路过的时候装作没看见他们。再往前大约100米是一条河,桥上也有四五个人看守。过了桥大约100多米就到了 村东口,村口停着三辆车和七八个人,我也是一路不看他们,直接进了村。这是一个受到强权严重压抑的村庄,几乎每一个看到我这个陌生人的村民眼神都 有一种说不出的警惕和无奈。在村里骑车转了两圈,一个村民出现在我前面,开始我怀疑他是监视陈光城的线人,但他给我使了一个眼色,我大概明白了他 的意思,他是在偷偷地给我指去陈光城家的路。此刻,我想到了一个古老的成语——道路以目。我骑车顺着一个小胡同来到陈光城家院子大门前,只见他家 院子的大铁门紧闭,门口两排坐在小板凳上的大约九个不明身份的人,院子旁边胡同的另一信道处,一个四十多岁的干部模样的女人撑起一把遮阳伞坐在那 里,显然也是他们一伙的。他们看我停下来,就问干什幺的,我说看一个朋友。没多纠缠,我骑车穿过了胡同。然后,我折回来,准备直接去陈光诚家里。 但这时已经引起他们的高度怀疑,几个人把我堵在了胡同里,问我干什幺的,从哪里来,我说看望朋友陈光诚,从北京来。

一个自称宣传部的年轻人过来向我打招呼,问我是哪里的记者,我说不是记者。周围迅速围过来五六个人,要我出去谈。我问面前的几个人,陈光诚做过什 幺伤天害理的事情吗,你们为什幺要这样对待他,不觉得这样做是坏良心的吗?他们不说话,面露无奈,一个干部模样的人叫郭齐是双堠镇党委书记低声 说,不用再讲了,没有用的。我说,从你们的表情来看,讲良心还是管用的。跟他们一起来到村口,我拒绝再往前走。一些看守和村民围了过来,我继续给 他们讲道理,一边电话告诉李方平带我的身份证过来。一些村民也开始质问那些看守,光诚到底犯了什幺法?凭什幺这样对待他?陈光城的母亲哭着来到我 面前,拉着我去她家。一些村民过来把我围在中间,保护着我往前走,看守们拼命阻挡,其中镇党委书记郭齐拼命地掐着我的脖子拽着我的胳膊,还有人用 棍子在下面绊我的腿。事后想起来,真的很难过,一个镇党委书记难道必须表现出流氓黑社会的嘴脸才能显示出其对上级的忠诚?才能有升迁的机会?这是 一种什幺样的力量让一个戴眼镜的党委书记充当一个积极的打手?而我,依然不断地与看守们握手,善良地提醒他们要讲良心,让他们让开,这样拥挤纷乱 中我往前走了大约20米。突然,一个恶棍看守冲上来开始殴打村民,显然他是一个负责的干部,是故意要挑起事端,试图制造大规模冲突,以给我罗织罪 名。我立刻大声告诉村民,不要拥挤,放弃一切努力。我本人回到原地。一辆增援看守的面包车开过来了,车上跳下七八个男子。一辆警车也开过来了,四 名穿制服的警察过来。这时,李方平律师赶过来了,我们给警察看了身份证明,他们做了记录。突然,人群一阵骚动,陈光诚在家人的搀扶下冲过来了!我 大声告诉他我是许志永,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无尽的委屈和愤怒那一刻让我们相对无言。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长得什幺样子,但此刻,我们紧紧拥抱,他 是我受难的兄弟! 陈光诚自幼因病双目失明,但他后来读了中医学院,又自学法律,经常帮助村民维护权益,周围村民亲切地称他为陈律师。自从他揭露临沂计划生育过程中野蛮执法 的情况以来,他成了地方政府严密监控的对象,几十个人看着他的家门和村庄,切断了他家的电话,安装了干扰器使得他家院子里手机没有信号。他原本就 看不见这个世界,现在,地方政府为了掩盖自己的非法行径,把他与世界彻底隔绝了。为了生他养他的山村和百姓,为了心中不泯的良知,他再一次成了受 难者。他给我看了他受伤的牙齿和双腿,他的面部遭到了拳击,他的双腿有青紫块和新鲜的挫伤,那是他冲出重围冲出来的过程中被打伤的。这是他熟悉的 家,可流氓恶棍把他的家变成了监狱,这一刻,当他要冲出监狱的时候,他受到了那些灭绝人性的流氓恶棍们的毒打。我说,光诚,保重!如果有人敢给你 罗列罪名,我们绝对不会不管的!李方平律师也和陈光城拥抱握手,这时,警察过来把他们扯开了。为了避免恶棍们制造事端,我们只得离开这纷乱的村 庄。一个镇干部和一个司法局的干部带我们来到镇里。两个干部请我们吃饭,我们也想和他们沟通,表明我们的立场。他们的意图是劝我们离开,大概这叫 "先礼"吧,后面才是"兵"。我们的立场很明确:第一,关于计划生育的问题。我们并不认同一些基督教背景的国家的理念——把计划生育本身看成严重 的人权事件,相反,我们很能理解地方政府的难处。事实上,只要地方政府把自己过去的一些违法行为纠正了就好了,临沂完全可以改正错误,变成一个依 法行政的典范,完全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第二,关于陈光诚的人身自由问题。这样长时间拘禁陈光诚既非法也不合情理,双方都应该做出让步,使得这个 事情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我们甚至主动提出和陈光城谈谈,劝说他尊重中国国情,某些话先不要讲,劝他平静下来。同时,地方政府不要总是用如此敌意的 态度看待一个双目失明的人,也应该理解他,要放松对他的限制。第三,我们二人此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看望朋友,其实如果我们看望了陈光诚,和他 谈谈,对地方政府也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地方政府非要仰仗着暴力不去认真解决问题,我们也只得认真对待法律——拘禁陈光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 们作为合法公民去看望一个私人朋友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政府没有任何理由阻拦我们。我们要去看望陈光诚,一次见不到就再去,直到陈光诚的朋友 能够见到他为止。两位干部很认同我们的立场,他们出去请示领导,但没有结果。我们说不能一直这样等待下去,我们要去陈光诚所在的村庄。他们答应我 们去叫有关官员,但最后也只叫来了一个镇党委副书记。交谈之后,副书记也很认同我们的立场,他们又反复请示领导,但对方还是没有任何让步的意思。 三点半,我们告辞,要去陈光诚所在的村庄看望他。三位了解我们立场的干部心情沉重,最后一次劝我们不要去村庄,并说原谅他们不能送我们了。从他们 的语气里可以感到他们的无奈以及我们可能的遭遇。我们乘公共汽车去双狮谷村,后面一辆汽车尾随。下公共汽车,看到路口处已经聚集了二三十人,有农 民模样的,更多的是干部模样的人,他们堵住了通往村庄的道路。路口两边停着五六辆汽车,其中有两辆警车。看来他们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我们刚走到路 边,几个自称村民的人拦住了去路,其中两个表现最积极的满身酒气,一边嚷嚷着不让进村,一边往外推我们。我们站在那里给他们讲道理,我说良心比命 令更重要,他们听了一会儿没说话。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说我们不能堵住路,我们就站到一边。僵持一会,我们按原计划暂时撤退。满身酒气的人跟上来推搡 我们。我们向路边警车旁边的两个警察报警,一个说他是交警,不管这事,另一个干脆装作没听见,背过脸去。我们离开路口往南走,一辆白色小汽车走在 我们前面,一辆黑色小汽车跟在后面,那些推搡我们的地痞流氓远远地跟着,其中一个喝过酒的矮个子不断接电话,显然是在接受指示。走出几百米远我们 也未能打到车。这时滕彪打来电话,我正接电话,突然那群地痞流氓追上来对我们拳打脚踢,我们被打到河谷底,几乎到了水里。当对方再次冲过来的时 候,李方平突然站起来冲他们大喊:过来打,有种把我们打到河里去!对方住手。我们沿着205国道继续往前走,走出几百米到后崖子村的时候,那群流 氓又追上来,分别围着我们打。在后崖子村众目睽睽之下,我看见四个流氓把李方平律师按倒在地,一只脚踩在他身上,残暴殴打。我也被四个人野蛮殴 打,其中两个留着短发的看得出明显是训练有素的便衣警察。他们几次试图把我打到在地,但我都没有倒下。我突然站直了说,你们打吧,我拒绝任何反 抗!他们又朝我的前胸后背打了几下,停止了。我能明显感觉到,这样的殴打是由预谋有计划的,什幺时候打,打到什幺程度,都是有有人指挥的。而且很 可能的是,前面那辆白色面包车就是现场指挥车。我们的心情依然平静,向路边店铺里旁观的村民挥手致意,然后继续往前走。一辆公共汽车迎面开过来, 我们上车,准备向相反的蒙阴方向去。但地痞流氓马上拦住车,逼迫司机让我们下来。司机很为难,害怕凶恶的流氓,我们只得下车。看来,我们是走不了 的。我们只得顺着原来的方向望南走。走出不远,一辆几乎满载迷彩服警察的依维克警车停在我们身后,不由分说,我们被粗暴地推上了警车。在警车上, 一个穿迷彩服的警察要在长官面前表现一下他的凶猛,在我找座位的时候也借机在后面推搡我一把,我禁不住扭过头去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车很快开到双堠 镇派出所,我们被分别带到两个房间里。真的没有想到的是,把我们带到派出所的理由居然是"有人举报我们打了人",涉嫌寻衅滋事。荒唐啊,看起来幸 亏我们没有正当防卫,我们没有还手它还能说我们寻衅滋事,如果正当防卫还了手,在这鬼地方恐怕我们有口难辨了。被人追着打,所谓"人民警察"不追 究打人者,反而扣留了受害者,面对这样的流氓公安局,你还能说什幺?其实,我们很清楚,公安局与刚才打人的流氓黑社会是一伙的,背后有统一的决策 和指挥,因此我们对公安局接下来的拙劣表演报以同情的态度。但是,我们也深感忧虑,这样的政府警察流氓黑社会成一家让老百姓怎幺活啊。派出所问话 其实主要是拖延时间,翻来覆去问怎幺发生的冲突,被打的情况,后来又问跟谁一起来的,谁去车站接的我们,等等。对于打人的过程,我详细讲,但和谁 一起来的,谁接的我们跟"打架"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我拒绝回答。负责盘问我的谢警官向上汇报,然后回答说,陈光诚不可以见,理由是他涉嫌犯罪正在 查,而且他的犯罪涉嫌国家机密。其实,稍微懂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被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法律手续的,可地方政府限制陈光诚没有任何法律手 续,这只能是非法拘禁。我多次告诉谢警官——他正是办理陈光诚案的警察,如果你们敢把陈光诚定罪,我们绝对不会不管,我会不惜一切代价为陈光诚辩 护,很多律师也都会来的。最后出丑的肯定是你们。他威胁我可能要把我们行政拘留,说等把拘留手续拿来让我签字的时候可能我就会后悔了。"说拘留就 拘留,拘留错了大不了最后国家赔偿。"一副活脱脱流氓无赖嘴脸。我说,别说行政拘留,怎幺处置你们随便。说实在的,我根本不在乎,我从内心深处非 常平静而宽容地看他们拙劣表演。后来我知道,李方平也和我一样,告诉他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随便。以至于他们慨叹,你们两个真是志同道合啊。一直到 凌晨三点半,所谓的盘问才告结束,让我签字盘问手续。但剩下的时间仍然不许我们走出派出所,理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如果说过去的12 个小时他们还找到了一个限制我们人身自由的理由的话,随后的时间我们遭遇的是彻底的非法拘禁。办公室里没有床,李方平在隔壁躺在沙发上睡了几个小 时,我一夜没睡。直到天亮六点多,他们才把手机还给我,此前一直关机状态。我提出要去看陈光诚,对方干脆耍无赖,说只要我们想去,就不许我们走出 派出所。)


    10 月24

(附,梁晓燕证言:24日十点多钟,我和同行的朋友寇延丁见到了村里的老乡。他们告知,进村的几个路口,都有干部把守,肯定进不去。话说着,我们 转进了一条田间小路,沿着田埂向前走去。走了一会儿,另一个老乡来打招呼,原定的那条道上有人了,不能走。马上,我们又换了条道,和领路的老乡间 隔一段距离,心情紧张地在庄稼地里七转八转。此时,生出一种很滑稽又很悲哀的荒谬感:我们在干什幺?为什幺要这样——去看望一个朋友,竟要象战争 时期的你死我活?这种戏剧性的场景,真是有点搞笑,然而,看着老乡们紧张的神情,我一点也笑不出来:什幺样的暴力统治让这里的老乡们如此恐惧?! 进村了,中午时分,路上没什幺人。在一个村民家里,几个人围着我们,诉说着光诚的近况和村民们的担忧。从他们的嘴里,我大约知道了陈光诚的近况。 快两个月了,陈光诚被拘禁在他家的小院子里,不能出门一步。每天24小时,都有二十个左右的精壮汉子守在门口,阻挡任何想要进入的外人。老乡给我 们指点了路,我们向陈光诚家里走去。快到院门口了,果然,大约二十个男人散坐在那里。看到我们,他们显然有点惊愕,没有马上阻挡。又向前走,他们 围上来了,伸臂把我们往后挡。我们说,我们是陈光诚的朋友,来看看他。"往后,往后!"一个人大声呵斥着,要我们去侧面的办公室。当然,我们不会 去。拉拉扯扯中,就看见陈光诚冲出来了。呼啦一下,那群人把他围了起来,动手了。盲眼的光诚没有办法防御,他甚至不知道打他的人是谁!我们大叫 "不许动手",这边的几个人就开始推我们。一看这样,我说,我们不见陈光诚,你们让她妻子抱着孩子来,让我们看一眼,我们马上就走。那里,伟静抱 着孩子也出来了,同样,被蛮横地挡住了路,她声嘶力竭地喊着。这时,我看见陈光诚倒在地上,有几个人还在打,我也喊起来了。在混乱当中,光诚的弟 媳妇接过了孩子,跑了过来。这个初入人世才100天的孩子,好奇怪,没有哭,睁着亮亮的眼睛。也许,她想替她爸爸看清这个罪恶的场景!我们低头亲 了一下孩子,忽然看到,那个泰山老母的护身符,已经缝在了她的衣服上,寇延丁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了。这时,又来了好几个看样子是官员摸样的人,声 色巨厉地问我们,你们是什幺人,从哪里来?一边把我们往外拉扯。我们说,我们马上就走,你们住手,让光诚回去。他们不理。就这样,在我们还能看见 的最后一刻,光诚仍在地上躺着,殴打还在继续!我们被驱赶着,转了一个弯,看见迎面来了两辆面包车,第一辆车上是四个女人。这时我们才意识到,也 许因为我们是女人,他们动手有点顾忌,刚才对我们才比较"客气",马上紧急调遣了女人来对付我们。我们往前走着,车在我们的身后停下了,没有追 赶。走到村口,大约二三百米的路,沿途有三四辆小车,还有一些警察或官员模样的人,国道边上的村口,还停了一辆警察的指挥车。我们真的不明白,这 是要干什幺?!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陈光诚,犯得上使出这样力气吗?陈光诚犯了什幺天条,不就是按真实说了话?难道拥有和显示这样的暴力,真实就不 再是真实了吗?

陈光福证言:

2005年10月初,来自北京的律师许志永、李方平试图看望陈光诚,并劝说当局解除对他的软禁,先后两次受到十几名不明身份者的围攻和殴打。在二 十多个村民的帮助下,陈光诚冲出来和许志永见了三分钟,就被痛打一顿,牙齿也差点打掉了。 10月24日,梁晓燕赶到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陈光诚家所在地,以陈光诚朋友的身份要求见见光诚的孩子。但是守在门口的官员不让见面。当时带队的是 双堠镇副镇长赵峰和双堠镇一个脱产干部李先干。 陈光诚在屋里听到院子外面有动静,知道是朋友来探望了,于是冲出来,但是一出院口即遭毒打。动手毒打的是守在院门口的七、八个政府雇佣的打手。副镇长赵峰 也亲自出手对光诚推推搡搡。另外,脱产干部李先干躲在打手身后偷袭,用穿皮鞋的脚猛踢光诚,还捏紧拳头猛打光诚右太阳穴。 旁边有村民看不下去,喝道:李先干,你怎幺能动手打人!李先干恶狠狠的说:狠打!狠揍!打断腿,让他一块去告! 在李先干的鼓动之下,那七、八个原先赤手空拳毒打陈光诚的打手纷纷抄起家伙,有些人拿起棍子,棍子有两只手拇指、食指并起来那幺粗,还有的拿着板凳,对陈 光诚进行暴力殴打。陈光诚被打倒在地上五、六次之多,身上多处负伤。右太阳穴依然流血不止,左太阳穴、左眼一直发疼,手指关节被揪受伤,直到现在 还不能动弹。腿也挨袭发疼。 陈光诚的妻子也遭到殴打。在陈光诚受伤之后,家人希望能将他送至医院医治,但遭到阻止)


    11月30日,沂南县唯一不肯撤诉的刘乃春再遭报复,第三次被行政拘留。
    12月27日,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被殴打。
    2006年2月3日,村民陈华被监视陈光诚的打手们殴打,

2006年2月5日(春节期间的正月初八,当天下着大雪),陈华的奶奶在与打手们在村里的小头目理论时被气得休克昏死在雪地上,村民们要求看守们 立即开车送陈华奶奶去医院救治,但开着三四辆车在村里非法看守陈光诚的看守们竟然均见死不救。村民因此与看守们发生冲突,村民杜德海被打伤。村民 愤怒之下把见死不救的这些政府不法官员们开至村里的三辆车推翻到沟里,结果共造成了价值5315元的车辆维修损失。
    3月11日晚7点,陈光诚寄居的邻居陈光余到村小卖部买烟途中被四个人蒙头殴打致伤,行凶者随后混到看守陈光诚的人群中。

陈光诚和被害人陈光余(他是陈光诚的邻居也是陈光诚的堂弟而且自2月5日以来陈光诚就住在他家受到了他的保护)及陈光诚的妈妈、陈光诚的哥哥陈光 军、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共五人因此事去找村里找负责人理论,但在村里没能找到,于是后来在陈光军的率先提议下五人一起到公路边等车,想搭坐过路车 到县里向领导反映。

最初从北面驶来了一辆小出租车,陈光诚等五人还没来得及招手,就听到前面有人喊"别让他们跑了"接着沂南县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抢先跑到前面拦下 了小出租车,不准它继续前行让我们搭坐上。

沂南县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带领的上十个警察及近百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人员,先行一步堵在路上拦住了来车,不准来车搭运陈光诚一家人 走;是由于他们惧怕陈光诚摆脱控制在这搭坐到去县城和市里方向的车后,可能还会迅速去北京上访!

沂南县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带领的上十个警察及近百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人员如此站到路上挡车不让陈光诚家五人搭上便车走,两边的车就 自然全被挡住停滞下来了。

欲搭车去市里和县里找领导的陈光诚一家五个人,因此与这上十个警察和近百个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进出家门的人员共同在公路上发生了长达 三小时左右的言语争执。

3月11日晚9时左右,陈光诚、陈光军、陈光余被抓。

3月12日至3月14日,沂南县公安人员对陈光诚实施酷刑,三天不让陈光诚睡觉,陈光诚为此曾绝食绝水抗议这些警察败类的暴行!

4月2日前,陈光诚被非法拘禁在沂南县维多利亚度假村。

4月2日至6月11日陈光诚被正式送进沂南看守所之前,陈光诚是被数十个说不清名字的镇政府和公安局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在民警培训中心!

陈光诚清楚记得的"有过非法侵害言行"的官员是"临沂市副市长兼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刘杰、沂南县双堠镇司法干部李先干、沂南县双堠镇副书记夏发田 (音)、沂南县双堠镇副镇长赵峰、沂南县双堠镇副书记张建(音)、沂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刘善元(音)"。

   2006年5月8日,受家属委托为陈光诚及所谓同案嫌疑人陈光和、陈光东、陈更江提供法律帮助的六位律师赴沂南要求会见陈光诚等人,沂南县公安局答复没有 抓陈光诚,也拒绝在48小时内给律师安排会见其他二位所谓同案嫌疑人。
     2006年6月11日,被沂南县公安局带走盘问消失三个月之久的陈光诚被该局宣布刑事拘留。

 


        B

 

1、6月20日下午2:30,我和助理李苏滨及陈光诚的另一位辨护律师张立辉平安到达山东沂南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三楼办公室并将李劲松和立辉的 律师执业证和要求会见函等交给了办公室李燕主任和尹纪科警官。

离开刑事警察大队办公室后,我们又去了沂南县公安局法制科,我向胡科长通报了上述事宜并告知明天我计划去看望陈光诚的妈妈问她老人家有没有什么话 希望转告陈光诚。

我记下了胡科长的手机号并告诉胡科长:因为听说有伙人在村口堵路不让外人进入村里。外人若硬要进去这伙人就是动手打人。所以若我进村去看望光诚妈 妈时万一真受阻被打, 我会立即向胡科长发短信求救。

当晚18:28分,我们平安入住沂南县东方宾馆203房。

 

2、6月21日上午我们再次到沂南县公安局,和法制科的谢立伟指导员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之后,我于上午11:10分接到了来自胡大队副手机的 通知:李律师,你们现在可直接到看守所去会见陈光诚。11:40分,在沂南县公安局看守所的会见室我和立辉律师见到了陈光诚。

会见现场有五位警官,期间在场警官多次以"要立即终止会见把陈光诚带离会见室"的动作,制止律师"向陈光诚了解其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制止明 确回答自已什么罪都没犯的陈光诚"向律师详细陈述无罪的辩解"、制止陈光诚"向律师陈述三月十二日警方盘问期满至六月十日被刑拘前遭到非法拘禁事 宜"。

至12:30分,按相关警官的要求,我们结束了这次会见。

 

3、6月21日和律师会见时,陈光诚当着五位在场警员的面,控告相关侦查员6月11日上午曾对自已进行死亡威胁声称"在看守所里死个人很容易、前 不久就死了一个、这次你要是不好好地认了这两个罪就不能活着走出这个看守所、你别指望北京律师来救你、他们都已被抓起来了"。

当着五位在场警员的面,陈光诚口头委托我们两位律师为其控告侦查员不止一次的谩骂、侮辱和威胁,包括2005年9月6日在北京被抓及非法拘禁。

 

4、2006年6月21日11:40至12:30我会见陈光诚并接受陈光诚委托代理其控告对其发出死亡威胁的相关违法警员后不到三个小时。

下午3点左右,我们和几位陈光诚的同村村民(一男三女一小孩)一块,在沂南县城交通酒店206包间吃饭时,有七个不明身份的年轻陌生男子闯进来滋 事,气势汹汹地质问我是什么人、在这做什么、想干什么。我反问他们一句:你们是什么人?对方一人十分嚣张地回答:你不用问我是什么人。的确,其中 一人挺着大肚子露着肚皮一看就知道这是伙流氓混混,于是我便忍辱负重克制着没和他们冲撞。呆了几分钟后这伙人自已离开了。

但没过半个小时,我的手机响了,来了一个直接指向我的死亡威胁电话。

2006年6月21日下午15:21分,我接到了一个直接指向我的死亡威胁电话。

此死亡威胁电话录音内容如下:
    李劲松:喂?
    临沂杀手 :你这个 色孩子 (山东最难听的土话) 你想死是吧。
    李劲松 :喂?
    临沂杀手 : 你想死是吧。
    李劲松:喂?
    临沂杀手:你把我难为。
    李劲松:你找谁?
    临沂杀手:我就找你,你怪 胀饱 ( 山东土话:意为嚣张 )是吧。
    李劲松:你不认识我吧?
    临沂杀手: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就行,你 怪碉 (山东土话:意为很得意很轻狂)是吧。
    李劲松:我不是临宝柱。
    临沂杀手:你怪碉我知道,你不是住 203呀,怪碉是吧, 今晚叫你死你信吧,在这有吃有喝的,怪碉是吧。
    李劲松:你是不是打错电话了?
    临沂杀手:没介,就是说的你。
    李劲松:你知道我是谁?
    临沂杀手:你是谁,你说你是谁,你说你是谁。
    李劲松:我是李劲松律师,你是哪里的?
    临沂杀手:你是哪里的。
    李劲松:北京。
    临沂杀手: 我知道你是李劲松,我就找的你。
    李劲松:你是临沂的?,
    临沂杀手:你别在临沂怪胀饱我和你说,妈的你在这儿有吃有喝的,我们都快为难死了, 不就是住 203 ,你是找死是吧。
    李劲松:你说的话都听不太清楚。
    临沂杀手: 你是不是找死呀, 是不是活够了。
    李劲松:你说什么?
    临沂杀手: 你是活够了吧。
    李劲松:喝猪?
    临沂杀手:我说你。
    李劲松:请说普通话,我听不清楚你这个口音。
    临沂杀手:你别听不清听不清,别在这儿胀饱我和你说,还在这儿有吃有喝的,怪牛 B 是吧,是不是你在临沂怪碉呀, 信不信今晚我去找你,你看你胀饱的,我操,你不就是 住在东方宾馆里,是吧,别胀饱,我和你说!

这个直接打到我的手机上并清楚我是谁且知道我住在东方宾馆203房的的死亡威胁电话,来自0539-7902467。

而我的手机号,我只告诉过当地警方的相关工作人员。

 

5、2006年6月21日晚21:02,我接到求助短信获知:陈光诚的妈妈现在陈光诚的四哥家,今天这位已七十多的老人在家呕吐了一天,家人本要 送她老人家去医院治疗,却受到一些人以需请示上面批复为由延碍至今。

21:46我和陈光诚的四嫂直接通上话,得知"光诚妈妈今天的确有病且现的确还没能去医院诊治,因为有关人没回复说允许去也还没回复说不允许 去"。

我告诉四嫂要是明天天亮送妈妈去医院时还有人阻止的话请立刻电告我,我会马上过来。

22:05分,袁伟静再次来电诉说"妈妈是个自已难受不轻说的人,担心妈妈的身体今晚会出事"。

听后,我一直担忧此事无法安心。

之后,我于23:40左右向沂南县公安局四位告知过我手机号被我感觉为还有良心和法律意识我内心视其为朋友的四位警官(沂南县公安局法制科谢立伟 指导员、沂南县公安局法制科胡科长、沂南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胡为强副大队长、沂南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办公室李燕主任)发出了一个求助短信。

该求助短信内容全文如下:

李劲松承办陈光诚被拘案紧急求助报告:刚刚获知陈光诚的妈妈现在陈光诚的四哥家,今天老人家在家呕吐了一天,家人本要送她老人家去医院治疗,却受 到一些人以需请示上面批复为由延碍至今。我现特此吁请相关责任人:拿出你们做为人子人女的天良。立即允让光诚家人"送光诚的妈妈尽快去医院诊 治"!而且,如果今夜你们允让陈光诚妈妈及时去医院诊治了,我可以承诺:在光诚妈妈身体康复前,我不去探望这位已七十多岁的老人家。否则,我明天 一家要去沂南县委党校家属院探望光诚妈妈并要不顾一切地争取护送光诚妈妈至医院诊治!     祈请您能"尽力帮助将我本短信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6、我非常欣慰的是:这四位警官中有人接收阅读到了我这个求助短信,并及时将短信内容汇报给了有关负责人!于是,当夜三四点左右,陈光诚的四哥所 在的沂南县委党校的一个领导便亲自到了光诚四哥家并安排沂南县委党校的车把光诚妈妈送去医院诊治好了!

 

7、然而,让人始料不到的是:

2006年6日22日下午15:32分,沂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三位警官进入我们所在的东方宾馆203房,以沂南县公安局法制科谢立伟指导员等人已 正式向公安局报案说李劲松咋晚半夜发送短信给自已干扰了自已作为公安人员在休息时间的正常生活为由,正式发送书面传唤通知给我,要将我强行带去公 安局。

我要求三位警官让我先去检察院代陈光诚控告曾于2006年6月11日威胁陈光诚"在看守所里死个人很容易、前不久就死了一个、这次你要是不好好地 认了这两个罪就不能活着走出这个看守所、你别指望北京律师来救你、他们都已被抓起来了"后,我再到公安局来接受讯问处理。遭拒绝并被立即带走。

在沂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一直被讯问至至晚上九点半左右,警官告知:沂南县公安局主管领导确认李劲松咋夜发紧急求助短信给四位警官的行为干扰 了他人生活,决定治安拘留李劲松四天。但考虑到李劲松身份特殊且在下午被传讯前便已主动于上午9:00左右发短信向四位警官道歉致谢,态度很好。 所以暂不发正式拘留通知,李劲松现可直接回宾馆去。有必要时再依法传唤过来。

离开警局返回宾馆前,我明确告诉警官:只要没拘留我进看守所,我明天就要去陈光诚家所在村里见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商议取保候审等事。不论去陈光诚 家此行是多危险!

 

8、6月22日晚上21:48分我平安回到宾馆。过了二个小时左右,"自已的照相机当晚在沂南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的二楼,被曾跟踪自已的十多名流氓 无赖,当着警察面抢夺毁坏"的程海律师也回到宾馆。我即到程海律师房里询问详情。但不到十分钟,这十多名流氓无赖便气势汹汹的冲进房间并关上房门 堵住门口不让我们出去并不准程海律师打电话报警,强行从程海律师手里夺走手机放到一边后,声称程海律师的相机今天曾偷拍过其中一人,寻衅围攻程海 律师达一小时左右,这伙人直到凌晨1:13分才离开程海律师房间。

 

9、6月23日下午2:00左右,我从沂南县城出发坐出租车想去陈光诚家所在村里见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和她商议替陈光诚申请取保候审等事。

但在从205国道转向陈光诚家所在村庄的路口,车便被数十位始终不敢亮明自已身份的男女围堵住,所坐的出租车的牌照被几位始终不敢亮明自已身份的 男无赖强行掰下,我被十来位始终不敢亮明自已身份的女无赖阻挡住无法进入村里。

而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的行动自由已被数十位始终不敢亮明自已身份的男女无赖长期非法限制亦无法出村来和我见面(自去年10月左右起,陈光诚和袁伟 静便被这数十位始终不敢亮明自已身份的男女无赖暴力封堵在自已家中无法离开村里外出。而且其家所在村庄的路口亦已被数十位始终不敢亮明自已身份的 男女长期暴力封锁。陈光诚的朋友李方平律师和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去年10月去陈光诚家探望陈光诚和袁伟静时,即曾被数十位始终不敢亮明自 已身份的男女无赖封堵围攻殴打)。

 

10、6月26日,我听说陈光诚已被正式批准逮捕。

由于我连逮捕通知复印件都没见到,无法确知其真实性。于是我和助理李苏滨自驾车于6月27日中午12:30左右再一次到了205国道转向陈光诚家 的路口上,要去陈光诚家找到袁伟静落实此事或复印逮捕通知、商议取保候审等相关事项。

 

11、我们的车刚到路口,就又被数十位始终不敢亮明自已身份的男女无赖封堵住了。

最初是几个女流氓过来强行阻止我们下车;我多次打110报警。

接着几个男流氓过来嚣张的要拉我们下车说"要把他们的衣服扒光放在马路上烙烙"。

我赶快锁住车门和车窗玻璃,呆在车里等待110警员前来。

这些暴徒竟然不顾正坐在车里等待110警员的我及我的助理李苏滨的死活,用力掀翻了我们乘坐的汽车!

在警察到来之前,这伙暴徒又把车推回原状。但右侧车身及车顶已被毁坏,伤痕累累,维修损失绝不止5440元。

 

12、四个警察到来之后,我向警员现场指证仍滞留在场的数十个堵车掀车暴徒,并要求警员将这些暴徒全部带回警局或至少将现场状况及仍在场的被我指 控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拍下来。

我向警员说明,因为我原先根本不认识这伙暴徒,要是这样放走他们,日后我肯定无法指控寻找这些犯罪嫌疑人。

 

可警员回答说他们没有带照相机来。

我回到车上从我的行李包里取出我的摄相机,将摄相机递给警员,要求他们拍摄现场。但警员拒绝接受我的摄相机。

于是,我只得自已动手拍摄现场。

 

此时,其中几个男暴徒竟然当着四个警察的面抢走我的摄像机、挥拳砸我的脸部并用车门挤卡我的躯体,致我右下伤肿、眼镜被砸落地。

之后,其中一个暴徒当着四个开着1931号警车过来的警员的面,带着从我手中抢走的摄像机,骑着一辆摩托车离开现场。我当即要求在场警员赶快去抓 捕这个现行抢劫犯!

可是,这四个警员却对我的强烈要求置之不理,眼睁睁地放任这数十暴徒一个个从从容容离开现场、自由自在返回现场。

而这四位公安人员看到我被狠狠的暴打一顿,我正在摄录犯罪分子现行涉嫌犯罪行为的录像机被抢走且犯罪分子逃之夭夭,却竟然始终不依法履行"对这些 正在当着他们的面实施抢劫犯罪行为的现行犯罪分子进行制止并当即将其全部抓捕"的职责。

 

17、7月6日我用特快专递致送"报案控告函"及"当时在现场实施犯罪行为的部分歹徒的图片"给沂南县公安局。

向公安机关再一次报案控告这伙暴徒涉嫌"故意(直接或间接)杀人(未遂)罪、故意毁坏财物(本田飞度汽车)罪、抢劫(摄像机)罪"的行为!

并告知公安机关"被这伙暴徒故意毁坏的这辆本田飞度汽车物证,现在北京由我保存着。如需要我进一步补充提供相关事实证据或证据线索时,盼请公安机 关及时书面通知我"!

但直到今天,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也还没人跟我联系。

 

 

C、张立辉律师对8月17日至8月18日下列经历和遭遇的回顾:

1、2006年8月16日晚11:43分,我和李劲松律师、李方平律师坐上了北京开往临沂的列车。李方平是作为陪同会见的律师一同去的。

列车于第二天上午近十一点抵达临沂火车站,我们三人打车直接来到沂南县城的东方宾馆,许志勇博士已在宾馆等我们,他于16日抵达沂南。因旅途疲劳 我们各自休息了一会儿。

17日下午三点,我们四人来到沂南县法院。到达沂南县法院后,合议庭王军法官(审判长)、于洋法官(审判员)接待了我们。接待法官向我们提交了检 察院的新证据,包括同案人供述、三份证人证言以及视听资料两张光碟。当我们要求复制该视听资料时被拒绝。

因控方提交了新证据以及第二天就要开庭但法院还在为难许志勇不肯明确决定是否许可陈光诚指定的主要辩护人许志勇出庭,我和李方平于四点左右离开法 院来到沂南县看守所准备会见陈光诚,到达看守所的时间为下午四点十五分。我们提交了会见手续。看守所一位工作人员称检察院有人正在监所内提审陈光 诚,让我们等待。过了约半个小时,我们追问为什么还不让我们见,该工作人员让我们去看守所办公大楼找大队长。于是我们来到外面的办公大楼,但除一 位正在打字的办公人员外别无他人,问其大队长在那里时,她回答领导都出外开会了,让我们到里面接待会见处办理。我们又回到了接待处,该工作人员告 诉我们会见必须大队长或中队长批准才可,我们肯定见不到成陈光诚了。但为对当事人负责,我们一直等到下午六点半工作人员下班才离开,但我们始终没 看到检察院人员,我们告诉该工作人员明天上午我们会继续要求会见。

回到宾馆后许志勇、李方平和我就到外面一家饺子馆吃饭。李劲松律师因第二天在北京一中院还有一个庭要开庭已离开沂南往临沂返京。

饭后当我们三个刚走出门口时,突然有六个不明身份壮汉围住我们,并直指许志勇以前偷过他的包,开始动手推桑用脚踹。许志勇称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并说你们想要打就动手吧。

我和李方平跟他们理论就立即被其他几个围住。约二十分钟后,110警察(我们没报案)共六人把许志勇和声称包被偷的那人带离。

我和李方平刚回到宾馆不久,刚才六名警察以盗窃同伙为由用警车把我们带到了沂南县界湖派出所。在派出所我和李方平被控制了两个小时,分别做了笔 录。

第二天一早,我和李方平再次来到沂南县看守所要求会见陈光。本想和光诚紧急商定光诚原指定必须出庭的主要辩护人许志勇现被关押可能无法出庭辩护, 需办理手续重新授权李劲松律师担任必须出庭的主要辩护人等事宜。

这次门口看管人员居然不让我们到会见接待处并声称须领导批准。我们来到看守所办公大楼除昨天那位打字人员外别无他人,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打字员打 了几个电话,告诉我们大队长关机,中队长称须大队长决定。我们来回几次竭力要求会见但直至十点多均未果。

中午12点半左右,我和李劲松律师继续到界湖派出所要求释放许志永,派出所警员居然告诉我们许志永已经释放,我们无法相信继续等待至三点左右,竟 遭到七八位不明身份人员围攻,事发地就在派出所!

陈光诚案当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庭审结束,下午五点半左右,许志勇被放出界湖派出所来到宾馆与我们会合。晚上,我们离开沂南。

 

 

三、本律师现就下列控方提交法院的证据提出相关质证意见。

 

1、关于同案人陈光余的供述笔录。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下列事实:

A、2006年9月8日17:38分,本律师接到了陈光诚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控方的两位最关键证人陈光余陈光军之一的陈光余打来的电话。
          在电话里陈光余告诉本律师:
          自已3月11日被抓后,被警员绑在椅子上审讯逼供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在此期间自已在这种状态下所签名的讯问笔录里面的词和和我说的肯定有差距。我只说了一 两句但他们就写出一大堆。当时他们是轮流审问我,同一个问题他们能问你一千遍,问得你特别烦。给我欲加之罪的感觉,知道他们基本的目的就是想什么 事都往光诚身上推。实际上,陈光诚根本没有叫我们去堵车。我们当时上公路边就是想搭车去县里,根本不是想堵塞交通,根本就没有我们想堵塞交通这回 事。当时堵塞交通而且一直在公路中间站了二个多小时的,其实是"几十上百个一直在公路上围困着我们五个人、使我们五个人无法搭上便车离开现场去县 城"的"沂南县公安局的警察、看守陈光诚的镇村干部、被雇用来看守陈光诚并动手打伤我的这些流氓地痦"。
       陈光余现在沂南县东师古村自已的家中,他在同律师的谈话笔录里还明确表示会按照法院通知及时出庭如实说明相关事实真相接受法庭质证。但开庭前一天,他却突 然失踪了!

结合本律师已正式报警的关键证人陈光和在开庭前被非法绑架一案,本律师认为,陈光余亦是被非法控制而导致无法出庭指证控方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行 径!

 

B、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陈光余周四(9月14日)向本台表示,他在刑讯逼供下作假指证陈光诚。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现被取保候审的村民陈光余星期四向本台表示,当时他是在警方刑讯逼供下做了虚假口供:" 他们给你熬夜,不让你睡觉,我的时间还算短,五天五夜。熬夜熬的当时脑子一片混乱。他们就说什么都推到陈光诚身上。有没有给你录像?)什么事都完成之后才 给你录像,演戏一样,做样子给别人看的,反正他说什么你答应就是,不答应就不完事。(你怎么看这些)现在这事就是有理没法说,把谎言当理了。(有 没有说其他什么)说出来不要再参与这些,我本来就没参与麽!(你怎么看陈光诚做的事情?)这是匡扶正义的事,为什么让他在我家住一个多月,就是一 直很支持他这事儿,这是正义的对吧!(你二审会出庭帮陈光诚作正么?)帮想帮呀,尽量尽最大努力想帮。但是考虑后果,你的安全没有保障,肯定的后 怕呀,现在他是随时会殴打你,立马逮你。现在他把你的亲戚。。所以都害怕呀!

      2、 关于同案人陈光军的供述笔录。

本律师提请二审法院注意下列事实:

2006年9月10日15:49分,本律师收到了陈光诚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控方的两位最关键证人陈光余陈光军之一的陈光军发出来的传真。
        陈光军的这份证词全文如下:
         2006年3月11日晚,我和陈光诚、陈光余三个人被沂南县公安局的人员抓到沂南县刑警队后,他们用铁链把我绑在椅子上,开始对我讯问,我不理他们,他们 问什么我也不回答,他们虽然没有打我,但他们三班倒。每班两个人,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喝水。

他们说态度好就给一点吃,每天有吃一顿的时候,也有吃两顿的时候,最不能忍受的是,他们不让解手。每次解手,都要多次请求。

他们总是说:等一会、等一会。有一次他们说大便不行,只能小便,后来我想起了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在陈光诚问题上的所作所为,我就情绪激动,很 生气的跟他们讲理。

他们就说我态度不好,超过24小时后,经过商量,他们就对我说本来想行政拘留你,由于态度不好现在对你刑事拘留,又把我反背手拷在了椅子上,一直 到3月14号晚8点多钟才把我送到了沂南县看守所。

由于我身患严重的腰肩盘突出症,05年麦收后就开始治疗三次,最后一次手术回家是在阴历的11月26日。时间太短身体远没有复原,这样长时间的坐 着我的身体实在受不了。

对我的回答他们一直不满意,总是让好好想一想,后来他们问怎么上的公路,拦车是谁提出来的。

一、我的身体受不了。二、我考虑,陈光诚干的事我认为是正义的。他又没有犯法、他们把他放在了维多利亚(被抓上车后,我听他们打电话知道的)他们 不会把他怎么样可能是回家了。三、我考虑陈光诚是个残废人,就是真有事根据我国的法律也会从轻处罚的。

所以,在他们问是谁提出拦车的时候,我就说是陈光诚提的,也是他喊把车拦下,把事情闹大逼领导出来解决问题的。

其实是我小声提出来谁也没有喊。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有我们村和营后村的好多村民可以作证,但是他们不敢。
        

非常欣慰的是,经特别保密,陈光军在本律师的特别护送下终于在开庭前的三分钟安全到达了法院,得以出庭接受质证当庭指证控方所提交法院的相关供词 是刑讯逼供的产物。并如实说明陈光诚根本没有聚集自已上公路堵路也根本没有在公路上指使自已堵路!

 

3、关于袁伟静及王金香的证言。

 本律师相信:

 这两个人的当庭作证证言是足以反证控方所谓的"同案人陈光余的供述笔录证实,陈光诚以他被打之事为由组织他、陈光军、袁伟静,去双堠镇营后村 205国道拦堵车辆,在陈光诚的指挥下,不听警察劝阻,堵截车辆二个多小时。同案人陈光军的供述笔录证实,在陈光诚陈光诚的带领下去营后村205 国道,陈光诚陈光诚提出并首当其冲上路拦车他和陈光余、袁伟静等人亦上前拦截车辆两个多小时的事实。该案多名证人证言与同案人陈光军、陈光余的供 述一致"全系"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谎言和伪证"!

 

4、关于"刘长余的证言"。

当时是晚上八点左右,当时从北往南的车已被堵了有十多辆车,我见有个六十多岁的妇女在一车前抱着个小孩子哭,当时那个地方不少人,从南往北的车也 被堵在这地方,其中前面的是一排三辆车在公路上,最东边我看见是辆斯太尔货车,在这的两边并排着还有两辆解放货车。车前方也不少人,我不认识。其 中有个妇女在公路上停的车前边来回走。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当时那个地方不少人、车前方也不少人这,即证明"当时站在公路上客观上堵塞交通扰乱了交通秩序的还有不少人"!

B、原一审枉法裁判的法官"企图不让关注着本案的中央政府领导及全国全世界人民知道"的就是:

 

在3月11日晚上客观上站在公路两个多小时的;

除了被控的陈光诚家的一个盲人二个妇女二个三十以上的男人这5个人外,

其实还有"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

其实还有"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 "长期非法暴力看守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

当时正是这批肩负"不能让陈光诚等搭上便车去县里去市里去省里去北京、别让陈光诚搭上便车跑了"之责的"不少的人",

"不惜制造事端堵塞交通"首先站在公路上"挡住两边的过往车辆、围困着陈光诚家这五个人"!!!

 

5、关于"刘泽山的证言"。

11日晚上8点多钟时,我们四个人往北走到营后村村办公室路口处时发现有不少人在路上,从北边来的车也排成了两排。

本律师提法院注意:

A、有不少人在路上,这即证明"当时站在公路上客观上堵塞交通扰乱了交通秩序的还有不少人"!

当时正是这批 "不少的人",

"不惜制造事端堵塞交通"首先站在公路上"挡住两边的过往车辆、围困着陈光诚家这五个人"!!!

 

6、关于"孙长香的证言"。

11号晚上大约在晚上8点多,我见从北往南的车和从南往北的车对停那儿,中间有陈光诚站在从南往北来的一辆大货车前方位于公路的东侧,往西是陈光 军和一个男的,他们这些人堵在从南往北的车前。他们周围很多人,我也不知道是谁,也不认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他们这些人堵在从南往北的车前。他们周围很多人,这即证明"当时站在公路上客观上堵塞交通扰乱了交通秩序的还有不少人"!

B、当时正是这肩负"不能让陈光诚等搭上便车去县里去市里去省里去北京、别让陈光诚搭上便车跑了"之责的"很多人",

"不惜制造事端堵塞交通"首先站在公路上"挡住两边的过往车辆、围困着陈光诚家这五个人"!!!

 

7、关于韩玉贞的证言"当时在陈光诚等人的北侧一二十米上还停着好几辆车,是从北边往南开的"。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陈光诚等人被指控拦的都是从"南边往北"走向的车。

B、当时站在陈光诚等人的北侧一二十米内的,都是什么人?!

C、陈光诚等人的北侧一二十米上还停着的好几辆从北边往南开的车是什么人拦下的?!

D、围堵在好几辆从北边往南开的车前的又是人?!

 

8、关于刘详富的证言。

我见有好多人在那儿。从南北两个方向的车都堵在这儿,从南往北的车辆有2辆货车并排着停在那儿,中间再往后点还有一辆车。我见陈光诚站在并排的车 辆中东边的那辆大货车前方堵着车,有个说外地话的妇女抱着小孩子站在路中间陈光诚的西边,还有一个老太太站在公路上西侧的那辆解放货车前方,还有 不少人站在那儿,我不认识。当时那地方还有好几个警察。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有好多人在那儿、公路上西侧的那辆解放货车前方还有不少人站在那儿、当时那地方还有好几个警察。

B、从南往北的车辆有2辆货车并排着停在那儿。

这佐证王庆玉等三个警察及另两位交警的说证言是伪证。

王庆玉等三个警员说从南往北的车是三辆货车并排,而另两位交警却又说从南往北的车是四辆车并排。

 

9、关于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的证言。

3月11日晚,我正在局办公室带班值班,出警民警反馈信息陈光诚等人在205国道上堵车,不听劝阻,情况严重。110报警台不时接到被堵司机的求 援报警,于是我同驾驶员驱车赶到事发现场。有陈光诚袁伟静等站在公路上不让车辆通行,在其南北两侧的国道路段上,各被堵二三百米长各种车辆一二百 辆,公路被堵实。这时有一辆救护车出诊想通过,陈光诚袁伟静不让,我又让出诊医生自已上前做工作让开,他们还是不让。我就在路边向领导联系汇报。 这时县交警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陈光诚等人还是不听制止,到晚上9点多钟经请示领导同意,将陈光诚等强行带离现场。交警才疏导交通。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陈光诚等人被指控拦的都是从"南边往北"走向的车。他们都是站在从南边往北走向的两排车的前边。

B、救护车,是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

C、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及医生王静的证言,确证孙学农所谓"这时有一辆救护车出诊想通过,陈光诚袁伟静不让,我又让出诊医生自已上前做工作让 开,他们还是不让"救护车的医生想过去,陈光诚他们也不放"完全是诬陷陈光诚的"伪证"。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的证言证实: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当时根本没看到陈光诚和陈光军陈光余,只看到了袁伟静;而且,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也根本没有同袁伟静和陈光诚 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一句话!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拦住救护车和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这个人,根本不是袁伟静和陈光 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显然是肩负"不能让陈光诚等搭上便车去县里去市里去省里去北京、别让陈光诚搭上便车跑了"之责的数 十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看守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之中的一个!!

 

   D、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如下:

我咋天在孟良崮卫生院值班,咋天晚上将近8点时,沂南县双堠镇东梭庄村的一个男的打给我们卫生院的急救电话,说是他老婆生孩子,然后我就驾驶着我 们卫生院的救护车(是一汽佳宝)拉着我们卫生院的妇产科大夫王静一起往东梭庄去,我们走的205国道,从北往南,行至东师古村路阶段时堵车,当时 是晚上8点10分左右。堵车的路阶段位于东师古村东,堵到营后村办公室西边,从北向南方向行驶的车大约有二三十辆左右,也没有从南往北的车过来。 被堵的车有大货车农用车等,什么号我也没往心里记,因为我们是去拉生孩子的,非常急。我就从被堵的车里钻进去往前开,一直到堵车的中心位置,见从 南往北的车也很多被堵着。这两个方向的车中间有很多人,都是谁我也不认识。我下了车想问问是什么事,就过去了,我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挡在从南往 北开方向的一辆货车前,挡在车前方正中间,我又问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说能过去吧,他说过不去。我非常着急,就又上了车把车往后倒了倒,我想 转路走。这个地方我也比较熟悉。我倒了倒车后有条小路往东的,我从205国道上下来开上这条小路,围绕到营后村东又往南走的一条土路,然后再围绕 到205国道东师古村东杨水站处,上了205国道我见从南往北的车也堵到了杨水站北边十多米处,也大约有十几辆车。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堵的车我不 清楚,我就见有个三十来岁的妇女挡在一货车前方,她为什么堵车我不清楚这个妇女我不认识,当时可能穿个红上衣,其它没有细看。被堵的车辆我都没细 看没注意。

 

E、王静医生证言如下:

3月11日晚,我值班,我是孟良崮卫生院妇产科医生,东梭庄有一个产妇要生产,打电话让我们医院去接,我和司机刘长东开救护车去的。我们的救护车 上边有蓝色警灯。我们没205国道由北往南走。走到营后村的时候,发现前边堵了车。刘长冬下车上前边去问问,过一会,刘长冬回来说不行了这边过不 去了。我说咱得快想办法,耽误事咱得负责任,快下去问问还有旁的路吧。刘长冬开着车,想从路边上过去,一个人拦着俺的车说"这边过不去"。我说 "东梭庄有个生孩子的怪急,你看看还有旁的路吧"?我下车去问路,有一个说"俺也是走这边的,不知道"。我又过去问一个老头,把情况说说,老头指 指一条往东的路说"你走这条路转到杨水站再上公路",俺就开着车转上了小路。到了东棱庄,打生孩子这家的电话没人接。回头一看来,他们人已经出来 了。我们拉上产妇和她家属往回走,我一路上晕车不舒服。在杨水站哪地方就见有堵车的,这时候堵车已经一长串了,路上还遇到一个交警在分流车辆跟俺 说前边堵车不让走,我们说有产妇想转小路,他们让我们走了。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55分左右了。不过产妇生产怪顺利产妇婴儿都安 全,12号凌晨孩子生下来后当天他们就出院回家了。

 

10、关于韩传旺的证言。

咋晚7点来钟,我接到镇里领导的电话,8点来钟我就出去了,当时陈光诚这几个人一排横排在公路上,从东往西依次是陈光诚、陈光余、陈光军、他老 婆、他娘。其中有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的,往梭庄去接生孩子的,救护车的医生想过去,陈光诚他们也不放。那救护车没办法,只好又调头回去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该证人到庭接受本律师当庭质证时多次坚定确认"我当天根本就没看见什么救护车"!!

该份证言是控方枉法陷害陈光诚的铁证之一!!!

 

11、关于刘长现的证言。

当时是晚上8点半左右,我走到营后村办公室路口南几米处远的公路上,见陈光诚站在公路上,那个地方有很多人。陈光诚就站在东边那辆货车正前方稍前 走1米处,在陈光诚的西边有个六七十岁的妇女哭泣,还有个三十来岁的妇女抱着个小孩子来回走。对面就是从北往南的车都堵住了。当时有很多人在那 儿。接着我又看见了警察在那儿,我怕我的车碍事,我接着回去开车,我走的时候大约是9点多钟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那个地方有很多人、当时有很多人在那儿、接着我又看见了警察在那儿,这证明"当时站在公路上客观上堵塞交通扰乱了交通秩序的还有不少人"!

当时正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还有"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彬、刘元 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看守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 不惜制造事端堵塞交通"首先站在公路上挡住两边的过往车辆、围困着陈光诚家这五个人"!

 

12、关于刘详有的证言。

11日晚上8点半左右,我到了营后村办公室西边的205国道公路上,我见这地方有很多人,我见陈光诚站在公路上,堵在公路上靠东侧的货车前,当时 周围还有很多人,我也分不清都是谁。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这个地方有很多人、当时周围还有很多人。

这证明"站在公路上客观上堵塞交通扰乱了交通秩序的还有不少人"!

这些人显而易见正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 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 痞"!

 

13、关于刘元英的证言。

11日晚上8点半以后不到9点钟,我见陈光诚的娘在那儿哭站在那儿,周围也有很多人。是谁我不看清,他们前后都停着很多车。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周围也有很多人。

这证明"站在公路上客观上堵塞交通扰乱了交通秩序的除陈光诚一家这五个人外还有很多人"!

这些人显而易见正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 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 痞"!

 

14、关于证人李传友的证言。

昨晚8点半左右,我从孙长成家出来时才发现,205国道堵车了,我看着陈光诚、他娘、他老婆,边上还有不少人。我刚过去,就有人说"快走吧",我 就回家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边上还有很多人。

这证明"站在公路上客观上堵塞交通扰乱了交通秩序的有很多人"!

这些人显而易见正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 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 痞"!

B、我刚过去,就有人说"快走吧"。

这证明正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彬、刘元 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站在 公路上围困着陈光诚等四个人并"在这三个小时里自始至终牢牢控制着现场不让任何其他一位村民进入控制区域"!

C、事实上,自陈光诚从陈光余家出来开始,陈光诚等四个人身边始终紧随着执行跟踪和包围任务的3名警察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作 人员及流氓地痞。

但是,看到第一辆汽车被拦截后,3名警察却"放弃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职责,放弃对被拦截的汽车司机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的职责,放弃将陈光诚等四 人依法强行带离现场的职责,放弃对陈光诚依法及时采取强制传唤的职责",反而是迅速地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员及流氓地痞一 块"将陈光诚先生紧紧地包围在公路中间"直到 3小时之后的21点30左右,才履行应当在3小时之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在其背后,显而易见有一只"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的黑手"。

 

15、关于赵德凤的证言。

咋晚约8点多钟了,我看陈光诚的母亲站路上哭,哭什么也没听清,有人拦着不让上跟,我就掉远看看。我接着就回来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有人拦着不让上跟。

这证明正是"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彬、刘元 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站在 公路上围困着陈光诚等四个人并"在这三个小时里自始至终牢牢控制着现场不让任何其他一位村民进入控制区域"!

B、事实上,自陈光诚从陈光余家出来开始,陈光诚家这四个人身边始终紧随着执行跟踪和包围任务的3名警察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 作人员及流氓地痞。

但是,看到第一辆汽车被拦截后,3名警察却"放弃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职责,放弃对被拦截的汽车司机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的职责,放弃将陈光诚等四 人依法强行带离现场的治安管理职责,放弃对陈光诚依法及时采取强制传唤的职责",反而是迅速地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员及流 氓地痞一块"将陈光诚先生紧紧地包围在公路中间"直到 3小时之后的21点30左右,才履行应当在3小时之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在其背后,显而易见有一只"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的黑手",其目的就是想"将陈光诚等四人站在公路上不肯离开这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 为"构陷成"情节严重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这只"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有权有势黑白两道通知的懂法黑手显然清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是必须要聚众,二是必须要达到情节 严重,三是只能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定罪而不能对所有在场的从众定罪"。

他知道"要是警察及时将陈光诚家这五个人依法及时强行带离公路"的话,就肯定"只能依法对陈光诚家这四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一千元以下罚款及 15天以下拘留的处罚"。

所以才会有:

当日3名警察"放弃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职责,放弃对被拦截的汽车司机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的职责,放弃将陈光诚等四人依法强行带离现场的治安管理 职责,放弃对陈光诚依法及时采取强制传唤的职责"且"迅速地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员及流氓地痞一块将陈光诚先生紧紧地包围 在公路中间"直到 3小时之后的21点30左右,才履行应当在3小时之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16、关于徐盛厚的证言。

A、大约在9点钟左右,我上了205国道看见陈光诚的母亲抱着个小孩子、陈光军、陈光余、袁伟静、陈光诚、陈华这几个人把南北走向的205国道堵 住了。他们堵的都是南北走向的车。这些车三辆并排着,堵住了整个公路路面。

他这句证言与其他所谓证人证言出现了冲突:他的证言中在场同案人多出了一个陈华!

B、我见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镇里及工作组的工作人员,都在对他们做劝说工作。说些什么我离得远听不着。

这证明:

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镇里及工作组的工作人员,都是站在公路中间围在陈光诚家这五个人的身边!

因为,如果"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镇里及工作组的工作人员,都是在公路外边对站在公路上的陈光诚家这五个人大声劝说"的话,他就肯定也能听得着!

事实上,是公安局的近十个工作人员、镇里及工作组的近百个工作人员围困着陈光诚家这五个人,使得陈光诚家这五个人无法搭车前往县城找领导!

堵塞公路扰乱交通秩序的其实是这些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镇里及工作组的工作人员!

 

   17、关于黄桂盛的证言。

A、我见陈光余拿了个铁锨,当时我站在陈光余家门口间,陈光余举起铁锨要打我,叫陈光诚他老婆袁伟静还有一二个人我没注意,给夺下来了。这样闹了 有七八分钟,陈光诚喊"到营后去找当官的去"他们就上了营后,走的村东的桥上了205国道,往北走了不到一里路,然后下路往东就上了营后大队院, 陈光余进去的,其他人都在门口间,陈光余进去没找着当官的又出来了,陈光诚大声说"没管的咱上县上去"。

这说明:

陈光诚家这五个人是真想找领导反映解决问题。这五个人重返205国道不是聚众堵塞交通,而是由于在营后村委会也没找到领导,故打算搭便车"上县上 去找管事的领导"!

B、陈光诚领着陈光余、袁伟静、陈光军、陈华上了205国道。

这与其他所谓证人的证言出现了冲突:他的这份证言中在场同案人多出了一个陈华!

C、俺这十几个人怕他们出事就一直跟着到了公路上。

这说明:

公安局的三位出警警员、镇里及工作组的十多个工作人员,自离开陈光余家开始,都是和陈光诚家这五个人始终在一块!

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镇里及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围困着陈光诚家这五人,使得陈光诚家这五个人无法搭车前往县城找领导!

扰乱交通秩序的其实正是这些围困陈光诚的公安人员、镇里及工作组的工作人员!

D、有一辆救护车亮着警灯从北边来上了前边,也叫陈光诚等人拦住就是不让走。

王静医生及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已充分证明:这完全是恶意诬陷陈光诚的谎言!


        18

A、我现在是东师古村帮扶组的成员,3月11日下午,除了我和徐盛厚、黄宝强,还有刘虎、刘长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 海这十一个人在陈光余家门口。陈光余从家里拿了一张铁锨出来了,后来被陈华和袁伟静等夺下了。这时陈光诚也从陈光余家出来后要找打陈光余的凶手, 当时公安上的同志也过去了,陈光诚等人就叫公安上的找打陈光余的人,就这样闹腾了有半个来小时的时间,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上营后去找工作组,那 里有领导",陈光诚也说"上营后"。陈光余从营后村大队院出来对陈光诚说办公室就二三个人没有工作组的领导,陈光诚一听,喊了一声"走,上公路截 车去"。接着陈光诚领着他老婆、他叔、陈光余、陈光军、陈华这几个人上了205国道。上了国道陈光诚对他们说"都站路上截车、把所有的车都截住, 一辆车也不准放走"。陈光诚等人开始拦车时,在晚上6点半左右,他们开始截车不长时间,陈光诚的娘也来了,她一边哭着也在路上拦车。陈光诚在那里 大声喊"临沂用暴力实行计划生育,强行结扎、流产,违背中央政策违背法律还违背了联合国人权公约"。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这么喊一次。

这与其他所谓证人的证言出现了冲突:

他的这份证言中在场同案人多出了一个陈华、一个陈光诚他叔!

他说的"陈光诚一听,喊了一声走,上公路截车去"与黄桂盛说的"陈光诚说了一句没管的咱上县上去"相冲突。

他比其他所谓证人多编出了一句"上了国道陈光诚对他们说都站路上截车、把所有的车都截住,一辆车也不准放走"。

B、当时,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也都劝陈光诚等人不要截车,这样做是违法的,但陈光诚他们根本不听。

这说明:

苏彦国和徐盛厚、黄宝强、刘虎、刘长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这十一个在陈光余家门口暴力看守陈光诚的所谓帮扶工作组 成员,自离开陈光余家开始,都是和陈光诚家这五个人始终在一块!

至少是三个公安局的出警人员加他们这十一个看守共15个人在公路上紧紧围困着陈光诚家这五人,使得陈光诚家这五个人无法搭车前往县城找领导!

C、有辆从北边来的救护车,是去拉病号的,一个医生下车来和陈光诚他们说车是去拉病号的,请他们让车开路,陈光诚不同意,说不管如何,就是不让 走。最后那辆救护车没办法只好转头回去绕道而行了。

王静医生及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已充分证明:这完全是恶意诬陷陈光诚的谎言!

  

19、关于刘虎的证言。

咋天下午5点多钟,当时我和徐盛厚、黄宝强,苏颜国、刘长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这十多个人一块守在陈光余家的家门 口间,突然陈光余从他家出来,右手拿着铁叉用叉尖顶着我的肚子然后用左手掐我的脖子骂我"都给我滚,天天在我门口干什么,连个鸡都看不住"。他娘 从他家出来把他拉回家去了。过了一会,他又从家中出来往东走了,几分钟后,他又是返回来了,一边往家走一边说话,具体说什么我没听清,好象是有人 把他的头打破流血了。

之后,这一个月来一直呆在陈光余家的陈光诚从陈光余家走出来质问是谁打的,说"找领导去",然后他们就往南朝陈光余家旁边的东师古村委办公室走。 办公室工作组成员里有一个沂南党校的石校长在,他对陈光余说有事找领导去,陈光余他们一帮人就往营后村办公室那边去了,我一直跟在他们后边,到了 营后村办公室,陈光余进去又出来了,对陈光诚说没有人,陈光诚说了一句"没有管事的咱上县上去",然后,这帮人就往205国道上走,陈光诚一边走 一边说"把车拦住"。

还有一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被拦住后,下来一个大夫说了几句,意思是求求陈光诚他们让救护车过去,在梭庄有一个病号怪急,结果,这些堵车的就是不让 过,救护车只好转路走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天天在我门口干什么、我一直跟在他们后边、陈光诚说了一句"没有管事的咱上县上去"、陈光诚一边走一边说"把车拦住",并将其与其他所谓证人 的相应证言对比。

B、一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被拦住后,下来一个大夫说了几句,意思是求求陈光诚他们让救护车过去,在梭庄有一个病号怪急,结果,这些堵车的就是不让 过。

王静医生及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已充分证明:这完全是恶意诬陷陈光诚的谎言!

 

20、 关于刘元成的证言。

咋天陈光诚等人上了营后村大队办公室,没有找到工作组的人,陈光诚就说"走,上公路截车去"接着他就领着陈光余这几个人上了205国道。陈光诚说 "把所有车都拦着,一辆车也不准放走"接着这几个人就横排在公路上,拦截过往的车辆。就在这时候,陈光诚他妈背着小孩子一边哭着也来了,也在公路 上拦车。这时在大约在晚上6:30分左右,这时工作组的人员及公安的人员一直在劝说陈光诚等人,叫做他们不要做这种违法行为,他们就是不听。有一 辆从垛庄往棱庄去拉病号的车也叫堵住了,车上的医生说是要急救去拉病号,求陈光诚放行,他也不同意,最后这辆救护车只得转路走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陈光诚就说"走,上公路截车去"、这时工作组的人员及公安的人员一直在劝说陈光诚等人,并将其与其他所谓证人的相应证言对比。

B、车上的医生说是要急救去拉病号,求陈光诚放行,他也不同意。

王静医生及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已充分证明:这完全是恶意诬陷陈光诚的谎言!


          21

这几个人到了营后村大队办公室一会儿就出来了,我不知在营后村大队他们是否找着了镇上的干部。陈光诚边走边喊"走,咱到县委里去找去"。

从北边来了一辆救护车,这车当时是走的公路中间从车缝里挤过来的,陈光余和小袁上去拦住车就是不让走,这辆救护车往前靠了靠叫他俩人硬挡住车。从 救护车上下来了两个白大挂的医生或是护士,这两医院的人对陈光余等人解释了什么说了不少话,当时我没听清,看样子是想过去,陈光余陈光诚等人拦在 路上就是不让走,救护车见没法子就倒回车去了,围绕着东边一条小土路往南走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陈光诚边走边喊"走,咱到县委里去找去",并将其与其他所谓证人的相应证言对比。

B、陈光余和小袁上去拦住车就是不让走,这辆救护车往前靠了靠叫他俩人硬挡住车。从救护车上下来了两个白大挂的医生或是护士,这两医院的人对陈光 余等人解释了什么说了不少话,当时我没听清,看样子是想过去,陈光余陈光诚等人拦在路上就是不让走。

王静医生及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已充分证明:这完全是恶意诬陷陈光诚的谎言!

 

22、关于刘长滨的证言。

陈光余、陈光诚、陈光军、袁伟静、陈华五人从东师古村大队院里出来后,直奔营后村去了。我们和镇上的工作人员也都跟着他们到了营后村。县帮扶工作 组设在营后村的大队办公室,陈光余、陈光诚、陈光军、袁伟静、陈华五人从大队院里走出来,陈光诚吆喝"上路截车,直接上县里去找领导"。镇工作组 的工作人员上前劝说。

陈光余、陈光诚、陈光军、袁伟静、陈华五人到了村旁的公路上后,一字排开坐在公路中间。工作人员纷纷走过去劝说,陈光诚等人不听,干脆睡在公路中 间。这时一辆从沂南至蒙阴方向的斯太尔车,司机没下车,接着又有一辆拖挂车被截在路上,司机下车陈光诚等仍不让路,在路中间不起来。一会儿,有辆 兰色的解放货车从沂南方向开过来,也被拦在路上,这时由于三辆车在路上,又有陈光诚等人坐在路中间,双向交通就被堵住了。

有一辆救护车从垛庄开往梭庄去救人,工作人员劝说陈光诚等让路,但他们不听,救护车只好转头往回走另找通路。

在多方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县里的工作人员才把陈光诚、陈光余、陈光诚的三哥拉到了一辆车上带离现场,陈华转身跑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我们和镇上的工作人员也都跟着他们到了营后村陈光诚边走边喊"走,咱到县委里去找去"、陈光诚吆喝"上路截车,直接上县里去找领导"、镇工作 组的工作人员上前劝说、陈光余、陈光诚、陈光军、袁伟静、陈华五人到了村旁的公路上后,一字排开坐在公路中间、工作人员纷纷走过去劝说,

并将其与其他所谓证人的相应证言对比。

B、有一辆救护车从垛庄开往梭庄去救人,工作人员劝说陈光诚等让路,但他们不听。

王静医生及救护车司机刘长冬的证言已充分证明:这完全是恶意诬陷陈光诚的谎言!

C、县里的工作人员把陈光诚、陈光余、陈光诚的三哥拉到了一辆车上带离现场,陈华转身跑了。

他的这份证言中在场同案人多出了一个陈华!

 

23、关于刘长冬的证言。

我现在孟良崮卫生院开救护车。我咋天在孟良崮卫生院值班,咋天晚上将近8点时,沂南县双堠镇东梭庄村的一个男的打给我们卫生院的急救电话,说是他 老婆生孩子,然后我就驾驶着我们卫生院的救护车(是一汽佳宝)拉着我们卫生院的妇产科大夫王静一起往东梭庄去,我们走的205国道,从北往南,行 至东师古村路阶段时堵车,当时是晚上8点10分左右。堵车的路阶段位于东师古村东,堵到营后村办公室西边,从北向南方向行驶的车大约有二三十辆左 右,也没有从南往北的车过来。被堵的车有大货车农用车等,什么号我也没往心里记,因为我们是去拉生孩子的,非常急。我就从被堵的车里钻进去往前 开,一直到堵车的中心位置,见从南往北的车也很多被堵着。这两个方向的车中间有很多人,都是谁我也不认识。我下了车想问问是什么事,就过去了,我 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挡在从南往北开方向的一辆货车前,挡在车前方正中间,我又问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说能过去吧,他说过不去。我非常着急, 就又上了车把车往后倒了倒,我想转路走。这个地方我也比较熟悉。我倒了倒车后有条小路往东的,我从205国道上下来开上这条小路,围绕到营后村东 又往南走的一条土路,然后再围绕到205国道东师古村东杨水站处,上了205国道我见从南往北的车也堵到了杨水站北边十多米处,也大约有十几辆 车。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堵的车我不清楚,我就见有个三十来岁的妇女挡在一货车前方,她为什么堵车我不清楚这个妇女我不认识,当时可能穿个红上衣, 其它没有细看。被堵的车辆我都没细看没注意。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这份证言的内容是完全真实可信的。

B、这两个方向的车中间有很多人、我又问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说能过去吧,他说过不去、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堵的车我不清楚,我就见有个三十来 岁的妇女挡在一货车前方。

 

24、关于王静的证言。

3月11日晚,我值班,我是孟良崮卫生院妇产科医生,东梭庄有一个产妇要生产,打电话让我们医院去接,我和司机刘长东开救护车去的。我们的救护车 上边有蓝色警灯。我们沿205国道由北往南走。走到营后村的时候,发现前边堵了车。刘长冬下车上前边去问问,过一会,刘长冬回来说不行了这边过不 去了。我说咱得快想办法,耽误事咱得负责任,快下去问问还有旁的路吧。刘长冬开着车,想从路边上过去,一个人拦着俺的车说这边过不去。我说东梭庄 有个生孩子的怪急,你看看还有旁的路吧?我下车去问路,有一个说俺也是走这边的,不知道。我又过去问一个老头,把情况说说老头指指一条往东的路说 你走这条路转到杨水站再上公路。俺就开着车转上了小路。到了东棱庄他们人已经出来了,我们拉上产妇和她家属往回走,我一路上晕车不舒服。在杨水站 那地方就见有堵车的,这时候堵车已经一长串了,路上还遇到一个交警在分流车辆跟俺说前边堵车不让走,我们说有产妇想转小路,他们让我们走了。回到 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55分左右了。不过产妇生产怪顺利产妇婴儿都安全,12号凌晨孩子生下来后当天他们就出院回家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这份证言的内容是完全真实可信的。

B、我们沿205国道由北往南走、刘长冬下车上前边去问问,过一会,刘长冬回来说不行了这边过不去了、刘长冬开着车,想从路边上过去,一个人拦着 俺的车说这边过不去。我说东梭庄有个生孩子的怪急,你看看还有旁的路吧?我下车去问路,有一个说俺也是走这边的,不知道。我又过去问一个老头,把 情况说说老头指指一条往东的路说你走这条路转到杨水站再上公路。俺就开着车转上了小路、路上还遇到一个交警在分流车辆跟俺说前边堵车不让走,我们 说有产妇想转小路,他们让我们走了。

C、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的证言证实: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当时根本没看到陈光诚和陈光军陈光余,只看到了袁伟静;而且,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也根本没有同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 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一句话!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和"拦住救护车对王静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这个人,根本不是 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

根本不是什么"陈光余和小袁上去拦住车就是不让走,这辆救护车往前靠了靠叫他俩人硬挡住车。从救护车上下来了两个白大挂的医生或是护士,这两医院 的人对陈光余等人解释说了不少话,陈光余陈光诚等人拦在路上就是不让走,救护车见没法子就倒回车去了"!

D、陈光诚等人被指控拦的都是从"南边往北"走向的车。他们都是站在从南边往北走向的两排车的前边。救护车,是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

所谓的"救护车的医生想过去,陈光诚他们也不放"等证人证言完全是诬陷陈光诚的"伪证"!

 

25、关于董西祥的证言。

11日晚上我从临沂往蒙阴赶,大约在7点半左右,我开车到了崖子村附近,前面堵了车,当时在路上被堵的车有一百多辆,我停了车,往北走了二三里路 后,看见一伙人站在205国道中间,不让过往车辆行走。我当时看见在这地有七八十个人。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一伙人站在205国道中间、我当时看见在这地有七八十个人。

 

 

26、关于郭富军的证言。

3月11日大约是晚上八点左右,我从蒙阴往沂南方向走,我当时是往南走,刚进双堠路段不远发现前边堵了车。往南走的车不少都停在那儿,我就下了车 去看看前边什么事,往前走了不远见有不少人堵在路中间,不是交通事故,也不知什么事,那地方乱吵乱闹的,当时去大体上一看有很多人在那儿吵闹,我 接着就走了,也不知什么原因吵闹。在这些人南边,我看着并排堵了好几辆车,后面还有很多车。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见有不少人堵在路中间、当时去大体上一看有很多人在那儿。

 

27、关于李振劲的证言。

3月11日晚上6点多钟左右,我到了崖子村以南路时前面堵了车,车走不动了,我和老朱以为出了交通事故,就上前边看看,发现有个人戴个墨镜在那里 截着车不让车走,他旁边围着不少人,在我们前边已经有不少辆车被堵住了,我们一看过不去就回车上等着。当时在晚上六点半左右。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他旁边围着不少人、当时在晚上六点半左右。

 

28、关于李因蒙的证言。

3月11日晚上我7点半时驾驶桑塔纳轿车从蒙阴县城沿205国道往临沂方向去,在沂南地界时又往南走了不远见路上前边有好多车被堵了,我以为是出 了交通事故来,就把车停下,往南走了一大阶段路,见前边有伙人在堵着几辆大车,这些人有男的也有女的象是村里的人,问旁边的人都不清楚,我见当时 这些人旁边还有警察在那还有交警,寻思不长时间就疏通了,就又回到我的车上等着,我的车被堵时在晚上8点30分左右,到9点多钟时车辆才被疏通。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前边有伙人在堵着几辆大车、我见当时这些人旁边还有警察在那还有交警寻思不长时间就疏通了。

 

29、关于于成录的证言。

咋天晚上8点20左右我接到大队领导的电话让我们去东师古村疏散交通。我安排姚明利去了。过了会,领导又打电话安排我让安排两个人去高速公路的十 字路口分流车辆。说是东师古村陈光诚他们在公路上截车不让通行。我到现场时发现陈光诚的家属抱着孩子站在朝蒙阴方向去的车前边,陈光诚的妈坐在地 上公路上大哭,还有很多看热闹的,公安上好几个干警正在那里制止她们,我们的民警也在那里制止,告诉他们在路上拦车造成交通堵塞是违法的,并让她 们快点离开公路。

我没看到陈光诚他们,当时人太多了,我只注意有他老婆和他妈。我们的干警一直在那里让她们离开公路,但她们就是不听,最后陈光诚他们被强行带离现 场时我才发现他。我是晚上8点半左右到的现场。一直到了晚上9点多车辆才能通行。我去到后严厉告诉她们堵车的人你们必须立即离开公路停止拦车,但 是她们根本不听但我去之后她们并没有动手打人,以前的事我就不知道了。被堵车的司机肯定是不满意,但我们去到后也没敢明着说的。有几个司机怪急, 说让人把堵车的拉走。当时疏散交通的有姚明利李月峰王纪石。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咋天晚上8点20左右、我没看到陈光诚他们、当时人太多了、我只注意有他老婆和他妈、最后陈光诚他们被强行带离现场时我才发现他、被堵车的司 机肯定是不满意,但我们去到后也没敢明着说的。

B、既然都说6点半左右陈光诚一家共5个人便开始上路截车堵塞交通了,为何在6点半的时候不通知交警出勤?

为什么要在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8点20左右,才通知交警队出勤?!

 

30、关于于祥杰的证言。

11日晚上7点多当时我和工作组的张志栋一起往村东走去,我们上了205国道,就见205国道的路口以北停了好几辆车。我见陈光诚站在公路沟东 侧,面朝南堵着一辆大货车不让走。在路的西侧是陈光军。当时镇里工作组的人员有上前劝说的,陈光诚他们根本不听。我们见到了刘洪军主任等帮扶工作 组成员,刘洪军安排我和张志栋分头去数一下被陈光诚他们拦堵的车辆有多少并且别让群众围观,我从陈光诚他们拦堵车现场往北去挨个数车,我顺路往北 走了约二里多路数到第124辆时数完了我就往回返。张志栋说他往南数车南边堵了175辆车。我们数车的时间在晚上8点半左右。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当时镇里工作组的人员有上前劝说、刘洪军安排我和张志栋分头去数一下被陈光诚他们拦堵的车辆有多少并且别让群众围观。

  

31、关于张志栋的证言。

11日晚上7点来钟,我上了205国道,发现了陈光诚等人正在国道上截车。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及公安交警的工作人员都劝陈光诚这几个人,叫他 们不要堵车,堵车是违法的。但他们都不听。这时我们帮扶组的刘洪军主任要我和我们帮扶组的工作人员顺路看看有无围观的人,如有围观的就疏散,并且 让我和于祥杰分头数一数两边到底被堵了多少辆车。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及公安交警的工作人员都劝陈光诚这几个人,叫他们不要堵车、我们帮扶组的刘洪军主任要我和我们帮扶组的工作人员顺路看看有 无围观的人,如有围观的就疏散、让我和于祥杰分头数一数两边到底被堵了多少辆车。

 

32、关于王庆玉的证言。

陈光诚他们直接去了营后村委大院门口,陈光余先进了大院办公室,接着他又出来对陈光诚等人说工作组的人不在。陈光诚一听就喊了一声"走,到公路截 车。上县委上市委"。他这么一喊,陈光军等人就一块上了205国道。我和张所李洪星见他们要截车,赶紧上前制止对他们说不要截车这样很危险更时违 法的。但他们根本不听。我上前制止陈光诚严厉地告诉他赶快离开公路。但他就是不离开公路。就在这时从南边来了一辆斯太尔大货车,陈光诚堵在路上不 让这车走了。开车的司机被迫把车停下了。接着,从后边又来了一辆货车,这辆车想从前边这辆车的左侧开过去,陈光诚听到车响朝陈光余他们大喊拦住, 陈光余当时在陈光诚的西边路上站着,就跑上前去把车截住了。这时又从南边开来了一辆车,也想从西边车道绕行开,陈光诚也不让走,大喊截住这辆车。 陈光诚的老婆及陈光军接着去把这辆车也截住了。这样三辆车一堵,后边的车也无法过去了。从北边来的车也过不去了,整个交通完全中断了。在这期间, 我和张所李洪星等出警人员一直在制止陈光诚他们。他们就是不听。我们公安局的工会主任孙学农也过去制止他们说他们堵车是违法的。

当时有辆从北边来的救护车,拉着警报来的,被堵住后,车上的人就下车对陈光诚他们说前边有个孕妇就要生孩子了放我们过去吧。但陈光诚等人听了后也 是不放行,这辆救护车司机见实在没办法了就只好调头走了。还有一辆南边来的面包车,走到这地方被堵了以后,说车里拉的是小孩子都一天没吃饭了,最 后在哀求了半小时的情况下,陈光诚等人才把这辆车给放行了。我们出警人员在此期间一直不停地制止陈光诚等人命令他们立即停止截车立即离开现场。后 来交警来了,有位交警对陈光诚说你们这样堵塞交通是违法的并且命令他们立即停止堵车撤离现场,陈光诚还是不听制止。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陈光诚一听就喊了一声"走,到公路截车。上县委上市委"、我和张所李洪星见他们要截车赶紧上前制止、这样三辆车一堵,后边的车也无法过去了、 在这期间,我和张所李洪星等出警人员一直在制止陈光诚他们。我们公安局的工会主任孙学农也过去制止他们、有辆从北边来的救护车,拉着警报来的,被 堵住后,车上的人就下车对陈光诚他们说前边有个孕妇就要生孩子了放我们过去吧。但陈光诚等人听了后也是不放行,这辆救护车司机见实在没办法了就只 好调头走了。

B、这充分佐证:

事实上,自陈光诚从陈光余家出来开始,陈光诚家这四个人身边始终紧随着执行跟踪和包围任务的3名警察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 员及流氓地痞。

但是,看到第一辆汽车被拦截后,王庆玉、张升东、李洪星这3名警察却"放弃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职责,放弃对被拦截的汽车司机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 的职责,放弃将陈光诚等四人依法强行带离现场的治安管理职责,放弃对陈光诚依法及时采取强制传唤的职责",反而是迅速地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 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员及流氓地痞一块"将陈光诚先生紧紧地包围在公路中间"直到 3小时之后的21点30左右,才履行应当在3小时之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在其背后,显而易见有一只"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的黑手",其目的就是想"将陈光诚等四人站在公路上不肯离开这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 为"构陷成"情节严重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这只"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有权有势黑白两道通知的懂法黑手显然清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是必须要聚众,二是必须要达到情节 严重,三是只能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定罪而不能对所有在场的从众定罪"。

他知道"要是3名警察将陈光诚家这五个人依法及时强行带离公路"的话,就肯定"只能依法对陈光诚家这四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一千元以下罚款及 15天以下拘留的处罚"。这远不是他想达到的要让陈光诚进五年牢房彻底对外界住口的目标。

所以才会有:

当日3名警察"放弃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职责,放弃对被拦截的汽车司机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的职责,放弃将陈光诚等四人依法强行带离现场的治安管理 职责,放弃对陈光诚依法及时采取强制传唤的职责"且"迅速地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员及流氓地痞一块将陈光诚先生紧紧地包围 在公路中间""直到 3小时之后的21点30左右,才履行应当在3小时之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C、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的证言证实: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当时根本没看到陈光诚和陈光军陈光余,只看到了袁伟静;而且,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也根本没有同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 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一句话!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和"拦住救护车对王静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这个人,根本不是 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

 

33、关于张升东的证言。

陈光诚他们走过205国道上了营后村大队院里,陈光诚在门口等着,陈光余上里边去了接着又出来了看样子没找着人,陈光诚又在那里吆喝"上县委上市 委"。一边上了205国道。当时车很多,天又暗了,车速都很快,陈光诚等人在路上很危险,我和王庆玉李洪星就赶紧上去制止。我对陈光诚说快点离开 公路这样不行。我们处警的三个人一直在那里叫他们让开路。还有我们局的工会主任孙学农过来制止他们。

这期间,从北边有一辆救护车亮着警灯来了,到了离现场不远的地方,司机下来看看车堵的怪历害。司机说前面有生孩子的叫俺过去呗,但陈光诚等无动于 中。那个车就调头往东,可能转路去了。8点左右的时候交警上过去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陈光诚又在那里吆喝"上县委上市委"。一边上了205国道、我和王庆玉李洪星就赶紧上去制止、我们处警的三个人一直在那里叫他们让开路。还有 我们局的工会主任孙学农过来制止他们、从北边有一辆救护车亮着警灯来了,到了离现场不远的地方,司机下来看看车堵的怪历害。司机说前面有生孩子的 叫俺过去呗,但陈光诚等无动于中、、、

B、这充分佐证:

事实上,自陈光诚从陈光余家出来开始,陈光诚家这四个人身边始终紧随着执行跟踪和包围任务的3名警察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 员及流氓地痞。

但是,看到第一辆汽车被拦截后,王庆玉、张升东、李洪星这3名警察却"放弃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职责,放弃对被拦截的汽车司机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 的职责,放弃将陈光诚等四人依法强行带离现场的治安管理职责,放弃对陈光诚依法及时采取强制传唤的职责",反而是迅速地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 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员及流氓地痞一块"将陈光诚先生紧紧地包围在公路上"直到 3小时之后的21点30左右,才履行应当在3小时之前就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C、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的证言证实: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当时根本没看到陈光诚和陈光军陈光余,只看到了袁伟静;而且,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也根本没有同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 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一句话!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和"拦住救护车对王静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这个人,根本不是 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

 

34、关于李洪星的证言。

11日晚6点多钟,陈光诚这几个人非要找领导,他们顺着桥上了205国道,当时我们这些人一直跟着他们。我听陈光诚吆喝"上县委、上市委"。当时 车很多,天又暗了,车速都很快,陈光诚等人在路上很危险,我和王庆玉张升东就赶紧上去制止。我和王庆玉对陈光诚说"别这样做,快点离开公路,这样 很危险"。陈光诚不听。这时从南边过来一辆拖挂货车,见路上有人减速靠边行驶准备从路的东边空里穿过,陈光诚一边吆喝堵住车,一边叫陈光余领着上 了那个大货车前头,大货车无路可走停下了。当时是晚上7点左右。这辆车被拦下后驾驶员摇下玻璃问怎么回事,陈光诚也不吱声。这时从南边又来了辆货 车,见路上有拦车的想从西边过来。陈光军过去把车拦住了。又从南边来辆面包车,想从中间过来,叫陈光余和袁伟静拦住了。这样过往的车辆一会就堵了 几十辆,交通完全中断。这种情况下,我和王庆玉上去制止陈光诚他们。王庆玉也命令陈光诚"必须立即停止拦车这样做是违法的"。可他们根本不听。这 时我们局的工会主任孙学农过来制止他们。

这期间有个救护车从北边来也让堵住了。车上的医生穿白大挂过来说前面什么村有孕妇待产情况很急要求陈光诚放行他们的车辆,可陈光诚他们根本不听。 到晚上8点来钟来了两名交警都轮换着对陈光诚说堵车堵塞交通是违法的。你们必须立即停止让开路。但他们根本不理会。

一开始陈光诚说截车上市县找领导。3月11日晚参与在205国道上堵车的,我知道有陈光诚家两口子、陈光余、陈光军、还有一个老太太。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晚6点多钟、当时我们这些人一直跟着他们、我听陈光诚吆喝"上县委、上市委"、我和王庆玉张升东就赶紧上去制止、有个救护车从北边来也让堵住 了。车上的医生穿白大挂过来说前面什么村有孕妇待产情况很急要求陈光诚放行他们的车辆,可陈光诚他们根本不听。

B、这充分佐证:

事实上,自陈光诚从陈光余家出来开始,陈光诚家这四个人身边始终紧随着执行跟踪和包围任务的3名警察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 员及流氓地痞。

但是,看到第一辆汽车被拦截后,王庆玉、张升东、李洪星这3名警察却"放弃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职责,放弃对被拦截的汽车司机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 的职责,放弃将陈光诚等四人依法强行带离现场的治安管理职责,放弃对陈光诚依法及时采取强制传唤的职责",反而是迅速地和11名以上长期暴力看守 陈光诚的乡镇工作人员及流氓地痞一块"将陈光诚先生紧紧地包围在公路上"直到 3小时之后的21点30左右,才履行应当在3小时之前就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C、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的证言证实: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当时根本没看到陈光诚和陈光军陈光余,只看到了袁伟静;而且,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也根本没有同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 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一句话!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和"拦住救护车对王静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这个人,根本不是 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

 

35、关于姚明立的证言。

11日晚大约8点20左右,于成录中队长接到指令称"205国道双堠路发生交通堵塞"。我到现场发现陈光诚站在东边车道上,拦在一辆车头朝北的斯 太尔货车前边,陈光诚的家属抱着孩子站在在路中间的黄色虚线上也挡着一辆货车、还有一个老太太和两个我不认识的男的也和陈光诚他们一块在拦堵过往 车辆。我看着他们堵着四辆往北去的车,并排着,把路堵得严密的,造成交通堵塞。我就制止他们当时现场还有公安局的出警人员他们也在制止陈光诚堵 车,可陈光诚根本不听。

A、我看着他们堵着四辆往北去的车并排着把路堵得严密的。

B、这与其他所谓证人的说法存在明显冲突:

其他三位警员的所谓证言均声称的是"他们堵的都是南北走向的车。这些车三辆并排着,堵住了整个公路路面。

C、究竟是"堵着四辆往北去的车并排着"还是"这些南北走向的车三辆并排着"?!

究竟是"堵着四辆往北去的车并排着才能把路堵得严密的"还是"这些南北走向的车三辆并排着便堵住了整个公路路面"?!

 

36、关于王纪石的证言。

咋晚8点多钟我和姚明立李月峰开着警车沿205国道往北走,走到崖子村北边发现了被堵车辆,前边看不到头,我们的车走的路沿石上边,一直往北走, 走到东师古村附近,见一群人站路口,堵着由南往北去的车,一堵就堵了一排四辆货车,把公路从东往西整个路面堵的严密的,这些车不能走。往南去的车 在北边也都被堵了,北边堵了很多车,看不到尾。我们把车在一边停下,李月峰看车,我和姚明立下了车。我见堵车的是三个男的,一个妇女,还有一个老 妈妈,这五个人都站在往北走的货车前边,另外还有部分群众站在路边,站路上拦车的这五个人自西往东是一个截没镜的男的,两个30来岁的男人,靠西 那个拿着手提灯,再往西是个老妈妈,最西边是个妇女抱个小孩,他们都站在车前拦着车不让走,当时我们赶到时我见有好几个公安人员在那制止那个戴墨 镜的男的不要再堵车了,那人根本不听。这时姚明立也过去说"我们是交警队的,你们这样堵车影响交通是不对的"要求他立即停止堵车。这时我们中队长 于成录也来了,要求那戴墨镜的男的立即停止堵车,先前在那的公安人员也制止那人堵车,并要求那戴墨镜的立即离开堵车现场,别再堵车了,可那戴墨镜 的根本不听,其他人都听他的,都不听制止。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堵着由南往北去的车,一堵就堵了一排四辆货车,把公路从东往西整个路面堵的严密的、这五个人都站在往北走的货车前边、我们赶到时我见有好几个 公安人员在那制止那个戴墨镜的男的不要再堵车了、这时我们中队长于成录也来了,要求那戴墨镜的男的立即停止堵车。

B、这与王庆玉等三位警员的说法存在明显冲突:

王庆玉等三位警员的所谓证言均声称的是"他们堵的都是南北走向的车。这些车三辆并排着,堵住了整个公路路面。

C、究竟是"堵着一排四辆往北去的车"还是"这些南北走向的车三辆并排着"?!

究竟是"堵着一排四辆往北去的车才能把路面堵得严密的"还是"这些南北走向的车三辆并排着便堵住了整个公路路面"?!

D、这与于成录的说法存在明显冲突:

于成录的证言是"我没看到陈光诚他们,当时人太多了,我只注意有他老婆和他妈,最后陈光诚他们被强行带离现场时我才发现他"。

根本不是"这时我们中队长于成录也来了,要求那戴墨镜的男的立即停止堵车"。

E、说是四辆车并排堵塞路的只有两个人:这两个都是交警方面的。

这恰恰揭示出了:

陈光诚一家五个人只是站在由南往北的二排或说三排车的前面,影响了由南往北方向的车通行。

但205国道,其实是四辆车并排才会导致双向彻底堵塞的后果。

所以,当晚由北往南方向的车,其实至少还有一个车道的空间可以通行!

而且,站在由北向南方向的车的前面,阻塞由北往南方向的车通行的,根本不是陈光诚一家五个人,而是"一直和陈光诚家五个人同时站在公路上、围困着 陈光诚家这五个人、使得陈光诚家这五个人无法搭车前往县城找领导"的"公安局的上十个工作人员、镇里及工作组的上百个工作人员"!

堵塞公路扰乱交通秩序,不让救护车通行的,其实是一直站在公路上围困着陈光诚等四个人并"在这三个小时里自始至终牢牢控制着现场不让除陈光诚一家 这五个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一位村民进入控制区域"的"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以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 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 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

 

37、关于于明江的证言。

2月5日晚,陈光诚没推开工作组办公室的门,便吆喝"你们不是躲了吗,要不把陈华放回来,就给我砸,砸死一个少一个"。说着他就砸办公室门窗的玻 璃,拿什么砸的我没看清。

他们这些人在办公室闹一通之后,陈光诚又吆喝"找领导去,还说不能让他们再呆在咱庄里,给我砸,把他们都砸出去",然后陈光诚就往外走。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你们不是躲了吗,要不把陈华放回来,就给我砸,砸死一个少一个"、"找领导去,还说不能让他们再呆在咱庄里,给我砸,把他们都砸出去"。

B、于明江是双堠镇的党委副书记。

C、他的这一证言说明:

所谓的"2月5日晚陈光诚吆喝共产党的东西给我倾咂"完全是"恶意诬陷陈光诚的谎言"!

 

         38、关于"同案另被秘密审判犯陈庚江、陈光东、陈光合"的证言。

8 月18日,沂南法院秘密审判陈庚江、陈光东、陈光合三位村民,三人均被判刑7个月,缓刑1年。在他们8 月24日被释放后,本律师辗转获知他们被严刑逼供的情况:

"3月11日晚,我被沂南县刑警队抓进去之后,用农村拴狗的那种铁链子把我绑在椅子上,脖子一道、腰一道、腿一道,共三道。……他们连续15天不 让我睡觉。困得实在受不了要睡的时候,刑警就用带刺的橡胶棍砸我的脚。他们轮班审讯,反复诱供,他们对我说的话不满意,就让重说,直到他们满意为 止。"

"有一次连续20多小时不给吃饭。警察说忘了,实际是故意不给饭吃。……连续15天不让睡觉,实在受不了,痛苦之极。到后来他们想让说什么就说什 么。"

"他们逼我说光诚不好。……警察自己写好材料让我背下来,背不下来就放在一边照着念,还不能总看。让读什么就读什么,读不好就打。他们在一边摄 像。"

 

这三位证人在开庭前一天的失踪和被非法绑架进一步证明:

控方指控提交法院的所谓陈光诚"指使"、"煽动"砸车的主要"证据"陈光东、陈庚江、陈光和三人的证言,肯定是陈更江、陈光东、陈光合三人在被酷 刑逼供下的不实之言。是刑讯逼供下的非法无效证据。

 

 

四、具体辩护意见之一:

"控方指控陈光诚的两个罪名不能成立"。

 

1、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控方指控陈光诚"指使"、"煽动"陈光东等人故意砸坏了政府车辆的玻璃。但事实上,砸车玻璃是愤怒的村民自发行为,与陈光诚无关。

控方指控陈光诚"指使"、"煽动"砸车的主要"证据"是陈光东、陈庚江、陈光和三人在被关押期间的所谓相关供词。

 

首先, 8 月18日,沂南法院秘密审判陈更江、陈光东、陈光合三位村民,三人均被判刑7个月,缓刑1年。在他们8 月24日被释放后,本律师获知他们被严刑逼供的情况:

"3月11日晚,我被沂南县刑警队抓进去之后,用农村拴狗的那种铁链子把我绑在椅子上,脖子一道、腰一道、腿一道,共三道。……他们连续15天不 让我睡觉。困得实在受不了要睡的时候,刑警就用带刺的橡胶棍砸我的脚。他们轮班审讯,反复诱供,他们对我说的话不满意,就让重说,直到他们满意为 止。"

"有一次连续20多小时不给吃饭。警察说忘了,实际是故意不给饭吃。……连续15天不让睡觉,实在受不了,痛苦之极。到后来他们想让说什么就说什 么。"

"他们逼我说光诚不好。……警察自己写好材料让我背下来,背不下来就放在一边照着念,还不能总看。让读什么就读什么,读不好就打。他们在一边摄 像。"

三个人受到虐待的情节大同小异。

本律师已要求法院必须通知这三个本案关键证人今天到庭来陈述事实真相接受法庭质证,

法院也确已在开庭前三天按规定向这三个证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这三个关键证人在开庭前也均已决定按法院要求到庭来接受质证。

可本律师难以置信的事,竟然就在开庭的前一天突然发生了!

关键证人陈更江和陈光东在开庭的前一天,突然失踪音信全无了;

关键证人陈光和为履行出庭作证这一法定义务,在开庭的前一天特地从山东省威海市专程赶回临沂,当晚6:40左右,他到达了本律师所住的宾馆大门台 阶处,当时他与下去接他的李方平律师等三人相距仅两三米,李方平律师等三人眼睁睁地看见七八个不明身份的便装男人带着有如猎人见到了意外猎物似的 狂笑冲上来将陈光东架走推进了一辆无照小车里将陈光和绑架离开!

当晚6:59,我即向临沂市公安局110报案:陈光诚案的关键证人之一陈光和在陶然居宾馆门口被一伙身份不明的便装男人非法绑架走了!

当晚7:10左右,110处警警员刘相习、刘金辉等警员到达宾馆,进行了对相关报案初步调查。

11月28日8点17分左右,沂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刘科长在电话里明确回复我"陈光和被非法绑架之事与沂南县公安局无关,沂南县公安局领导 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沂南县公安局11月28日没有对陈光和采取任何行动,陈光和在临沂市区内被绑架你得向临沂方面报案"。

 

这三位证人在开庭前一天的失踪和被非法绑架进一步证明:

控方指控提交法院的所谓陈光诚"指使"、"煽动"砸车的主要"证据"陈光东、陈庚江、陈光和三人的证言,肯定是陈更江、陈光东、陈光合三人在被酷 刑逼供下的不实之言。是刑讯逼供下的非法无效证据。

 

2月5日所谓陈光诚故意毁坏财物的真相是:

政府方面非法拘禁陈光诚的人员在春节期间殴打并拘捕了陈光诚的邻居陈华,陈华的家人以及村民向政府要人,陈华的奶奶因情绪激动而休克躺在雪地里, 村民央求政府的人派车救人,他们不理,群情激愤之下有人去砸了车玻璃。这起群体性事件的背景是当地政府的非法行为,事件的起因也是因为政府见危不 救,村民虽然砸车是错误的,但主要责任应该在于当地政府见死不救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

 

 

2、关于311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控方指控陈光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主要证据是对关键同案人陈光余、陈光军的讯问笔录,对王庆玉李洪星等出警警察的询问笔录,对非法软禁陈光诚的雇 用人员刘元成等人的询问笔录。

但关键同案人陈光余、陈光军已书面或当庭说明相信他们的所谓供词也是非法逼供的产物。

 

因为,其中的陈光军,已经向家人说明,已在到庭当庭接受质证时明确"当时询问笔录制作的时候他曾经被刑讯逼供,三天三夜不让睡觉,相关有指控陈光 诚内容的笔录,是当时被逼得不得不签写的不实笔录"。

 

另一位关键证人陈光余在已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在和律师的调查谈话笔录中,他已明确表示会按法院要求到庭如实作证陈述自已被刑讯逼供真相接受法 庭质证。可开庭前一天他突然失踪下落不明。

 

此外,控方证人警官李洪星在询问笔录中说,陈光诚在公路上吆喝着"上县委,上市委"。"

 

本律师认为这恰恰佐证了陈光诚根本不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陈光诚只是想搭路过车"上县委,上市委"找管事的领导反映情况要求查处打陈光余的暴徒, 陈光诚的动机和目的就是"想搭路过的车到县委上市委"而根本不是"想堵住路过的车扰乱交通秩序"。

 

在这起所谓的"陈光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行为中,有这么几个关键点:

第一,陈光诚最初拦车的动机是什么?为什么陈光诚没有拦到车去县委市委?

第二,到底是谁为阻碍陈光诚搭车去县委市委而上公路拦下第一辆车不让走的?

第三,当时站在公路上的是只有陈光诚等几个人,还是有大批的看守人员和警察都在?

第四,众所周知,陈光诚半年以来一直被非法暴力限制人身自由,连走出家门见北京来的朋友的自由都没有、他走出自已家门见远来的朋友都要被暴打。

 

试问:

1、从陈光诚离开家门起始终有至少十二个看管陈光诚的打手及至少三位警察围着陈光诚及陈光诚的妻子、陈光诚的哥哥陈光军及陈光余四个人,这至少十 二个看管陈光诚的暴徒及至少五六位警察当时的职责到底是什么?

半年来长期被暴力限制失去了走出家门的自由的陈光诚,311晚上为何却能够自由走出家门走上公路并且在长达三小时内这数十个看管陈光诚的暴徒及至 少五六位警察竟然也不采取行动及时将陈光诚带离公路?!

 

2、所谓的311聚众堵路事件里的众,其实陈光诚这边所谓的众,自始至终仅只是四个人:陈光诚的妈妈、陈光诚的妻子、陈光诚的哥哥陈光军及当晚事 件的诱因受害人陈光余。

除此四人外,三个多小时里,并没有任何一个群众走到公路上和陈光诚聚一起。

在公路上围着这五个人长达三个小时的真正堵塞交通的众,是"数十近百个看管陈光诚的暴徒及至少五六位着防暴装的出警警察及上十位着便衣的警察"!

难道这"数十个看管陈光诚的暴徒及至少五六位着防暴装的出警警察"都算是陈光诚聚的众吗?

为什么这数十个平时如狼似虎暴力看守陈光诚的恶徒和警察这三个小时却竟然变成了对陈光诚等三男二女人只会动口不会动手的木偶人?!

当日出警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是什么?!

如果他们不违法限制陈光诚的行动自由非法阻挡路过便车搭坐陈光诚去县城,

怎么可能出现所谓的311陈光诚聚众堵塞交通事件?

如果他们履行了法定职责及时将陈光诚家五个人带离开公路边,

又怎么可能出现公路被堵长达三个小时这一情节严重的后果?

当日从陈光诚上公路边搭车前便始至终跟随着陈光诚、一直在现场出警却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的上十名警察才是该对交通被阻塞长达三个小时这一情节严重 事件负完全责任的首要责任人!!

 

3、开庭前一天,本律师到311事件现场进行了实地测量。

测知"当时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辆车与由南往北的第一辆车之间的直线距离长度为28米以上,205国道的水泥路面宽度为12米以上, 路沿边的土路宽度为5米左右,当日两个方向被堵车辆之间的水泥路面空地总面积为336平方米以上"。

 

4、到庭的控方证人姚明立交警当庭接受本律师质证时证实

"A、当时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北往南第一辆车与由南往北的第一辆车之间的直线距离的确有20米以上,

B、陈光诚家这五个人的确都是站在由北往南走向的车的附近,

C、陈光诚家这五个人离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南往北方向的第一辆车至少有二十米远,站在由南往北方向的第一辆车前面不让这个方向的车前行的人肯定不是 陈光诚家的这五个人,

D、当时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辆车与由南往北方向的第一辆车之间的直线距离确有20米以上,而且205国道的路面宽度为12米以上, 在两个方向间的第一辆车前面这至少有240平方米的路面上,站满了人;

E、他知道是陈光诚聚来的可能受陈光诚指使的站在路面上的人,就是和陈光诚一样都站在由北往南方向被堵车辆附近的陈光诚家四个人,其他站在由南往 北方向被堵车辆的前面,堵塞了由南往北方向的车辆的人及站满了240平米以上路面客观上堵塞了交通秩序的上百人,他也不知道是由谁聚集来的"。

 

5、到庭的控方证人韩传旺当庭接受本律师质证时坚定地多次证实"3月11日事发当天,他在现场时根本没有见到过什么救护车"。

可是,在本律师庭前复制到的控方提交法院的书面证据材料里所见到的韩传旺证词却竟然是被篡改成"咋晚7点来钟,我接到镇里领导的电话,8点来钟我 就出去了,当时陈光诚这几个人一排横排在公路上,从东往西依次是陈光诚、陈光余、陈光军、他老婆、他娘。其中有辆救护车,从北边过来的,往梭庄去 接生孩子的,救护车的医生想过去,陈光诚他们也不放。那救护车没办法,只好又调头回去了"。

本律师提请法院注意:

A、陈光诚等人被指控拦的都是从"南边往北"走向的车。他们都是站在从南边往北走向的两排车的前边。

B、救护车,是从"北边往南"走向过来的车。

C、陈光诚家这五人与由北往南方向的第一辆被堵车辆的直线距离至少都有20米。

站在由北向南方向的车的前面,阻塞由北往南方向的车通行的,根本不可能是陈光诚一家五个人。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的证言证实:

救护车司机刘长冬及医生王静当时根本没看到陈光诚和陈光军陈光余,只看到了远在二十米外的车前人海中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而且,救护车司机刘长 冬及医生王静也根本没有同袁伟静和陈光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过一句话!

站在从北边往南走向的车的前边,和救护车司机说这边过不去的这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拦住救护车和医生说这边不让过的这个人,根本不是袁伟静和陈光 诚及陈光军、陈光余这四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显然是肩负"不能让陈光诚等搭上便车去县里去市里去省里去北京、别让陈光诚搭上便车跑了"之责的数 十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看守限制陈光诚行动自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之中的一个!!

堵塞公路扰乱交通秩序,不让救护车通行的,其实是一直站在公路上围困着陈光诚等四个人并"在这三个小时里自始至终牢牢控制着现场不让除陈光诚一家 这五个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一位村民进入控制区域"的"孙学农、李洪星、张升东、王庆玉、姚明立、于成录"等上十名警察以及"刘洪军、苏彦国、徐盛 厚、黄桂盛、黄宝强、刘虎、刘长彬、刘元成、刘长伟、武玉平、郑洁多、周业洪、刘玉海、于祥杰、张志栋"等近百名"长期非法暴力限制陈光诚行动自 由"的镇村工作人员和受雇流氓地痞!!

 

   

6、到庭的控方证人陈光军当庭接受本律师质证时已明确向法庭陈述"控方在开庭前所提交法院的陈光军供词里对陈光诚的指控是被刑讯逼供的产物"。

自已和陈光诚当日在陈光余家门口见面之前,便一直有三个以上的着装警察及十二个以上的看守陈光诚的工作人员在陈光诚旁边。

自已上公路是想搭过路车去沂南找县委领导。

陈光诚根本没有聚集自已上公路,陈光诚也根本没有指使自已堵塞交通。其实也不是自已堵塞了交通。

最先聚众将由南往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车拦截下来堵塞了由南往北方向交通的人,

是惧怕陈光诚搭上车离开现场去上访而大喊"别让他们跑掉"指令站在由南往北方向的来车前面拦截由南往北前往沂南方向的车,阻挠自已和陈光诚共四人 搭坐由南往北方向的车前往沂南上访的人。

最先站在公路上堵塞正在通行车辆的,是一直紧随着光诚的至少三个警察及看守陈光诚的数十个人,根本不是自已和光诚伟静光余这四个人。

由北往南方向去的车,要么是看守们拦下的,要么也可能不是被哪一个人的拦截指挥动作停下,而是司机见到路面上站有数十个人且其中有几个着防暴装的 警察而在路面上自动停下的。

 

7、到庭的辩方证人袁伟静接受本律师质证时也当庭证实自已和陈光诚当日在陈光余家门口见面之前,便一直有三个以上的着装警察及十二个以上的看守陈 光诚的工作人员在陈光诚旁边。

陈光诚根本没有聚集自已上公路,陈光诚也根本没有指使自已堵塞交通。

其实也根本不是自已堵塞了交通。

最先聚众将由南往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车拦截下来堵塞了由南往北方向交通的人,是惧怕陈光诚搭上车离开现场去沂南上访而大喊"别让他们跑掉"、站 在由南往北方向的来车前面拦截由南往北前往沂南方向的车、指令阻挠自已和陈光诚这四人搭坐由南往北方向的车前往沂南上访的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

被指挥官聚来扰乱交通秩序的人,是根本没想搭便车走却又一直站在公路上堵塞路面的、一直紧随着陈光诚的至少三个警察及看守陈光诚的数十个人。根本 不是想搭便车去沂南上访的自已和光诚光军光余这四个人。

由北往南方向去的车,要么是被看守们拦下的,要么也可能不是被哪一个人的拦截指挥动作停下,而是司机见到路面上站有数十个人且其中有几个着防暴装 的警察在路面上故自动停下的。

陈光诚是一上公路后便被几个警察及十多个看守拉到路东侧人行道外,一直被他们围守在种有小树的土路边直到被押走,而自已则是站在路的西侧,与光诚 相距了一个路面的距离约12米左右。自已的周围也站满了看守,并不存在光诚在公路上指挥自已如何拦车等事。

本律师在交警中队长于成录的证言里也见到了以下相应陈述:

我到现场时发现陈光诚的家属抱着孩子站在朝蒙阴方向去的车前边,陈光诚的妈坐在地上公路上大哭,还有很多看热闹的,公安上好几个干警正在那里制止 她们,我们的民警也在那里制止, 我没看到陈光诚他们,当时人太多了,我只注意有他老婆和他妈。最后陈光诚他们被强行带离现场时我才发现他。我是晚上8点半左右到的现场。我去之后她们并没 有动手打人,以前的事我就不知道了。被堵车的司机肯定是不满意,但我们去到后也没敢明着说的。

 

8、到庭的辩方证人王金香接受本律师质证时也当庭证实陈光诚根本没有聚集自已上公路,陈光诚也根本没有指使自已堵塞交通。自已是在8点后才到现场 的。而陈光诚是在7点前便被围堵在公路上无法搭车离开。根本不能说自已也是陈光诚聚集来扰乱交通秩序受陈光诚指使堵塞公路的人。

 

  9、到庭的控方证人张升东警官在接受本律师质证时当庭明确"自已和三位警员同事是自陈光诚由家门口走出来开始便一直紧跟在陈光诚身长边。陈光 诚家这四个人并不是为堵塞交通制造影响而蓄意走到公路上的。陈光诚家其实当天晚上过两次公路,他们第一次从家走上公路后,并没有在公路上停顿一 下,他们当时根本没有拦截车辆堵塞交通的行动。他们当时横过公路只是为到公路对面的营后村办公室找工作组领导。他们在营后村没有找到领导后,才说 到公路截车上县委上市委,因此才再一次走到公路上去的"。

 

 

五、具体上诉意见之二:

本案在程序方面存在大量严重违法现象。

 

1、侦查机关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第一,2006年3月11日至6月10日,侦查机关沂南县公安局对陈光诚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非法拘禁。陈光诚在3月11日被带走,陈光诚的妻子在 3月12日收到"继续盘问通知书",而之后陈光诚一直处在失踪的状态,直到6月12 日,陈光诚的妻子收到沂南县公安局的对陈光诚进行刑事拘留的通知。这期间,沂南县公安局对陈光诚的家属和律师拒绝承认陈光诚被他们关押。事实上,今年3月 12日至4月2日陈光诚被非法拘禁在沂南县维多利亚度假村,4月2日至6月10日被送进沂南县看守所之前,陈光诚被非法拘禁在民警培训中心。

这不仅仅是程序违法的问题,而是一个犯罪的问题,沂南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任何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关押,公安机关没有超越于法 律之外的特权。

侦查机关虽然在2006年6月10日出具了"刑拘通知书",但刑拘本身是在非法状态下进行的,而且三个月的非法拘禁就是针对本案实施的,侦查机关 已经无法做到刑拘后的侦察行为客观公正。

第二,在沂南县看守所,侦察机关办案人员对陈光诚实施了漫骂、侮辱和死亡威胁。我国刑诉法规定,因程序违法所取得的证据为非法证据,不得使用。

 

第三、村民韩延东提供的证言及陈光军、陈光余、陈光东、陈更江、陈光和的下列证言证明了侦查机关存在的非法逼供行为:

 

我被非法拘押13天,是因2005年农历8月11日非法传唤苏永军。当时我和苏永军在一起,他们没有任何标志,也没亮任何证件,就让我们上车谈点 事情,我们说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们不上车,他们就过来四五人将我们强行往车里塞。我们拉拉扯扯就是不上车,他们又过来好多人强行将我们分开,其中 一个说:对错你们都得上车。就这样,他们人多就把苏永军强行押走。到农历13他们又没亮任何证件,口头跟我说是县公安局的,找我谈点事情,我说, 行。就这样上了双后派出所,在派出所关了20个小带到县公安局法制科。说我是妨碍公务。被拘留13天。当天下午四点,我被送进拘留所。在拘留所3 天以后,又被公安局蒙着头不知带到了什么地方,让我坐在椅子上用铁链子锁住。就这样在椅子上呆了90多个小时,在这期间不让睡觉。吃饭给我一点 点,以后他们又把我送进了拘留所。

 

 "3月11日晚,我被沂南县刑警队抓进去之后,用农村拴狗的那种铁链子把我绑在椅子上,脖子一道、腰一道、腿一道,共三道。……他们连续15天 不让我睡觉。困得实在受不了要睡的时候,刑警就用带刺的橡胶棍砸我的脚。他们轮班审讯,反复诱供,他们对我说的话不满意,就让重说,直到他们满意 为止。"

 

"有一次连续20多小时不给吃饭。警察说忘了,实际是故意不给饭吃。……连续15天不让睡觉,实在受不了,痛苦之极。到后来他们想让说什么就说什 么。"

"他们逼我说光诚不好。……警察自己写好材料让我背下来,背不下来就放在一边照着念,还不能总看。让读什么就读什么,读不好就打。他们在一边摄 像。"

 

"我3月11日被抓后,被警员绑在椅子上审讯逼供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在此期间自已在这种状态下所签名的讯问笔录里面的词和和我说的肯定有差距。我 只说了一两句但他们就写出一大堆。当时他们是轮流审问我,同一个问题他们能问你一千遍,问得你特别烦。给我欲加之罪的感觉,知道他们基本的目的就 是想什么事都往光诚身上推。实际上,陈光诚根本没有叫我们去堵车。我们当时上公路边就是想搭车去县里,根本不是想堵塞交通,根本就没有我们想堵塞 交通这回事。当时堵塞交通而且一直在公路中间站了二个多小时的,其实是几十上百个一直在公路上围困着我们五个人、使我们五个人无法搭上便车离开现 场去县城"沂南县公安局的警察、看守陈光诚的镇村干部、被雇用来看守陈光诚并动手打伤我的这些流氓地痦"。

 

 "2006年3月11日晚,我和陈光诚、陈光余三个人被沂南县公安局的人员抓到沂南县刑警队后,他们用铁链把我绑在椅子上,开始对我讯问,我不 理他们,他们问什么我也不回答,他们虽然没有打我,但他们三班倒。每班两个人,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喝水。

他们说态度好就给一点吃,每天有吃一顿的时候,也有吃两顿的时候,最不能忍受的是,他们不让解手。每次解手,都要多次请求。

他们总是说:等一会、等一会。有一次他们说大便不行,只能小便,后来我想起了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在陈光诚问题上的所作所为,我就情绪激动,很 生气的跟他们讲理。

他们就说我态度不好,超过24小时后,经过商量,他们就对我说本来想行政拘留你,由于态度不好现在对你刑事拘留,又把我反背手拷在了椅子上,一直 到3月14号晚8点多钟才把我送到了沂南县看守所。

由于我身患严重的腰肩盘突出症,05年麦收后就开始治疗三次,最后一次手术回家是在阴历的11月26日。时间太短身体远没有复原,这样长时间的坐 着我的身体实在受不了。

对我的回答他们一直不满意,总是让好好想一想,后来他们问怎么上的公路,拦车是谁提出来的。

一、我的身体受不了。二、我考虑,陈光诚干的事我认为是正义的。他又没有犯法、他们把他放在了维多利亚(被抓上车后,我听他们打电话知道的)他们 不会把他怎么样可能是回家了。三、我考虑陈光诚是个残废人,就是真有事根据我国的法律也会从轻处罚的。

所以,在他们问是谁提出拦车的时候,我就说是陈光诚提的,也是他喊把车拦下,把事情闹大逼领导出来解决问题的。

其实是我小声提出来谁也没有喊。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有我们村和营后村的好多村民可以作证,但是他们不敢"。


第四、村民陈华的证言更证明了侦查机关存在的非法逼供行为令人发指:

我叫陈华,是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的,在2005年农历的8月11日把我传唤到县公安局,做了笔录,说我扰民拘留13日,在拘留期间的农历8月 17日下午8点左右我被告知有领导找,我出去被讯问了十几分钟后,被带到门口的一辆车号为8531的车里被他们把头蒙住带到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的一间屋子里,被他们锁在一张椅子上,讯问了60多个小时。在这期间,他们不让睡觉、不给吃饱饭、小便不让出门,有时锁都不给开他们把椅子竖起来 就这样解手。大便他们把我头蒙住,铁链拴住我的腰,两个人看着解手。最后给我做了讯问笔录让我签了字按上手印,才把我头蒙住,坐上辆车给送了回 去,他们没给我任何手续。

 

2、沂南县检察院将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37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 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涉嫌共同犯罪而且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没有分案处理的任何理由。因此,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89 条、9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法退回本案,不予审理。

 

3、有关部门非法阻挠律师调查取证及会见当事人。

2005年6月22日下午,正在沂南县依法办案的陈光诚的律师李劲松被当地警方带走,罪名是"涉嫌扰乱正常生活"。起因是陈光诚母亲被强制绑架带 回后又遭非法软禁,病倒在床无法出门看病。李律师出于人道关怀,在6月21日晚给当地四位公安发了一条短信,希望他们允许陈光诚的母亲到医院就 诊,因为陈光诚的母亲已经开始发高烧。就这样涉嫌扰乱了警察的正常生活。

6月22日下午,第二批抵达山东临沂的律师孟宪明、李克昌、程海三位,在山东临沂被一辆无牌照车跟踪,并被不明身份的暴徒当街公开殴打。当时律师 拨打了110和120,警察把律师带到公安局问讯,用各种理由把这三名被殴打的律师羁留在派出所,不让离开派出所。22日晚上21点41分,几十 名暴徒冲进公安局内,公然抢劫了律师们的照相器材,并当着警察的面强行摔碎。之后,又冲到律师所在房间谩骂骚扰,直到凌晨一点多才撤走。

6月23日下午2点10分,按计划前去陈光诚家进行调查采证的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到达陈光诚家村口,刚刚下车,便遭到20多名不明身份者的围殴, 最后将二人推搡进车内。

6月27日,李劲松律师、李苏滨等去东师古村调查取证。在村口,李劲松、李苏滨在车里时,不明身份的非法拘禁陈光诚的人把他们的车辆掀翻。四个警 察到来之后,在李劲松律师向警员现场指证仍滞留在场的数十个堵门掀车暴徒时,其中几人当着四个警察的面抢走李劲松律师的摄像机。

2006年8月17日晚,许志永博士、张立辉律师、李方平律师被沂南县公安联防队员王义山(音)诬告盗窃,两位律师被非法传唤两个多小时,许志永 博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2个小时。

2006年11月27日10:40左右,李方平律师、李劲松律师准备前往东师古村实地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现场,却被于明江、张健带领约三十个不法 分子阻止律师进村,非法限制了行动自由权及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权。期间,律师向110报警数十次,却竟然直到下午4:30分沂南县公安局还没有一个 警员到场来处警制止于明江等三十个不法分子非法限制律师行动自由的违法行为!

 

 

六、具体辩护意见之三:

 

陈光诚一案真相——犯罪的不是陈光诚,而是地方政府某些贪官污吏。

1、本案相关事实真相:

A、"村民砸车事件真相"
  事情起因于春节时他们抓走了陈华。因为陈华家临近陈光诚居住的院子的西墙,他们为防止陈光诚从这里越墙跑掉,一直在这里设岗看守,有三个人看 着。三个多月来,每天都是一把阳伞打在这里,升个煤球炉子,几个人在伞下打牌。陈华说,过年了,你们打一把太阳伞在这里,像个灵棚,真是不像话, 春节里我希望你们搬走,至少要到初六之后再回来。因为当时陈华说的时候口气挺硬,所以他们就搬走了。结果不到初四他们就搬回来了,陈华就这样和他 们发生的冲突,他们打了陈华,把陈华的头都打破了,并且把陈华抓走了。抓走以后,陈华的奶奶就到村里的指挥部去找——被我们村人戏称为"看望陈光 诚指挥部"的那个地方——说你们把我的孙子抓到哪里去了,大过年的,你们要把握的孙子放回来啊。指挥部里的人不理她,老人家就气"死"了——即休 克了。村里的人就央求看守陈光诚的人能够开车把老人家送往医院。因为他们有三辆车在这里。可是他们不拉,有的说钥匙不在我这里,有的说我不会开 车。村民们看到他们见死不救,特别生气,在这个理论过程中,人越聚越多。其中有老百姓说:"你们政府见死不救,不为老百姓办事,要你这样的政府干 吗。"这时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把他们的车给砸了!",群情激奋,大家就都动手了,可以说是很痛快地发泄了一下。后来政府采取了强硬手段,出动了 防暴警察。后来调查砸车的人,就抓了三个为首的村民。
  车子的玻璃被村民砸碎了,但是还能开走,后来就是他们自己把车开走的。他们统计的结果,是说有价值5千四百多元的经济损失。就给这几个村民定 了损坏公共财物罪。
  就在这个混乱中,陈光诚从家里冲了出来。他到了另一个村民陈光余的家里,他是想在他的家里可以使用电话,可以和外部联系。后来看守的人又把屏 蔽手机信号的那个东西搬到光余家里去了。可是有一个小小角落竟可以通电话,不知道是他们的技术问题,还是故意留出来的。在光余家房子里一个角落里 可以拨打手机。有的说是故意留出这么一块,有的说是疏忽。
   他们一直要求光余把陈光诚撵走,别让陈光诚住在光余家。光余因为很同情陈光诚,一直让陈光诚住在他家,前后住了四十天。他们因之恨了光余。

  B、扰乱交通事件真相 
    3月11日晚,看守陈光诚的人趁光余出了自家院子,用一件棉衣把光余的头包起来,一通乱打。他们打光余的目的就是要把陈光诚激出来。因为陈光诚曾对光余 说,法律有规定,其他人士不可以随意进入公民私宅。于是在看守的人要挟光余放出陈光诚时,光余就对那些看守的人说,你们不能闯入我家院子抓人,如 果你们敢闯进来,我就要用斧头劈死你们。
   于是,他们就选择在光余出了院子后,对光余大打动手。这样陈光诚就从光余家里出来了,他就到临时指挥部找打人者讲理。指挥部设在营后村,营后村和陈光诚他 们村合并成了一个大村,去营后村有一段路。找到指挥部,指挥部的人不理。光军就说要上县里去,要找个车上县去,陈光诚也说,上县委上市委,就不相 信没有一个讲理的地方。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怕陈光诚搭上路过车后会去县里去市里去省城去北京,他就指挥拦车不让有往沂南方向去的车开过来搭陈光 诚走,孙学农拦了一辆往沂南方向的车,而另一个方向的由北往南方向去的车,要么是被看守们拦下的,要么也可能不是被哪一个人的拦截指挥动作停下, 而是司机见到路面上站有数十个人且其中有几个着防暴装的警察在路面上自动停下的。

而且,光诚是在上公路前便被三个着防暴装的警察及十二个便衣看守紧紧跟着,所以他和袁伟静等四人从营后村办公室出来一上公路等便车,很快就被几个 警察及十多个看守拉到路东侧人行道外,一直被他们围守在种有小树的东侧土路边,与袁伟静等三人分离开了,直到被押走。而袁伟静等三人则是站在路的 西侧,与光诚相距了一个路面的距离约12米左右。袁伟静等三人的周围也站满了与她同时走上公路但根本不是想搭便车走的近五六十个看守。

根本不存在光诚为制造堵车事件而借机聚集袁伟静和光军学余共四人上公路并在公路上指挥另三人扰乱交通秩序等事。

最先聚众将由南往北前往沂南县城方向的车拦截下来堵塞了由南往北方向交通的,是惧怕陈光诚搭上车离开现场去沂南上访而大喊"别让他们跑掉"、站在 由南往北方向的来车前面拦截由南往北前往沂南方向的车、指令阻挠自已和陈光诚这四人搭坐由南往北方向的车前往沂南上访的公安局工会主任孙学农。

被幕后指挥官聚来扰乱交通秩序的人,是根本没想搭便车走却又一直站在公路上堵塞路面、一直紧随着陈光诚的至少三个警察及看守陈光诚的数十个人及随 后赶来增援他们的上百名警察和看守。根本不是想搭便车去沂南上访的自已和光诚光军光余这四个人。

拦住救护车不让救护车前行的,

当时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北往南第一辆车与由南往北的第一辆车之间的直线距离的有20米以上。

光诚家这五个人都是站在由北往南走向的车的附近。救护车是由南往北走向的车。救护车离光诚家这五个人至少有20米以上。

陈光诚家这五个人离被堵在路面上的由南往北方向的第一辆车至少有二十米远。

站在由南往北方向的第一辆车前面不让这个方向的救护车前行的人肯定不是陈光诚家的这五个人。

205国道的路面宽度为12米以上,在两个方向间的第一辆车前面,至少有240平方米以上的路面空间,而且,在这240平方米以上的空间里,站满 了至少一二百人。

站在由南往北方向被堵车辆的前面,堵塞了由南往北方向的车辆的人及站满了240平米以上路面客观上堵塞了交通秩序的这一二百人中,陈光诚这边的仅 有想搭便车去沂南的四个人。

站满了240平米以上的公路路面,根本不是因自已想搭便车而上公路,站在公路路面上执行不能让陈光诚搭车跑了的指令坚守至陈光诚等三人被增援警察 押走才离开公路,客观上堵塞路面阻碍了交通秩序的这一二百人中的其他人,根本不可能是陈光诚聚集来的受到陈光诚指挥的!

指挥这一二百个看守围困光诚等四人的首要分子,才是真正犯有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罪犯!

 

 

2、从2005年8月陈光诚被非法软禁到2006年6月21日至8月18无法无天地地借助流氓地痞动用流氓手段对陈光诚辩护律师无耻动手,临沂市 某些贪官污吏的犯罪行为包括:

1、非法拘禁罪。2005年8月20日到2006年6月10之间,除3月11被传唤之外,陈光诚一直处于被软禁或者拘禁状态,其间没有履行任何法 律手续。其中,3月12日到6月10日之间,陈光诚被警方带走后处于"失踪"状态,这更是典型的非法拘禁行为。从2005年8月20日到2006 年8月21日,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陈光诚的妻子、分别三岁和一岁多的两个孩子被非法软禁,至今仍在继续。陈光诚认为,沂南县公安局以及政府有 关部门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长期拘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妇女以及儿童,给陈光诚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8条规定,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2、寻衅滋事罪。2005年2月3日,政府雇用的非法拘禁陈光诚的人员殴打东师古村村民陈华,直接导致了2月5日村民愤怒砸坏政府车辆玻璃的行 为。2006年3月11日,这群政府雇员又殴打了东师古村村民陈光余。这群政府雇员还多次阻拦、殴打陈光诚的朋友探望其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293条规定,沂南县政府有关人员构成寻衅滋事罪。

3、故意毁坏财物罪。2006年6月22日晚上21点41分,几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冲进沂南县公安局办公楼内,公然抢劫了律师们的照相器材,并当着 警察的面强行摔碎。2006年6月27日,李劲松律师、李苏滨等去东师古村调查取证。在村口,李劲松、李苏滨在车里时,不明身份的非法拘禁陈光诚 的人把他们乘坐的汽车掀翻,造成玻璃及车身严重毁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沂南县政府有关人员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

4、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2006年3月11日,陈光诚等人准备在205国道拦出租车去县里找领导说理,受到政府有关人员非法阻挠。他们数十近百 人在公路上把陈光诚围在中间,造成205国道严重阻塞,如果该阻塞交通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话,犯罪的是沂南县政府现场指挥的有关领 导。

5、抢夺罪。2006年6月27日,李劲松律师向110警员现场指证仍滞留在场的数十个堵门掀车暴徒时,其中几人当着四个警察的面抢走李劲松律师 的摄像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规定,该暴徒构成抢夺罪,指示其行为的有关政府官员构成共同犯罪。

6、诬告罪。2006年8月17日晚,许志永博士、张立辉律师、李方平律师被沂南县公安联防队员王义山(音)诬告盗窃,两位律师被非法传唤两个多 小时,许志永博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2个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规定,编造谎言,故意试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构成诬告罪。指 示王义山的有关政府官员构成共同犯罪。

 

本律师认为:陈光诚一案充分反映出地方政府权倾一方欺上压下的贪官污吏不仅无视法治尊严——上面已经列举了地方政府的大量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而且 执政能力低下。

为了掩盖自己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的违法乱纪祸国殃民行为,临沂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滥用司法公权竟然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对揭露真相的陈光诚持续 打击迫害,不惜制造更多的大量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不仅伤害了陈光诚及其家人,伤害了村民和辩护律师,还严重败坏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走向现代文明的改革形象。

在中央政府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

在全国上下努力建构和谐社会的今天,

本律师认为:

临沂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的祸国殃民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本律师深信:

沂南县法院依法应该做出陈光诚无罪的公正判决!

本律师深信:

沂南县法院即便做出的是陈光诚有罪的一审枉法判决,它也终将要象被沂南县法院上次所作出的一审枉法裁法一样被纠正!

本律师深信:

临沂流氓恶势力对村庄及村里知情村民的非法暴力封锁及对关键证人的非法绑架是不可能长久的!!

本律师深信:

本案相关事实的真相肯定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并此,本律师请求合议庭法官注意"地方政府有权有势的贪官污吏滥用实在拥有的一手遮天土皇帝霸权、盗用"依法办案"的名义枉法打击坑害护法维权 者"的如下两个典型案例:

A、吕净一为扳倒市政法委书记丧妻 被举报人:李长河,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 举报人:吕净一,河南省舞钢市八台镇党委副书记兼常务副镇长。

事件:吕净一因反对市委书记李长河两项决策,1996年,因莫须有的罪名"贪污公款3000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刑释后,吕坚持举报李长河的腐 败问题。1999年6月18日晚,两名持刀者闯入吕家,吕净一被刺8刀,其妻当场死亡。

 

 B、河南公民张冲波遭前贪官县委书记报复蒙受7年不白之冤。被贪官书记杜保乾编着罪名陷害入狱。

7年之前。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中药材开发总公司的生产科科长张冲波,因为爱写新闻报道,或配合记者采访,揭露当地政府存在的问题,被当时的县委 书记杜保乾动用司法机器,为张冲波罗织罪名,逮捕、审判并将其判刑。 当时,司法机关对张冲波定罪的名义变了又变,应杜保乾的要求:张先是以"挪用特定款物"和"贷款诈骗"被卢氏县公安局拘留;到县检察院正式批捕时,"贷款 诈骗"消失了,只剩下一项"挪用特定款物罪",并以此起诉张冲波。法庭审理后,合议庭、审委会的意见都是"无罪",但因杜保乾的压力,法院被迫对 张冲波作出有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本律师期望本案合议庭法官:

确保本案不是"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贪官县委书记杜保乾及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类似的地方土皇帝动用司法机器,罗织罪名,逮捕、审 判"之祸国殃民恶剧的重演!!!

 

七、具体辩护意见之四:

本律师注意到控方在其逼供出来的证人证言里刻意捏造出"陈光诚在2月5日砸车事件发生当日曾说过一句攻击共产党和政府的话"。

对此意欲置陈光诚于死地而编造出来的无耻谎言,本律师不屑多批。

 

因为,本律师和陈光诚均早已深知:

被贪官污吏的祸国殃民恶行坑害的弱势群体,在依法抗击有权有钱有势者的不法侵权行为时,一定要明确维权的方向和目标!

一定要争取中央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一定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与那些混入人民政府中的贪官污吏区分开来!

一定要将庙里的个别坏和尚同其他并没犯错的好和尚区分开来!

不要因为受到庙里坏和尚的伤害便过激地将这个庙里的好和尚都视为坏人!

不要因为受到庙里个别坏和尚的伤害便无理地认为整座庙都该拆除!

不要因为受到了中国共产党内腐败分子违法乱纪行为的伤害便对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立党宗旨的共产党失去信心!

"党内和政府内的贪官污吏的违法乱纪行为"并不代表党和政府!

反对并举报党内和政府内的贪官污吏的违法乱纪行为并不是反党反政府!

一定不要将护法维权这个益国益民的正义行为变成过激无理地同党和人民政府对抗的错误行为!

这样的错误行为会让亲者痛让"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关系网中的贪官污吏"快!

这样的错误行为会"改变抗争的性质"严重危害我们益国益民的"反黑反贪反恶"护法维权工作!

一定不要将矛头不公正地指向正在大力加强反腐力度的中央人民政府,不要将过激的愤怒不公正地发泄到的确有亲民爱民之心的中央人民政府头上!

举世皆知如今的中央人民政府领导的确是在尽心尽意为人民服务的亲民爱民政府,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

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央人民政府领导的理解、支持、指导和帮助,弱势群体抗击有权有势的土皇帝非法侵害的护法维权工作将困难重重难以成功!

 

因为,本律师和陈光诚早已深知:

最反感自由和民主这两个词的是基层执法部门无法无天祸国殃民的土皇帝们。
      中国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是执政党的历代领导核心都喜欢见到并发誓自已要为之贡献终生的东西。
     所以,维护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自由和民主权利的行为,它根本不是会让执政党的领导核心敏感反感的行为。
     其实,最害怕维护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人,对自由和民主这两个词敏感和反感的人。就是离社会弱势群体最近、最容易并事实已经常侵害弱势群体 合法权益的、基层执法部门的土皇帝们。
     因为,这些基层执法部门无法无天祸国殃民的土皇帝们,其主动或被动获得的权力寻租利益,正是产生于"将执法责任变作执法权力"、"将执法权力变作不受监督 的行政特权"、"将行政特权变做横行无忌为所欲为的霸权"!
  

因为,本律师和陈光诚早已深知:

违法乱纪侵害老百姓利益贪官污吏们经常用来打压护法维权弱势群体的高调即是"权力被侵害的公民们的集体护法维权行动多是易被利用的"、"被侵权者 的集体护法维权行动直接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但是,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罪魁祸首,其实根本不是"权力被侵害的公民们的集体护法维权正义之举"。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罪魁祸首;其实是必须得到有效制止的 "欺上压下、弄权渎职、祸国殃民、唯利是图"的基层贪官污吏们"对无权无钱势单力薄的普通农民们的非法侵权行径"!
    是谁在真正害怕"权力被侵害后不懈护法维权的弱势群体及协助弱势群体护法维权的良心法律人"?
    绝不会是问心无愧"正在身体力行建设法制政府"的"真正想落实亲民受民利民政策"的中央政府核心领导!!
    肯定是"欺上压下、弄权渎职、祸国殃民、唯利是图"的贪官污吏!!
    即便"境外敌对势力、境内持不同政见者"对"无权无钱势单力薄的弱势群体维权案"的实际关注"确实是另有用意";只要及时尽职保护好了的国家主人我们的人 民"我们的权利被侵害的弱势群体";只要及时惩前毖后处罚了"违法乱纪的不法侵权贪官污吏";政府就肯定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长久立于不败之 地!!

 八、具体辩护意见之五:

 本律师认为,陈光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至多应当承担违反治安管理之责。

自陈光诚于2005年初对"当地政府暴力计生"行为提出质疑后的2005年9月8日起,陈光诚先生和妻子袁伟静的人身自由一直受到非法限制,甚至 连去看望陈光诚先生的朋友也几无例外的遭到包围陈光诚先生的乡镇工作人员和流氓黑恶势力的暴力殴打。

2005年3月11日下午18时,陈光诚自家中去205国道的路上,身边始终紧随着执行跟踪和包围任务的3名警察和12名以上乡镇工作人员及流氓 地痞。

退一步来说,即便检察院指控陈光诚拦截汽车属实,根据《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王庆玉等三名警察在看到汽车被拦截的第一时间,也必须 依法履行维护交通秩序的职责,立即给予被拦截的汽车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

其法律程序是:第一,在第一辆汽车被截时,警察要立即将陈光诚强行带离现场,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第二,发现陈光诚有违法行为后,对其依法采取 强制传唤(通行的做法是带到公安机关)措施;第三,查明情况后,依法对陈光诚先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一千元以下罚款及15天以下拘留的处罚。但 沂南县人民法院案卷所有控方证人证言均证实,当陈光诚身边始终紧随着执行跟踪和包围任务的3名警察和10名以上乡镇工作人员及流氓地痞,看到第一 辆汽车被拦截后,3名警察放弃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职责,放弃对被拦截的汽车提供有效的法律救助的职责,放弃将陈光诚强行带离现场的职责,放弃对陈 光诚采取强制传唤的职责,并迅速地将陈光诚紧紧地包围在公路中间,直到 3小时之后的21点,才履行应当在3小时之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本律师认为,无论如何,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都不应是陈光诚,而应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警察或是在其背后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的黑手!!

沂南县公安机关的个别警察以及背后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的黑手主观上有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企图陷害报复陈光诚的动机,并实施了拖延3个小时的不作为行 为及其他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客观上造成290辆汽车被堵长达三小时之久,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 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规定,应当对失职警察及幕后黑手予以严惩"。

 

综上所述,

控方对陈光诚的罪名指控根本不能成立!

本律师特此再次郑重要求法院"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依法保护陈光诚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正判决"!

 

并此,

 

1、本律师对审判长张玉祥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未能充分保障陈光诚的申请回避权这一行为提出强烈抗议!

在开庭前,审判长张玉祥法官询问陈光诚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时,陈光诚明确表示这个问题他要求由他的辩护律师李劲松负责代为回答。

但对身为盲人的陈光诚的这一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审判长无理给以拒绝并宣称只能由陈光诚本人回答且限定"陈光诚不回答即视为不申请回避"。

这导致身为盲人的陈光诚在开庭后才听出来此次出庭的公诉人员里至少有两位就是上次一审时配合枉法法官及违法律师共同实施了一次迫害光诚的违法诉讼 的检察员。

而至陈光诚确认此事当庭要求申请这两位曾参与配合迫害自已的违法诉讼属于"与自已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依法回避时。

审判长张玉祥法官又宣称"陈光诚刚才已经用不回答的方式确认不申请回避,如今陈光诚已无权再申请回避了"。

 

2、本律师对审判长张玉祥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驳回本律师"要求法院通知控方当庭所放的311录象资料的录像人这一个辩护人至庭审时才新发现的现场重 要目击证人到庭陈述他在拍摄录象过程中所亲眼见到的相关事实真相并接受质审质证"申请这一违法决定提出强烈抗议!

 

3、本律师对审判长张玉祥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驳回本律师要求法院"向控方调取其当庭所放的经剪接的视听复制的这份录像资料的全部原始录象带并将其提 交法庭接受质证"申请这一违法决定提出强烈抗议!

 

4、本律师对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驳回本律师"要求将对陈光诚涉嫌故意销毁坏财物罪的审理延期至该案的关键证人陈光和被非法绑架案初步侦查结果出 来"申请这一决定提出强烈抗议!

 

 

 

                            

                        陈光诚的一审辩护人   李劲松律师

 

2006年 11 月 30 日

 

 

 

 

、关于 韩忠厚的证言。、关于苏彦国的证言。 、 陈光诚的辩护人李劲松律师对自6月20日至6月27日,在山东沂南县承办陈光诚被刑拘案的短短几天内下列经历和遭遇的回顾:可打人的暴徒逍遥法外,被打的 陈华竟然被当地警方拘留。日 ,陈光诚妻子的朋友梁晓燕女士从外地来陈光诚家探访,陈光诚夫妻想出来和朋友们见面,被看守禁止,陈光诚遭到当地干部和打手的毒打,右眼角被打伤当场流 血、太阳穴被暴徒击打得至今还常伤痛、腿被打得差点永久性残废。日 开始,陈光诚夫妇在山东省沂南县双后镇东师古村的家中被非法监视居住。
    8月25日 ,陈光诚趁凌晨软禁人员疏忽,逃出乡村,赶往上海、南京,并辗转来到北京。在北京多次被临沂官员围堵,几次险些被劫持。
    9月6日 下午,在北京朋友的家里,陈光诚被六名自称是山东省公安人员的便衣非法绑架强行塞进车里,在车里陈光诚被这伙人多次殴打头面部,致陈光诚昏迷了数次。在没 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陈光诚关押在沂南县,陈光诚为此绝食抗议 26 小时。
    9 月7日 晚 20: 06,陈光诚被警方送回家中严密监视,电脑被搬走,亲友被禁止进入陈光诚家,陈光诚完全失去了走出自已家门的行动自由。
    9 月9日 ,陈光诚家电话线被掐断,。次日,手机信号被干扰,陈光诚与外界失去联系。
    9月14日,村民苏永军、陈华被抓。苏永军当晚被放回。陈华被拘留;从9月15日晚开始,陈华在拘留所绝食抗议。
    9月15日,村民韩延东被抓,并被拘留13日。
    9月19日,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司长于学军就临沂计划生育有关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发表谈话,承认临沂市个别县乡有关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 确实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并称,有关责任人已"被免职、被拘留或立案侦查"。
    9 月23日 下午,陈光诚再次被抓,公安人员在陈光诚家搜查至晚上 10 点。
    9 月24日 上午,陈光诚被放回家中继续受到非法暴力限制监禁。
    10月4日,许志勇博士和李方平律师到东师古村看望陈光诚,遭到看守们的阻拦和殴打,陈光诚从家里冲出来见远道来到家门口想探望自已的朋友,被防守在家门 口的暴徒们阻挠殴打。      因为,这些基层执法部门无法无天祸国殃民的土皇帝们,其主动或被动获得的权力寻租利益,正是产生于"将执法责任变作执法权力"、"将执法权力变作不受监督 的行政特权"、"将行政特权变做横行无忌为所欲为的霸权"!               2《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节目主持人张敏的采访报道"袁伟静――陈光诚的眼睛 "》苏彦国的伪证谎言:      2006年2月3日,村民陈华被监视陈光诚的打手们殴打,可打人的暴徒逍遥法外,被打的陈华竟然被当地警方拘留。      12月27日,我的妻子袁伟静被殴打。      11月30日,沂南县唯一不肯撤诉的刘乃春再遭报复,第三次被行政拘留。      10 月24日 ,梁晓燕女士从北京专程过来探访,我想出来和朋友们见面,被不法看守者禁止,我遭到打手的毒打,右眼角被打伤当场流血、太阳穴被暴徒击打得日后常伤痛、腿 被打得差点永久性残废。      10月4日,许志勇博士和李方平律师到东师古村看望我,遭到非法看守者的阻拦和殴打,我从家里冲出来见远道来到家门口想探望自已的朋友,被防守在家门口的 暴徒们阻挠殴打。      9 月23日 下午,我再次被抓,公安人员在家搜查至晚上 10 点。
      9 月24日 上午,我被放回家中继续受到非法暴力限制监禁。      9月19日,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司长于学军就临沂计划生育有关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发表谈话,承认临沂市个别县乡有关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 确实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并称,有关责任人已"被免职、被拘留或立案侦查"。      9 月7日 晚 20: 06,我被送回家中严密监视,电脑被搬走,亲友被禁止进入我家,我完全失去了走出自已家门的行动自由。
      9 月9日 ,我家电话线被掐断,。次日,手机信号被干扰,我与外界失去联系。
      9月14日,村民苏永军、陈华被抓。苏永军当晚被放回。陈华被拘留;从9月15日晚开始,陈华在拘留所绝食抗议。
      9月15日,村民韩延东被抓,并被拘留13日。      9月6日 下午,在北京朋友的家里,我被六名自称是山东省公安人员的便衣非法绑架强行塞进车里,在车里我被这伙人多次殴打头面部,致昏迷了数次。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的情况下,将我关押在沂南县。        8、可以肯定地说,、苏彦国: 有辆从北边来的救护车,是去拉病号的,一个医生下车来和陈光诚他们说车是去拉病号的,请他们让车开路,陈光诚不同意,说不管如何,就是不让走。最后那辆救 护车没办法只好转头回去绕道而行了。日 开始,原告陈光诚夫妇在山东省沂南县双后镇东师古村的家中被非法监视居住。
       8月25日 ,原告陈光诚趁凌晨软禁人员疏忽,逃出乡村,赶往上海、南京,并辗转来到北京。在北京多次被临沂官员围堵,几次险些被劫持。
      9月6日 下午,在北京朋友的家里,原告陈光诚被六名自称是山东省公安人员的便衣非法绑架强行塞进车里,在车里原告陈光诚被这伙人多次殴打头面部,致昏迷了数次。在 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原告陈光诚关押在沂南县。
      9 月7日 晚 20: 06,原告陈光诚被送回家中严密监视,电脑被搬走,亲友被禁止进入原告陈光诚家,原告陈光诚完全失去了走出自已家门的行动自由。
      9 月9日 ,原告陈光诚家电话线被掐断,。次日,手机信号被干扰,原告陈光诚与外界失去联系。
      9月14日,村民苏永军、陈华被抓。苏永军当晚被放回。陈华被拘留;从9月15日晚开始,陈华在拘留所绝食抗议。
      9月15日,村民韩延东被抓,并被拘留13日。
      9月19日,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司长于学军就临沂计划生育有关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发表谈话,承认临沂市个别县乡有关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 确实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并称,有关责任人已"被免职、被拘留或立案侦查"。
      9 月23日 下午,原告陈光诚再次被抓,公安人员在家搜查至晚上 10 点。
      9 月24日 上午,原告陈光诚被放回家中继续受到非法暴力限制监禁。
      10月4日,许志勇博士和李方平律师到东师古村看望原告陈光诚,遭到看守们的阻拦和殴打,原告陈光诚从家里冲出来见远道来到家门口想探望自已的朋友,被防 守在家门口的暴徒们阻挠殴打。
      10 月24日 ,原告陈光诚妻子的朋友梁晓燕女士从外地来探访,原告陈光诚夫妻想出来和朋友们见面,被看守禁止,陈光诚遭到打手的毒打,右眼角被打伤当场流血、太阳穴被 暴徒击打得至今还常伤痛、腿被打得差点永久性残废。
      11月30日,沂南县唯一不肯撤诉的刘乃春再遭报复,第三次被行政拘留。
      12月27日,原告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被殴打。
      2006年2月3日,村民陈华被监视原告陈光诚的打手们殴打,可打人的暴徒逍遥法外,被打的陈华竟然被当地警方拘留。四、梁晓燕女士的相关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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