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解决不了。想当然了。只要共匪一日专制,这类问题必然层出不穷,按下葫芦浮起瓢。只要一边专制一边自由又搞统一,必然会带来无尽的困扰。人 家没有和你统一的远隔千山万水的欧洲都困扰于中共国非法移民问题,何况近在咫尺的香港。
要解决这类问题的必然后果,是降低并损害香港人的人权标准。副作用比医院床位不够更为严重。
http://hk.news.yahoo.com/blogs/likeornot/%E9%9B%99%E9%9D%9E%E4%B8%8D%E9%9B%A3%E8%A7%A3%E6%B1%BA.html
余若薇:「雙非」不難解決
作者 余若薇 | 讚彈 – 7小時前
「雙非」問題在香港鬧得熱哄哄。自從2003年自由行,越來越多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小孩在香港出世,根據《基本法》24(1)條,這些小孩享 有居港權,香港人擔心本地孕婦沒足夠床位,又擔心這些「雙非」小孩佔用香港有限資源,要求「謝絕雙非」。
問題不難解決。根據《基本法》22(4)條,內地人來港必經審批,孕婦來港產子一方面要內地政府放行出境,另一方面又要特區批准入境。
現時特區政府利用配額制度,控制非本地孕婦來港產子人數,去年大約43,000內地孕婦在港分娩(約10,000在公營醫院),今年設配額為 34,400 (公營醫院3,400,私家醫院31,000)。內地孕婦必須預先到醫院繳足全款,領取一張由衛生署統一給公、私營醫院使用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以前由 醫院各自發放),確認書的編號確保有預約的內地孕婦人數不會超過整體名額,內地孕婦臨盆時便憑此證明文件過關到港產子。換句話說,「雙非」來港根 本是特區政府人口政策及入境管制的安排。要謝絕沒預約的內地孕婦,最直接的方法是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只簽發予丈夫是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孕婦。
當然,還有些沒預約的內地孕婦臨盆時「衝關」,濫用急症室,她們大多數透過中介公司利用中港小巴與其他身型肥胖女乘客混在一起,博入境處職員疏忽 而過關。入境處應增加人手,24小時醫護人員當值,懷疑個案要照超聲波。當然,最嚴密的把關都有人成功偷渡,但數目不會多。任何地方的入境處都有 責任把關,偷運毒品也是由海關搜查緝拿,沒理由腹大便便的大肚婆入境處都可以視若無睹放行,倘若政府有心打擊中介公司,接載見肚的孕婦過關便吊銷 中港車牌,同行之人亦不能再獲簽證來港自由行,闖關孕婦自然卻步。
其實現今政策傷害最深是一些中港家庭的「單非」。父親是香港人,聽從政府建議到內地工作或發展,與內地女士結婚,他們的「單非」孩子,即使在內地 出生都享有居港權,但要到香港醫院出生便要繳交與「雙非」一樣的高昂費用,預約床位也要與「雙非」一樣共用配額而沒有優先權。唯獨是公務員的內地 妻子卻享有與本地婦女一樣待遇。謝絕「雙非」一個好處就是讓香港人內地妻子都不用被排斥。
特區政府有責任確保本地醫院有足夠床位照顧本地孕婦及丈夫是港人的孕婦。如果上述措施不能紓緩「雙非」壓力,便要考慮修改《基本法》第24條,不 過,這就牽涉一個更大的問題,關乎香港整體人口政策。
特區政府須有全盤規劃,香港人口老化,需要和可應付多少內地移民?想吸引甚麼條件的移民?如何有計劃有秩序地把他們納入香港人口?政府不能只嚷着 需要年輕人口,需要填海建屋,卻沒有一套人口政策。
近日左報不斷「發功」,指「雙非」是公民黨招的禍,其中一篇文章,十分可笑,它指控「公民黨2001年策動『莊豐源案』,為『雙非』孕婦來港產子 潮埋下伏筆。」莊豐源案1999年一審,2000年上訴,2001年終審法院,前後8位法官裁決,根據《基本法》「雙非」嬰兒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 留權,公民黨如果有能力策動8位法官,應改名為「犀利黨」。而且,抹黑也不能太離譜地偏離事實,公民黨是莊豐源案審結後5年,即2006年才成立 的。
與其把每個社會矛盾都歸咎於公民黨,歸咎於法庭裁決,何不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措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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