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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简论民主政体必然是联邦制的同构体

非但大国美国是联邦制,中等国家德国也是联邦制,小如瑞士 也是联邦制,面积人口都不到江苏的 1/2 - 1/3 的国家,也分为26个政邦。共匪为了宣扬集权国家主义故意将别人的 state 政邦歪曲成"州"。州是支那历史上中央政府的下属行政单位,而联邦制的 state 是有独立自治的宪法的政邦。德国各邦都有宪法。 其实任何自由民主国家的行政体制,都是联邦制的等效对应,只不过名称不叫作"state 政邦"而可能叫做省而已,比如加拿大各省也是自治的。自由民主社会的每一层行政区域都是公民直选自治的。

自由国家的创建,都是先各政邦(省份)独立,然后各选派代表参加立宪会议制定宪法,完成自愿基础上的和平统一联合成更大的联邦或者统一民族国家 nation 的。美国,荷兰,比利时,瑞士等等,无一不是如此。而通过暴力手段由占据一地再征服其他地区,是帝国主义,必然造就专制帝国而不是自由民主国家。 辛亥革命建立五色旗的中华民国,也是如此,先各省独立,然后寻求立宪统一的方式。而这一民主萌芽很快被国共黑帮引狼入室利用苏联的军援颠覆了,造 成一个世纪的专制黑暗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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