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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7日星期日

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

  1. 中共国精英和民众究竟谁的素质低? http://post.ly/9WHq1
  2. 杭州:中国是民众素质低,还是精英素质低 http://archives.cnd.org/HXWK/author/HANG-Zhou/kd100903-4.gb.html
  3. 刘瑜:素质低的应该被"素质高"的精英管? 观点中国 时间:2012-09-29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89_55589.html
  4. 蔡定剑:为民主辩护!(上)——对当前反民主理论的回答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38947
    蔡定剑:为民主辩护!(下)——对当前反民主理论的回答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38948
  5. 姜峰:多数决、多数人暴政与宪法权利——建议现代立宪主义的基本属性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print.asp?articleid=59247
  6. 马骁:宪政民主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57306.shtml
  7. 丁礼庭:"国民素质决定论"存在的依据 2012-01-18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9381.html
  8. 警惕精英主义的民主素质论——评素颜《渐进式的民主之我见》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638-579515.html
  9.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一)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7017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二)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7170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三)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7462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四) 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7532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五) 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7744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六) 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8046
  10. 薛涌:中国人是否具有民主素质 2012-04-29 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35689.html
  11. 中国不能民主的原因恰恰是由于韩寒同学素质太低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002068&boardid=1
  12. 素质差 不是不能搞民主,而是搞不成民主 民主需要什么样的素质?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050983
  13. 邓嗣源:中国百姓的素质低? http://archives.cnd.org/HXWK/author/DENG-Siyuan/cm0512c-2.gb.html


http://archives.cnd.org/HXWK/author/HANG-Zhou/kd100903-4.gb.html
华夏文摘 杭州:中国是民众素质低,还是精英素质低

  "中国民众素质低"的说法在中国人中有相当的市场。不少海外中国人常说,回中国去,觉得"刁民"太多,很多在西方行得通的东西到中国就行不 通。我自己出国前也接受中国民众素质低的观点,并不是民主政治和言论自由的坚信者。但以我自身来美国后从对民主自由持怀疑无所谓态度到渐渐成为民 主自由的坚信者的经历,我意识到人是可以逐渐转变的。人之所以为高级动物是因为人有思想,是可以被后天教育的。中国普通民众对自尊和尊重别人的追 求,对正义的追求,对做人的基本权利的认识,法治观念,独立思维能力,平衡思维能力等等很多方面与西方国家普通民众相比,确实还有很大差距。但要 改变这些,只要有有效的教育方式,一代人内就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华裔美国人成为美国的模范公民,在美国成长的第二代华裔人素质丝毫不比其他美国 人差,我们可以从这些事实得出结论:中国民众绝对不是天生素质低。国内多"素质低"的民众,是中国教育的失败,中国制度的失败。香港在英国殖民统 治下能早早就成为发达地区是另一个有力的证明:中国的失败不是民众的失败,而是中国统治者的失败,中国精英的失败。

  人们常讨论国家建设要靠人民还是靠精英,有人还说今天的中国共产党统治是精英统治。所谓"精英"应该就是社会中的佼佼者,引导者。我们应该承 认,不管是上帝给的,爹妈遗传的,还是后天努力的结果,人的能力有高低之分是现实。有些人能成为伟大的思想家,发明家,文学家,或政治家,另一些 人一辈子只能是一个普通人。毫无疑问,那些伟人们作为个人对人类社会进步的贡献比普通人要大得多。而各个社会里那些即使没有成为对世界有影响的大 思想家大发明家的精英们,通过拥有政治权力,经济权力,通过掌握媒介,掌握教育体系等等渠道,对社会的影响,对社会的主导作用也远远比一般民众大 得多。不管是民选的还是枪杆子打出来的,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政府本质上都是在精英的掌管下,只不过什么样的精英掌权,通过什么渠道掌权不同而已。一 个国家中的政治制度,经济体系,社会结构,教育方针无一不是由国家内掌权的精英们设计打造的,一个国家人民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导向,也基本上是在 精英思想的引导下形成的。比如民主政治制度,恐怕不是每一个西方普通民众都能想出来的;哪怕是中国的封建帝王统治制度,也是中国的"精英们"设计 出来的。不过在我看来,一群只能想到帝王统治制度的精英,比起那些能想出民主政治制度的精英,素质就差了些;一群沉溺于计谋沉溺于雕虫小技的智 者,比起那些探索追求真理哲学的慧人,水平就低得多。就算没有出大思想家大发明家的文化,比如日本文化,能够辨别好坏,至少知道别人什么是好的, 该学习的,自己什么传统是该保留的精英,也比好坏分不清,捡芝麻丢西瓜,留自身糟粕弃他人精华的中国共产党精英强。历史证明,一个文化相对于另一 个文化的失败,一个社会相对于另一个社会的失败,失败的根本原因常常不是因为民众素质低,而是精英素质低,一个社会的失败最终是精英的失败,精英 没有设计出一套聪明合理的系统来有效地提高民众的素质,有效地促进社会进步。

  而很多自认为有素质的中国人,包括很多受过高等教育在中国被称为"知识分子"的人,在称其他中国民众素质低时,应该把自己与西方同等阶层的人 比一比,和他们一比较,很多自认为"素质高"的中国人是不是素质实际低得很?撇开坚持正义的勇气,对社会怀有责任感等等方面的素质不说,就算中国 人自命不低,很多西方人也认同的智力水平,大陆来的"知识分子"在我看来也不能与西方精英相比。很多中国人哪怕拿了博士硕士学位,精通理科式黑白 分明的直观推导,一遇上多维复杂的人文思想,就大多思维混乱,逻辑不清,没有独立思维能力,小时候一旦灌输进一种观点,就永远奉为真理。这些人也 许比一般人精通复杂高深的数学物理理论,但对社会对人的认识却停留在原始初级的表面,看不到实质,认为有深度就是能引经据典,形而上,能发展一套 花哨的理论,却常常连常识都没有,甚至连人的基本良知都没有,是与实际社会实际生活脱节的书呆子。更多的人思维单向极端,讲自由,讲个性就是反对 一切约束,讲和谐就是一切大统一,不能有自我;反对一种思想观点就要批倒批臭,赞同一种思想观点就要无限拔高绝对化,没有能力做平衡的思维。

  那么怎样才能提高中国精英群的素质呢?依我看答案很简单:第一,也是最重要的,言论自由,停止把媒介,文科教育和人文研究统统绑架为共产党的 宣传工具;第二,摒弃专制制度,民主制度下政府的公开选举,比起以升官发财为诱饵的专制制度,更能有效地提高国家精英的素质。中国精英群素质低, 是几千年封闭式教育体系,科举式升官制度的产物。如今经过六十年"共产主义教育"和思想封锁,六十年专制统治,中国精英群的素质不仅比西方精英 差,比日本精英差,连同一文化出生的台湾精英也比不过了。奥巴马当美国总统仅一年多,很多美国人就已经说布什政府留下来的问题已经成了奥巴马的问 题,中国共产党执政六十年,到今天,中国政府以及不少中国人还在把中国问题归罪于中国人素质,归罪于中国文化,甚至归罪于秦始皇,而不怪罪于执政 党共产党,不想想为什么中国人素质的问题中国文化的问题到了香港,台湾,到了美国,就不像在中国那么糟。

  中国要进步,既不能靠盼望清官降临,盼望东方出现一个红太阳,也不能幻想物质水平上去了,精神水平就会自然上升。中国要真正进步,需要一个大 量的有灵魂有思维能力的高素质精英群。中国哪怕现在不在制度上做剧烈改变,仅仅开放言论自由,中国精英的素质就会开始得以提高。当然不是说言论一 自由,中国精英的素质立刻就提高了,一个社会的进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只有言论自由了,思想禁锢解脱了,人的思维才会开始进步,言论自由开放的 越晚,思维进步就起步得越慢。中国急需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改革,只要中国学校里还在教孩子们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还在让孩子们在红旗 下撒谎宣誓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只要中国的文科课本里仍然充斥着谎言,鼓励的是对当权者的歌颂,灌输的是为当权者服务的一言堂观点结论,而不是理 性地看历史的真实,鼓励独立思考,鼓励对真理的追求,中国下一代人的素质包括中国精英的素质将仍然停留在低水平上。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89_55589.html
刘瑜:素质低的应该被"素质高"的精英管?
观点中国 时间:2012-09-29

如果"素质"指的不是文化水平。它还可能指什么?要不就是合作精神。据说中国人"一盘散沙",这被视为中国人素质低的证明。社会科学里有个词叫 "社会资本",说的是人与人水平往来的粘性和密度。

很多人可能都意识到,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很难译成英文,比如"突击手"、"不折腾"、"精神文明"、"班子建设"……要是谁能译出"血染的风 采",那我简直想给他送一面锦旗。在此类词汇里,有一个就是"素质"。

"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中国不应当……",这句话如此广为传播,以至于"素质"这个词前面少了"中国人",后面少了"低","素质"这个词都显得缺 胳膊少腿。但素质翻译成什么呢?译成"quality"似乎最合适,但仔细一想,如果把前面那句话翻译成:"The quality of the Chinese people is low,so China should not...",显然不合适,因为这句英文再译回中文,就成了"中国人的质量很低,所以中国不应当……"。这是赤裸裸的种族主义,肯定不是说这话的中国人 的本意。

一个词很难译成其它语言,肯定有很多原因。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个词所指向的现象本身其实含糊不清。比如"素质",什么叫素质呢?直觉的解释是 "文化水平"。但是最新人口普查显示,中国文盲率现在只有4.08%,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另一项2009年研究显示,中国18.3%的 25-34岁人口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高于捷克(15.5%)、土耳其(13.6%)、巴西(10%)等诸多民主国家。可见中国人的文化水平怎 么也不算低。

如果"素质"指的不是文化水平。它还可能指什么?要不就是合作精神。据说中国人"一盘散沙",这被视为中国人素质低的证明。社会科学里有个词叫 "社会资本",说的是人与人水平往来的粘性和密度。据一些学者论证,社会资本对于民主运转的意义,相当于机油对于机动车的意义。一盘散沙的社会, 就是没有机油的机动车,开起来肯定稀里哗啦。

且不说后来有不少学者对"社会资本"的政治后果进行质疑,就算"社会资本"多多益善,又有不少研究者指出,其实中国的传统并不是一盘散沙。传统乡 土社会有着细密的社会交往网络和自治传统。村里需要修个路通个渠,各家各户常常商量着集资解决;张三和李四闹个矛盾,族长或者乡绅往往根据村规给 摆平……我在纽约的唐人街,看到已经离开故土上百年的中国社区,每到佳节还聚到一起舞个狮子敲敲锣鼓。所以很难说中国人基因里缺少凝聚力。

反倒是"全能国家"一登场,宗族、社团、庙会这些个"封建糟粕"被强拆,人们日趋原子化,政治成了唯一的粘合剂。至今强大的政治体制还抑制着社会 资本的积累。"散沙们"想结合起来组织个农会,太敏感。工会,政府不是已经组织了吗?非政府组织?可以,但先得通过48道手续……所以中国社会散 沙化不是强权的原因,而是其结果。如果我一边把你的腿铐住,一边说,看,你现在跑不起来吧,这证明了你没有跑步的能力,哦不,跑步的"素质"。这 连"自我实现的预期"都算不上,这就是"自我证实的命令"。

素质要不就是指规则意识?中国人不爱排队,乱闯红灯……这些现象说明中国人素质差,所以中国民众需要"素质高"的精英群体给管束起来。成龙大哥所 言"中国人是需要管的",大约是这个意思。这些坏习惯我倒是深有感触,尤其是不爱排队这一项,有时我简直希望每个商场柜台前都能配备一名交警。

但我也去过港台,也见过人口同样密集的港台市民自觉排队。既然他们也是中国人,说明规则意识这种"素质"也不是一遇到中国人就发生排异反应。更重 要的是,就算中国民众的规则意识不足,实在看不出这如何就能推导出集权体制的优越性。集权体制的隐含前提是,"素质低"的民众需要"素质高"的官 员去教化管束,但是放眼官员的素质,不免叫人胆战心惊。今天打开一张报纸,我们看到在一个官员因为贪污几百万锒铛入狱;明天打开一张报纸,又看到 另一个官员因为贪污几千万而锒铛入狱;今天点击一个网站,看到政府强拆逼得某人上访;明天再点击一个网站,看到政府拆迁又逼得另一个人自焚。当然 此类官员也许不具有代表性,但此类故事层出不穷却是事实。这倒提醒了我们如何理解民众缺乏规则意识:如果"上面"经常在工程招标中玩内部交易、在 土地纠纷中不尊重法律、公款吃喝屡禁不止……又怎么能指望"下面"毕恭毕敬尊重规则?一个随地大小便的人,如何教化别人不要随地吐痰?
所以就算中国人的"素质"有问题,它更多地是源于制度,虽然也恶化制度。我当然不相信制度的变革可以一夜之间改变文化,但是制度的变革至少可以打 开一个公共生活的空间,而公民素养的培养首先需要一个公共空间,就象学会跑步需要首先解开脚镣。那些说"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中国不应该……"的 人,也许可以考虑把这话改成"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中国更应该……"。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38947
蔡定剑:为民主辩护!(上)——对当前反民主理论的回答
【法宝引证码】CLI.A.038947
【学科分类】中国宪法
【出处】人大与议会网
【摘要】实现民主作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已经写入了宪法。它是中国人民一个多世纪以来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中国人民今后长期不懈的奋斗目 标。但是,随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时期,一些人对发展前景出现迷茫。近几年来,一股反对民主的思潮悄然升起,主张中国应该放弃民主的追求,只推行精英 主义、威权政治,"唯法治主义"。这些观点引起一定的理论混乱,而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本文针对上述观点,对民主的基本理论和制度的发展作了系统 阐述,以澄清被反民主论者搞得非常混乱的民主概念和理论。并对反民主论的主要理论的论据和论证方法也一一作了驳斥。从而捍卫民主理论和制度,坚定 人们对民主的信念和追求。
【关键词】民主理论;民主制度;反民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腐败
【写作年份】2007年

【正文】
     问题的提出
  
  民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是近代政治文明的伟大成果,是不同国家、不同意识形态共识的政治哲学,"民主已成为整个世界头等重要的政治目标"。[1]近代 以来,中国人民为了民主而前赴后继,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但是,民主制度仍然还很不完善。然而,就在中国人民经过20多年的经济改革,创造了中国有 史以来的经济繁荣,人民渴望进一步发展民主,追求更广泛自由的时候,一股反民主的理论思潮悄然升起,它与过去长期以来以"国情论"拒绝民主的理论 汇合,成为当前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严重障碍。
  
  反民主论者对民主的歪曲和批判主要有以下理论:
  
  一是"民主危险论"。近年有的学者不知何因炮制出了一套民主危险的理论,猛烈地抨击民主。他们认为,所谓的民主就是多数决定论(他们把它简称"多数 决"),这种"多数决"的制度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2]还有人认为,现在中国经济改革,社会繁荣,出现了少数富人阶层,如果搞民主,出现 "多数人的暴政",少数富人的财产就会受到侵犯,破坏社会繁荣。这种理论由于片面甚至错误地理解民主,从根本上否认民主的价值。
  
  二是"民主有害论"。认为民主虽然是好的目标,但中国当前不适合搞民主,中国当前主要目标是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民主不利于社会稳定,影响效 率。为了经济发展,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效率是优先的。所以,中国要奉行权威主义,而不是民主。特别是新近在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有的学者认为,如果 现在要讲民主,改革就不能前进。因为,在改革中利益受损的人会反对改革,如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很多人下岗,讲民主,改革就搞不了。[3]这一理论虽 不完全否认民主价值,但认为民主在当前中国是切不可行的。
  
  三是"公民素质论"或"国情论"。这是耳熟能详的一套不赞成中国当前发展民主的理论。他们口头上也讲民主是国家的奋斗目标。但又夸大实现民主的条件。中国 人口众多,经济不发达,公民素质低,特别是有9亿农民等等,所以,中国国情决定现在不能搞民主。这一理论口头上也赞赏民主,但借口"公民素质"和 "国情论"又把它推到不尽的未来。
  
  这些理论或是出于学术偏见,或是出于利益所惑,有意无意地使民主变得面目狰狞,或者使它变得遥不可及。在他们看来,中国不能搞民主,至少现在中国不能搞民 主,或者民主应该缓行。中国人民为了民主理想奋斗了一百多年,正在走向富裕、走向全球化、走向现代文明的中国,要不要搞民主竟又成了一个问题!因 此,非常有必要对各种抹黑、歪曲民主的错误理论加以澄清。以坚定中国走民主化发展之路的决心。
  
  一、究竟什么是民主?
  
  何为民主?是反民主论者搞得混乱不堪的问题。他们说民主就是选举,民主就是"多数决",民主就是精英决策,等等,为了澄清对民主有意无意的曲解,有必要对 民主制和民主理论的发展历史作一些梳理。
  
  我们知道,民主制产生于古希腊。古希腊人创造的民主(Democracy)意指人民的权力。古希腊实行直接民主制,当时城邦的公民大会由年满18岁的全体 男性公民组成,公民大会对国家政策有最终决定权,执政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雅典的500人会议中有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召开公民大会,一般定期举 行,如有需要,也可以召开不定期的特别会议。会议日程由500人会议讨论。任何公民都可以在公民大会上自由发言,通常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做出决定。 所以,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经典著作《政治学》中对政体的分析是从统治者人数的多寡入手,把一人执政的制度称为君主制政体;少数人执政的制度称贵族制 政体;多数人执政的制度称为民主制政体。可见,在古希腊,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形态而言,它就是指一种多数人统治的政权,[4]是一种简单直接的 民主形式,人民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
  
  雅典的历史提供了民主具有危险性的经典例证。雅典的直接民主被民主本身的弊端所断送。至高无上的人民有权做任何它能做到的事。它不受任何准则的羁束。结 果,解放了的雅典人变成了暴君。雅典人在广场民主中以苏格拉底的殉道,来给自已的罪孽加冕。[5]
  
  雅典直接、绝对的民主死亡,它给人类文明社会留下了永久的痛,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由全体人民掌管的政府,如果成为人数最多、最有力量的阶级的政府,便是与纯粹的君主制性质相同的一种邪恶。民主制需要制度来保护自己免受自身的危害,保持 法律制度的持续性,不为公众意见反复无常的激情所左右。[6]
  
  现代民主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创造的。资产阶级民主是建立在自然法、社会契约和天赋人权等原则基础上的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已经不同于古希腊时期简单的 "多数人统治"的直接民主制,而是把民主制建立在一种复杂的政治权力构架上。代议制民主建立在以平等、自由选举为基础,遵循以下原则:人民主权、 多数人的统治原则;[7]民主需要精英治理,以防止多数人的平庸,[8]因而对多数人权力实行分权和制约的原则;[9]民主必须是权力分散和多元 化的。 [10]这些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建立的重要出发点。如果对资产阶级创建时期的代议制民主做一定义的话,那就是人民通过普遍选举产生、属于人民主权的政府,政 府实行分权统治、相互制衡,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多数人或任何个人专断的政体。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把古希腊简单多数人的直接民主制,转变成一套多数人 选举,少数人统治,实行分权制衡的代议制民主。即使还有多数统治,也要保护少数,以法律约束多数的权力,多数人的意志,也不能侵犯个人的基本人 权。根据这些理论构建的典型民主制度就是英国的议会主权和美国的三权分立的政体。
  
  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是一种彻底自由主义的民主观,他试图冲破当时的国家制度,创造比资产阶级更为广泛和高级的民主制,马克思的民主理论渊源于资产阶级代议制 民主,特别来自于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强调人民的绝对意志和权利至上。马克思主义还特别主张建立平等基础上民主制度,主要是以生产资料平等为基 础,建立由人民更加直接参与政府管理(议行合一),更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政府的制度(人民的监督罢免权)。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在总结近代民主制发展的历史时指出,民主制发展经历了"三波"浪潮:第一波始于19世纪20年代,以美国选举权扩大到大部份(白 人)男性为标志。这一波一直持续到20世纪20年代,期间约有29个民主国家出现。第一波的退潮或逆潮始于1922年,由意大利的墨索里尼登台直 到1942年为止。民主的第二波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盟军胜利,并在1962年达到高峰期,民主政权增加到36个。1962年至1970年代为第二 波的低潮,民主政权的数目减少到30个。然而,自1974年以来,民主的第三波已使民主政权又增加了约30个,把原来的数目扩大了一倍──还没有 包括目前在苏联及非洲一些地方发生的政治革命在内。[11]
  
  民主制的发展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两次资本主义危机导致的世界大战使民主制遭受了严重挫折,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第三帝国纳粹的兴起,多数人的暴政给人 类造成了严重灾难。"民主"显现出它的危险性,战后人们由此引起对民主制度的深刻反思。这些反思使人们对代议制民主有了新的认识,这就是违宪审查 制度的发展和国际人权保障制度的建立,从而在制度上大大完善了民主,这在很大程度上建立起了防止多数人暴政的制度措施。
  
  对民主反思的另一原因是,20世纪60-70年代,在经历战后美国麦卡锡主义和对民权运动的压制,越战的失败,以及冷战时期的对抗,世界民主发展处于低 潮,选民参与投票率下降,人们对选举代议制民主普遍存在相当严重的悲观情绪。鉴于上述原因和二战的教训,欧美民主派对权利理论和资产阶级代议民主 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深刻的理论反思和批判。欧洲的反思是从马克思主义(主要是改良马克思主义)开始的,为什么马克思指出的无产阶级革命不但没有发 生,社会都走入议会民主制的道路,而所谓代表社会进步力量的工人阶级支持的德国国家社会民主党会把希特勒选上台?民主也会缺少理性;古典马克思主 义认为权利是资产阶级发明的用来自我保护的神话,但权利概念在20世纪产生了极大的积极影响,它迫使理论家们反思如何重新定义权利,并给予它一个 进步的基础。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自由民主派也对权利进行反思。他们的出发点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古典自由主义对权利的解说。这方面的思想领袖立场 殊异,反思主要是对权利、公正、正义和政治自由主义的重新定义和解释。[12]
  
  所以,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都有许多新的、重大的发展。80年代以后,东亚等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后,威权体制也纷纷向民主制度转型, 催发了西方国家以外的民主制度的扩张。近30多年以来,民主在全世界获得了强有力的发展,大大完善了民主理论,深化了人民对民主的认识和信念,丰 富了现代民主制度形式。尽管传统的民主制继续受到强烈的批判,[13]但民主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不可动摇的社会价值、国家的原则和政治制度。
  
  从资产阶级革命代议民主制度的建立,到今天民主制度在全世界获得普遍的发展,民主制度内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民主制度的发展不仅体现在版图上的扩展,更 重要的是它的形式和内容有了根本变化。总结民主制度的发展历程,从议会民主发展到街头民主,[14]进而发展到公众参与式民主和协商性民主等更为 广泛的社会民主形式。现行各国的民主已不仅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议会讨论和决策,还包括利益集团的影响和街头行动,非政府组织的广泛参与,第四权力媒 体无所不在的监督,都已经超出选举议会式的民主模式。民主已不仅是一种国家制度的形态,而且还成了一种社会形态和广大公众的生活方式。
  
  在对人类社会民主制度的发展及理论动力作了十分简练精要的描述以后,我们需要对民主理论也来做一历史叙述和分析。古希腊的"民主是指大多数人的统治,这在 古希腊所有的政治学著作中是一个公认的标准。"[15]它是一种直接的、"多数决"的民主制。但正是古希腊这种简单"多数决"的民主制,导致多数 人与少数人的矛盾——名义上的多数实际上的少数在决定问题,即少数社会精英和多数公民之间的冲突,古希腊的"民主制"由于没有真正解决好这一民主 的内在矛盾,导致城邦的崩溃。[16]
  
  从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发展到现代民主,民主理论上发生了巨大的嬗变。民主经历了从代议制民主到"选举民主",再发展到"自由民主"和"法治民主"的过程。 从民主的形式上看,也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民主理论核心是代议制民主,它试图通过选举建立不仅是代表多数,而是代表全体公民的"真正的民主制"。在 代议制民主理论大师约翰•密尔看来,"为了保证多数人在国家有发言权,而完全剥夺了少数人的选举权。按一般见解,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人,但不能由 此认为多数人在战胜少数人以后,就可以完全取代少数人的代表权,无视少数人的意志。相反,在一个真正的民主制国家里,每一部分的人都应当有其代 表,少数人和多数人一样将得到充分的代表权,虽然是按比例分配的。"否则,就不是平等、公正的政府。"违反一切公正的政府,首先是违反民主制 的。"[17] 所以,早期资产阶级的民主制主旨可以简单概括为:多数人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利益。
  
  民主浪潮的发展,拓展了民主的广度和深度,给人们提供了越来越从不同角度透视民主的视角和思维。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的理论[18]是这方面开拓性的代表。他提出选举民主理论,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民主理论。他第一次以选举界定民主,认为民主 是"一种形成政治决定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之下,个人通过竞争性的方式争取人民的选票来获得决策的权力。"[19]根据这一标准,判断一个国家 是否是民主制度时,主要看其强有力的决策者是否通过公平、诚实、定期选举产生,而且这种选举是以候选人是可以自由竞争选票,每个成年公民都享有平 等的投票权为前提。熊彼特的"选举民主"理论贡献在于给人们提供了从选举的角度理解民主的思维,把选举定义为民主的本质。公平、自由、竞争的选举 是判断一个国家民主制最重要的标志,从而使人们能从选举程序的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民主国家。但是,他的理论只不过是传统"代议制民主"理论的 一种新解释,是当时对民主制度极度悲观的反映,他认为代议制民主公民只有在选举的那一刻才行使权利,才是统治者,其他时间都是被统治者。今天看 来,他的民主理论是相当片面和狭隘的。我们的一些学者们正是利用"选举民主"理论的缺陷来大肆攻击民主的。
  
  民主理论和民主制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自世纪70年代后有巨大的发展。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Robert A.Dah1)提出了"多元民主"理论。他指出,民主是多种利益集团相互作用,而公民的广泛参与是民主的核心,"民主是所有成年公民都可以广泛分享参与决 策机会的政治体系。"[20]民主不仅是在国家层面上,而是在地方和基层各个层面上多元化的参与,民主最基本也是最必不可少的条件首先是社区的所 有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参与社区集体决策的权利。他的重要贡献是,把个人权利和自由引入民主制度。他认为,民主不仅有广泛的竞争和参与,而且有真正的 自由,诸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与其说是民主的政治生活要实现的目标,还不如说是实现平等政治参与的必要条件。[21]
  
  在同一方向上为完善民主理论做出贡献的是卡尔•科恩,他提出"公众参与"的民主理论,民主就是人民参与政治决策的理论。他说:"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 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22]。他从政治参与的角度,对民主的性质、实现民主的前提、手段和条件作了 系统的阐述。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取决于公民参与深度、广度和范围。这种参与不仅是投票选举,还包括立法和参与社会事务的过程。 [23]
  
  民主理论在上世纪后期的发展是"自由民主"理论。乔•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在他的《民主新论》中系统提出了"自由民主"的新理论。他说民主只能是"被统治的民主",即作为统治者的少数,统治被统治的多数这一既定 事实下的民主。民主的关键并不在于被统治的多数亲自掌握和行使政治权力,而在于有效制约统治的少数,这样才能防止个人独裁。由于他对代议制民主缺 乏信心,所以他提出,实现民主的目标,最基本的前提是确保公民的个人自由,首先是政治自由,从而防止民主走向自己的反面:多数专制。在他看来,没 有政治自由的民主,根本就不是民主。他的自由民主理论是从分析古典民主理论出发,如何防止古典民主制中多数人的暴政的弊端作了补救。所以,他提出 了以个人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民主理论,从而解决了过去民主制长期以来没有很好解决的如何保护少数人的问题。
  
  新近20年来,民主的发展是呈多元化趋势,协商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理论兴起并流行于欧美就是民主最重要的发展。协商式民主认为,公共事务的决策应通过协商而不是通过金钱和权力的途径进行,而且协商决 策的参与度应该尽可能平等和广泛。协商是通过社会价值规范、传统和语言实现社会协调的媒介,以市民社会为制度核心。[24]它强调民主的协商性、 协商的平等性、公开性和责任性。协商式民主是对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制民主和社会为基础的自由民主的反思和发展。[25]
  
  如果我们对当今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做一总结归纳的话,对什么是民主可以作以下回答:
  
  民主是一种管理体制。其中统治者在公共领域中的行为要对公众负责,这种负责是建立在定期举行的、全体公民自由参与的、公开和公正的选举基础上的;
  
  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
  
  民主制避免使政府权力集中在某一个人或某一个机构手里,也避免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地方实行一定的分权和自治,地方政府也必须是对人民开放和对人 民负责的;
  
  民主政府充分尊重人民的选择,并在各个政府和非政府的层面上,只要涉及到人民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和和参与权,由人民进行充分协商后再做 出决定;
  
  民主充分保护公民个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首要的职能是依合法程序及平等的法律保护基本人权,保护言论和表达自由、宗教和信仰自由,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 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分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
  
  民主政府遵循法治,遵循法律的正当程序,公民权利受司法的有效保护,为此需实行司法独立,独立的、职业化的法官可以自主地依法做出裁决。
  
  民主制度遵循多元化,反映各种不同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公民有法律保障的平等表达意愿的机会,多元主义,政治过程是建立在众多交互重叠,自愿组织 起来的、自治的私人团体之上的;
  民主社会奉行宽容、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民主社会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即使是时常无法达成共识。[26]
  
  可见,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长期实践中,在不断的反思和批评中发展、日臻完善。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已经不是象反对者所简单化的 "多数决定论",也不是片面的"选举式民主",它不仅是一种从国家权力产生,国家权力结构,到公民权利保护的国家制度,也是一种公民享有充分自由,广泛参 与社会和公共事务的生活方式。反民主论者把民主片面和狭隘地解释为"多数决定论"和"选举式民主"[27],否定人民参与决策和保障自由等一系列 的民主基本原则,如果不是对民主的无知,就是对民主的有意歪曲。
  
  二、对民主功能的辩正
  
  回应对民主的批判,除了要澄清被他们搞混的水,还要清流。就是要对反对者对民主功能和作用的各种指责加以驳斥。这方面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康晓光教授的"民主 祸国殃民论" [28]和潘维教授的破除"民主迷信"。我认真分析了两位教授否定民主的论据,他们有两个基本的共同点,一是在理论上,把民主狭隘和片面理解为少数服从多 数。康教授认为,从经验事实看,民主从来就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所以民主从来就是假的,并不值得推崇。潘教授则干脆把民主简单化为"多数决"。由 于"多数决"曾带来人类带来了灾难,[29]所以民主是不可取的。二是从实践上,他们认为在当前中国,政治民主化行不通,而且民主化也未必就能有 效地解决政治腐败、社会不平等和经济风险等问题。[30]前者是理论问题,需要作些理论阐释,后者则是实践问题,需要更多的实践论证。
  
  1、民主制度中的"多数"与"少数"
  
  民主无论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形态的统治决策方式,还是作为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手段,它涉及到公众事务的处理,都离不开多数与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问题,它是实 现民主的一对基本的、永恒的矛盾。民主制在决定问题时的原则是简单的:遵循多数人的意志决定问题,这是普遍公认的原理。对民主的指责主要来自两方 面:民主存在多数人暴政的危险;民主的多数决定并没有真正实现过,实际上都是少数人在决定,多数论是虚假的。
  
  多数人的暴政是民主制最大的危险。这不是一个新问题,更不是什么新的学术发现。古希腊就出现处死苏格拉底的民主暴政,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民主政体的腐败就 是有变成暴民政治危险。阿克顿勋爵在总结古希腊民主的教训时就指出,雅典是古代惟一靠民主制强大起来的民族。然而,拥有无限的权力也同样在败坏著 名的民主政体。受少数人压迫是糟糕的,而受多数人的压迫则更糟糕。因为群众中积聚着潜在的力量,一旦发挥作用,少数人则难以抵挡。[31]近代以 来,民主的暴政也曾多次造成人类的灾难。
  
  问题是,历史上的民主制有与专制制度同样的危害,但为什么没有阻止人类社会对民主的追求和向民主制发展。人类社会在古希腊民主制在自我毁灭后,经过几百年 的专制黑暗统治后又坚定地选择了民主制。现代民主制也不断地遭到著名的学者和政治家的批评,但也不阻挡那些生活在非民主国家的人民为民主而而牺 牲。显然,民主的价值大大优于它的危险性,专制暴政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远远甚至于多数人的暴政。况且,现代民主制的完善,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已 能有效地克服多数人暴政的危险。
  
  何况,现代民主制以它全新机制根本改变了过去简单的多数决定论。现代民主理论是:遵循多数人的决定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是民主政体的支柱。多数决定原则是组 织政府和决定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不是导致压制少数人的途径。多数派,即使在民主制度下,也不应剥夺少数群体或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少数人,无 论是以种族、宗教信仰、地理位置或收入水平而论,都享有基本人权保障,这些权利不得被政府或任何多数派剥夺。
  
  至于对民主多数是虚假的指责,反民主论者认为:历史上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多数人的民主,所以多数民主是实现不了的,所以干脆就不要去追求这种假民主。 [32]的确,我们确实不能断定现在的民主制是否有真正的多数决定,因为,现有的各种投票和表决制都没有要求投票决定一项内容都必须有所有公民的 绝对多数通过,这样做是不太可能和现实的。因为在一个尊重个人自由的制度下你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强迫所有的人去投票。民主表决制一般只是按参加表 决的人的相对或绝对多数决定问题。对参加投票或表决的有效性是否有最低参加人的限度也并不一定。对没有参加投票的可能的大多数我们不知道他们的意 见,所以,民主制是否有真正的多数决定我们无从知道。但是,我们只能从制度上设置是一种可以由多数人决定的制度。
  
  反民主论者不理解代议制民主的本质是一种制度安排,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程序保障。民主制与专制制度同样也许是少数人在统治,但不同的是这些"少数人"是 通过一定的程序由民意产生的,他们做出决定不是个人恣意独断,而是要根据一定的程序采集民意,他们的行为要受到多数人有效的监督。民主就在于有一 套由民意影响和做出决定的程序保障,而不在于是否真正由多数还是少数人做出决定。民主的正当性就在于大家都公认这种程序,而不一定是它的结果。但 如果多数人不同意这个结果,可以改变这个结果。在古希腊的民主中,所谓的多数在总人口中可能是少数,那是由阶级的不平等造成的。在现代民主中,也 常常采用"两个过半数"的方法决定问题。任何社会都没有办法也不能强迫所有的公民来参与投票,事实上确实不能有真正的多数决定问题,民主永远只能 有相对的多数,没有绝对的多数。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民主是不可取的,就要选择少数人决定大多数人命运的制度。如果这样,在逻辑上是荒唐的、事 实上是有害的。精英政治的好坏不需要证明,也不需要再去试验,人类历史上有过太多的实践。中国古代难道不是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的结合吗?精英政治 理论难道还需要我们今天的学者来"发明",加以推行吗?
  
  对多数人的民主暴政,在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已经有了制度性安排。二战以后对民主制最大的完善,就是创造了一套有效的制度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其中最几项重要的 制度是:一是违宪审查。象德国、日本等一系列国家建立的违宪审查制度就是防止多数人暴政的最有效制度。它由少数几个在高度理性的法官来审查代表多 数人制定的法律,以防止多数人制定暴虐的法律;二是在保障人权方面的法治大大加强,个人权利在对抗来自政府或其他多数人的侵害方面,得到更有效的 法律特别是司法的保障。这方面联合国和国际社会为保障人权提供了一套有效的法律和机制;三是媒体作为第四种力量,有效地发挥着保护弱者、维护正 义,监督政府和强势群体的作用;四是非政府组织、法团主义等有效地发挥保护个人和小群体的权利和自卫的作用。二战以后60多年的事实已经证明,在 民主制成熟的国家,多数人的暴政在制度上已经得到有效的防卫。当然,我们还不敢断言民主制度永远可以抵制多数人暴政的出现。但是,民主能比专制制 度带来更加持久的稳定和和平,即使有多数人的暴政也比个人专制和少数人的暴政来得更少,和在历史上造成的危害相对更少,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民主 不是一个完美的制度,而是一个有缺陷的制度。民主政府也会犯错误,但能够在最短时间里纠正。民主政府中也会产生腐败,但能在最短时间发现。
  
  2、民主与社会稳定
  
  民主是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制度,这本来是被世界历史所证明的真理。但是在有些人看来,民主被认为是危害社会稳定的制度!证明之一是把民主转型国家的不稳定 和中国近代的动乱归结于民主之祸。这完全是无视历史和错误地总结历史经验。
  
  威廉姆逊在"为什么要民主"的演讲中指出,民主政治有一种稳定性和灵活性,使制度能持久下去。通过选举和民意的信息反馈,民主政治有能力在保持其合法性的 同时,修正它们的缺陷。其他政府形式由于缺乏一种使它们的领导人合法化的和平方式,缺乏使投票制度反映民意变化的约束而内在不稳定。民主国家和平 一个主要原因是这个国家的人民有批评他们政府的权利,有结社的权利,政府对它的人民负责。虽然民主政府不是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问题的捍卫者,但 世界越民主,和平就越可能,这仍然是正确的。[33]
  
  专制制度是人类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这一点已经有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而不需要用太多的笔墨论证。人类历史上发生无数的战争主要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争城掠 地;二是争夺统治权。对统治权的争夺主要原因不外乎:由于王权被认为缺少合法性而易受到攻击;由于专制统治对人们的残酷压迫而引起人们的反抗。在 过去的王位更替中有多少是因武力争夺、暴力逼迫、阴谋暗杀、宫廷政变中发生的。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发生在帝王时代王位继承规则被改变发生紊乱的时 期。由王位继承合法性受质疑,常常导致群雄并起、天下大乱。君不见专制时代的历史就是一部残酷的王权争夺的历史。古罗马诗人查维纳说:"几乎没有 一个专制暴君能安享天年。"古代暴君多被篡权者和阴谋家所戮,近现代史上的独裁者,多为激愤的民众或军士所杀。有研究说,古代皇帝有70%的人是 因为王位的争夺而非正常死亡。人类社会走向民主,是经过血与火的洗礼而作出的选择。尽管民主制度有各种弊端,但在人类发展史上,它被证明是最好的 政治制度,是抑制独裁和暴力的最适当工具。[34]民主制度带来社会稳定不仅是对人民有益,也是对最高统治者的安全和生命最好的保障。
  
  民主政权具有高度的稳定性,这也是被世界近代史所证明。在北欧瑞典、丹麦等国自从建立现代民主制度以来,三百多年没有战争和社会动乱。瑞典尽管是多党制, 但80多年来由于社会民主党实行以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策,绝大多数时候由它执政,社会非常稳定和谐。英国从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国内也没有发生过战 争和社会动乱。 按我们的逻辑,不可思议的是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松散的联邦,国家提倡多元主义和自由主义,可是在200多年的历史中,除一次因奴隶制政策(不是争夺领导权 的斗争)导致的"南北战争"外,没有内战发生,更没有血腥的权力之争。几乎没有一个真正民主成熟的国家会发生最高权的暴力争夺。尽管在民主国家也 会发生对最高领导人的谋杀,但这是很偶然的,[35]既使发生了也不可能出现权力的争夺和引起社会的不稳定。民主政府下,最高领导人产生的任何危 机(因政治丑闻导致罢免或辞职、领导人自然死亡、谋杀等)都不至于引起政权危机和社会动乱,这就是民主制最大的好处。
  
  民主社会之所以稳定,是因为政府的权力转移,通常在有序的程序中进行。作为一种和平、自由与温雅的方式,权力斗争输赢和更迭都是"精神性",而非"肉体 性"的,是暂时的,而非长久的。而专制社会里的权力角逐,常常要以死亡为赌注:政变、起义或革命,无论维系统治还是颠覆威权,皆以"铲恶务尽"为 目标。[36]卡尔•科恩说,与其它政体相比,民主更可能消除以暴力手段解决社会内部争端的必要性。民主政治不仅通过发挥参与者承担某种义务来鼓 励和平解决争端,而且创造一种使诉诸暴力以达到目的成为不必要的和战略上不明智的局面。持异议的少数派表示不满并继续追求其目标的渠道总是畅通 的。不论少数派如何不满,也无需忍气吞声、噤若寒蝉,也无需诉诸革命以达到目的。从各方面来说,在健全的民主制度下,暴力是自我毁灭,所以总是不 智之举。[37]
  
  认为民主会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论据是拉丁美洲国家、东南亚国家和中国民国之初的民主之乱。这完全是一种曲解。我们知道,专制国家容易产生动乱,从专制向 民主制过渡的国家也是极易发生动乱的。由于专制制度的权威和秩序倒塌之后,民主制度的秩序和法治没能建立,不仅野心家,就是专制与民主势力的争夺 也是非常激烈的。在早期,从专制走向民主制的过渡或结束殖民统治后走民主的道路不但漫长而且血腥。这在法国历史上是最明显的,法国十八世纪末的资 产阶级革命,民主制不能巩固,上演了一幅社会动乱史:从"三级会议"、"国民公会"到"热月政府"和"督政府",从"执政帝国"、"百日事变"到 "波旁复辟",从路易十六到马拉和夏里埃。墨西哥从西班牙殖民统治下独立后,从1824年到1848年,发生了250次政变和叛乱,更换了31位 总统。这些都是专制走向民主国家转变前的动乱。最高权力更迭的无规则和没有合法性,使得它成为社会乱动的根源。尽管历史上在选择民主道路上有这样 血的代价和教训,但不能阻挡人类仍坚定不移地选择民主制度。为什么?因为,不付出这些代价,社会就不会有永久的稳定和安宁。专制制度会永远重演血 腥的历史。
  
  印度是民主有利于解决社会稳定的最有力例证。印度被普遍认为是非西方世界中少数几个政治稳定的民主国家。出身印度的著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Amartya Sen说,1947年印度独立时,国家处于混乱之中。政府未经考验,政治派系林立,社会暴力盛行。半个世纪后,在民主制度的作用下,政治分歧都能在宪法框 架内解决,政权更迭也能通过民主程序顺利过渡。正因为民主,印度才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通过民主,印度还成功地解决了语言和宗教问题。[38]印 度除了有一些历史根源很深的种族分离主义和教派冲突造成的暴力和不稳定外 ,政治领导层的暴力冲突和政变没有发生,这在同类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同的国家,象南亚、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国经常发生政变和社会动乱的情况相比,简直 是一个奇迹。印度的议会民主制把各种政治力量纳入了合法的政治斗争轨道,从而避免了大规模暴力革命、军事政变和社会动乱发生。在迄今已经举行的 13次大选中,每一次选举都保证了国家政权的平稳更迭和政府组成的合法性。这充分表现了民主政体对社会矛盾的缓解和调节能力。[39]
  
  那些攻击民主会导致社会乱象的例子都是自称民主制的威权政府的例子,不能把民主转型前的制度与民主制混为一谈,把非民主制的弊端当作民主制的问题加以批 判。发展中国家搞民主出现不稳定不是民主制本身的问题,而是从专制向民主发展过程中会出现不稳定问题。专制向民主制发展就象飞机起飞和卫星发射的 原理相似,起飞和发射阶段的危险性最大,进入轨道以后才是稳定的,一般不会出现事故。难道,我们因为惧怕发射时的危险就不发射卫星了吗?正确的态 度是如何尽量减少发射时危险系数。
  
  到现代,随人类文明进步和民主制的深入人心,在非民主制向民主制的转型中也摒弃了暴力和血腥,并大大缩短了转型的时期。很多国家都避免了转型时期的社会不 稳定。象前苏联和东欧那么多国家转型除了罗马尼亚出现血腥事件,其他都没有出现严重暴力和流血。还有许多拉丁美洲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完成的民主 转型,都成功地实行了从军人政权到民主政府的和平转移(包括象智利的皮诺切特这样的军事独裁政权)。东南亚地区的民主化也基本上一个和平的过程, 包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我国的台湾。可见,现代社会,民主社会转型出现社会动荡和不稳定的情况将大大降低。"民主乃是人类有史以来发 现的唯一的和平变革的方法。"[40]
  
  反民主论者常常以一些威权国家取得的经济成就来说明威权统治的必要和好处。但是,他们严重忽视了威权统治带来的社会乱象和灾难。无论在拉丁美洲还是,还是 东南亚地区,威权统治时期都不断地爆发社会冲突和暴力、流血事件,社会极不稳定。韩国现代史就是证明。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韩国独立后进 入威权统治时期。在这30多年中,韩国发生革命、起义、政变、政治谋杀和街头抗议、暴力冲突及流血事件不断。虽然在朴正熙时代经济有过快速发展, [41]但军人独裁统治造成社会极其动荡,不仅是人民付出巨大的代价,[42]就是统治者本人也没有一个有好下场。[43]直到1987年,卢泰 愚实行政治改革,实行总统直选,韩国才结束靠政变和谋杀取得权力的独裁统治历史。到1997年金大中被选为总统,在韩国实现了执政党向反对党和平 移交政权的政府。现在的迹象表明,韩国的民主制度已趋于成熟。事实证明,是民主制真正带来了韩国的社会稳定,也给政治领导人带来安全。 [44]自1997年韩国民主化以后,韩国社会经历了一系列的严重危机,1997年的金融危机的打击,2004年卢武铉总统上台不久后立即遭弹劾案和迁都 风波等,都没有使韩国社会出现任何动乱。可以说,韩国的民主制已经巩固,暴力和谋杀已经没有市场,激烈的社会矛盾和冲突都可以在宪法和法律程序下 消解[45]。
  
  哈佛拉里•戴蒙德说,民主政治不仅是最广泛受到称颂的政治制度,而且也可能是最难以坚守的政治制度。在所有的政府形式中,惟独民主政体依赖于最少的强制和 最多的同意。[46]]
 

【注释】
[1]卡尔·科恩(Carl Cohen)著:《论民主》,商务印书馆,2005年4月出版,序第1页。 
  [2]2004年12月27日,潘维在中山大学 "当代中国政治改革议题学术对话会"的发言。他还说,在多数"新兴民主国家"里,经济日见调敝,腐败大幅增加,政府在衰弱,黑社会在兴起,空里还飘散着血 腥味儿。潘维著:《法治与"民主迷信"》,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3年5月出版,第4页。 
  [3] 康晓光著:《中国的道路》印刷本,283-284页。 
  [4] 当然这个"多数"是相当有限的,它排除了广大奴隶、外邦人和妇女。 
  [5] (英)阿克顿蓍:《自由的历史》(王天成、林猛、罗会钧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13页。 
  [6] 同上,第14页。 
  [7]如英国洛克沿袭古希腊的民主理论,认为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而人民的统治是通过人民对于政府组成、政府权力行使的同意来实现的,而人民 的同意是根据多数决定规则进行的。而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人民的同意是在人民的共同意志基础上形成的,据此,他提出人民主权原则,并认为 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主权的实现。 
  [8] 约翰·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中体现的思想。 
  [9]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体现的精神。 
  [10] 麦迪逊等人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有集中阐述。 
  [11] 亨廷顿:"民主的第三波",见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年出版,第358页。亨廷顿的书写于1990年,没有包括东欧和亚洲一些 国家的变革。 
  [12]这场反思运动在欧洲的领袖是哈贝马斯、德里达、福柯、波曼、罗兹和德鲁兹。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领袖是罗尔斯、哈耶克、沃泽、达尔、德 沃金、丹尼尔·贝尔、本·史华慈、理查德·罗蒂、阿玛迪亚·辛等人。上述反思的结果是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民主理论。这就是参与式民主制、自由民主理 论和协商性民主制产生的理论背景。法国巴黎美国大学Bearworth教授于2006年5月23日下午与作者的谈话。 
  [13]到70-80年代,对民主的怀疑和认识上的混乱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民主的扩展,在南美洲、亚洲东南亚和南亚等地民主都有相当不成功 的案例。人们提出的问题至少有三方面的:怀疑民主是否具有普适性?民主为什么也带来腐败和秩序的混乱?到底什么是民主制度? 
  [14] 议会民主不能充分代表社会各种利益诉求,不能反映新的、突发性利益要求,导致街头民主。街头民主反映了议会制民主的局限。 
  [15] 荣剑、杨逢春著:《民主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17页。 
  [16] 同上,第19页。 
  [17]约翰·密尔著:《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年出版,第102页。 
  [18]熊彼特的民主理论是二战背景下对民主非常悲观的反映,他认为民主只是公民在选举投票时才体现,选举以后选民就不能制约政府,选民的制 约只能在下次选举不投他不高兴的领导人的票。 
  [19]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95-396页。 
  [20] 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1页。 
  [21] Robert A.Dahl,(Polyarchy: 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71) P3. 
  [22]卡尔·科恩(Carl Cohen)著:《论民主》,第10页。 
  [23] 尔·科恩(Carl Cohen)著:《论民主》,第2章。 
  [24] (加)马克·华伦:"协商性民主"(孙亮译),《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一期,第14页。 
  [25]哈贝马斯为这一理论奠基,阿玛迪亚·辛也在朝这一方向试图重新定义民主的本质。在他看来,把民主理解为多数决定的选举机制是及表而不 及里,民主的本质是"Public Reason",可以把它叫做公共理性,或者公共辩论。通过公共辩论,使与社会、国家有关的重大问题达成人民共识,保证所有人们都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不 管它是弱势,或是少数。参见黄万盛:"正在逝去的和尚未到来的——皮埃尔·卡蓝默《破碎的民主》中文本序"。 
  [26] 菲利普·施米特等著:"民主是什么,不是什么",见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年12月出版,第21页-33页。 
  [27] 潘维的民主定义是:现代民主制指的是全体成年公民自由、定期地选举本国最高领导人的制度。潘维著:《法治与"民主迷信"》,香港社会科学出版有限公 司,2003年5月出版,第8页。他说他的定义与熊彼特的定义相通。就是说他对民主的理解停留在熊彼特时代。 
  [28]知名学者康晓光教授断言:在中国,"民主化是祸国殃民的选择"。因此从经验事实看,民主从来就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并不值得推崇。所 以,应该建立一个权力精英、资本精英和知识精英的"阶级分权"的"合作主义国家",推行"仁政"。 见康晓光著:"论合作主义国家"、"仁政:权威主义国家的合法性理论",《中国道路》,第116-169页。 
  [29] 他的最有力的例子是希特勒上台和文化大革命都是民主"多数决"的结果。希特勒上台有选举的因素,他上台执行的是不是民主政策就难说了,至于把文化大革命也 扯上民主,就与我们谈的民主制度就差得太远了。 
  [30]康教授认为,一些东南亚国家和中国改革的经验显示,"政治行政化"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未来十年,政治行政化的当务之急是:在群体关系 方面,政府必须在利益相互冲突的群体之间维持平衡,限制精英的过度掠夺,维护大众的基本权利;在制度结构方面,让大众组织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有 意识地建设社会合作主义,把有组织的力量引向维护秩序的轨道。康晓光著:《中国道路》,第296页。 
  [31] (英)阿克顿蓍:《自由的历史》(王天成、林猛、罗会钧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1页。 
  [32]潘维认为,从来就没有什"人民做主"的体制,都是由领袖们做主的体制。康晓光认为,从经验事实看,民主从来就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并 不值得推崇。所以他们提倡应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来统治。 
  [33] 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第41-42页。 
  [34] 俞可平著:《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第23页。 
  [35] 象美国前总统林肯、肯尼迪和1986年瑞典前首相Olof Palme尔梅是少数被暗杀的领导人。 
  [36] 王开岭:"仇恨和恐惧让独裁者永远站在刀锋上"。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8182,2006年8 月10日网。 
  [37]卡尔·科恩:《论民主》,第227,228,229页。 
  [38] Amartya Sen: Democracy as a Universal Value, Journal of Democracy,Oct.3,1999,P3-17,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and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39] 孙士海:"印度政治五十年",载《当代亚太》2000年第11期。 
  [40]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第131页。 
  [41]朴正熙实行军事独裁统治期间,在促进韩国经济发展方面成效斐然。在其统治的18年间,韩国经济以平均9.2%的年增长率持续增长,韩 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不足90美元激增至1500美元。但是,也正是由他推行的政府过度干预经济发展的政策,导致后来政经勾结现象的蔓延,为韩国 政坛埋下了腐败的祸根。 
  [42]在军事独裁统治期间,有无数的民众被逮捕、关押、和处决,仅光州事件,就有5000多人被屠杀,1.44万多人受伤。 
  [43]在专制统治的30年中,韩国历任总统中:李承晚被流亡海外,客死他乡;朴正熙饮弹身亡,他的政府高级领导人象车智辙、金载圭、郑升和 或被谋杀或被绞死,或死因不详;全斗焕和卢泰愚最后被民主政府送上审判台,被判处死刑赦免。 
  [44] 民主社会是宽容的,象全斗焕这样被判处死罪的人也能被赦免。这是民主社会和平稳定的重要原因。 
  [45] 2004年的总统弹劾案和迁都风暴都是宪法委员会化解了矛盾,宪法委员会能够在社会严重冲突的关键问题上起这个作用,这是一个民主制成熟的重要标志。 
  [46]] 拉里·戴蒙德:"民主政治的三个悖论",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第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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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剑:为民主辩护!(下)——对当前反民主理论的回答
【法宝引证码】CLI.A.038948

【学科分类】中国宪法
【出处】人大与议会网
【写作年份】2007年

【正文】
     3、民主与经济发展
  
  一些反民主论者一个很有强的理由是,民主不利于经济发展和效率的提高。民主容易造成贫困。他们认为,穷人对面包而不是对民主感兴趣。
  
  民主制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在世界上都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我认为这是一个被历史证明很清楚的问题。从国际社会的版图看,民主制国家都是经济发达国家, 非民主国家都是经济落后国家。这是一种客观事实。民主制为什么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有两个促进经济发展不可否定的因素:一是经济发展一定需要经济 自由和市场竞争,民主制比其他制度为此提供了更有利的制度条件。二是民主为资本发展必不可少的财产权利的安全提供了保障。  [1]正是因为人类看到了民主制能带来经济繁荣这一巨大的好处和实惠,也是人类把民主作为不懈的目标来追求的重要原因。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  "民主"的国家也未必都能把经济搞好,非民主的国家也不是都不能搞好经济。在经济起飞的国家中,威权政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新加坡、南韩和我国的台湾被认 为是威权体制下更有利于发展经济的例子。"拉美化"在中国许多学者看来常常被认为是因实行民主而导致经济发展停滞、缺乏效率、社会贫富不均的代名 词。它被认为是民主不利于经济发展和造成贫困的有力证明。
  
  首先我们必须搞清楚,导致"拉美化"现象出现的不是民主政府,而是军人独裁统治或威权政府时期。这两种事例正好说明,威权统治可能把经济推向高速发展,也 可能把经济推向崩溃。所以,威权统治远没有民主政府更有可能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威权统治只是在有些情况下也能发展经济。但是,威权统治对经济的 发展没有长久可持续性,而且有可能前功尽弃,甚至出现倒退。中国近代史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中国在1860年代清政府推行洋务运动,政府主导大力 发展经济,到甲午中日战争前,中国与日本的经济水平发展有差距,但大致在相同的程度上。中国在清政府被推翻后由于没有建立起民主政体,导致战乱不 断,经济崩溃。而日本由于建立了民主政体,尽管出现军国主义并遭受毁灭性打击,但还是很快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日本是西方国家以外第一个民主最 成功的国家,也是经济最成功的国家。难道这不足说明民主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吗?为什么威权统治对经济发展不具有长久可持续性?最简单的直 接原因就是它的政治体制不具有可持续性。近代民主制度产生以来,只要是民主巩固了的国家,它的政权体制基本上都是持续的。最早建立的民主国家 200多年来,政权稳定,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国家不能不富。而非民主的国家,政权在不断地动荡,即使有过经济的高速发展,一场革命 或动乱,经济毁于一旦,人民限于灾难。威权政府能一时创造奇迹,但不会有永久的辉煌。中国历史上也有过不少的太平盛世,但都消失在历史的硝烟中。 象这样一些历史常识,我们的学者不去温习,而是抓住拉丁美洲、东南亚等国家在民主转型过程中经济不成功的例子,大肆攻击民主制度,是没有说服力 的。
  
  其实,拉丁美洲民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完全不是象有些学者所说的是民主制导致了经济停滞,而是相反,是军人独裁统治导致的结果。我们知道,拉丁美洲国家大 多是在19世纪从西方殖民统治下独立的,独立后的国家大多建立了形式上的共和国,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建立民主制,而是军人文人交替统治。到二十世纪 五六十年代,美国势力渗入拉丁美洲国家,支持军人独裁统治,以遏制共产主义势力在拉丁美洲发展。从而使拉美国家步入一个恶性循环的动荡时期,频繁 出现军人政变。军人统治需要财团或民众的支持,所以上台的军人政权不是与财团勾结,就是鼓动民众,社会政策要不是权钱结合掠夺性的,要不就是民粹 主义的。经济停滞、贫富差距拉大、腐败丛生、社会动乱的"拉美化"现象就是这个时期形成的。在冷战结束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再支持那里的军人统 治,相反转而支持民主化。所以,20世纪八、九十年代,拉丁美洲国家开始走上向民主化转型之路,出现了一系列民主政府。正是这些民主政府才使一些 国家较好地克服过去的经济危机,并使经济向健康方向发展。[2]据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的报告,2005年拉美及加勒比地区的经济增长率平均为 4.3%,其中委内瑞拉达到9%,阿根廷8.6%,智利和乌拉圭为6%。
  
  Edgardo  Boeniger是拉丁美洲民主和政府治理专家,[3]他对拉丁美洲国家民主与威权政府对经济的影响评价是非常中肯的。他说,民主与权威体制在实行市场导 向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效能问题是一个很有争论的话题。他认为,对拉美国家而言,这样的争论大体是不相干的。因为民主目前盛行于此地区并且几乎成为 活的事实。比较分析表明,即使有些威权政府已经实施了成功的转型,仍很难证明威权政权自身会增加转型的可能性。就目前拉丁美洲国家的案例显然不支 持这个理论。[4]在拉丁美洲,很多最有效和最有前景的改革计划,都是由后权威的民主政府所实施的。阿根廷军事统治的时候经济一团混乱,[5]由 梅内姆领导的第二届民主政府迅速控制通货膨胀,并使经济走向市场化,出现经济增长,政局稳定的局面。[6]巴西也是在实行民主转型前经济处于危机 中,经过两届政府民主转型后,经济改革才有效。秘鲁在比较民主化制度下进行比较激进的市场化经济改革,[7]使经济获得高速增长和出现社会稳定。 智利是拉丁美洲经济最成功的国家,智利皮诺切特[8]以及后来的民主政府实行激烈的市场化改革也是以民选为基础,它的成功关键在于民主政府提供了 政策的政治和社会正当性,从而能坚定和大胆地推行经济市场化政策,这是其他状态下无法长期维持的。从拉美国家已有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权威体制在实 行经济改革上比民主国家更有效率。  [9]
  
  民主政治对经济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而不是直接推动关系,经济发展与法制有着更直接的关系,更赖于法制。但是现代经济的发展还是需要一定程度的民主为条 件,如地方自治、分权和决策的多元化就是经济发展的一定条件。集权专制的政府下不可能高度发展现代经济。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证明了这一点。我国改 革开放前高度集权和计划经济的体制不可能高度发展经济。改革开放后的民主化和权力下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经验证明,越 是民主、开放、放权的地方,经济发展就越好。如深圳、广东和浙江温州经济发展的经验证明了这一点。越是政府权力集中、不放权的地方,经济发展越滞 后。中国中西部和东北的经济不能很好发展有很多原因,但有一点肯定的,与传统集权的思维和体制不改有关。
  
  一些国家的贫困是固有的,或是在专制体制下造成的,而较少的例子能说明贫困是民主引起的。只是民主不一定能有效地解决贫困问题。民主制的价值主要不在于解 决经济发展和贫困。民主制只是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民主并不必然带来经济增长、社会和平、管理效率、自由市场。因为经济发展远不止民主一个因素, 还有法治、管理、自然条件和人的因素等。但是,我们可以期待出现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它能保证以和平竞争的方式组织政府、影响公共政策;它能通过 固定的程序调整社会和经济冲突;它与市民社会有充分的联结,从而可以代表各自选区的选民,并为集体行动的事业做出承诺。"[10]在民主社会,公 民政治权利能够有效地防止经济灾难,它使人民有机会表达他们的需要,要求适当的公共行动。政府能否对民众的疾苦做出反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来自 于民众的压力,公民权利的行使就能刺激政府的行为。没有哪个独立、民主、有新闻自由的国家发生过真正的饥荒。[11]
  
  说民主是最没有效率的制度,是反民主论者用于攻击民主的最有力武器。这是对社会发展近视的、一孔之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民主制是最有效率的。经济发展和 社会发展效率有短期效率和长期效率之分。从短期决策的角度看,专制是最有效率的,专制者可以一人拍板决定重大的政策,而没有"相互扯皮"。但任何 专制的决策必须会受到偏见、野心、无能与私利的影响。尽管开明的专制者也常常会找智慧的人来辅佐他的决策。但是,这完全不足以阻挡专制者的自私和 无知的武断。"在所有政体中,民主最可能产生从长远来说是明智的政策。"[12]尽管"制度化的民主在决策上效率较低。但是,一旦做出了决策,它 们相对说来更可能得到贯彻落实。"[13]专制者的草率和武断的决策,常常会忽视大多数正当的利益,而引起众多的不满,而引起潜在的抵制,这种决 策是不太可能得到贯彻落实的。更何况,专制者的决策失误是很容易发生的。一旦出现了战略性决策失误,可能不仅是引起社会、经济停滞,而可能是社会 和历史的倒退。它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不是三年五年,而是十几年甚至数十年。中国现代史上就有无数个错误决策造成社会灾难的例子。专制政体的效率 与决断是以高昂的代价取得的。它壮观的表面可能掩饰着日益加剧的愤怒与不满和基础的不牢。  [14]在民主制度下,决策并不一定总是正确,但一旦失误会较快地得以纠正。经验证明,民主国家都是发达国家,它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远远高于非民主国家。 就是因为,民主制度下虽然做出每个具体决策没有效率,但是,由于它的决策较少失误和更容易得到执行,使社会产生长期持续的发展效率。而专制政府的 决策往往在错误与纠正错误,前进与倒退的循环中来回折腾和打转。
  
  与权威主义政权不同,民主政权仍有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规则和制度的能力,它们或许不能立即产生出上述益处,然而,较之专制政权,民主政治最终达 到这些目标的希望要大得多。[15]
  
  在专制体制下也能有效地发展经济,但是,在一个缺少廉洁"好政府"和法制不健全的社会下,必然导致严重腐败、贫富不均。而可能引起社会动乱和崩溃。民主制 度下的经济发展则可以避免此种危险。经济发展与民主有关,也与法制有关。在一个没有民主,但讲规矩守秩序的法制社会,经济也可能在一段时期内获得 高速发展。但它缺少长久而持久的生命力。
  
  先富后民主?民主与经济发展程度有关吗?是经济高度发展带来民主,还是民主创造了经济奇迹?从利益的角度,富人参政与穷人参政具有同样的动因。富人多趋于 保守,不希望变革。他们更希望保存现有制度。穷人更希望变革,更希望投票。只是他们没有表达方式和手段的时候,才采取激进的行动。经济发展并不必 然导致民主,象香港和新加坡。民主不一定取决于经济发展程度,更多地取决于有组织的利益诉求。
  
  在社会富裕程度提高后,发展民主的稳定性将高于社会贫困地区,在社会贫富悬殊和阶级矛盾对立下发展民主可能出现不稳定。
  
  民主并不以经济发展为前提。萨托利指出,在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没有证据显示:民主有经济的前提或而它的存续取决于经济增长和繁荣。问题在于,十九世纪自 由国家所给予提供的民众的保护不具有财富方面的要求。就自由民主政体作为一种政治形式而言,一种"贫困的民主"同样是可以想象的。[16]  Amartya  Sen也说,民主在灾害面前的保护性作用对于穷人来说更加重要,对饥荒的受害者尤其如此。有经济需要的人同样需要表达政治需要。民主不是普遍富裕后的奢侈 品。没有证据表明穷人在可能的情况下会拒绝民主(印度70年代中期的例子)。[17]中国当前的民主发展证明:民主不是经济发达富裕的地方搞起来 的,而是经济发展很一般的地方先搞起来。而现在农村人比城里人更要求民主,对民主的参与热情更高。[18]
  
  4、民主与腐败
  
  腐败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毒瘤,不任什么制度都难以根治。问题是哪一种制度更容易产生腐败,更容易治理腐败?反民主论者认为,威权政府更容易治理腐败。而 民主不能治理腐败,甚至荒谬地提出"民主是催生腐败的制度根源之一"。[19]他们的论据是拉丁美、非洲、东南亚、前苏联、东欧等地区民主化以后 都腐败了。这个论点在某个角度说是对的,民主选举必须会出现贿选和黑金政治。但从整体上说,这个观点是荒谬的。民主确有产生腐败的制度因素(如选 举会产生金钱政治),但民主有更多抑制腐败的因素,如公共预算和议会的审查监督制度,如阳光政府和无所不在的媒体监督,公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 等等。所以,历史客观事实是民主制比不民主的政府有更少的腐败。当然,不能把向民主过渡政府的腐败算在民主政府的头上。
  
  这有一点必须指出,民主国家虽然不能避免腐败,但是,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的腐败有很大的不同:民主国家的腐败只限于有限领域的腐败,非民主国家的腐败是 无所不在有腐败;民主国家的腐败通常能得到及时的揭露,非民主国家的腐败难以揭露,特别是高官的严重腐败通常被掩盖;许多在非民主时期掩盖的腐败 会因为民主化后被揭露;民主国家的腐败是可以医治的,非民主国家的腐败是不可救药的。历史上尽管也有专制的国家比较清廉,但是,专制国家一旦腐败 以后没有不是伴随腐败被葬送,而是被治理好了的。
  
  尽管各国政府腐败的情况不同,决定反腐的方法不同。从我国腐败的具体情况分析,反腐只有从民主建设入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前我国官员的严重腐败主要 发生在两类掌权者身上:一类是卖官买官,这主要发生在掌管干部任免人事权主要领导身上,这种腐败常常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受贿的领导后面有 一群行贿的官员,少的几十个,多的数百个。[20]另一类腐败是政府掌握财权的官员贪污受贿。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主管城建、交通建设和国 土资源的部门领导,他们利用手中批钱、批地等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换。这种腐败,也是揪出一个,带出一片企业家和商人。[21]很明显,这两类严重腐 败现象的产生都与民主制度有关,如果有一套民主的官员选举制度,当然就不会出现卖官买官。如果有一套经人大严格审查的公共预算和透明的财政制度, 也比较难出现行政官员的权钱交易。可见,当前我国这类最严重的腐败是可以通过民主制加以克服的。没有上述民主制度的建立,靠法律和打击是不可能从 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我们可以得结论,民主国家的选举型腐败(包括其他腐败)是可以通过法治加以解决的,这点已经被事实所证明,如北欧国家就是如 此。非民主国家的腐败特别是涉及有政治性的腐败现象是通过法治也解决不了。
  
  没有人否认法治对反腐和保障民主的重要作用。问题在于法治的作用只限于政治民主或政治清明的条件下才是有效的,没有这样的前提,法治反腐只是学者们的梦 想。他们常以新加坡和香港的例子来证明"缺民主的法治政体对付政策型腐败非常有效"这样荒唐的观点。  [22]首先这两个城市廉政的例子对他们的论点根本没有什么证明力。就象历史上的专制政府也可以举出一些清廉的皇帝和朝代一样,它不能证明专制制度比民主 制度更有利于防腐。比较两种制度的优劣不能以根本没有什么代表性的特例作证。他们无视世界上绝大多数成熟的民主国家是最清廉的国家,最腐败的国家 大多是最不民主的国家这一基本事实,而是以偏概全来证明其观点,是缺少学术严肃性。下面我们以2005年出炉的"透明国际清廉指数全球排名榜"说 明。



  上表非常清楚地表明,世界上最清廉的前20个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是民主政府,没有一个是专制政府。世界上最腐败的20个国家我不敢说都是专制政府,但最 少很多公认的当今世界上最不民主的政府都在其中,如伊拉克、利比里亚、刚果、索马里、苏丹、安哥拉、海地、缅甸、孟加拉国等国。到底民主制是有利 于反腐还是滋生腐败这难道不是很清楚吗?  
  
  我认为,政府腐败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政治性的腐败,如执政党的腐败、政治领导人的腐败、选举中的黑金等;另一种是政府性腐败,如利用行政权力的贪污受 贿、权力寻租等。政治性腐败需要靠民主制遏制,如选举、权力制衡、政党的监督、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等;政府性腐败主要靠法制、强有力的反腐机制 等。在非民主的制度下,如果执政者能廉洁自律,能从政治层面保持清廉,再通过严格的法制治官,就能较好地解决政府层面的腐败问题。这是靠人保障而 不是靠制度保障的廉政,是不可以长久的。如果政治层面没有民主制度保障,又没有有效的自律机制,靠法制和打击是不可以遏制腐败的。
  
  一个社会防止腐败是要靠很多因素相互作用,最重要的有:民主、法治、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其中民主、法治是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政治层面的腐败主要靠民主遏 制,政府层面的腐败有时法制就可以治理。只有民主加法治才最有利于防止腐败;有民主无法治不足以防腐;无民主有法治可能解决政府层面的腐败,不能 根本上解决腐败;没有民主一般情况下(只有法制)而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完善的民主政府都必然有法治。所以不存在"法治才是反腐的,民主是导致腐 败"[23]的结论。
  
  那么新加坡和香港的廉政能证明"只要法治,不要民主"的政府更有利于防止腐败吗?恐怕李光耀也不会同意这样的观点。[24]新加坡虽不是一个完全民主制 度,但基本是民主构架下的政府,反对党总是悬在人民行动党头上的达摩克里斯剑,正是由于反对党的存在和新加坡执政的人民行动党政府对周围生存环境 的警惕,使它时刻居安思危,这两点促使人民行动党以廉洁为执政第一理念,使党和领导层能廉洁自律,从而解决了政治层面上腐败问题。  [25]加上良好的法治传统,使腐败得以遏制。如果人民行动党和领导人都腐败了,新加坡的法治能起作用吗?对香港的制度,在回归前,香港政治层面的腐败是 靠英国的民主制解决的,没有英国的制度对港督的约束,港督是个贪官,香港的法治能有效反腐吗?香港回归后,基本法在香港建立的是一套民主体制,特 区政府领导人在政治层面上要受到中央政府、香港居民、立法会和终审法院的有效监督,政治层面反腐机制是有效的。加上它有效的法制和反贪机制。在普 通国家中,靠什么保证政治层面不腐败呢?只能是靠民主制度。
  
  反民主论者还举出一些拉美、非洲和东南亚国家腐败的例子攻击民主。这些都是民主转型国家的腐败。民主转型国家易产生腐败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它既无民主,也 无法治,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腐败甚于专制国家。这不能证明民主国家是易生腐败的。学者们完全无视真正民主国家腐败较少的事实;也无视民主转型国家随 民主的巩固和成熟,腐败越来越少的事实;也无视民主国家更容易揭露腐败的事实。[26]
  
  那些崇拜香港是只靠法治反腐的学者们不妨听听香港反腐专家郭文纬先生(香港廉政公署前副专员)怎么说:在中国内地反腐败最好的做法是发展民主,因为没有比 贪官身边的群众对贪官实施监督更有效的了。必须探索符合中国政治体制的反腐败法律制度。我看到中国反腐败影视作品中,某个地方的首长出了问题,这 个地方的司法机关不能有效地开展反腐败工作。只能靠高一级的官员出面才能解决问题。要改变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加快民主建设。让选民选出自已信 得过的人大代表,然后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政府首长。只有这样才不会仅仅借助行政技术手段来解决问题。[27]我想这位深资反腐专家比我们书生更了 解什么对反腐是最重要的。
  
  5、民主与公民素质
  
  民主与公民的素质有关吗?很多人都会认为公民素质是实行民主的重要条件,中国长期以来就是以"公民素质"太低来否认进一步发展民主的可能性。这种理论认 为:中国公民素质太低,特别是九亿农民素质太低,所以,不宜扩大直接选举,发展民主。
  
  "公民素质论"或"国情论"在中国由来以久,并且近代以来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持有此种看法。康有为、梁启超是近代中国传播西方思想的先驱,但康有 为认为在中国实行民主不合实际,让普通百姓民主犹如"程度未至而超越为之,犹小儿未能行而学窬墙飞瓦。"[28]康先生主张君民共主。孙中山是伟 大的资产阶级革命者,但他也不主张立即给公民以权利,更反对给公民以自由。在他看来,中国人的素质太低,"初次脱去奴隶的地位忽然升到了主人的地 位,还不知道做主人的方法,实行民权,所以他们更目无主人,胡行乱为。"[29]  毛泽东依靠农民取得革命成功,但当取得政权后又不信任农民,认为农民只能被领导,不能做主。所以他提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30]。由于对国民的不 放心,总是强调  "我们主张有领导的自由,主张集中指导下的民主。"[31]可见,"公民素质低"的认识是中国长期以来发展民主的重要理论障碍。
  
  尽管民主的实行与公民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养有密切关系,但是,决定一个社会公民是否有参政热情和要求,主要不是公民的受教育程度,而是经济利益。一位法 国专家告诉我他正在进行的一项移民政治参与的研究。他说,在法国来自北非的移民也常被指责缺少民主素质。调查显示,这些人也象其他人一样去教堂, 也送子女上学,也关注自己周围的事,也对代表他们利益的组织感兴趣,这些现象说明他们是有兴趣和热情参与政治的。他们为什么没有参与?是制度没有 给他们参与的渠道。这种情况说明公民否有政治参与热情是制度有问题,而不是他们的素质有问题。指责公民缺少民主素质是把因果搞颠倒了。不是老百姓 没有民主素质,而是因为没有提供有效的参与民主的渠道,使他们对政治失去信心,才使公民对政治不感兴趣,不给参与政治,使公民丧失民主素质。 [32]
  
  公民素质论被历史实践证明是站不住脚的。如果说公民素质是一种文化和受教育程度,我们怎么解释有5000年文化熏陶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公民还不如200 多年前被放逐到北美大陆的那些清教徒和流浪者?中国公民受过50多年马克思主义等"先进"文化的教育,他们的素质难道比那些长期受"腐朽文化"教 育的国家公民还低吗?曾长期从事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推动工作的前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王振耀非常了解中国农民的情况,他走过中国大地1000多个乡 村,亲眼目睹和指导了那里土渣渣的选举。他说:民主不是由素质决定的,民主是一种利益关系。说农民素质低,难道中国人比非洲人的素质还要低吗?中 国的识字率远远高于印度、非洲,印度和非洲可以选总统,我们农民难道连一个村主任还选不了?印度有60%的文盲,印度的选举是用各种符号来代替 的,什么钢笔、手、茶缸之类,你选钢笔,就代表某人。50多年前,农民就跟着中国共产党闹革命,你能说农民素质低?我看倒是我们一些官员素质低。 现在有许多农民研究法律,口袋里经常装着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的农民对中央关于农民、农村的政策背得烂熟,比我们许多领导强得多。[33]
  
  一个国家是否建立民主制度或法律制度与普通公民的素质没有直接关系,它与统治者和精英建制有关。在任何社会,民主制度确实需要统治者和精英推动和建设,作 为普通民众虽然不能创建民主制度,但没有人是不能享受民主的。就象普通人可能不会发明扑克,但经过简单的告知规则后,没有人不会打扑克的。民主制 是由有文化教养的人建立的,但不是全社会公民都要达到一定的教育程度为条件。古希腊的民主制与西方近代民主制建立,并不是当时社会公民的文化教育 程度决定的,而是利益要求在政治上的表现。民主是不同利益在政治上谈判在制度上建立的权力框架。
  
  现在的问题的是,不是人民能不能搞民主,而是很多地方自发地创造了许多民主形式,特别是自发地进行了扩大直接选举和实行竞争选举的改革探索,而得不到肯定 和赞同。可见,民主不是会不会、能不能的问题,而是给不给做的问题。说公民素质差搞不了民主显然只是个伪问题和托词而已。
  
  我们知道在国外民主制国家中都有不少华人,老一代华侨大多都是贫苦人、不识字,在国外大多也只能靠低下的体力劳动为生,他们在民主下制照样成为一个能很好 行使民主权利的公民。在国内,不少人指责国人素质低,不太讲规矩、守秩序,不遵守法律。同样是华人,在新加坡,他们很守秩序、讲规矩、守法制。 1978年邓小平访问新加坡时李光耀对他说,我们新加坡人都是福建、广东沿海一带贫苦的农民和渔民的后裔,祖先都目不识丁。不是你们中原那些达官 贵宦和文人墨客的后代,没有什么事情是新加坡人能做到,中国人不能做到的。[34]新加坡能够在华人社会建立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这说明,没有低 素质的公民,只有落后的制度。人成就制度,但制度更成就人。对普通公民说,无论是民主还是法制素养更需要靠制度培养。
  
  20多年来,中国民主发展事实已经证明"公民素质论"是没有根据的。我亲自己组织的一次公民选举参与的调查结果,与前面几位的观点是完全相同的。调查表 明,公民的民主参与要求,如选民是否参加选举投票,与经济发达水平、公民受教育程度、生活水平、政治身份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与个人利益和个人是 否有有效的参与有关。农民对选举的积极性、参与选举的主动性和对选举改革的信心等方面比城市居民和大学生、知识分子等群体要高得多。[35]中国 民主选举的发端地不是发端在北京、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也不是发生在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群体中。恰恰相反,农村基层民主的开创者和发源地, 不少都是在经济不很发达,有的还是问题比较多的"后进"村里搞起来的。[36]如村委会的海选是从那些经济文发展中等程度地区如吉林、山西、河北 等地先发展起来的。乡镇长和党委书记的直接选举改革是在四川的遂宁市、雅安市和云南的哈尼彝族自治州等这样偏远落后的地方探索的。在这些地方制定 的直选和竞选改革办法和规则是没有国家法律可依的情况下由自己设计的,却相当公平、合理和民主,比大会堂里制定的法律毫不逊色,且更科学和有用。
  
  我亲自观摩了一些选举改革的地方,看到农民风雨无阻、扶老携幼奔向投票站,看到他们不顾寒冷的冬天要在操场或礼堂一等五六个小时,直到出选举结果才回家吃 饭的农民,你会感农民对民主的高度热爱和热情;当你看到农民拿到选票就象当年拿到土地证一样由衷的喜悦和感激,听他们说共产党1949年给农民发 土地证是给了他们经济上的翻身,今天发给选票是给他们政治上的真正当家作主时,你会感到农民对民主选举深刻的认识和内心的渴望;一些农民为了维护 自己的选举权利,那样坚定、义无反顾地同阻挠他们的官僚们和村里既得利益者不屈地斗争,多少愤怒的农民联名要求罢免不合法选举产生的、腐败的村委 会干部,不顾阻挠,不畏严寒,四处奔走,甚至进京上访。有的人冒着打击报复的危险,有的人被非法关押、甚至被判刑。他们追求民主的大无畏精神令人 感动。当我们看到当前中国农村民主发展的这些生动而真实的景象,你会觉得那些指责中国人素质太差搞不了民主的知识分子和领导者对民主和农民是多么 无知和可笑!
  
  三、批判民主方法的批判
  
  从19世纪末中国人民在走经济、技术强国[37]之路不通之后,通过血的教训和深刻反思才真正认识到民主的价值,选择中国必须走民主化之路。[38]  "五四"时期提出民主与科学,又是这一历史经验教训的进一步总结。中国人民为了民主前仆后继,流血牺牲,整整奋斗了一百多年,人民为此付出惨重的 代价。中国共产党人为一目标不懈地奋斗,并在建立新中国后仍把它写入宪法,规定建设民主仍是国家的根本任务。[39]今天,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 展成就巨大,有人对中国进一步向民主化方向发展提出质疑,难道中国一百多年来的基本问题和基本价值改变了吗?无数先辈们的为之奋斗的目标错了吗? 难道中国要由过去追求民主变成只追求经济发展和物质利益了吗?  
  
  我不知道中国的学者们为什么反对民主?他们显然不是基于对完善制度的批判,似乎是为了"创新"而反对。当我在系统梳理国外民主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时,又时 隐时现地在国外民主理论大师中看到这些理论的影子。中国的"新潮"民主学者赶超了世界先进水平,也以西方"大师们"的学术批评来批判中国的民主。 但是,我总感到中国的民主批评学者们有几点方法论上的错误需要指出:
  
  第一,反民主论者在追随西方"大师"们批判民主时,忽视了他们与西方"大师"们所处的环境、语境和基础的根本不同。西方学者对民主制的反思批判,是以形成 共识的民主作为基本价值和共同理论基础,并基本肯定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制民主,否则就不可能有那些西方民主大师们提出的"现代性"民主理论――无 论是自由民主、法治性民主,还是协商式民主和治理式民主等,因为这些民主理论都是在选举代议制民主基础上提出来的。就好比说,西方那些民主理论家 们在批评民主制种种弊端时,就象是一个主人站在一座有点古老的大厦里,对房子缺少下水道、通风设备和房子的装修指指点点,需要进行改造装修,并不 是要拆除这幢房子。我们的学者也学会用同样的话语在对大厦指指点点,但是,他们不是站在大厦里,而是站在空场上。代议制民主是民主大厦的构架,选 举是它的基础,其他后来发展的民主形式,只不过是这座大厦的下水道、通风口和现代装修而已。新的民主形式都在补充、完善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制民主 制度,而不是取代。如果反民主论者认为西方民主理论家们是从根本上否认几百年来的选举代议制民主,恐怕他们是搞错了。邱吉尔有一句名言:除了那些 已被尝试过的政体,民主政体便是最坏的政体。[40]  难道他们认为这句话是在批判民主吗?民主是个不好的政体,但比人类社会过去所实行过政体还是要好。
  
  第二,反民主论学者们在论证方法上先是把目标歪曲、抹黑以后,再用他们的"歪把子"(歪理)枪进行射击。前面我们作了充分论证民主是一套制度体系,而不仅 仅是选举。民主是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制政府,并以此为核心的包括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还通过司法独立的法治等等一整套制度体系。 可见,反民主者论非常武断地把民主有意歪曲于为选举和"多数决",然后对选举制和"多数决"的缺陷大加达伐,从而否定整个民主制度,这种学术方法 是有问题的。
  
  第三,反民主论者把法治与民主加以人为地割裂,把民主打入地狱,把法治捧上天。他被称为"法治主义者",但我看他们却不十分理解法治的真正含义。为了驳斥 这一观点,我不得不重复关于什么是法治,以及法治与民主关系的基本常识,尽管叨唠这些常识是有点令人生厌的事,但对缺乏常识的人来说还是必要的。 民主与法治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两大支柱,它们互相支撑的,并共同支撑宪政大厦。民主制度中有法治要素,法治离不开民主。
  
  那么我们需要温习一下什么是法治?谁都知道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经典论述:"一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 的法律。"法治的两要素要求,法律要得到遵守,专制统治者也会要求这么做。但是,它还要求被遵守的法律应是制订得"良好"的。"良好"的法律是守 法的前提,否则,不可能有法治。谁能制定良好的法律呢?当然,专制统治者有时也能制定一、二部"良好"的法律。但是,根本上是做不到的。他不能制 定限制自己权力的法律,他也不能摆脱在法律中的种种偏私。专制政府的法律总体上是一家之私法,是"著之于官府,施之于百姓"的治民之法。所以,一 般认为(也被人类历史所证明)民主制度下才能制定"良好"的法律。这不是说民主社会不会制定"恶法",[41]从总体上来讲,民主政府肯定比专制 政府制定更少的"恶法"。
  
  这是古典的法治概念,现代法治概念更是强调民主性。现代社会一个具有较大国际认同的概念是1959年《德里宣言》的法治概念,认为法治有四项内容:①立法 机关的职能是创造和维持个人尊严得到维护的各项条件;②法治原则不仅要求规范行政权力的滥用,也需要一个有效的政府来维护法律。但赋予行政机关以 委任立法权要有限度,不能取消基本人权。③要求有正当的刑事程序,充分保障被告辩护权,受公开审判全,取消不人道和过度处罚。④司法独立和律师自 由等。这个法治概念充满了民主和人权因素。第一条是讲代议民主制度作为法治的必要条件。第二是讲有限政府权力,法律需要一个有效的政府来维护,但 是,有效的政府要受立法权(即民主权力)的约束。可见现代法治更依赖于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法治,这是法治区别于法制的根本所在。当然,有民 主还不一定有法治,[42]但是,没有基本的民主,不可能有法治。这一点也是被世界历史所证明了的常识。  
  
  第四,反民主的"法治主义者"有意无意把"法制"与"法治"相混淆。他们不知道法制是专制统治者的工具,而法治不仅是政府统治的工具更是人民管理和控制政 府的工具。没有民主怎么能做到后面这点呢?他们不知道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民主制度产生以后才有的,在民主制度产生以前只有法制,没有法治。这点也 是公认的常识。他们还大谈法治与民主的区别,以论证他的"法治是好的,民主是可恶的",从而得出"只要法治,不要民主"的政府更有利于防止腐败的 奇谈怪论。但是,他在法治的优越性时,说法治怎么约束权力,法律怎么至上,司法怎么独立制约政府,独立的公务员如何忠实严格地执行法律,如此等 等。他都不知道这些东西都需要民主制度的保证,有些本身就是民主制度的要素。没有民主政制,法律怎能至上?没有民主制度,那来的独立的公务员队 伍?没有民主制度保障的法制,就可能成为专制的工具。这点还需要历史作证吗?
  
  我们知道,民主从它成为政治制度开始就伴随着尖锐的批评。当哲人苏格拉底被广场上的民主投票处死之后,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哲学巨人对民主便充满了 戒备。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鼓吹"哲学王"的理论,实际上就是出于对民主的警惧,抵御民主制度;亚里士多德提醒人们:民主是有很多缺陷的制 度,必须对它随时保持警惕。一直到上世纪60-90年代,在民主发达的国家,对民主的反思和批判一直不绝于耳,并出于许多思想大师之手。但是,在 西方,对民主理论的混乱和批判是人们对民主敬畏、崇拜产生的。萨托利说,  "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没有任何理论是作为反民主的理论提出。对反民主的行为或态度的指责经常是针对别人,实干的政治家和政治理论家都一致强调他们所捍卫的 制度和鼓吹的理论的民主性质。"就是说,民主理论的混乱不是由于人们反对民主,而是因为"人人自称民主派"。所有对民主的批判不是为了否定民主制 度,而是为了建立更好的民主制度。而当今中国的学者恐怕不了解这一点,惊世骇俗地打出反对民主的"旗帜",令世人惊嗟!他们当然没有对民主的敬 畏。当今中国学者常常有"胆大"的,对现代文明制度,他们不善于贡献,却擅长于摧毁。他们很轻易地就可以摧毁一种历史久远的制度;很轻易就可以否 定一种源远流长的、深思熟虑的理论;他们不善于一砖一瓦地建设,但却擅长于凭空"构建",有时一夜之间就构建出一个宏大的"理论";他们理论的生 命力不在于对国家、民族事务深入研究之后,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而在于没有完全了解那些新的理论背景和流源的情况下,"翻译"并追棒国外那些时尚 的"新理论"。他们的错误在于不识时务:当中国还没有完全进入"现代"的时候,他们就在大肆宣扬"后现代"。他们不知道,文明社会的民主价值已不 可动摇,对民主反思批判只是为了更完善民主制,而不是为抛弃民主,而我们的社会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民主的基本价值时就在大肆批判民主。
  
  善意批评民主制的弊端,以防止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时少走弯路,与根本否认民主的价值,反对把民主作为国家的发展目标是根本不同的。尽管民主制不是完美 的制度,但当前中国的首要问题是要把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民主制建立起来,有了这样一个基本的平台以后,才可能谈如何完善民主的问题。没有这个平 台,谈那些后现代的"先进"民主理论都是空中楼阁。有人认为我们的这种态度"是一种典型的历史阶段论"。[43]说实在话,我很不赞成这种观点。 我并不主张后发达国家要亦步亦趋发达国家的制度,它的发展当然可以吸取前人的教训,超越一些历史阶段,少走弯路而发展得更快。但是,有的历史阶段 不是随便可以超越的,有的制度的基本原素也是不可省略的,好象建大厦要打地基一样。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可不可以超越市场经济这样一种基本经济机制 或体制?到目前为止的历史和经验表明似乎不可以。尽管市场经济一直受到各种批评,而且确实存在很大的弊端。民主制度对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也是不可 或缺的。我们很难想象中国的政治改革能超越以代议制为基础的民主制阶段,而建立起更符合民意新的什么制度?不要选举制只靠公众参与,或是协商式民 主,只要法治,还是靠良好的治理?所以,卡蓝默批判民主而主张"治理革命"[44]就被一些学者用来证明新加坡就是最好的榜样。当西方兴起协商式 民主理论,一些学者又立即颇为激动,说你看西方的民主走不通,还不是走到我们政治协商的路上来了吗?中国成了协商性民主的发明权人。[45]]中 国什么也不用做了,已经是超前民主了!否认民主作为现代文明制度的价值,反对中国进行民主化的政治改革,就是这些理论的危害之处。
 

【注释】
[1] Democracy and Growth: Why Voting is Good for You? The Economist, August 27,1994.P17.  
  [2] 拉美自独立以来,民主与专制的周期性社会震荡拖延了近两个世纪,民主化浪潮三起两落:第一次民主化浪潮始于拉美独立战争,以民族解放、建立民主共和政体为 核心内容的拉美第一次民主化浪潮,但民主制度在拉美发生了畸变。第二次民主化浪潮始于20世纪20年代,表现为平民主义的兴盛。这时虽还不是民主 制度,但政权有着广泛的民众基础。第三次民主化浪潮发生于20世纪 80年代,国家重新回到代议制民主轨道。有学者认为,权威主义政权的合法性依赖于经济的成功,而军人的经济失败又迫使他们退出政治,把权力还给人民。曾昭 耀:《近年来国内关于拉美政治现代化问题研究的情况》,见http://www.modernization.com.cn/zeng.htm。 2006年8月17日。 
  [3] Edgardo Boeniger曾任智利政府内阁成员和智利基督教民主党副主席,智利太平洋基金会主席。 
  [4] Barbara Geddes, Economic Reform and Democracy, 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5..P63-64. 
  [5] 阿根廷1983年结束军人统治,开始建立民选政府向民主制度过渡,到1994年才真正建立国际社会认可的民主政府。 
  [6]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阿根廷民选总统阿方辛开放民主。90年代第二届民选总统梅内姆在巩固民主和经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使 经济在持续稳定中出现增长势头,政局保持稳定。 
  [7] 秘鲁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向民主转型,民选的藤森政府实施的经济市场化改革,使经济稳步发展,社会稳定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在秘鲁民主制基本巩固、政局 基本稳定,大多数民众支持改革和现行的经济政策。 
  [8] 皮诺切特政权常被一些学者拿来作为威权体制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论据。Edgardo Boenige对此不以为然。在拉美独裁政府中,只有皮氏在经济发展中有比较好的业绩,这有它特定的因素,这个例子是不足以说明以上论据的。多数军人政府 把经济搞得一团糟。Edgardo Boeniger著:拉丁美洲民主的前景与挑战"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第229-230页。 
  [9] 同上文,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第229-230页。 
  [10] 菲利普·施米特等:"民主是什么,不是什么",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第37页。 
  [11] Amartya Sen: Democracy as a Universal Value, Journal of Democracy Oct.3,1999, P 3-17,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and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2]卡尔·科恩:《论民主》,第212页。 
  [13] 基尔摩·奥唐纳:"论委任制民主",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第64页。 
  [14]卡尔·科恩,《论民主》,第184页。 
  [15] 菲利普·施米特等:"民主是什么,不是什么",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第37页。 
  [16] 乔·萨托利:"自由民主可以移植吗?",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第149页。 
  [17] Amartya Sen: Democracy as a Universal Value, Journal of Democracy Oct.3,1999, P 3-17,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and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8] 见蔡定剑主编:《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第199-262页。 
  [19] 潘维著:《法治与"民主迷信"》,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3年5月,第71页。康晓光也认为,民主化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中国的道 路》,第304页。 
  [20] 象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案受贿案涉及260多个干部行贿。陕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26人。安徽省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 哲信受贿98人。 
  [21] 如深圳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王炬,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还有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 山、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河南省前后三任交通厅长曾锦成、张昆桐和河南 石发亮都属于此类腐败犯罪。 
  [22] 潘维书:《法治与'民主迷信'》,第13页。无论论证威权政府有利于经济发展,还是论证威权政有利于反腐,来回说的也就是这两个例子。而正是这两个例子是 没有普遍意义的。 
  [23]潘维书:《法治与'民主迷信'》,第11-13页 
  [24] 关于新加坡是如何保证廉政的问题,我本人在2005年11月日在《中国青年报》冰点发表的"向新加坡学什么?"有详尽的分析。 
  [25] 就象毛泽东时代主要靠党和领导人自我约束机制起作用。但不可长久,代代相传的。 
  [26] 象南韩全斗焕和卢太愚的腐败只能在国家民主化以后才得以揭露。 
  [27] 乔新生:"反腐败:声势渐大,机制需深化",《南风窗》2006年7月下,第8页。 
  [28] 《康有为政论集 国会叹》下册。 
  [29]孙中山:《革命成功全赖宣传主义》。《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孙中山选集》,第722~723页。 
  [30]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1477页。 
  [31]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68-369页。 
  [32] 2006年5月,我访问法国高等政治学院(Sciences Po),Manlio Cinalli教授与我的谈话。 
  [33] 王振耀在北京大学的演讲。 
  [34] 《李光耀回忆录――1965-2000》,新加坡联合早报出版,2000年9月出版,第720页。 
  [35]如在一项选民参与积极性的调查中,村民表示主动参加投票的为62%,市民只有40.9%,流动人员只有26%。在按职业分类进行统计 时,农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态度在12种职业中排列第3位,仅次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63.4%,企业领导61.1%之后,农民为59.7%,高出于 法律工作者59%、教师52.7%、在校学生41.2%、离退休人员40.7%、个体劳动者38.5%、工人36.9%、文化科技人员 33.8%、无职业者22.2%、自由职业者14.3%。详情可参见蔡定剑主编:《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第 202-261页,附录一。 
  [36]这些地方由于经济不发达,乡村干部腐败,农民负担重,村里问题多,上级党委、政府对村里领导班子难以指定安排,感到很棘手时,才想到 通过村民选举,一放了之。虽然,走民主选举的路出于被迫,但放手让群众发扬民主,却获得了成功,成了中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典型和开创者。没想到 一放手放出了真正的民主,发现"落后"的农民有高度的民主意识、民主热忱和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原来他们并不是愚昧落后的,他们并不缺民主素质, 而是我们人为地禁锢了他们的民主诉求,束缚了他们的民主权利。 
  [37] 在19世纪中期的中国,被帝国主义一顿枪炮打醒了的中国人共同的反思是,学习西方的先进经经技术,以富国强兵,于是有清政府主办的洋务运动。 
  [38] 在甲午中日战争以后,知识分子和开明统治者才认识到,中国的落后不是经济,根本在于制度。是缺少民主制度和民权保障。于是在戌戊变法时提出"开议会、定宪 法、申民权、张民主"的政治改革目标。 
  [39] 见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 
  [40]这句话有很多不同的译法,我想把原文放上更清楚它的意思: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all those others that have been tried。 
  [41] 象反民主论者喜欢举的例子是希特勒时期的议会曾制定过反犹太人法。 
  [42] 潘维教授在《法治与"民主迷信"》中证论了多数决不一定产生好的法律,好的法律也不一定由多数决产生。见该书第56页-57页。 
  [43]海外学者黄万盛先生说,当政治改革的精神图腾——"民主",现在出了大问题。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学者流露了这样一种心态:那只是西 方面对的问题,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任务,民主仍然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完善民主无论如何也得等到有了民主才能谈论!老实说,我并不赞成这种看法,这是 一种典型的历史阶段论,民主的再建构未必要以早期民主的实现为绝对条件,中国的制度转型可以而且也必须从当代世界的制度反思开始,而不是亦步亦趋 重复现在已经一目了然的西方民主的失误,再考虑如何改进,这个代价太大了。 
  [44]卡蓝默批评民主已经破碎,而应该进行治理的革命。就是在公共治理的领域要有公众参与和协商。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打破对"民主"的 迷信。潘维教授也提出破除"民主"的迷信,建立咨询性法治政府的理论。 
  [45]] 这些学者或许完全没有理解什么是协商性民主,也可能是有意无意歪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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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峰:多数决、多数人暴政与宪法权利——建议现代立宪主义的基本属性
【学科分类】宪法学
【出处】本文原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1期,发表时有少量文字改动
【摘要】"多数决"是形成集体行动的一个必要手段,不能因为少数派诉求落空就斥之为"多数人暴政"。宪法权利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性区分标准,亦即当 多数决的对象不涉及宪法权利时它是正当的,当用多数决程序剥夺宪法权利时它才是"多数人暴政"。宪法权利正是由于对议会立法怀有警惕才发挥其功能 的。这一判断也有助于在深层面上理解司法独立、违宪审查、权利法案等立宪设计的功能及其条件。当前我国思想界对多数决的恐惧,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 由于制度性的多数决机制缺失的表现。
【关键词】多数决;多数人暴政;宪政;民主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引 论
 
    一个瘦骨嶙峋的人需要对减肥药的副作用感到担心吗?当下政治学和宪法学中的一个有趣现象是,在我们尚未充分领受"多数决"的好处之时,对它的质疑和恐惧已 经甚嚣尘上了。一种观点直接把"多数决"当成"多数人暴政",理由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另一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民主的多数决根本就是假象;它从来 就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不但不值得推崇,甚至认为"民主化是祸国殃民的选择";有人根据历史情况附和说,希特勒的纳粹统治就建立在多数人同意之 上,它是多数人暴政的极端形式;还有人根据国内当下"网络暴民"现象来佐证"多数人暴政"这一命题。
 
    "多数决"并非无可置疑,但上述理由难以为据。事实上,我们既不能简单地把多数决等同于多数人暴政,也不能干脆认定多数决根本就不存在。本文试图说明,不 能因为少数派在多数决程序中诉求落空就斥之为"多数人暴政",宪法权利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性区分标准,当多数决的对象不涉及宪法权利时它是正当的, 当用多数决程序剥夺宪法权利时才构成"多数人暴政"。在当前我国特殊的舆论环境下,突显这一道理有助于扞卫民主过程的价值、明晰宪法权利的根本属 性,并在深层面上理解司法独立、违宪审查、权利法案等立宪设计的功能和发挥作用的条件。
 
    多数决是个宏大的主题,为了使论题突出,本文必须忽略若干相关论题,例如多数决本身是否民主制的一个完美的操装置?这方面的讨论,诸如孔多塞("孔多塞悖 论")、阿罗("阿罗不可能性定理")以及与阿玛蒂亚·森与之对峙的分析,已经提供了深刻的洞见。关于多数决所代表的民主制的价值问题,因其与经 济发展、腐败治理、政治稳定、公民素养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密切相关,本文无法详细讨论。他们无论对多数决民主制给予支持还是提出怀疑,都是值得尊敬 的。省略的理由根本在于,即使承认多数决并非一种完美的决策方式,把它与"多数人暴政"区分开来仍然是有价值的,毕竟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由于 任何政治制度之下总有些利益有待改善,多数决仍不失为一个较佳选择,而"多数人暴政"却是明显不能容忍的。
 
    本文第一部分讨论了为什么需要多数决这一问题。相比于全体一致、少数决或者抛硬币,它是一种"最不坏"的方式。这一判断是全文的逻辑起点。第二部分讨论了 宪法权利的三个特征——重要性、脆弱性和投票失灵,这些特征把多数决与多数人暴政区分开来。第三部分进一步揭示,现代立宪主义正是以其同民主多数 决之间的紧张关系来标定自身价值的。第四部分旨在说明,麦迪逊和托克维尔在提出"多数人暴政"概念时,是为了优化多数决机制而不是要否定它。第五 部分分析了我国"多数人暴政"恐惧症流行的原因——它恰恰是多数决机制没有正常运转的一个反映。本文的结论是,只要正确地理解现代立宪主义和民主 制度的基本属性,就能清晰地把多数决与多数人暴政区别开来,这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主法治改革而言是建设性的。
 
    一、为什么需要多数决?
 
    如果不能一般性地用抛硬币这种愚蠢的方式进行公共决策,我们就得比较全体一致、少数决(包括一人决策)和多数决的优劣。这一主题一直是政治争论的主题,文 献众多,这里的讨论只能是提纲挈领的,只是为后面的讨论设定一个论证起点。全体一致无疑最具正当性——它尊重所有人的意见,但会招致道德风险和决 策困难:最后的一个反对者有机会敲诈所有其他人,决策不是无法做出,就是效率低下。据此,就连最尊重"公意"的卢梭也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放弃全体 一致决定而接受多数(或绝对多数)规则。少数决或一人决是有效率的,但它为专断提供的机会也最多,无疑也最少民意正当性,如果不是迫于紧急情势而 让效率牺牲正义,它就不是一种可欲的方式。作为一种折中,多数决能兼顾集体行动的效率和公平价值,因此是最为可能的一般性方式。这里有三个相关问 题需要厘清:
 
    第一,如何理解多数决中被忽视的少数利益?在日常政治过程中,多数决必然意味着少数人的诉求受到抑制,但这不是"多数人暴政"。这一点可以从契约论的观点 得到理解。宪法从理论上被视为一个所有人缔结的政治契约,在这个契约之下,为了避免少数人决策的专断和全体一致决策的无效率,人们只能接受多数决 方式(或者"超多数决")来处理分歧,并同意接受未来对自己不利的结果。按照霍布斯的看法,不利后果乃是一种"自我施加的伤害",而自我施加的伤 害不能被视为非正义。这并未背离日常生活的经验。打牌要遵守游戏规则,有人赢就会有人输,但不能因为结果对自己不利就质疑已然确认的游戏规则本 身。多数决作为一项前政治约定,为搁置少数派诉求提供了理由。
 
    第二,"多数"和"少数"是不确定的。今天的少数可能成为明天的多数,只要少数人的利益主张可以公开表达,那么虽然在多数决机制中受阻,但也根本不同于因 为专制而被牺牲的情况。少数决(专断)所维护的往往是特定人的所有利益,它关注的是"人",因此容易使特权一般化,形成社会的等级划分和"赢家通 吃"。纳粹政权的弊害之所以不能归咎于多数决,在于它恒久性地迫害特定的少数人——政治异议者和犹太人,而这根本不是多数决民主的含义。多数决忽 视利益的所属者,它关心决策事项本身,而且"多数"会随着事项的变化而变得不确定,既不存在固定的多数,也不存在固定的少数,而人们所能平等参与 决策的事项越多,"多数"与"少数"的身份可能越不确定,它是反等级制的。
 
    第三,多数决是一种有效的信息提供机制。多数决试图使民主机制成为一种信息反馈机制,它不仅表达差异的观点,也表达不同的情感,它们都是集体行动的信息基 础。这需要从多数决所代表的民主机制本身来整体性地加以理解。民主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多元化而产生的,它不仅体现为少数服从多数程序,还体现为与之 密切相关的表达自由。借助于投票过程和表达自由,公共决策才能立基于充分的信息基础之上。选举是周期性的,它更有利于多数,表达自由是日常性的, 它是少数派的有力武器。从这一角度也可以发现,把纳粹暴行归于多数决是偏狭的,纳粹根本就不承认自由选举和表达自由。
 
    作为一种决策机制,多数决的上述价值的确是有条件的。"暴政"也可能借助多数决的形式产生。关键的问题是不能把所有的多数决都等同于不正义。虽然公民在缔 结宪法契约时已经承诺接受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但是明显不正当得多数决仍然是值得警惕的。而且,即使承认多数与少数的不确定性,仍然不能排除个案中 对少数派构成的巨大威胁。因此,多数决需要辅之以必要的约束。对此,现代立宪主义提供了两种方式:一,规范多数决程序本身。对于其所涉及的决策事 项,需要让决策程序更加符合理性的特征,这就需要强化决策的"审议性(deliberative)"特征:平等的政治参与、程序公开以及为展现分 歧和理由而设定的制度性机会。合理设置的选举制度是达致此一目的的典型方式。第二,划定多数决的禁区。通过把某些事项从多数决范围中拿走,"暴 政"风险得以化解或减少。这个禁区通常用"宪法权利"来表示,亦即凡属于宪法权利的事项,多数决程序必须止步。为什么宪法权利能够成为一个区分标 准?这就需要厘清它区别于一般权利的特征何在。
 
    二、宪法权利的三个特征
 
    现代成文宪法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教义,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那里概括得最为简洁而深刻:宪法是"由人民制定、政府不能更改的",而普通法律是"由政府制定、政府能够更改的"。如果宪法先于并高于 政府,宪法权利也就获得了同样的地位,可以发挥对立法和决策的评价基准作用。相比于普通法律中确认的权利,宪法权利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凡成为宪法权利的,有着一般权利无法相比的重要性,它们潜在性地为所有人所必须。在这里,我们把宪法权利理解为那些传统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以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为核心的表达自由以及信仰自由。尽管当代各立宪国家宣示的宪法权利种类繁杂,但这些权利的宪法地位最无争议。它们的重 要性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说明,一是康德主义的,它强调宪法权利对于个人人格和尊严完整性的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使少数派的宪法权利不利于暂时 的公共利益,也要坚定地予以保护。另一个是功利主义的,它强调宪法权利对于维持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进步的意义。在这一方面,宪法权利把少数人在探 求真理、尝试创新举措等方面的价值假定为容易受到平庸的多数的阻碍。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理解,宪法权利和自由都是根本性的,它是政治机制得以运转的 基本平台,即使对于那些为现代宪法所关注且颇具争议的社会权、环境权等新兴权利来说,宪法权利也并非没有关联,正如古典自由主义者们所指出的,以 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中心的现代政治体制,同时也是公民争取具体的物质利益和社会性诉求的有效手段。
 
    其次,宪法权利是脆弱的。当普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政府有动力加以救济,救济会强化政府的权威,让政府感到满足。一个坏政府对权威的迷恋也可以通过制止 私人侵权来得到满足。即使割据一方的土匪,也会为维持长远的私利来制止侵权,当然,不能因此说他们天性爱好自由。但相比于私人侵害而言,宪法权利 所指涉的那些利益更容易受到公共权力的威胁。例如,政府普遍对公共交通秩序负有责任,那么游行示威自由就会令它感到不快。一个受选民意志约束的民 主政府可能尤为如此,而当公众对少数人的示威活动感到不便时,厌恶心理也会为政府施加限制提供激励。从这一意义上说,个人自由往往因政府所不喜欢 而岌岌可危。但是,当在每一个具体场合压制个人的表达自由时,无异于一般性地取消所有人的表达自由。因此,需要把那些重要的个人权利放在一个令政 府敬畏的地位之上,以免它动辄被政府假借公共利益理由牺牲掉,这就是"宪法权利"的由来。"权利法案的真正宗旨,就是要把某些事项从变幻莫测的政 治纷争众撤出,将其置于多数派和官员们所能企及的范围之外,并将其确立为由法院来适用的法律原则。"作为近代立宪主义的起源,美国宪法表达的就是 这样一个看法。它的《权利法案》的表述方式通常是否定性的,其标准的宣示正如第一修正案所说的:国会不得制定下列事项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自 由;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权利(着重号为引者加)。因此,宪法权利尤其显示了其与民主政府之间的内在紧张,它 "是防止人民自身多数派的不正当和压迫行为的重要保障。"
 
    第三,凡属宪法权利的,通常也是那些不适合用投票来解决分歧的事项。人们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大多可以诉诸于协商妥协、多数决甚至肮脏交易来解决,这类事务 构成了日常政治决策的主要内容,诸如遗产税数额的小幅变动、社会保障水准的起伏、对公共教育的财政拨款数额多少,等等。正是它们区分了保守派与自 由派的边界,但政治过程的有效性不会受到挑战。党派偏见之所以为宪政体制所容忍,也恰恰在于它们对政治和经济情势的变化保持了敏感的回应,这种敏 感是一个责任制政府的必要品质。美国的例子大体说明,当保守的共和党执政时,可能更容易接受减税措施、抑制政府规模和干预主义倾向,并在司法上坚 持消极主义,而民主党执政时更倾向于采取相反的举措。分歧和公共决策的灵活性显示了社会主流需求的变动,其之所以能够被容忍,是因为它们不会损及 宪法权利。这显示了宪政民主体制的建设性弹性。而且,在经济利益问题上,"多数派"往往并非铁板一块,今天在遗产税问题上的少数,明天在社会保险 问题上可能是多数,主张限制持枪的群体和主张高遗产税的群体可能并不重合。如前所述,这种多数与少数的交错使得二者的分歧不那么泾渭分明和令人不 安了。
 
    但是,有些问题注定难以通过投票来解决,不是因为"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一朴素的智慧,而恰恰是因为它们与真理无关。它们与信仰或道德选择有关。 一项争议与它的经济属性距离愈远,愈难以达成一致。虔诚的摩门教徒不太可能被天主教徒说服而改变信仰,反之亦然。由于事关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同 性恋婚姻是否合法化的问题也不太适合议会辩论,因为它们本质上都无法通过说理和交易来达成妥协。当多数派凭借人多势众来谋求一统时,少数派可能更 加坚定地不予合作。把这类问题纳入政治过程无异于自找麻烦,政治过程因为会冒犯当事人的特殊道德观念和宗教禁忌而变得十分危险。塞缪尔·亨廷顿 (Samuel  Huntington)把宗教看作是不可能理智地解决冲突的主要根源,所以他宣称,宗教与政治、精神王国与世俗王国没有截然分离的文化,"不适合民主制 度"。立宪主义把"政教分离"当作一个政治智慧是明智的,它通过把敏感问题交给个人去处理,使政府的政治决策负担得以减轻,并有助于在擅长的事务 上定纷止争。卡斯·孙斯坦(Cass Sustain)也就此认为,"把某些问题从政治议程中剔除出来的决定可以说是保护民主政治而不是损害民主政治的手段之一,通过削弱一些富有争议问题的力 量以达到保护的目的,因为这些问题会滋生党派斗争、不稳定因素、冲动行为、混乱局面、僵持局面、集体行为问题、目光短浅、策略行为,或强烈而又无 法克服的敌对情绪,以致最终危及政府程序本身。"
 
    三、宪政与民主之间的紧张
 
    现代立宪主义的精髓在于,既承认多数决对民主价值的确认,又通过宪法权利来约束其决策程序和范围,宪政(constitutionalism)与民主 (democracy)之间因此存在一种建设性的紧张关系。正像乔·埃尔斯特(Jon Elster)所指说的,"宪政指的是对多数派决策的一些限制,更具体地说,指的是那些在某种意义上自我施加的限制。"不受约束的民主是自毁性的,它会放 纵政府权力、鼓励社会性压迫、损害决策效能。史蒂芬·霍姆斯(Stephen Holmes)也强调,宪法限制对于民主来说不是毁灭性的而是有益的。他在另一个场合也指出,宪法有两个重叠的功能:一是保护个人权利,一是为如果多数派 当政便会实施的某些政治变革设置障碍,这后一种功能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实现:宣布特定的政治变革违宪;使变革程序非常复杂,以致几乎没有什么动议能 够扫清这些障碍。
 
    如前所述,宪法权利的属性是把一些重要、脆弱而且通过多数决难以有效处置的问题置于政府政治过程无法企及的地位之上。这一属性可以解释两个重要的宪法现 象:以司法独立为前提的违宪审查制度什么能够起作用,以及为什么宪法权利的范围不可以太宽。这两个现象都能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多数决和多数人暴政的 区别——前者是为了防止多数决僭越其合理范围,后者则是为了防止因宪法权利吸纳普通政治事项而使得以多数决为中心的政治机能萎缩。
 
    有人可能会质疑说,违宪审查机制在某些治理状况良好的国家并不存在,比如英国。的确,英国甚至连一部成文宪法都没有,这需要我们从功能性角度来理解。英国 没有像美国那样明显的违宪审查机制,但它的两院制替代性地达到了后者由违宪审查获得的效果。英国议会贵族院本身对平民院的多数决倾向构成了约束, 它的司法独立的传统也有同样的功能。如果考虑到贵族院兼有司法权这一特征,问题就更容易被理解。同样,宪法权利的范围过于宽泛,例如把普通的公民 诉求也提升为宪法权利,就会使政治过程萎缩。按照约瑟夫·熊彼特的观点,一个成功的民主制度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是"政治决策的范围不能过于宽 泛。"政治过程的萎缩会削弱多数决过程根据情势做出自由裁量的必要权力,也会削弱公共审议的质量和公民参与动力。在控制多数决程序上恰当实施宪法 权利标准,能够实现宪法权利与民主过程的双重健康。
 
    多数决引发的"暴政"风险,是由于多数派在决策过程中一手遮天造成的。而现代立宪主义的意图就是要把宪法变成一种反政治托拉斯安排。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体 理论,一直是以统治者的人数来确定的—— 一个人的统治是君主制,少数人的统治是贵族制,多数人的统治是民主制。它们也分别对应着各自的变种形式:君主专制、寡头统治和暴民统治。这暗示了古典政治 思想家们一个根深蒂固的担心: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还是民主制,都不能豁免于"暴政"风险。三种政体因此绝不是历史类型,更不意味着后面一种比前 面一种"进步"。这也使得政治思想家们致力于思考如何克服民主社会的"暴政"问题。麦迪逊说:"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置于同一人手中,不论是一个 人、少数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换言之,麦迪逊担心的是权力集中于单一决策源所必然带来的暴政 风险。他力图将宪法安排解释为一个政治反托拉斯机制。人民虽然拥有权力,但是必须受到约束。两院制、行政否决权、司法独立与司法审查权、权利法 案,目的都是通过约束民主来赋予民主决策过程以理性特征。
 
    宪法约束非但不是为了取消多数决民主而存在的,反而是为了使它更加健康。以司法审查为例,它是"反多数的(counter-majority)",但并不 是反民主的。尽管"反多数难题"困扰着人们,但也有不少学者对立宪政治提出了更具多数主义色彩的观点,他们强调司法审查强化而不是限制了多数决政 治过程。他们主张,民主归根结底是关于审议和论辩的制度,宪法的功能既在于为论辩划定界限,也在于促进论辩。约翰·伊利(John Hart Ely)在《民主与不信任》中论述了同样的主题。根据这些理解,司法审查旨在为产生争议的政策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法院并非合宪性问题的最终裁判,它不过是 另一种治理制度,其存在有助于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制度性对话来促进审议过程。由于法官经受过特殊的训练,出身于特别的选任程序,对民主制度的基本原 则具有相对更强的反思能力。选举制度的存在——民主必不可少的部分——增加了不确定性,从而需要司法审查。全球范围内司法权的扩张所反映的是民主 的加强,而非像一些分析者说的是在反对多数决民主。
 
    综上,必须将宪法当作某种类似于"高级法"的原则或规范——它不是一个民主机构的立法大纲,而是用来衡量民主立法是否符合基本道德原则的自然法传统的体 现,它正是因为构成同法律实证主义的对峙才发挥作用的。
 
    四、麦迪逊和托克维尔的意旨
 
    需要吃减肥药的人才会关心药物的副作用,同样,有"多数决"才会有对"多数人暴政"的担心,我们需要厘清这个概念对于其提出者——詹姆斯·麦迪逊和托克维 尔——意味着什么。两人都是根据多数决政治体制来讨论多数人暴政问题的,他们都旨在使多数决民主更加健康而不是取消它。
 
    麦迪逊阐述的"多数人暴政"概念是针对美国立宪时"多数决"机制缺乏约束的情况而提出的。在1787年的立宪时代,十三州的民主力量已经大为发展。促使立 宪主义观念发展的动力不是民主太少而是太多。谢斯起义—— 一群债务人为求免除债务而进行的反叛——强化了精英阶层对多数人权威的警惕。麦迪逊说,"在共和国里极其重要的是,不仅要保护社会防止统治者的压迫,而且 要保护一部分社会反对另一部分的不公。在不同阶级的公民中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如果多数人由一种共同利益联合起来,少数人的权利就没有保障。" 美国宪法中的那些关键性设置,无一不是与规范多数人权威为目的的:两院制是为了削弱议会中多数派一手遮天的垄断地位;行政首脑对立法的否决权是对 多数人立法的牵制;司法独立和司法审查通过提升宪法地位而削弱了议会多数派的决策能力;后来以修正案形式加入宪法的权利法案则更说明问题——它的 目的是为了限制议会的决策范围。显然,作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不是出于拒绝多数决民主才提出"多数人暴政"概念的。
 
    在着名的《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麦迪逊即意识到,多数决所带来的"党争"弊害乃是古代纯粹民主制(pure democracy)败亡的主要原因,但他也发现这种体制对于政治自由乃是一种福祉, ……"政治自由之于党争,正如空气于火"。疗治党争弊害的恰当方式不是要取消政治自由,而是通过扩大联邦的范围、增加派系的数量来为政党专权设置障碍。多 数决需要的是加以规范而不是否定。同时,他认为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的宪法安排对于人民的自由来说只是"辅助性的预防措施",最根本的还是"依靠人 民"。设计精密的宪法体制——两院分权、行政否决权、司法审查以及权利法案——都不是为了取消以议会多数决为核心的民主机制,而是为了给予其建设 性约束。追求民主与宪法约束的平衡,才是美国立宪的中心特征。麦迪逊对多数决、党争等问题的认识,与伏尔泰对维护宗教自由的看法如出一辙,后者在 《哲学书简》中说,假使英国只有一种宗教,那我们就要害怕专制主义,假使有两种,它们之间会相互残杀;但如果有三十种,他们就能和平相处。以多数 决为特征的民主制辅之以宪法约束,是政治自由的根本保障。
 
    与麦迪逊从制度内部来讨论多数人暴政问题不同,托克维尔从政治社会学角度做出了解释:在"身份平等"的美国社会,多数拥有"无限的权威"。托克维尔骨子里 是个贵族主义者,爱自由胜过爱民主,他从法国大革命的狂暴中认识到了放纵多数人权威的弊害,但他也清醒地认识到"民主势不可挡",因此他说:"在 我们这一代,领导社会的人肩负的首要任务是:对民主加以引导;如有可能,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洁化民主的风尚;规制民主的行动;逐步以治世的 科学取代民情的经验,以对民主的真正利益的认识取代其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策适合时间和地点,并根据环境和人事修正政策。"托克维尔在《论美国 的民主》上卷"美国人怎样削弱多数的暴政"一章中指出,以保守、喜欢按部就班、爱好秩序为特征的"法学家精神",连同行政分权和民事陪审制度,是 制约多数人暴政的有效方式。他暗示,以司法独立为核心的宪法安排提供了一个机会,即对民主的约束不但借助于麦迪逊式的制度性分权安排,而且通过民 主监控和分权制衡的有效运转,把自我约束的精神弥散在所有公民心中,这样的话,民情将变得中庸平和,自由得以保存,多数将尊重少数,暴政将会减 轻,理性将会成长。
 
    五、"多数人暴政"的中国语境
 
    洪水在堤坝内的汹涌澎湃可以当作景观来欣赏,决出堤外则如猛兽般可怕。在民主社会,对"多数人暴政"的讨论要么旨在使"多数决"程序更加健康,要么是纯粹 技术性的,而不是怀疑其根本价值。而在我国,当前把"多数决"与"多数人暴政"混同视之的看法,却总体上是以拒绝多数决及其民主价值为潜台词的, 然而这可能恰恰是缺乏有效的多数决机制的一个表现。对多数决的警惕如果能够辅之以制度性规范,它就不会令人感到恐惧,这也是麦迪逊和托克维尔的本 意。
 
    当前对多数人暴政的恐惧部分来自网络言论的影响。借助于互联网,人们受阻的诉求仿佛找到了宣泄的渠道,也找到了指责的对象。当以代议机关为中心的日常政治 审议过程堵塞,使得多数决规则不能有效形成公共政策时,利益诉求就会以激情的形式表现出来,网络不过是一个唾手可得的方便手段。人们在公开的场合 以真名实姓说着假话,在网络上则以假名假姓说着真话,只不过这真话里裹夹着太多的激情。这不是互联网和科技之祸,因此不能简单地通过"网络实名 制"来根本解决,它是多数决体制没有正常运转的结果。愤怒的社会心理也遵循着"能量守恒"的定律,它总得以某种方式表达出来,只有当制度性的民意 表达受阻时,它才会假借激情的形式出现。网络言论的这一特征,在前网络时代也是存在的:当代议机关关闭了表达诉求的大门时,人们就诉诸于街头的激 情抗议,当无法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时,人们就可能诉诸于暴力。历史上无数的政治动荡和社会变革,难道不是遵循了这样的规律吗?我们有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它宣称奉行多数决规则,但其目前的问题不是多数人专断的风险,而是多数根本就没有权威,否则人们就不会期待它从"橡皮图章"变成"木头图 章"了——坚硬才意味着更有权威。
 
    2002年"孙志刚案"发生以后,违宪审查制度似乎成了保障公民权利的"救命稻草"和"不二法门",然而,它至今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地进展,这不是因为思 想界对这一制度的理论价值和历史成就缺乏共识,而是忽视了多数决这一基本条件。从麦迪逊和托克维尔的论述就可以看出,根据宪法权利来进行违宪审 查,必须立基于多数决这一制度前提,而正是这一前提引发的对于少数权利的危险,才使得违宪审查变得有意义。因此,违宪审查在根本上是多数决规则的 自然后果,它是为了使多数决机制更加健康而存在的,如果制度性的多数决机制本身功能失调,自然也就不能期待违宪审查有所作为了。
 
    亚洲新兴民主政体的例子为此提供了经验证据。原苏联的一些成员国、蒙古、韩国、台湾之所以在政治转型后很快接受了违宪审查机制,恰恰是因为竞争性政治现实 使得违宪审查的建立水到渠成。汤姆·金斯伯格(Tom Ginsberg)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研究表明,违宪审查成了竞争性政治体制下政党谋求安全的"保险模式":"作为挑战政府行为的一个备选场合,司法审查 为预期在宪法较量中选举失利的党派提供了一种保险形式。正如在当下保险市场中为风险提供保护一样,这种安排使得契约得以达成,否则,风险就太大 了。这样,司法审查降低了制宪时预期失败者的风险,它因此有助于达成宪法妥协,否则这种妥协将难以达成。"
 
    另外,在很大程度上,对多数人暴政的警惕可能是多数决话语遭到挤压的结果——当前众所周知的政治环境更乐意纵容对多数决所代表的民主制度吹毛求疵,而不是 鼓励人们宣扬它那些已为成熟法治国家广为认可的普世价值——拓展公共空间、促进公共理性、肯定平等参与、形成有效公共决策以及培育稳健平和的公民 精神,等等。本文引论中所提到的两种观点——要么直接把多数决等同于多数人暴政,要么根本不承认多数决是现代民主制的经验形式——可能都暗合了这 种话语环境的要求。
 
    这种暗合也指示了一种危险的学术倾向:只有从根本上拒绝多数决或否认其经验存在,才能遏制多数人暴政。这种犬儒主义态度必然导致对民主价值和宪法约束的双 重拒绝。同为学术讨论,"孔多塞悖论"、"阿罗不可能性定理"等非政治性的和技术性的挑战成了理解多数决的唯一路径,它直接造成了多数决与多数人 暴政这两个概念的学术短路。与此同时,与多数决程序相关联的其他宪法安排——选举制度和表达自由——也变得声誉不佳甚至令人厌恶。一谈论选举制 度,人们就神经质般联想到了民粹主义和多数人暴政,一主张表达自由,跃入眼帘的马上是一幅给政府和公共秩序制造麻烦的图景。这种论调与"国情 论"、"文化相对主义"和"中国模式论"一起,在"价值中立"学术立场的包装之下,裹夹着犬儒主义心态大行其道,成了在根本上怀疑启蒙遗产和现代 性价值的正当理由。
 
    结 论
 
    一个瘦骨嶙峋的人无需担心减肥药的副作用。在当前的我国,"多数人暴政"是个伪命题,它既没有得到理论上的证明,也没有立基于审慎的经验反思。我们需要清 除对多数决及其所代表的民主价值的恐惧。人们接受多数决,并非因为它在技术性完美无缺,而我们对它的经验检讨,也不能遮蔽其巨大的历史成就。的 确,多数决并非民主制的全部,它也会让少数派诉求受到抑制,但这不是"多数人暴政",它根本没有把特定少数人打入冷宫并制造社会等级,更与纳粹的 残暴毫无关联。一个多元的社会如果没有多数决,就不会形成正当而有效的集体行动。多数决不仅仅是一个决策方式,也是一个信息反馈机制。当公民平等 地参与政治过程时,它就能调动人们用表达自由来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个人偏好信息。表达自由因此不仅仅体现了康德主义的个人完整性,也体现了功利主义 对公共决策理性的追求。就国内的情况来说,"网络暴民"的确扰动了社会的安宁,但它既不是中国网民特殊天性的表现,也不是互联网技术自身的灾难, 而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中心的多数决机制没有正常发挥功能导致的"挤压效应"。通过清晰地界分多数决和多数的暴政,宪法权利的属性得以显现,我们 对司法独立、违宪审查、权利法案、分权制衡的宪政价值,也可以从更深层面上加以理解:使这些机制得以有效运转的基本前提,恰恰是一个现代民主法治 体制,而它的基础和核心就是"多数决"程序。非有如此认识,我们只能退居到一个既不需要公众参与,也不需要立宪主义的前现代社会中,而这显然不是 "多数人暴政"恐惧症下一步要带给我们的。


【作者简介】
姜峰,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注释】
2004年12月27日潘维教授在中山大学"当代中国政治改革议题学术对话会"的发言。参见潘维:《法治与"民主迷信"》,香港社会科学出版有限 公司2003年5月版,第4页。
王俊拴:《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多数暴政"问题分析》,《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4期。
康晓光:《论合作主义国家、仁政:权威主义国家的合法性理论》,《中国的道路》印刷本,第116-169。转引自蔡定剑:《重论民主或为民主辩护 ——对当前反民主理论的回答》,《中外法学》2007年第3期。
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1页。另有学者认为,法西斯对少数族裔的迫害"再次验证了多数人暴政的恐怖", 参见施雪华等:《近代西方"防止多数暴政"思想分析》,《唯实》2004年第3期。
这方面最为全面而有说服力的讨论,可参见蔡定剑:《重论民主或为民主辩护——对当前反民主理论的回答》,《中外法学》2007年第3期。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08-117页。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8篇,第348页。《联邦党人文集》第53篇, 第273页。
这些话出自大法官杰克逊(Robert Jackson)在1943年国旗致礼案(Flag Salute)中的意见,参见West Virginia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 v. Barnette 319 U.S. 624 (1943)。
约瑟夫·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毛国权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563页。
Samuel P. Huntington, "Will more countries become democratic?",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vol.99, no.2(summer, 1984), p.208.
孙斯坦:《设计民主:论宪法的作用》,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19页。
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民主》,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页。
Stephen Holmes, Passions and Constraint: on the Theory of Liberal Democrac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p.23.
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民主》,第4页。
2009年10月1日,贵族院的司法终审权正式分离出去,英国建立了一个最高法院。
Joseph Schumpeter,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Happer and Row, 1962, p.291.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7篇,第246页。
Alexander Bickel, The Least Dangerous Branch: The Supreme Court at the Bar of Politics, Yale University Press,1962,p.16.
例如可参见Cass Sunstein, Designing Democracy: What Constitutions Do,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Jed Rubenfeld, Freedom and Time: A Theory of Constitutional Self-Governmen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1; Bruce Ackerman, We the People: Transformation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John Hart Ely, Democracy and Distrust: A Theory of Judicial Review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
参见Robert Dahl, Democracy and Its Critics,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第266页。
Voltair: Letters Philosophiques(1734年)(1964年巴黎版),第6封,第47页。转引自《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6页。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8页。
Tom Ginsberg, Judicial Review in New Democracies. Constitutional Courts in Asian Cas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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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骁:宪政民主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法宝引证码】CLI.A.057306
【学科分类】中国宪法
【出处】北大公法网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直都在犹豫写这样一篇文字是否必要,因为注定要铺天盖地涌现的悼念祭文会无情地将我这点文字淹没,不管你如何想要去挽留也都无济于事,就像上天带走我们 的蔡老师一样。

    然而我还是写了。不为文章传千古,只求慰藉有居处。

    早上八点五十五分收到导师的短信:蔡老师走了。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在那一刹那我还是震惊了。虽然早在去年夏天就已经获悉蔡老师身患绝症,对于这一刻的到来 早有预料,况且前天和导师通话时了解到蔡老师病情已经十分严重,心里也在想这次怕是艰难了;可是当真的发生的时候,还是难以接受。

    我并不是蔡老师的亲传弟子,只不过上过他的课、听过他的讲座、给他发过邮件、跟他打过几次招呼而已;充其量不过同其他大多数学生一样,对这位名叫蔡定剑的 教授怀着半尊崇半追星的心态罢了。有限的几次亲身接触,现在回想起来已然有些模糊了。

    记得第一次给蔡老师发邮件是在本科的时候,那时刚刚对宪法产生兴趣,便从图书馆借了一些外国宪法的资料,参照着按照自己的理解草拟出了一部"中国宪法"。 当时同期还在上着蔡老师的一门选修课,记了他的邮箱,便把这部"宪草"发了过去,没几天收到了蔡老师的回复。可惜,一次操作失误将来件全部删除, 所以回复的具体内容已经记不大清了。大致上好像是这样的:

    //马骁:

    你草拟的宪法收到。粗看,没有细读。看得出你对宪法的精神是理解的,而且理解得不错。很有意思。

    谢谢。

    蔡定剑//

    当时的感觉真是欣喜若狂!万万想不到这样一位名满天下的大教授也会给一个素昧平生的普通学生亲自回复。自那以后,我便开始了对于宪法精神的持续探索;那部 自拟"宪草"今天还留着,只是这几年随时拿出来修修改改,已然没有了当初发给蔡老师时的模样。我好悔,要是仍旧保留着发邮件时的第一版,要是没有 那次该死的操作失误,有多好……

    后来读了研究生,上的课、听的讲座多了,"追星"迷情渐渐褪去,思辨理性慢慢滋长,对于蔡老师文字、讲演背后映衬出的宪政理念、人文情怀感受愈加深入。写 论文、与人讨论,脑子里常常想起的也都是他的言说,手头经常性的参考资料总也少不了诸如《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精解》这类著作。虽然我 和蔡老师远谈不上什么交往,但一种精神上的相通透过阅读和感悟逐渐建立了起来,加之平日里和导师聊天偶尔也会谈起他,同学中又有他的弟子,所以感 觉上和蔡老师好像已经很亲近了。尽管蔡老师不见得对我有印象,但"君虽不曾家园柳,一样风流系我思",又有何碍呢?

    于是便看着他接受采访,读着他的文字,直到前不久还又认认真真地读了好几遍《重论民主或为民主辩护》。说来这篇论文也是凑巧,本科时有次上课,蔡老师提起 当时的那股反民主的思潮,对我们说:"我最近也在集中地阅读一些关于民主理论的经典著作,我打算写一篇文章就关于民主的基本问题做一个澄清,要把 这股歪风逆转过来。文章的题目我都想好了,就叫'为民主辩护'。"后来每当看到这篇论文时,眼前就会浮现蔡老师那带着微笑却掩不住战斗气息的脸 庞。直到现在,这篇文章也是我所读到的对于民主理论的梳理最为清晰、透彻的论文;它的说理和分析,足以击溃迄今为止一切反民主的思潮。

    如今,带着这样的战斗精神,蔡老师去了。我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理想主义气息非常浓厚的人。他真正是将学术作为了一种"志业"(韦伯语)而非仅仅是一个"职 业"。就我眼见的,蔡老师显得似乎并不怎么"合群"。他的文章并不总是能够得到回应;开会的时候也并不总是能够被安排作大会发言,以至于他不得不 通过"抢话筒"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甚至有时他遭到的一些"批评"还是蛮刺耳的。可是对于这一切,蔡老师也只是报以他那标志性的、文雅而宽厚的微 笑,并不理会旁人。这样看来,一个理想主义者确实是孤独的。

    可是我今天修正了这个看法。蔡老师并不是孤独,他是着急啊!病重期间他对前来探望的朋友说:"我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完"。宪政未立,民主未成,我们这个饱 经沧桑的转型国家还很不完美,内忧外患依旧潜藏,作为一个如此执着而深沉地爱着自己祖国的学者,蔡老师焉能不急?

    我并不是蔡老师的亲传弟子,他在我脑海中的形象更多地是通过言语、文字和声影、通过别人作为一个中介建立起来的。早上我打电话给卓琛(与我同级的蔡老师的 弟子)时,电话那头已经哭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我一时语塞,匆匆安慰了她两句就挂断了。我怕说久了我也会像电话那头一样。可当我看到蔡 老师在半昏迷半清醒时喃喃地说出"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的时候,立时不能自抑。我是在为蔡老师的离去而流泪吗?

    是的。但也不尽然。

    这些年来,蔡老师为宪政、为民主、为社稷、为苍生,笔耕不辍,奔走呼号,不都是源于这份可贵可叹的使命感么?由于这使命感,他可以辞掉全国人大的副局级官 员不做来当一个教书匠,可以熬通宵写文章然后第二天依旧按时给学生上课,可以毅然决然地拒绝一些毫无意义浪费时间和金钱的饭局,可以在身患绝症来 日无多时比过去更加拼命地工作。我们可以算一算,从去年6月份到现在,蔡老师接受了多少次采访,写了多少篇文章,做了多少场讲演,前不久还亲自组 织了代表法修改研讨会,在推动拆迁条例废旧立新会上作主题发言;就在他去世的前两天,还强撑病体兴致盎然地与来访者谈工作长达一个多小时……

    上网搜索关于蔡老师病逝的新闻报道,我发现对于蔡老师的身份有两种介绍:一种是"宪法学者",一种是"宪政学者"。我个人更加偏好于后者,因为"宪政"较 之于"宪法"多了一层道德层面的勇气和良知,而这种无畏的勇气和智者的良知才更加契合蔡老师身上那种理想主义者特有的使命感。

    如今,蔡老师已经去了。我想起了许多前辈曾经写过或是说过的话。比如林语堂先生《苏东坡传》的最后几句:"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 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比如陈寅恪先生在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中写的:"来世不可知也,先生之著述,或 有时而不彰。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比如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中的 演讲:"这就是这些人为它慷慨而战、慷慨而死的一个城邦,因为他们只要想到丧失了这个城邦,就会不寒而栗。"再比如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我们应 该继续致力于存留在面前的伟大任务——从这些光荣的逝者身上汲取更多的献身精神,以完成他们为之作出最后贡献的事业。"……这些都已是永恒的陈 迹。

    可是我现在想说,虽然蔡老师肉身已逝,并且,随着时间的流淌我们今天的悲痛也注定会慢慢褪色;但蔡老师用尽生命的最后一息而依旧为之奋斗不止的事业永远不 会消逝。我们今天所有的悲痛和泪水,不应只为蔡老师的离去而流露;我们更加需要去表达、去传承、去践行的,是蔡老师用他全部的生命和所有的热情铸 就的使命感。宪政民主不只是蔡老师一个人的事业,也是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的事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和蔡老师一样,去做一个积极地历史缔造者!

    蔡老师去了,他的事业与我们同在,他的使命感与我们同在!推动中国迈入现代政治文明,早日转型成为自由、民主、法治的宪政国家,实现中华民族长久的可持续 发展,不仅仅是蔡老师他们这一代人的使命,更是我们这一代后辈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多少艰难险阻,无论多少荆棘密布,我们要向蔡老师一样,怀着 "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背住因袭的重担,肩起黑暗的闸门,为子孙后代开辟一个宽阔光明的未来;我们要让蔡老师知道,他并不孤独,理 想主义者不会痛苦,因为还有我们,因为我们的蔡老师永远与我们同在,我们永远与我们的蔡老师同在!

【作者简介】
马骁,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硕士。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9381.html
丁礼庭:"国民素质决定论"存在的依据
2012-01-18

  我是历来承认和主张"国民素质决定论"的,我曾经著文指出:"人不但是改造自然和社会,从而推动生产力发展及人类自身解放、发展和进化的人的 实践活动的主体,也是它的最终目的。生产力是人创造的,生产力带来的物质财富也是为人所用的。如果我们承认所有的意识形态,精神的范畴必须从人产 生,只有人才能完成物质到精神的飞跃,也只有人才能把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唯物主义不但确认物质是第一性的,而且还必须承认在物质范畴中,人 是第一性的,是首要的。在当前世界各国激烈的竞争中,最终都会聚焦到'人'的竞争上来。也就是'全员综合素质'上的竞争,将是世界各国激烈竞争谁 负谁的最终决定因素。"【1】 "如果我们承认科技不但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决定国家、地区和企业竞争实力的主要因素,那么,我们同样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就是:'人'是科技的'第一载 体'!所以,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残酷事实就是中国之所以落后最主要的根源,就是中国国民的'全员综合素质较差'!如果我们忌讳'素质差'的话语,那 么我们就用'综合竞争力差'的词汇来替代也一样!"【2】 "要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和崛起,首先必须改革我国不合理的制度,但是,要实现制度改革,首先必须先改变中国'人',必须将广大国民的'奴性人格'和'糊涂 人格'重塑成为民主、自由而奋斗的独立人格,……科学的、先进的社会体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任何社会的变革都必然是通过大多数民众的努力奋斗才能 实现,这就有待于大多数民众的觉悟和他们为新的社会体制奋斗的能力,所有这一切进一步说明,全体国民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是解决所有一切问题最根本的 前提,"【3】 "可以肯定地说,中华之未来,取决于全体国民的独立人格之重塑。当全体国民独立自由人格确立之时,也必定是中华民族自强复兴之日。" 【4】
  但是最近许多权威学者纷纷著文否认"国民素质决定论",否认中国国民"必需"接受民主和宪政文化的再启蒙。甚至连我尊敬到有点崇拜的秦晖先生 也否认了中国国民必需进行"再启蒙"的必要性:"不满专制、向往自由,这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也必然体现在中国的国民心中,中国的国民中历来对专 制有深刻的不满,这种不满,当时不仅在革命派中有,甚至在最保守的人中,如清廷首任驻美国公使陈兰彬之流,其实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嘴上不愿 意这样说。而他不愿意这样说,主要是因为涉及他的既得利益,和他的思想并没有太大关系,中国的很多变革难以实现,都是因为既得利益难以打破,并不 是因为他们的观念到底有多么顽固。但是,过去我们不是这样想的,很多人在政治变革或者说体制变革碰到一点挫折后,他们立刻想到的就是我们的国民性 不行,要开展一场针对国民性的文化改造。"【5】
  我理解秦晖先生这段话的含义就是:中国之所以不能有效实现政治民主化的制度变革,并不是因为"国民素质差",没有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所必需的 的理论和实践能力,而仅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不愿意实行民主化改革。在这里,秦晖先生犯了一个理论错误,把中国三千年一遇的民主化制度 转型的历史重任仅仅寄托在少数既得利益的精英身上了。因为很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大多数民众绝对不是集权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所以大多数民众不可 能因为"涉及他们的既得利益"而反对政治体制改革。
  那么中国改革开放,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重任究竟应该依靠谁?是依靠精英、还是民众?我的观点非常明白,必须依靠中国的"每个人"和"一切 人",包括精英和民众,缺了谁都不行!我曾经著文指出:"有的人认为,……中国的民主宪政建设,必须依靠社会精英来完成。理由是世界历史上高效的 民主宪政制度都是通过社会精英来完成。比如美国、英国和北欧各国都是如此。而恰恰是通过大众革命的法国大革命的效果并不理想。我认为这种观点是片 面地解读历史。……任何历史的发展,包括道德、文化和民主宪政的建设,只能是通过全民的努才能完成。包括民众和精英,缺了哪一方都不行。因为,在 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免费的午餐,建立在人的本能和本性是自私的事实下,任何政策和制度都只能是各个利益群体竞争和搏弈的结果,如果民众不争取, 也有利益诉求的精英是不可能把民主权利和公平的经济利益施舍给民众的。我们就拿美国的历史来分析:没错,18世纪末,美国是在华盛顿、杰克逊、亚 当斯等社会精英的主导下建立民主宪政的。但是,事实上,当时的独立战争已经发动了美国全体白人自由民的参加,而且他们大多数都在各洲的现存的民主 制度中已经拥有发言权,所以,那些社会精英不可能忽视他们的民主权利。但正因为当时的黑人和妇女还没有觉醒,他们没有去争取自己的权利,所以,尽 管华盛顿、杰克逊、亚当斯等社会精英的民主理念如何先进和完美,他们也不可能把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施舍给黑人和妇女。就算在当时华盛顿、杰克逊、 亚当斯等社会精英的民主理念已经认识到了必须给黑人和妇女民主权利,他们也必然地会受到大多数强势利益群体的制约和牵制,事实上,历史资料也显 示,美国的民主宪政也正是各利益群体竞争、搏弈和妥协的结果。正因为在当时的美国,黑人和妇女群体还没有参加这种竞争和搏弈,所以他们的民主权利 和经济利益就必然'出局'!如果黑人领袖金先生和妇女解放人士能够产生在18世纪,那么,在当时美国就有可能产生一部更完美的民主宪政!也正因为 直到20世纪中叶,金领导的黑人解放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所以也就是直到那时,美国的黑人和妇女才能够得到完善的民主权利和公平的经济利 益!这难道不是最有力的历史证明?"【6】
  所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及集权制度无法改变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大多数民众缺乏足够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建立、完善民主宪政制度、争取民 主、自由和人权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以至于不能有效地"倒逼"具有既得利益的部分精英群体,共同来实现民主化制度转型的历史伟业。
  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位权威的优秀学者木然先生在他《民主素质论可以休矣》为标题文章中是如何否认和反对"国民素质决定论"的:"素质论就是中国 人的素质低,素质低第一不能搞民主,第二不会搞民主,第三搞民主一定会乱,第四搞民主一定会大倒退,第五,搞民主一定会军阀混战,生灵涂炭,只有 在将来的某一天,中国人的素质提高了,中国人才可以搞民主。简言之,中国人在目前是搞民主的劣等人,什么时候变成优等人了,中国才可以搞民主。素 质论绑架了中国的民主,素质论绑架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权力绑架了素质论。"【7】
  我现在来逐一分析木然先生的这些反对"国民素质决定论"理由:所谓素质低不能搞民主的观点完全是既得利益群体和集权主义者的理论,和"国民素 质决定论"毫无关系。因为民主、自由和人权,是"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天赋权利,世界上根本没有"能不能搞民主、自由和人权"的问题,只要是 人,就必定有权利搞"民主、自由和人权"。所谓搞民主会不会"乱"的问题,也和"国民素质决定论"无关,反倒是和掌握集权的既得利益者有关,如果 他们不顾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一定把集权制度要硬撑到底,那么社会动乱就不可避免。也和"国民素质决定论"基本无关。所谓搞民主会不会大倒退和军 阀混战的问题,这要看会不会产生动乱、以及动乱的严重程度而定,基本上和"国民素质决定论"也无关。所以,木然先生这段话中,基本无法否认"国民 素质决定论",只有因为国民素质低"不会搞民主"才击中了要害。
  木然先生的接下来的这段话和秦晖先生具有异曲同工的含义,企图说明高素质的精英因为既得利益根本就不愿意搞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恰恰相反,是 素质低得民众在搞维权:"素质低不能搞民主,素质高的总是可以搞民主了吧?中国的民主,没有从素质高的地方搞起来,城市是文化中心,城市没有搞民 主,大学是文化中心的中心,倒成了权力者的应声虫,各种社会科学院所,没有搞民主,臣教授、臣研究员、臣专家随处可见,位高权重的人素质高吧,可 政客充斥于上层、中层、下层,上层官员的随意一句话,都成了重要讲话,成为重要指示。这些人的素质如果不高,那就没有高素质的人了。高素质的地 方,高素质的人群,却没有看见民主的影子,反而看到专制的影子到处游荡。搞民主是这么简单,它与素质高低没有什么关系。素质高的可以搞民主,素质 低的可以搞民主,即使承认素质低,也是权力惹的祸,……那么低素质的人在做什么呢?低素质的人在维权,在搞民主,在实行自治。各种各样的群体性事 件有低素质的人在抗争,有低素质的人在捍卫着宪法的权利,在担卫自己的权益。实行民主的不是素质,而是利益。乌坎事件再一次表明,低素质的人完全 可以搞民主。搞了民主不但不会降低素质,反而会不断提高素质。"【8】
  在这里木然先生的错误是:第一,他把"素质"的概念理解错了,所谓"素质"应该是指"综合素质",不但包括文化、知识、还包括道德、人品和历 史的进步性,当然也包括对民主、自由、人权和宪政理论的理解和实践能力,是一个综合因素。所以,秦晖和木然先生所指的那些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不 顾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来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人,怎么有理由和资格被称为"素质高"呢?什么叫做"粪土当年万户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那些每年十万起以上的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能不能说,因为参与了,就"素质"一定高呢?当然参与者肯定比故意回避者的素质要高得多,但 是,检验素质到底高不高的决定因素,还得看你民主化实践的效果和成果,搞失败的肯定比搞成功的素质差,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每年十万件以上 的群体性事件的结果是集权制度岿然不动的客观事实,就有理由说参与者对民主、自由、人权和民主宪政理论的认识和实践的素质及能力实在是达不到时代 的要求的。逻辑的结论就是因为参与者的素质差,所以成果寥寥!
  再来现实地分析,为什么中国每年十几万起群体性事件都毫无成就?就是因为参与者仅仅停留在"经济利益的诉求上",没有把这种争取和捍卫自己的 经济利益的行为,上升到争取民主、自由、人权和实现宪政的高度来认识和实践!!拿某些官员的话来说就是:"目前中国所有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可以用人 民币来解决的!"
  如果秦晖先生和木然先生确实是高素质的,就一定能够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中国底层民众之所以贫困的根源,主要的不仅仅是经济上受剥夺,主要 的是缺乏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来合理、合法地争取和捍卫自己的经济利益。" 所以,中国的要害问题,绝对不是仅仅通过这种用人民币可以解决的群体性事件可以"解决的"。
  显而易见的客观事实,就是因为每年参与十万件以上的维权者的素质太差,而没有深刻理解这个中国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问题,所以至今中国的 集权制度岿然不动。唯一的出路,就依靠能够理解、并已经理解这个问题的秦晖和木然之辈来对民众进行宪政文化和政治民主化的"启蒙",把中国每年十 万件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合理、合法"地上升到争取民主、自由和人权上来、上升到建立和完善宪政制度的高层次上来!从而有效地达到"倒逼"既得利益 群体不得不启动、推进、实现并领导中国三千年一遇的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制度转型中来!
  
  【1】:丁礼庭:《三再论中国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5314.html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6980
  【2】:丁礼庭《就"反智主义"、"民众启蒙"问题和薛涌先生商榷》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8935.html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0685
  【3】:丁礼庭:《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十大问题》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63928.shtml
  【4】:丁礼庭《从鲁梁之争析文学之人本论》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6980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5648.html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6/1/51484.shtml
  【5】:秦晖:《继承辛亥,反思辛亥》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1310
  【6】:丁礼庭:《也谈重建道德、文化、信仰、社会秩序和制度》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6980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110428.shtml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638-579515.html
杨玲:警惕精英主义的民主素质论——评素颜《渐进式的民主之我见》
考槃在涧-心外有物趣男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考槃在涧
坐在垃圾堆上仰望星空

[转载]警惕精英主义的民主素质论-死鬼著-求老蒋痛骂
已有 603 次阅读 2012-6-7 10:08

素颜小昭:《渐进式的民主之我见

这篇文章,作为一个老右的 基本思考,是有一定深度的,很多表述也是恰当的。

这也是一些大部头的学者长 期论述的。

五四的目标为什么不可 达?

左派没脑子,右派没良 心。

其实,也未必真的有脑子,文化都是骗术罢了,是经不起计算机检验 的。

但是,如果作为一个最普通 的草民,对待民主问题,还需要保持清醒的看法,否则,很容易被精英主义者的素质论民主所束缚。

民主只是一种生活态度

我们必须认清民主的根本目 的是什么?

很多学者都把这个目的隐含 了,因为大家都不自觉地在充当上帝,去把握人类社会进化的系统方向。

从这个角度论述民主,隐含 的目的就是不言而喻的,就是一个良好的社会,就是一个强大的社会。

这里很容易犯了一个逻辑循 环,把手段作为目的,以目的又来论证手段。

科学作为手段,是不能提供目的的。

对于系统的终极评价,并不 是科学能够提供的,也不是所谓的进化论能够描述的。

进化论自身的这个方向也是 虚假的,是自我为中心的滤波的结果。你站在自我的起点上,你永远是最高级,其他任何形式都是噪音被滤除了。

评价一个系统的最根本的方法,就是现实的存在,现实系统需求的存在。

民主仅仅是一种现实的需求表现,本质上和系统进化的方向毫无关系,根本上讲,系统本 身只存在表现,并无任何进化方向,也就是说,任何方向,都可以成为进化方向。

素质论的民主到底隐含了什 么?

之所以,有人总是大谈素质 论民主,其根本原因是隐含了精英掌控社会实际运行权力的需求和企图。

不可否认,在现实社会中精 英掌控者社会各个方面的实际运行的权力,甚至掌控者社会的主要发言权,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集团利益的需求,包装成进化论的社会方向,就 会丧失民主的本意。

这个倾向是危险的,尤其是 某些精英集团,仍然会借助包装的科学进化论,来不断加固其垄断地位,最终形成反民主的寡头社会。

现实社会可以由精英集团完 成系统的组织,但是系统从来就是全集,作为任何形式的存在,都同样有权表达他的需求和意愿。

这个权力是无可剥夺的。

也就是说任何形式剥夺个体 存在的选择权,其本身就是邪恶的,科学并不能成为其借口。

至于系统最终的表现,并不需要任何个体从自身的利益角度,做出终极的评判。

现实的组织原则,精英可以 有更多的发言权和话语权,但绝不能把最终的选择权和话语权绑定在一起。

也就是说,选择必须要 你自己做出。

任何终极的理由,都是无 理。

科学只能帮助你分析特定条 件下的特定的结果,至于这个结果的好坏的评判,科学是无权回答的。

只要是认清现实需求矛盾的 条件下,终极的选择,只能是喜好,也就是,我喜欢,你管不着。

精英主义的民主包装也同样 是基于喜好的,一个他自己总是占优势的喜好。

很多人评判现代民主制度的 恶果,本质上,任何人都无权对他人进行这样的评判。

民主只是一种生活态度,我选择了这个生活态度,我为什么就需要发展经济呢?发展经济 就一定是好的么?

 

以民主的态度来评价民主

 

以非洲和拉美为例,来戏说 民主,可以借鉴,但并无本质含义。

并不需要所有的生物都进化 成人,所谓人的最高级,本质上是认知的起点决定的,你只能理解和你相识的事物。

任何存在形式本质上都是不 可比的,所谓的序结构,全部都是基于主观被构建的。

人类社会从来不会比蚂蚁、 蟑螂社会有一丝一毫的强大的表现形式的科学判断的依据。

人类灭亡了,蟑螂和老鼠还 依然存在。

存在自身是无法找到绝对支点的。

举了例子,巴布亚新几内亚 的社会,一个原始和现代结合的社会,政治框架是西方民主体制,实际运行是原始部落,联合国妇女组织要在首都建一座办公楼,一个中国承包商 承建。

找政府部门批地,人家很热 情,热情的不行,请你欣赏当地歌舞,品尝当地美食,就是不谈建楼的事儿。

你下子再去找,找不到他, 原本就是一天上半天班,下午是法定的晒太阳的时间。

你再去找,下去打群架去 了,住院了。

三个月过去了,八字都没一 撇。

一年过去了,还是八字没一 撇。

你最后找到部长,你问他, 你们这样办事儿怎么能行啊,不是要亡国了么?

人家回答了,你急啥,不就 是建造一栋楼,这栋楼建好了,有什么意义么?建了栋楼,就真的不亡国了么?国家在哪里啊?

你可以回来讲,你遇到的奇 闻趣事。

但你无权评判人家的生活方 式,到底你忙忙碌碌赚钱好呢,还是人家像猴子一样,只知道摘树上的香蕉剩余时间晒太阳好呢?

人家已经生活在天堂,你还 在地狱奔波?

到底谁更幸福?

 

精英的责任仅仅是把分支讲清楚

 

需求的本质是自相矛盾的, 也就是说现实中,你的需求和愿望是一定不可达的。

精英们的责任仅仅是把分支 讲清楚,并无任何权力提别人做出这样的选择。

全部的系统的本质,都是相 同的。

如果,被精英们见多识广的 奇闻趣事迷惑,放弃了作为独立存在的最根本的选择权,其实上,你是被精英们的个人喜好所忽悠了,把他的喜好作为了你的喜好。

这就是你把仙术当科学的下 场。

利益面前没有傻子

素质论的核心并非渐进式民 主,而是掌控式民主。

我们常常听到各种民主笑 话,比如,昌平的某个村,有人公开拍卖选村长的选票,在自己家的门口,贴出告示,谁出1000元,我就选谁当村长。

犬奴们就开始做长篇分析 了,农民的素质如此低下,怎么可能搞民主呢?

到底是谁傻啊?

利益面前没有傻子。

原本这个选票就是荒唐可笑 的,选谁都一样鱼肉百姓,还不如换烧酒喝喝。

这就是渐进式民主的骗局。

以渐进式民主的旗号,行千秋万代专制之实。

政改就是一个陷阱。

另外一个例子就是超女。

我们知道,超女是娱乐,但 是每个人的选票,一条短信1元钱。

尽管娱乐节目存在各种黑箱 操作,但是,这个有成本的民主,大致可以准确的反应民众的喜好。

民主本身就不代表好坏,不 代表正确,

民主本身就是一种生活 态度,就是一种喜好的表达罢了。

 

现代社会民主是市场的表现

 

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社会民 主,是一种广义的民主,和我们所讨论的现代社会的民主还是有差别的。

现代民主体制的根源,还在 于市场经济的主导地位。

市场经济是一个快速的,密 集、交互式的游戏,是以自愿为基础的游戏。

既然这个游戏必不可少,游 戏规则当然是头等大事。

民主和法制是一体的, 是密不可分的。

没有游戏规则的游戏,不叫 游戏。

深化以自由个体为基础 的市场经济,民主体制的建立并不是马拉松式的滑稽秀,是在有限时间内,明确可达的。

从目前的起点看,当前社会 已经具有了民主的根本条件,就是以利益为核心的需求自由表达。

把别人当傻子的,自己才是 真正的傻子。

 

当下的中国社会已经具备民主的基本条件

 

民主和道德毫无关系。

恰恰相反,民主体制是促进 道德发展的有效手段。

无论是一人专制的皇帝社 会,还是幕府精英的集体专制,作为独立个体的需求无法正常表达,而统治阶级的利益往往包装成人民利益,这样的社会连最最基本的人性的起点 ——诚实,都是丧失殆尽,还如何谈以道德为基础的民主体制?

这些都是骗局,是仙术。

当下的中国,市场经济已经 成充分发展,信息流通除了人为地障碍,已经可以实现四通八达,已经具备全面民主的的基本条件。

任何存在的本质都是随 机系统,任何随机系统都是生命,任何生命都是不可逆的。

无论是皇帝,还是精英 集团,打着渐进式民主的旗号,做局部试验的目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可控式民主,把自己独立于民主之外,始终利于不败之地。

一个游戏的角色,只有 两个,运动员和裁判员。

可控式民主的本质,就 是反民主的,是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第一名永远是你,大家竞争的是四五六七。

可控式民主的下场,就 是双轨制,一个打假球的竞赛,就会得到人民的痛击,直接拍卖选票。

你逗我玩,我当然也逗 你玩。

中国的问题根本不在于 农民素质低下,也不在于道德缺失,根本原因还在于是一个画皮的社会。

有限政改的结局,就是 被极左路线所利用,最终还是回到"打左灯,向右拐"的垄断官僚资本社会的起点上来。

附录:

渐进式的民主之我见

http://ruozhaoxu.bokerb.com/?do=blog&event=view&uid=50966&ids=248577

前日有博友跟我争论民主, 其实我不大想说这个问题,因为这个框架太大,个人并非专家对此的认识也不深刻,但今天还是想说说自己的看法。先说民主,简单说所谓民主就 是人民当家做主,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追求自由平等,其形式表现不过是一人一票、普选、政党轮替。民主只是一种程序、一种制度安 排、一种游戏规则,其特点是"有限参与",而不是"无限参与"。他只是社会发展的一种产物,一种工具。首先我认为民主就目前社会来说是个 好制度,正如丘吉尔所说:"民主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它是我们迄今为止所能找到的最好的一种制度。"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发展是生产的社会关 系变动的结果,也就是说民主是社会力量平衡的结果,各种社会力量相互妥协的结果。有平等才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杰弗逊说:"人人生 而平等。"我理解这里所谓的平等也是相对而言的。

 

我崇尚民主,希望通过民主 形式尽可能最大化的使国民自由平等安居乐业,但我反对全盘西化,一味照搬西方式的民主。民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他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首 先他需要经济发展、社会现代化,穷的吃不上饭不要讲什么民主,这符合马斯洛理论。古语云:"仓廪足而知礼仪。"民主是一个奢侈品。而目前 的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还根本不到位,民众思想没有广泛提高,不说别的,就说我现在这篇文章又会有多少人感兴趣?所以,民主需要土壤,需要渐 次发展,我们还是用事实说话。美国是我们"崇尚"的最民主国家,可他的黑人的投票权到1965年才真正开始的。而瑞士直 到1971年,妇女才获得了投票权,这时候瑞士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普选。所有的民主都是在现代话以后进行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是渐次进行的,所以怎么可能让中国一下子全盘西化实行民主?也许有人说,穷是因为不民主,只有民主之后才能使得国家强盛。那么我再举几个 例子,我去过印度,印度不能说不是很民主的国家,可是即便你走遍全国我的感觉是印度至少比中国落后10年以上,单纯从经济数据也 能说明这一问题。印度是在进步,可是他的民主制度并没有使他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中国。再说南非国家博茨瓦纳,这是一个人口才170万的小国,他确实是实行了 西方民主制度,而且至今没有出现过大的动乱。但至今这个国家仍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人均寿命不到4 0岁,尽管他的资源非常丰 富,民族成分相对单一。哥斯达黎加人口才400多万,相对于中美洲其他国家,哥斯达黎加最早实行西方民主,政治比较稳定,经济也相对繁荣。这个国家90%以上的人口是欧洲人的后 裔,各方面的起点都不低。可事实是哥斯达黎加至今仍是一个相当落后的国家,而且贫富差距巨大,20%得人处于贫困线一下。我去 过他的首都圣何塞,谁能想到那里有很多的铁皮屋、贫民窟,那里的棚户区比比皆是。那位大师朋友跟我说伊拉克、阿富汗,说他们正在新生,可 事实是什么?一个人连肚皮都填补饱,连生命都没有保障,而一心去追求普世价值的民主,可能吗?您认为伊拉克人民、阿富汗人民都在手捧鲜花 欢迎"解放"他们的美国大兵吗?没事去看看英国的报纸是怎样报道伊拉克现状的。还有美国创建的民主国家菲律宾、美国黑人自己在非洲创立的 民主国家利比里亚、美国家门口的海地,看看他们是什么状况?并不是实行了民主经济就一定会发达,而是经济发达了,人的素质上去了,民主才 有扎根的土壤,试想一个疮痍满目穷的叮当响的国度究竟还有多少国民会去关注民主?唯有社会发达,民智开启,社会成员普遍素质提高才能够真 正的实现民主,孙中山先生的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步骤也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目前中国只是个二流国家, 刚达到温饱的阶段,而国民的素质更是有待提高。我不是崇洋媚外,举个例子,伦敦有个贝尔街,大家可能不熟悉,但提到福尔摩斯大家可能知 道,他就住在这条街。我去参观过这条街的一个单位——失物招领处,这里每天接到市民捡到的各式各样的东西,光手机每天就有100部左右,请问这在中国可能 吗?中国目前的首要任务是稳定发展,是提高全民素质,同时对国民进行文明启蒙普及民主知识。(虽然我们不抱有现政权自己把军队变成国家的 军队的希望,也不指望自动产生三权分立,至于提高全民素质也不要指望现政权,因为任何一个专制国家所推行的教育都是愚民教育,他们并不期 望民智开启。)我们国家目前的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都是不会思维的痴呆傻,都是脑力民工,以我的切身体验,这种教育体制完全愚昧了人的思 维,因而人的创造性被大大局限。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民主在中国的进步,虽然缓慢,但趋势还是好的。比如宣统是完全的封建帝王而袁世则是四 分之三个皇帝加四分之一的总统,蒋和毛身上的皇帝成份比袁更少。现政权虽然号称"最民主、好五倍"(外交部发言人号称我国制度是世界上最 充份广泛的民主,中国人的幸福感比美国好五倍),当然谁也不会相信。但我们不能否认文明民主在中国还是发展的,我现在能写这样的文章不就 是个例证吗?所以这并不是说一味的专制,民主就无法实现,如果那样我们现在可能应该是秦万世了。试想一下,如果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人们富 裕了,会有多少人去求得真知?那个时侯是谁能愚昧得了的吗?西方原生态的民主社会自己演变的顺序大致可以这样概括,一是经济和教育的发 展,二是市民文化和法治社会的建设,最后才是民主化。这个顺序搞错了,一个社会往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又怎么可能一步登天呢?

 

亚洲国家有着特有的民族传 统,马克思对此早有论断,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但世界发展的趋势是大同,与民主并不排斥,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却大多是亚洲国家陷入民主 困境。究其原因发现,本来社会生产力低下、经济欠发达,而偏要全盘照抄西方民主也是其陷入民主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排开民族性宗教精神暂 且不论,西方国家早期民主更多的是因为社会内部各阶层、各派政治力量之间博弈的结果,是内生性民主。而在亚洲国家,比如韩国、泰国、菲律 宾等,它们是在国家内部很多因素还不具备或不成熟的情况下,在外部压力下催生出来的民主,属于外生性民主。单纯从经济学意义上说,民主政 治主要侧重在分配面,而不是生产面。通俗的说在还没有制造出"馅饼"的时候,就来讲如何分配"馅饼",就会导致太多人在等着分"馅饼", 而不是去制造,这时"馅饼"就成为"画饼"。很多发展中国家各政治力量之间的恶斗都是为了物质经济利益,掌握了政权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物质 利益。尽管民主和经济发展的关联永远是个争论的话题,但很显然,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民主并没有导致经济的发展,或者说,不具备与民主制度 配套的社会生产力。

 

民主有个重要属性,就是不 可逆性。在发达国家,民主力量体现在整合,而在发展中国家,民主的力量却体现在分化,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民主一旦 形成后就会体现出不可逆性,时常导致一种恶性循环:民主带来分化,分化的结果只能靠动用强力,因为各种政治力量之间没有妥协的机制,因此 最终出现的结果不是民族主义,就是民粹主义,这样的恶性循环更使得经济难以稳定发展。就说中国目前,如果现在实行全面民主,请问新疆、西 藏、台湾全民公决独立怎么办?请民主人士给个答案。如果中国现在实行真正的全民普选,那么代表八亿农民利益的集团一定会当选,因为在我们 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农民还是绝大多数。但我对一个农民领导这样一个大国持怀疑态度,我并非对农民有歧视,一个农民政府的确是无法领导一 个伟大的现代化事业的。所以,中国有中国的特色,那么中国就要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我们不能全面引进外生性民主,外生性民主和内生性民主有 着本质的差别,看看日韩你就会明白。

 

我们不要轻信西方的普世价 值,那位朋友说我根本不可能在西方学习,否则不会有这样的观点。其实我想说,正是因为我在西方长期的学习生活,才使得我的眼界相对开阔, 综合对比我才有这样的观点,因为我亲眼看到了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们很多人总以为民主是西方的先进经验,其实这个观点很可笑,民主不是谁 发明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候自然产生的,不要觉得西方有多先进,我们国家发展到那一步,自然也会有自己特色的民主。不要什么都是外国的 好,不要觉得外国的月亮都圆,你跟我推崇这些我只能笑你无知,因为事实如何不是我们闭门造车,而是要亲自走出去看一看,动动脑子,认真研 究一下普世价值的价值,看一看多少罪恶是在以推动普世价值的名义犯下的。美国宾州大学教授爱德华和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史奈德最近出版《选举 到纷争:为什么正在出现的民主国家走向战争》。这本书阐述在走向西方民主模式的过程中,最容易引起内部冲突或外部战争,因为那些政客们只 要打着"民粹"牌就很容易得到选票,特别是在民智未开、社会成员相对分辨能力差的国家(毛当初简单的一个土改就得到了源源不断的兵源,得 到了成千上万的小推车,因而取得政权)。看看上个世纪,多少国家在举行自由选举后,马上便立即进入战争状态,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厄瓜多 尔、秘鲁、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卢旺达的大屠杀,百多万人丧生,南斯拉夫的分裂和战争,波斯尼亚战争中死亡的人数最保守的估计都超过 十万人,成为欧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死亡人数最多的战争。如果中国一旦走到这个地步,将如何收场?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大国,种族矛盾日益抬 头,31475事件我们看到的还不够吗?我们不需要一个强制的社会管理制度吗?这些是自由民主能解决的?所以,不要整天拿着西方的裹脚 布闻来闻去,闻够了再强迫别人闻。这世上没有任何一种药物是万能的,何况一种治理国家的制度。

 

民主是可以推销的,因为他 是历史的必然产物,但不能把他当做一贴灵,就算他是肛泰,也只能治痔疮,对心脏病还是无效。整天打着民主旗号并不代表你多先进,你的思维 就高人一等,很多时候恰恰说明你的无知。是你没有分辨能力,才把人家屙出来的蛔虫当做气门芯,还用嘴不停得吹,生怕不透气。多读点书,没 事看看梁启超的《新民说》,看看美国民主形成史。多出去看看,用事实说话,我想胜于到处无知的贩卖

http://iwesun.blog.sohu.com/216385153.html



azby66  2012-6-8 20:49
完全支持渐进式的民主,中国要是能走上党内选举,那中国老百姓就有希望了.
民主最主要作用就是逐渐改善"说假话、打官腔"。而社会进步的最大绊脚石就是"说假话、打官腔"。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7017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一)
民主中国 2012-04-12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4/10/2012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一)
作者: 沈良庆

专制主义的辩护士们都喜欢通过超验的精妙手法把政府事务复杂化,利用似是而非、浑水摸鱼的逻辑技巧和虚幻的猜测文过饰非,为暴政提供合理性、正当 性和道德性辩护。沉渣不断泛起的素质论和民主化将导致多数的暴政,就是其中之一。

"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托里指出:"关于政府的事务……超验的精妙是不恰当的。政府宪法是向人民的常识言说的;从来不是被意图用来实验逻辑技巧或虚 幻的猜测。"专制主义的辩护士们都喜欢通过超验的精妙手法把政府事务复杂化,利用似是而非、浑水摸鱼的逻辑技巧和虚幻的猜测文过饰非,为暴政提供 合理性、正当性和道德性辩护。沉渣不断泛起的素质论和民主化将导致多数的暴政,就是其中之一。

美国总统威尔逊毫不客气地说:宽容"是令人赞美的天赋思想,但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价值。政治是各种事业之间的战争,是各种原则之间的搏斗,政治是一 件极为严肃的事,容不得毫无意义的礼让。"

新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论述实证经济学程序能够成为解决规范经济学差异之关键的前提条件时说:如果既定文化背景下理性人目标一致,只需找 到实现这些目标的方法即可;如果基本价值观存在不可调和的差异,分歧的性质就变成"谁能独立战斗到底的差异"。

西贤这些教诲,对那些打着启蒙、宽容和理性的旗号,罔顾压迫者与被压迫者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一厢情愿要求形成改良共识的人,无疑是一副很好的解 毒剂。
                                                              ——题记


问题的缘起

岁末年初,韩寒在新浪博客接连发表《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三篇博文。尽管这些博文了无新意,但这位新锐青年突然打破局域网话题禁区, 一反常态发表中国人素质差不适合民主的高论,还是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2月20日,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也一反红顶商人闷声发大财常态,理直气壮地在素质论基础上反对"一人一票"如影随形的"多数的暴政"。他在 访谈中表示:"如果现在就一人一票,大家肯定赞成高福利、分财产。还保护什么私人财产,先分完再保护,完全有这种可能。它会一下把中国拉入万劫不 复的场景。"翌日,新浪网等网站均以醒目的《现在一人一票会让中国万劫不复》为题,全文转载人民网长篇报道。

关键时刻,韩寒、柳传志等文化精英、经济精英纷纷公开站队、表态说明,面对民众日益高涨的民主诉求和民变蜂起的危局,国家机会主义改革造就的既得 利益集团感受到了恐惧,吹响了反民主的集结号。他们固然不愿意回到毛时代的传统极权国家,更恐惧走向一人一票的民主化幽灵。尽管表现形式有所不 同,经济文化精英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之际,正是政治精英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之时。为了化解日益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他们借纪念邓小平南巡讲话20 周年,重弹深化改革老调。2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宁要微词,不要危机》社评,赢得喉舌一片欢呼,认为该评论将深化改革的舆论呼吁推向高潮。中 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呼吁"彻底解放思想,建立公平正义的改革共识"。胡锡进主编的《环球时报》也不甘落后,强调"必须改革成共识"。大家紧锣密 鼓,配合默契。加上中共十八大召开在即,这些躁动搅得一些人欲火难耐,不知今夕何夕,继续做起凝聚共识、咸与维新的白日梦。

2月26日,我同时在新浪微博、Google+和Facebook告诫海内外网友:一句"宁要微词,不要危机",竟让一些人春心荡漾地意淫起来。 如不做诛心之论,也算一种政治态度。但前半句仅是要主子雅纳谏言,并非言论自由,颇类所谓解放思想,理想状态不过想做李世民那样的明君,与民主无 涉。后半句只是主人欲望。南书房行走俞可平的"民主"、"改革",更是别有所指的国家机会主义话语。

这些光怪陆离的万花筒,证实了1989年后,政治、经济和文化精英迅速抱成一团说法。党官僚集团对民主化的态度,从邓小平到江泽民、胡锦涛都是旗 帜鲜明的:坚持党权垄断,拒绝宪政民主。经济文化精英一度面目模糊,源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改革共识。1980年代所谓改革共识,充其量是官方和民 间在传统极权国家需要改变问题上存在同床异梦的共识,改什么、如何改从来不存在什么共识。倒是党官僚集团内部保守派和改革派之间,存在一党专政的 高度共识。所谓路线斗争不过是饱狗与饿狗的权力斗争。党官僚集团能够容许,红顶商人和御用文人需要的所谓自由,仅仅是党权垄断条件下固化国家机会 主义改革成果自由,而不是什么自由化和民主化。所以,韩寒、柳传志之流才会不厌其烦,拾起专制辩护士早在几千年前就鼓吹过的素质论牙慧,在此基础 上浑水摸鱼,把宪政民主诉求化约成历史上有过的那种"一人一票",断言必将导致"分财产"的"万劫不复"(多数的暴政)。

由此不难看出,当代中国最真实、深刻、有意义的对立,并不是中国语境下面目模糊、概念不清、难于定义的左派与右派、激进与保守、传统与现代、社会 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而是宪政民主与一党专政(简称民主与专制)的对立。如秦晖所言:"在民主条件下既可以搞社会主义也可以搞资本主义,但在专 制条件下,无论搞哪种主义都是最坏的。"西方国家内部存在的左派与右派、激进与保守、传统与现代、自由与民主、福利国家与自由市场矛盾,能够以共 同的基本价值观为公分母,在宪政民主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合法的政治斗争通道加以商议、协调、平衡和缓解。但是在专制条件下,霸王硬上弓的单边条 款宪法安排决定了无论搞哪种主义都是最坏的国家机会主义。因为缺乏协商的价值公分母和政治基础,民主与专制的对立属于不可调和的"谁能战斗到最 后"的差异。

韩寒、柳传志等人的"素质论"和一人一票将会导致万劫不复的多数的暴政,都是极权国家辩护士维护暴政、反对民主的伪命题。区别仅仅在于:"素质 论"从来就是伪命题,多数的暴政则是似是而非的伪命题。假如我没有高估他们的政治智慧,似是而非的一人一票并没有刻意模糊古代人的自由和民主与现 代人的自由和民主之异同,只能说明这些经济文化精英,除了清楚自身利益所在,政治素质并不比他们竭力贬低的民众高。这一事实本身就否证了素质论命 题。代议制民主条件下的"一人一票",既不是古代希腊城邦的"一人一票",也不是现代大众民主和极权国家民主集中制的"一人一票"。

真命题则是既定政治社会有着不同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阶级、集团和个人,是否能够认识并看护好自身的利益、情感和价值需求,如通过维护既定的宪法 安排和社会秩序,或者通过变更既定宪法安排和社会秩序,看护自己的利益、情感和价值需求。如是后者,就涉及如何变更问题,进入改良与革命路径选 择。这种描述是中性的,并不预设特定立场。韩寒、柳传志对自身利益的清醒认识和坚决维护,从反面印证了杰斐逊的名言:"民众是自身利益最安全的保 险箱。"

"素质论"批评者当然可以用历时性、共时性比较,甚至识字率等数据说明本邦国民素质、经济发展水平并不低,至少不比古代希腊城邦低,不比数百年前 英国革命和美国独立时低;也不比中东地区实行民主转型的穆斯林国家低。为什么人家适合民主化,只有中国大陆实行民主将万劫不复?甚至可以从故纸堆 中翻出共产党当年反对国民政府独裁、专制,要求自由、民主的言论,说明当局食言自肥,今天更应该实行民主化。顶不济,还可以把素质论中用于推卸责 任的"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命题翻过来,变成"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国民"。问题是除了带有经济决定论和文化决定论色彩的 GDP和识字率,素质本身是说不清、道不白的问题。现实生活、社会和人性本身的丰富性、复杂性,决定了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既有高素质的君子,也 有低素质的小人,天使和恶魔总是难得一见,更多的则是凡夫俗子。甚至在同一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既有天使的一面,也有恶魔的因子。以素质论民主, 难免各取所需。食言自肥固然寡信,本身就是素质不高表现,当然不能为专制辩护,但也不能为民主张目。国民素质与政府性质的关系,变成了"鸡生蛋, 蛋生鸡"的无穷辩证。

诺斯的研究表明,英国在近代民族国家竞争中战胜法国和西班牙,率先摆脱经济增长率低于人口增长率的马尔萨斯抑制,成为世界头号强国,是因为宪政转 型使财产权得到保护。反之,早在1600年至1900年,中国一直是庞大经济体。据刘逖2009年10月在《经济研究》发表的估算,1600年中 国占世界GDP比例约为四分之一,1840年降为不到五分之一。英美学者曾经对中国、英国、美国和日本占世界GDP比例进行比较:1870年,中 国占17.3%,英、美、日分别占9.1%、0.9%、2.3%;1900年,中国降为11.0%,低于美国的15.8%,仍然高于英国的 9.0%和日本的2.6%。什么原因造成中国GDP比重在240年,甚至短短30年迅速下降,(按照素质论)从或许还适合民主的经济总量发展到更 加不适合民主的经济总量?答案只能是制度失败。只要不戴有色眼镜就不难看到,这些民主化国家不仅实现了经济繁荣,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程度也有很大提 高。

从上述两方面经验教训完全能得出民主制度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关系的正反馈结论。但是只要接受素质论伪命题,"鸡生蛋,蛋生鸡"的辩证就会演绎出 "鸡不生蛋,蛋不生鸡"的反事实陈述。这就是辩证法的伟大。无论专制国家造成素质低,还是素质低造成专制国家,素质论只能导向反进化论的负反 馈:A.专制→素质低→进一步专制→素质更低;B.素质低→专制→素质更低→进一步专制。如此辩证下去,正好落入对方的无物之阵,直到大家退化成 猴子而后已。以素质论为前提,不仅中国人只配在专制猪圈里打滚,古希腊民主和现代民主国家都是无中生有的反事实陈述。亘古至今,无往而非专制。

对一人一票会带来欧洲国家那样的福利病和分财产,批评者当然可以说:中国并不存在过度福利化问题,很多方面连基本的社会保障都没有,福利病是伪问 题;精英阶级担心穷人分财产是过分低估大众理性,妖魔化仇富心理,穷人希望公平竞争,仇视垄断、腐败掠夺的非法财产,而非不分青红皂白仇富,分财 产也是伪问题。甚至以史为鉴,指出打土豪分田地、实行国有化,制造镇反、反右、大跃进和文革劫难的,正是没有实行一人一票的官僚国家。

问题是低福利并不说明一人一票不会带来高福利,法国革命史则说明民众的不幸更容易带来雅各宾专政的恐怖。"仇官"、"仇富"心理客观存在,清算在 所难免。清算是转型正义的要求,而不是柳传志说的是非颠倒的分财产。财产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只有合法财产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对巧取豪夺的非法财产 理应提起返还之诉。既得利益集团反对一人一票不是撒娇,是对清算前景感到恐惧。大量富人移民、贪官和资本外逃即为明证。据新华网2010年1月 12日报道,近30年外逃官员达4000人,人均卷走1亿元。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11年6月15日刊发的《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 监测方法研究》报告估计,19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贪官数目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高达8000亿元。报告完成时间是2008年 6月,不包括近几年外逃贪官数据。中央党校反腐专家林喆介绍裸官情况说:从1995年到2005年,有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定居国外。今年两会 期间,博讯披露的中纪委调查报告内幕更惊人:全国政协代表76.77%、人大代表57.47%有外国护照。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2011年中国 私人财富报告》,第三次移民潮主要原因是富人缺乏安全感:"接受调研的中国高净值人群中近60%的人士已经完成投资移民或有相关考虑。这一行为在 可投资资产规模在1亿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中表现尤其明显,约27%的受访者已经完成投资移民,而正在考虑的受访者占比也高达47%。"裸官、移 民、贪官和资本外逃,反映了党官僚阶级、红顶商人和文化精英在东窗事发或者极权国家崩溃前,捞一票就走的投机心理。

新极权时代垄断利润的贴现过程,并不保证历史不会循环,不再出现多数的暴政。

只要有为专制辩护的意志就足够了,理由总是不难找到。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当然不是少数人暴政的借口。历史发展到今天,人类命运并没有悲惨到韩寒、 柳传志等人臆断的那样,注定只能在暴政猪圈中打滚,选择高素质的专制暴政或者低素质的民主暴政。只要不是利欲熏心,鼠目寸光,不难看到现代民主理 论和实践早已给出了摆脱任何形式暴政的答案。

早在公元前5世纪,柏拉图就利用理念说和素质论为专制辩护。与韩、柳之类不入流的辩护士相比,这位哲学家是世界级思想大师。他对雅典民主制的反 对,也有一定的合理性。雅典民主以牺牲个人自由为代价,最大限度地为公民提供了政治参与权。由于缺乏现代民主代议制过滤器,以及宪政、分权制衡和 人权保护等制约因素,这种"一人一票、多数决定"的民主权力,很容易受飘忽不定的民意左右,导致多数的暴政。煽动家则可以鼓动如簧巧舌,用雄辩术 左右民意。一旦被野心家利用,可能演变成僭主政治或寡头政治。古往今来,利用"一人一票"上台的独裁者不乏其人。现代极权主义运动,无论是纳粹主 义、法西斯主义,还是共产主义,都利用过这种民意和民主。就此而言,民主未必是个好东西。俞可平一鼓吹这个好东西,我就疑神疑鬼。雅典民主的毁 灭,既有内忧、外患,也有自身的不足和腐败。贝壳放逐法,苏格拉底之死就表现了这种不足。柏拉图反对民主制,除了自身贵族政治立场,恩师因为渎神 和败坏青年被处死,也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

跟柏拉图受伤的感情和精致的诡辩相比,仅仅为了肮脏的利益而拾人牙慧的辩护,难免等而下之,韩、柳等人不知所以的插科打诨更不足论。所以免不了要 把位于谎言源头的希腊僵尸刨出来鞭打一番。

(未完待续)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7170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4/17/2012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二)
作者: 沈良庆

在政治思想史上,无论对希腊民主制还是对柏拉图,苏格拉底之死都是非同寻常的事件。这次奇怪的判决,不仅把这位偏执、乖张的哲学家变成了令人景仰 的殉道者,也为从柏拉图持续至今的反民主思想浪潮提供了激情、灵感和口实。然而,人类历史表明,专制主义和专制制度的不合理性与反人道性决定了任 何为之诡辩的企图都是徒劳的。

素质论的历史起源

在政治思想史上,无论对希腊民主制还是对柏拉图,苏格拉底之死都是非同寻常的事件。这次奇怪的判决,不仅把这位偏执、乖张的哲学家变成了令人景仰 的殉道者,也为从柏拉图持续至今的反民主思想浪潮提供了激情、灵感和口实。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一)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前469-前399)出生在希波战争取得完全胜利后,成长在雅典民主制的伯里克利黄金时期。城邦的民主、自由、繁荣和开放,吸引智者从 希腊各地云集雅典,给它带来新知识和自由辩论风尚。从学术文化风气看,颇类先秦百家争鸣特别是齐国稷下时期。后人对苏格拉底的了解来自其弟子柏拉 图、色诺芬,以及同时代人阿里斯托芬和再传弟子亚里士多德的不同记载。柏拉图和色诺芬笔下的苏格拉底已经判若两人,前者用生花妙笔为我们刻画了智 慧超凡的哲学王和杀身成仁的殉道者肖像;后者笔下的苏格拉底多少有点市侩气,不仅像孔子那样靠束脩为生,还说给荡妇拉皮条能挣更多的钱。但有一点 是共同的:苏格拉底仇视雅典民主制度,不厌其烦地用医生和患者、舵手和船员之间关系,说明应该由"那个知道的人"统治芸芸众生。色诺芬的苏格拉底 少了点神气,多了点人气。他甚至幽默地让苏格拉底说了一句那个时代的笑话:在纺羊毛的问题上"是女人统治男人,因为他们知道怎么纺羊毛而男人却不 知道。"阿里斯托芬则竭力讽刺、挖苦这位狂妄自大的"知道的人"。由于苏格拉底没有作品,其生平究竟如何,一直是有争议的"苏格拉底问题"。作为 柏拉图对话录的主要角色,借苏格拉底之口说的话,究竟哪些是其原意,哪些是柏拉图的意见,人们不得而知。那时的学者经常把自己的想法甚至个人特征 都记到恩师名下。但是通过上述不同记载,还是能够看出苏格拉底的大致风貌。

早期希腊哲学注重对自然的研究,智者派开启了从自然哲学到道德哲学的转向。智者派学说带有经验理性色彩。百度百科苏格拉底词条批评"他们只停留在 感性的阶段,只能得出相对主义的结论。"感性、相对主义当然不够理性、深刻和绝对。苏格拉底高屋建瓴,站在哲学史上由智者派奠基却以他命名的分水 岭上,寻求事物的普遍定义,理性的、终极的、至善的定义:他反对相对主义,认为"意见"五花八门,"真理"却只有一个;"意见"可以随主体和其他 条件变化,"真理"却是永恒不变的。柏拉图早期对话主题几乎都是如何为伦理道德下定义。苏格拉底追求的是所谓真正的知识,美("美自身") 和正义("正义自身")的普遍定义,即柏拉图所谓美的理念、正义的理念。这是西方哲学史上理念说的最初形式。苏格拉底认为事物的终极原因是善,这就是事物 的目的性。他用目的论代替了因果关系研究,开辟了理性主义道路。

苏格拉底追问正义、美德的终极定义,却从未给出任何定义。他在爱奥里亚学派逻辑推论和芝诺反证法的基础上发明了在辩论中驳倒对方的诘问法。这种否 定式辩证法也叫苏格拉底的讽刺。他用这种方法到处追问什么是正义或美德,因为任何答案都不可能是普遍性的终极定义,以此证明对方无知。他首先承认 自己无知,所以享有批评豁免权,无须给出正面答案。德尔斐神庙有句神谕:"认识你自己"。他很谦虚地用否定式辩证法证明自己比所有雅典公民都聪 明:他知道自己无知,这些人却不知道自己无知。诚如斯东在《苏格拉底的审判》中所言:"尽管千方百计地谦让,柏拉图的苏格拉底,像色诺芬的苏格拉 底一样,的确认为自己胜过其余人类。"

跟温文尔雅的孔子相比,古希腊这位大成至圣先师更深刻、执着和勇猛,也难免更片面、偏激和刻薄。片面的深刻与深刻的片面,终于招来杀身之祸:他因 为挑战雅典公民德性、情感和智慧,亵渎城邦保护神,教唆和败坏青年,被公民大会组成500人会议法庭判处死刑。苏格拉底因言获罪,说明雅典民主存 在问题。但这种多数的暴政,跟专制主义和极权主义少数的暴政相比,在性质和程度上都有天壤之别。跟20世纪共产主义革命制造的恐怖相比,即便不断 遭到谴责的法国革命,也是小巫见大巫,结果更不能同日而语。

影响这次政治审判的因素很复杂,不充分了解当时的政治氛围与被告人的立场、情感和性格,仅仅根据柏拉图的辩护词和现代标准,很容易做出错误判断, 把苏格拉底当成为追求真理而死的圣人,认为他热爱雅典,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宁愿死亡也不逃跑。这种判断不仅不能对雅典民主给予同情的理解,也无助 于理解柏拉图对民主的仇恨,充分认识西方文化基因中潜藏的极端主义思想(如理性主义、科学主义)危害性。

苏格拉底的生命结束于雅典民主制衰败时期。当时雅典经历了一系列政治动乱和内忧外患,先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战败,接着民主制度又被三十人僭主集 团政变推翻,一年后才推翻暴政,恢复民主制。僭主集团领导人之一就是柏拉图的亲戚和学生克里底亚。雅典人难免焦虑、不安和敏感。当时渎神罪是严重 政治罪名,被亵渎的是城邦民主保护神。苏格拉底渎神的实质不是宣扬无神论,而是反对民主制度。事实上,在经历战乱和政变后,雅典仍然是希腊最宽容 的城邦,公民享有当时可能有的高度言论自由,无神论亦非法律禁止的罪名,信仰无神论者大有人在,阿里斯托芬在戏剧中公开宣扬无神论,并没有受到惩 罚。恢复民主后,政府对参与暴政的人全部实行大赦,为什么偏偏在四年后以无神论名义镇压苏格拉底?维基百科苏格拉底词条依据柏拉图《申辩篇》,说 明苏格拉底的智慧促使那些被质疑愚蠢的政治人物对他进行政治迫害,难免偏听偏信。但是仍能看出民主制的宽容和苏格拉底利用诡辩术反对民主终于激怒 了雅典人:

苏格拉底的"罪行"开始于他的朋友凯勒丰在德尔斐的神谕处询问是否有人比苏格拉底更聪明;神谕处的回答则是否定的。苏格拉底解释这个答案是另一个 谜题——要他开始寻找比他更聪明的人。他质问雅典的人们有关他们对于至善、美丽和美德的看法,发现他们虽然自以为知道很多,实则根本一无所知。苏 格拉底于是总结道:他比其他人聪明的地方只在于他承认他什么也不知道。苏格拉底的智慧使得当时那些被他质疑愚蠢的雅典政治人物转而对付他,导致了 这场不敬神的审判。

苏格拉底相信"理想存在于一个只有智者才能了解的世界",因此有人主张苏格拉底相信只有哲学家才有这种能力统治其他人。依据柏拉图的说法,苏格拉 底对于政治的特定理念绝非难以理解的。他公开的反对当时雅典已经长期实行的民主制度。但不只是雅典的民主制度,苏格拉底反对所有不符合他哲学中理 想国家的政府形式,而雅典政府也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另一方面,这次审判也为苏格拉底提供了可能有的最佳辩护机会。民主制不仅为公民提供了公共生活机会,也提供了法律保护程序。他担任过陪审官,熟悉 该程序。如此大规模法庭,两审定谳,以他的智慧认真辩护,罪不至死。他却选择利用诡辩术激怒审判团,给人感觉像是找死。一审以280票对220票 相对多数判定有罪,二审却以360票对140票判处死刑,显然事出有因。斯东在《苏格拉底的审判》中用丰富资料和严密分析说明了此点,认为用苏格 拉底的讽刺激怒陪审团是导致二审判处死刑的原因之一。

斯东引述了埃斯库罗斯的伟大作品《奥瑞斯忒三部曲》说明苏格拉底渎神罪问题、雅典司法的人民主权和司法正义:经过有序的自由辩护听取两造意见后, 陪审团意见相持不下,将冲突推向高潮。雅典娜不得不打破僵局,投票无罪开释奥瑞斯忒斯。她把改造惩罚诸女神的胜利归功于雅典民主制专有的两个城 神:说理女神倍多和自由辩论之神宙斯阿戈拉奥斯。判决结果说明了不相上下票数应作无罪开释的理性和仁爱精神。何以苏格拉底反被处死?

说苏格拉底渎神既正确又错误:他确实渎神;但这位哲学王亵渎的不是共名的神,而是代表雅典民主制度的城神。他并非无神论者,笼统地以渎神罪予以惩 罚,很容易引起误会。他在庭审中引诱美莱特斯指控他是无神论者,可谓老奸巨滑。不论今人怎么看,当时对雅典保护神不敬是个政治罪行。他这样做是为 了逃避起诉书中指控的实际罪状,使最终判决显得非理性和不人道。如果认为这是为了逃避惩罚就太小瞧他了。风烛残年的哲学王不甘心将来在贫病交加中 默默无闻死去,要拉极端仇视的民主垫背,往她靓丽的脸蛋上塗一把永远洗不尽的臭狗屎,使自己成为殉道的烈士。他竭力挑衅陪审团以实现这一卑劣目 的。把宁死不逃视为尊重法律,是天大的笑话。真要尊重法律,他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利用民主制的优点,甚至钻法律空子为自己辩护,祈求雅典保护神给 予平等法律保护。那不仅是苏格拉底之幸,更是城邦民主之幸,他当然不会这样傻。

苏格拉底之死说明民主存在问题,但并不意味着君主制、贵族制更理性、宽容和人道。不用说宪政民主、程序正义、宗教宽容和人权保障是晚近才有的观念 和制序,也不必拿它跟埃及法老、罗马皇帝或者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的专制暴政相比,说明这种多数的暴政比少数的暴政更少暴戾之气,更有利于促进 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人类童年时代最辉煌的文明。如下事实足以说明问题:直到1500-2000年后,罗马教廷和新教还在迫害异端;弥尔顿在为出 版自由辩护时,也主张把异端送上火刑柱;直到18世纪,烧死女巫还是欧洲市民的狂欢;直到二战后,美国还出现了麦卡锡主义。这种不足也不证明柏拉 图的辩护具有形式合理性与逻辑上无懈可击。人类历史表明,专制主义和专制制度的不合理性与反人道性决定了任何为之诡辩的企图都是徒劳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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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5/1/2012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三)
作者: 沈良庆

堪称高素质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师徒两人拼命鼓吹极权专制,说明民主与素质高低无关。理想国的政治图景更有助于说明:"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 的国民。"舆论一律的国家,只能制造金字塔和木乃伊,不会产生丰富多彩的思想文化奇葩。

(二)柏拉图的理念说和素质论辩证法

柏拉图在苏格拉底追究绝对定义的否定式辩证法基础上发明了理念说和素质论辩证法。

柏拉图(约前427-前347年)出生于贵族家庭,是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老师,师徒三人共同奠定了西方文化形而上学基础。他在苏格拉底思 想、毕达哥拉斯学派神秘主义理念说和爱奥里亚学派存在说基础上,创立了集理性主义大成的哲学体系;亚里士多德则是经验主义哲学集大成者。怀特海宣 称西方哲学传统"不过是对柏拉图哲学的一系列注脚。"拉斐尔绘画《雅典学院》用柏拉图手指向天和亚里士多德手指向地细节,象征老师认为美德来自于 "形式"的智慧世界,学生则认为知识是透过经验观察获得的概念。

前399年苏格拉底被处死后,柏拉图逃离雅典,经麦加拉、埃及和昔兰尼转赴南意大利,同毕达哥拉斯派信徒交往,通过他们结识了叙拉古僭主狄奥尼修 一世。同孔子周游列国说服诸侯尊王攘夷处处碰壁一样,柏拉图也不得不回到雅典,试图通过办学实现贵族政治理想。前387年,他创办阿卡德米学园, 为理想国培养反民主人才。他在前367、前361年还两度造访叙拉古,试图教化狄奥尼修二世,均无功而返。从此潜心教学和著述,成为万世师表。

他通过划分理念世界和现象世界创立了形式理论,使人类抓住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这个哲学主题,对形而上学、认识论和科学发展具有重大价值。但对理性 能力、绝对真理和终极至善过分迷信,对贵族阶级利益、情感和价值观过分追求,让他一叶障目。这种片面的深刻和贵族立场结合在一起,导致其形而上 学、认识论、伦理学和政治理论误入歧途,沦为专制辩护士和极权主义祖师爷,自由人类、民主国家和开放社会的敌人。

按照神化的理念说,一切可感知现象的具体事物都变化无常、相对、不真实;具体现象都有抽象理念(一般概念),理念永恒不变、绝对真实、独立存在; 各种理念构成理念世界;现象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或影子。按照理念说,人的概念比具体的人更真实。亚里士多德因此抱怨客体只有靠"参与形式或理念 才得以存在"。说他目中无人并不为过。我们睡的床并不真实,只有床的理念才是真实的。智者派哲学家安提丰最早对这种理性的僭妄进行批判。他在《论 真理》残片中驳斥道,把一张木床埋在土中,腐烂后会长出一棵树而不是床;做床的材料先于床的理念,再生的木料需要新的工匠将它制成新床;普遍性概 念是具体事物形而上学的影子。这位经验主义者把柏拉图的宇宙图景翻了个底朝天。跟墨家学说汉以后被儒表法里的国家意识形态湮灭一样,智者派卑之无 甚高论的常识思维也被专制黑暗吞噬。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1卷也提供了一幅相反的世界图景:"人们原来用人的模样塑造着神的形象,那么凭人类生活来设想神的社会组织也就极为自然 了。"(1252b)第5卷论述诸政体和君主制毁灭和保全原因时,指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牵强附会,借苏格拉底之口用生命演化周期隐喻政体变迁 遵循毕达哥拉斯数论,把政治事务纳入神秘的数式成数:

苏格拉底曾经对政体的变革有所论述,但他的论旨是有缺憾的……进而叙述一般的变迁都可由"数理(数式)"推求其原因,这种数式中的"三分根" (3:4),"婚配于五"而成"两个谐合律数"——照他说来,这种律数可在他们转作"立体"时发生。(1316a)

第7卷论述灵魂和肉体、理性和非理性、情欲境界和玄想境界关系、认识论和教育方法,也迥异其趣:"躯体先于灵魂,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先于理性部分。 情欲的一切征象……人们从开始其生命的历程,便显见于孩提;而辩解和思想的机能则按照常例,必须等待其长成……这些可以证见身心发育的程序。" (1334b)

直到近代,经过亚里士多德预留的经院哲学狭窄门缝和奥卡姆的唯名论剃刀,休谟等人才将这种带有经验理性色彩的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发扬光大,让我们 认识到人类理解能力的有限性,任何主观真理都是一种意见,一种或然性的解释或预测,其能力取决于或然性大小。那些获得承认的所谓客观真理,不过是 各种意见通过自由交流达成的意见共识。用哈贝马斯的话说就是作为交往理性的主体际性。交往理性如何可能?现代民主实践已经给出答案。

柏拉图三位一体的理想国建立在理念说的形而上学基础上。他根据自己主观需要排序,把理念划分为不同等级。最低级是实物理念,最高级是善;世界是神 按照善的理念创造的;把埃及封闭、僵化的等级制度理想化的理想国是终极至善。他在认识论上提出回忆说,认为灵魂寓居理念世界,投入肉体后暂时忘记 了理念世界知识,唤起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就能获得这种知识。辩证法就是回忆理念的过程。这套唯理主义辩证法,他把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学融为 一体,描绘了一幅极权主义政治蓝图。

《理想国》的现实摹本就是古埃及。埃及人把种姓等级制度神圣化,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神权政治。法老本身就是神,既是世俗统治者,也是最高精神领袖。 埃及人把灵魂分为自上而下的心(理智)、胸(情感)和腹(贪欲)三个层次,据此把社会划分为僧侣(哲学家)、武士和庶民三个阶级构成的种姓制度。 等级制的合理性在于各阶级素质不同,是神由高到低分别用金、银、铜铁做成的。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法老就是"那个知道的人"。

柏拉图受埃及种姓制度和神权观念启发,把人性(灵魂)按素质高低分为理性、意志和情欲三个部分,国家是放大的个人。(这里不妨对照儒家自内而外的 修、齐、治、平说教)对应人性三个部分,理想的国家形式就是按素质高低把人分成各安其位的三个等级:智慧者(哲学家)统治;勇敢者(武士)卫国; 庶民则从事生产并以节制欲望为美德。

柏拉图鼓吹哲学王统治的素质论,有个偷换概念的逻辑转换过程。他先把属于主观道德评价的好坏问题转换成客观知识的多少问题:"好人之所以好是因为 他是有智慧的,坏人之所以坏是因为人是愚蠢的。"以便建构辩证法的逻辑前件:

1.(大前提)政治权力应当按照素质高低分配:智慧就是美德,谁拥有最高智慧,谁就占据道德制高点,有权统帅群伦;

2.(小前提)哲学家素质最高:真理只有一个,就是普遍的、绝对的定义,芸芸众生的看法不过是纷纭扰攘的意见,掌握绝对真理的哲学家是拥有最高智 慧的"那个知道的人";

3.(结论)理想国就是哲学家治国。

尽管谁也不知道终极至善的绝对定义是什么,哲学狂人一旦掌握了绝对定义的辩证法,就自以为真理在握,取得号令天下的权力。到了十九世纪,最后一位 古典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大师黑格尔嫌老祖宗的"理念"还不够抽象、神秘,必欲加上"绝对"而后快。"绝对理念"是什么?黑格尔一语道破天机:"所谓 绝对,除了指抽象以外,别无他意。"

柏拉图的政治理论主要表现在《理想国》(《国家篇》)、《政治家篇》和《法律篇》三篇会话中。柏拉图对话录写于不同时期,文风、侧重点和思想观念 难免有变化,解读见仁见智。一般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对话或者早期对话和晚期对话。但是无论如何划分,《理想国》都是巅峰期创作的代表性作品,按 照《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权威说法:"最伟大的对话《国家篇》"把早期对话3项主流(《斐多篇》形而上学,《普罗泰戈拉篇》、《高尔吉亚篇》伦 理和政治学,《会饮篇》、《斐德罗篇》美学和神秘主义)"巧妙地结合成为一个艺术性整体。"《政治家篇》和《法律篇》为晚期作品。最后一部对话的 未定稿《法律篇》是柏拉图死后由弟子腓力浦整理成书,他在整理过程中掺入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尽管这些对话有个逐步走向成熟和面对现实的演变过程,人分三等、实行专制和反民主思想则一脉相承,始终如一。《理想国》哲学王统治根本不需要法 律,但在叙拉古受到挫折,使他认识到理想国毕竟是乌托邦,现实生活中哲学王不常有,像他那样的素王并不是真王。《政治家篇》讨论真政治家和政治定 义时,不得不引入法律作为辅助工具。他在这篇对话中首次明确论述了法律的作用,并以法律作为划分政体标准;认为真政治家无需用法律统治,但现实生 活中真政治家极为罕见,即使有真政治家,法律仍有一定作用;法律对于政治家,犹如教练和医生的训练方案和处方,法律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实践中却是 必要的。

《法律篇》更是退而求其次,进一步提升了法律的作用。他虽然推崇哲学王统治,认为"没有任何法律或条例比知识更有威力"。但从现实出发,强调必须 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人类将是最野蛮的兽类。具体措施上,《理想国》与《法律篇》中"第二等好的"城邦有很大区别:后者不仅有法律,还从实行 公产、公妻、公餐、公育的共产主义,恢复了私有财产和家庭;划分公民等级也从依照先天禀赋,改为依照财产多寡。这倒有点类似中共当局的国家机会主 义改革。柏拉图不得不把眼光从天上投向人间,接受某种"有限制的君主专制"。但是这种单纯作为统治者管理工具的法律,充其量是单边条款的治人之 法,在先秦法家思想、中华帝国刑律和社会主义法制中都能看到其现实摹本。中国有些学者认为这三篇对话反映了柏拉图政治思想从人治过渡到法治,未免 望文生义。张智仁、何勤华《法律篇》译者的话,汪子嵩《柏拉图全集》(王晓朝译)中文版序均持此说。我在《奥瑞斯忒三部曲的启示》中曾经针对《法 律篇》译者的话提出批评:

译者竟然看不出柏氏崇尚的是什么政治制度,退而求其次的又是什么政治制度,以及法治和法制、法治国等概念的区别。在柏氏设计的等级制度中,法律不 过是哲学王出身的统治者治理国家、牧养草民的工具,连俾斯麦法治国那样的警察国家都不如。

《法律篇》第四卷借雅典客之口说得很清楚:"理想的出发点是独裁制,第二等好的是立宪君主制,第三等好的是某种民主制。寡头政制轮到第四,因为它 有着人数极多的有权势的人,以致它难于形成一种新秩序。"即便不得已从哲学王的极权主义乌托邦堕入第二等好的君主专制,不变的依然是专制。后人不 能望文生义,把"第二等好的"带有某种混合色彩的所谓立宪君主制,跟英国历史上的立宪君主制胡乱比附。《大宪章》在柏拉图眼中肯定是乱臣贼子犯上 作乱的产物。跟光荣革命后的议会政制更是风马牛不相及。

根据汉译《法律篇》内容,有理由怀疑把"第二等好"的克里特政制译为立宪君主制是否合适。如果有法律、重视法律就是立宪,中国早在秦朝就是立宪君 主制国家了。《法律篇》开篇就借克列里亚斯之口赞颂克里特法律是神制订的,然后借雅典客之口肯定"每个立法者制定每项法律的目的是获得最大的 善"。以最大的善为目的,将伦理法律化、绝对化的法律,不仅能够从边沁、霍布斯的万全法看到其近代理论身影,更能从苏联、中国社会主义法看到实践 摹本,毋宁说它就是全能的极权国家。雅典客说: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除了最高的美德外,绝不考虑其他见解,要不他就一无是处";并称颂这种法律 是"彻底的正义"。

这是柏拉图统揽全局的苍鹰之眼。如此高调立法,把人类行为的底线规则变成最高道德要求,导致只有法律规定允许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而非法律不禁止 的行为即为合法行为。这种万全法必然要全面规范人类行为:

立法者的职责在于借助于每个个人反应出的情况,分清并解释什么是好的和什么是坏的。接下来,立法者必须监督公民们获得金钱和花费金钱的方法;他必 须目光锐利地注视着他们所有的人彼此结社和解社(自愿或被迫)的各种方式,注意哪些是正当的,哪些是不正当的……当立法者组织整个国家生活达到最 高阶段的时候,他必须决定,应该给与死者何种荣誉,葬仪应该如何与众不同。审视了所有这些事情后,立法者要委派监护人,以至所有这些法规可以结合 成为一个理性的整体,这一整体显明地是只考虑公正和自我克制,而不是考虑财富和野心。

配套的则是细致入微的青蝇之眼。这种从摇篮到坟墓无微不至的法律关怀,令人想起奥威尔《1984》中的老大哥和边沁设计的圆景敞视式监狱。

柏拉图在《理想国》第六卷505A-509C、509D-511E和第七卷514A-521B(希腊文原著标准页码和分栏)分别用"日喻"、"线 喻"和"洞喻"说明其形而上学观点。其中最著名的是洞穴囚犯比喻:洞穴中有群手脚被缚的囚犯,面朝一堵白墙,背对洞口,身后燃着一堆火。因为只能 从墙上看到身后到火堆之间事物的影子,他们认为影子就是真实的东西。后来有人挣脱枷锁,第一次在洞外看到真实事物。他返回洞穴告诉其他人,那些影 子是虚幻的事物,并向他们指明出路。那些囚犯认为这个人比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宣称除了影子之外,世上没有其他东西。柏拉图用这个故事来告诉人 们,"形式"就是阳光照耀下的实物,感官世界不过是那堵墙上的影子而已。跟理念世界的光明相比,现象世界是黑暗、单调的。不懂哲学的人只能看到那 些影子,哲学家则在真理阳光下看到真正的外部事物。

这就是《理想国》的形而上学基础:众生愚昧只能看到事物的影子,只有掌握了辩证法的哲学王才能在真理的阳光下看到外部事物。本来应该在介绍理念说 时引用这段隐喻,放到这里是因为写作过程中想到被我在《开放社会的敌人》中痛批的美国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同样是逃离德国躲避纳粹迫害的犹太 人,卡尔•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批判柏拉图的《理想国》是极权主义乌托邦。施特劳斯却把他当成鼻祖,试图通过重新诠释古典文本复兴 这位哲学王在伦理学和政治学上的影响力。惟其如此,这位终其一生都比较边缘化的芝加哥大学学者及其新保守主义,才会被进退失据的中国新左派热捧。

扭曲事实的花样不断翻新,方法还是老祖宗留下的辩证法利器。施特劳斯认为古代哲人为了缓解其思想与所处环境的紧张关系,避免受到迫害,往往会刻意 隐瞒真正想法。要真正读懂哲学家思想,必须了解他可能会怎样隐藏真实想法。从这个治学方法和问题意识出发,他获得了学术生涯中最著名的独家发明: "一种被遗忘的写作方式"。据说被现代人遗忘之前,从柏拉图和色诺芬开始,古典政治哲学家都懂得在同一个文本写作中用两种语言说话,传达两种不同 的教导:一种是针对一般人的,对社会有用的教导("俗白教导");另一种是有所忌讳不宜直言的真正的教导("隐讳教导")。前者任何人都能读懂, 后者只有少数训练有数的人通过仔细阅读、反复琢磨才能领会。不凡结合施特劳斯"高贵的谎言"、"第一洞穴"和"第二洞穴"说辞,琢磨一下"洞喻" 的隐讳教导,以便理解柏拉图那高贵的谎言。

柏拉图的俗白教导在形而上学层面,说明哲学家看到的理念世界比洞穴囚犯看到的现象世界更真实;伦理学和政治学层面,说明洞穴囚犯素质低下不能自 主,只有在哲学家教导下才能走出洞穴,认识真理之光。他刻意隐瞒的真正想法或者说写给施特劳斯那样"少数训练有数"的人阅读的隐讳教导是什么?自 由人类与专制主义者、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实际上分享着共同的问题意识:要自由、民主的开放社会,还是回归独裁、专制的封闭社会(洞穴)?结合施特劳 斯两个洞穴理论的说法:真正意义上的哲学(真理、善的代名词)只有从柏拉图的第一层自然洞穴(意见世界、政治社会)出发向上走才有可能(当然是在 哲学家领导下),但是现代人的哲学(这种哲学在真正的哲学家眼里只是一种意见)已经推倒了这个自然洞穴,把囚犯送到更下面的第二层非自然洞穴(现 代民主社会),这层洞穴已经没有哲学的可能性。只有先返回第一层自然洞穴,才有可能走向哲学,走向真理之光。恕我作出诛心之论(这种诛心符合人的 欲望、意志、动机等主观需要决定行为常识)。柏拉图的隐讳教导与俗白教导相反相成,俗白教导是高贵的谎言,隐讳教导则是真实的欲望:只有让囚犯扎 根洞穴,永远只能看到影子,他们才能生活在高贵的谎言里。两种语言共同构成了鸡与蛋的专制正反馈:俗白教导说的是"笨蛋生笨鸡",隐讳教导说的是 "笨鸡生笨蛋"。

专制统治者知道不能单纯依靠暴力维护秩序,必须通过教化实行精神控制和道德承诺,把专制秩序合理化、道德化和神圣化。传统专制如此,现代极权国家 亦然。执行教化职能的就是从通灵的巫觋、祭师、先知、僧侣演化而来的智识阶级。传说中的毕达哥拉斯就是一个半人半神的教主。儒者是从巫史卜祝分化 出来的术士,后来泛指学者。《周礼•天官•冢宰》:"儒以道得民。"《十三经注疏》说(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掌养国子以道德,故 云以道得民。民亦谓学子也。"埃及、印度那样的种性社会,最高种性就是作为精神贵族的僧侣阶级,武士倒在其次。中国传统社会士、农、工、商排序 中,智识阶级也最为尊贵。他们自以为是,认为自己在德性、智慧、社会等级中都高人一等,鼓吹精英治国论其来有自。所以哈耶克在《科学的反革命》中 毫不客气地抨击知识分子助纣为虐。

柏拉图就是这样的教主。其俗白教导是为专制合法性辩护,隐讳教导则告诫统治者必须实行愚民政策。素质论利用辩证法的偷梁换柱手法,把知性概念转换 成美德、善等伦理概念,让专制统治者占据道德制高点。再结合跟政治合法性不相干的隐喻、类比手法,把某种专业知识、技能转换成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 源、治理国家的能力。包括《理想国》、《政治家篇》和《法律篇》在内的一系列对话,不厌其烦地借苏格拉底或者其他人之口,用医生和患者、舵手和船 员之类的治疗和被治疗、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类比应该牢固确立由"那个知道的人"(哲学王)实行统治,绝对不能搞不分素质高低和尊卑秩序的民主自 治。在社会管理方式上,包括人口、区域、财富、分工和治理手段都经过立法者严格的精确计算,按部就班地把臣民当作工具规训和治理。由此不难看到现 代极权国家专家治国、工程师治国的镜像。

《泰阿泰德篇》、《斐德罗篇》借苏格拉底之口谎称:美德就是知识,但知识的绝对定义是什么,鞋匠和马匹买卖者并不知道。他们既然不知道知识,也就 不知道关于鞋和马的知识。照此逻辑,只有哲学王才有资格充当鞋匠和马贩。他理直气壮地宣称,这帮愚民连自身行当都不配干,怎么好意思跑到广场、议 会和法庭上,对比劳动生产更复杂的政治问题发表看法、作出决定?斯东说"通过这条迷宫一样的形而上学路线,苏格拉底又回到了他的根本命题:人类社 会群体是一伙'羊群',不能放手信任它能治理自己。"雅典民主理论和实践早已针对这种素质论伪命题给出了最好的否证。

《普罗泰戈拉篇》就有这种否证:伯里克利好友普罗泰戈拉用神话表达了希腊民主思想。柏拉图借乃师之口攻击道:雅典议会讨论建筑工程时请建筑工人提 意见,扩充海军和商船队请造船工人提意见,这时候他们依靠训练有素的职业专家。讨论政府基本问题时,站起来向他们提供意见的却很可能是个铁匠、鞋 匠、商人、船长、富人、穷人、出身好或者不好的人,竟然没想到责备他缺乏专业训练。这番话是为了直接摧毁普罗泰戈拉神话的民主政治基础。普罗泰戈 拉说,宙斯派赫耳墨斯带着两个能让人类成功运用"政治的艺术"礼物拯救人类时,赫耳墨斯问他如何发放礼物:发给精选的少数,还是所有的人。宙斯的 答复是杰斐逊式的:发给所有的人。宙斯认为如果只有少数人掌握"政治的艺术","城邦(polis即公民社会)就无法形成。"普罗泰戈拉说:雅典 议会讨论专门技术问题时听取专家意见,讨论政府基本问题(政治的艺术)时"很自然地允许人人都能发表意见,因为大家都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共同享有 这份优越性,否则国家(polis即国家)就不可能成为国家。"

这个神话说明早在人类童年时代,民主实践和理论就知道对"政治的艺术"和专业知识、技能加以区分,利用两者的不同功能为民主政治的科学决策服务。 既说明雅典公民素质很高,明白政治过程不是建筑工程那样的专业问题,涉及到不同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调整。他们的做法让两者各得其所:政治归政 治,知识归知识。也说明民主政治并不是什么反智主义、反精英主义(多数的暴政)。毋宁说,民主政治更能取长补短,协调参与者的利益和情感。

柏拉图无法对这个棘手神话作出正面回应,只好借乃师之口称这是一场"精彩的表演",中止了极有价值的辩论,转而讨论为美德下定义的辩证法。这种不 讲逻辑的强词夺理,借用今天的说法就是屁股决定脑袋。苏格拉底派对民众特别是工匠如此敌视,难怪将他告上法庭的三个人中主要一个就是臭皮匠,而非 很多人故意含糊其辞的"政治人物"。

尽管以今天的眼光看,古代人的自由与民主存在诸多不足,缺少否定性自由(消极自由);直接民主在地广人多的现代国家无法实行,可能还会带来多数对 少数的压迫(多数的暴政);能够享受政治权利的公民是自由民成年男子,不包括妇女和奴隶。按照柏拉图的素质论逻辑,即便是自由民,素质低下的庶民 也不配享受自由和民主,奴隶的素质更无从谈起。但是深受普罗泰戈拉影响,被称为舞台上的哲学家的人道主义者、悲剧诗人欧里庇得斯,早在公元前5世 纪就认为奴隶的素质并不劣于任何人,奴隶制是违反自然的政治安排:

       "只有一件东西给奴隶带来耻辱,
      那就是'奴隶'这个名字;
      在所有其他方面,
      奴隶并不劣于自由人,
      所以他也有个公正的灵魂。"

奴隶尚且如此,遑论生而平等的自由人。但是直到今天,政治、经济和文化精英仍然以素质论为极权国家辩护,目的无非是要国人充当驯服的"会说话的工 具"。

安提丰在《论真理》残片中最早明确肯定人类是生而平等的:"我们尊敬出身高贵的人,对出身不高贵的人,我们却不尊敬。在这方面,在我们相互关系 中,我们同野蛮人是一样的,因为我们在一切方面都是天生一样的,不论是野蛮人还是希腊人。"他在另一个残片中针对苏格拉底派的精英治国论提出了涉 及合法性问题的"被治理者的同意"。自然法则对每个人都是强制性的,城邦的法律却各不相同,是"经过同意才制订的"。斯东称这位"杰斐逊和雅各宾 派的精神祖先"提出的这一重要政治学概念"成了美国独立宣言的先声"。安提丰的另一部失传作品《论和谐》还提出了作为自由的正义的补充理论:"应 该鼓励富人帮助邻人"。斯东认为他"可能是福利国家的第一位理论家"。如果说前一概念是诺齐克意义上的正义论,后一理论就是罗尔斯意义上的差别原 则。前者是正义基础,后者是正义的补充、平衡和发展。难怪苏格拉底派对智者派怀有敌意,贼喊捉贼称之为诡辩派。

在实行愚民政策方面,柏拉图不愧是精通数理逻辑的哲学王,秦皇汉武"焚书坑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实践均无法望其项背,只有在现代极 权国家奴化教育和宣传洗脑中才能找到其摹本。

为了确保理想国、第二等好的君主国的未来立法者、管理者、卫士和劳动者都各安其位,秩序井然地做好各自工作,柏拉图的《理想国》、《政治家篇》和 《法律篇》非常注重奴化教育和宣传洗脑。这样做符合《理想国》强调的政府为公共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撒谎。该书第二卷说明了社会分工、专业知识和技能 训练的重要性。分工、教育和训练不仅是为了获得效率、知识和技能,还要把每个人培养成雷锋那样的螺丝钉。他提出了包括白板说、谎言欺骗、言论审查 在内的一整套系统进行奴化教育和宣传洗脑措施,以便彻底清除精神污染。立法者不仅是统治者,还是人类灵魂工程师。

柏拉图认为国民素质和品德优劣决定国家好坏,在西方教育史上第一次提出完整的学前教育思想并建立完整的教育体系。按照白板说,教育必须从娃娃抓 起,甚至设想在建国之初把10岁以上的人都遣送出国,因为他们已经受到旧文化熏染,难以改变。婴儿出生后0-3岁在育儿所接受教养,3-6岁在游 乐场听故事、游戏、唱歌,6岁入学。全体公民从儿童时代开始接受音乐、体育、数学到哲学的终身教育。教育内容要经过严格筛选,按照理想国道德要求 净化教材,清除有害思想,促进儿童心智健康发展:"我们怎能放任自流,让我们的孩子随意听那些胡编乱造的的故事,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形成我们认为 不应该有的见解呢?我们绝对不能容忍这种现象出现。"因此,"我们必须先对编故事的人进行审查……然后我们要鼓励保姆和母亲给孩子们讲那些已经通 过审查的故事,用这些故事塑造他们的心灵。"为了公共利益和终极的善,必须净化社会风气,通过严格的出版检查建立一道无知的铁幕。荷马、赫西俄德 的史诗和悲剧诗人作品,尤其是那些有以下犯上内容的作品,一律不准传入国境,或者必须进行删改:

他们现在所讲的故事大多数我们都要加以抛弃……我指的是赫西奥德、荷马,以及其他诗人所讲的那些故事……哪怕这些事情都是真的,我认为也不应该随 便讲给天真单纯的年轻人听。最好的办法是闭口不谈,如果非讲不可,也只能允许少数人听,而且在听故事之前要秘密宣誓,举行献祭,不是献一头猪,而 是要献一头很难弄到的庞然大物,这样一来,能听到这种故事的人就少而又少了。(《理想国》第二卷)《法律篇》第二卷借雅典客之口鼓吹像埃及那样禁 止作家、艺术家自由写作和创作:(埃及)很久以前,他们就意识到我们刚才提出的那个原则的实质,就是该国儿童排练的动作和曲调必须是要好的。他们 依照体裁编制了一份动作和曲调的单子,并把它陈列在神庙里。画家和其他每一个表现身体动作的人,都得受到这些形式的限制。这一传统框架之外的模仿 和创新都遭到禁止。即使在今天,无论在这一领域或一般的艺术领域,都是如此。如果你现场考察他们的艺术,那么你会发现,一万年以前(我不是信口乱 说的,我说的确实是一万年),他们的绘画和浮雕同今天的绘画和浮雕比较,既不好,也不坏,因为绘画和浮雕的创作,使用的是同样的艺术规则。……事 实已经证明,采用那种表现天然的正确性和建立在立法的牢固基础上的音乐是行得通的。但这是神的创作,或者是境界跟神一样的人的创作;事实上,埃及 人确实说过,保存得非常长久的曲调都是伊希斯神的作品。

这种教育理论及其木乃伊崇拜,让人想起文革中的样板戏。他和毛泽东都把自己当成神,"或者是境界跟神一样的人"。制造思想文化沙漠的手段也是一样 的说服和强迫:这正是真正的立法者所要说服(或者说服不了,强迫)具有创造天赋的人用他的生花妙笔去描绘的,即进行正确的创作:恰当地设计舞蹈动 作以及配谱作曲,描绘各方面都表现谦逊、勇敢、善良的人。

我认为,你会说服或强迫贵国的作家用文字、韵律及和声来具体地表现我的学说,他们创作作品为的是教育青年。

如果我是个立法者,我一定试图强迫作家和我国的每个居民都采取这一条路线;如果国内有人说,某些人是流氓但他们生活得很快乐,或者说某些东西是有 用的、有益的,而其他的东西则是更为正直的,那么我一定给以最严厉的惩罚。

谁还敢说柏拉图眼中"第二好的"政体是从人治到法治的立宪君主制呢?他明确表示:"我要说服我的公民们去说的那些东西,显然有别于现在克里特人、 斯巴达人所说的"。连克里特、斯巴达都不屑一顾,"不消说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所说的。"

2005年"两会"期间,有位政协委员用大合唱作比喻,畅谈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优于西方多党制:多党制因为缺少乐队指挥,各唱各的调,难免乱 套;多党合作则秩序井然,共产党是乐队指挥,8个民主党派在统一指挥下步调一致地唱出时代最强音。我在《老掉牙的马屁精》一文中指出,柏拉图早在 几千年前就提出了用合唱洗脑的想法:

《法律篇》非常重视强迫教育的作用,第二卷就强调从娃娃抓起,让不同年龄段的城邦居民都参加合唱队,按照"立法者"的统一指挥放声歌唱:"唱歌事 实上是产生我们现在所谈的这种和谐的极严肃庄重的方法……必须考虑和发现的唯一的事情,是哪一种说服对国家最有好处。在这方面,他必须想出每一种 可能的设计保证整个社会尽量在歌曲、故事和学说中保存一种绝对和永久的一致。"人家不仅将治国比喻成合唱,还力主组织全民合唱队。

堪称高素质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师徒两人拼命鼓吹极权专制,说明民主与素质高低无关。理想国的政治图景更有助于说明:"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 的国民。"舆论一律的国家,只能制造金字塔和木乃伊,不会产生丰富多彩的思想文化奇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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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5/7/2012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四)
作者: 沈良庆

促使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动机是丰富、复杂的,很难用单一模式加以解释和预测,无论是抽象政原则、道德情感和神圣价值观,还是经济决定论、文化决定 论或者其他什么决定论。人类理解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任何基于特定立场、方法和价值观做出的描述、判断和理解,都是一种意见而非真理,更不是客观真 理。人们参与政治活动主要是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需要,与素质高低关系并不大。

政治诉求与素质高低无涉

阿伦特在《论革命》第三章一个脚注中,为了说明"无法无天、暴力和无政府的张力在美国与在其他殖民地国家一样强大",引述了一个源自亚当斯自传的 故事。1775年的某一天,亚当斯被一位驯马师的热情赞颂弄得很困惑。这位驯马师因为欠债几乎被告遍所有的法庭:他一看到我就迎了上来,向我打的 第一个招呼就是:"噢,亚当斯先生,你和你的同事为我们做的事情简直是太伟大了!我都不知道怎样感谢你才好。现在这里已经没有法庭了,我希望其他 地方也一样。"……这难道就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吗?我对自己说……难道这就是民情?在国家中有多少这样的人?据我所知有一半。因为至少一半国民 是欠债人。在一切国家中,这些是欠债人的民情。如果国家权力限于此事不能自拔,万分危险,那么,我们牺牲自己的时间、健康和其他一切,究竟是为了 什么?确实,我们必须防范这种精神和这些原则,悔不该如此行事。

阿伦特评述道:"问题的关键是,这种精神和这些原则因为战争和革命而烟消云散了,对此最好的检验,就是欠债人批准了联邦宪法。"

让亚当斯感到困惑的无赖故事和联邦政府的政治实践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参与政治活动主要是利益、情感和价值观需要,与素质高低无涉。以事后诸葛 亮眼光看,美国革命既是正义的事业,也是成功的事业,实现了"以自由立国"的伟大理想,给殖民地人民带来了持久的自由、繁荣和安全保障。只要不美 化这场革命,不难发现参与和支持革命者不一定是道德君子,其中不乏像驯马师那样的势利小人和无赖。没有这些或好、或坏或者不好也不坏的人支持独立 战争和批准宪法,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诚如亚当斯所言,殖民地是欠债人的民情,其中不乏英国债权人的债务人,不乏驯马师那样无赖的之徒,他们参与 和支持革命是希望在摆脱宗主国的同时,摆脱宗主国债权人。

其二,美国独立后,政府没有满足民情的所有要求,使美国成为无法无天的赖债天堂。反而通过签署和约、立宪、行政和司法,界定、执行和保护了包括英 国债权人在内的财产权。民主革命没有导致韩、柳之流含糊其辞、危言耸听的"一人一票→瓜分财产→多数暴政"。

(一)党争和历史的经济解释

霍布斯前政治社会自然状态中,人类为了生存、繁衍和发展,按自然法则调整人际关系。其中既有生存竞争导致的战争状态,也有和平共存状态。人类进入 政治社会,通过协作博弈选择一定的国家、政府和法律形式,不过是用更有效的公力救济提供强制性的集体安全保障。这是一项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手 段,调整、界定和执行包括财产权在内的权利义务分配,让人类行为受游戏规则制约的事业。人性的丰富性、复杂性,人类理解能力的有限性,既为人类参 与政治活动提供了动力,导致党争的无法避免,也昭示了可能的解决方式。

促使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动机是丰富、复杂的,很难用单一模式加以解释和预测,无论是抽象政原则、道德情感和神圣价值观,还是经济决定论、文化决定 论或者其他什么决定论。人类理解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任何基于特定立场、方法和价值观作出的描述、判断和理解,都是一种意见而非真理,更不是客观真 理。所谓客观真理不过是通过哈贝马斯所谓的"交往理性"形成的意见共识。政治领域各种意见亦然。主体际性如何可能,则取决于特定的交往方式。把意 见变成社会化客观真理的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专断意志强制,自以为真理在握并把这种主观真理(意见)强加于人,强制方法就是暴力和谎言。这种霸 王硬上弓的单边条款当然不是建立在主体际性基础上的客观真理,充其量是内部人小圈子真理。一种是以言论自由为价值公分母,通过自由交流兜售各种竞 争性意见,按照意见市场的交换价值形成意见共识,把个人、阶级和集团的主观真理变成社会化的客观真理。专制者和专制国家,如柏拉图及其理想国采取 前一种方式,自由主义者和民主国家则采取后一种方式。

即便是对自身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把握,由于人性的偏狭、自私、短视、愚钝和怯懦,在信息不完全条件下获得的理解和行动,并不一定理性,难免存在 非理性和理性不及问题。遑论对他人、共同体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把握。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概念只是一种必要的预设。通过这个预设对经济现象 进行实证分析,用实证经济学的程序解决规范经济学的差异。现实生活中的人远比经济人复杂,同时也是生物人、社会人和道德人,思想和行为由复杂的利 益、情感和价值观驱动,可能既不理性也不经济。奈特在《卡尔•门格尔介绍》中抱怨道:"如果门格尔知道许多人只是到处游荡并且只是依靠耍手段来满 足需要……他的《经济学原理》并没有给出这些事实的任何证据。"奈特当然不会否认门格尔的杰出贡献。没有门格尔、杰文斯、帕累托为消费者至上学说 提供经济人理论基础,就没有从政治经济学到经济学的转变。历史的经济解释亦然。只要不把它变成经济决定论,就是一种有效的分析工具。

贪生畏死、趋福避祸、逐利减损的欲望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本能,既不高尚,也不丑陋。荀子性恶论自不必说,性本善的孟子也承认: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 恶。仅仅出于某种比生更可欲、比死更可恶的道德感,才会舍生取义。同本能相比,"义"恰恰是言人人殊的概念。逐利动机是现成的,资源稀缺使竞争在 所难免。区别仅仅是合理自利还是不合理的吃独食。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着共同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阶级、阶层和集团难免结党营私。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指出:"党争就是一些公民, 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利益。"他认识到导致 党争的因素多种多样,例如有关宗教和政体的不同意见。那些跟经济利益可能并无直接关系的抽象原则、道德情感和宗教价值,同样激动人心并促使人们参 与党争。在人类历史上,宗教问题一直强烈地激动着人们的情感。有神论与无神论,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罗马教廷与新教,不同教派和教义的正统与异端, 不断爆发激烈冲突。 "可能并无直接关系"就是考虑到,即便属灵的神圣事务之争,也可能间接涉及经济利益或其他资源竞争。但是,影响政治斗争的主要因素始终是是经济利益、情感 和价值观:

人类多种多样的财产能力是财产权的源泉。这种能力的多样性是人类趋向利益一致的一种不可逾越的障碍。保护这些能力是政府的首要目的。由于保护了获 得财产的各种不同能力,马上就产生了程度不同和种类各别的财产所有情况。由于这一切对每个财产所有者的情感和认识的影响,把社会划分成不同利益集 团和党派。

党争的潜在原因,就这样深植于人性之中……但是造成党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差异和不均。有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总会形成不同的利 益集团。债权人和债务人各以类聚。在文明国家里必然会形成土地占有利益集团、制造业利益集团、商业利益集团、金融利益集团以及许多较小的利益集 团,把他们分成不同的阶级,拥有不同的情感和认识。调整这些错综复杂的不同利益成为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并且把党派精神和党争带入政府必要的和日 常的政治活动中去。

历史的经济解释并非马克思的发明创造。美国历史学家比尔德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观》1935年版序言中,针对有人指责其方法论源自马克思的学说辩解 道:有如我在《政治的经济基础》一书第1章里所指出的,关于历史上阶级和集团斗争的萌芽概念,远在纪元之前就已经出现在政治学鼻祖亚里士多德的著 作里,并为中古和现代的伟大的政治学者所共晓。远在马克思尚未诞生之日,麦迪逊也已经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里阐述过这种思想,借以保卫联邦的 宪法。马克思抓住了这种思想,普遍地加以应用,并且予以肯定,但是他并没有首创这种思想。

历史的经济解释不仅远在纪元前就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里,并为近代性之父马基雅维利和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等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共晓,据此对 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的党争现象进行解释,也被古往今来的政治实践,特别是希腊城邦、罗马共和国、中古意大利共和国和近现代国家的政治实践所证明。 罗马共和国设置护民官保护平民利益的政治实践,就是贵族和平民围绕各自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展开激烈斗争的结果。共和政府的好处恰恰是没有让阶级 冲突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吃独食地步:要么是少数统治和牺牲多数的君主、贵族或者僭主、寡头政治(少数的暴政),要么是多数统治和牺牲少数的平民政治 (多数的暴政)。美国革命的政治实践,也是殖民地臣民和宗主国、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围绕各自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展开激烈斗争的结果。英国议会 单方面决定开征印花税强烈冲击着殖民地臣民的利益和情感,引发独立战争。费城制宪期间,联邦党人主导的三大利益集团(北方工商业、金融集团,东部 农场主集团和南方种植园主集团)协作宪法时,主要考虑是通过建立统一的联邦国家维护集体安全、共同市场和对外贸易,以及分权制衡的政治安排,汉密 尔顿代表的金融利益集团更是极端的联邦主义者,希望联邦国家能像英国那样推行重商主义基本国策,因此漠视州权和民主原则。他们并未考虑需要一部包 含权利法案的宪法。最终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纳入麦迪逊参与起草的权利保障条款,仅仅是为了宪法草案能够得到各州批准通过,不得不照顾反联邦党人的 利益、情感和价值观。那些由代表小农场主利益的社群主义者组成的反联邦党人希望通过权利法案限制联邦权力,捍卫基层化的地方和个人自治。

跟这些堪称伟大的政治学家相比,马克思的贡献仅仅是利用头脚倒置的黑格尔辩证法,把自然哲学的物质论和历史的经济解释普遍地加以应用,变成带有物 质决定论和经济决定论色彩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共产主义革命和极权主义国家奠定意识形态基础。运用这一分析工具时,不应忘记经济解释 仅仅是一种高概率的或然性因素,并不必然或唯一,并非所有的历史变迁、政治过程和行为动机都可以用经济关系加以说明。

历史的经济解释不断被古今中外政治理论和实践加以说明,至今依然有很强的说服力。尽管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动机复杂多样,经济因素并不像经济决定论 鼓吹的那样必然、唯一,但是经济利益和相关情感、价值观,始终是促使各阶级、集团参与政治博弈,确立国家形式、政治和法律过程的主要因素。比尔德 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一章谈到宪法史时指出:我们首先必须认识法律并不是一种抽象的东西、一纸印件、一卷法令、一篇法官的文告。它要成为观察 者的观察对象,它必须具有真实的形态;它必须管制行为;它必须决定人与人间的积极的关系;它必须规定程序和先后。一条法令可以在书本上流传百年, 然而,除非人类关系的一种安排可以在该法令的条款下面获得实现和保持,这种法令就只能存在于幻想上面。离开部分受其制约的社会和经济结构,转而又 帮助制约,法律就失掉实在性质。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开创了独立的政治学体系。但是政治学作为独立学科和伦理学的彻底分离,则是由马基雅维利的《君王论》开启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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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5/15/2012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五)
作者: 沈良庆

亚里士多德强调为政应尚中庸。因为以中产阶级为主的共和政体是能够兼顾富人和平民两大阶级利益和情感的最稳定的政体: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可以 分为三个部分——极富、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现在,大家既然已公认节制和中庸常常是最好的品德,那么人生所赋有的善德就完全应当以中间境界 为最佳。处在这种境界的人们最能顺从理性。僭主政体常常出于两种极端政体,而中产阶级所执掌而行于中道的政权就很少发生这样的演变。总之,政体及 其最高治权关系到各阶级利益、情感和价值观,与素质论无涉。
"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亚里士多德的经验理性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是实在论哲学最杰出的代表,这位百科全书式思想家对西方文化基本倾向和内容都有重大影响,既为中古基督教和伊斯 兰教经院哲学提供了支柱,也为现代经验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介绍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奠定逻辑思维的基础,使推理彻底一贯达 到最大效果。"这位柏拉图的高足既受到理性主义影响,又不赞同理念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句名言能真实反映其思想风貌。瑞典古典派学者 杜林认为他终生都对经验材料和形而上学思考具有双重性趣。他在哲学上是带有二元论色彩的经验主义者,政治上是现实主义者,倾向于温和的混合民主制 共和国。

作为亚历山大老师,亚里士多德没有柏拉图那样强烈的帝师情结。公元前335年,他回雅典创办吕克昂学园。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去世消息传到雅 典后,掀起反对马其顿统治的狂潮,牵连他被判处犯有不敬神罪。为了避免雅典人再次犯下杀死哲学家的过错,他选择逃离雅典并于次年病故。逃生未必可 耻,赴死未必值得赞赏。荆柯刺秦令人击节赞叹,林昭的烈士风范令人高山仰止,神风突击队员自杀式攻击只会让人感到恐怖。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对渎 神罪判决的不同选择,反映了两人对民主城邦的不同态度。

《政治学》对城邦的起源和功能、家庭和财产、政体分类和优劣比较、政治变革原因和防治方法的论述,建立在对人性的理解和人类行为、公共事务经验观 察基础上,通过对100多个城邦的比较分析,从人是政治动物这一前提出发,按政体宗旨和最高统治者人数多寡,把政体分为正宗和变态两大类共六种 (正宗政体有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变态为僭主制、寡头制、平民制),系统论述什么是对公民最好的国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为政应尚中庸",能够 兼顾富人和平民利益和情感,富人不侵犯平民自由,平民不侵犯富人财产,以中产阶级为主的共和政体最稳定。这种现实主义政治理论与柏拉图超验的精妙 迥异其趣。

《政治学》第1卷从人性出发,认为城邦起源于人类"生活"的需要,它的存在是为了"优良的生活"。(1252b)城邦出于自然的演化,人类自然是 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被隔离或自外于城邦,"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1253a)参与公共事 务是人类本性所在。他赞成奴隶制并不意味着它是自然的。按照他的政治理论,被迫或者自外于城邦生活意味着丧失人之为人的本质特性。这种从人类生活 出发,认为国家是进化生成的观念,与苏格拉底、柏拉图从主观想象出发建构理想国大不一样。

第2卷批评《理想国》悖逆人性,试图用公有制(公产、公妻、公子)消灭家庭和私产,根除私心和党争。他把《理想国》政治前提概括成如下原则:"整 个城邦的一切应该尽可能地求其划一,愈一致愈好。"(1261a)这种整齐划一既不可行,也消灭了城邦本身:一个尽量趋向整体化(划一)的城邦最 后一定不成其为一个城邦。城邦的本质就是许多分子的集合,倘使以"单一"为归趋,即它将先成为一个家庭,继而成为一个个人;就单一论,则显然家庭 胜于城邦,个人又胜于家庭。这样的划一化既然就是城邦本质的消亡,那么即使这是可能的,我们也不应该求其实现。(1261a)

他批评消灭私欲和私产的不合理和不经济:"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 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1261b)他针对贫富不均提出比公产更可行的经济思想:"'产业私有而财物公 用'是比较妥善的财产制度,立法创制者的主要功能就应该力图使人民性情适应于这样的慷慨概念。"(1263a)(略类安提丰"福利国家")他认为 合理自利的私欲和私产关系到人生的快乐和品德,反其道而行之是不道德的:

人人都爱自己,而自爱出于天赋,并不是偶发的冲动[人们对于自己的所有物感觉爱好和快意;实际上是自爱的延伸]。自私固然应该受到谴责,但所谴责 的不是自爱的本性而是那超过限度的私意……宽宏必须有财产可以运用,在一切归公了的城邦中,人们就没法做出一件慷慨的行为,谁都不再表现施济的善 心。这类立法,以仁心仁意为立论的出发点,似乎可以引人入胜。人们听到财产公有以后,深信人人都是各人的至亲好友,并为那无边的情谊而欢呼。大家 听到现世种种罪恶,比如违反契约而行使欺诈和伪证的财物诉讼,以及谄媚富豪等都被指斥为导源于私产制度,更加感到高兴。实际上,所有这些罪恶都是 导源于人类的罪恶本性……那些财产尚未区分而且参加共同管理的人们间比执管私产的人们间的纠纷实际上只会更多——但当今绝大多数的人都生活在私产 制度中,在公产中生活的人却为数很少[于是我们因少见那一部分的罪恶,就将罪恶完全归于私产制度了]。(1263b)

与柏拉图的专制思维不同,亚里士多德反对任何形式的吃独食:既反对平民政体多数的暴政(靠人数众多觊觎富人财产),也反对寡头制少数的暴政(靠财 大气粗侵犯平民自由),主张能协调各阶级利益和情感的共和政体(混合民主制)。他既能欣赏雅典民主制的优点,也能看到其不足,不吝笔墨为梭伦改革 辩护。公元前594年,梭伦被公推为雅典执政,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化解平民与贵族的宿怨,扩大政治参与,平衡各阶级利益、情感和价值观,毅然实行 民主改革,重分土地,改革政制,订立新法。批评者认为梭伦应该对后来逐渐出现的极端民主制负责。

亚里士多德在第2卷描述道:一个学派认为梭伦是一个优良的立法家:他消除了过分专横的寡头政治,解放贫民,使其免于奴役,并建立了雅典"平民政体 的祖制",在他所创立的政体中,各个因素都被融合起来而各得其所——"亚留巴古布利"(元老院)保全了寡头作用(尚富政治),"执政人员的选举规 程"着重才德标准(尚贤政治),而"公审法庭"则代表大众意志(民主政治)。实际上元老院和执政人员选举法为雅典旧制,梭伦只是在他立法时予以因 袭;但他规定全体公民都有被选为公众法庭陪审员的机会,这确实是引入了民主精神。有些批评家所以要责备梭伦也就在这一点上……这些法庭的权威既日 渐增强,历任的执政好像谄媚僭主那样谄媚平民,于是雅典的政体终于转成现世那种"极端民主"的形式。厄斐阿尔忒和伯利克里削减了元老院的职权;伯 利克里又颁行了给与陪审员以出席津贴的制度;这样每一群众领袖("平民英雄")都相继努力抬高了平民势力……但史迹的变迁到这样这不是梭伦当初所 能料想到的。在波斯战争的年代,[以平民(贫民或佣工)为水手的]海军树立了雅典的海上霸权……鄙俗的平民英雄便利用平民的气概压倒了财富和勋阀 贵族的势力。照梭伦当初立法的宗旨,赋予平民的实权是有限度的,他所规定的民权仅仅是选举行政人员并检察那些行政人员有无失职之处;这些都是平民 应有的权利,他们倘使没有这些权利,就同非公民的奴隶无异,这就可能转而为城邦政府的仇敌了。他规定一切职官都须在著名人物(才德)和小康以上家 庭(资产)中选任;必须是"五百斛级"或所谓"双牛级"(即第三级)或骑士级才有当执政人员的被选举权。第四级,即佣工,是不容许担任任何官职 的。(1274a)

这位贵族知识精英的辩护是相当温和的,更多地照顾了财富和勋阀贵族的利益和情感。那些站在寡头和才德立场作出的尚富和尚贤批评,只能说明精英阶级 吃独食的贪婪和无耻。

首先,梭伦对平民作出妥协是非常有限的,政治参与的扩大不可能达到现代民主的权利和机会平等高度。财富、勋阀贵族和才德特权依然保留,仅仅容许平 民选举才德担任公职并监督他们是否失职,官职均由才德和资产共享。据普鲁塔克《梭伦传》,史家多称颂他因时利便,折冲樽俎,兼顾贫富,保全祖业, 深得政治平衡要义。但也有人指责他创立公审法庭(古代法庭兼有议事、审判职能),开启民主政体,使平民得以钳制执政,凌辱富室,压抑财富寡头和才 德少数,终至极端民主政体。财富寡头和才德少数应该垄断政治,平民多数却不能参与,这是典型的霸王逻辑。据《雅典政制》第41章记载,自伊昂以四 部族建立王国,至德拉科律实行少数统治(前7世纪末),再到前6世纪初发生内讧,梭伦起而变法。极端民主政体出现在梭伦去世200年后。期间经历 的8次政变和长达50年波斯战争,都影响到平民权力的增强。每次政变实行僭政失败,民主制的恢复都理所当然增强了平民领袖权力。财富寡头和才德少 数为了吃独食不断发动政变,平民多数夺回权力并恢复民主后,怎么可能不增强自身权力?即便如此,多数也没有对少数实行专政,否则就是僭主制了。柏 拉图侄子参与领导的三十僭主失败后,民主政府立即对政变参与者宣布大赦,除了证明民主的宽容,只能批评其软弱。雅典的敌人制造内忧外患毁灭民主 制,岂能要求梭伦法制承担责任。

其次,伯利克里用公款给陪审员发放津贴是扩大民主参与所必需的。无论当时还是现代,享有平等政治权利和实际参与的能力与条件并不是一回事。一般而 言,富人更有经济条件和闲暇参与政治活动。平民(尤其是贫困的底层)由于经济条件和时间限制,通常更难以参与。英国早期历史上,由于路途遥远,交 通不便,到国王驻跸所在地参加法庭集会对普通农户是一个沉重负担。雅典虽然面积有限,参与法庭活动时间成本相对较小,但毕竟要付出时间,对第三级 以下靠劳动为生的平民仍然是负担。要扩大政治参与,必须给予津贴弥补经济损失。何况富室为了增强影响力贿赂平民,伯利克里此举乃富室所迫。《雅典 政制》第27章记载,他和季蒙(Cimon)竞争平民拥护。季蒙家财富饶,捐输公益,支持公共福利和娱乐活动都不惜巨资;街坊登门,各得所需;庄 园广袤,不施藩篱,任人游玩,摘取果实。此等善举,如果单纯是乐善好施,倒也罢了。涉及政治影响力,对竞争对手既不公平,亦非平民之福。不能用公 款补贴平民参与公共生活,民主政治就变成了富豪和精英阶级的奢侈品。伯利克里家资不足,只好接受他人建议,订立了陪审员领取公共津贴制度。此所谓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完全符合现代政治和民主财政理念。现代国家政党竞选费用,或取自财政补贴,或取自政党、竞选人向社会募捐,或兼而有之。否则只 有富豪才能玩政治游戏。我对那些"1元市长"秀,甚至在竞选中宣称免费服务的民粹政客一向不以为然。长此以往,民主政治必然堕落为豪门、勋阀贵族 政治或者僭主政治,助长公职人员贪污腐败。指责伯利克里应该对极端民主制负责,目的就是为了让豪门、勋阀垄断政治权力。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 百姓点灯。

再次,海军军功导致平民政治地位上升问题。古代国家的财政能力和兵制与现代不同,臣民履行军役义务要自带装备,所以重装备(如骑兵)兵种由富家子 弟充任,平民子弟只能当步兵、勤杂和辅助人员。雅典是海上强国,与伯罗奔尼撒同盟争霸过程中,无论希波战争,还是伯罗奔尼撒战争,主要靠海战。雅 典军制:陆军由一、二、三级公民组成,勋阀、富室充任的重装兵为主力,贫民、佣工充任杂役或辅助兵种,海军桡手由第四级贫民和佣工担任。古代战船 靠划桨提供动力,桡手所占比例很大。自古以来,军人论功行赏,封妻荫子、光耀门楣很正常。古代贵族是军功贵族,文官做得再大也不封爵,情理使然。 平民子弟缺乏上升渠道和条件,寻常并无出人头地机会,除非战时拿生命换取奖赏。既然雅典海上霸权是他们流血牺牲打出来的,为什么不能提升社会地 位?财富、勋阀的嫉妒是特权阶级要求垄断权力和荣誉的吃独食心理和老子英雄儿好汉的血统论思想作怪。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倘若平民连选举、监督公 职人员和担任陪审员权利都没有,就同奴隶无异,可能变成城邦的敌人。

由此不难看出财富和勋阀贵族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贵族吃独食的特权地位和思想,使他们更热衷于为自身利益卷入党争,不惜无理取闹,激化阶级矛 盾,把民主城邦的帕累托最优或者次优,变成阶级战争零和博弈甚至车毁人亡的傻逼博弈,终致社会崩溃、城邦解体。韩、柳之流的诡辩,反映的就是这种 垄断权力、真理和利益的贪婪、自私、阴暗和恐怖心理。素质论沉渣不断泛起说明极权国家开启了从文明走向野蛮的反历史进程,政治、经济和文化精英道 德水准发生了从人到猿的退化演变。

亚里士多德在第3卷论述公民和政体时,首先论述了公民与城邦的关系。他认为要考察各种政制的实际意义和属性,必须先确定"什么是城邦?"城邦是公 民的集合,要知道城邦是什么,必须先确定"什么是公民?"(1274b)公民身份取决于政治权利,"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就是公 民。(1275a)不同政体对公民资格有不同要求。平民政体中"凡属公民就终身具有参加议事、司法和行政机构的权利"。所以说公民地位对于民主政 体最为合适。(1275b)由此揭示了问题的实质:"城邦本来是一种社会组织,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内,就成为一个城邦,那么,倘使这里的 政治制度发生了变化,已经转变为另一品种的制度,这个城邦也就不再是同一城邦。"(1276b)城邦同一性并不在于城墙(国界)、种族等偶然属 性。霍布斯在《利维坦》第21章也指出国家的同一和延续取决于宪法(政体)是否依旧。准此,共产党建政后称新中国并无不妥。清入关,大明国亡;民 国兴,大清国亡;中共建政,中华民国退守台湾,旧中国不复存在。相应地,不同政体对公民品德有不同要求:"倘使政体有几个不同的种类,则公民的品 德也有几个不同的种类,所以好公民不必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但善人却是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的。于是,很明显,作为一个好公民,不必人人具备一个 善人所应有的品德。"(1276b)好公民不必是善人,但对统治者应提出更高的"明哲端谨"、"善人"之类的特殊道德要求;只有轮番为治的理想城 邦才能要求公民兼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品德。(1277a)尽管统治者未必都能达到这种道德水准。

这也是民主国家对执政者提出更苛刻的道德要求,数千年来的君主、贵族、寡头和僭主政治中开明专制难得一见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定义的正宗政体,除了 共和国,君主和贵族制很容易沦为绝对君主和寡头政治。变态的平民政制很难长期存在,往往会迅即演变成他眼中最糟糕的僭主政治,例如现代史上形形色 色的专政,尤其是诉诸集体民意的无产阶级专政和通过政变上台的独裁政权。偶有试图有所作为的君主、寡头或僭主,也会被贵族阶级和官僚集团玩弄于股 掌之上,终至碌碌无为,身败名裂。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描述的朱翊钧,就是很好说明。刚愎自用的崇祯,内外交困之际竟然慨叹:"君非亡国之 君,臣皆亡国之臣。"载湉以变法败亡,邓小平因大开杀戒被钉上耻辱柱。

论述政体分类理论时,他谈到了不同政体的政治权力分配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他认为,无论哪种类型的城邦,最高治权都寄托于公民团体;公民团体就是城 邦制度。(1278b)例如君主政体寄托于王族,贵族政体寄托于贵族,平民政体寄托于德谟(庶民,德谟衍生的德谟克拉西源自雅典语,意指平民政 体),寡头政体则寄托于少数。"人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热衷社会生活是自然性情。"为了共同利益,当然能够合群"。组成政治团体、参与政治 活动并谋求统治权的目的,正是为了"优良的生活"。(1278b)城邦依据平等原则由相同身份的人组成政治体系时,大家自然认为应该轮流执政,分 担公共义务:我承担此项义务能够照顾他人利益,他人执政同样会照顾我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如此,执政者会以权谋私。于是,政体有正宗和变 态、自由和专制之分:动心于当官所得的便宜以及从管理公共财物中所获的残余或侵蚀,人们就希冀久居要津。这类公职人员好像被病魔所缠,必须求救于 官司[一旦失官,便憔悴不堪];总之,看到这些人争权干禄的狂热,不能不想起这些情况实际是病态。由此所可导致的结论是明显的:依绝对公正的原则 来评断,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这类 变态政体都是专制的[他们以主人管理其奴仆那种方式施行统治],而城邦却正是自由人所组成的团体。(1279a)

他按照政体宗旨和政权形态分类。根据宗旨把政体划分为正宗和变态两大类。根据最高治权执行者人数多寡,把正宗政体分为君主制(一人统治)、贵族制 (少数统治)和共和制(多数统治)。(1279a)相应的变态政体分为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制。僭主以个人利益为依皈,寡头以富户利益为依皈,平 民政体则以穷人利益为依皈,均不考虑全体公民利益。(1279b)他认为政权分类实际上不仅在于执政者人数,根据资产多寡分化的阶级才是政权的经 济基础,人数多少仅仅是阶级区别的属性,而非本质:

寡头和平民政体的主要分别不在人数的为少为多。两者在原则上的分别应该为贫富的区别。任何政体,其统治者无论人数多少,如以财富为凭,则一定是寡 头(财阀)政体;同样地,如以穷人为主体,则一定是平民政体。(1279b)其一以自由为标帜,另一则以财富为依据,这些就是寡头和平民两派所各 各据以争取统治权力的实际基础。(1280a)不同政体有不同的正义观念。平民派认为:既然人们出身相等,同为自由人,便应一切权利都平等。寡头 派认为:既然人们财富不平等,便应一切权利不平等。他对两种正义观念采取各打五十板的态度,认为两者都是站在自身立场作出的错误判断,而非普及全 体的正义:各人各照自己的利益进行论断,而大多数的人如果要他们判决有关自身的案件时,实际上就都是不良的判官。……[合乎正义的职司分配("政 治权利")应该考虑到每一受任的人的才德或功绩("公民义务")。]……寡头派和平民派两者虽都主张事物的平等,但对于人身的平等这个问题,他们 就意见相岐了。(1280a)

他认为最高治权究竟应该寄托于谁是个疑难问题。共和制以外五种政体,任何一方单独执政都会带来损害其他公民利益的偏见:寄托于"群众"或"富户" 或"高尚人士"或"全邦最好的一人"或"僭主"。[在这五者之中,]选取任何一项都会发生不相宜的后果……倘使穷人占据最高治权,就会凭其多数来 瓜分富户的财物——这是否有违正义……全邦中任何多数,无论为小康之家,或为穷苦的人,倘使把少数人的财物共同瓜分,取为己有,这种多数显然是在 破坏城邦……这种没收(分赃)的法令是不可能合乎正义的。[如果说这种法令合乎正义,]僭主的行为也就必然是合乎正义的了;恰恰好像贫民多数以强 力(较高法权)胁迫富户,僭主们也遵循同样行径胁迫他人。那么,要是由少数富人来执政是否就能合乎正义?如果他们也像别人那样掠夺并没收平民的财 物,他们的行为是否可算是合乎正义(合法)?倘使认为合法,则平民所施于富户的行为也应当同样认为合乎正义了。这是无疑的,所有这些恃强逞暴的行 为都是卑鄙而不义的。(1281a)

他赞成温和民主制的理由是少数统治不如多数平民智慧:把治权寄托于少数好人(贤良),毋宁交给多数平民,这里虽存在着一些疑难,其中也包含某些真 理,看来这是比较可取的制度。就多数而论,其中每一个别的人常常是无善足述;但当他们合而为一个集体时,却往往可能超过少数贤良的智能。 (1281b)

他强调为政应尚中庸。因为以中产阶级为主的共和政体是能够兼顾富人和平民两大阶级利益和情感的最稳定的政体: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可以分为三个 部分(阶级)——极富、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现在,大家既然已公认节制和中庸常常是最好的品德,那么人生所赋有的善德就完全应当以(毋过毋 不及的)中间境界为最佳。处在这种境界的人们最能顺从理性。趋向这一端或那一端——过美、过强、过贵、过富或太丑、太弱、太贱、太穷——的人们都 是不愿顺从理性的引导的。第一类人们常常逞强放肆,致犯重罪,第二类则往往懒散无赖,易犯小罪:大多数的祸患就起源于放肆和无赖。中产阶级的人们 还有一个长处,他们很少野心,在军事和文治机构中,要是有了野心的人,对于城邦常会酿成大害……在这一端所有的人都仅知服从而不堪为政,就全像是 一群奴隶;而在另一端,所有的人却又只愿发号施令,不肯接受任何权威的统治,就全像是一伙主人。这样的一个城邦就不是自由人的城邦而是主人和奴隶 合成的城邦了;这里一方暴露着藐视的姿态,另一方则怀抱着妒恨的心理。一个政治团体应有的友谊和交情这里就见不到了……惟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 组成最好的政体……凡邦内中产阶级强大,足以抗衡其它两个部分而有余,或至少要比任何其它单独一个部分为强大——那么中产阶级在邦内占有举足轻重 的地位,其它两个相对立的部分(阶级)就谁都不能主治政权——这就可能组成优良的政体。所以公民们都有充分的资产,能够过小康的生活,实在是一个 城邦的无上幸福。如其不然,有些人家财巨万,另些人则贫无立锥,结果就会各趋极端,不是成为绝对的平民政体,就是成为单纯的寡头政体;更进一步, 由最鲁莽的平民政治或最强项的寡头政治,竟至一变而成为僭政。僭政常常出于两种极端政体,至于中产阶级所执掌而行于中道的政权就很少发生这样的演 变。(1295b)总之,政体及其最高治权关系到各阶级利益、情感和价值观,与素质论无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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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5/29/2012
沈良庆: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伪命题(六)
作者: 沈良庆

民主理论与实践早已证明素质论是伪命题。现代民主理论与实践则证明直接民主和大众民主可能导致多数的暴政,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也是伪命题。专制主 义者与害怕民主的人兜售这些谬论,除了肮脏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需要,只能说明他们对民主理论与实践的无知,说明他们自己的素质确实太差,不配民 主。

"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马基雅维利的现实主义政治理论

马基雅维利(1469-1527)是意大利政治家和最有创新精神的政治思想家。同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堪称伟大的思想家相比,这位近代 性之父和麦迪逊一样,首先是积极参与政治实践的国务活动家,而非单纯的思想家,他所取得的巨大理论成果,是思考和推动政治实践过程中获得的副产 品。

哈维•曼斯菲尔德在《论李维》导论中说:"马基雅维利的贡献,是把文艺复兴变成了现代性。"很多中国读者熟悉他都是因为引人入胜、毁多誉少的《君 王论》。其实,他不仅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更是有着强烈共和主义倾向的人文主义者。文艺复兴巨子中堪称现代性之父的并不是但丁、马西留斯和彼得拉 克,而是最具有创新精神和原创思想的马基雅维利。他在政治思想史上首次强调了责任伦理和工具理性的重要性。撇开言人人殊的是否"正当",专心致志 研讨政治家搞阴谋诡计的手段和技巧,恰恰体现了韦伯所谓"祛魅"和"合理化"的现代性基本特征。

马基雅维利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只强调信念伦理而不考虑道德生活在政治社会中如何可能的思想家,无论站在西方基督教文明,还是东方儒家文明的传统价 值观角度看,他都是十恶不赦的"小人",而非柳下惠那样的"君子"。要真正理解他的政治思想,只读《君王论》是不够的,还要读《论李维》、《佛罗 伦萨史》等著作;只读这些著作(听其言)是不够的,还要了解其政治理论和实践的语言环境和历史背景(观其行)。《君王论》亦非流俗所谓富有创见但 十分恶毒的暴君手册。作为一部摒弃古典主义和圣经传统的神权政治道德说教,转而鼓吹新型政治伦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现实主义政治作品,富有创 见理所当然,但未必是暴君手册。它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出于特殊政治需要写出的一部试图揭示真实政治意图、手段和过程的作品。如果说其中充满罪恶, 那也是政治过程本身的罪恶,而非作者的罪恶。很难想象他会在先后写出的《君王论》、《论李维》中表达两种截然相反、水火不容的利益、情感和价值 观,毋宁说两部著作历史背景和思想基础是一贯的,他要面对和回答的问题是:共和国或者说实现共和主义理想如何可能?

惊世骇俗的《君王论》是他融合自身从政经验,对佛罗伦萨数百年来激烈动荡政治实践的总结。作为爱国主义者和现实主义政治家,面对长期分裂政治恶 果,他悉心研究治国之术,认为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在意大利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才能稳定秩序,外御强敌,内抑动乱,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 严。对他来讲这一政治目的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手段则是可以独立研究的技艺问题。该书第3章谈到一条定律,中性地看就是除恶务尽:

人若不受安抚,便待以被灭;人们往往会因为受到小小的伤害而燃起复仇之火,却不能因为自己受到毁灭性伤害而从事复仇。因此,我们一旦欲加害于人, 一定要害到使其无法翻身的地步,这样,对手的锐气丧失殆尽,我们就无需再去担心他的复仇之念了。

马基雅维利虽然崇尚共和制度,如果精明强悍的君主能运用不受限制的权力实现统一,拯救水深火热的意大利,先实行君主制,再像罗慕路斯那样创建共和 国也未尝不可。其实,《君王论》要解决的是比较中性的政治效率和能力问题。与其说是写给君主看的,不如说是写给共和主义者尤其是共和国执政看的。 君主深谙此道,不需要这样一个泄露天机的教父。一部《资治通鉴》和二十四史很能说明问题。汉宣帝教训柔仁好儒的太子:"汉家自有制度,杂王霸之道 而用之,奈何纯任德教。"相反,共和主义者和共和国容易陷入软弱无力的腐败,需要增强执行力。所以斯宾诺莎、卢梭这样的共和派思想家视之为乔装打 扮的共和派著作。实际上,《君王论》有着更多的共和主义因素,《论李维》则有更多的专制因素。《论李维》是对古罗马史家李维《罗马史》前十卷的评 注(余者大部散佚)。该书第1卷第18章说明了共和国为什么需要专制的东西。作为特定历史处境中的人,他的问题意识不是寻找新的人民,而是让腐败 的人民获得解放,捍卫他们的自由。曼斯菲尔德认为:

总之,《君主论》比表面看上去有着更多的共和主义倾向,同样,《论李维》也有着更多的君主论倾向,它把专制与共和制融为一体,对古典时代和基督教 的道德观有着更多的批判,所以,它的原创性,要多于它给人的表面印象。

他很清楚在一个腐败城邦里,通过开明君主用专制手段实行共和的困难,甚或不可能。这种清醒的政治思维基于对人性的深刻认识。他在论述渐进改良不可 能之后,进一步阐明了指望开明君主实行共和的困难,

制度之不善已人尽皆知,可予以全盘更新的情况,我以为,弊端固然易明,匡正又谈何容易。既然正常手段已非良善,故而正常手段已不足以竟其功;人必 借反常手段,譬如暴力与军队,才能在城里人人各行其是之前,按自己的方式加以整饬。因为匡正城邦的政治生活,要以一个好人为前提;借暴力手段篡夺 共和国的王位,却要以一个恶人为要件。然而鲜有好人愿意运用卑鄙的手段登上王位,即使他有着良好的目的;也鲜有恶人登上王位后打算行善,即使他有 过运用自己以卑鄙手段篡夺的权力去行善的念头。

这段"进亦忧退亦忧"的高论,令人想起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关于专制条件下开明政治家难得一见且难以有所作为论断。这种大胆揭露专制 因素的共和主义情感和价值观,在其他著作中也有所表现。《佛罗伦萨史》揭露了统治阶级的贪婪无耻和荒淫残暴:要统治者完全出于公心拯救祖国是不可 能的,他们出手时必然掺杂大量私欲和肮脏的权术。为了证明新型政治伦理的正确,他借起义者之口慷慨陈词:

不要上当,以为他们祖先的古老血统会使他们比我们高贵;因为所有人类都出于同一祖先,都是同样古老;而大自然也把所有的人都塑造成一个摸样。大家 把衣服脱光了,就会看到人人都长得差不多……只是由于贫富不同,才使我们有了贵贱之分。

你们只要对人类的行为留神观察,就会看到,所有那些获得巨大权势、取得大量财富的人,不是运用暴力就是运用欺骗的手法。而对于用暴力和欺骗得到的 这一切,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用伪造的所谓正义的美名来掩藏他们取得这些东西时所用的那些可耻的伎俩……上帝和大自然把所有人生的幸福都撒到人间, 人们把它抓到手的方法与其说是勤勉不如说是强夺,是恶行而不是善举;因此,只能是人吃人。只有不能自卫的人才活该担惊害怕。所以,当机会来到时, 我们必须使用暴力。

马基雅维利的共和主义思想是一脉相陈的。但是作为现实主义政治理论家,《君王论》需要解决的是任何政体都绕不开的执行能力问题。虽然第2章申明 "不想在此文中多费笔墨"谈论共和国问题,还是很快就提到罗马共和国,断言它是明君的楷模。他在第5章末尾指出,过惯了自由生活的人民是最难以征 服的,除非能够彻底摧毁共和国:

在共和国的政治体制里,就有一种较为强劲的活力,这主要表现在复仇的欲念上,那里的民众一旦遭到凌辱,便会从心底里涌生复仇之念。他们不会也不可 能忘记自己曾有过的自由生活环境,每当回首那些日子,他们心中就不平静,就要找事端。

曼斯菲尔德指出:"《君主论》不是只谈论君主或者专制者的,它没有像《论李维》推崇共和国优于君主国或专制政体那样,主张君主国或专制政体优于共 和国。"《论李维》则热情赞颂共和国的优越性。第58章题目就是"民众比君主更聪明、更忠诚"。他针对李维像所有史家一样认为民众愚昧和不诚实的 偏见指出:这些"责之于民众的缺点,应当针对一切个人,尤其是君主才对。不受法律管束的个人,能够犯下和肆意妄为的民众一样的错误。"在受到法律 管束情况下,持之有恒的人民"便不亚于君主,甚至胜过一个公认的明君。"不受法律管束情况下,民是暴民,君亦暴君,"他会比人民更加多变,更加轻 率鲁莽,更加忘恩负义。" "人民比君主更精明、更稳健,判断力更出色。人民的声音能被比作上帝的声音,是事出有因的。"共和国比君主更诚实守信(第59章);只有共和国才有共同利 益(第2卷第1章), "与君主国相比,共和国有更强盛的活力,更长久的好运。"(第3卷第9章)

亚里士多德按照统治人数把政体分为一人统治的君主制(僭主制)、少数统治的贵族制(寡头制)和多数统治的共和国(民主制),认为能够协调、平衡各 阶级利益的惟有共和国。其中已经包含了分权制衡思想萌芽。尽管这种分权制衡仅仅是阶级共和,既没有从政府形式的安排上实行横向的同级机构分权,也 没有纵向的中央与地方不同层级机构分权(联邦制),仅仅为分权制衡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共和理论框架。相互竞争的政体实际就是两大类:少数统治 和多数统治。《君主论》和《论李维》就是从这两大类展开论述的。他通过对党争的肯定在共和政制中融入某种专制因素进一步发展了宪政思想。先看专制 因素:

上述类型(指六类正宗和变态政体)皆有弊端,三种好的短命,三种坏的恶劣。故精明的法律实施者,在认识到这些不足之后,便会避开这些类型,择一兼 容并包的统治形式,认定其更为稳固而持久:在同一城邦内兼行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他们可以相互守卫。(第1卷第2章)

这既是近代人的自由和(民主)共和与古代人的自由和(民主)共和理论的重要分水岭,也是这位近代性之父的共和思想很容易被误读的原因。尽管麦迪逊 在联邦共和国论战中并未提到其理论来源于对马基雅维利共和思想的借重,还是可以通过麦迪逊对党争和政制安排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感觉到两者之间关系。 他也许早已看出这位名声不佳的意大利人思想价值并默默加以利用。无论如何,美国立法、行政和司法当局就兼有某种民主、君主和贵族色彩。

亚里士多德倾向共和国并逻辑一致地认为专制因素是美中不足表现,马基雅维利却似乎矛盾地反其道而行之,认为专制因素使共和国更加完美。这正是他作 为现实主义政治理论家最具创新性的工具理性精神深刻性所在。这种分野涉及对人性和政治的不同看法,前者更多的看到人性和政治中善的一面,后者的预 期则更冷峻和现实。《论李维》第1卷第3章论述"在罗马创设护民官的变故,护民官使共和国更趋完美"时指出:"驾驭共和国并为其制定法律者,必把 人人设想为恶棍,他们会不失时机地利用自己灵魂中的邪念。""无法纪而事务井然的地方,无需法纪;然而无良好风俗之地,则法纪须臾不可离也。"君 子国无需法律,人治和德治必以贤人政治为依皈。由此既能看到麦迪逊对人性和政府形式关系的著名论断,也能看到分权制衡的来源:用野心对抗野心,用 权力制约权力,人皆不能为恶。

马基雅维利也是从少数和多数谈起,但他认为少数和多数不是提出截然相反的治权主张(贵族制和民主制)的派别,而是表现出两种相反的性情、欲望。 《论李维》第1卷第4章提到共和国有两种竞争性的气质:民众的气质和大人物的气质。第5章指出两种气质有相反的政治目的和欲望,大人物、贵族有强 烈的支配欲,平民只有不受人支配的欲望:

护卫某物之权力,当授予对此物无侵夺欲的人。揆之贵族的目的与平民的目的,可知前者支配欲甚强,而后者只有不受人支配的欲望,故较之权贵,他们也 有更强烈的意愿过自由的生活,更不愿意伤害这种自由。所以,让平民担当自由的卫士,他们会为它付出更多的关切,既然他们无力侵夺它,他们也不会允 许别人侵夺它。

这就是他的阶级意识和共和理据。不受人统治的欲望为共和国的自由秩序铺平了道路。 "别管我的事!"是他着力强调的民众感情基调。这种诉求是卑微的不受他人干预的自由。由此不难看出对共和国来讲,谁的素质更高,更适合充当自由卫士。如果 有顺藤摸瓜功夫,不难看到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和柏林(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区分两种自由的思想渊源和逻辑起点。这种区别为现代 民主打下了坚实基础:无论你人数如何众多,哪怕是卢梭无坚不摧的"公意"(人民意志),也不能侵犯某些私人领域:"别管我的事!"

两大阶级的欲望(及其利益、情感和价值观)南辕北辙,这种矛盾无法用语言加以调和,导致的政治冲突就是"纷争"(tumult)。马基雅维利在描 述政治斗争意见纷纭、杂乱无章时,经常使用这个词汇,并由此开出使冲突合理化的现代解决方案。这是他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李维等古代 学者的不同之处。尽管解决方案有很大区别,这些古代学者却有着共同的问题意识:"纷争"是个坏东西。苏格拉底、柏拉图试图用专断的"划一"消除纷 争;亚里士多德强调"中庸",靠中产阶级抑制纷争。 马基雅维利从根本上颠覆了上述问题意识,认为纷争不已恰恰是罗马共和国保持自由的第一要素。曼斯菲尔德描述道:

马基雅维利的政治科学的第一个新特点是,他否定了那种谴责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纷争不已的传统成见(李维也属于这一传统)。指责这种分裂状态的人所 鄙薄的东西,恰恰是使罗马保持自由的第一要素。马基雅维利是第一位称赞党争有益的政治哲学家,尽管党派之间的阴谋诡计往往不足为训。在这样做时, 他既认可"专制统治的"支配欲,也认可共和主义的不受宰制的欲望,并且说明了它们如何才能做到相得益彰。

该章题目就是"平民和罗马元老院之间的不和,促成了共和国的自由与强大"。讲述了塔尔昆之死导致罗马内乱和护民官创设之后,他对"纷争"的成见提 出了异议:"诅咒贵族和平民纷争不已的人,他们所谴责的正是让罗马保持自由的元素。"这些人看不到嘈杂喧嚣的纷争能够收到良好效果,是因为没有顾 及共和国皆有两种相反的气质,"凡是有利于自由的法律,皆来自他们之间的不和"。他根据罗马共和国300余年的政治实践作出如下论断:优秀楷模生 于良好的教养,良好的教养生于良法,而良法生于受到世人无端诬责之纷争也。凡细心检审其鹄的者皆可发现,他们并未造成有损于公益的流放与暴力,却 导致了有益于公共自由的法律和秩序。有人说,那些办法太反常,甚或野蛮,民众嚣聚以对抗元老院,元老院亦与民众作对,喧嚷起于街市,店铺悉数关 门,百姓弃城而去,凡此种种,令读史者骇然。然而我要说,每个城邦都要有自己的一套办法,让民众一展其抱负,在重大事务上借助于平民的城邦,尤须 如此……享有自由的民众,其欲望鲜有危害自由者,因为这种欲望或是生于受人欺凌,或是来自于担心自己受到压迫。

如果纷争是创设护民官的缘由,则应给予纷争至高的赞扬才是,因为它不只让民众享有治权,且为罗马的自由竖起一道屏障。

共和国如此,创建自由国家同样要维护政治生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准此,才有可能在意见纷纭的基础上执两用中,保证每个参与者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 都能获得适当的照顾,保证政治博弈不再是零和博弈甚至傻逼博弈。曼斯菲尔德指出:"共和国对专制统治的需要,使马基雅维利提出了宪政的价值和可行 性的问题。宪政赋予了政治以可见的秩序,对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做了清楚的界分。"这种区分至关重要。

马基雅维利认为建立共和国的关键是为它"形成一种秩序"(第1卷第2章、第9章)。这等于重申了那个困境:共和国既反对又要接受专制统治。执行权 涉及的不仅是行政效率。对正常状态的界定,需要参照并且取决于非常状态。他在这里再次表现出对亚里士多德古典共和主义的反感。亚里士多德偏爱似乎 更民主的委员会决策,马基雅维利却反其道而行之,强调独断专行的执行权。曼斯菲尔德描述道:首要的非常手段,是能够刺激感官的执行。法纪之贯彻, 一定要让人看得见,使他过目难忘。令人过目难忘的执行,未必是合法的执行。事实上,非法的执行更引人瞩目,践踏法律更能展示实施者的意志。马基雅 维利特别说明,最好让人们看到执行者是一个人,这同亚里士多德偏爱一个造成责任无所归属的委员会相反。马基雅维利强调"执行" (execution)——它有着"贯彻"和"处死"双重含义,可以说,这使他成为现代执行权的创始人,这与古代共和国不同,那时人们认为这种权 力有着太多的君主制因素。

这些文弱书生难以理解甚至不齿的犀利、独特见解,既反映了政治家的现实主义风格,也是他为宪政理论做出的卓越贡献。否则,现代民主国家很可能软弱 无力,政府既没有权力,也不负责任。不仅共和国需要专制因素(强有力的执行权),专制统治者(无论僭主、寡头)同样需要民主因素。僭主、寡头在决 策过程中,往往需要通过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易于执行和推卸责任。中共当局民主集中制决策模式,更是制度化的通过党组织集体进行 这种变态的民主决策。

上述见解与贯穿《论李维》全书的"腐败"问题有关。这里所谓腐败,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败坏,毋宁说与道德无涉。曼斯菲尔德认为"马基雅维利对腐 败的讨论,其实是政治科学的又一创举,它并不符合那些品德高尚者的善良愿望,即道德为成功之母。"带有一定专制因素的宪政之妙处,正在于符合人性 的弱点,无须悖逆人类的欲望。通过分权制衡赋予政治过程以公开、合法的通道和可见的秩序,对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公共自由和私人自由)做出清楚界 分,使之各安其位,各得其所。

回归麦迪逊和美国革命的理论与实践

麦迪逊在前人理论与实践基础上阐明了促使人们参与政治博弈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利益、情感和价值观,在包括神权政治理论在内形形色色带有神秘色彩的历 史解释之外,给出历史的经济解释。现代学术思想中,很多人在马克思之前已给出此类解释。如欧陆法学家拉萨尔《被制定的法律体系》即持此种观念;耶 林在《法律的目的》中发挥了这种理论,认为法律并不是莫名其妙"生长"的,而是为了适应特定利益集团需要"制造"的。在马克思之后,洛桑学派代表 人物、意大利经济和社会学家帕累托等人同样也运用了历史的经济解释,说明阶级斗争实际上在任何社会都无法避免。

怎样才能消除党争或者控制其分裂社会的后果呢?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指出:"消除党争危害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原因,另一种是控 制其结果。"进一步指出,消除党争原因的两种方法都是愚蠢和做不到的。一种方法是消除党争存在必不可少的自由。苏格拉底、柏拉图的政治理想就是通 过专断意志强制,实现这种整齐划一。麦迪逊认为这种方法比党争弊病更坏:"自由于党争,如同空气于火,是一种离开它就会立刻窒息的养料。但是因为 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这同因为空气给火以破坏力而希望消灭动物生命必不可少的空气是同样愚蠢的。"第二种方法就是给予每 个公民同样的主张,同样的热情和利益。这种方法不仅无法消除党争,它本身就是导致党争的原因,所以他才会作出被比尔德引为圭臬的经济解释。

专制政治或许有必要披上一件神圣的哲学外衣,依赖伪善的道德承诺,民主政治不需要建立在某种神话、哲学和道德承诺基础上。专制政治,尤其是专制者 及其拥趸不断仰望星空却难得一见的开明专制,或许需要圣君、贤相和良民,统治者尤其需要非凡的"高素质",兼具高超的政治技艺、智慧、勇气、胸怀 和德性。那时我们也许能看到柏拉图《蒂迈欧篇》及其续编《克里底亚篇》描绘的神在放牧人群的黄金时代。但是正如麦迪逊所说的:开明的政治家能够调 整这些不一致的利益,使之有利于公共福利,这种说法是徒劳的。开明政治家不会经常执掌大权。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不作间接和长远的考虑,根本也不能 作出这样的调整,而那种长远的考虑也很难胜过一个党派不顾另一党派的权力或全体人民的福利而争取眼前利益的打算。

开明的政治家难得一见,亦难有所作为,与素质高低、是否理性无涉。人类难免偏狭、自私、短视、愚钝和怯懦。人性的弱点本身决定了不同阶级、阶层和 集团之间主要由利益、情感和价值观决定的党争或者说阶级斗争难以避免;政治家亦难免俗。揆之中国历史,除了传说的三代神话,经过史官美化的文景之 治、贞观之治,同样难得一见,暴政与暴乱的治乱循环所在多有。这是由人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决定的。3月16日,从Facebook分享韩国摄影 师In Sook Kim《星期六的夜晚》(描绘偷窥者的幻想展示人类丑恶欲望)时,我写了如下涂鸦:"人人都是天使,根本不需要政府;统治者是天使,任何政府形式都等价; 按照游戏规则公平、合理的各纵其欲、各呈其能、各得其利可矣。"这段高论当然不是我的发明,它是自由国家实行分权制衡原则的必要预设。代议制民主 无需建立在人性的过高预期之上。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论述分权制衡的重要性时提出如下著名公式:必须用野心对抗野心……用这种方法控 制政府的弊病,可能是对人性的一种耻辱。但是如果政府本身不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又是什么呢?如果人是天使,那么政府就是不必要的。如果由天使来 统治人,那么对政府外在和内在的控制都是不必要的。

既然党争原因无法排除,任何政体要长治久安,都必须规范、调整和平衡内部不断出现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冲突,把党争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麦迪逊在第 10篇接着探讨如何用控制其结果的方法解决党争的危害。探讨结果既表明现代人的自由和民主与古代人的自由和民主的巨大区别,也表明民主政治不仅是 "可欲的"信念伦理范畴的东西,也是"如何可能"的责任伦理范畴的东西;不仅需要价值取向,也需要政治技艺。古代社会"一人一票、多数决定"的直 接民主形式,如果不能通过适当政制安排加以控制,并不能消除党争的危害性,容易造成多数对少数的压迫,侵犯个人自由并从根本上危害公共利益:一种 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止派别斗争的危害。几乎在每一种情况下,整体中的大多数人会感到有共同 的情感和利益。联络和结合是政府形式本身的产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牺牲弱小党派或可憎的个人动机。因此,这种民主政体就成了动乱和争论的图 景,同个人安全和财产权是不相容的,往往由于暴亡而夭折。赞成这种政府的理论政治家错误地认为,如果使人类在政治权利上完全平等,同时他们就能在 财产、意见和情感上完全平等。

共和政体,我是指采用代议制的政体而言,情形就不同了,它能保证我们正在寻求的矫正工作。解决方案和美国宪法的政治实践就是代议制民主共和政体 (宪政民主)。"一人一票,多数决定"作为一种委员会集体决策方式,并非民主制的专利。除了行政首长负责制范围内的独裁决定,或者像安理会常任理 事会实行一致通过原则的一票否决制,独裁、专制政权和极权国家同样可以使用这种决策方式。它可能犯错也不是民主制独有的。直接民主制和极权国家 "一人一票,多数决定",很容易形成多数的暴政或者演变成你民主我集中的领袖独裁、寡头专制。民主并不神圣,必须跟宪政、分权、共和、法治和人权 原则、形式和技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协调利益、保障自由和防止公共权力肆虐。

美国学者罗素•哈丁在《自由主义、宪政主义和民主》一书中指出:"协调利益的政府比呼唤道德承诺的政府更可能得到支持。"专制国家需要杂王霸之道 而用之,通过作出道德承诺获得合法性,美化专制统治,要求臣民充当道德牺牲品。中华帝国儒表法里统治术就是很好说明。隋炀帝道德文章写得仁至义 尽。为了讨好注重道德承诺的父母,篡夺皇位继承权,不惜压抑本性,装出一副谦恭勤俭、不好财色假象。一旦时机成熟,弑父杀兄,奸淫庶母,穷征暴 敛,无恶不作。政治理论与实践一再表明,能够平衡、协调高度分殊化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的民主国家,不仅比专制国家在道德上更可欲,政治上更稳定 可靠。

美国宪法是政治上有力量的主要群体相互协作结果。对协作结果感兴趣的有三大群体:北方工商业与金融集团,东部农场主和南方种植园主。尽管农场主和 种植园主共享着对农村价值的认同,许多社群主义的小农场主后来成为反联邦党人,但是那些大农场主、种植园主的大规模生产业务和工商业集团共同具有 对广大、通畅的统一市场的需要,他们之间的结合为制宪会议协作宪法、建立联邦国家奠定了多数的基础。其实,反联邦党人也为宪法做出了特殊贡献。以 第一批修正案纳入宪法的权利保护法案,就是反联邦党人为捍卫州权提出的。为了获得各州批准,联邦党人不得不对他们的诉求作出妥协。奴隶制问题当时 和后来都严重考验着各方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针对黑奴的"五分之三投票权"条款,就是北方和南方为通过宪法、建立联邦国家不得不作出的妥协。尽 管如此,最终还是引发了差点分裂美国的南北战争。它说明利益、情感和价值观不可调和的差异,会演变成谁能战斗到最后的差异。诚如哈丁所言:宪法是 一种虚弱的手段,只有当人们能够协调自己时,宪法才能协调该群体。

回到亚当斯和驯马师的故事。殖民地民情就是欠债人的民情,很多参与、支持独立战争的人都是驯马师那样的欠债人,他们试图通过革命摆脱宗主国的债权 人。说白了就是赖账。革命胜利后,由欠债人批准宪法建立的联邦政府并未支持该诉求。这种用暴力手段侵犯合法财产权的不义行为,会彻底动摇美国的立 国基础,与美国革命以自由立国的宗旨南辕北辙。只有以建立极权国家为目的的共产主义革命,才会以多数人的名义冠冕堂皇地"分财产"。

1783年,杰伊代表邦联与英国签署和约,标志美国独立获得英国承认。该和约确认了美国债务人对英国债权人应履行偿债义务,邦联的软弱无力和欠债 人的民情,导致和约难以得到忠实履行。各州为了迎合民意,通过各自的立法蔑视该条约。拒绝履行义务的赖债行为,严重损害了邦联的信用、外交和贸易 关系。华盛顿悲愤地说:

美国,对那些她正努力要与其达成贸易条约的国家看来,没有贯彻条约的手段,必然是非常可鄙的。它们必然看到、并且要感受到,是合众国还是单独的各 州,是最适合它们目的的主权者。一句话,今天我们是一个国家,明天就是13个。谁会以这样的条件来对待我们?

斯托里在《美国宪法评注》第三章论述邦联的衰落和垮台时,认为这是"最严重的国家灾难之一"。它也是促成建立联邦国家的重要因素。1787年,国 会一致通过(由杰伊起草)向各州发出的著名陈词,表达了邦联的悲哀和无能。宪法通过后,情况依然严峻。1794年,华盛顿总统派杰伊前往英国谈 判,缔结《杰伊条约》,缓和了与英国的对抗。尽管联邦立法、行政当局作出巨大努力,问题依旧存在。1796年,联邦最高法院在韦尔诉希尔顿 (Ware v. Hylton,3 Dallas 199[1796])一案中,撤消弗吉尼亚州1777年通过的没收革命前英国人债权的法律,使问题的解决有了转机。法庭作出这项涉及对英国人债务敏感问题 的高度国家主义判决,招致反联邦党人对联邦政府和司法系统的猛烈抨击。大法官蔡斯宣布判决的法律依据是联邦宪法第6条规定:"所有合众国授权已经 缔结或将来缔结之条约均为国家之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均受其约束,即使任何州宪法或法律有与之相抵触之内容。"据此认定1783年条约的效力高于各 州立法。撇开上位法和下位法关系的法律技术问题不谈,任何国家政府有没有权力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剥夺合法的私人财产权,包括以革命的名义?如果一 个国家政府、法律和司法不能尊重和保护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同样可以用冠冕堂皇借口侵犯本国臣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包括以革命的名义。以 自由立国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怎么能支持这种无赖诉求呢?斯托里在第三十四章评论道:

是否共和国和自由政府的性质没有必然地对立法权力施加某些制约,这已经得到许多讨论。看来普遍的意见是,这得到了司法判决的强大趋势的加强。即从 美国独立战争以来,没有一个州政府被推测拥有先验的主权来取消被赋予的财产权利,单单通过立法法案就拿走A的财产而转移给B。当使得财产权利单独 仰赖立法机关而没有任何制约,那样的政府几乎不能被认为是自由的政府。自由政府的基本格言看来是,要求个人自由和个人财产的权利应被认为是神圣 的。至少在这个国家中,没有任何法院可以保证有这样的假设,任何州议会拥有侵犯和蔑视这些权利的权力;或者如此违背正义和公民自由共同原则的权力 竟然会潜入了对立法权力的普遍授予,或者在合宪授予权力的常见形式之时,却应从人民意志的任何普遍表达中隐含出来如果没有非常强烈的、具有那种效 果的肯定性宣布,不应推测人民脱离了对他们的安全和福利如此至关重要的权利。

尽管革命和建设过程困难重重,现代民主国家对臣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的保护能力,于此可见一斑。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审查权监督、制约立法和行政 当局,捍卫生命、财产和自由时,也为捍卫国家统一、建立强大的中央执行权做出了贡献。

代议制民主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它通过多党竞争、代议制、宪政、分权、两院制、司法独立、司法审查权、陪审团审理、权利法案、言论和新闻出版 自由等复杂的宪法安排,从制度上为防止公权力肆虐和多数的暴政设置了一道道难以逾越的堤坝,是目前为止人类所能够拥有的最好的政治形式,能够最大 限度的协调、平衡和兼顾各阶级、集团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最大限度的保护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例如政党政治、代议制、两院制、群众团体和 新闻自由都是民意的过滤器,让纷纭复杂、莫衷一是的公众意见得到提炼和扩大,既能凝聚共识,在阶级、集团、政党和国家层面采取共同行动,也能有效 防止飘忽不定的、暴戾的民意仰仗多数骤然通过问题立法;宪政、分权、司法独立、司法审查权、总统否决权和权利法案为可能出现的问题立法进一步设置 了障碍;行政执行权和司法权同样受到制约;司法独立的第三方裁判(任何人不得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确保了司法公正;陪审团审理在需要专业知识和技 艺的司法领域实现了精英主义和平民主义的平衡。

民主理论与实践早已证明素质论是伪命题。现代民主理论与实践则证明直接民主和大众民主可能导致的多数的暴政,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也是伪命题。韩 寒、柳传志之流故意给出两个糟糕选项:少数的暴政或者多数的暴政。现代民主已经给出不要任何暴政的第三项选择。专制主义者兜售这些谬论,除了肮脏 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观需要,只能说明他们对民主理论与实践的无知,说明他们自己的素质确实太差,不配民主。

(全文完)

2012年4月4日定稿


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35689.html
薛涌:中国人是否具有民主素质
2012-04-29

中国人是否具有民主素质
2012-04-29
  【《坏民主》交稿后,突然读到提出"民主的远光灯论"的"韩三篇"。不知道关远光灯的中国人有民主的素质吗?我查了些量化资料,写就此文。聊 作《坏民主》的补论。】

  中国人是否具有民主的素质?这个问题几乎从"德先生"刚一来到中国就成为公共讨论的焦点,去年底因为"韩三篇"又被炒热。从孙中山的"一盘散 沙"和鲁 迅的"改造国民性",到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再到韩寒的"开车不关远光灯","中国人素质低"几乎成了定论。令人惊异的是,虽然社会科学的量 化研究已 经非常发达,中国知识分子在讨论这样严肃的问题时,一百年来几乎全凭直觉,以自己有限的生活经验和读过的几本书,拍拍脑袋就给13亿人定了性。

  因为这种旧文人的随意态度笼罩了知识界,使一百年左右关于"素质"问题的讨论没有产生任何有统计学价值的数据。结束这一空对空的口水战,急需 社会科学 界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系统的证实或证伪的量化研究。在没有这样的研究可参考之前,我所能找到的最为系统的数字化依据,恐怕就是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简称EIU)一年一度发布的各国"民主指数排名"。这一排名,根据"选举程序和多元化"、"政府职能"、"政治参与"、"政治文化"、"公民自 由与权利"五项按照0到10分进行评定,再把各项分数相加,最后按照总积分排除"民主指数"。其中,最为接近我们所谈的"素质"的,就是"政治文 化"。所 谓"政治文化",针对的是公民的政治态度,并运用民调数据作为评定的基础。其中的问题包括:对军政府、强人政府、专家治国等等的态度,对用民主的 方式维持 公共秩序的信心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我们大致可以看出一国的民众对民主的价值有多大程度的认同、有多大的意愿通过民主手段解决所面临的各 种问题。

  毫无疑问,这样的评价方法有相当大的缺陷。比如,民调数据在发达国家还比较整齐,但在发展中国家非常残缺。有时不得不根据相关资料推断。另 外,"政治 文化"多集中于民众的民主意愿,而忽视了民主能力。换句话说,要民主并不等于有运用民主制度的能力。象波兰这样的国家,公民拼死争来了民主,现在 的民主意 愿则比一些从来还没有享受过民主的国家还弱。这大概反映了人们对已有的财富视而不见、对没有的东西特别想要的心态。这导致了波兰的"政治文化"得 分低得离 谱儿。不过,这毕竟是个有量化调查基础的评价指数。在没有其他资料可依据时,这一资料还是具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在此文中利用的是2010年 的排名。 主要是便于拿阿拉伯之春前相关国家的民主指数和中国进行比较分析,以衡量中国政治改革的紧迫性。

  首先,在总积分中被排在的前26个国家,被归类于"充分民主国家"。领头的是挪威、冰岛、丹麦、瑞典、新西兰、澳大利亚、芬兰、瑞士、加拿 大、荷兰等 "福利国家"。美国仅名列第17,排在德国(14)和捷克(16)之后。这大概出乎许多人的意料。亚洲国家进入这一发达民主阵营的,仅有韩国 (20)和日 本(22)。第二类属于"有缺陷的民主",希腊(28)、意大利(29)、南非(30)、法国(31)属于此列。亚洲的台湾(36)、印度 (40)、斯里 兰卡(55)、泰国(57)、印尼(60)、蒙古(64)、马来西亚(71)、菲律宾(74)也在其中。第三类则是混合性政体,包括香港 (80)、新加坡 (82)、巴基斯坦(104)、俄罗斯(107)、伊拉克(111)这些我们比较熟悉的国家。最后一类属于威权国家,卷入"阿拉伯之春"的阿尔及 利亚 (125)、埃及(138)、突尼斯(144)、也门(146)、利比亚(158)都在此列。那时没有解冻的缅甸(163)和朝鲜(167)处于 垫底的地 位。中国则排在第136位。

  那些充分民主的国家,各项指标得分都比较高,基本上是齐头并进,彼此的相关性很强。排名靠后的国家,各项指标之间仍然有明显的相关性,但不平 衡之处越 来越大。甚至各项之间的相关性发生断裂。比如,中国的排名136位,最大的原因是在"选举程序"这一项上拿了零分。这是制度硬件的问题。但是,中 国的"政 治文化",即中国人的民主诉求,则是5.63分。排名36的台湾在这项上的分数居然和中国一样。其中的重要因素,在于台湾在"选举程序"上得分 9.58, "公民自由和权利"得分9.71,都超过了美国(分别为9.17和8.53)。印度在这两项上,得分分别为9.58和9.41,也都超过了美国, 但"政治 文化"得分才4.38,比中国还落后一大截。甚至巴西、波兰等新兴民主国家,其"政治文化"得分也低于中国,仅为4.38。亚洲国家"政治文化" 得分最高 的,是韩国、日本、新加坡,都为7.50分。刚刚把普京送上总统宝座的俄罗斯,"政治文化"得分仅3.13,远远低于中国。

  从以上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那些有制度硬件、在"选举程序"上得分比较高,但"政治文化"得分过低的国家,大多发展得不太健康。印度就是 一例。这 大致符合我们的常识:仅仅有套选举程序,但国民素质跟不上,民主制度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但是,中国的"政治文化"的得分能够和许多"民主国家" 相提并 论,甚至超过一头。

  我们必须再次重申,这样的评价有种种局限。说中国的民主"政治文化"远远高于波兰,严重违反我们的常识。但是,这些数据至少能够大致说明,中 国的民主 化程度低主要还是制度原因,而非文化问题。以"中国人素质低"作为民主缓行的理由,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恰恰相反,这些分项数据指向的是政治改 革的迫切 性。比如,"阿拉伯之春"的发源地突尼斯,在"选举程序"和"政治文化"两项上的得分和中国完全一致,都分别是零分和5.63分。"政治文化"得 分相对较 高,说明国民的民主诉求教强烈,而政治制度上如果不给这种诉求提供任何表达机会,当然就会带来危机。除了突尼斯外,被"阿拉伯之春"所横扫的几个 国家,在 政治制度和政治分化上都呈现出类似的格局。从战后世界经济政治的发展经验上看,经济增长往往导致了中产阶级的政治诉求的增强。随着中国转化为中等 发达国 家,中国的"政治文化"的分数还可能上升。如果在制度上仍然不为这种日益增长的政治诉求提供表达的途径,势必将影响中国的政治问题。

  中国之所以没有出现"阿拉伯之春"之类的变局,除了经济高速增长给大部分国民带来了满足感外,一大原因就是在"政府职能"这项上得了5分。这 在五十多 个威权国家中得分是最高的,甚至超过了一下低端的民主国家。把"民主指数排名"的各项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至少在一般而言,民 主程度越 高,政府越有效率。"充分民主国家"在"政府职能"上获得的分数大多在8、9上下,没有一个低于7分以下。"政府职能"和民主程度相辅相成,而非 对立。这 也意味着,中国政府有潜力在未来的政治改变中扮演领导作用。从乌坎的例子可以看出,对现有政治框架进行果断改革,满足日益增长的政治诉求,有利于 中国未来 的长期政治稳定。


文章评论

[27楼] 评论人: 马克·吐温   查看 马克·吐温评论专辑
谢谢先生点评。
现阶段我个人希望,多一些弘扬民主与法制的文学作品和文艺节目,最好有些震撼人心的民主精神、法制公平、公正、公开的媒体作品,这样对社会的影响 最大、最好。
多希望政府少一些口号式的宣传,多一些实况、分析等媒体作品,这样的事实比一万次的说教宣传更有力。
让民主、法制在这个社会成为一种文化、民风,这比一百个电视台的宣传更有力。
2012/5/2 23:41:32
[26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原文:民主的实现需要民主文化土壤,中国是太需要这些,但此时谈民主改革实际不恰当。
当愤青是很简单的,说一些过激的言论,发表一些争夺眼球、耳朵的言论,很容易实现,但说过之后呢?发表文章了之后呢?能实现吗?对现实、历史负责 吗?
【先生说:"民主的实现需要民主文化土壤。",我同意这个结论。问题是这个"文化土壤"是什么?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我以为,普遍的情况是把民主的 条件看得 太复杂。这里面不排除"别有用心者"的别有用心,但更多的是人云亦云的附和。至少对中国来说,这个条件并不复杂。原因就是民主的 "原教旨主义理论":即民主就是利益,民主就是为了自己利益的做主。这需要什么条件?谁不会做主?谁不会算计?《民主的细节》作者刘瑜提出民主的前提之一 的"国家认同",这确实值得注意。但是我认为中国不存在这个问题,只有类似伊拉克那样的教派林立、民族矛盾深刻的国家,才导致了现今的混乱。说个 大白话, 游行示威都可以,只要人们不腰缠炸弹去爆炸,就可以实行民主制度。这并不是什么"愤青",不是什么"过激",而是民主的本意不过如此,至少对于中 国来说本 来就不复杂。把民主简单化,固然带来了如伊拉克式的灾难,;但是,把民主复杂化,付出的就是13亿人民利益受损的的代价。现实是,平稳过渡的国家 比流血牺 牲的国家要多得多,并且越往后越容易。也就是说是,这不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一个愿不愿的问题。其实,对于许多人来说,并不企望一步到位,知 道这需要 一个过程,俗话说:"不怕慢,就怕站。",更怕的是倒退。】
2012/4/30 18:15:35
[25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原文:毛在延安时的政局以及50年代前期、1978年至1984年,政治局势是完整掌控在当权者手中,这个时候改革可能成功。历史上的商鞅改革等 成功的基础也是政局可控,现在谈改革是不可能的,改革成功实现更是不可能。
【民主是世界潮流,民主是人性的必然结果。可是,由于人的自利本性,民主化过程中也会带来争斗、战争、混乱、流血、罪恶等等。所以,政局的可控也 确实是一 个问题。今天的伊拉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先生说得对,毛在解放初期,邓在改开初期,都是民主化的黄金时期。他们本来可以利用自己的威权建立本来 意义上的 民主制度从而成为华盛顿式的伟大人物,但是,很遗憾,这一切都没有成为现实。也可能这就是历史局限性吧。虽然今天的权力者已经没有了这个条件,但 问题是, 越拖越麻烦。至少他们应该做些准备工作。但是,不仅没有准备,还冥顽不化,这是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方。】(继续)
2012/4/30 18:15:12
[24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回23楼马克•;吐温先生:
原文:诚然12楼、13楼主,对民主的解释,也是最经典对民主的描绘,没错,是这样的;正如80年前,毛领导的党派在旧民主主义革命前,提出的民 主革命纲 领代表了民众至少80%以上的意愿,当然实现过程是通过土地革命、武装革命,最终取得1949年那样的胜利,但在实现人人平等、共同致富的道路 上,有各种 各样的困难的问题,包括邓在30年前,对中国的历史性的经济革命,也是试图实现共同致富,强国的政治使命,但实现起来多么的困难!
民主的思想是好的,理论上他能解决当前中国的突出政治、经济、教育等等一系列问题,但一切美好的思想实现又漫长的过程,在中国实现的是可能的,但 现阶段是 极其困难的,即使实现也不是博主所希望的,一切均要在把控的范围内实现,连自己都控制不住的局势,怎么可能实现民主呢?
【谢谢交流。先生说本人对"民主"的理解是"最经典对民主的描绘",我极其赞同先生的判断。因为这个解释确实是对民主的最经典的解释,从这个意义 上说,本 人不过在重复经典的表述,没有一点新意。但是,问题是,我们都知道民主的经典解释是什么,比如,一说民主,我们或者说是"当家作主",或者说是 "人民主 权",但是,我们许多人就是不从这个根本出发,马上就拐到了另一个方向上去了。比如,说民主是"选举",说民主是"三权分立",说民主是"什么什 么"。其 实,选举、三权分立等等不过是民主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只有做到了"人民"的当家作主,就必然有选举、三权分立等等的结果。而拐到了一个方向上 就不一样 了。说"当家作主",谁都愿意;说选举,说三权分立,许多人就积极性不高了,再看到选举带来的种种混乱,人们甚至就排斥它了。这正合了不愿意选举 的人的心 意了。所以,追本溯源,或者说追求"民主的原教旨主义"是十分有必要的。】(继续)
2012/4/30 18:13:48
[23楼] 评论人: 马克·吐温   查看 马克·吐温评论专辑
诚然12楼、13楼主,对民主的解释,也是最经典对民主的描绘,没错,是这样的;正如80年前,毛领导的党派在旧民主主义革命前,提出的民主革命 纲领代表 了民众至少80%以上的意愿,当然实现过程是通过土地革命、武装革命,最终取得1949年那样的胜利,但在实现人人平等、共同致富的道路上,有各 种各样的 困难的问题,包括邓在30年前,对中国的历史性的经济革命,也是试图实现共同致富,强国的政治使命,但实现起来多么的困难!
民主的思想是好的,理论上他能解决当前中国的突出政治、经济、教育等等一系列问题,但一切美好的思想实现又漫长的过程,在中国实现的是可能的,但 现阶段是 极其困难的,即使实现也不是博主所希望的,一切均要在把控的范围内实现,连自己都控制不住的局势,怎么可能实现民主呢?
毛在延安时的政局以及50年代前期、1978年至1984年,政治局势是完整掌控在当权者手中,这个时候改革可能成功。历史上的商鞅改革等成功的 基础也是政局可控,现在谈改革是不可能的,改革成功实现更是不可能。
民主的实现需要民主文化土壤,中国是太需要这些,但此时谈民主改革实际不恰当。
当愤青是很简单的,说一些过激的言论,发表一些争夺眼球、耳朵的言论,很容易实现,但说过之后呢?发表文章了之后呢?能实现吗?对现实、历史负责 吗?
2012/4/30 14:40:58
[22楼] 评论人: 三清道人   查看 三清道人 评论专辑
为什么说民主的基础必须是公有制为条件的。是因为民主的人民性质所决定的,或者说代表多数人利益是民主性质的必要条件。而在私有制下的所谓"民 主"是精英 式民主,是伪民主。如奴隶、封建、资本式民主。手段与目的是对为完成实现多数人利益说的。不是为了民主而"民主"的西方式欺骗,如追求形式的制度 模式、民 主的素质等等。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的实质内容。"民主"目的为的是什么?是为了欺骗还是为了偷梁换柱?
2012/4/30 9:15:36
[21楼] 评论人: 王岩林   查看 王岩林评论专辑
-------一个被击沉到水里,正在努力往岸上爬的巨人,当然与已经爬上岸的一帮小人们是不一样的了。
    更何况,程序与制度给零分,并不能说明我们一无是处,相反,恰恰说明西方思维的极端偏狭。我想,如果有一天中国人占据了人类最高话语平台后,绝对是不会给 截然不同于自己的西方制度以零分评价的吧!所以,在西方话语与评价体系下,许多问题没办法展开来讨论。还是想着换换整套概念、理念、话语和体系 吧!不如 此,则永远走不出被牵制、被制约、被身心压迫和被思想奴役的窘境。
2012/4/30 7:33:42
[20楼] 评论人: 鼎鼎   查看 鼎鼎评论专辑
政治和经济是同一个事情的两个侧面,根本上是一码事。因此民主不是一个虚伪的程序,而是让所有公民真正从经济上当家做主。没有经济上的当家做主, 政治上的 一切民主都是虚伪的。而经济上当家做主的标志是获得劳动成果的分配权。劳动成果的分配权又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决定的,所以老板可以决定打工仔的工 资数额。 数千年来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本上是建立在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私有制基础上的,因此劳动者数千年来一直饱受经济剥削即政治压迫。在我国,只有 伟大的毛 泽东时代,有史以来第一次改变了五千年来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从而在根本上消灭了对劳动者的经济剥 削和政治 压迫,使整个劳动者阶级有史以来第一在经济上翻身,在政治上当家做主,建立了真正民主的基础。劳动者当家做主的根本标志是劳动者不能被解雇,正如 贫富并不 是企业老板的标志,老板与打工仔唯一的外在区别在于老板永远不可能被解雇,这就是毛泽东时代三十年没有一个职工失业的根本原因,因为他们本质上是 企业的老 板、企业的主人,任何厂长经理都是没有权利解雇老板的。而我国官僚阶级和内外反动势力对劳动大众草根百姓当家做主恨之入骨,在毛泽东仙逝之后,他 们立即联 合国际资本势力反攻倒算,他们虚伪透顶的以"市场"、"效率"为借口,再次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建立起腐朽没落的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即市 场经济体 制,一举剥夺了劳动者阶级当家做主的经济利益即政治地位。劳动者一旦与生产资料分离,立刻就成了资本的卑贱奴隶,失去三大福利、失去就业保障,顿 时数千万 职工下岗失业,男为盗女为娼,哀鸿遍野,失去经济地位何谈政治权力?……主流精英从来不敢提及他们处心积虑剥夺劳动者生产资料的真正目的和手段, 他们奢谈 民主的最后一个目的就是借此从形式上拿掉共产党最后一点合法性。因为任何社会的所谓民主都是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民主,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民主,只能是 资本家的 民主,正如封建社会的民主只能是地主阶级的民主,奴隶社会民主只能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一样,此时奢谈国人的民主素质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不是对国 人的极大 羞辱和讽刺吗?只有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民主才能是劳动大众的民主。
2012/4/30 0:06:27
[19楼] 评论人: 黄松明   查看 黄松明评论专辑
在西方国家,能够长期维持民主政制的只有英语国家,但英语国家军队的管理方法一点都不民主,野蛮粗暴,还引以为荣,认为这是他们的光荣传统。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英国军队的军官都还是贵族出身,军官命令士兵向对方的阵地冲锋,死人无数,士兵自己退下来的,后方英军有行刑队将退下来 的士兵枪毙。
而英国人是如此固执和讲原则,事隔八九十年,被枪毙的士兵后代还是想为他们的祖先平反,而军方不平反。
那个经济学家张维迎以为香港的英国官员贪污,后来特赦贪污者,张维迎认为这是向前看的理性思想,叫中国政府也特赦贪官。实际上香港总督特赦的是华 人警察, 他们的贪污不是拿公家的钱,而是向小贩和开色情行业的老板收钱。而一个后来被判刑英国人高级警官,是他受了华人下属孝敬的金钱。他以巴士为例,说 挡在巴士 面前肯定被撞死,惟有一起上巴士。
英国官员不贪污,近年来发生有英国议员夸大支出,向政府多收钱。英国人认为近年来白领出身的议员才有这种现象,以前贵族或商人出身的议员没有。
中国文人爱钱,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而中国文人不讲原则,不讲公平竞争,总是想走后门为自己谋取利益。能够实行民主选举吗?岂不是大家合谋来赚大 钱?岂不是选举输了就用阴谋诡计来夺权,天下大乱?
所以我们宁愿选择独裁者以求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
2012/4/29 23:46:32
[18楼] 评论人: 鼎鼎   查看 鼎鼎评论专辑
无论哪国的草根都一样,不要说某个民主是否具有民主素质,完全是伪命题
2012/4/29 23:39:45
[17楼] 评论人: 鼎鼎   查看 鼎鼎评论专辑
楼主说:"民主程度越高,政府越有效率",充分说明毛泽东时代的民主程度最高。
2012/4/29 23:30:57
[16楼] 评论人: 火煙俗人   查看 火煙俗人评论专辑
[3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是目的,是因为民主的实质就是"做主",只有做主,才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手段,是因为自己利益只有通过民主才能 够实现。 所以,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民主的基础不必以公有制为前提,机理不用说,一个反例就证伪了"公有制为条件"这个结论:现有的民主国家都是建立 在私有制 基础上的。
2012/4/29 11:45:09
存照

民主是什麼?是以民為主(民為邦本)?是為民做主(民貴君輕)?抑或是人人是人人的主(水中月鏡中花)?民主是英文democracy(掟螞捌 屎)的中文 翻譯,但這中文翻譯名不正言不順,就中文意涵來說是定義不了的,祗能從其在社會演變中的歷史經歷來看:民主是"三權分立"、民主是"權力制衡"、 民主是 "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民主是"將權力關進籠子裡"、民主是"大市場、小政府"、民主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民主是"責任有限公司 "、民主 是"我的利益最大化"--不符合我的利益最大化的就是專制獨裁、民主是資本霸權、民主是"造反有理",所以民主是"商本位"、民主是"商本位"選 聘"掌櫃 的"、民主是"商本位"竊取公權力合法化、民主是"商本位"貪腐墮落合法道德化、民主是"商本位"操縱公權力合法化、民主是"商本位"擾亂視聽、 混淆思維 概念的"赴死價值"、民主是1%的"商本位"忽悠99%的資本奴隸去赴死、民主是這個主和民到最後都會去赴死消亡(因為地球可以沒有人類,但人類 卻不能沒 有地球).
國家公權力就是人民的公權力,所以人民的公權力就是"官本位","官本位"就是"天下為公","官本位"就是"民為邦本",所以"官本位"就是 "民本位 ","官本位"就是華夏文明傳統社會能夠生生不息、繼往開來的制度保障,公權力神聖不可侵犯,不要打着民主,反貪腐,"赴死價值"的旗號,行竊取 公權力之 實.
注:以上"商本位"概念,取自本网站評論員過客的發言中.
2012/4/29 22:55:25

[15楼] 评论人: 张弛   查看 张弛评论专辑
又是一群西同学 在忽悠 中同学 的乱弹琴....  似乎看到一位尖嘴利舌的销售员在玩下套的把戏,居然也有一批人入套。---用一些纷繁的数字 先把人晕乎 再加以所谓的权威给予压倒....如此而已....但优秀的中同学是不会被迷惑的;说素质 只是西同学会伪装一点而已,原先西同学没来之前 中同学是人类文明素质的祖宗,只是近代被搅和了,中国教育偏离和缺失了从小一贯的 全面的素质教育......
2012/4/29 22:34:15
[14楼] 评论人: q700220   查看 q700220评论专辑
西方准则之"民主指数"——"至求大同"的中国则排在第136位;"种姓制度"的印度排在第40位。
2012/4/29 22:22:30
[13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回9楼 FUZHI先生:
原文:民主不过是"才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柳传志"。。。我们如果现在就一人一票,大家肯定赞成高福利、分财产。还保护什么私人财 产,先分 完再保护,完全有这种可能。它会一下把中国拉入万劫不复的场景。"这样以私利维目的所谓民主。跟那解放前的小土财主没区别,还是算了吧。民主不过 是贪欲们 没有利益最大化所玩的骗人把戏。
【许多人把民主看的十分高尚、伟大,实在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民主就是通过做主追求自己的利益。这看起来很低下,很猥琐,甚至很卑鄙。但是,社会 就是这么 一个奇怪的东西,当大家都能够平等地追求这个很低级的东西时,却能够引出很高尚的东西如公平公正的优良道德。这就是社会的悖论。所以,民主"不是 骗人的把 戏",是一个与你我以及任何一个人都有关系的重要的社会现象。
柳传志先生的说法不无道理。但是,柳传志忽视了一点,就是民主极大可能"分财产",但是,民主的发展必然要求保护每一个人的财产。因为,民主产生 "多数人 暴政",但是,多数人暴政产生的对每一个人的损害,必然要求人们制定保护每一个人的宪法,进一步发展为宪政。有了宪政的保护,"打家劫舍"就不可 能了,或 者说,托克维尔预言的"向下的平等"或者说"奴隶的平等"就不可能了。】
2012/4/29 21:44:23
[12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回5楼八人入乂先生:
原文:3楼,"民主的实质就是"做主",只有做主,才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你这句话说的没错,所以你最后一句 "现有的做主国家都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 说的太对了。美国人民、印度人民、肯尼亚人民都很幸福啊,有了张选票和游行的权利就是做主了。
【很高兴和先生交流。人是自利的,只有能够自我做主,才能够使满足自己需求的利益最大化。所以,一部人类史,就是一部争取自我做主的历史。帝王将 相的争权 夺利、平民百姓的勾心斗角都是为了自己能够做主而剥夺别人做主的权力。正因为皇帝国王能够做主,所以他们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子,花天酒地,荣华富 贵,最大化 地满足了自己的需求。如果有谁说他活着是为了别人(严格说来,母亲都做不到这一点;因为母亲为了孩子而"无私奉献",是为了延续自己的基因。), 那么,这 个人不是傻子就是骗子。
选择什么样的所有权制度,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人的自利本性和当时社会生产力决定的。原始社会时期的原始公有制就是生产力低下的必然结果。 随着社会 的发展,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力低下条件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如果人们真正自我做主,肯定选择私有的制度。因为只有私有的经济制 度,才能够 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世界几千年来都实行私有制度的的人性原因。
人人都希望做主,人人都希望任何事情上做主;但是,在大家都能够做主的情况下,在社会无比复杂的情况下,就不可能实现在任何事情上做主了。这时 候,社会的 发展就将做主集中在了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事情上,这就是选举国家各级领导人。因为各级领导人成为决定自己利益的最重要因素,并且各级领导人成为他 们梦寐以 求的实现自己精神满足的重要手段。这就是世界文明进步国家都进行领导人选举的根本原因。】
2012/4/29 21:17:17
[11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回7楼黄松明先生:  
十分感谢黄先生,我会将地址告诉您的。
2012/4/29 21:16:46
[10楼] 评论人: 将就年轻   查看 将就年轻评论专辑
他们一不会耕田,二不会做工,三不会打仗,四不会办事。。。。。。只要你认得了三五千字,学会了翻字典,手中又有了一个什么书,公家又给你小米 吃,你就可 以摇头晃脑的读起书来。书是不会走路的,也可以随便把它打开或者关起。这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比大师傅煮饭容易得多,比他杀猪更容易。你要捉猪, 猪会跑, 杀它,它会叫,一本书摆在桌子上,既不会跑,又不会叫,随你怎样摆布都可以。。。。。。。 那些将马列主义当宗教教条看待的人,就是这种蒙昧无知的人。对于这种人,因该老实对他说,你的教条没有什么用处,说句不客气的话,是在比屎还没有用。我们 看,狗屎可以肥田,人屎可以喂狗。教条呢,既不能肥田,也不能肥狗,有什么用处呢?
这是润公对教条主义的深刻评价!
中国民主的全称:中国人民当家做主!剩下的问题就是细致化,制度化,可操作!
设置前提,抬高门槛无非是为了推诿拖延,今天害怕人民当家做主的精英们,他们的前辈祖宗当初也是靠着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上去的!只因为他们中的很多 人及其后 来者有了私利,有了欲望,尝到了权力的滋味!他们开始留恋这个舞台了,他们要用谎言把舞台越架越高,离观众越来越远!。。。等他们从高高的舞台上 摔下的时 候,观众席早已曲终人散了,空留下他们垂死的哀鸣。。。
2012/4/29 20:24:11
[9楼] 评论人: FUZHI   查看 FUZHI评论专辑
民主不过是"才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柳传志"。。。我们如果现在就一人一票,大家肯定赞成高福利、分财产。还保护什么私人财产,先 分完再保 护,完全有这种可能。它会一下把中国拉入万劫不复的场景。"这样以私利维目的所谓民主。跟那解放前的小土财主没区别,还是算了吧。民主不过是贪欲 们没有利 益最大化所玩的骗人把戏。
2012/4/29 20:02:59
[8楼] 评论人: lurenyin   查看 lurenyin评论专辑
博主在这里指出:"令人惊异的是,虽然社会科学的量化研究已经非常发达,中国知识分子在讨论这样严肃的问题时,一百年来几乎全凭直觉,以自己有限 的生活经 验和读过的几本书,拍拍脑袋就给13亿人定了性。"博主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很新颖(在中国,而不是别处)的视角,即"社会科学量化"的概念。的确, 这样的、 建立在科学的调查统计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更有说服力。要比那些凭着"有限的生活经验"和"读过的几本书"来得更科学、更扎实。博主讲到的类如EIU 的评价方 法,应该是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应该在我们今后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大力提倡的。
看到开篇,我就想,说到中国人是否具有民主素质,就不能不提到乌坎村,果然,在博文的结尾处,博主提到了"乌坎的例子"。是的,乌坎是一个村 ------ 在中国最普遍存在的最小一级"行政区域"、也是那些伪精英们认为素质最差、觉悟最低等人群的所在。而在事实上,按照既有的选举规则,他们照样能够 把自己的 选举搞得中规中矩、实实在在。这个例子告诉人们,以素质论为借口拒绝民主,是站不住脚的。   民主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几百年的,民主在今天早已是一个常识了。如果有人对民主是个什么意思、什么东西还去存疑、争论,只能说,除了无知,还是无知。
2012/4/29 18:36:36
[7楼] 评论人: 黄松明   查看 黄松明评论专辑
致马西彦先生,如果你愿意提供通信地址,我将寄我的光盘书给你。
将从香港邮寄。

我的电邮地址:
info@togolden.com

我的光盘书《香港集体回忆》内有《信息资本论》和《香港经济学》。有最近香港特首选举的某些要人的讲话(广东话)片段,你如果要研究华人社会的民 主选举的实践,它有参考价值。
西方民主选举是商业文化,它是可以买卖和讨价还价的。而中国的士大夫文化认为自己才是代表正义,是不可以输的,输了不认帐才是维护正义的力量。
近十年来最成功的民主转型的国家是印尼,从军事独裁转到总统直选。但不符合美国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因为印尼民主选举的总统要维护本国的利益,所以 美国不提。
如果有一天中国也来民主选举,最害怕的将是美国。
我是能够感觉到印尼和中国文化的不同点。我也了解亚洲民主大国印度的文化。
2012/4/29 16:45:35
[6楼] 评论人: 过河   查看 过河评论专辑
中国之所以没有出现"阿拉伯之春"之类的变局,除了经济高速增长给大部分国民带来了满足感外,一大原因就是在"政府职能"这项上得了5分。这在五 十多个威权国家中得分是最高的,甚至超过了一下低端的民主国家。
-------------------------
薛博主的看法不错。只是对于其中的原由,可能不甚明了。

原因是什么?因为中国曾经经过了一场演习,一场反对资本主义"复辟"的演习,因此后来的领导人没有谁敢公开打起资本主义的旗帜,走资本主义道路。

社会主义体制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还在护佑着中华。
2012/4/29 16:04:07
[5楼] 评论人: 八人入乂   查看 八人入乂评论专辑
3楼,"民主的实质就是"做主",只有做主,才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你这句话说的没错,所以你最后一句 "现有的做主国家都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 说的太对了。美国人民、印度人民、肯尼亚人民都很幸福啊,有了张选票和游行的权利就是做主了。
2012/4/29 15:33:06
[4楼] 评论人: peacedeve   查看 peacedeve评论专辑
在民主是什么意思搞清楚以前,最好少谈什么民主!民主是本世纪最令人恶心的词汇之一!
2012/4/29 12:19:58

[3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是目的,是因为民主的实质就是"做主",只有做主,才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手段,是因为自己利益只有通过民主才能 够实现。 所以,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民主的基础不必以公有制为前提,机理不用说,一个反例就证伪了"公有制为条件"这个结论:现有的民主国家都是建立 在私有制 基础上的。
2012/4/29 11:45:09
[2楼] 评论人: 马西彦   查看 马西彦评论专辑
原文:从战后世界经济政治的发展经验上看,经济增长往往导致了中产阶级的政治诉求的增强。随着中国转化为中等发达国家,中国的"政治文化"的分数 还可能上升。如果在制度上仍然不为这种日益增长的政治诉求提供表达的途径,势必将影响中国的政治问题。
【博主说得对。经济增长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够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进而使得人们满足身处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也能够激发人们的政治诉求,进 而使得人 们不满足自己身处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以为把经济搞好了,就可以"长治久安"了,是一种天真的想法。因为,人毕竟是人,不是满足于吃饱喝足的动 物。当明 白了这个道理,就会知道"吴绝不"们是多么的愚蠢、顽固和极端自私。】
2012/4/29 11:30:26
[1楼] 评论人: 三清道人   查看 三清道人 评论专辑
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民主的基础必须是公有制为条件的。人们经济上的平等必然有否定政治上的精英路线要求.文化上也必然否定传统的官文化。一个 国家需要 什么样的民主形式,可以选择和建立什么样的民主形式,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是不同的。一个国家对民主形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三个因素:一是国情,即 这个国家 的自然、经济禀赋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二是发展的阶段,即这个国家当下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三是国际环境。其中,发展的阶段性对于一个国家选择 什么样的 政体或者说民主形式是最重要的。毛泽东说无产阶级的管理权言论权是最根本的权利,否则,无产阶级的一切权利就没有保障。无产阶级用知识武装起来, 又有团结 的武器,又有多数人的力量,多数人民主就是不可动摇的了。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是内容。是少数人的民主还是多数人的民主是一切剥削阶级的 国家和无 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本质区别。毛泽东向来把民主分为多数人的民主和少数人的民主,主张多数人的民主,反对把精英阶层整体化去共同压迫老百姓,真的 要把民主 在政治上经济上落实为真正的"民权",结果当然就妨碍了少数人短期利益最大化,就被中国精英主义者抨击为"多数人的暴政"。
2012/4/29 10:23:06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002068&boardid=1
中国不能民主的原因恰恰是由于韩寒同学素质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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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jianerge 于 2011/12/23 22:49:2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不相信韩寒会沦为五毛,但相信他这次真的错了。
    韩寒---谈革命,其实质就如凯迪某些网友所言不过是素质论的翻版,通篇民众如何如何,所以中国不能怎样怎样。
  
     中国民众素质低吗?呵呵,再低也不可能低过那些所谓的精英。贪污、腐败、剽窃、仗势欺人、颠倒黑白可都是那些精英干的。
    民众不理性?看看WK村就知道谁不理性了。WK村有40多个姓氏,此次为"空前的团结"。这不是一种前现代的宗族团结,而是现代式的基于共同利益诉求的新 型团结模式。选举办法颇类似联邦制:每个姓氏先选出2-3名代表,总共115人。然后由这115人选出13名理事。这种巧妙安排避免了姓氏冲突, 又体现了 民主原则。
    谈革命一文说,如果你硬要问我在中国,什么时候是个革命的好时机, 我只能说,当街上的人开车交会时都能关掉远光灯了,就能放心革命了。
    美国在内战以前还存在奴隶制,这可比开车交会时开远光灯恶劣多了,看样子美国独立战争是打早了,素质那么低还革命,最终沦为帝国主义----还是乖乖做大 英帝国臣民的好。
   
    中国的主要问题不是民众素质太低,恰恰相反,是精英素质太差,这将确实会影响到民主进程。
    以辛亥革命为例,孙文、黄兴、黎元洪、袁世凯等等精英,与美国的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富兰克林等等精英相比,差距不能以里计,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
    望韩寒同学等等现代精英,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早日赶上。民众已经醒来,你们也别装睡了。



http://archives.cnd.org/HXWK/author/DENG-Siyuan/cm0512c-2.gb.html
邓嗣源:中国百姓的素质低?
邓嗣源 DENG Siyuan 华夏文集

【各抒己见】
              中国百姓的素质低?

                ·邓嗣源·

  "中国百姓的素质低?"怎么会提这个问题?

  "我们的祖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中国的人民勤劳勇敢智慧淳朴。"这才是长期以来华夏子孙都耳熟能详的,怎么如今说起"中国百姓的素质低"这种 话?事情 是这样的,现在有些"素质很高"的中国人,一谈到民主,常常会说到一句话:"中国不能搞民主,中国百姓的素质低,一搞民主就会乱。"说这话的人, 一般都是 在专制制度下有权有势的领袖、领导,或者享有某些特权的名人学者等等。那种口气,似乎有这种味道:"中国的百姓们,你们不是喊着要民主吗?可是你 们是否知 道,为什么不能搞民主?原因就是你们的素质太差!"显出一付象无赖那样的姿态。明明是专制统治者拼命抵制民主的潮流,压制一切追求民主的努力,却 要把阻碍 实施民主的责任推到百姓身上,这不是一付象无赖那样的姿态吗!令人遗憾的是,那些既不掌权又不当官、自诩为"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也跟着说这类 话,似乎 他不是中国百姓当中的一员。

  "中国不能搞民主,中国百姓的素质低,一搞民主就会乱。"这种观点实在是没有道理的,也是荒谬的!对持有这观点的人,可以反问他几个问题,譬 如:"你 们说的民主是什么样的民主?""你们说的素质指哪些素质?""素质高低都是比较而言,中国百姓素质低,是跟谁比较?""你们说的乱,是乱糟糟、乱 哄哄的 乱,还是骚乱、动乱、暴乱?是局部的乱还是天下大乱?"还有其他问题等等。本文只提出一个问题并加以辨析:"你们说的民主是什么样的民主?"

  中国几千年来,始终是实行专制制度的社会,哪一天实行过民主?没有!我所说的民主,当然是指人类实践及理性的产物,是组织、管理社会的现代理 念和办法 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也就是有关民主、法治、人权、自由等一整套理念和办法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这样的民主,中国哪一天实行过?没有!中国社会的 乱,倒是 有过,而且乱的时间在几千年当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就在刚过去的一百年间,中国乱了大半个世纪。既然中国没有一天实行过民主,那么,中国的历史事 实告诉人 们,中国曾经有过的乱,跟民主没有丝毫关系,说"一搞民主就会乱"这话没有一点事实根据。如果他们认为民主曾在中国实行过而且造成乱世,那么,只 能说这 "民主"是他们杜撰出来的,或者他们说的"民主"只是假民主或者反民主,他们企图用假民主、反民主来迷惑人们,掩盖中国社会之所以乱的真相,既能 把搞乱社 会的罪责嫁祸于民主和百姓,又能维持其专制制度。既然中国没有一天实行过民主,那么,说因为中国百姓素质低,"一搞民主就乱",也就没有任何事实 依据。

  人们必须得反问一下,持这种观点者所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民主?中国搞过什么样的民主而导致大乱?就我的经历来说,的确亲耳听到某些人所说的这 种"民 主"。可以举出两件令我印象很深的事例,虽然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但如今回忆起来,仍旧比较清楚,其中涉及到有关民主的谈话,基本意思可以大致描述 出来。

  在中国,我的住处是一所大学的家属区,退休的老同事们,常常会三五成群地在一起聊聊家常、时事什么的,不免会涉及关于民主的问题。听得比较多 的说法 是,中国要避免大乱,只有走民主的道路。有一次,几个人正一起聊着,忽听一旁有人说:"你们谈民主?民主集中制不就包含民主吗?"我问何以这么 说?他回 答:"民主,就是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各种意见都可以发表,发表过了,民主完了,接着怎么办?究竟作出什么决定?总得有个集中吧!"我问,由谁作 决定?由 谁来集中?答曰:"领导啊,否则要领导干什么?大家发表完意见就没事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么,当然由领导作决定,在民主的基础上加以集中,既有民 主又有集 中,天经地义。"我问:"照你的说法,百姓只能发表意见,不能作决定?"他说当然。我问:"为什么百姓不能作决定?"他惊愕地张大了嘴,似乎不相 信有人会 提出这么幼稚无知的问题,然后又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这就是素质问题,水平问题!"我还没作出反应,他又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这话懂 吗?"我 摇摇头。他接着耸耸肩:"那就不谈了吧,不过有一点你得明白,让百姓作决定,非乱不可,百性百条心,千人千张嘴,谁也不听谁,都想说了算,能不乱 吗!国家 大事可不能乱来!"

  还有一次,听到某人说这种话:"中国搞民主,非乱不可!"问他为什么,回答就是:"中国百姓的素质低"。我再问:"凭什么你认为,实施民主, 百姓就会 乱?"他不加思索立即回答:"文化大革命!大民主!教训还不够?那时够民主的吧,各级领导都打倒了,没人管了,谁都管不了谁,结果怎么样,天下大 乱!"我 问:"什么叫'够民主'?"他说:"什么叫民主,民主就是人民作主,人民作主就是人人都可以作主,人人作主就是人人都可以说了算,人人要作主的结 果是谁也 作不了主,人人要说了算的结果就是谁也说了不算,这就是'够民主'。"我听到这番话,惊讶得不知说什么好。

  上述二人所言,是在聊天场合说出来的,不象写文章那样,前后有序、条理清楚;但正因为是即兴表达,也就不加粉饰而吐露真言,不象写文章,可以 斟字酌 句,以免他人抓住把柄。对二人所言,略加整理,其实有如下意思:由于中国百姓的素质低,所以实行民主就会乱,"文革"期间的"大民主"就是例证; 由于百姓 的素质低,所以民主必须限制在"民主集中制"的范围内,民主必须在"集中"亦即领导的指导下进行,只限于"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不能作决定,这 样就不会 乱。

  从以上实例可以看出,在某些中国人的头脑中,特别是高"素质"者的头脑中,有关民主的观念,原来出自于所谓"大民主"和"民主集中制"。其 实,不管是 "大民主"还是"民主集中制",二者都丝毫没有民主的成分,而是被歪曲了的民主,或是被阉割了的民主。从事实来看,从实质上讲,它们恰恰是独裁、 专制的手 段!都是毛泽东及其附庸们用来强化其独裁专制统治,亦即强化所谓"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的手段。专制与民主属于针锋相对、水火不容的 两套理 念、两种制度,既然是独裁专制的手段,却为什么要用"民主"这两个字呢?因为,在二十世纪,自辛亥革命以后,民主在中国百姓的心中已经撒下了种 子,在慢慢 地生根发芽,中国百姓知道民主是对他们有利的事情。凡是欲取最高权力者,都知道必须高喊民主以骗取民心,毛泽东是尝过这个"梨子"的味道的,所以 深谙此 道。毛泽东的确"伟大、英明",他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和"大民主",并且把这被歪曲、被阉割了的民主观念灌输给中国人民,以致,至今还有人保留 着这种被 歪曲、被阉割了的民主观念,或者说,还有人保留着这种假民主、反民主的观念。所以,当人们带着这种对民主的错误观念去谈论民主问题时,实际上他们 谈论的是 专制统治的手段,而不是民主;当他们谈论"中国百姓的素质低"与民主的关系时,实际上指的是专制统治与"中国百姓的素质低"的关系,跟民主无关。 某些人之 所以强调"中国百姓素质低"而不能搞民主,是为了继续坚持用假民主或反民主这种外衣伪装起来的专制制度。为了对此说得更清楚些,下文将说明两层意 思:其 一,"大民主"或"民主集中制"都是专制统治的手段;同时说明其二,"大民主"或"民主集中制"歪曲和阉割了民主,它们是假民主、反民主。

  先说"大民主"。什么是"大民主"?

  先引用一下一九六六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文革"的决定,即通常所说的"十六条"中某些文字:"广大的工农兵、革命的知识分子和革命干部,是 这场文化 大革命的主力军","他们用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大鸣大放,大揭露,大批判,坚决地向那些公开的、隐藏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举行了进攻。"这里的 "他们" 就是指"人民群众",这里的"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大鸣大放,大揭露,大批判",就是指在人民群众中推行的"大民主"。要人民群众去做什么?向 敌人进 攻,敌人就是"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即"党内的走资本主义当权派"。可见,"大民主"是进攻的武器、手段,谁向谁进攻,现在大多数中国人都明白 了,就是毛 泽东发动的对政敌的进攻,为的是维护他的独裁统治者的地位。他觉察到有人要跟他争夺这个地位,这些人是他的敌人,但这些人又是他的战友、同志、部 下,在他 的身旁、在全国各地各级的领导岗位上,他要想办法把这批人马"揪"出来,然后分化之、瓦解之、收买之或干脆消灭之,最后再重新组织起忠于自己的人 马,这就 是毛泽东之所以发动"文革"的宗旨。

  但是对自己的战友、同志、部下们进攻,不能明火执仗,因为敌情不明,敌我混杂,特别是敌人正处在各级领导岗位,手中还有权力,为此,首先必须 鼓动人们 揭发、批判,列出其罪状,让敌人的面目"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罪状还必须激起群众的切齿之恨,既能鼓起进攻动力,又能收笼民心。采用什么手段 最有效? "大民主"是最好的手段,类似于这种手段,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整风反右等政治斗争中运用过,积累有丰富经验,他对怎么摆弄群众已经到了得心应手的 地步,他 很自信,只要他振臂一呼:"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放手发动群众",人民群众就会跟着他走。而这次他发动"文革",则要更放开一些,更彻底一 些,愈是 "放手"就愈体现"民主",彻底"放手"就是"最大的民主",彻底到什么程度?彻底到各级领导都被人民群众批斗得扒在地上,彻底地把权力全部集中 在自己手 中,与此同时,彻底地把人民群众掌握在自己手中。采取什么步骤?第一步,采用"大民主"这手段,鼓动、煽动人民群众起来"打倒一切牛鬼蛇神",包 括地、 富、反、坏、右、反动学术权威、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等等,这是第一波的进攻,他们的罪状是"人还在、心不死","妄想复辟资本主义",让人民群众 再受"二 茬苦",把人民群众的"阶级仇恨"在全国上下点燃起来。第二步,继续采用"大民主"这手段,再把这点燃起来的熊熊烈火转到"一切牛鬼蛇神"的后 台,即"党 内的走资本主义当权派"、毛泽东的政敌身上,把敌人揪出来后,再分化之、瓦解之、收买之或干脆消灭之。第三步,分清"敌、我、友",组织忠于自己 的人马。 这就是毛泽东对"文革"的具体谋划。

  事实表明,"文革"正是按照毛泽东所设定的宗旨、策略、步骤来进行的,只是第三步,他已经没有精力和时间能够如愿以偿,没能组织起强固的、忠 于自己的 人马。事实表明,"文革"达到了毛泽东预定的部分目的,即剥夺了他的敌人的权力、财产、名誉乃至生命,这些他的敌人,包括国家主席在内,有难以计 数的党内 外人士。事实表明,这是一场空前残酷而惨烈的斗争,由于动员了全中国的人民群众,因而也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动乱,导致难以计数的无辜百姓的死亡。

  如上所述,"大民主"的性质、作用就清楚了。"大民主"是用来争夺国家最高权力、维护其最高权力的手段,是毛泽东及其附庸利用人民群众进攻政 敌的手 段,是他们煽动人民群众带着仇恨相互斗争的手段,是一场空前残酷而惨烈的斗争武器,是造成千百万人死亡的斗争武器,是用"触及灵魂"致人于死地的 斗争武 器。采用"大民主"的手段来发动和进行"文革",这是中国至少两千多年以来,在专制制度社会环境里,精英强者利用民众作为工具相互争夺天下,而导 致天下大 乱的必然现象,是这种必然现象的又一次重现,而且是一次典型的有创新的重现。这样的"大民主",正是民主所要反对的!人类的理性之所以创造出民主 的理念及 其办法,正是为了反对、制止、消除专制制度环境下必然产生的这类现象,即精英强者利用民众作为工具,通过残酷的暴力争斗来争夺最高权力、争夺天 下;正是为 了用平和的办法来决定社会、国家的重大事宜,包括决定谁该被赋予高层权力,赋予以后又如何监督及更换等等。而"大民主"只是借用了民主的字号,实 质是专制 统治者争天下、坐天下、保天下所使用的手段,"大民主"是假民主、反民主!

  在"文革"期间,人们可以贴大字报揭发、批判某个人,可以上街剪女人的"小裤管"和"尖头鞋",可以戴上"红卫兵"、"造反派"臂章去抄别人 的家,可 以在家里与"反动父母"彻底决裂,可以强行抓人游街,可以举起皮带抽打审查对象,可以随意在公共场所游行,可以把单位领导"拉下马"而"夺其权" 等等等 等。这些现象,当然是"大民主"所造成的,但跟民主有天壤之别!民主,作为决定社会、国家重大事宜的理念及其办法,配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规 则、程序等 等,民主的实行必定表现出人们遵循有关的法律、制度、规则、程序,上述"文革"期间产生的现象,统统都是违反这些法律、制度、规则、程序的,"大 民主"正 是假民主、反民主!

  在"文革"期间,局部地、表面上看来,似乎人人可以自作主张,人人可以说了算,只要你敢;似乎敢这么做的人真是无法无天,谁也不听谁,谁也管 不了谁; 似乎再也没有比这更民主的了,似乎民主就象很多高"素质"的人所说的:"民主就是人民作主,就是人人可以作主",结果就是乱,到处都是乱。但是实 际上、实 质上,"文革"期间,一切都是毛泽东他一个人作主,他一个人说了算,人人都高举毛泽东思想大旗,人人都高喊:"谁反对毛主席就砸烂他的狗头"。谁 都可以打 倒,谁的话都可以不听,唯独必须忠于毛泽东,唯独只听毛泽东的话,毛泽东的话是"一句顶一万句"。当时的乱,正是毛泽东一手策划造成的,是他推动 "文革" 的一个步骤,他要把隐藏在身边及各级领导岗位上的敌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必需经过这样一阵乱的过程;要让各级领导尝尝对毛泽东不忠的苦 果,就必须 经过这样一阵乱的过程;事实上,就在毛泽东发出"最高指示"最为频繁的日子里,正是乱的状态日趋严重的时期。事实表明,"文革"期间的乱,是在绝 对权威的 谋划和指挥下,有组织、有步骤地实现的;"文革"所实行的"大民主",正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即是在绝对权威高度集中的指导下的"大民 主",或者 说,"文革"正是"民主集中制"最高级、最极端的表现。而在"文革"的中后期,则开始"在民主的基础上加以集中",就象延安整风及整风反右曾经做 过的那 样,对所有人在"大民主"中的表现,来个"集中"处理,划分左、中、右,清理敌、我、友,开始组织强固的忠于毛泽东的人马,巩固毛泽东的独裁专制 的权威。 可惜,林彪事件大大地损害了毛泽东的绝对权威以及高度集中的威势,以致在"文革"后期不但无法有效"集中",反而酿成了反映民间对"文革"积蓄已 久之不满 情绪的"四、五"天安门事件。这也就为邓小平以后替代毛泽东提供了可能性以及资源,使邓小平成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新一轮最高权威。

  由此,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大民主"正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而且是最典型、最极端的体现!二者之间的区别,只是名词上的不同,适用 的场合不 同,表现程度上的不同;但在二者作为专制统治的手段;二者的实质内容及其形式;二者都是假民主、反民主等方面,则是完全一致的。

  从"大民主"可以看出"民主集中制"性质、作用,为了更加清楚地揭露"民主集中制"其假民主、反民主的本质,下面再强调三点。

  其一,集中,相对于分散而言,如果把集中与民主相对而言,那是杜撰。也许可以这样去看,即在政治生活中使用"集中"二字,意味着把分散的意见 集中为一 个意见,即作出决定。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么应该指出,民主的作用就是"集中"的作用,民主的过程就是"集中"的过程,民主的结果就是"集中" 的结果。 上面已经说到,民主是一种决定社会和国家的重大事宜的理念及其办法,简单来说,民主即意味着作出决定,民主就是"集中"。它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利 来参与作 出决定,有权对最后的决定独立地投出自己的一票(仅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人可以作主),然后根据"多数决定"的规则作出最后决定。民主就是人民 作主,这 话只能一般而言,人民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人民中的一个个人,对社会和国家大事的意见永远不可能一致,那么,"人民"如何作主?如何作出决定?按现 代民主的 理念,就是把"人民作主"具体化为"多数决定",由此,民主就是作出决定、就是"集中"。毛泽东提出的"民主集中制",一方面,把民主与"集中" 分开、对 立起来,另一方面,把民主限于"充分发表意见",把民主说成所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抽去了"民主就是作出决定"这 一实质性 的内核,或者说剥夺了人民群众参与决定的权利,这不正是对民主的歪曲和阉割吗!这不就是假民主、反民主吗!

  其二,"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是把决定权集中在领袖或领导手中,凡是有关社会、国家的大事,只能由少数人来决定。"多数决定"与"少数决 定",是 民主与专制的本质区别。现代民主是近几百年逐步发展起来的,在那以前,至少二千多年间,人类组织、管理社的理念和办法,主要就是专制主义。在那样 的时代 里,少数精英强者提出一个理论,即"人民作主"是行不通的,因为人民群众愚昧无知,贪小失大,感情用事,缺乏理性,要他们对国家大事发表意见,则 不是哑口 无言就是乱成一团,群众只能是被领导、被管理、被调遣、被训导、被恩赐的对象;组织、管理社会这种重大责任,只能由精英强者担当起来,或者说由哲 学家、圣 人、明君、贵族、士大夫等等担当起来,社会、国家的大事只能由这些少数人来作出决定,这就是专制社会的理念和办法。但是,在数千年间,这样的社会 使人类经 历了过于深重的苦难,少数开明的精英强者,觉悟到人类社会演变的惨痛教训,为了改善社会的组织和管理,提出"人民作主"是行得通的,只要遵循一套 新的理念 和办法(法律、制度、规则、程序等),"多数决定"就是实行民主的一个重要规则。民主的理念和办法,到二十世纪已经日趋成熟,在许多国家愈益普 及;在这种 形势下,毛泽东及其附庸为了维护他们打天下而夺得的特权,必须继续坚持专制统治及愚民政策,但又必须装出顺应世界潮流的姿态,于是提出"民主集中 制",既 有民主的伪装,又保留了"由领袖集中、决定"的实质,也就是保留了专制主义"少数决定"的实质,这种对民主的歪曲和阉割,是何等地阴险!只有彻底 跟"民主 集中制"决裂,中国才能走上实现民主的道路。

  其三,在现代民主的理念和办法中,除了"多数决定"这一重要规则外,还有其他重要规则,"保护反对者权利"即其中之一。有关社会和国家的重大 事务,在 某一种意见由于被多数人赞同而成为决定以后,少数人有权保持反对意见,而且,已经作出的决定在其执行过程中,还必须让人们有权对其进行监督、提出 批评或反 对。历史事实表明,少数人的意见,随着时间及形势的变化,可能会获得多数人的赞同,从而使得再一次的"多数决定"将对前一次的"多数决定"加以修 正,所 以,坚持"保护反对者权利"这一规则,使"多数决定"的规则更趋完善。历史事实表明,"多数决定"以后,必须由少数人去执行、实施,这少数人当然 是通过 "多数决定"来选派的,并赋予这少数人拥有相应的权力;于是,在日常的政治活动中,可以肯定地说,"少数决定"的现象是难以避免的,与此同时,这 少数人借 用被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也是难以避免的;更严重的情况是,这少数人可能利用被赋予的权力,标民主之名而行专制之实。所以,必须坚持"保护反 对者权 利"这一规则,对"多数决定"选派的少数人,任何公民都有权对其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或反对,必要时,对其进行弹劾,通过再一次的"多数决定"加以 撤换,从 而尽量减少已往的"多数决定"可能带来的危害,使"多数决定"更为有效地体现其权威。可见,"多数决定"的规则与"保护反对者权利"的规则,二者 相得益 彰,是现代民主的两翼,不可缺一。谁要否定、取消、反对"保护反对者权利"这一重要规则,不管他们穿上多少件民主的外衣,也无法掩盖其假民主、反 民主的实 质。而毛泽东提出的"民主集中制"规定,所谓"集中"就是: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地方必须服从中央等等,谁不 服从,谁 敢反对,必须受到惩处,严重的还必须判刑、处决。"民主集中制"对于"反对者权利"实行无情的扼杀,赤裸裸地暴露其专制的本质。

  总之,可以肯定地认为,在有关决定国家和社会重大事务的政治活动中,谁坚持"民主集中制",谁坚持"少数决定",谁遏制反对者权利,不管他是 什么"旧 三民主义"还是什么"新三民主义",不管他搞什么"党内民主"还是什么"中国特色的民主",不管他穿上多少件民主的外衣,人们决不可以对其存在幻 想,要认 清其假民主、反民主的实质,要看透其坚持专制政治的本质。

  在共产党统治中国以前及以后,中国从来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专制制度,从来没有实行过民主,但是,在世界潮流的影响下,在中国少数精英强者及大多 数民众的 努力下,共产党不得不节节后退,不得不在有关民主、法治、人权、自由等方面作出口头或书面上的某些承诺,不过他们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有微小 的实际行 动,只要共产党不公开放弃"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并坚持一党专政,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延长他们在中国进行专制统治 的时间。 他们之所以散布"中国百姓素质低"的舆论,是因为"百姓素质低"正是专制统治的依据和需要,是因为他们继续要把"民主"掌控在他们的"集中"之 下,用假民 主、反民主来维持其专制统治。

□ 读者投稿

刊登在 2005 华夏文摘 cm051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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