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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疆藏蒙还是台湾,都首先需要各地居民的独立自治之后,再派出立宪代表来商讨 统一的宪法。我想如果对当地是有利的话,当地居民就会同意派出代表参与统一宪法的拟定。如果统一对当地不利,那凭什么要通过强制 的暴力胁迫他们参与统一?那无非是帝国主义掠夺压迫的行径。
作为我个人,我很希望疆藏蒙港澳台和支那本部九州的统一。但我的这种希望,要建 立在别人也愿意和支那统一的基础上才行,那必须有当地居民的独立自治,派出议会代表来讨论才行。
台湾比中共国大部分地区的进步在于已经完成了独立,但是尚未立宪。而中共国各地 人民连独立都没有获得,第一步还得争取独立呢。统一是独立之后才能谈的事情。中共国在专制帝国主义制度下,完全是个高度分裂的社 会,何来的统一?连农民进城居住都不许,都要 暂住证这类签证。要论反分裂,先反中共国内部因中共的城乡种族隔离制度制造的分裂;要统一,先让城乡统一起来,人民和共党高官的 福利待遇统一起来。
> @gjy3 尚未立宪,何出此言?
国匪党国的伪宪法,根本不是台湾人民自主订立的,是无效的。
佩利 @paleylin 打开 书海飘香同学在分析形势时,认为统一是民族观念,在达成以宪政统一两岸之前,不可轻言民族自决什么的。民族问题固然存在,但人权被侵犯才是共同的问题。
佩利 @paleylin 打开 上一贴的观点我很同意啊。以前看张千帆的书,觉得中国有搞联邦制的天然优势。政治上的中央集权根本不适合。但在宪政民主尚未实现之前,民族问题激化,我倒 有些担心分裂了
强制统一禁止人民独立自治的政治自由利权,本身就是最严重的人权侵犯。
> @paleylin 书海飘香同学在分析形势时,认为统一是民族观念,在达成以宪政统一两岸之前,不可轻言民族自决什么的。
这是奴才帝国主义心态。其次不是民族自决,而是居民自决。民族自决只是居民自决 的一个层次而已。比如比利时说荷兰语和法语的居民各自有自己的议会,但也按地区自治。
佩利 @paleylin 打开 我指的是与领土完整而言的分裂。可能我自己认识并不清楚深刻。藏疆的独立诉求其实是合理的。既没人权,文化又被侵略。
宪政的基础是人民的独立自治,没有独立,何来的宪政?其次,所谓"领土完整"是 个帝国主义概念。民主是人民主权观,一地的领土,并不属于他地的人,江苏的领土并不属于浙江人,而只属于江苏当地居民所有。所以 所谓领土完整是帝国主义的遗留概念。
佩利 @paleylin 打开 俺正在为废除户籍制度,也就是城乡种族制度而努力呢。这可是个大毒瘤。
首先孙蒋党国不是合法的民国,是军事颠覆民国之后的非法政权,人民从未授权国匪合法化过。其次,孙蒋党国在台湾的统 治是殖民统治,接替了日本帝国殖民政权而已。即便退一步说如果孙蒋党国的"宪法"是大陆人民议会通过的(事实上并非 如此,而是国匪一手操办的小圈子一党独裁伪宪法),那也只对大陆地区人民合法,台湾人民从未参加这一立宪过程,对台 湾是无效的。
佩利
居民是永久居民,并非限于"原住民",也包括外来移民。居民自治,一地的主权,属于当地居民,而不是仅仅是原住民。
他帮着共匪镇压地方独立自治的自由,本身就是和共匪的专制势力联合镇压自由,谈何"倒G",其实在帮凶。
佩利
独立自治的人民主权基础上不存在"中原逐鹿"的问题。中原的主权属于中原的居民所有,其他地方的人无权干涉,如果你 不是中原居民,没有你去逐鹿的分。:) 共匪自己也提出"港人治港"的概念,这就对了,这就说明居民自治是共匪也必须接受的基础。但是难道港人高人一等,大陆人民都是天生必须被剥夺自治权的奴 隶?为何不可以苏人治苏,粤人治粤,湘人治湘?如果这样,那就是独立自治的实现方式。而共匪承袭以前帝国统治手法, 坚决拒绝居民自治。为了镇压人民的主权,反而故意委派外地官员异地做官,比如安徽的大水怪到广东当官。这些官员不但 不是民选,而且是异地客居,造成其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对上逢迎应承,对下酷暴狂敛,做官一地为害一方成为常态。 这正是中央集权需要的结果。居民自治的条件下这种情形无法存在。
> @paleylin 旧宪法应该是现代宪政制度与中华传统的一种融合,是道统与法统的绵祚延续。
那是个孙蒋党国政教合一体制搞的伪宪法,根本不是一部合格的宪法。共匪把"毛泽东思想"写入宪法,而国匪把三民主义 写入宪法,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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