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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

王予:杨佳会不会成为值得纪念的人?

http://www.chinavalue.net/General/Article/2008-7-22/124963.html
杨佳会不会成为值得纪念的人?
王予 原创 | 2008-07-22 13:24 | 投票
标签: 法制 袭警 杨佳 孙志刚 

    看到本文的标题,也许很多人都会感到诧异——杨佳也值得纪念?

  在我们下结论之前不妨先看两个案例。一个是去年4月17日在美国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的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事件,共有33名学生 及教师丧生, 其中包括饮弹自杀的该次枪击案的制造者——23岁的韩国学赵承辉。事实上后来该校在举行哀悼仪式时,亦将赵承辉列入了被哀悼者之一。

  另一个例子就是发生在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在孙志刚的墓碑上,对于孙志刚之死,有着这样两段话: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 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身取义,然于国于民 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据说"在建设孙志刚墓之初,就墓地上的文字,孙志刚的父亲孙禄松曾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以及打工者等,纷纷把悼词或碑 文由网上传 来,其中不乏激烈之词。孙禄松从中挑选了语言平实有力者,镌刻在大理石碑之上"。其中,《孙志刚墓志铭》最下方的两行字为:

  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

  俗话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在中国警察对疑犯施行暴力早已不算什么新闻了,但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一员的杨佳,一怒之下, 一连捅了10 名警察(其中6死4伤),这简直就成了天大的新闻。从某种意义上讲,孙志刚事件仅仅解决了流浪人员收容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执法人 员暴力执法的 顽症。今年就发生有白宫举报人狱中离奇死亡案,公司经理拍摄城管人员暴力执法过程被殴致死案等恶性案件。这次杨佳事件也许会对最终解决暴力执 法问题有所促 进。

  弗吉尼亚大学枪击案制造者赵承辉之所以值得纪念,是因为他也是一名受害者。孙志刚值得纪念,是因为他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了中国的法制化进 程。因此,如果杨佳事件也能够推动中国的法制化进程的话,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说他不值得纪念呢?

  参阅:
       "魔鬼的本分应该给魔鬼"——评杨佳案一审情况


http://www.chinavalue.net/General/Blog/2008-9-1/605097.aspx
"魔鬼的本分应该给魔鬼"——评杨佳案一审情况
王予 原创 | 2008-09-01 15:46 | 收藏 | 投票
关键字:袭警 杨佳 一审 

  英国有句谚语:Givethedevilhisdue(魔鬼的本分应该给魔鬼)。意指人无论好坏,都应公平对待。

  因此,退一万步讲,即使杨佳确实是一个"魔鬼",也应该对他进行一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审判才对。而不应该像今天这样"违反审判程 式,违反《刑法》的规定""遮遮掩掩"地审判。这样做的结果真的只能令人怀疑:"其中难道有什么不便见人的细节?"

  参考阅读:
       杨佳会不会成为值得纪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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