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忌日自發悼念掀高潮 中國人受壓迫愚弄鎮壓由來久矣,楊佳的遭遇並非最慘烈的,然而寧死不受辱捨身取義,多少年來一人而已!從容擘劃,謀定後動,手刃群頑,慷慨赴死,最為提氣也最為悲壯! 一直以來,我想為這位年輕的同代人寫點東西,但總只有數句,不能終篇。魯迅曾說,「年輕時讀《思舊賦》,很怪他為什麼只有寥寥的幾行,剛開頭卻又煞了 尾。」我明白向秀的心情。楊佳是一個勇毅的行動者,不需要矯揉造作的文字。日前楊佳忌日,網上網下很多朋友自發悼念,掀起一個高潮。偉國先生問我可否寫篇 短文,我很榮幸,也感到惶恐。 楊佳事件對我的思想認識有特別的意義。一位朋友說的好:楊佳是啟蒙革命者。以生命對抗暴政,他是一個革命權的實踐者。誓死捍衛人格,他是人權思想的啟蒙者。革命和啟蒙並非是兩回事。思想啟蒙也是革命,暴力反抗也是啟蒙。 幾年前有一個叫王斌余的人,也很年輕。農民工的王斌余向僱主苦苦索要血汗工錢而不得,憤而殺人。這件事在當時也引起了民間廣泛關注。我那時尚未從機械的 法治觀中跳脫,認為無良資本家固然可恨,但不可以採取這種暴力反抗的方式。然而到了楊佳,我改變了觀點。形式的法治不能解決中國的問題,如果沒有對人民抗 暴權的肯定,人權和法治是自欺欺人的空談。當法本身是惡法,並且操之在專制強權手中時,仍斤斤於形式之法,那就是幫兇。 一年前一個晚上,天已微寒。我走至戶外,內心愴然。這天上午,一根罪惡的毒針被國家注入了楊佳體內。這是他再也不能經歷的第一個晚上,英靈不遠,世間已 無斯人。他以犧牲生命實現了尊嚴和正義,縱死俠骨香。人間不平不幸之事尚多,但這些已與他無關,而我們要繼續生活和抗爭。他是一個可交的朋友,卻永遠不能 結識了。 毒樹結的毒果:判決無效 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楊佳寧死為了一個「說法」。這個說法,就是權利。用憲政的語言就是,國家侵犯公民的權利,那麼公民就反抗你的權 力。暴政並不是抽象存在的,它建立在無數具體的惡之上。那些警察就是暴力機器的有機組成部份。有人說,無論怎樣把楊佳抽象地定義為公民反抗暴政,但落到具 體的行為上他就是濫殺無辜,甚至是恐怖主義,因為那些警察未必都有罪,更未必其罪至死。此言差矣!楊佳並非濫殺無辜,更非超限戰,而是發動了一場武裝起 義,那些警察就是極權的一部份。而應不應致死,不能以日常法律標準來衡量。戰場之上,特定敵人該不該死?戰士殺死一個敵人,並沒有經過一個程序正義的審判 來判決他的罪行,甚至不知道他的姓名,是這種戰爭狀態本身造成了這些警察的死。也許有人說,楊佳不是為了明確的政治綱領來革命。而我認為他的偉大正在於 此。他誓死捍衛的是具體的人權,而非是意識形態的抽象概念。楊佳是一個好公民的典範。楊佳雖然死了,但極大震懾了兇頑,他雖死猶生。今年以來手刃淫官抗暴 的鄧玉嬌可謂是楊佳的後來人。遍地烽火,如果每個人都能堅決捍衛自己的人權,那麼社會的實質進步和轉型就能大大推進。 認為楊佳一案雖有程序瑕疵但結果正義的人,既不懂正義也不懂法律。從政治角度說,這是公民對國家暴政的反抗和戰爭,應適用戰爭法和《關於戰俘的日內瓦公 約》。從法律角度說,楊佳沒有得到一個程序正當證據充分合法的審判,根本不存在正義的判決。嚴格根據正當程序,楊佳至死未被確定有罪。此案程序違法,取證 違法,毒樹結的毒果不能食用,判決應該無效。 楊佳讓人們看到了希望和未來 在沉悶無風漆黑如鐵的時代,楊佳是根自焚的火柴,犧牲了自己,擊退了片刻的黑暗,給人們以希望。在象徵意義上,楊佳身繫中共生死之轉機。以革命反抗為標榜而起家的共產黨,殺了抗暴反抗的楊佳。殺楊佳,不祥也。 楊佳是不是俠?這是一個審美而非法律上的判斷。有人讀《水滸》讀武俠熱血澎湃,有人興味索然,端看稟性能否與那悲壯豪邁的情懷相契合。在我看來,楊佳當 然是俠。從他的事蹟上我所得到的震撼,與閱讀太史公《遊俠列傳》生發的豪情,性質和程度是相同的。重義輕生,非俠而何?盤古樂隊說的好,「很久沒有英雄出 現了!……楊佳讓人們看到了一種豪氣,那是希望和未來。」有感於此,他們創作了多首激蕩人心的歌,如著名的《我們相信楊佳》。就用另外一首來結束本文,獻 給不死的楊佳吧。 《故鄉的刀》:昨天如影隨風,那刀光依然閃亮,你的尊嚴帶上天堂,回首間血海飄香。來啊點燃燭光,黑夜裡照亮夢想,你的豪情像太陽一樣,化作彩虹回到故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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